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没问题。但婚姻契约的动机和具体内容是什么,每一对夫妻的理解都是不同的。而有些讽刺的是,之后生活中出现了违背当初结婚动机的事情时,双方都(或者一方)可能没有发现问题,而且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到了最后,当初结婚时的动机完全不存在了,还要继续被这个婚姻的形式所束缚。
我感觉华人的习惯是极度在乎婚姻的形式,而轻视婚姻的动机和内容。所以啊,我觉得关键是要提高对结婚的动机和具体内容的理解。以及如何经营婚姻?如何纠错婚姻中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讨论离婚与否?出轨与否?
三波sangpo 发表于 2021-07-03 07:48
确实是这样的。虽然结婚必须2个人同意,离婚只需要一方提议,但是如果一方以死相逼不肯离婚,华人也做不出来起诉离婚这种事。个体很渺小,必须套一个婚姻家庭的外壳。
于是不离婚的一方可以在婚姻里继续压榨另一方的生命力。占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制高点。不知道这种不存在出轨的算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