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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即“诸行无常印、诸法无我印、涅槃寂静印”[2][3]。凡符合此三原则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
此语未见于巴利语系经典[4]。可溯源于《杂阿含经》卷十:“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5]。
- 诸行无常是说一切世间法无时不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
- 诸法无我是说在一切有为无为的诸法中,无有我的实体;所谓我的存在只是相对的生理和心理幻象。
- 涅槃寂静是说涅槃的境界,灭除一切生死的痛苦,无为安乐,故涅槃是寂静的。
三法印同时也是佛教与在其之前的婆罗门教,以及其他宗教所较不同之处。佛教许多方面承袭或相似于婆罗门教,如禅定、苦行等, 但三法印即是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不同处,三法印为佛教自身所创。此外,三法印也是佛教的核心价值,与其他宗教不同的,佛教允许在谨守三法印的价值与教义上, 对其他方面进行方便性变动、改变、变化,即是不违反三法印,可以用各种方式传教、修行,包括用密法加速修行(如密宗),也因此使佛教富于变化与多样性,相 对的有部分宗教对于教义、教规、教条、传法、授法、修法等有着较严格的坚守性,不允许任意或随时地需求而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