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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千机变---by 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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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1 15:1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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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天亦老,你愿意让天塌下来?”
  上官文华把她所知道的小方会出现的地方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他。最后她拭着拨通了陆星的电话,“喂,陆局,我是刑警队的上官文华,我们方队长他……”
  “他在我身边,你跟他说吧。”陆星的声音在电话中显得很温和。他一向对不如他的人和颜悦色,对比他强的人和风细雨,与平级的人和平共处。不过这些人中均不包括小方。
  “天哪,这么巧!”上官尖叫了一声,又无比激动地等了一秒,就听到了小方的声音,“喂,哪位?”
  “我是上官哪!”上官一肚皮的话,可是通过陆星的手机说实在有些不方便也有些不礼貌,“你在哪里,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说,对了,陆薇我还没找着。”
  “陆薇在我这里。”小方说。
  天哪,今天怎么这么巧?陆薇也终于找到了?还就在他身边?
  “那,你在哪里?”
  “出什么事了吗?”小方显然是心不在焉的口气。
  “如果你不是警察的话,这事就与你无关。”对方漫不经心的态度让上官有点儿生气。
  “也许过了今天我就不是了。”小方这么说。──他已经豁出去了,他准备把自己的后半辈子全押给陆薇了。他欠她的。
  上官懵了,也更气了,“可你至少今天还是警察!”
  她还没说完,那边小方已经挂了电话。桌上的电话却响了,“喂,这里是市刑警队,找方队?他不在。”
  那边说:“他不在?什么时候回来?或者怎么跟他联系?”
  “你是谁?有重要的事吗?”上官问。
  “是的,很重要,事关生死。”
  “我也是警察。”一听有命案,上官连寒毛都竖了起来。
  “我知道,我不是不信你,但有些事是要讲缘分的,我找你们方队。”
  什么事这么神秘?还讲缘分?“你是谁?能说吗?”
  扈平在那边沉吟,他能说吗?
他已经走出很远了,但他一直在琢磨着一个两难的问题──我要不要告诉小方龙欢被绑架的事?
  龙琪不让说,这件事显然不能张扬,但小方是外人吗?昨天他俩那个样子,分明是“二合一”。但今天小方却要结婚。
  龙琪如果是为了这个不让说,那她也太女人气了,狭隘的心胸会害惨自己的。──他以为龙琪是在吃醋闹别扭。
  如果他听她的话不说,这件事将以什么结局收场?
  如果他说了,龙琪一定很生气。
  可生气也比去冒险好啊!多一个人在身边总是多一分生机,就算她要生气,让她生好了。
  扈平这样打定主意后,还得瞅乔烟眉的空子,他不能让她知道。
  好不容易他从反光镜中看她睡着了,忙拿出手机,可是小方却不在他们警队,是一个上官文华的人接的,这人他听小玉说过,也见过其人,倒是可以信得过,可是龙欢的事还是不要让更多的人知道的好。
  “对不起,我不能跟你说出了什么事,我是龙琪的朋友,至于什么事,等你见了你们方队请你给我打电话。”
  “可是……不瞒你说,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刚才上官说还没说完小方就把手机关了,连他在什么地方都不愿说出来。
  “你不知道我知道,他在市妇幼医院。如果他还没走的话。”
  “你怎么知道?”上官吃了一惊。
  “这个你不用管,你找到他请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号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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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花见杨小玉不动筷子,“怎么啦,不合胃口?”
  “得,不瞒你了,小方要结婚。马上。”
  刘雪花的细长的丹凤眼瞪得有鹅蛋大,“这么快?我都没准备。”
  “你准备什么?做伴郎性别不对,做伴娘年龄不对。”
  “瞧你这孩子,我不得为咱们老板准备准备?”
  “有她什么事啊,小方要跟陆薇结婚。”
  刘雪花这一回的眼睛比鹅蛋还大。
  “吃惊了吧?我现在还吃着那份惊呢!怎么也想不明白。”
  “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这不突然……嘎嚓,全折了。”杨小玉做了个手势。
  “那……琢磨琢磨?”刘雪花在杨小玉身边坐下,皱着眉头分析道,“这原本不是好好地,我瞧得出来,小方这孩子真动心了……得,我想到了,陆星不是昨天在咱们这儿来?会不会是他感觉到什么,所以逼婚?”
  杨小玉猛摇头,“不会不会,虽然没多打交道,我却看得出来陆星是个灵醒人,不会做这种蠢事。再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他妹子还怕嫁不出去?还要逼?再再说,小方是那种一逼就软的人?”
