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一下标题,不想吸引本来不关注这个版的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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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有深入思考过,最近开始想这个问题。如果说每一个生命,从conception起,都是神的计划,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那些因为强奸而受孕的情况呢?还有那些因为母亲身体原因,如果治疗母亲就不得不伤害到胎儿的情况,又该怎样理解呢?想听听大家的见解,谢谢
改了一下标题,不想吸引本来不关注这个版的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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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有深入思考过,最近开始想这个问题。如果说每一个生命,从conception起,都是神的计划,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那些因为强奸而受孕的情况呢?还有那些因为母亲身体原因,如果治疗母亲就不得不伤害到胎儿的情况,又该怎样理解呢?想听听大家的见解,谢谢
谢谢楼上几位的热心回答
三楼四楼的中心思想是不要着眼于世上的问题,因为都是罪的结果;要着眼于主耶稣的救赎,才是永生的解救
但是这样讲,为什么我们认为母亲的受孕就是神喜悦的,而不是罪的结果呢?不是抬杠,真心求问。
昨天晚上我继续思索并祷告求问这个问题,打开当天的Bible reading, 是 Matthew 12:1-21 ,对我有所启示。主耶稣用大卫在神殿里的行为做例子 “6 I tell you that something greater than the temple is here. 7 If you had known what these words mean, ‘I desire mercy, not sacrifice,’you would not have condemned the innocent. ”
回复 5楼liangmao的帖子何出此言 ——“为什么我们认为母亲的受孕就是神喜悦的,而不是罪的结果呢?” 圣经上没有这样的教导。
大卫和拔士巴犯罪,孩子生下后神就把孩子的性命取走了。
从神的角度说,事情本身是什么没有这件事情是否出于罪重要。
一笑生花 发表于 2021-03-09 12:48
同意“事情本身是什么没有这件事情是否出于罪重要”,但是既然这样,强奸受孕的孩子不也是罪行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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