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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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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很后悔,昨天晚上他没有打电话给我,其实我可以打给他的啊。现在呢,想打也没有借口了。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的时候,大家的心里都被“乘风破浪当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得满满的;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的热身运动而已。



当时,美国所有的高科技公司都在招员工,工资越抬越高,更有很多人凭着公司股票上市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那股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产生的对电脑行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而高回报的路。好像没有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也没有人料到才不过几年之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烟消云散。



在这种风气之下,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在钻天打洞的学计算机以及所有和计算机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



我和郑滢一起偷偷的注了两门计算机基础课 –C++和数据结构。所谓“偷偷的”,就是不告诉我们的导师。其实,那不过是掩耳盗铃,因为每个导师都可以去查自己学生注的全部课程。



汤姆.汉克斯没有挑明,只是一次在实验室里遇见我,意味深长的说了句“你这个学期好像很忙啊”;郑滢的导师亨特却硬生生的逼着她退掉了数据结构课,理由是那和化学毫无关系,会影响助研工作,而“我们拿了学校的钱,就是要出成果的” 。郑滢恨得咬牙切齿。



那个学期,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致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又是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是搞化学的,可谓一门忠烈。他把全系研究生召集一堂,对着满满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们声情并茂的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每说三句话当中插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的说所谓计算机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科学” ,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而已,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我看着他那青筋突起、和电灯泡交相辉映的秃顶,突然之间觉得有点可笑:其实这间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化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但我们同样清楚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在追寻理想之前,我们先有一个美国梦要去圆。这您怎么就不明白呢?



走出会议室,郑滢对我说,“我们转到计算机系去吧,亨特极力反对的事情,一般总是好的。”


前文在:

http://geocities.com/gbtianya/summer4we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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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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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成果是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



大概因为春季学期申请人比较少的缘故,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一个多月以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可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虽然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的说了句“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是否可以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笔科研基金,打算多招两个学生帮着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一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有问题,就是想在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到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着化学系的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绝对是“杀无赦”的。我开始怀疑他可能根本就不同意,又不愿得罪我,於是借刀杀人。



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的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录取我,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好了。” 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周末,杜政平带我去超市买菜。他转学过来,给我带来两个好处:一,我不用再跟着郑滢和梁文琛去超市当灯泡;二,他可以帮我做计算机作业。



走过玩具部门,我无意中看见一只毛绒小熊,黄黄的毛,脖子上系了条淡蓝的丝带,四只爪子摊开好像等人家拥抱的样子。我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居然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到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突然说“你等我一下” ,然后就蹬蹬蹬的跑了回去。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那只小熊。



“干什么啊?”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啊。”



“‘送给你’ 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 呢, 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 他有点孩子气的笑起来,露出左边脸颊上的一个酒涡。



我突然间毫无理由的开始生气,狠狠的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 然后自顾自推着车子往前走。



他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买一只长得很像程明浩的小熊送给我,而且以为能让我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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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一点杂音,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机,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 --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我不由朝后视镜看去,正好碰到他的眼光。他好像并不害怕看我的眼睛嘛,我立刻弹回一个白眼,他险些闯了个红灯。



杜政平清清嗓子,开始没话找话说,“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听了十几秒钟才分清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



“你跟我讲过了。”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那是在来美国的飞机上,而且,他讲完没多久,就靠在我的肩膀上甜蜜的睡着了。



“我讲过了啊?噢。” 他闭嘴,坚持到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 机,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我一点理由也没有,然而,就是因为一点理由也没有,现在,连说句“对不起” 的脸也拉不下来。我只能把脾气发到底。



到了公寓楼下,我拎了自己的东西就要上楼,他叫住我,“这两桶矿泉水你拿去喝吧,不要再喝实验室里的蒸馏水了。”



我摇摇头,“谢谢你,我不要。”



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左背会发热,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没有回头。



就是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真的爱上了程明浩。如果我不爱他,就根本不会对杜政平无端发火;因为爱他,所以,才会下意识的要把杜政平吓跑。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的帮他去铲除情敌。



我拨了程明浩的电话,可是,他不在家。我很难过,我刚刚帮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居然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从中作梗。



过了好几天,我才从系里一个消息灵通而八卦的同学那里打听到,原来,汤姆.汉克斯的确是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给臭骂了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是在拆系里的墙角,这下彻底把他惹毛了 -- 我怎么带学生,关你什么事?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的骨干,三十出头就评上了副教授,和亨特平级,平时两个人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得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这么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之间的意气之争,居然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大概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的时候到了,於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去逼他们拒绝了他手下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十分有效,亨特手下所有想“红杏出墙” 的学生统统噤若寒蝉。



那只倒酶透顶的“鸡” ,正是郑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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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干什么啊?” 我看看那只小熊,问他。



他不紧不慢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发票,“还能干什么,拿去退掉啊。你见过哪个男人抱着玩具熊睡觉吗?”