  “也是。”刘雪花拿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突然尖叫一声,“我想到了,肯定是陆薇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杨小玉听得顿时如醐醍灌顶──小方今早出去了,出去后就把龙欢丢了,鉴于龙琪在他心中的地位,他应该十分在意龙欢,结果是……也就是说,当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件事与陆薇有关,所以迫使他做出一个决定。而且这件事龙琪知道,所以她保持沉默。
  “你说得很对!不过,陆薇到底出了大事,非逼得小方现在娶她不可?”杨小玉想通了前半截,后半截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刘雪花眼珠疾转,“你说……对一个女人来说,什么最重要?”
  看样子,她已经猜出几分。
  杨小玉兀自懵懂,她从小接受的观念与汉人不一样,对于他们,贞操更是心灵上的一重戒律,男女双方的。而不像我们,特指身体。女人的。
  “得病了?绝症?”
  “这哪儿跟哪儿呀!得病找大夫,小方又不是医生。算了,”杨小玉尚未出阁,刘雪花不愿与她往深里谈,这不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习惯,而且这个问题现在不是最重要的,她说,“小方为什么结婚不必深究,要紧的是怎么能让他结不成婚……”
  “你有办法?”杨小玉眼睛一亮。
  “没有。”
  “那快点想嘛。你不是号称二诸葛嘛!!”杨小玉顺手拈了一顶高帽。
  “给点时间嘛,”刘雪花显然觉得这顶帽子挺合适,但……“这事不好办。你想,小方跟陆薇谈了7年恋爱,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而且,如果小方是个有责任的男人的话,现在很难让他放弃陆薇。况且,还有陆星,还有舆论……总之难办。”
  “跟你这半天不白说了?”杨小玉焦燥。她不能让龙琪就这么带着遗憾走了。如果她真的今天晚上回不来,那就更不能让小方和陆薇走进洞房。美坏你们呢!想快活?我就偏不让你们快活了!我不快活,我就更不能让你们快活!
  哼!!她的眉间拧出一股杀气。
  刘雪花没有注意到她可怕的眼神,“瞧你这孩子急的,老板还没说什么呢!你这么上心?”
  “她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就喜欢唱花腔女高音,显巴自己有品位。这喊高调喊得都超过帕瓦罗蒂了。”
  刘雪花笑了,“你不是给扣奖金了吧?”
  “没错,下下下个月的也没了。”杨小玉拿起块鸡腿,“说正事吧,你说怎么办?”
  “有筷子呢!”刘雪花给杨小玉递上筷子。
  “我喜欢手抓着吃。方便。”杨小玉拒绝。
  “那……洗手了吗?”刘雪花一脸不忍,她是上海人,细节方面精致惯了的。
  “狼谁给背着锅呢,还不是每天生吃,也没见得病的。”杨小玉不理睬。大口嚼咽着,“别管这没用的,我让你想办法。”
  刘雪花其实一直在动脑筋。沉吟半天后,“这爱情,有时就像抢银行……”
  别说,出语惊人,杨小玉放下鸡骨头,“有点意思,说下去!”
  “银行是不可以随便抢的,因为这是犯法的。”刘雪花急转直下。
  “你这不废话嘛!”杨小玉站了起来。
  “瞧你,急成这样,至于吗?”刘雪花把杨小玉摁着坐下,意味深长地,“丫头,想抢银行,首先一定要弄清楚银行是不可以抢的,这样你才有可能抢成功。否则,你一进银行大门,就……”
  “就被警察抓住了?”
  “不,是被大门卡住了。”
  杨小玉听到这里,突然醒悟──的确,抢银行之前首先得清醒地意识到抢银行是犯法的,是很难行得通的,尔后,才会有周密的计划,做一系列准备……
  爱情也是一样的。
  意识到艰难,再做出充分准备。
  别说,姜,还是老的辣。老刘就是有一手。而且不止一手。
“可这样,会不会对陆薇太不公平了?”杨小玉这时又有点犹豫。毕竟,她还算不上一个有前途的强盗;毕竟这事也有点太……那个,还真跟抢银行一样,明火执仗。
  刘雪花看着她,年轻人的善良是可贵的,但成年人有时就只能看到生活的残酷。她说:“抢银行一向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抢得着,一种是抢不着。这世上,总有人要赢,也总有人要输;总有人要笑,也总有人要哭……”
  杨小玉若有所思。──如果我是龙琪,现在我是让自己笑,还是让自己哭?但我不是她,我是杨小玉,能笑,我就不哭。
  想着想着,她双眼一亮,对,就这样。
  刘雪花这时又拍了拍她的肩膀,“除了人的努力,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天意。”
  杨小玉会意地一笑,没错,我可以先努力着,然后看天意。天意不可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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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被扈平的话惹毛了,“你不信我,不信警察,就什么也不要说了。”
  她很生气,是生这个人的气还是生小方的气,她也说不清。
  扈平平静地说:“小姐,我不是不信你,只是有些话就像‘我爱你’这三个字一样,一定要说对人。”
  他挂了,上官对着电话发呆。今天发生的事也太莫名其妙了。
  电话又响了,“喂,我杨小玉。”
  “小玉?你有事?”上官惊诧。
  “上官,我找你们方队,他人呢?”
