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已完结。
觉得这个比卷二要好看
觉得这个比卷二要好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0 12:51: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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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好看那,支持楼主MM快些更新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5 21:17:47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6 12:18:45编辑过]
第四章 女婴屠场(下) | |||
“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 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 已经过了礼拜时间,袁修女和梁牧师都去了照顾小朋友,所以教堂内空无一人。内堂的地上有一块约120厘米长,80厘宽的活动木门,其所在位置不算显眼, 但在内堂遛达一圈肯能看见。木门和这教堂一样,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不过并没有损坏的痕迹,似乎是用上好的木材造成。我拉着门板上的铁环,费了不少劲才把这 块厚实的木板拉起来,我想周少龙在打开这道木门时应该也很吃力。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道木门关上了,那么地下室就算有人呼救,外面的人也很不容易听见。怪不得袁修女不喜欢有人到里面遛达,要是在里面出了什么意外,还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打开木门后,是一条不算很长的梯道,但由于角度问题,光线并不能照进梯道里。因此,在我眼前的是一条下半段隐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地下室是什么情况根本看不见。 蓁蓁问美珑地下室有没有电灯,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她没进过去,不过她上次见袁修女从里面出来时是拿着手电筒的。这间教堂应该有过百年历史,以当时的条件没安装电灯也不稀奇。 “我知道那里有手电筒,现在就去拿过来。”美珑说罢不等我们答应就跑了。其实我口袋里有火机,也能应付一下。 大约等了五分钟,还没见美珑回来,蓁蓁有点不耐烦了:“这丫头跑那里去了,我们先下去看看吧!” 反正美珑也没进过地下室,她来了也不见得能帮上忙,于是我便掏出防风打火机,借助那蓝色的火苗所发出微弱光线,与蓁蓁一同走进漆黑的地下室。 地下室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应该有一百二十平方左右,但高度较低,大概只有两米高左右,我总觉得很容易会撞到头,虽然我的身高还不足一米八。借助打火 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能看见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四面以古朴石砖砌成的墙壁,墙上有烛台,但却没有蜡烛。这里的空气稍微混浊,且地面及墙壁上长有少量苔藓,要 是独自进来,一旦滑倒可麻烦了。 查看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蓁蓁突然惊叫一声,指着进来的梯道口叫道:“那是什么?”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件黑色物体正向我们这边快速移动。这东西黑黝黝的,大概有米许长,半米宽,扁平得像贴着地面。因为光线不足,一时间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感觉上像是一块会移动件黑布,又像一条被压扁的黑蛇。 黑色异物在短短的一瞬间便移动到我们身前,蓁蓁抬脚一踩,想把它的“头”踩住,但它的“头”竟然能瞬间空出一个鞋印状的窟窿,刚刚好让蓁蓁这一脚落空。它的形态似乎能随意改变,蓁蓁的脚还没来得及提起,它已经往鞋子上裹。 蓁蓁被脚下的异象吓了一大跳,不过她这散打冠军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脚丫一扭就把鞋子脱掉,并往后跳开。鞋子离脚后,瞬间便被异物包裹,感觉 像是鞋子被一块黑布包着似的。可是,当异物从鞋子上退下来时,这只质量挺不错的真皮运动鞋竟然变得千疮百孔,就像给腐蚀性液体泡过一样。 我和蓁蓁四目对视,大家都从对方惊愕的表情中得到一个信息——逃! 异物离开鞋子后便向我们袭来,而且它竟然能一分为三,从三个方向把去路封锁。我们只好往里面逃,但逃到墙角就无处可逃了。眼见它们已经来到我们脚下的时 候,一道强光从入口处照过来,照得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蓁蓁也一样。虽然眼睛暂时看不见周围的景象,但我的耳朵并没有问题,听见袁修女的声音:“你们怎么 不跟我说一声就跑进来了?” 待强光从我们身上移开时,我看见手持手电筒的袁修女站在入口处,美珑就在她身旁不安地玩弄着衣角,似乎知道自己犯错了。再看看周围,黑色异物已不知所踪了,仿佛从没出现过,地上只留下一只千疮百孔的运动鞋。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的大脑没反应过来,倘若不是这只破烂的运动鞋,我还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但这显然并非梦境,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与蓁蓁对望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也给予我肯定,这绝对不是一场梦。 “孩子,你们不该来这里。”