路上,我抱着那个小熊,捏捏它的耳朵、捏捏它的鼻子、再挠挠它的胳肢窝,越看越觉得它的神态像程明浩 --憨厚而纯真;,於是又开始舍不得。



快到超市了,我对杜政平说,“其实,买都买了,我看也用不着退了吧。”



杜政平脸上的一本正经刹那间换成了一副嘻皮笑脸,“呵呵,我就知道你舍不得。”



“不过,我要给你钱。” 我从皮夹里取出十块钱放在挡板上。



他有点为难的看着我。我说,“拿着吧。别忘了,现在你只有半额奖学金,经济上肯定比较困难。我这是在为你着想。”



他“扑哧” 一声笑出来,“小姐,多谢你为我着想。”



“不过,我要跟你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就是,我们 -- 我是说你和我,只是朋友,没有什么别的。”



“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别的啊。”



“我是说,你不可以胡思乱想。”



杜政平居然比我还理直气壮,“我从来就没有胡思乱想嘛。我什么时候胡思乱想了?没有啊,我一直就把你当成朋友的,嗯,当然,是比较好的朋友,不过,还是朋友,对不对?我这个人对朋友向来是两肋插刀的,这个你去问问我以前同学好了,当然,有时候可能是过分热心了一点,可是你想,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啊,何况我们都在异国他乡,当然要相互关照啦 ……”



杜政平是个聪明人,他可以巧妙的化解尴尬而不伤任何人的体面,包括他自己的。我们之间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自然而融洽的气氛。



那天,他开始教我开车。我一开头不敢碰方向盘,担心“要是我撞上什么东西怎么办”。他说“不要紧,我会提醒你,就算真要有什么情况,我还可以拉手闸。”



即使他振振有辞,我们还是心照不宣。我知道他依然喜欢我,喜欢到愿意配合我去装傻。想到这里,我不由有点难过。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的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算一算,差不多刚好够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对我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这次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是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间接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跑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真要感谢亨特呢。” 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还有,我建议你努力一点,尽快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现在我们两个的导师是在‘别苗头’,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将来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看,汤姆.汉克斯不是亨特的对手,万一一个学期过去,他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给你的助研,你又没有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就相当被动了。” 郑滢推心置腹的说。



我点点头,打开冰箱,把那瓶香奈儿五号放回郑滢的那一格,“还给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要捞男人,这个肯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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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的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汤姆.汉克斯分配的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那门数据结构,教授是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原来主修人工智能,不知是为了对得起学校里付他的这份薪水还是要卖弄学问,总是布置一些莫名其妙的项目下来让我们做,以致到了下半学期,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杜政平帮我做的。好在正式考试比较简单,加上有考古题可背,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



杜政平很是得意,“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可是,我觉得好像没学到什么东西啊。” 我有点泄气。



“不要紧,以现在的形势,只要懂一点计算机就不愁找不到工作。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学得好,是赶快拿个学位毕业,等找到了工作,该补什么补什么。否则,到时候位子被人家占了,你学再多东西也没用。” 杜政平好像永远知道该干什么。



其馨偶尔打电话来聊天,讲讲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和新认识的人,却再不评论程明浩。我相信她还在为那次我讽刺田振峰耿耿于怀。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还在她的“寒窑”时代,有一次我在她面前随便骂了田振峰几句,她竟然真的拉下脸来,“你说我不要紧,可是,你不可以这样说田振峰。” 以后好几个星期不拿正眼看我。



其馨在感情上有她自己的一套。虽然她已经绝口不提往事,我还是有种感觉,她好像并没有真正的忘记那个负心的人。我想,大概每次轮到变天,她的右手小拇指微微发酸的时候,心也一定在隐隐作痛。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某一天,他用电子邮件给我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的注解是“渔人码头:彩虹的颜色” 。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他很快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



机会很快就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决定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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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刹那之间,我的脑子里像电脑黑屏,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是‘赶快走’。我知道自己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的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期待已久的会面,竟然会这样收场,简直像那些蹩脚狗屎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人生根本就是一出拉长了的狗屎连续剧?



走过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那种感觉就像在大冷天被浸在冰水里,最初的一段时间全身麻木,等过了那个阶段,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於是我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 二字就热情的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可是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像是深秋。我瞪着偏僻荒凉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真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了一家便利店,但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那些我宁肯饿死也不吃的垃圾食品,唯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於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的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又回到凉风嗖嗖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非常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在一个红灯前面,我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子开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温柔而坚定的开放着。



突然间,我泪流满面。凭什么我要这么折磨自己?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放任自己落得这么可怜?我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却原来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鸵鸟。



那一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今生我们见的唯一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那么,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於是,我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他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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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到了金门大桥下面,下车前,程明浩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由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温暖过,现在,安静的躺在我的手中。



我不想穿,可是,一打开车门,就立刻打了个哆嗦,一阵阵冷风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於是,我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并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盘踞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我和程明浩并排在桥上走,他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而形成的壮丽景观;而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什么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引得我脚下的桥面和手握住的红色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一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怎么可能?旧金山经历过这么多次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有点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的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 --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原来,海盐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让我来付,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 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的看着我。



我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不会属於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而已。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把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 -- 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



“你也喜欢张信哲?” 这个问题滑到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因为,我可以推断出答案。



倒是他问我,“你听过这首歌吗?”



我怎么会没听过呢?这首歌,温柔得叫人心碎,我、郑滢、其馨曾经在失眠的夜里听过无数遍,田振峰曾经在学校广播台为其馨坚持点播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怎么会没听过呢?



张信哲唱: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什么情歌王子,我不相信他真的尝过失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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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程明浩在一个路口指给我看一段蜿蜒盘旋、在一个街区内打了八九个弯的路,路两边种满了缤纷的鲜花,“这条朗巴德街由於坡度太大,不得不造成 Z 字型,被称为‘世界上最弯曲的路’ 。想下去走一走吗?”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一天之内,我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曲曲折折,他还要带我去走一条世界上最弯曲的路。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作了什么孽。



於是我们继续向前。程明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微笑起来,“对了,你那个同学,叫郑滢吧,她现在还觉得美国没有蚊子吗?”



