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电路照明一应俱全,会不会是好几个有特殊爱好的国家干部合伙干的?
以下是引用proserpina在9/23/2011 2:06:00 AM的发言:
Someone mentioned he dug the underground tunnel himself, impossible ah.
Someone mentioned he dug the underground tunnel himself, impossible ah.
【洛阳男子挖地窖 囚禁性侵六歌厅女】河南洛阳一小区地下室,34岁男子李浩在两年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从夜总会诱骗6女子,带到地窖中长期囚禁性侵。女孩们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发生争执,甚至两女孩因争风吃醋打斗。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用来看光碟和打游戏。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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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h
那么可怕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子,是几年前,西北某大城市破获了一个吃人的团伙,一共是4个人,最drama的事,案发后4人潜逃,抓到的只有3个,有一个人在他们潜逃期间被分食了
仅1995~1996年初,王强就在青年公园集中作案3起,杀害4人伤1人,在南湖公园 杀害1人重伤3人。1996年,王强被女友检举而被判劳教两年,因为警方内部信息交流的障碍,没有进行彻底比对,使1998年12月4日,提前半年结束劳 动教养后的他当晚就在沈阳南运河重新杀人强奸。
根据他的口供,从杀人、抢劫、强奸到最后离开,整个过程只 需20分钟左右,他一直从容不迫。王强自己的说法是,“我杀了人从来没有跑过”。与河南连环杀死65人的杨新海一样,他也对自己多年前的作案细节记忆犹 新,被抓获以后,丝毫不差地带着警察找到作案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