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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er们: 我的解释, 其他人没有必要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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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3: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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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eewee在2008-2-4 13:20:00的发言:

怎么样才算确凿呢,这里的斑竹和lonlysea 都不是FBI, 有多少的能力去拿到100%确凿的证据来给人定罪。就算有能力,假设查到ebay那个seller的卖家的credit card的billing address和c mm的是一样的,那还能找借口说是其他人(朋友,家人)用的c mm的ebay账号登上去卖东西,她不知道,事情太凑巧之类的。lonelysea mm有的证据,按我猜测,最多也不过是cmm 在华人和ebay的email地址或者 id 之类的信息一致。这要想找借口说邮箱被盗,id一样是巧合,谁还有能力再追查下去。

所以说,证据都不是绝对的,大家的心里早就有了定论,相信的人还是相信,不信的人扔出更多的证据也是不信,何必徒劳。

照你这种说法,无论cmm拿出什么证据,证明裙子是自己买的,就算是order #, recepit 之类的,你也完全可以说, 她买了一条自己穿,一条在ebay上低买高卖来赚钱。

想爆料的mm你就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目前这种情况下,你说不说,好多人都有自己的结论了。不如给出更多的信息,让大家作判断的理由更充分点,总比你含糊其词的强。俺个人不太喜欢你目前的这种做法,现在这样,cmm回应你,你要所谓的继续爆料,cmm不回应你,其实就是默认你的说法,你当然也就没必要继续爆料了。明明一点都不给cmm留余地,却表现的好像做人很hd,很给人留面子似的。又没有做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何必非要逼人到这个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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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4:5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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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和举报人的行为相关。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举报的mm也说的,当时她发过纸条给cmm,cmm就把裙子给撤了,我觉得也算是认错了吧。

实在不太理解这个mm的这个反应。“谁知道现在偶尔看到投诉区人家振振有词的说别人“想最大化她的利益”,我看了心里象吃了死苍蝇似的。”所以她要旧事重提。

俺考了古,应该是这个帖子

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77&replyid=1755959&id=400483&page=1&skin=0&Star=2

原因是这个帖子 

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77&ID=400385&page=1

俺仔细看了那个帖子,觉得cmm的行为最多算不近人情,但是没有什么错。那个卖衣服的mm既然包邮,那么她两件衣服如果卖给两个买家,她也得寄两个地方,付两份邮费。cmm如果给她点补偿,是人情,不给,只能说,卖衣服的mm花钱买教训。(俺也有过教训的)

那个爆料的mm如果觉得cmm说那个卖衣服的mm“想最大化她的利益”不合适,完全可以就事论事,该反驳的反驳,而不是把几个月前的事情重提,我个人觉得这种处理方式不合适。再说cmm当初那个错误,已经自己及时纠正了。现在又被这么毫无余地的提出来,有点恼羞成怒可以理解。

当然我不是给cmm后面换马甲的行为辩护。

我想说,换班上的事情,很多不是大事化小,而是小事化大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4 14:59: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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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5:5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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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ripplemm在2008-2-4 14:16:00的发言:
我相信report得mm得初衷只是希望c mm能够被警醒,所以才没有一次性得把证据端到大家眼前,但是因为c mm没有照举报mm得期望去承认错误或者有诚恳得解释,所以举报mm给c mm留得余地把更多得人卷了进去,在回帖子得中间,因为有马甲更是达到了混淆视听得效果,但这些相信都是举报mm不希望看到得。我觉得更应该指出得是,某些mm很无端得被卷进去是因为c mm得马甲指鹿为马,这和举报mm是完全没有关系得。

至于什么样得举报方式更合适,到目前为止,大家可以看得出和被举报人得处理方式是很有关系得。换版有很多例子都是因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一开始得误会,后来澄清,拿出证据也好,给出合理解释也好,最终得到妥善解决得。我们来换版不也是为了开开心心得换到自己心仪却在别得地方很难买到得东西么?每个人都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 几个月前cmm就已经被警醒了,并且把裙子撤了,我认为这个已经算是承认错误了。还想怎么样呢?难道当是要cmm自己给自己贴个大字报?

举报人,当时不说,几个月后,被另外一件 cmm没有错,但是却不招人喜欢的行为“激怒”,但是采取的行动却不是就事论事, 而是对几个月前cmm已经“改正过的行为”举报,你认为这种举报是为了“警醒”cmm?还是举报人认为cmm曾经犯过错,所以就没资格在指责别人“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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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6:4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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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eewee在2008-2-4 16:04:00的发言:

“警醒“的人为什么这次一口咬定那条裙子是从jcrew网站上买的呢?这是“警醒“的表现么?

对不起,我和你讨论的不是一回事。 我讨论的是那个举报mm不是为了“警醒”cmm才举报的。因为cmm
“几个月前”接到举报mm的短信就警醒了,因为裙子撤了,这个表现还不够么?你说的cmm对“几个月后”被旧事重提以后的态度。我个人能理解cmm被人揭短有点恼羞成怒的行为。(强调,我不是为cmm 后来的行为辩解。我想说的是有时候,举报人的做法也会对事情发展起到影响)

现在举报人仅仅不满cmm后来某次与裙子完全无关 没有过错的行为,就把“已经改正”的“几个月前”的错误拿来批判,她想“警醒”什么呢?

要说,“行动”上几个月前就已经纠正了,现在为了面子,“言语”上不承认。哪个重要?非要不给人一点余地么?我说的就是这点,给人点余地,大事化小,更何况,还不是什么大事。

俺支持举报。但是希望看到的举报是为了阻止某些损害华人网友利益的行为发生。而且俺不反对举报的时候用马甲,但是希望举报人说话的时候,能考虑点方式方法问题。给人留点面子,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就像举报的mm第一次作的那样,不是挺好。当然多次违反版规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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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4 18:4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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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ianhan在2008-2-4 17:22:00的发言:

我猜举报MM第一次私下MSG后,C MM把裙子收起来,举报MM认为C MM已经醒悟,后来再看到C MM跟别人争执时说对方“把自己利益最大化”时,举报MM认为C MM不应该如此对别人,尤其是她自己先有前例,所以发贴子“警醒”C MM,所以原贴里根本没提到C MM。

再然后我猜的跟你一样“我个人能理解cmm被人揭短有点恼羞成怒的行为”,再后来事情完全不受控制,C MM轮翻上场的MJ确实让众观者大跌眼镜,一个人撒了一个谎,势必要撒更多的慌来证明前一个谎话。这说多错多,失信于人之后就不能求人还能留个面子,这面子不就是自己丢掉先的吗!

难道举报的mm想“警醒”的就是 犯过错的人,就不能举报别人,否则就揭你老底? 我前面说过,举报的mm如果不满cmm说别人,完全可以就事论事,可惜她一句都没有说。cmm说的那个“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到底是有没有可能性(完全不针对那个涉及的mm,希望该mm不要介意),还是完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没有仔细研究她们两个如何交易的),这个貌似想打抱不平的举报的mm也一句没提,只是表达了愤怒后,直接揭cmm的短。所以我个人不觉得举报的mm是为了“警醒”cmm,  而且,既然爆料了,却又遮遮掩掩,到最后,明明步步紧逼,偏要显得自己hd(当然cmm也是咎由自取),就没意思了。

另外,完全同意你说的关于cmm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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