我跟着笑起来,“什么呀,她到美国第一天晚上就被蚊子盯了好几个大包。不过,郑滢还是对你耿耿于怀,因为你曾经让她很没面子。” 郑滢要是知道我这么爽快的把她出卖了,一定会拖出自己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对着它赌咒发誓以后再不理我。



“那天,我并不是存心想扫她的面子,只觉得许文磊很尴尬,想帮着解围而已。”程明浩一定不会想到,对於郑滢,这已经是两场恋爱以前的事情了。



讲完郑滢,话题落到杜政平身上,“杜政平最近好吗?他上次打电话来说转到你们学校去了。”



“他 --挺好。”这个时候,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很好,“杜政平这个人很不错,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住一层楼,他的人缘最好了…… ” 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的说,“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现在居然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到了酒店门口,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於是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他有点诧异,“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我像做错了事一样急于否认,“只是,有那么一首歌里面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太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的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左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於他的目光。可是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本正经的看科技文献,我则全神贯注的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里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从脸上消失。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一进门,就兴高采烈的领我去看厨房里一个盆中的几条鲤鱼,“我今天早上去钓鱼了,成绩还可以吧?”



我点点头,还他一个微笑。他说,“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把钓杆还掉。”



我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找点事情做,於是,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没想到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 的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真的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敢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那条鲤鱼旁边劈哩啪拉的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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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你怎么了?” 杜政平立刻冲上来抢过我手里的菜刀,一面抓过我的手看有没有受伤。



我挣脱他的手,去擦脸上的眼泪,但不知怎么搞的,眼睛就像出了故障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一个劲的往外涌。我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嚎啕大哭起来。



“喂,到底发生什么事?求求你说句话好不好?” 杜政平着急的摇着我的肩膀。



“那条鱼,它打我……”半天,我终於挤出这样一句话。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意识到它有多么可笑;然而,这千真万确就是此刻唯一说得出口的理由。



“这……不会吧?” 杜政平看看地上那条鱼,再看看我,大约估摸到我和鱼之间力量悬殊,脸上很是费解的表情。



“真的呀,它刚才真的打我, 你不相信就算了……” 我又哭起来。



“行行行,我当然相信你啦,”杜政平一脸的立场坚定,“我明白了,这鱼肯定是在垂死挣扎。算了算了,原谅它,人家就快死了嘛。要不,我现在就让它死,帮你报仇好不好?你是希望我把它斩首、腰斩、切腹、还是大卸八块?还不解恨的话,干脆我们把它凌迟处死怎么样?”杜政平从地上拣起那条鱼,放在手里掂着,“别的不敢说,杀鱼我还是很在行的。以前放假的时候到我爸餐馆帮忙,我爸老是二话不说叫我去杀鱼,因为这个活又脏又累,他是想借此表现自己家教严明,弄得我有苦说不出。不过,你猜猜那些跑堂的小姐叫我什么?嘿嘿,她们叫我‘少东家’,叫得一个比一个甜,我听了心里不要太舒服噢 ……”



杜政平越想哄我开心,我只是觉得更加难过,积压许久的委屈从汹涌而来,化成更多的泪水,把我的心搅得一塌糊涂。



我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杜政平这样的人,不大好找”。



我抬头看着杜政平 -- 他没有程明浩高,我差不多正好到他肩膀,可以一直盯着他的眼睛而不至於脖子酸,那或许是比较适合我的一个距离吧。他有一张端正的脸,微微上翘的嘴角和左脸颊上那个时隐时现的酒涡让他看上去很亲切。杜政平的眼睛里全是关心,没有一丝逃避。虽然从未点穿过,但我心里很清楚他喜欢我,会毫不犹豫的去为我承担风雨 --事实上,他一直都在不动声色的这样做。他这样做,而从来不让我觉得难堪 -- 他一定非常喜欢我。



我收回视线,正好碰到他的肩膀。他的肩膀宽宽的,让人看着就很放心的那种。



我突然觉得很累,好像从前上体育课拼命跑完了一场八百米却被老师告知不及格的那种感觉。



程明浩没有说错,这样的人是不好找;这样一个人,一直就在我身边;那么,我为什么还感到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这种由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扑进了杜政平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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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了出来,大致意思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莫名其妙的结巴起来,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



杜政平的脸色开始严肃起来。



我一赌气便开始口不择言,“反正,我的意思你应该懂的啦,就是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向来只当你是普通朋友,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麻烦你帮我做作业,也请你不要对我有什么期望。你知道吗,你现在这样,给我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让我很烦恼…… ”



杜政平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脸上越来越严肃。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等他骂我没良心,反正迟早要骂,迟骂不如早骂。结果,他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个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 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算是什么态度?



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没听见,自顾自往前走。他居然还跟我摆酷,这个男人,太气人了!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没有人帮忙做作业还是小事,明明住在楼上楼下却形同陌路,实在有点尴尬。



但我是绝对不会主动跟他打招呼的,谁叫他跟我摆酷?



这种情形持续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的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 的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以后,他就再也不“顺路” 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开始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瞄着天花板上的电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 然后又立刻加上一句声明,“你不要就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个时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他真的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



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结果他没问,却转到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你最近是不是比较辛苦?”



