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不明白那些对小家建设既没出过钱又没出过力的老人有什么脸来小家养老,就算子女欠他们的,子女的配偶也不欠他们的。再说生养子女本来也是个单方面的决定,父母可以决定要不要娃,可娃又不能决定要不要出生。既然父母已经享受了选择权,那抚养子女本来就是义务。子女对父母的本分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在那之上就看子女与父母的感情了。但前提也是以不影响小家为先。假如还要牺牲到小家的利益,那就要看老人对小家建设的贡献了。道德是好事,但拿着道德来占便宜就是扯了。这是双方面的,子女占了老人的便宜不要抵赖,但老人也不要倚老卖老。以为自己养了个娃就可以消费一辈子。家务事很难清,最后只要凭自己的良心。良心无非就是知恩图报,不占人便宜。
不过现实生活中我看到的都是老人尽心尽力的帮助子女,子女老了之后尽心尽力的赡养老人。都比较和谐。
不过现实生活中我看到的都是老人尽心尽力的帮助子女,子女老了之后尽心尽力的赡养老人。都比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