  “你也找他?”他今天可真成了香饽饽了。
  “他在吗?不在?你知道他去哪儿了?”
  “我知道。”
  “那好,麻烦你能不能去找他,找到他后给我一个电话。”杨小玉尽量客气着。
  怎么都是同一副口气?像商量好似地。
  上官坐在办公桌前越想越不对,方队说他明天不是警察了,偏偏这会儿又有这么多人找他,这意味着什么?
  不行,我得去问问清楚。
  男女关系。
  哼,男人和女人一旦有了关系,就是女人吃亏。
  陆星愤愤地坐在陆薇的床头,今天就是有天大的事,他也得看着自己的妹妹妹夫走进洞房。他一世英明呀,却因此栽在小方手里,为他当牛作马。
  下辈子就是作人也不能作女人。
  “你们下午5点以前去领结婚证,我跟那边已经打好招呼,一切手续都全了,你们贴上照片签个名就行了。婚礼定在明天,酒店我去找,也不用太排场,爸爸是市长,多少人盯着呢,低调一点儿。至于你们婚后住哪儿,我想还是住我家吧,虽说你们有新房,可那房子也太小了,再说那是公安局的房子,小方你不是还要调单位吗?那房子就不用要了,免得以后麻烦,爸爸就陆薇一个女儿,他也舍不得她离开。还有你们的礼服……”
  陆星越说越丧气,这是他该管的吗?这都是男方的事,他娘的,这个妹妹真是赔本,贴人贴钱贴苦力还贴自尊。
  “你们还有什么意见?”
  小方看陆薇,他已经没有任何意见了,他认命了,他把自己给交待了,他以她的意见为意见。陆薇想了想说:“我不想住在家里,我想有自己的生活,那个房子虽小也是我们自己的,是我一手布置的。至于以后公安局以后是否要收回,那还不是哥哥你一句话吗?你什么事办不到。”
  陆星想不到妹妹会这样说,真是女大不中留。
  “你住在家里会方便很多,不用自己做饭,不用自己收拾,还有……”
  还有我们会帮你“看着”你丈夫。这末一句话自然不能明说。可陆薇就是不开窍,坚持要在外面住。
  “喂,讨老婆的人是你,你是大丈夫,你不发表一点儿建设性的意见?”陆星见小方一付事不关己的样子,觉得来气,更觉得这桩婚事实在有点儿窝囊兼不安,好像……好像在沙滩上筑房子。
  小方叹了口气,“陆薇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听她的。”
  “你是男人嘛,怎么可以事事听她的?”
  “她马上就是我老婆,我不听她的听你的?”小方有点不耐烦起来。他不喜欢陆星,一直不喜欢。陆星也不喜欢他。很不喜欢。
  陆星看着这位他不喜欢的却又非得成为他妹夫的男人,气得要命,但又一点也发作不得,“几点了?”
  小方看看陆薇,他没戴表。
  “这你也要问她?”陆星觉得小方今天纯粹像是换了个人,“你以前不是挺有主意?”
  “2点半了。”陆薇息事宁人。
  “那你再休息一下然后洗洗脸换件衣服,我的车就在外面,一会儿你们自己就去街道办事处吧。”陆星催促道。
  小方闻言不易觉察地皱了皱眉──事情,终于就这样尘埃落定了吗?
  上官从妇幼医院长长的走廊穿过,闻着呛人的来苏水味儿想,陆薇到底得了什么病?
  她在病房门口看着陆薇和小方正准备要走的样子,陆星也在旁边。──来的正是时候。
  小方看见她推门进来有点儿吃惊,“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这时,他是多么不愿意有人打扰他,他跟陆薇结婚的事须要快刀斩乱麻,不能拖,一拖,就不知会如何。──他其实并没有下定决心,只是他以为自己下定了决心。
  “我不应该知道吗?”上官火星乱迸,“你是刑警队队长,此时此刻你应该在哪里?你知道有多少人在找你?”
  “我……”小方语塞。
  陆星出来为妹夫说话了,他更不希望有人来打搅这桩婚事,“他是你们队长没错,但那是以前,从明天开始他就不是了。他有另外一个角色要演。”
  上官看着面前这三个人的表情,就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但这时不是谈家常话的时候,“不管他明天是什么角色,他今天还是警察,就算明天脱了警服,有些责任却难以推卸。”
  上官看着小方,他的神情落寞,好像一个赌徒输得山穷水尽。怎么了这是?她拿出手机,开始犯嘀咕了,先打给谁呢?小玉还是那个男人?
  小玉吧,她跟她比较熟嘛!
  “喂,小玉,我已经找到那个人了,你跟他说吧。”
  上官将手机塞给小方,“给你个天大的惊喜。”
  杨小玉的声音耳语般轻轻传出来:“龙──欢!”
