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tree2 发表于 2025-04-21 11:30不同情,他大三还是大四的时候就知道老师的心思,不拒绝,和老师很愉快的聊天撩老师,还选择老师做他的研究生导师,给老师的微信取得名字是来日方长(他姓常),他完全可以做到和老师没有任何交集,不选这个老师做他的导师,故事就不可能发生。
要想揭露,大三和大四的聊天记录就可以了
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很多的(各种恶行的)受害人都不是完美受害人。他们很多都可以在某个时刻喊停然后全身已退。但这不构成他们应该成为victim的原因。lz标题其实很有道理,上位者对下位者对压迫是一种无形的时刻存在的,并且跟多是温水煮青蛙的方式,一开始受害者觉得对方并不一定会把事做绝不值得为此就跟他决裂使自己在其他事情上付出惨重的代价。后来更加会顾虑自己没有及时划清界限会得不到别人的同情。反正我的立场是,受害者就是受害者,不需要是完美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