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她不想逃,是男的一直追踪她吧。文章里不都写了她自己逃走容易,但是带两个孩子逃走多难。还是国家法律不健全害的,以前没关注过,居然到现在才有反家暴法。。。这法律也是没sei了。。。re, 写了四次跑不了。 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逃不了就同归于尽吧,孩子托付给亲朋好友,再留点遗产,总比自己被活活打死强。再怎么也不能忍受对方一直打然后不跑的啊。
sasasasasa 发表于 4/13/2016 2:23:10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1999415&postid=71393899#71393899][/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