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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复在401楼--堵心事--反方意见在6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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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08:3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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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何必呢,就几块钱的邮费,给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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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09:1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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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小热带鱼在2008-6-3 8:48:00的发言:

唉,自己吃亏的时候就变细心了。


别人吃亏的时候怎么就粗心起来了呢。


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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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11:0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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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moontian在2008-6-3 10:44:00的发言:
我觉得那个ja mm应该给邮费或者把东西退给lzmm...如果不退也不给邮费难免有占便宜之嫌

你们都没仔细看啊,ja是愿意退衣服给莫妮卡的,但是前提是ja认为退回去的邮费要莫妮卡承担。。。


 


这么说来,莫妮卡就等于没有卖成衣服,但是来回付了2次邮费。。。。


 


虽然莫妮卡是黑名单人,欺骗在先,他损失邮费可能大家都觉得她活该。。。但是,我的意思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阿。。。两个人最好都各退一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3 11:11: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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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14:3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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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eri在2008-6-3 11:18:00的发言:

 


这句话反过来对monica mm 也成立。


 


能上黑名单, 就是因为跟别的mm 金钱上的亏欠没有解决。 之后上马甲来卖东西, 我们换版最多也就是查出来再封一回。 既然违规, 承担一下谎言的后果只能说 fair 吧。 


 


哦,那我就算了,不为她说什么。。。


 


我本来想各退一步的意思是说,如果ja对衣服还满意,干脆就留着吧。。。但是作为莫妮卡他是欺骗,就惩罚一下损失一次邮费好了,总比退回去损失两次邮费强啊。。。。[em5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3 14:44: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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