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个中心思想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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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死了不值得
婚姻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方外遇,应该高兴放他走
网络爆光是贴大字报行为.是错的
LZ 是在给想出轨的WSN 找借口吧.
婚姻不光要有感情, 更应该有的是责任, 责任, 你懂吗?
如果付不起责任, 那就别结婚.
LZ 是在给想出轨的WSN 找借口吧.
婚姻不光要有感情, 更应该有的是责任, 责任, 你懂吗?
如果付不起责任, 那就别结婚.
责任是本世纪中国最缺乏的东西..要是到中国的电视上问问,回答是..责任是什么东西? 是A股还是B股> 有奖金吗...
从婚姻中丈夫对妻和儿女的责任,子女对年老体弱父母的责任, 到医生对病人的责任, 商家对顾客的责任, 官员对老百姓的责任,确影视制作对观众的责任...真的没怎么见着
呵呵,你多虑了,从北大铊投毒,到那个老外博克上暴光的女生(她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到3377,再到WFDF,网络声讨的作用没有你想象的大,新的热点来了,旧的热点也就被淡忘了。就连海峡那边的美凤JJ,不也幸福的嫁人了么?而且中国10几个亿的人口,就算每天一个热点,也远远没到需要人人自危的程度。何况,有一句老话说的,没做亏心事,不怕鬼瞧门。
清华铊中毒的MM也太可怜了
哎
我觉得楼主是多虑了。
一般够水平被“网络暴民”挞伐的,真都还不是些一般人,思维方式比一般人bh多了,这些bh的人就算被“网络暴民”讨伐了,也是不会反省自己当年的做法是不是负责任,是否给无辜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而进行忏悔甚至痛苦的,他们照样逍遥过自己的日子,说不定比大家都开心呢!
至少我看到的是这样的
我觉得你分析得有道理啦. 不过关于"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这个我不能苟同. 或者MM你的环境和人生比较顺利, 没有遭遇过那些暗算吧.
不觉得把他们的个人信息贴出来就是暗算,如果平时行为端正的话,自然会有认识的人跳出来帮他们说话.
为什么到现在那对狗男女的同事朋友没有帮他们的呢?相反认识他们的人说出来的都是负面事例.可想而知是什么烂人了.
JY死了不值得
婚姻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方外遇,应该高兴放他走
网络爆光是贴大字报行为.是错的
JY死了不值得
婚姻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方外遇,应该高兴放他走
网络爆光是贴大字报行为.是错的
JY死了不值得
婚姻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方外遇,应该高兴放他走
网络爆光是贴大字报行为.是错的
恩.简明扼要,谢谢
LZ是很理性的.
我也觉得有些网上的所谓爆料不见的是真的。只是有些人为了加剧大众对那2个人的愤怒故意写的。
其实大多数的人,不过是浑水摸鱼,看看热闹。只要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别人被人怎么整,真相到底是怎样的,也不关自己的事情,不是么?自己嘴巴痛快了再说。赫赫。
我完全支持在道德上谴责外遇的WF和作了第三者的DF. 我的担心是在这个事件里, 很多消息都是从死者的朋友, 家人, 同事那里得到的. 且不说这些消息里有没有无聊者(网上这种人多了去了)制造的假消息, 就算是真的, 也多来自于死者的亲人和朋友, 这些消息不可避免都有很多包括死者本身个人角度和感情因素, 特别是自杀事件发生后一时间产生的同情和悲愤效应, 这些信息到底有多完全, 到底有多么公正都很难说. 在这种情况下发动群众对WF和DF一家人进行陵迟, 我觉得不是很妥当.
然而我更加担心的是, 一旦这种红卫兵群众运动式的网络"正义"气氛普及起来, 而没有相对应的信息真实性的考查机制, 那这种正义就是可怕的. 就存在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成为一种杀人不见血的迫害工具. 想象一下那些对网络有很强操纵能力的人藏在屏幕背后, 对一些他们在工作学习中嫉妒, 或者有矛盾的人进行暗中攻击, 暴露别人的隐私, 欺骗和引导无知网络大众对被害人进行伤害.
反正我觉得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合理的体质. 网络上有正义的气氛是好事, 可是如果不加限制的任由这种"正义"机制发展下去, 那么我们每个人未来都有可能成为"人肉搜索引擎"的受害人.
哼哼,网络无情也有情,要是没有它的约束,某些jr们还不知道要怎么蹦达呢.就算在MIT, 至今也还没有看到一起无故伤人的现象.
我觉得楼主是多虑了。
一般够水平被“网络暴民”挞伐的,真都还不是些一般人,思维方式比一般人bh多了,这些bh的人就算被“网络暴民”讨伐了,也是不会反省自己当年的做法是不是负责任,是否给无辜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而进行忏悔甚至痛苦的,他们照样逍遥过自己的日子,说不定比大家都开心呢!
至少我看到的是这样的
同意这个!!
哼哼,网络无情也有情,要是没有它的约束,某些jr们还不知道要怎么蹦达呢.就算在MIT, 至今也还没有看到一起无故伤人的现象.
second this!!