袁修女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离开地下室。 蓁蓁一跳一跳地去拾回她的运动鞋,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她竟然还打算穿上。我把鞋子抢过来,叫她先单脚跳着,这鞋子待会交给悦桐化验。她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以“迷人”的微笑回应,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放下只穿着白色袜子的秀足,一脚高一脚低地和我离开地下室。 走出地下室我便向袁修女讲述刚才的情况,并向她展示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她的神情很哀伤,长长地叹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解救这些可怜的灵魂,阿门!” “袁修女,这地下室是什么回事啊?难道下面闹鬼了吗?”蓁蓁望着那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似乎刚才的事情仍让她心有余悸。 袁修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把木门关上,我和蓁蓁马上上前帮忙。把木门关好后,她才说:“我之所以不想大家进地下室,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女婴的亡魂。”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能说详细一点吗?”我严肃问道。 袁修女请我们坐下,然后才慢慢讲述在这个诡秘的地下室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孤儿院是上世纪初由史密斯牧师所创办的,刚开始时,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教会资助,所以当时的经费很充裕。因为经费充足,当时院里的孤儿生活过得并不差,甚至过得比大部分穷人还要好,因此很多穷人会把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婴送到教堂。 后来,史密斯牧师返回天父的怀抱,且又恰逢战乱,院方无法与教会取得联系,经费就日渐紧张了。而且,战乱使更多穷人把无力抚摸的女婴送到教堂,日常开支就更大了。 因为根本照顾不了那么多孤儿,但被送来的女婴却源源不断。如果女婴是她们父母亲手交到修女手上,修女还能给他们解释院方已无力照顾他们的女儿,可是大部 人都选择偷偷把女婴放在教堂门外,留下的可能只有女婴父亲的姓氏……我就是当时被遗弃在教堂门外的其中一个女婴,我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只知道父亲姓袁, 所以修女给我取名为袁思亲。 因为无法照顾这么多孤儿,所以院方只能选择收留体质较好的女婴,而选择方式就是让女婴赤裸地躺在阴冷的地 上室里呆上一天。在这一天里她们不但没东西吃,连水也不能沾上一滴,甚至连一件保暖的衣物也没有。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脆弱的初生女婴又有几个能通过如何 残酷的考验呢?侥幸能熬过来的,就会像我这样被院方抚养成人。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解放后…… “你们这样和杀人有什么分别啊!让女婴活活地饿死冷死,还不如直接把她们掐死!”听完袁修女的叙述后,蓁蓁忽然激动起来。 “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对于蓁蓁的责骂,袁修女并没有反驳。其实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她也是其中一个接受这种残酷考验的女婴。 我把这一点告诉蓁蓁,让她明白自己骂错了对象。她别扭地向袁修女道歉,然后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被遗弃的都是女婴呢?” 袁修女又再叹息:“现在也有很多人重男轻女,大半个世纪之前,这种思想就更严重了。现在院里的孤儿大部分都是女孩,仅有的几个男孩都是有某些缺陷的。” 按照袁修女所说,地下室曾经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女婴屠场”使用,在里面饿死冷死的女婴恐怕没有好几千也有好几百。那么刚才袭击我们的,难道是女婴们的怨魂?周少龙是否也因此而离奇死亡呢? |
第五章 甲酸化尸(下) | |||
“他,他平时傍晚是不会过来,但那天来了。”她的语气支支吾吾,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都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吗?” “他平时很少这个时间过来,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哦,”我走开几步,假装浏览店内的化工用品,随意询问了一下商品的价格,待她稍微松懈便问道:“那天是星期六,生意应该还好吧!” 她奉承地笑道:“我们主要做工厂的生意,周末一般都比较清淡。” “你儿子也太奇怪了吧,生意好的时候不来帮忙,没多少生意的时候却来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着:“他在网上开了家店,平时要上网回复客人的问题,而且这里我一个人也能忙得过来。” “你儿子知道你忙得过来,所以就没有过来帮忙,十天前的星期五也一样没有过来。” 她的脸色突然一白,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又说:“星期六那天的傍晚,你儿子在不在这里也没关系,因为我想知道的是之前那一天,也就是他弟弟周少龙失踪那天他在那里。如果你还想骗我的话,小心我先把你拘留十天半月,再慢审你的儿子。” “我儿子很乖很听话,从来不会做坏事,而且又没有跟他那个混蛋父亲一家来往,那个野种的事情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可别抓他啊!”