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appylittlepig在1/9/2011 9:28:00 PM的发言:
终于我爬楼的速度超过大家盖楼的速度了
要不先都冷静一下,再看看如何解决?
实在不行,就只能介入斑斑了![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64.gif)
终于我爬楼的速度也超过大家盖楼的速度了~
终于我爬楼的速度超过大家盖楼的速度了
要不先都冷静一下,再看看如何解决?
实在不行,就只能介入斑斑了
![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64.gif)
终于我爬楼的速度也超过大家盖楼的速度了~
是啊,首先,这个钱包是违规物品,如果没有低买高卖的证据,那就按违规物品处理。
如果另外还有低买高卖的证据,那么还要另外按照低买高卖来处理,就不是退货那么简单了。
如果双方能自行解决,就不用版主出面;否则,才需要版主按版规处理。
这是我理解的换班规则。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小id
我来弱弱的总结一下吧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rc 只有gr的话 就是民法里效力瑕疵中的无效法律行为 需取消交易 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行为 双方基于此后的一切行为均为无效。。。
如果又存在高买低卖行为 而又是买家后来发现的话 就是民法里的可撤销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类别。。。。
如果同时存在两种情形 因交易自始无效 后面的高买低卖情形就可以54之了
灌水灌水 歪楼歪楼
随便说说 顶锅盖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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