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ift在2008-1-15 0:17:00的发言:前两天看到那个因为老公外遇而自杀的MM的帖子, 也去看了她生前留下的BLOG. 感觉很难过. 其实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发生着天灾人祸, 只不过当你有这样的机会读到那些死者亲笔留下的文字时, 才能深刻体会到当事人的无助和痛苦. 自己的心情也忍不住低落.
在我看来, 死者是不值得为那个已经变心的男人将自己的生命毁灭的. 可是我不是死者, 我体会不到她的痛苦, 或许她真的觉得活着太痛苦了, 离开才是一种解脱.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我们再惋惜, 也只能祝她一路走好, 如果生命的尽头有来生的话, 希望她在下一个旅途中能够获得快乐和平静吧.
这件事情让我忍不住想问这些天来在网络上发动人肉引擎声讨WF以及第三者甚至这两个人家庭成员的人们一个问题: 婚姻应该是让两个人相爱的人得到幸福的理由. 可是如果不那么幸运,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两个人在一起不幸福了, 为什么不能就放他/她走? 我理解对于有些人来说, 失去爱情可以成为生命不可承受之痛? 可是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 我们必须理解到, 婚姻关系并不是牢笼, 每一个人都有自由和相爱的人走进去, 也有自由和不再相爱的人走出来. 这应该是这个社会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不法律专业的人, 但是我觉得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至少从法律层面尊重任何人的这种基本自由. 从现在展现出来的一些粗糙的事实来看, 那个WF的确是没有忠于他自己的婚姻, 他犯了道德之错. 这当然是值得谴责的. 可是作为一个人, 他应该有重新选择爱人的自由. 这种重新选择当然给他的原配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我相信或多或少也给他自己带来了很多痛苦, 但是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声明变心是违法的, 离婚是罪恶的.
从道德层面上, 我们当然可以谴责他: 要首先对婚姻保持忠诚, 两人出现了问题应该首先努力去解决, 解决不了了也可以协议离婚. 但是在努力解决问题前就先发展另外一段关系这就不对了. 我100%彻底完全地同意这样的看法. 问题是, 我们大众, 除了道德层面之外, 有没有资格发动全民运动, 采用各种手段去挖掘, 发布各种未经证实的私人信息, 不仅仅对当事人, 还对当事人的亲属进行挞伐? 我们这一代人对于网络环境早就不陌生了. 这些网上流传的消息, 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多少是假的? 那些道听途说的消息, 没有经过证实就被广泛流传; 甚至把人家的私人通讯信息, 照片, 工作和生活地点都公布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 虽然我对这个WF和DF都没有什么好感, 也为死者的悲剧感到难过, 可是我看在眼里, 现在这种网络人肉搜索引擎式的批判和报复, 跟文化大革命时那些红卫兵的作为没有什么两样. 这种方式所采用的方法, 到底是不是合法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 会不会有人被冤枉? 会不会有人被无辜的骚扰? 别的不说, 就说这个WF, 是否存在可能性他本人也是这个失败婚姻的受害者? 是否存在可能性死去的这个女孩本身在处理他们婚姻问题当中作了错误的事? 有句谚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我们这些外人, 哪个敢说自己掌握的消息全都是事实? 那个可以把自己放在法官的立场上审判别人?
我知道这个帖子在这个关口发出来, 一定会被很多人砸. 可是我觉得看了这些天在各个网络论坛里发生的事, 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和可怕. 我不确定这样暴戾的正义对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好事. 但我肯定这些打着正义口号的帖子有不少是纯粹凑热闹, 甚至窥私癖的成分. 你们有没有觉得很奇怪, 当今的中国社会人情是多么冷落? 你走在街上迷路最无助的时候想找人借个电话问问路都经常遭遇冷眼. 可是到了网络上, 人人都似乎变成了维护正义的大侠, 传播小道消息, 发表不负责任的讨伐抨击言论, 甚至亲自去挖掘当事人的私人信息, 在匿名的网络背后公布出来, 让网络暴民对他们实施生活上的骚扰和精神上的陵迟, 然后得意洋洋的坐在屏幕背后冷笑....
婚姻关系的确不是牢笼,它是两情想悦的人愿意一生厮守的美好承诺。同时它又确确实实存在一种约束力和责任。如果婚姻真的能那么自由进出,还要婚姻干嘛?全民同居得了,连领证的8块钱都可以省了.
还有,请问LZ您亲眼见到哪位网络暴民公布了别人的信息然后躲在屏幕后面冷笑呢?至于借不着手机,就去怪那些利用群众的善良行骗的人吧,谁也不是生来就想看到别人落魄而不愿伸出援手,假如你知道你递出的手机可能再也回不到你身边的时候,你还会冒险把手机递给一个陌生人么?有时候拒绝不代表不善良不正义,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