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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决定在90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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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3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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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hehehaxie在1/9/2011 9:28:00 PM的发言:

我倒不这么觉得,看了傻妹那么多发言,我觉得他是个有原则的人,而且比较consis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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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3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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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mm的钱包没有收据,只有gr,那么屯货mm的牛角扣有没有收据呢?牛角扣也属于designer物品的,按规定也要有收据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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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3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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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柯南007在1/9/2011 9:25:00 PM的发言:

这个gr上应该有transaction#,后来玫瑰mm也应该给了店里信息(应该是在短信说给了吧,囤货妞既然短信说是加州的店,那玫瑰mm既然觉得委屈,自然会反驳说不是加州的而是在哪个哪个州买的,反正这个店的信息早就被post出来了,也不用再藏着腋着),那么再打电话过去一查这个#就能查到东西的价格,囤货妞说找到了这笔交易是不是已经打过电话了?都是我瞎猜的哈,俺爬了半天楼费死劲了,这几天一个楼比一个高。。。。

我客观的觉得,一开始玫瑰mm寄错东西跟最后这20刀差价是两码事,寄错东西的事情已经over了(不管语气好不好谁的错,anyway是over了),现在就是这个20刀的差价,如果真的有证据说是买成279按299卖了,那么就是卖家的错(当然大家都相信玫瑰mm是不小心记错了加上receipt丢了,绝对不是故意的),不管你心里舒服不舒服委屈不委屈,你不占理,这钱你应该退。至于你愿意花超过20刀的价钱把东西再换回来那是你的选择,对方占理的话,就有权利不接受。当然要是没有证据证明低买高卖那就另说了。。。。偶不是斑竹,偶只是客观的说出自己的看法

赞分析!表示强烈赞同[em218]玫瑰MM一开始也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法,既然囤货妞选择了其中一种,玫瑰MM还是尊重囤货妞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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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4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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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nglituo在1/9/2011 9:32:00 PM的发言:

是啊。。。两人都不肯退

不是我不肯退步,是lz道歉再先,提出解决方案再后,我接受道歉和其一解决方案,lz又突然变卦,坚持要求另一解决方案,我只是不想做出尔反尔的人而已.
lz如果坚持不肯退款的话,20刀我不要了.我真是不想继续浪费精力在这件事情上,但是我不接受你毫无诚意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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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说你傻你就傻在1/9/2011 9:34:00 PM的发言:

 

那就别选专业了,顶马甲挺适合你

[em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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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4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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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ogogirls123在1/9/2011 9:36:00 PM的发言:

 lz 当时出具了发票,但是那是礼物小票,能证明此designer 物品不是赝品,符合版规,可以交易。因此此交易并不因此而必须取消。


 


 


但是票上没有购买时的物品价格。因此买家向lz索要有物品价格发票,而lz答应提供,后来又说丢了。


 


 


礼物小票是发票吗?我看换班上对于designer物品的要求是要收据的,每次屏蔽的时候写的都是没有收据所以屏蔽。


 


至于价格的事,卖家证明不了自己是299买来的,可是买家也证明不了卖家是279买来的啊,所以最多也只能说怀疑卖家低买高卖,无法坐实人家就是低买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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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柯南007在1/9/2011 9:36:00 PM的发言:

我觉着其实这事说白了就是双方交换白菜,结果交换完了都收到东西之后,甲方发现乙方低买高卖,多收了20刀(据说有证据,偶要是爬错楼了请纠正),于是要求退回20刀。由于之前交易的种种细节导致交易双方都一肚子委屈各有对对方怨言,乙方就低买高卖这事对甲方郑重道歉了,我没记错吧?但是乙方不愿意退差价而执意要求取消交易,宁愿花超过20刀的钱来付双方运费各自退回各自的白菜。甲方不接受这个解决方案。接着就看斑竹仲裁了。。。。

而且最初的两种方案都是乙方提出的,可不知为啥乙方提出后忽然说自己要孩子气了,不同意甲方选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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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mellisa007在1/9/2011 9:34:00 PM的发言:

我觉得你也不差,看注册时间咱俩只差半个月.

可你已经让偶惊为天人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35:56编辑过]

我自从进了安粉楼就飞涨。。。你也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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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4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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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bljbw在1/9/2011 9:40:00 PM的发言:

不是我不肯退步,是lz道歉再先,提出解决方案再后,我接受道歉和其一解决方案,lz又突然变卦,坚持要求另一解决方案,我只是不想做出尔反尔的人而已.
lz如果坚持不肯退款的话,20刀我不要了.我真是不想继续浪费精力在这件事情上,但是我不接受你毫无诚意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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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你喜欢她的东西吧,还不承认,闹来闹去,还得你让步,我估计你是满喜欢那两钱包的,所以宁可不要大包的差价,只要能KEEP住钱包.