  一听这两个字,小方的头皮顿时一麻,龙琪不是告诉他说龙欢没事吗?可龙欢就不能再出点事吗?如果他这时出事,那可就不是小事……
  “快点告诉我,他怎么啦?”
  杨小玉却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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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天 第五章
  龙欢!
  这个名字可真让小方沉入谷底万劫不复。
  一只木桶,最短的一片决定其容量;一条锁链,最脆弱的一环决定其强度。龙欢现在就是最薄弱的一环。在这个紧要关头,如果有人要下手,一定会先拿他开刀。
  ──龙琪一定跟他说了谎,在他给好打电话时,龙欢已经出事了。但她没说,她不想他内疚。
  龙欢是跟着他出去的,他搜查文室的房子结果看到陆薇留在那里的衣服于是他就气急败坏地找陆薇去了……
  他把龙欢一个人丢在那里。
  如果在平时,也许不会有事,尽管那小家伙相当顽皮。可这是个非常时期,万一他要出什么事,那可就是掐住了龙琪的七寸。
  天哪,我怎么这么疏忽,她那边现在一定是水深火热,而我,却要结婚。
  我真的要结婚吗?我应该结婚吗?
  “你们方队长他要结婚了,他跟我妹妹马上就要结婚了。”陆星对上官说,他已经看到了小方的动摇。
  “你可真会挑日子!”上官尖叫起来,对着陆薇质问,“你们谈恋爱整整谈了7年,就差这一天?”
  上官的这话刺痛了陆薇,是啊,她为什么非要在今天结婚?她怕什么?怕过了今天一切面目全非吗?如果真是那样,这个婚姻又有多少是诚恳的?
  这种缺乏诚意的婚姻是她该要的吗?她到底为什么结婚?是为了小方还是因为她出了事?如今小方显然是摇摆不定的,而那件事,能因为结婚就当它不存在了吗?
  她为什么非要自己骗自己?
  可是,她刚被命运涮了一把,此时此刻只有小方是一帖敷伤的良药,她又怎么可以放他走!如果这个婚姻是个骗局,那她也希望他能耐心一点骗她时间长一点。
  然而小方说:“对不起──”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要走了,这一走,还能回头吗?
  “我会回来找你的。”他说,“我一定会回来跟你结婚。”
  结婚!
  除了这两个字他就再没什么要对她说的了。他们之间只剩下这两个字了。
  那她还要吗?
  要!她要!!
  她知道那是鸦片,是致幻剂,吃下去于现实毫无改变,只是多了一点儿虚幻醒来后一切如故。但她还是想吃,她愿意。
  “你回家等我,听话。”他为她把额前的头发拂到耳后。
  这一个温柔的动作让她乖乖地点点头。──他给的温柔太少了,只要一点点,就能春风化雨,就能让陆薇服服帖帖。是谁说的:在情场上,谁先动心,谁就满盘皆输。
  这话听上去真是入心入肺入木三分,太形象了,陆薇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输得盆光盘净的人,啥都没了,只有婚姻这根稻草了。
  “你就这样让他走了?”陆星问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妹妹。
  “是他要走。”
  是他要走,每次都是他要走,他要走,就拦不住,拦住人,能拦得住心?
  陆星叹了口气。他把小方堵在门上,“你想走,好,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小方停下脚步,“你问。”
  “如果现在在你身边的人是龙琪,你还会走吗?”
  小方想不到当着陆薇的面,陆星会问得如此直接。既然这么直接,他也不用隐瞒,“如果是龙琪,她就不会拦住我。她是我的牵挂,但不是牵绊。”
  这句话陆薇听到了,她看着小方拨开哥哥的手出了病房,走了。
  他走了,他的话却留下了──如果是龙琪,她就不会拦住我。
  是的,她不会拦住他,因为她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她是他的太阳,是磁场,他是向日葵,是指南针,他永远都会指向她。她永远在他心上挂着,所以她不必绊。
  龙琪,原来让他动心的女人是龙琪,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熟悉。对,龙欢,小方给他那个“朋友”打电话时,说过这个名字。他们有什么关系吗?
  “龙琪是谁?”
  “你都听到了?”陆星问妹妹。他不怕她听到,他就是要她知道,早一天知道早一天提防。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讳疾忌医才是危险的。
  陆薇点头,“我听到了。”
  “龙琪是个商人,很漂亮、很能干,非常地与众不同。”陆星并没有因为妹妹的原因而贬低龙琪,他毕竟不是个市井小人物。他出身名门,自有一种大家风度。而且他很明白,轻视敌人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这么多优点,难道没结婚吗?”陆薇希望龙琪名花有主。
  “她结了,但她的丈夫最近刚死。她,她还有个孩子。”
  “孩子?叫龙欢?”疑惑顿时连成一线。
  “你知道?”轮到陆星诧异了。
  “这么说,真的是了?”陆薇的一颗心沉了下去,原来龙欢是龙琪的儿子,应该是他带那个孩子出去玩了,所以他关心,他问:龙欢回去了吗?