她叫我别抓她儿子,但她却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我没说过要抓他,只是想问他一些事情而已……”为了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我先安抚着她,告诉她我们只是找她儿子询问些事件,而不是来抓他。 因为周俊龙再过一会儿就会过来看店让母亲回家做饭,所以我们没有急着去找他,而是先向他母亲了解他们母子二人的情况。这位离异的母亲,眼泛泪光地向我们讲述了自与前夫离婚后的辛酸史—— 跟那混蛋离婚时,俊龙才三岁多,我一个女人又要照顾他,又要工作,有多辛苦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我又没什么本事,再怎么努力工作,生活还是过得很苦。我们两母子过得这么苦,那混蛋却只顾自己风流快活,从来也不管我们,就算俊龙生病了也不来看一眼,更别说接济我们了。 幸好老天有眼,俊龙上中学后经常到附近那间孤儿院里帮忙,那里的卢院长很好人,知道我们的情况后,就帮我们办了个化工店的营业执照,我再向亲戚借了一笔钱就开了这家店。因为办化工店的执照不容易,附近也没有几家,所以生意还过得去,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好起来。 本以为以后一切都会顺风顺水,没想到俊龙高考的成绩竟然这么差,不过也没关系,靠经营这家店,我们用不着为生活而烦恼…… 这位含辛茹苦的母亲给我们说了很多话,不过大多只是吐苦水及痛骂前夫而已。从她的话中,我得到的信息只有三条:一、我们母子是好人;二、前夫那边的都是 坏人;三、孤儿院院长是个大好人,也很有本事。前两条信息是她的主观判断,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第三条于我似乎也没什么用处。白白浪费一个早上听她废话了。 在我对她的废话已经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一名青少年走进店里:“妈,你回去做饭吧,让我来招呼客人。” “您好,我是刑警慕申羽,请问你是周俊龙吗?”我向来者出示警员证。 “是,有什么能帮你呢?刑警先生。”他的确很有礼貌,这也许与他经常到孤儿院有关。 “你弟弟遇害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抱歉,我母子只有我一个儿子。”他露出不悦之色,语气还算比较客气。 “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时分在那里?” 他思索了片刻:“应该是在家里上网吧,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里。” “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家里?” “我在网上开了家店,专门卖这里的东西,当时应该有跟买家聊天,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记录。”他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但这并不代表他所说的就一定是真话。 “那只能证明当时有人使用你的电脑及账号,并不能证明你在家里。” 他又想了一下:“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发货,那天应该也有,快递员能证明我当时在家里。” 我向他要了快递公司的电话,并致电查询,得到的回复是那天的确有快速员到他家里收件。虽然对方没说明当时的寄货的就是他,但只要过去跟快递员确认一下就能知道。 接着我要求查看了店里的货物进出记录及单据,他们很配合,并没有阻挠。一般来说,会买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厂,买手肯定会要求店家开发票,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销售情况。查看了出入记录及单据,再对比库存量后,我发现少了一桶十公斤装的甲酸。 我再次翻阅货品出入记录,确定的确是少了一桶甲酸后便问:“你们店里的甲酸卖得并不多,怎么会少无缘无故少了一桶呢?”对于出货量较大的货物而言,记录有误差并不稀奇,但出货较少的一般不会有误差。 罗淑芬想了想便给我一个敷衍的解释:“有时候比较忙,经常会忘了记账。”当然,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满意,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她则以讪笑回应。 “我想起了,”她的儿子忽然插话,“那桶甲酸是我在网上卖了。” “不可能,甲酸是腐蚀性液体,快递根本寄不了。”天下间没有完美的谎言,牵强的解释往往会弄巧反拙,抓住这个漏洞也许能让我得到更多信息。 “我,我没有寄快递,是当面交易的。”他说话稍微结巴,神色亦略显慌张。 “交易地点在那?什么时候?对方是什么人?手机号码是多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撒更多谎,然而谎言越多,错漏就越多。对于我一连串的问题,他显然无力应对。 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问你,这桶甲酸你到底卖给谁了!给假口供是犯法的,单凭这一条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关十五天。”在套取口供的过程中,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 他刚才还比较镇定,但给我这一吓就慌忙回答:“卢院长,那桶甲酸我给了卢院长。” |
继续支持楼主一个^_^
偶觉得可能是那个院长在使坏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30 18:11: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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