这就是谁抓住谁的软肋,就没有闹头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48: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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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4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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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bljbw在1/9/2011 9:40:00 PM的发言:

不是我不肯退步,是lz道歉再先,提出解决方案再后,我接受道歉和其一解决方案,lz又突然变卦,坚持要求另一解决方案,我只是不想做出尔反尔的人而已.
lz如果坚持不肯退款的话,20刀我不要了.我真是不想继续浪费精力在这件事情上,但是我不接受你毫无诚意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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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私下解决多好。。。赶紧完了关楼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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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redcherry在1/9/2011 9:36:00 PM的发言:

无情粉丝最多

无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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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柯南007在1/9/2011 9:36:00 PM的发言:

我觉着其实这事说白了就是双方交换白菜,结果交换完了都收到东西之后,甲方发现乙方低买高卖,多收了20刀(据说有证据,偶要是爬错楼了请纠正),于是要求退回20刀。由于之前交易的种种细节导致交易双方都一肚子委屈各有对对方怨言,乙方就低买高卖这事对甲方郑重道歉了,我没记错吧?但是乙方不愿意退差价而执意要求取消交易,宁愿花超过20刀的钱来付双方运费各自退回各自的白菜。甲方不接受这个解决方案。接着就看斑竹仲裁了。。。。


于情理上讲,甲方如果退一步,接受乙方的offer,不损失金钱的拿回自己的白菜;或者乙方退一步,反正都要花邮费钱,贡献给usps不如直接干脆的退给乙方了事。偏偏双方都不肯让步,情理不通,那就只能看谁占理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40:31编辑过]

恩,其实就算占理,但是好多事讲的是人情,都不必太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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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nglituo在1/9/2011 9:43:00 PM的发言:

你们私下解决多好。。。赶紧完了关楼了事

额,等我爬完楼在关好吧,学习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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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ogogirls123在1/9/2011 9:36:00 PM的发言:

 lz 当时出具了发票,但是那是礼物小票,能证明此designer 物品不是赝品,符合版规,可以交易。因此此交易并不因此而必须取消。

 

 

但是票上没有购买时的物品价格。因此买家向lz索要有物品价格发票,而lz答应提供,后来又说丢了。事情到这里发展得蹊跷,买家和店里联系发现售价比lz所说的低了20元。到这里是低买高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37:33编辑过]

tote的gr原贴没有出示,出示的是钱包们的原始收据(不是它们的gr呵呵),我很sure,因为我有保存.

anyway,我不会为20刀做违反自己原则的事情,这20刀我不要了.东西已经是我的了,没有人有权利勉强我决定它们今后的去向,我可以明天就送人.

只是今后没有诚意的道歉还是不作也罢.谢谢大家敲锣助阵,这个楼我不进了,被道歉的感觉很不好呵呵,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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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寻常 的发言:
这真是道歉信?以为是诉冤信。囤货妞该气炸了,她好像一直私下短信给mm沟通?没有贴大字报吧,做错的可是mm, 弄错了,还不让人私下短信给你抱怨几句吗,本来都没啥错,就一误会,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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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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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说你傻你就傻在1/9/2011 9:33:00 PM的发言:

 

是啊,首先,这个钱包是违规物品,如果没有低买高卖的证据,那就按违规物品处理。

 

如果另外还有低买高卖的证据,那么还要另外按照低买高卖来处理,就不是退货那么简单了。

 

如果双方能自行解决,就不用版主出面;否则,才需要版主按版规处理。

 

这是我理解的换班规则。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小id

我来弱弱的总结一下吧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rc 只有gr的话 就是民法里效力瑕疵中的无效法律行为  需取消交易 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行为 双方基于此后的一切行为均为无效。。。

如果又存在高买低卖行为 而又是买家后来发现的话 就是民法里的可撤销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类别。。。。


如果同时存在两种情形 因交易自始无效 后面的高买低卖情形就可以54之了

灌水灌水 歪楼歪楼

随便说说  顶锅盖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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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9 21:4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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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LZ钻牛角尖,不过退货太麻烦了,不如给退钱吧
东西实在看着不舒服就转了呗,前面不是有人说立马有50个人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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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ver   大家都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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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MM绝对是个好MM,虽没跟MM交易过,但我一直记得当年汶川地震时,MM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活动,给很多人都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这件事情其实MM真的不要钻牛角尖了,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了20刀就解决事情,这个事情就画句号了,以后不想跟囤货打交道了,就彼此绕道走好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47: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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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happylittlepig在1/9/2011 9:44:00 PM的发言:

无情是谁

我也不记得到底哪一个,要看了头像才知道
头像里是那个舞着剑跳上跳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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