怎么样才算确凿呢,这里的斑竹和lonlysea 都不是FBI, 有多少的能力去拿到100%确凿的证据来给人定罪。就算有能力,假设查到ebay那个seller的卖家的credit card的billing address和c mm的是一样的,那还能找借口说是其他人(朋友,家人)用的c mm的ebay账号登上去卖东西,她不知道,事情太凑巧之类的。lonelysea mm有的证据,按我猜测,最多也不过是cmm 在华人和ebay的email地址或者 id 之类的信息一致。这要想找借口说邮箱被盗,id一样是巧合,谁还有能力再追查下去。
所以说,证据都不是绝对的,大家的心里早就有了定论,相信的人还是相信,不信的人扔出更多的证据也是不信,何必徒劳。
照你这种说法,无论cmm拿出什么证据,证明裙子是自己买的,就算是order #, recepit 之类的,你也完全可以说, 她买了一条自己穿,一条在ebay上低买高卖来赚钱。
想爆料的mm你就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目前这种情况下,你说不说,好多人都有自己的结论了。不如给出更多的信息,让大家作判断的理由更充分点,总比你含糊其词的强。俺个人不太喜欢你目前的这种做法,现在这样,cmm回应你,你要所谓的继续爆料,cmm不回应你,其实就是默认你的说法,你当然也就没必要继续爆料了。明明一点都不给cmm留余地,却表现的好像做人很hd,很给人留面子似的。又没有做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何必非要逼人到这个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