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孑冉在1/27/2010 4:06:00 PM的发言:
我还记得前不久看过mm写和男友家里关系不好的帖子呢。。。。这也发展的太快了吧?
啊,是那个台湾移民有钱人?天啊,这变化太快了啊。上次不是还写说这男的不愿意分手么?可怜的mm,不能就这么便宜他!太过分了!
唉,pat pat, hug, hug.
唉,本大妈在本版不止一次的说过,不要未婚同居,不要婚前发生性关系。本大妈也不止一次被拍,说是著名卫道士云云/
还是再一次大声疾呼吧,mms慢褪你的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7 20:24:12编辑过]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编辑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