“还可以,就是有一门课连着测验,作业也特别多。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注意到你脸上长出了好几颗青春痘。” 他转过头来有点调皮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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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那是一个两边镀银的戒指,中间嵌着宝蓝色的不知什么材料,很漂亮。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於是换到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到中指。

就这么套了几下,戒指真的从宝蓝变成了一种绿莹莹的颜色。我立刻拿过说明书,上面说这种颜色意味着“紧张” 。

“什么呀,我什么时候紧张了?根本就不准。” 我说。

“我觉得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大概这种材料对温度特别敏感,而人在不同的心情下,体温会有细微的变化。比如,心情紧张的时候,血液就会加快流动,体温也就可能上升一点点,这样戒指就会从蓝色变成绿色。” 杜政平一本正经地分析。

“说得像真的一样。” 我白他一眼。

“我们再试试,嗯,现在你高兴一下,看看它会不会变成桔黄色。”

“有没有搞错,平白无故,你让我怎么‘高兴一下’ ?”

他笑嘻嘻地说,“其实呢,我也用不着它太准,只要大致上能让我对你小姐的心情略知一二,就足够了。这样,你什么时候生气了,我一看就知道。”

我们接着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看一下我手上的戒指,结果发现它好像总共只会变两种颜色 --宝蓝色和绿色。

我说,“不灵啊。”

杜政平说,“不要紧,至少我可以从戒指看出你的心情是平静还是不平静。那已经很不错了。”

“那我要是心情不平静,你怎么办?”

“还用问,马上想办法把你哄好啊。” 他一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的口气。

那天下午,杜政平本来想去看世贸大厦,我坚持要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有什么特别的,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 他有点不以为然。

“你懂什么,没看过‘金玉盟’ 和‘西雅图未眠人’ 吗?那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都是约好在帝国大厦顶上见面,很浪漫的。你知道吗,帝国大厦的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 我一把拉过他的手,“去不去?警告你,戒指已经开始变绿了,我的情绪不太平静噢。”

他乖乖的跟我去。

我们坐电梯到了帝国大厦顶上,那里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坚持不住,随着人流下来。在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所有走过的游客拍照,说拍的相片都会贴在楼下,如果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不喜欢就不用买。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了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 杜政平却感觉良好 --他大概觉得摄影师把他拍得很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买这张照片?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 ” 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我感到左背上一阵发热,立刻回头,身后却只是人山人海。我觉得有点奇怪,正要回头,突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有人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的后背会发热。没错,正是相片上的那一对目光让我的后背发热。

那双眼睛,属於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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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我以前没有相信过签语饼,总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一块签语饼里看似一句普通的吉利话,其实一个字一个字却都在气势汹汹地逼问我的心事,一副不逼到我缴械投降不肯罢休的样子。我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杜政平的签语饼里竟然没有签,而我这张上面却写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如果说这代表了上苍的某种安排,那么,它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其实比上苍更有说服力。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发生得十分荒谬。从认识程明浩到现在,我们所有的相处都不过是鸿光片影,也不记得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做过什么特别的事,然而,不知为什么,每一个片刻都那么真切地保存在我的脑子里,随时都可以像记录片一样地回放出来。他曾经那样地对我微笑,曾经用那样的语调对我说话,曾经用那种温煦而亲切的眼光看我。我见过千万个微笑,千万种眼光,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微笑可以让我久久难忘,唯有他的声音仿佛可以透过空气一路温暖到我心里,唯有他的眼光让我只见了几次就自信能从千人万人里分辨出来?正是因此,他相片里忧郁的眼光才会让我那么伤心。



而在这个世界上,再荒谬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变成合理的了。否则,它怎么会发生?



我知道他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这种想法让我既兴奋又不安。



杜政平把两块签语饼都吞到肚子里,心满意足地隔了桌子看着我微笑。我回避着他的眼光,心里一阵歉意,他一定以为那张签应的是他,其实,却并不是。



程明浩并不爱我,我却不能忘记他;杜政平明明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却不能认认真真地去爱他。我努力过,然而,却失败了。



以后的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去人海里寻找那个高瘦的身影,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和杜政平头碰头地睡着了。我一觉醒来,发现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得正熟,嘴角微微翘起,神态单纯而平静。我突然之间十分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不,其实我并没有变心,因为从一开始,我喜欢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其实从来没有变过。无论如何,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我一定还不起。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我对他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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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算算年纪,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难道还没结婚吗?” 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 ,本着这个逻辑,我对她投资的期货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唉,章文刚还就是没有结婚,”郑滢好像正等着我这一问,声音里的得意洋洋透过电话线一路漫过来。那笔名为“章文刚” 的期货在念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为了绿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从此发愤图强,领悟到事业比女人重要,有了事业,“大丈夫何患无妻”。不过,去年回国探亲,家里为他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两个人就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开始交往。郑滢见过那个女孩子的照片,颇有点陈玉莲的风范。



郑滢这一次表现了空前的气量,“这样才好,否则我真会怀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那他不也是‘脚踩两条船’ 吗?”



