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楼主开了这个楼,我很想认真讨论一下心里一直以来的一个问题:
我们且完全撇开实名艺人及粉丝这一层不谈,仅就下坠一文中涉及的内容 ,
和作者将这样一篇文章链接放到微博公共平台上打广告的事实,
来对应下面列举的举报原因2~5,为什么我觉得每一条说得都很在理,这个举报本身也合理,如果出发点是从2-~5。举报原因1阐述本身我也是认为很合理的,只是关于正主本身所受到的伤害,粉丝不应该越位替正主去作维权动作,应该尊重正主本人的决定。
每一个公民都有举报权,“举报” 本身并不可耻,关键是看举报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想听听大家的想法。
xbr 发表于 5/4/2020 10:52:47 PM [url=https://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543305&postid=83885042#83885042][img][/img][/url]
好像哪儿传说这个小兔是个六年级学生?看她写的这一二三四五的,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