前两天看到那个因为老公外遇而自杀的MM的帖子, 也去看了她生前留下的BLOG. 感觉很难过. 其实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发生着天灾人祸, 只不过当你有这样的机会读到那些死者亲笔留下的文字时, 才能深刻体会到当事人的无助和痛苦. 自己的心情也忍不住低落.
在我看来, 死者是不值得为那个已经变心的男人将自己的生命毁灭的. 可是我不是死者, 我体会不到她的痛苦, 或许她真的觉得活着太痛苦了, 离开才是一种解脱.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我们再惋惜, 也只能祝她一路走好, 如果生命的尽头有来生的话, 希望她在下一个旅途中能够获得快乐和平静吧.
这件事情让我忍不住想问这些天来在网络上发动人肉引擎声讨WF以及第三者甚至这两个人家庭成员的人们一个问题: 婚姻应该是让两个人相爱的人得到幸福的理由. 可是如果不那么幸运,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两个人在一起不幸福了, 为什么不能就放他/她走? 我理解对于有些人来说, 失去爱情可以成为生命不可承受之痛? 可是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 我们必须理解到, 婚姻关系并不是牢笼, 每一个人都有自由和相爱的人走进去, 也有自由和不再相爱的人走出来. 这应该是这个社会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不法律专业的人, 但是我觉得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至少从法律层面尊重任何人的这种基本自由. 从现在展现出来的一些粗糙的事实来看, 那个WF的确是没有忠于他自己的婚姻, 他犯了道德之错. 这当然是值得谴责的. 可是作为一个人, 他应该有重新选择爱人的自由. 这种重新选择当然给他的原配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我相信或多或少也给他自己带来了很多痛苦, 但是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声明变心是违法的, 离婚是罪恶的.
从道德层面上, 我们当然可以谴责他: 要首先对婚姻保持忠诚, 两人出现了问题应该首先努力去解决, 解决不了了也可以协议离婚. 但是在努力解决问题前就先发展另外一段关系这就不对了. 我100%彻底完全地同意这样的看法. 问题是, 我们大众, 除了道德层面之外, 有没有资格发动全民运动, 采用各种手段去挖掘, 发布各种未经证实的私人信息, 不仅仅对当事人, 还对当事人的亲属进行挞伐? 我们这一代人对于网络环境早就不陌生了. 这些网上流传的消息, 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多少是假的? 那些道听途说的消息, 没有经过证实就被广泛流传; 甚至把人家的私人通讯信息, 照片, 工作和生活地点都公布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 虽然我对这个WF和DF都没有什么好感, 也为死者的悲剧感到难过, 可是我看在眼里, 现在这种网络人肉搜索引擎式的批判和报复, 跟文化大革命时那些红卫兵的作为没有什么两样. 这种方式所采用的方法, 到底是不是合法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 会不会有人被冤枉? 会不会有人被无辜的骚扰? 别的不说, 就说这个WF, 是否存在可能性他本人也是这个失败婚姻的受害者? 是否存在可能性死去的这个女孩本身在处理他们婚姻问题当中作了错误的事? 有句谚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我们这些外人, 哪个敢说自己掌握的消息全都是事实? 那个可以把自己放在法官的立场上审判别人?
我知道这个帖子在这个关口发出来, 一定会被很多人砸. 可是我觉得看了这些天在各个网络论坛里发生的事, 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和可怕. 我不确定这样暴戾的正义对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好事. 但我肯定这些打着正义口号的帖子有不少是纯粹凑热闹, 甚至窥私癖的成分. 你们有没有觉得很奇怪, 当今的中国社会人情是多么冷落? 你走在街上迷路最无助的时候想找人借个电话问问路都经常遭遇冷眼. 可是到了网络上, 人人都似乎变成了维护正义的大侠, 传播小道消息, 发表不负责任的讨伐抨击言论, 甚至亲自去挖掘当事人的私人信息, 在匿名的网络背后公布出来, 让网络暴民对他们实施生活上的骚扰和精神上的陵迟, 然后得意洋洋的坐在屏幕背后冷笑....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我觉得被滥用了。
清官难断的事多了,都不管了。
美国警察抓家庭暴力,抓小孩被虐待,不是一样有冤案?
按照”清官难断家务事“人家两口子床头打架床尾合,你警察管的着吗?
如果涉及到不合理不合法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暴力,虐待,家庭就是社会的一部分,就是要有人管有人断。
否则每个小家都无法无天了,夫妻打架打死人也不用管了。
"但是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声明变心是违法的, 离婚是罪恶的. "
单纯的在婚姻里的感情淡了不爱了离婚了当然不算错. 谁都会有变化. 可是先有了第三者再说不爱了要离婚就是错的. 正因为没有法律来制约, 人们只好采取其他的道德上的方式. 如果什么都不能说, 谁又来保护婚姻中由于他人过错而受伤害的那一方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5 12:44:49编辑过]
"但是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声明变心是违法的, 离婚是罪恶的. "
完善的法律是可以至少经济上保护弱方的..在美国你敢这么说试试? 法律与圣经比起来还没那么久呢..那么对照BIBLE里的通奸罪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