“不错,可是‘此船非彼船’ 也,那条船远远地在太平洋的那一边、他看也看不见,碰也碰不着,而我这条船可是实实在在就停在旧金山湾里,” 原来,她根本不认为“陈玉莲” 和她属於一个重量级,“男人谈起恋爱来其实是很实际的,他们喜欢‘看得见、摸得着’,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会像某些女人一样隔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去喜欢一个人,而人家说不定还根本不稀罕。” 最后一句话,与其说是在评论男人,不如说是拐了一个弯在骂我是个大笨蛋。



“这样的话,不是对国内那个女孩子很不公平吗?” 我被郑滢讽刺了两句,心里很不服气。



郑滢十分爽快,“谁的女朋友谁负责摆平。那是他的女朋友,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操什么心?再说,谁知道人家在那边是不是也‘脚踩两条船’ 呢?” 我觉得她照这样一路修炼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自从那天和杜政平分手,我总是刻意避开他,直到有一天,Fed Ex把他的一封特快信扔在我的门口,信发自纽约的一家大型投资银行。我硬起头皮给他送过去。



杜政平打开门,看见是我,微微愣了一下。



我把信递给他,“这个是你的。不知怎么搞的,他们把它放在我的门口了。好像蛮要紧的。”



他看了看,对我笑笑,“谢谢你了。的确很要紧,这里面是两千五百块钱的支票。” 原来,今年夏天他会去那家投资银行的IT 部门实习,他们的办公大楼在曼哈顿金融区,离世贸大厦只隔一条街。



“恭喜你了。” 我知道杜政平很喜欢纽约,他曾经对我说过,纽约是一个“可以全面锻炼人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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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也没什么。听说你暑假要去旧金山实习,是吗?” 他淡淡地问。



我点点头,“郑滢介绍我去她那家公司。挺大的,我觉得去见识一下也好。”



“嗯,是挺好的。” 他点点头,“什么时候走?”



“三个星期以后。”



“有人送你去机场吗?”



“有。”



“噢,那就好。”



我说了一声再见转身要走,他叫住我,“关璐。”



我回过头,他轻轻地说,“谢谢你送给我的那条领带,上次我戴着它去 job fair,果然运气很不错。”



我垂下眼睛,“其实,是你自己条件好,戴哪条领带都一样的。”



和已经分手的男人讲话,简直像在地雷阵上走路,一不当心,就引爆一团让人心酸的回忆。而这些地雷,都是当初我自己一个一个埋下去的。炸死活该。



三个星期以后,我又一次来到旧金山上空。这个地方,我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来,然而,我还是来了。我望着碧海青天之间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突然感到一阵惘然,这一次,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跑来呢?我告诉系里的导师和同学是为了那家五百强公司的实习机会,但是我自己明白,其实并不止于此。这一点,杜政平和郑滢也心知肚明,然而,应该知道的那个人,却根本不知道。大概,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就算知道了,又如何?



在蓝天的这一边,其实并没有人在等待我。



郑滢和章文刚来机场接我,章文刚长得一表人才,看上去和郑滢很般配。郑滢果然挑了一只香喷喷、新出炉的羊角面包。



晚上,我和郑滢挤一张床。虽然已经差不多五月底了,旧金山的晚上还是凉气逼人,要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才行。窗帘外的街灯隔着树叶透出淡青色的光芒,也是冷嗖嗖的。旧金山,是一个冷嗖嗖的地方。



“章文刚怎么样?” 郑滢问我,与其说是在问我,不如说是在邀请我夸夸她的男朋友。



“不错,看上去很成熟、很有安全感的样子。差不多可以打九十分。”



“那剩下的十分呢?” 都打了九十分,她居然还不满足。难怪人家说女人贪心。



“陈玉莲啊。”



“那算什么?我都问清楚了,那个女人是他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家教严格得要命,所以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谈的是柏拉图式的那种恋爱。也就是因为这层面子,他才一直要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去和她说分手的事情。”



“你这么说,是不是你们…已经…?” 我忍不住八卦地问。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他好像是个比较保守的男人。其实,还是这样的男人好,懂得负责任。” 我看得出,郑滢很在乎章文刚。



去公司报到的第一天,在人事部填完表,就跟着我们部门的一位同事去我自己的办公室。那位同事告诉我,和我共用一间办公室的,是一个伯克利加大来的实习生,也是上午才刚刚报到。



我的心里“嗝登” 一下:伯克利加大,这个人不会也像蒋宜嘉那副德性吧?



走进办公室,迎面碰上一个眉清目秀的男生。我们对看了两秒钟,然后一起“啊” 地叫出声来。



他不“像” 蒋宜嘉,因为,他就是蒋宜嘉。



世界很大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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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



祸不单行。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叫去,说打算让我们合作,用三个月的时间为产品做一个实验性的部件,从设计到制作都由我们自己负责,如果做得成功,将来很有可能会考虑加进产品。主管说,“这个机会很不错啊,从前我当实习生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发挥的余地,希望你们好好把握。”



我和蒋宜嘉面面相觑,交换了一个“怎么这么倒酶” 的眼神,随后几乎异口同声地说,“谢谢,我们一定会努力。”



回到办公室,开始装电脑。我本以为名气这么大的公司设备都会非常先进,谁知到我手里的竟是一台半旧的奔腾II。我偷看一眼蒋宜嘉的电脑,居然是奔腾III。我心里很有点不服气,“卖花姑娘插竹叶” 的道理我不是不懂,可是,凭什么他的叶子就要比我的叶子好?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开头就矮了他半截。



可气的是,这个人拣了片好叶子居然还嘀咕,一会儿“咦,没有视保屏,我的一个同学在A公司实习,那里用的都是平面的电脑屏幕,当初那家公司也要我去” ,一会儿又是“我一个师兄去了B公司,那里每个人一间办公室呢,我本来也可以去” 。声音不高不低,又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跟我说话,弄得我不知道究竟应不应该回答他。



等他把A公司和B公司的好处轮流数了一遍,我终于忍不住,“那你怎么没去A公司呢?”



