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来,还可以选择给人领养. 美国不是好多不能生育的夫妇,急着领养小孩。
不过我也不反对abortion. 我觉得孕妇应该有权自己做决定. 不论是选择abortion, 还是选择生下来自己带或者给人领养,孕妇都有权自己做主。
支持这个。
中国也不是都支持打胎。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吧,那时候我才18岁,刚考进了一个不错的大学。我的邻居是妇产科医院的领导,应我父母嘱托给我上了一堂课,主要TOPIC就是不要怀孕(我还没有谈朋友,他们觉得不谈朋友不可能,只能从怀孕上禁止)。 她家有一个很可爱的小BABY,她说是2个高三学生的结晶,2个人都是教授子女,世交,女孩子一点也不懂,就怀上了,男孩子那年参加高考,考进了TOP3的大学,女孩子当时肚子很大了,六神无主;我的邻居告诉她,最好不要打胎(她是妇科医生),如果是男孩子,她帮忙去找人家领养。。。结果真是男孩,女孩子就休学把小孩生下来了。第二年女孩子考进了另一所TOP大学,2个人据说分手了。 小BB给一个美籍华人家庭领养了,马上就去美国,据说要小孩的人很多,他们挑了条件最好的家庭。 我觉得这个结果两全其美,保住了一条生命。
我反对打胎,除非胎儿有严重先天缺陷,不能存活的。觉得中国计划生育作的太过分了。
我的姨妈是妇产科医生,这么多年来,她打了无数次胎,不少是强迫打的。。。有一次我到她的城市去看她,她犯了错误,就是一个2胎,小孩已经很大了,引产小孩出来是活的,领导让她把小孩弄死,她不干,说那是个活生生的男孩,她犯错误了,然后写检讨,要很深刻的那种,后来我爸爸写的,我爸爸文本很好,果然“挖了思想根子”很深刻的。。。小孩得救了,那家人家是做小生意的,就想要一个男孩,后来他们也不知道我姨妈背了一阵子黑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2 8:30:0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