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开始也觉得楼主那句话说得重了,可是回到原帖一看,OH MY GOD, 那件那么难看的穿过的短袖AF都要卖15刀,店里新的比这好看的也就这价钱吧。。。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穿过好几次的衣服,还拿出来卖这个价钱。。。
我完全可以理解楼主。
我完全可以理解楼主。
我总是来歪楼的。不好意思,我看这个笑了数分钟,被LG用奇异的眼光瞟视。。。。。
我顶理不糙话糙这句。其实口角就是基于一场误会,我想解释清楚就好了。但是扣魅力,觉得应该先通知一下被扣的那位人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30 22:02: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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