“那家公司在西雅图,太远了。再说,西雅图天气没有加州好,我不想去。”



“那B公司呢?它的总部也在旧金山啊。”



“他们的工资没有这里高。其实,综合比较一下,还是这家公司最好。”



那你还罗唆什么???我差点笑出来。他长了那么一副好皮囊,说起话来却如此无聊,也不知是暴殄天物还是生态平衡。



下午,我把郑滢拉进洗手间,“你猜猜十八楼329办公室里除了我还有谁?”



郑滢把水龙头开得哗哗响,“不用猜,我已经在电梯里和他打过照面了,简直是活见鬼。我早就听说这家公司特别喜欢去伯克利招人,可谁知道会这么巧。”



“还有呢,主管叫我和他合作项目。这下死定了,他专业上肯定比我厉害,加上我听说我们部门差不多一半人都是伯克利毕业的,肯定偏向他,呐,他拿的电脑就比我的好,” 我忧心忡忡 -- 两年前和蒋宜嘉打交道的时候,怎么料得到有一天会和他一起工作。早知道,就不要那瓶香水了。唉,贪小便宜,真的害死人。



“放心放心,男人一般不会把感情搅到工作里去。” 郑滢不负责任地安慰我,随后立刻说了一句自相矛盾的话,“唉呀,他不会去跟章文刚胡说八道吧?” 我恨不得一脚把她踹进马桶。



郑滢脑子里的警报拉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就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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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第二天早上,我一推开办公室门,吓了一跳,蒋宜嘉的桌子上,有十四只眼睛一起亮晶晶地看着我。



不知是因为我的出现使他想起了那一段屈辱,还是昨天和郑滢的短兵相接让他受了什么刺激,抑或他认为这个公司里哪个女孩可能对他产生非分之想,反正,今天,他的桌子上出现了三个镜框,里面都是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影,照得很甜蜜,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左面一张,右面一张,电脑屏幕上面一张,好像都在得意洋洋地向我示威“看好了,我可不是没人要的噢”。最夸张的是,他居然把计算机上的壁纸给换成了一张他女朋友笑得鼻子眼睛像出了车祸一样挤在一起的特写。



其实那个女孩长得挺不错,虽然没有郑滢漂亮,但也“颇有几分姿色”。问题出在那种眯眼睛挤鼻子的媚态,不是人人有本钱做的。有些女孩做起来楚楚动人,而有些人使足了劲却偏偏只会让人想起一位娱乐节目主持人喜欢说的“死三八装可爱” 。不幸的是,蒋宜嘉的这位女朋友属於后者。



然而,有一样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东西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 ,蒋宜嘉显然觉得她是“真可爱”,值得拿出来炫耀一番,而且,真心诚意地相信我会被她“震住” 。



我等不到吃午饭就跑去告诉郑滢,“现在你可以放心了,他一定不会为难你。你想,这个人这么要面子,难道还会拉着人家诉苦吗?说什么?‘那个女人把我踹了’ 吗?我看从前的事情他也不会想提。何况,他现在好像很幸福呢。”



郑滢将信将疑,趁蒋宜嘉走开的时间偷偷过来瞻仰了一下 -- 大概女人多少都有这样的情结,喜欢看看自己甩过的男人现在落到哪个笨蛋盘子里。一看,果然故此,而且那个女人比她差远了,心满意足。



中午吃饭,蒋宜嘉拿出一个饭盒,“我女朋友做的。” 展示才艺的时间到了,我立刻上前捧场,可惜里面只是一个夹了几片蔫巴拉几番茄黄瓜火腿的三明治,我心里想,“这也用得着‘做’ ?”



他的女朋友好像很会黏人,每天下午四点半准时打电话过来“关心” 一下,每到“探班” 时间,他就会把声音压低再压低,一直压到听上去柔情万丈却正正好好能钻进我的耳膜的程度。有时候那边大概在问“午饭好吃不好吃” ,他就有型有款地对着话筒“好吃好吃” -- 男人的确有昧着良心说话的本事;每当他说“我旁边有人呢” ,我就知道那边八成说了什么“亲亲我” 之类的肉麻话。



郑滢把心放到肚子里以后,不知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很快就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准确地说,那是我记忆里她干过最最愚蠢的事情。



那个周末,她脑子里不知怎么搞的灵光一闪,异想天开地为我和张其馨安排了一次“不期而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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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我开始着急 -- 这样下去,我的表现肯定不如他。怎么办?想了两天,我灵机一动,开始寻找蒋宜嘉的薄弱环节,找来找去,还真让我找到了。



他的英语没我好。不是说发音或者语法有什么大问题,而是他说起话、写起东西来不得重点,叽哩咕噜讲了半天或写了长篇大论,希望面面俱到,却让人家脑子发晕还不明白他究竟想表达什么。而且,他激动起来还有点大舌头。



感谢老天爷他总算还有一个毛病。



我针对他这个薄弱环节做足了功课 -- 先去调查软件行业在这个领域的发展方向特别是我们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的产品,评估出他们的技术优势和劣势,然后把我们自己的设计和人家的现有设计相比,总结出我们自己的优势,尤其是这个新部件一旦加入产品,会如何为客户带来更大效益,为产品升值。我把自己的调查结果写进一二三点,清清楚楚,附进工作报告,心想,我们主管既然希望有一天把这个部件加入产品,那么,他迟早会需要这样的信息。



果然,主管听完我对自己调查结果的解释,抬起头来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一下,“你自己做的?”



我点点头,“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编程人员,不仅要会写代码,也要明白为什么去写。” 我一面说心里一面突突乱跳,他会不会认为我不务正业?