  他们一大早就出去了吗?那昨天晚上他会在哪里?跟她在一起吗?这么说,他们早就……
  “哥,那个龙琪是不是很风流?”陆薇听说现在有好多女大款十分风流。
  凭心而论,作为一个女人,龙琪不光不风流,甚至还欠点儿风情,尽管她很美丽。陆星知道妹妹给想歪了,“她还真不是那种人,至少,我从来没听过关于她的绯闻。不如这么说吧,你就算不相信她,也该相信小方的品位吧?”
  噢,那就排除了她先“勾引”小方的嫌疑,这就更叫人难受,因为她不主动,就是小方主动。陆薇想了半天,给她哥陆星提了这么一个问题,“那,哥,如果是你,你会喜欢那个龙琪吗?”
  陆星想了想,“妹子,话不是这么说的。龙琪好不好,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方喜欢。爱情跟婚姻不一样,婚姻的对象尽量要最好,因为它需要保障实际利益。爱情不一样,它要的不是尘世中的最好,而是自己的心头所好。”
  陆薇听着,心里一阵冰凉。
  陆星看着妹妹的神情,慢慢地说,“你见过谈恋爱可以谈一辈子的吗?婚姻却可以让两个人白头到老。这个充满功利的俗世,爱情有时无足轻重……”
  他的话意很明白──妹妹你是尘世中的最好,现在又要跟小方结婚,所以能跟他牵手一生的人是你。不是龙琪。
  陆薇不是不明白,沉默了好一阵后,她问,“她丈夫是谁?叫什么名字?怎么死的?”──怎么就死了呢?她想。
  “她丈夫是个户籍警,叫文室,是不久前,意外死亡的。”
  文室?没有听说过。陆薇摇了摇头。
  ──在红月亮,COCO那个名字是假的,文室自然不会亮出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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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月亮的老板彪哥死了。”上官把小方堵到医院后院的凉亭中。
  小方全身一阵发麻,他已经不再吃惊了。至于死的理由,那还用问吗?
  有人撬了他的抽屉,拿到了彪哥给他的那盘磁带,昨天彪哥给他的电话又被窃听,于是有人知道了彪哥的身份,同时也知道他在红月亮自己的地盘上非法装录音设备,于是借机抓了他,并迫不及待地动手将他灭口。
  还有,彪哥那里一定留着跟小方接触过的一些物证什么的,他也由此将会被卷进去。这恐怕才是对方的终极目的。
  “阿彪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本来搜来一堆物证,但,现在却不知去向了。问谁谁说不知道。”
  “阿彪他人呢?”
  “在停尸房,尸体我和队副已经看过。如果我没看错,应该是被闷死的。”
  “闷死的?”
  “监狱的老伎俩了,古代就有。拿一个重物像大沙包什么的压在犯人身上,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没命了,还不会留下什么证据。”
  小方头一阵晕眩──阿彪竟是这么死的!
  天哪!他怎么答应他的?说没事,让他做到年底就放他走,他都想好了自己以后的路,去上学,重新作人,好好生活,彻底告别过去。
  他真的是“彻底”告别了,而且是如此的绝决。这让小方情何以堪?
  他一个刑警队长,居然保护不了一个线人,让他死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这整件事的底蕴到底有多可怕,他已经开始领教了。
  怪不得龙琪她们那么神秘、那么含蓄地拭探于他,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好多事情是不能轻易相信的。甚至于在他们公安局内部,也有不可告人的东西。
  警察本来是给社会消毒的,现在连警察自己也染上了病毒。他该怎么办?
  “你要不要去看看那个阿彪?”上官建议。
  小方摇头,这不是最重要的,死者已矣,眼下的当务之急是龙欢。
  龙欢醒过来,发觉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阴暗潮湿,隐隐还有滴水的声音。他记得他是跟小方一块去他家的,后来他在花坛边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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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1 15:2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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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地方?头顶上像是石钟乳,奇形怪状垂挂下来,这是个山洞,坏了,龙欢一骨碌坐起来,我一定是出事了。他在电视杂志上看过不少富家子弟被人绑架的案例,他也一定是被人绑架了。
  镇定,我一定得镇定!龙欢自我鼓励着,在眼睛渐渐适应新环境后,他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嗯,还能动。他溜下刚才昏睡的那块巨石,朝着光明的地方走去。刚走了几步,就被人从领口上提了回来。
  “你给我乖乖地待着吧。”
  龙欢泄气地又坐回到石头上,看着对面那人,“你是谁?”
  那人高高大大,留着一部大胡子,像个影视导演,他听龙欢发问,深沉地不言不语。这使他更具有艺术气质。
  “喂,问你呢,你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大胡子说。
  “你就没个名字?”
