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
查看:14924|回复:172
When you buy via links in posts, huaren.us may earn a commission

图片太恐怖了,看完太愤怒了,转载的

头像
0操作1 #
头像
1 #
0
10-01-15 21:43操作
只看楼主AA分享不感兴趣
图片太恐怖了,看完太愤怒了,转载的


正义在哪里-----------630车祸!执法人员是畜生!


作者:风中飘 已被分享2次 评论(0)
     之前一直特别关注南京630车祸事件 尤其是那名孕妇和他丈夫以及他们未出世孩子的惨死… 肇事司机等死好了 他都不配挨骂了… 肇事车主王云刚现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名副处级干部 他知道车祸后说“不就是赔钱么 在南 京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儿” 如果大家看了视频 一定会记得民警向仍牲畜一样的对待尸体… 这就是我们的国家执法机关:公 检 法!!
 
 **********************请看我们的畜生执法人员***************************
 
 
 
 第一张:很明显骨头都已经撞出来了。
 
 
第二张:看到几位警察抬手抬脚将当场撞死的孕妇抬到车上,一不小心,撞开的肚皮里面的婴儿 掉到了地下,还连着脐带 。
 
 
第三张:看到了皮卡车厢里面就这样随意丢着的两具成人的尸体,外加那刚掉出来的婴儿尸体,太惨不忍睹了。
 
 
 
 第四张:关上后备箱,准备开车离开 。
 
 
**************************************************************** 死者同事写的祭文: 今天是几号了?我们都模糊了 早上到单位,看见你办公室的门,再也不敢踏进去了 时间好像就永远定格在6月30号了 记得那天下班,我们一起等电梯,下来一辆满载的电梯 胖子你说,让我来上,我最瘦! 引起大家嘻笑一阵 然后我们这拨人,硬是拖着胖胖的你,走下了十楼 我们跟你说,多走楼梯好,减肥~ 然后就是微笑着说,明天见! 没想到一别就是永别,那晚你是牵着嫂子,带着还未出世的儿子去散步了吧 我们都是这样想的 因为你疼老婆,是我们公认的 ,还记得我们去采草莓吗 ,一路上,你一直牵着嫂子的手, 我们笑言,牵这么多年,还怕嫂子跑了呀 你们依然十指紧扣, 没想到,你们就这样牵手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我记得,你在我们面前说着幸福的牢骚 ,你说,“我家大肚子现在馋的要死,夜里要吃草莓,非要让我去,只有满大街去找” 我记得,那次我出差 ,你说,“能不能帮我带点新鲜的海鲜过来,我家大肚子爱吃” 。。。。。 没法回想了,没法写了 你们幸福的一家三口,就这样被一个不负责任的醉鬼,夺去了生命 还能用什么样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对肇事者的憎恨呢 ,你粉碎了幸福的一家三口 ,残忍的让一个还差一天就满七个月的婴儿早早的离开了母体 ,就这样随着他的爸爸,妈妈一同离开了这个世界 ,胖子、嫂子、宝宝, 当我们从心里唤起你们,想起你们的时候 ,你们却带着那么重的冲击和伤害离开了我们, 留下一间空空的房子, 留下四位年迈的老人, 留下了我们这群朋友, 胖子、嫂子、宝宝, 我们能够为你做什么呢 祈祷、祈祷、再祈祷 ,祈祷天堂里在没有车来车往, 祈祷你们一家三口能够在天堂延续幸福!!! 在这神奇的土地上,我们这些平民只能追求合理的不公平!!!!!!!!!难道我们的命就这么不值钱,让当官的肆意蹂躏, 我们这些平民为国家养了成千上万的畜牲!!!



 

[upload=jpg,1.jpg]UploadFile/2010-1/20101152143812346.jpg[/upload]
[upload=jpg,2.jpg]UploadFile/2010-1/20101152143894889.jpg[/upload]
[upload=jpg,3.jpg]UploadFile/2010-1/20101152143898967.jpg[/upload]
[upload=jpg,4.jpg]UploadFile/2010-1/20101152143845740.jpg[/upload]
头像
0操作2 #
头像
2 #
0
10-01-15 21:55操作
只看TAAA分享
 这个王云刚太tm不是人了,就这样还能没事?法律收不了他,老天要收他
头像
0操作3 #
头像
3 #
0
10-01-15 21:56操作
只看TAAA分享
 那就是中国的人民公仆,treat people like dir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5 21:57:44编辑过]

头像
0操作4 #
头像
4 #
0
10-01-15 21:57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太残忍了,受不了了........

头像
0操作5 #
头像
5 #
0
10-01-15 21:57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天那,为什么群众们就能站在那车厢旁边就这样看着..............................
头像
0操作6 #
头像
6 #
0
10-01-15 21:58操作
只看TAAA分享
虽然有心理准备,一路拖着鼠标快速往下,但是还是被吓到了555555555
头像
0操作7 #
头像
7 #
0
10-01-15 21:58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太恐怖了~~~~~惨不忍睹
头像
0操作8 #
头像
8 #
0
10-01-15 22:01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可不可以注明血腥,慎入啊。

另外,肇事司机是张明宝,已经判了无期了。车主是王云刚而已。

头像
0操作9 #
头像
9 #
0
10-01-15 22:03操作
只看楼主AA分享
以下是引用馒馒包包在1/15/2010 10:01:00 PM的发言:
可不可以注明血腥,慎入啊。