他笑了,点点头,“星期五之前帮我做两张幻灯片的材料,我下个星期正好要就我们部门的工作做个演示,我看,可以把你报告里的这几点加进去。”



那一刻,我明白自己这步棋走对了。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郑滢,她拍拍我的肩膀“聪明啊,那才是上层会真正感兴趣的东西,这下子你们老板肯定对你刮目相看” 。



“也不用他刮目相看,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并不比蒋宜嘉差。”



蒋宜嘉知道了我的“邪门歪道” ,大概有点生气,又拿我没办法,结果是他好像越来越看不惯我:我喜欢办公室里开着灯,他却喜欢黑漆漆像个洞穴,说写代码时开灯会分散他的注意力,於是我们达成协议上午开灯下午不开;有一次我顺手拿他桌上一本参考书翻翻正好被他看见,立刻眼珠子一弹,倒好像我碰的不是他的书而是他的“四点半” ;加班的时候我随手放了一首张信哲的歌,他“嗤” 的一声“什么年代的歌了” ,可是我后来千真万确听见他放“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这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根本就是一百步笑一百步嘛;他在的时候永远把冷气打得办公室像冰箱,我调高一点,他就飞过来一句“你们女人都这么怕冷吗” ;还有那个最经典的问题-- 百叶窗应该开还是关:我们的办公室窗户靠走道,我喜欢把百叶窗开着,可以看走道上的风景,他却坚持要关着“你还以为是你在看人家啊,其实是人家在看你,高兴了还能敲敲窗子,感觉像动物园一样”… 记忆中,好像还没有哪个男人这么孜孜不倦地和女人计较。



总之,到我们那个项目的设计方案通过审批的时候,我和蒋宜嘉的关系已是一触即发,只差一根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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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



导火线很快就出现了。



一天下午,我收到蒋宜嘉的一个电子邮件 -- 他将在下星期演示一个所谓“模型” ,邀请我们全部门和其他几个平行部门的人。我一看演示内容介绍,立刻火冒三丈,原来,他根据我们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偷偷做了这个模型,做得像模像样,却从头到尾没有提我的名字。给别人 -- 至少是不太熟悉我们的人的感觉就是,他,蒋宜嘉,独立完成了这个项目的设计。



打这么一个擦边球,太过分了! 我听见导火线滋拉拉点燃的声音。



我跳起来,关上门,打开灯,把空调温度调高,叉着腰问他,“你什么意思?”



“你什么意思?” 他脸上居然还浮起一丝微笑。阴笑。



“哼,你心里清楚,” 我指着自己的电脑屏幕,“感谢你老人家总算还没忘记邀请我! ”



“不管我的事,我随手做的,昨天拿给老板看,他觉得不错,就建议我演示一下。” 他轻描淡写地说。



“随手?你好厉害啊,随手就做出这么大一个模型。”



“你想怎么样?”



“我想告诉你,你这样去出风头,是不对的!”



“唉,那你上次帮老板收集那些行业信息做演示材料,可没少出风头啊。” 他果然在记恨。



“搞清楚了,这是两码事。我收集行业信息,中间你没有出力。现在你的这个模型,完全是基於我们一起做的设计,而我,已经死过脑细胞了。所以,你不跟我商量就拿出去表功,对我是不公平的。”



“不错,设计是我们一起做的,但这个模型,可是我一个人一行一行代码写出来的,我现在演示的是模型,不是设计方案,” 他把那个模型的源代码调出来,“关小姐,哪一行是你写的,可否不吝赐教?”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居然还火上浇油,“你们女人都这么斤斤计较吗?” 他对我有意见的时候,常常会慷慨地照顾到我所从属的整个性别群体。



“蒋宜嘉,我警告你,别开口闭口‘你们女人’ 、‘你们女人’ 的,你跟我说还不要紧,换个美国女同事,老早去告你性别歧视了! ”



我们恶吵一架,互不理睬。我在心里咒他,不要脸,肯定没有好下场。



一个星期后,我的愿望实现了 -- 他果然没有好下场,只是,死得难看的,并不止他一个人。



演示那天,蒋宜嘉其实表现得很不错,讲得头头是道,也没有大舌头。一直到提问的时间的最后两分钟,我都合上笔记本准备开溜了,某个平行部门里一个以吃饱饭没事做专门跟人家过不去闻名的八婆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起来,“这个模型的界面是不错,可是好像不能使用键盘操作嘛!”



原来,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它所购买的软件产品可以为残疾人使用,其中很基本的一条就是所有用户界面都要让无法使用鼠标的人可以用键盘完成鼠标所能完成的一切操作。



我和蒋宜嘉一起傻眼了 -- 我们设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而在审批过程中,也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美国政府的这项规定,学校里老师蜻蜓点水似地讲过,我们都没拿它当回事,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真刀真枪地碰上了。



一言以蔽之,我们引以为傲的设计方案在众目睽睽之下阴沟里翻船,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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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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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08 19:5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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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那么可怕,要命的是暴露问题的场合和在场的人。



那个八婆拿着鸡毛当令箭,呱呱乱叫,半分钟内话锋里已经上纲上线到“这样加入产品的话,岂不是会导致整个产品达不到政府要求” ,很有“一颗老鼠屎坏一锅粥” 的味道;她的主管半靠在椅背上,把胳膊枕在脑后,悠悠地翘起二郎腿,懒洋洋地问蒋宜嘉“这个设计已经通过审批了吗?” 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们主管,言下之意,“你们部门就是这么审批的?”