  “人要名字有何用?伟大如秦始皇到最后不也是死人一个?现在连他修的万里长城也成了废墟,这美丽的花花世界又有他什么?所以我是不会给自己取名字的。”
  “那肯定。”龙欢嬉笑道,“不过,你没名字其实是怕遗臭万年,我想秦桧吴三桂和汪精卫的父母一定后悔给儿子取名字,要是当初没名没姓多好,免得辱没祖宗。”
  大胡子盯着龙欢,“你小子年纪小小嘴巴这么刻薄,要折寿的。”
  龙欢笑,“我如今落在你们手里还会有寿吗?”
  “不愧是龙琪的儿子,脑袋这么清醒!”大胡子眼里射出一道阴冷的光。
  这眼光是何其的熟悉,就像是地狱缝隙中漏出的死亡之光,龙欢在自己脑海是搜索──对了,爸爸,爸爸看他就是这种目光。他不由地一抖,“你们抓我来做什么?”
  “你妈那么有钱,你说我们抓你来做什么?”
  “不!”龙欢摇头,坚决地说,“你不是为了钱。”
  大胡子一怔,“你怎么知道?”
  “你不像个缺钱的人。”
  “我怎么不像缺钱的人?”
  “你是个当官的,当官的怎么会缺钱?”
  大胡子有点吃惊,“你怎么看出我是个当官的?”
  “一般人作了坏事都会害怕,又因为害怕而惊惶,可你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看上去简直还有点儿有恃无恐,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是普通的绑匪呢。”
  大胡子微笑,“有点儿意思,不愧是龙琪的儿子,见多识广。那说说看,当官的怎么就不缺钱了?”
  “我妈说,自古以来,比起其他的职业,作官的经济成本是最低的。生意场上的最高利润是一本万利,但作官几乎是无本万利。现在全球最牛的商人就是比尔.盖次了吧?不过比起我们大清朝第一贪官和珅,他差远了,我们和大人的整个家当有5亿两白银,相当于乾隆年7年的财政总收入。比尔.盖茨的家当是不是也有美国7年的财政总收入那么多?就算有,他也不像和大人那么威风哪,想想有哪个商人可以把生意作到这个地步?这哪叫官,这纯粹就是民贼!”
  龙欢嘴巴不停地把平常龙琪跟他说的话全兜出来,这时也只有说话才能他减少一点心底的恐惧。──对方身份的被证明,则也证明了他几乎毫无活下去的机会。他们这些人是不会留活口的,两年前游自力的被狙击就证明了这一点。那惨烈的一幕深深印在他的脑海,而这件事一定与那件事有关。
  龙欢在刹那间一下就想明白了。他太聪明了。
  “你太聪明了。”大胡子说。
  龙欢摇头,“并不是我天生聪明,只是我比别的孩子多了见识的机会。”
  “你倒挺有自知之明的。”
  “人贵有自知之明。”
  “那你猜猜看你的命运将是什么?”
  “你会掐死我的!”
  龙欢稚嫩的脸上是一副老成的表情。不带任何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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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1 15:2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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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浅浅地照耀着,很暖、很柔、很舒服。
  杨小玉吃饭去了,龙琪一个人在办公室坐着,呆呆地坐着,时间,在一点一点地漏去,就像逝去的某种东西,要走,留不住。
  逝者如斯。
  她面前摆着一撂这段时间要处理的合同之类的文档,本来想翻一翻,可是坐了很久,却没有一点要动的欲望。
  ──我以前的每一天都在做什么?就为了这些东西忙碌吗?应酬、接项目、签合同、点钞票……
  一直以为这是很重要的,可现在要走了,这些平日重要的东西却一样也带不走。原来我为之辛苦劳碌的其实与我无关。那我什么是与我有关的、贴近生命的、让我能带走的?
  她开始清点盘算。
  算计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房子、别墅、车、钱、名誉……还是一样也带不走。
  难道我真的一样也带不走吗?
  她很沮丧。
  ──有时候,人真的很穷。富人也穷。
  她无奈地叹息一声,拿起手边的杯子。心,猛然一动,这个杯子,是小方第一次来时用它喝过咖啡,寒洋洗过后又把它放了回来。作为秘书,她深谙老板的心思。
  龙琪拿着那个杯子,心突突地跳动,原来,这世上还有些东西是可以带走的,比如心动。
  心动,是纯粹属于你的,是长在生命之上的,是骨中骨肉中肉,谁也抢不走,强盗也不能。强盗拿刀逼着你,要钱要物甚至于贴身的内衣裤,但他不可以抢走你心头的曾经那一“动”,那一刹那心花怒放时的灿烂与绚丽。
  这是你的,这才是你的。
  有了这个,你还会觉得穷吗?
