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ecilia624在10/26/2010 8:03:00 PM的发言:
哈哈,没空和你争福尔摩斯,我理解力也很正常,可是你不觉得你说话老用“应该”“肯定”这种字眼不太好吗,谁也不是当事人,你回帖之前卖家不都来澄清了吗,说她老公可能忘了。最后圆满解决是最好的,其他分析都是无聊。我也是闲的,还来回复你。
你的所谓“看不惯”难道就不是judge别人了?拜托不要双重标准好不好?
自己看贴不仔细说话漏洞百出还挑别人的理。拜托你回头好好读一下后几页帖子,figure out一下回帖的前后顺序好吧。卖家在我回帖之前的
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在33页是说她lg早应该把钱打回给lz了,
我在35页第一次回复是引用卖家原话并对那句话有高光标注的,我说既然早refund,卖家就没什么责任,只是早点晚点寄回来的差别,事情就可以理解了,根本不算纠纷了,可又疑惑看lz发帖的心情实在不象已经收到打款了。
看到我的疑惑回复说估计lg忘记打款的也不是卖家,是版上另外一个mm也在35页,我才跟那个mm讨论可能是卖家自己觉得打了,结果买家没收到,问题估计出在卖家lg身上,他给忘记了。
所以在我回帖之前根本就没有你所谓的卖家出来澄清lg忘记打款一说,你说的一切都是我跟另外一个mm的猜测。截止到我之前的所有回复,lz都没有出面说已经收到打款了,是我回复后
lz在36页才说实习回来而且今天收到refund了。所以在你judge别人之前,麻烦你搞搞清楚前后顺序前因后果,不要跳跃性的断章取义。既然别人可以在事情得到解决前发表意见,我就事论事的分析怎么无聊了?无论其中经过到底如何,
在lz宣布收到打款此事解决后,我针对二人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说,全部是针对你在回复。更何况就是事情解决了大家也可以畅所欲言,以便今后尽量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除非你是斑斑的马甲,警告我闭嘴否则我就有权利说话。我用应该的字眼有什么问题?如果大家在换版都对自己严格约束一下,多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换版不知道会减少多少麻烦。只有在一些应该做到的事情因为某些个人原因没有做到的时候,发生了或误会或口角,版上才会频起高楼,而逐渐成为解决某些问题的唯一途径。多一些约束不对吗?还是你做的不好不许别人评论?别说你不是当事人本人,就是当事人,出了问题,我也可以大大方方的指出你做的不周到的地方,应该改进的地方,这叫对事不对人。心理承受能力差就不要在版上混,我自问没有得罪买家卖家的地方,你混淆顺序的逻辑的确让人无语,我也很闲,时间大把,乐于纠正逻辑错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26 20:47:0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