刹那间,我们的疏漏被抹上了一层浓浓的“政治” 色彩。显然,当我和蒋宜嘉忙着“窝里斗”,我们的主管也有他“狗咬狗、一嘴毛” 的夥伴。



主管站起来承认了我们的疏漏,说了几句套话,然后叫蒋宜嘉尽快修改模型,下个星期重新做一次演示。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主管是个爱面子的人,我想,他一定觉得很丢脸。后来,我慢慢发现,随便什么人,一旦做到主管,便立刻蜕变成一种特别要面子的生物,而当下属最犯忌的错误,无非两条:一. 让主管在他/她的主管面前丢脸;二. 让主管在竞争对手的下属面前丢脸。



蒋宜嘉回到办公室,心情沉重,连“四点半” 打电话来都草草挂掉。他到公司内部网上找来资料,把联邦政府的所有要求列成一张清单,开始一样一样地对照、修改。哼,偷鸡不着蚀把米。



星期五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他从主管办公室回来,突然说,“关璐,我有个不情之请。” 根据经验,这个人说话一旦文绉绉起来,绝对没有好事。



“刚才主管和我一起把模型和演示材料过了一遍,他突然觉得我写的演示材料太过强调技术细节,关于‘商业价值’ 和潜在客户利益的阐述很不够,叫我修改,他星期一再看一遍。其实呢,这个东西老板本来也没太当回事,都是上次演示被那个女人闹的,弄得他如临大敌。所以,我在想,是否,嗯,能不能,你方便的话,请你帮着一起看一下?”



果然没好事。我心想“原来你也有用得著我的时候” ,趁机把肚子里的怨气统统倒出来,“我是很想帮忙,可惜,这个模型是你‘一个人一行一行写出来的’ ,万一我瞎出主意,把事情弄坏,可担当不起。” 气得他干瞪眼。



晚上,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郑滢,她拍手叫好,“爽。这种事情就是不能让他开头,一开了头,他以后只会得寸进尺。”



第二天和郑滢一起出去剪头发,走到街上,我突然想起那天整个部门被人家刻薄的情形,觉得外敌当前,好像不应该袖手旁观。何况,他演示的东西毕竟有我的份,即使我的名字不在上面。从心底里,我也希望人家能够认可,在这个意义上讲,赌气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於是,我把郑滢扔在街上,跑到公司,蒋宜嘉果然在办公室里改他的演示材料。



我清清嗓子,对他说,“其实我今天来是有点别的事情,不过,假如你还想要我看看你的演示材料,我也可以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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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09 19:5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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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



这一“试” ,试到下午两点半,我们几乎把那个演示从头到尾重做了一遍。



蒋宜嘉下楼去买午饭,我在电脑上放张信哲的“宽容” ,听着听着就跟了哼唱起来。他拿着三明治和饮料进来,听见了,说,“关璐,你的声音不错嘛,这首歌里的高音,很少人跟得上去的。”



我有点得意,“说起来,我小时候还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呢。”



“啊,” 他一脸的恍然大悟,“怪不得你也那么喜欢出风头。”



“喂,你要说我就说好了,不用这么兜圈子吧?” 我有点生气,一面后悔自己何以兵不厌诈,明知这个人言语无味,还要接他的话岔。



“别误会,其实,我小时候也参加过合唱团,知道里面的人自我感觉都很好,包括我自己。”



“你做什么?”



“指挥,” 想不到他还有那么威风的历史,“所以,我承认自己喜欢出风头,现在才发现你原来和我一样。所以凑在一起,合得来才怪。”



那一刻,我们突然都笑了起来。难怪我和蒋宜嘉水火不相容,因为,我们实际上属於差不多的一类人 -- 一路顺风,习惯被捧着长大,习惯羡慕的眼光,习惯别人给我们让路,习惯演主角,习惯掌声雷动,却没有意识到,真实的人生里,哪里有那么多主角可演?



真实的人生里,我们不过是捆在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而且,还是小蚂蚱。争什么争?



真实的人生里,很多时候,成全别人,便也是成全了自己。



一九九九年六月底的某个下午,在旧金山一栋大楼十八层某间小小的办公室里,两个同样年少气盛而有点自作聪明的人和自己最看不惯的人握手言和了。



世事难料。当初,我把蒋宜嘉讽刺一顿然后气跑,后来,却居然和他做成了朋友。坦率地讲,蒋宜嘉具有做异性朋友的优秀条件:人聪明,心不坏,长得帅,还有,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要和他谈恋爱。或许他也有同感,所以,我们的友谊保持至今。



化敌为友之后,我忍不住问他,“你还记恨郑滢吗?”



他笑笑,“有什么好记恨的?老实说,从前的事情,自己想想都觉得幼稚。我觉得人和人之间其实是讲缘分的,缘分不到,强求不来,而缘分到了,属於你的总是你的。比如我和她,” 他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四点半”,“不知为什么,认识她没多久,就有一种感觉,心里想‘就是这个人了!’ 是不是很奇怪? ”



爱情的确伟大,连蒋宜嘉都能讲出这么动听的话来,听得我一愣一愣。



“你女朋友真可爱。” 我真诚地说。能让人觉得“就是这个人了!”,一定有其可爱之处,管她是真的还是装的。这个帅哥居然激动得脸都发红,我担保他摆起照片的那天就在等我这句话,现在终于等到了。



我突然万分地羡慕起蒋宜嘉来 -- 为了他那一句“就是这个人了!”。能够讲出这句话,需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深爱一个人,而且明白那个人也是同样深爱着自己。程度完全相当,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才能如此心安理得。



什么时候,我能说“就是这个人了!”,而又是谁,能让我有足够的信心说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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