另外,肇事司机是张明宝,已经判了无期了。车主是王云刚而已。


找个替罪羊而已

头像
0操作10 #
头像
10 #
0
10-01-15 22:07操作
只看TAAA分享
真不该进来看啊,吓死了!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头像
0操作11 #
头像
11 #
0
10-01-15 22:09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国内人命如草芥啊,为啥我等都在三呼(core 们,权贵们)万岁后要说我等是“草民”呢。[em229]
头像
0操作12 #
头像
12 #
0
10-01-15 22:10操作
只看TAAA分享
 这个我当时出事儿的时候就看了,看视频看哭了。太可怜了,这些人,这个司机千刀万剐都是应该的。不过警察好像也觉得挺惨的,上面好几个警察是边收拾尸体边哭呢
头像
0操作13 #
头像
13 #
0
10-01-15 22:11操作
只看TAAA分享
以下是引用air475在1/15/2010 10:03:00 PM的发言:

找个替罪羊而已

别克君越:肇事车车主如何定责?   张明宝所驾“别克君越”产权证上登记的车主,省检察院培训中心副处级干部王云刚再一次成为关注焦点。事发当晚,王云刚得知张明宝肇事后,向本报记者表示,“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张明宝)有的是钱。”   事后在省检察院举行的媒体通报会上,王云刚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情况,“随口说肯定要赔,他是做生意的,应该赔得起。”而张明宝去年11月购买王云刚的“别克”,并付10万元现金,两人协商剩余17万随后再付。由于两人熟识,所以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如今肇事者面临法律的审判,车主是否应负一定责任?   律师称,《合同法》规定只要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口头合同也具备法律效力,张明宝先行支付的10万元可视为履行合同。如果王云刚所说属实,那么在“6·30”事件中他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撞完人后就被市民给摁住了,王完全不在现场,何来“替罪”一说?

我是觉得无期太轻了,应该死刑。但是也不能无中生有的连“替罪羊”一说都出来了吧。

头像
0操作14 #
头像
14 #
0
10-01-15 22:14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太可怕了,太悲惨了,希望他们在天上可以安息。[em52]
头像
0操作15 #
头像
15 #
0
10-01-15 22:16操作
只看TAAA分享
不这样抬那要怎样抬呢? 警察的任务就是尽快清理现场重新开通交通。人都死了,难道还要担架,不要太愤青了。
头像
0操作16 #
头像
16 #
0
10-01-15 22:17操作
只看TAAA分享
 LZ要在标题上注明啊! 太恐怖了!!!
头像
0操作17 #
头像
17 #
0
10-01-15 22:18操作
只看TAAA分享
以下是引用馒馒包包在1/15/2010 10:11:00 PM的发言:

别克君越:肇事车车主如何定责?  张明宝所驾“别克君越”产权证上登记的车主,省检察院培训中心副处级干部王云刚再一次成为关注焦点。事发当晚,王云刚得知张明宝肇事后,向本报记者表示,“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张明宝)有的是钱。”   事后在省检察院举行的媒体通报会上,王云刚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情况,“随口说肯定要赔,他是做生意的,应该赔得起。”而张明宝去年11月购买王云刚的“别克”,并付10万元现金,两人协商剩余17万随后再付。由于两人熟识,所以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如今肇事者面临法律的审判,车主是否应负一定责任?  律师称,《合同法》规定只要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口头合同也具备法律效力,张明宝先行支付的10万元可视为履行合同。如果王云刚所说属实,那么在“6·30”事件中他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撞完人后就被市民给摁住了,王完全不在现场,何来“替罪”一说?

我是觉得无期太轻了,应该死刑。但是也不能无中生有的连“替罪羊”一说都出来了吧。


那就好,让罪有应得的人受到惩罚!


那些围观的人在看什么啊!

头像
0操作18 #
头像
18 #
0
10-01-15 22:20操作
只看TAAA分享
 真的快吓死我了!这是我看到的最恐怖的景象了!哦弥陀佛。。。[em52]
头像
0操作19 #
头像
19 #
0
10-01-15 22:20操作
只看TAAA分享
 太可怜了!!!阿弥陀佛...
头像
0操作20 #
头像
20 #
0
10-01-15 22:20操作
只看TAAA分享
以下是引用馒馒包包在1/15/2010 10:11:00 PM的发言:

别克君越:肇事车车主如何定责?   张明宝所驾“别克君越”产权证上登记的车主,省检察院培训中心副处级干部王云刚再一次成为关注焦点。事发当晚,王云刚得知张明宝肇事后,向本报记者表示,“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张明宝)有的是钱。”   事后在省检察院举行的媒体通报会上,王云刚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情况,“随口说肯定要赔,他是做生意的,应该赔得起。”而张明宝去年11月购买王云刚的“别克”,并付10万元现金,两人协商剩余17万随后再付。由于两人熟识,所以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如今肇事者面临法律的审判,车主是否应负一定责任?   律师称,《合同法》规定只要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口头合同也具备法律效力,张明宝先行支付的10万元可视为履行合同。如果王云刚所说属实,那么在“6·30”事件中他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撞完人后就被市民给摁住了,王完全不在现场,何来“替罪”一说?

我是觉得无期太轻了,应该死刑。但是也不能无中生有的连“替罪羊”一说都出来了吧。

无期又有钱的话,基本上3-5年就放出来了
发帖回复
查看:14924|回复:172
打开收藏板块打开个人中心
边缘侧滑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