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MM写得非常中肯详细,对新手很有用,建议版主加精!
请问一下这个国家利益豁免和EB1到底有何不同呢,我怎么在一般的绿卡申请分类里没找到过呢?
这是文学城的分类:
职业移民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
(每年名额 140,000)
1. 优先工作者(EB-1) : Priority Workers (名额 28.6%)
A: 第一类: 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卓越人材 (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
说 明 : 无需受雇于公司,无需劳工卡
条 件 : 申请人需提出至少三项下列证明
? 曾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如诺贝尔奖,艾美奖等
? 为国际学术机构之会员,此学术机构认定会员之标准为会员需有卓越之成就
? 曾有他人发表之文章介绍其人成就
? 为某些学术机构评查他人论文,成品
? 为某些科学,艺术领域重要发现之主要贡献者
? 发表多篇重要论文,完成多项成功作品
? 主持或管理著名机构或公司,高薪
B: 第二类: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员 (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说 明 : 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无需劳工卡,需有三年经验
条 件 : 申请人需提出至少二项下列证明
? 曾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
? 为国际学术机构之会员,此学术机构认定会员之标准为会员需有卓越成就
? 曾有他人发表之文章介绍其人之工作
? 为某些学术机构之评审会员或主要干部
? 为某些重要科学研究之主要作者
? 曾发表文章,论文,作品,书籍
C: 第三类: 跨国公司行政人员和经理 (Mangers or Executives subject to International transfer to US)
? 在申请时三年内需有至少一年以上经理资历,无需劳工卡
? 通常先以 L 签证进入美国,再转换成绿卡
2. 专业人才(EB-2) : Advanced-Degree Peofessionals (名额 28.6% + unused in EB1)
A: 第一类: 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优秀人材 (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
§ 说 明 : 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需劳工卡
§ 条 件 : 需证明申请人之特别技能将会使美国受利
B: 第二类: 高学历之专门人材 (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 Degrees or Equivalent)
§ 说 明 : 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需劳工卡
§ 条 件 : 硕士学历,或者是学士学历加五年经验
3. 专业雇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EB-3)
Professons with Baccalaureate Degree, Skilled and Un-Skilled Workers(名额 28.6% + unused in EB1,EB2):
专业雇员 : 需有大学以上学历
熟练工人 : 至少二年以上经验
非熟练工人 : (每年最多 10000 人)
说 明 : 需劳工卡
4. 特别移民(EB-4) : (名额 7.1%)
如美国海外雇用人员, 宗教人士
5. 投资人士(EB-5) : (7.1%)
需在美国地区投资五十万至一百万以上,创立新公司,雇用十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25 23:23:5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