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谁一起度过一生
1 陌生人
                 
  2002年春天,我在长沙。

  住在省肿瘤医院后院的一间独进独出的红砖平房,松木地板。卧室像鸟巢一样悬在房间半空中的阁楼里。下面放了张笨大的原木写字台,漆成枣红色,晚上灯光照在上面像有一层淡淡的忧郁的红雾。上面放了台电脑,还有散乱的书籍。推开窗,大片大片清冽的风灌满一室,很冷。可以看到青翠葱茏的山就在眼前。伸手可及的绿,充满生机。有太阳的日子,满山云蒸霞蔚,很有画意。一间小厨房,我并不常用,偶尔煮点面条。淋浴的小浴室,有块非常大的木模框雕花圆镜。

  有时我去医院的食堂吃饭,要经过一段九曲回廊,穿过一条两旁开满粉白樱花和艳红中国玫瑰的碎石小径。清香的空气浸入了肌肤,令人心宽神怡。有时候,夜澜卧听风吹雨,早晨起来,就看到那条道旁乱红铺了一地,残缺的美丽,让人心里微微地痛。

  春天的长沙,下雨是经常的。柔软缠绵的细雨,像一首经典绵长的老歌。心里都是湿答答的。我常常是不带雨伞,从新一佳广场晃过湘江桥一直走到五一广场。在平和堂温暖的店堂漫无目的地穿梭。累了,就进麦当劳里啃根香辣鸡翅,喝杯香浓的奶茶。

  那天,他就坐在我对面,喝大杯的可口可乐,用薯条沾番茄酱吃,旁若无人。阿玛尼香水的味道淡淡传来。他抬起头看我。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嗨,你好。

  你好。我微笑。一个英俊的男人。目光敏锐。g-star的男装大衣,里面的纯白棉布衫衣,很洁净。应该是大机构里的白领,或者是自由职业者。

  我们面对面坐着,没有多少话。时断时续的语言。他说他叫,黎城。

  出门的时候,雨开始下大。我萧瑟地裹紧衣服。尽管已是阳春三月,气温依然很低。雨很暴戾,砸在街上噼噼叭叭。雨帘如织,已看不清对面的景象。

  黎城站在旁边。没带伞?

  没带伞。我说。

  回去吗?他问。

  我微笑。回去。

  他拉着我到停车的地方。白色的丰田佳美。他打开门。我送你回去吧。

  当然,我没有拒绝。

  黎城送我到医院门口。我们在那里告别。然后,我目送他离开。
                 
2 周的婚礼
                 
  2002年3月28日,周结婚。

  是个很好的晴天。我去花店抱了大束的血色玫瑰匆匆赶去东方大酒店。

  我看见周已经穿得很体面,举着红酒频频向周围的朋友示意,满面春风。看见我,他有些尴尬地朝我笑笑。“小实,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美丽的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天使般笑靥如花,眼睛里水光潋艳。周拉着她的小手。他们很幸福。

  我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有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我趔趄着坐进出租车。
                 
                 
  3 一些往事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大的雪。我们走在去火锅城的路。那个英俊的少年用他宽大的羽 绒服盖住我的头。他说,小实,这样你就不会冷了。然后,我把冻红的双手放进他温暖的手心里。那一刻心里温柔软地膨胀。以为以后再不会寒冷。可是,和周,二年后,我们安静地分手。

  周说,小实,你应该跟我去北京。

  我说,周,我要留在南京。

  只因为彼此都不愿对对方妥协。我们都是这么心气高傲的人。

  诺言很脆弱。因为曾经相信,所以我们伤得体无完肤。

  周离开后,我和女友诺诺在南京路开了家精品店,很美的店名,叫透明玫瑰。三面镶上落地的透明玻璃窗,东边一块粉白的窗帘半垂,遮住了炎热的阳光。我就躲在阳光后面读报纸,看门口摇晃而过的人群。很安全。卖很多女孩子都喜爱的水晶,玛瑙,石头挂饰品,草编凉帽和提包。透明的水晶,用红丝线穿起来,可以有一些不复杂的花式。或做成戒指,或做成耳环和项链。水晶的光芒映着阳光,莹莹欲滴。没有任何杂质,像透明纯洁的心。未经雕琢的圆润的花纹石,用玻璃胶粘成个可爱的娃娃,或笨拙的小屋。柔韧的草编太阳帽,还带着田野的辛辣清香,可以沉沦的味道。天然的大气,让很多年轻女孩流涟忘返。