  龙琪把目光转向窗外,一只蝴蝶在窗棂上抖着双翅……
  刘雪花进来。
  “都快3点了,饿了吧?”
  声音是很温和的,如冬夜里的一壶热酒。可以暖到每一个毛孔。而这份温暖,只有,也只有上了一点年纪的女人用她们的阅历所沉积的母性的爱才能酝酿出来。
  在很多时候,我们只愿意去欣赏“豆蔻”少女,其实女人的一生是棵树,开花只是美丽的一部分,繁茂的枝叶丰硕的果实才是她们真正的美好。。
  刘雪花就用她的这种美好来影响龙琪了。
  龙琪看了看表,真的已经是下午3点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饭?”她很奇怪刘雪花突然的现身。
  刘雪花避而不答,“人总得吃饭,人是铁,饭是钢。肚子饱了,脑袋才会灵活。”
  “走吧。”她过去扶起她,“我为你准备了一桌好菜。”
  让她么一搅和,龙琪还真的感觉饿了,饥饿的人遇上一桌好菜自然是金风玉露,遇上即欢。何况遇上的不止一桌好菜,桌边还有人……
  小方在桌边坐着。
  龙琪看到他,马上就明白这是杨小玉的“杰作”。这个自作聪明的家伙,总是会在这种要命的时候添乱。──江远哲已经同意合作,小方突然出现,这会让局面变得紧张。所以当下最重要的是让小方赶快离开。这个并不难。他要结婚了,他不忙吗?
  小方看到她却像弹簧一下蹦了起来,“龙欢呢?告诉我龙欢现在在哪里?”
  龙琪没什么反应,刘雪花倒是惊惶起来,“怎么,龙欢出事了?”
  小方这才感觉问得有点冒失,龙欢的事似乎不宜宣扬。恐怕连刘雪花都得瞒着。
  龙琪这时笑一笑,“没有,龙欢上午跟他舅舅龙言逛商店买礼物去了,今天他有个同学过生日请他吃饭。现在的孩子,请客送礼这全挂子本事,全会。”
  “噢,”刘雪花舒了口气,“可不是,现在的孩子……”说着话,她出去了。她很知道,此时此刻她不宜久留。
  “龙欢呢?快告诉我他怎么了?”小方心急如焚。
  “怎么了你这是?我不说了嘛,龙欢他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去了。”龙琪随意地抬头看了看墙上的表,“哦,已经3点了,不过我想他会和小朋友玩到晚上,一会儿打个电话问问。”
  “你说的是真的?”小方将信将疑,看着龙琪,她的表情是平静而安详的。
  “我有什么必要瞒你吗?”龙琪反问。
  儿子是她的,她应该最着急。她却不急。至少看起来像是不急。但杨小玉又为什么给我打那个要命的电话?小方心里总有一种不安与恐惧。
  “是小玉让你来的吧?”龙琪笑一笑,“她都跟你说什么了?”
  “她就说──龙欢。”
  “就这?没了?”龙琪心里一宽,还好,问题还不是很严重。
  小方点头,“我一听就急,过来问问。”
  “我已经说了,没事。”
  “真的?”
  “如果我是你,我会想一想小玉为什么让我来。”
  “为什么?”
  “她应该是不希望让你结婚。因为……”龙琪看着小方,她是在以一种真实来掩盖另一个真实。她就是想逼小方走。
  无疑,她很成功,小方的脸红了,红了几秒,又白了,尔后又青了……这一刹那,他很尴尬、很别扭、很难堪、很痛苦、很无奈……
  “我……”小方张了张口,但说什么呢?
  “想说什么?”龙琪笑了,“喜欢我?所以对不起我?”
  小方更难堪了,叹了口气,“如果龙欢真的没事,我走了。她在等我。”
  他把“她在等我”四个字,说得重了一点。龙琪此时也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分,但小方的话,也伤到了她。
  她双眉之间凉过一道阴影,她的本意也是想让小方尽快离开这里,可他这时真的要走,心里却很失落,非常失落。但还是笑一笑,“那,再见。对了,你结婚的事准备得怎么样了?要不要帮忙?我们酒店的服务一条龙,贵宾车、酒席、新婚套房。给你打8折。可以先挂账。”
  小方听完这句,无言地看着对方。心情难以言述。
  “你──不用客气。”龙琪却又加了一句。
  小方闻言,干脆心一横,“不用,给我们帮忙的人很多。”
  龙琪看着他,她跟他这一面,或许是最后一面,这一刻,也是最后一刻,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矣。但黯然也好,销魂也好,她是什么也不能表示的,只有笑一笑,“这样就好。真的很好。”
  好?好吗?
小方看着她,“再见。”
  他走到门口,不由自主地回过头,她坐在桌边,桌上摆着满满一桌菜,她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这个没有心肝的家伙,她居然能咽得下去!她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我吗?小方这时既希望龙琪不要在意,但也不要一点都不在意。他再看看墙上的石英钟,已经是下午3点了。
  下午3点,吃晚饭似乎太早了,吃中饭又太迟了。她怎么这么迟才吃中饭?是不是因为咽不下去?
