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但是废除妻妾制施行一夫一妻制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或者政策规定的问题,照这么说刘青山和张子善死得冤枉啊?西藏解放后原来的农奴主和农奴们都得供起来,让他们按照原来的制度活到死?
莱克星顿的枪手 发表于 6/21/2019 7:53:48 A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428044&postid=80730391#80730391][/url]
你应该没搞明白强制执行和自愿的区别。废除奴隶制度,也就是奴隶是自由的,他们不会被强制留在奴隶主身边(举例美国),但是他们也不会强制带离奴隶主身边。也就是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继续过去的生活,还是离开开创新生活。
政府执法不是dictate人民的生活方式,而是保证最大多数能够以自由意志生存。如果一个人的自由限制了另外一个人的自由,这个时候需要法律和政府来划清一个界限,给出一个规范。好好一家人生活在一起,都是自愿的,没影响社会安定,侵犯他人自由,就为了某党的理想主义,看不顺眼,拆散一家人。如果姨太太,小妾想要离婚,想要离开,法律可以保证他们离开的自由,人家不想要离开,政府有什么权利强制拆散一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