  女友诺诺还在一家公司做着份文职工作,但是她有足够多的时候帮我去搞采购。这是个非常精明的丫头,货源基本上是不用我操心的。有些星期六和星期天,她提个大包飞去广州玩,会在状元坊淘很多便宜又漂亮的小玩意。回来的时候,手指上戴满十个戒指,奢侈得很恐怖。她大声抱怨说广州天气太热,状元坊太多人,卖的东西又乱又杂。然后打开她的大包,我满眼的惊艳。

  半年后,周被北京的销售公司派往长沙,做分区的销售经理。他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可以原谅他。我一直很想你,小实。

  我记得接电话时的心平气和,没有了期盼。对不起,周,覆水难收。我听见自己冰冷的语气,无庸置疑。我想我不能让他再撕扯这处曾经疼痛过的伤口。他叹气,放了电话。 我擦干眼泪,从此坚强。这个曾经爱过的男人。我拿出周的照片。他温和的笑脸,他不羁的抽烟姿势。是我曾经沉迷过的表情。在木棉花盛开的夏夜,他亲吻过的女孩,现在却已经调谢,没有声音。手心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荒凉。我们到底能把握住什么事情,什么人。

  每个黄昏,都有一个男孩过来看这套价格不菲的紫砂茶具。是诺诺从家中搬出来充市面的。她说,老爸的宝贝,摆在这里会热闹一点,好东西要让大家分享。诺诺下班后一般都和我在一起看店。她看着这个男孩,“他从来不来问我们价格。”我说,“也许,他钱没带够。也许,美好的东西最好只是远远地看着它便足够了。一旦属于自己就不会再珍惜。”

  一个漂亮的女孩买了大束的彩色塑料管。她说,她要织365颗彩色的星星送给她的男友。每天都有的祝福。她的脸上洋溢着美满的幸福。真好,这样单纯的女孩,简单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只是那个少年时在有些寒冷的天气里,能把我冰冷的手握在他温暖手心里的男人早已离开。我的心在微微疼痛中怅然若失。

  小实,公司里有个女孩对我很好。那天,是2001年8月16日下午。周打来电话。我用肩膀夹住听筒,左手抚摸右手手指。我说,好啊,好啊,祝福你。

  可是,小实,你是否快乐。我担心你。你从不肯委屈一下自己的感觉。走在极端,会寂寞。周说,如果可以的话,我还能不能爱你。如果你不再爱我,我会在明年春天结婚。

  我的眼泪就那么轻轻地掉下来。我听到骨头咯吱扭曲的声音,很清脆。像记忆中的那场大雪。但是,我说,我们回不到从前了。我的心都死了,不会复苏。

  他终于不再抱有希望,黯然挂了电话。从此平静。但是,我多么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些温暖的情节。只是回不到从前。

  诺诺开始恋爱。整天笑盈盈的。恋爱中的女孩是光彩夺目的。诺诺拍我的脸,“亲爱的小实,你是多么寂寞又美丽的人儿哟,应该去恋爱的。”我心如止水,差不多厌倦。

  那个男孩还是天天来看这套茶具。偶尔的瞬间,他的目光像鸟的翅膀一样掠过我和诺诺。“如果不是老爸的爱物,我真的会送给他。”诺诺说。我笑。

  后来,诺诺跟着她的男友去了广州。走的那天,她抱我,“小实,我担心你,我走后,没有人来陪你了。如果不快乐,来广州找我玩。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她指了指那套茶具,“等那个男孩不再来看它了,你帮我拿给我老爸。”

  我想,我过不久也要离开这里了。

  这几天,男孩只是匆匆地朝那套茶具看一眼便走了。这是个让人奇怪的细节。然后, 那个下午,他似乎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来问我:“那个和你在一起的短发女孩哪里去了,为什么这几天没有见到她?”我歪着头,看着他。他几乎是微红着脸告诉我真相的。他喜欢诺诺。他每天来这里只是为是为了看到她。他并不是喜欢那套茶具,而是站在那套宽大的紫砂茶具后面,刚好可以挡住他偷偷看她的热切眼神。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天真如此。像透明的玫瑰。诺诺也是简单幸福的人。

  后来。男孩不再来透明玫瑰。

  再后来,我关掉了透明玫瑰。收拾起简单行李,去了长沙。2002年春天。

  周在长沙。

  我想我应该去参加他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