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樱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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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引子
我总是梦见那堵墙壁。
而且,化身为一只猫,栖身其中。猫脸一成不变,正经而茫然地呈现一种状态。墙壁狭长,可以容我面向一隅从容而坐,我坐在泥塑的时间里,墙的顶端似春熙路上的天桥,东拐西转,迷宫一样,一端似是过去久远的历史, 另一端,则是记忆的无穷泥泞,我可以看见自己一遍又一遍地在那里杀死自己。而墙外的世界总是燥热,有种湿呼呼的味道,
一幢长方形的平房,青瓦红砖,住了约十户人家,很多的面孔在那里转换过。亚热带遥远的春日,湛蓝色的天空,云彩浓烈,棉花一般一朵朵地盛开,还有一种红红的大朵花儿,叫木棉花,满山遍野。..
木棉树很高,花最盛的季节,树身上找不到一片枝叶,远看上去,象淋了满树的猫血。
这便是我的梦。
醒来,披上棉质睡袍,随手打开电脑,书桌上一片狼籍。《欧洲小说》、《比较文论史》等堂皇巨著东倒西歪,地上亦随处堆放着书籍,半杯喝残的咖啡,纸巾,杂物袋,烟灰缸的四周凝固了一层薄而坚韧的垢,一瓶腊梅已气息奄奄。眼镜、酸梅糖、剪刀、红蓝圆珠笔及笔盒,以及各种CD、影碟,卧室就象个劫后余生的战场,可以听见窗外的雨。冬天的雨,实在是太细太碎,跟记忆一样。我躺在时间里,发愣。
我究竟在哪里?
我为何总是暗自心碎,一次又一次地想死去。暗夜里,是谁在为我哭泣,是谁一夜一夜地在窗外梦游,梦到猫眼蓝蓝的,原来是天空的倒影。
其实那栋平房并非杜撰。它位于雨崩市郊。从前,那里是一片荆棘,在国家开发西部的号召下,人们发现那里有稀有金属矿产,地理大发现让全国人民欣喜若狂。热血青年相继来到这里。最早的时候,这里河流青青,无数条银色小鱼游来游去,沙滩上爬满各色小螃蟹,树林也葱葱郁郁,林中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野生动物,一不小心,还会踩到“滋滋”作响的蛇。
花的鲜红甚至盖过了山林的青绿。这是一座红色的城市,比红旗还要红,比库布里克的《闪灵》里面弥漫过来的鲜血还要艳。
我就在那里长大。
后来,长大后,还回到此地。五年前,和一个男孩儿在那里停留。冬天,雨崩却热得象《西游记》里的火焰山。我们在那里呆了一个月,每天只能躺在朋友家里,大眼对小眼,看碟、吃饭、吵架、和好。朋友那段时间出差去了,整栋房子只有我们两个人,正好拿来做所有青年男女都擅长做的事情。不消说,我们尽自己最大的才能把它们统统演绎了一遍。
简直不可思议。
最离奇的是,现在,我居然想不起那个男孩儿的模样了。
我唯一记得的细节是:他的鼻毛总是长得很快,于是我一次又一次地给他拨鼻毛。除完杂草,就去做饭,洗碗,他埋头电脑前写作。有时候他会把新写的片段读给我听,无非是些“她长着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有丝绸般的皮肤,喜欢在我做爱时在旁边悄悄观察”。我的脾气很好,总是微微笑,有时候也歇斯底里,咬人,摔东西,过一会又急急忙忙地道歉,毫无面子可言。
某种程度上,那段日子,好似在一个套子里。这栋平房即是一个套子。我们似困在里面的活化石,进退不得,只能大眼蹬小眼,既不能谈情说爱,亦不能谈婚论嫁。这实在不能怪我,我好象很爱那个男孩儿来着,用了每个女孩子发晕时能拿得出来的那股子劲儿。然而,这一拳好象打在海参上,这个软体动物毫不留情地回过头,用它的腻味恶心死我。一切都不对劲,哪里出错了,我不知道。这栋房子是个深谷,我掉进谷底,爬亦爬不出来。
梦中的那只猫,白底黑花,毛发长长的,很高大,鼻头上有一撮小小的黑色胎记。然而,外表的高大威猛却带来一种绝对的温柔可怜之感,它眨巴着猫眼,就栖息在那栋平房里。
不谈这只猫,即使是这房子里的其他物体。桌子,椅子,沙发,床,无一不显得后现代,无一不古怪,有种变形的倾斜之感。就连梁上的蜘蛛网都与众不同,织得漫不经心,整整一个月,才织出来一根丝线。
一句话,我现在闹不清楚,整个平房本身,是不是只是我的想象而已。
荒唐的世界,无非如此罢了。
还是回到现实人生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5 21:08:1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