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疏影暗香在11/5/2010 11:29:00 PM的发言:
个中原因肯定是感情不够深。 但是我支持自己的肚子自己做决定,她有这个权力。
3-4月的健康小孩? 这要是在美国她就没有这个权利,谁敢引产,要他坐牢。可惜中国胎儿没人权。个中原因肯定是感情不够深。 但是我支持自己的肚子自己做决定,她有这个权力。
我会生。就算再嫁不带着小孩,也可以常常去看看啊。
几年的夫妻,到头来就这样,她的茶凉的太快。
很不喜欢这种人,我觉得她心狠。
同意这个。无关感情深不深,可能她衡量过对谁都不好。所以就放弃孩子了。如果生了,也很难从以前的伤痛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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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的逻辑,不是一般的脑残
没有任何一种避孕方式是100%保险的
不说别的, 一出生就没有爸爸, 还不如不生的好
老年丧子,这个孩子恐怕是他们唯一的精神寄托了,我已经是很现实的人了,还是不能理解这个决定。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对死去的人也是一种交待。在怎样都是离过婚的人了,如果她再嫁一二婚的,给人家去带孩子,恐怕会后悔今天的决定。
如果我是男人,我不会要这个女人,一克夫,二,无情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