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个多年的朋友,老公跟他们夫妻俩是一起认识的,两人是大学同学。老婆原是Harvard的教授,现在在西海岸做教授。两个小孩。男的原来挣很多钱,他工作圈子里的男的都有包养和Date Around的癖好。 据他说,他老婆是知道的。两人约法三章: 第一,不能给情人买房子和车子(有使用权,无拥有权);第二,不能在所安家的城市的找情人;第三,不能有孩子
后来男的破产了,欠了政府的税,老婆的收入用来养家,他的收入就用来还债,不过男的还是养了几个情人。
结婚快15年了,据说一直相安无事。
后来男的破产了,欠了政府的税,老婆的收入用来养家,他的收入就用来还债,不过男的还是养了几个情人。
结婚快15年了,据说一直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