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说你傻你就傻在3/3/2010 2:19:00 PM的发言:
案情我一概不知。。。但是可以回答这个MM的问题。我1月份也是刚从多伦多的大统华买了很多小肥羊,价格就是2.99和3。99,加元。但是我换汇的时候加元已经超过美元价值了,所以LZ的这个价格应该是合理的。
还有啊,你这个小肥羊囤货原来是熟人给你从中国带来的??? 不知道你付了多少钱啊,还是按照美国超市价钱卖啊。。
还有啊,你这个小肥羊囤货原来是熟人给你从中国带来的??? 不知道你付了多少钱啊,还是按照美国超市价钱卖啊。。
还有茶香的???那有没有菌汤锅底啊~~~~~我好想吃菌汤的。。。
额。。。。mm别扔啊。。
你卖么~~55,我还没吃过茶香的呢~
小心袋子刮破了卖不出去哦,不过我可以收~~
想象一下,开了那个楼,全国mm回家都刮小肥羊的生产日期
哈哈~~那勇敢的尝尝呗~~~要好吃找你代购
那谁让她卖的没有保质期呢。
洗甲水一上去,批号就化开了,轻轻松松不费力
还是拿我做实验吧~~~我的胃,那奏是铜墙铁壁~~~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故意有故意的责任,过失有过失的责任。
买家只是要求没有过期的,有保质期的,这是最起码的最合理范围内的要求,需要特殊再三强调?
买家确实有找卖家沟通过,怎么买家就一定要接受这5包没有保质期的小肥羊,否则就不是宽容了呢。。。
基础不同是个人理念不同, 但不能要求和自己理念不同的人就要放弃该有的权利,尤其不能要求受损方接受自己不同理念所作的错事。
flushing有小肥羊火锅店
说的我馋了。。。 周末去吃。。。
不是这家店做的火锅底料把
我觉得换版最近两个楼的大分歧就是卖家是否主观故意.
大部分群众的意见是卖家是无意的.小部分群众反之.
于是楼起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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