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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辨析尝试:色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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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8 23:55操作
只看楼主AA分享不感兴趣
概念辨析尝试:色和法

不被文字的现代意义或者表面意义带偏是非常关键的。理解佛经,必须从理解核心概念做起。佛经的好处是,各种排比冗余非常多,所以就为参悟概念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眼耳鼻舌身意

色声香味触法


是一一对应的。光看“色”,解释非常多,但是一排比,意义就完全确定了。


定义:眼睛看到的对象就是“色”。


下面两个定义是我的个人版本,我觉得可以达意但是需要改进:


定义:眼睛能看到的对象的集合就是“眼界”。眼界是特定于一个人的,可以说一个人眼界小,虽然这个已经不是本意了。佛经里出现“眼界”, 必须按我给的原始定义去理解,而不能理解成“眼界小”的"眼界"。


定义:能被眼睛看到的对象的集合就是“色界”。


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做这个类比最大的成果是能帮我们搞清楚什么是“法”。


公设:意识器官是脑子,这个是古印度人可能不知道的。所以“意识”按类比应该理解为“脑识”,因为前几个都是人的器官。


定义:脑子想到的东西就是“法”。


定义:能被脑子想到的东西的集合就是“法界”。


定义:佛脑子里想的东西就是“佛法”。


公设:佛经讲的是“佛法”。


事实:现存所有记录在物理媒体上的佛经都是人脑想出来的。


而人脑子都是差不多的,所以原则上正常人都可以通过佛经去理解佛法,只不过理解有难易快慢,还会有偏差。这就是所谓的是人皆有佛性。


佛经到后来讲的天花乱坠,千手千眼的菩萨,几十亿人听讲座,那都是描述的法界。按照上面的定义和公设,这么说完全没有逻辑问题。


因为人类脑子里的视觉中枢非常强大,并且和负责想象力的部分连接紧密,所以闭了眼也会有vision。这个其实就是“开法眼”。说白了就是用脑子而不是肉眼去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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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9 22:36操作
只看TAAA分享

楼主您是用自己的理解去解释佛法。


其实佛法的概念远远不止是望文所生之义。

与其自己用世界的逻辑思维来推理佛法,还不如暂时把这些概念全放下。依止一个法门,一门深入的修几年,到时候转头再看看您所写的文字,肯定会有更多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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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9 23:29操作
只看楼主AA分享

回复 2楼假名字的帖子


我其实就是参了这句话两天:“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有一天我就突然想明白了这句话。然后金刚经所有的话再看就都极具逻辑性了。然后我再去读六祖坛经,应证了我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我自己一个人读书看视频,没有得道高僧可以去问,所以我才开始写帖子求别人应证。但是末法时代,念阿弥佗佛的多,真的静下心来思考的人已经很少了。大家心里想的都是赚钱升学。不过也没问题,我自己心安,有的是时间,碰到有缘人,我也可以试着点化点化。


楼上有一句说得对,就是佛法不可望文生意。明心见性之法是不能用文字写出来的,写出来就是悖论;只能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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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 01:41操作
只看TAAA分享

把逻辑推理放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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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 01:42操作
只看TAAA分享

随喜师兄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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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4 20:55操作
只看TAAA分享

感谢分享

促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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