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李云迪君进去了。 我正在和朗君喝酒,郎君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李云迪君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
这是我知道的。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李云迪已经不相干,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天上人间。
我在前些日子, 才知道吴亦凡君的噩耗,说吴亦凡居然强奸粉丝。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这些人,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到这地步。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李云迪君知道以后,沉默了很久。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李云迪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嫖娼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
李云迪君这次尤使我觉得悲哀。一次一万元的嫖费,也太贵了些。如果他愿意,包月也够了。但是他说,还是一次一结吧。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天上人间的浓黑的悲凉,就将这作为后进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先行者的面前。
后记:朗君看完我写的,幽幽的说:"傻B, 云迪君昨天喊我同去同去,我就没有理会。怎么样!” 然后抚掌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