  这样一想,小方的心又软了,转过身坐在她身边。
  “有事?”她抬起眼看了看他。
  “我也没有吃饭。”这个理由足可以多待一会儿。尽管一会儿之后还是要走。
  “那,请吧。”她的表情很淡。
  似乎该说点什么,却开不了口,见她拿碗要吃大米,便伸出手想替她舀,她说:“不用了,我自己来。”
  她把大米舀到碗里,大米已经冷了,跟心情一样。
  冷饭、冷菜、冷汤、冷场。
  “你,别客气。这是虾,你喜欢的。”她招呼他,她的筷子点到辣爆虾上,他以为她会给自己挟一个,但没有。
  她把虾放在自己的小碟中,剥了壳──他还等着,期待中……她会不会给我?他问自己。
  但依然没有,她自个儿吃了。
  他心里一阵失落、一阵伤感,又有一点辛酸……她,已经离他很远了吗?
  “你就不能为我剥一个虾吗?”他开口要求了。就算是最后一次,有过总比没有强。
  “你手疼啊?”她却给了一棒子。
  他差点给气坏了,“我浑身都疼。”
  “那就更不能吃虾。得吃药。”
  小方气坏了,瞪着她。
  她也瞪着他──你不用跟我生气,以后会有人天天给你剥虾吃的。她的眼睛表达了这层意思,但没有说。说出来,面子上不好看,伤心还在其次。
  小方叹了口气,好,你不给我剥我给你剥,他把那盘油爆虾放在自己面前,全剥好,码在她的碟子里。
  “洗手了吗?”她问。
  “我还消过毒。”
  她推开,“虾冷了,冷虾不好吃,跟橡皮一样。不好吃。”
  这真的让他很受伤,“你恨我?”
  “哪里!”她笑了,突然说,“有没兴趣听我讲个笑话?”
  待得到首肯,她开始很流畅地讲起来,显然是一早儿就酝酿好的,准备说给他听的。
  “上帝在天堂呆久了,觉得没意思。于是彼得出主意:去土星待几天怎么样?上帝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土星重力太大,一点儿也不舒服。彼得又建议,那去个重力小一点的……水星怎么样?上帝又给否决掉,水星太热。彼得:那……地球吧,重力适中温度也合适。上帝听了这话,赶快摇头,饶了我吧,那儿的谣言太可怕,我两千年前在那儿邂逅了一个女人,他们到现在还在谈论那件事。”
  小方认真地听着,听着听着他懂了──龙琪是在给他下逐客令兼划清界线:过了今天,你就是别人的丈夫……
  尘世间的谣言是很可怕的,尤其是桃色绯闻。连上帝都在害怕。所以,我们应该回避。
  话说到这里,小方还怎么能坐得住?缘尽则散。何必强求。
  他站了起来,“你不是信基督教吗?怎么拿上帝开玩笑?”
  “我是信基督教的,最初,我简直就是迷信;后来,我只是相信,而不迷信;再后来,尤其是现在,我已经没法再相信了。”龙琪说。语气很平淡。淡到稀薄,令人喘不上气来。
  小方听着,真是难受,是啊,上帝在哪里,我们看不见。
  他走到门口,“我走了。”
  她连头都没有抬,“门关好。”
  他听了她的话,走出去,关好门。她,与她有关的一切就这么被关在心的另一面,从此,两不相干!
  这就是结局?
  小方站在门口,大脑一片空白。只有,心在动,动得憋屈、窝囊、难受。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这是最后一面?这是最后一刻?
  不!
  小方突然回过头推开门,龙琪站在他面前,正盯着他,脸上是种难得一见的伤感,伤于世事变更无常,感于悲欢离合无情。
  他看着她,他也看着她,她与他之间只有一尺,彼此清清楚楚地看着,又无比绝望地看着──咫尺天涯!
  亲切可感,呼吸可闻,让你心动,心动却不可以行动,于是动着,也痛着。
  “我这次真的要走了。”
  真的。
  她点点头,“不要回头。”
  他转过身,向前看,外面,是一派明媚的秋光。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如果有下辈子,你愿不愿意作一只老鼠?”
  她沉默了半天后,“我想作猫。”
  他心里一沉,她要作猫,她不想跟我在田野里觅食,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依偎……她不想,她真的不想吗?
  还是对今生灰心,连下世也不愿有了?
  他看她,门已经阖上了,冰冷的门,就像冰冷的离别。她在门后,在命运之后。跟他错开,隔着薄薄的一层,却似千山万水。
  他叹了口气,手背上突然一凉,我也哭了吗?为什么?因为今生无着,来世也无际吗?为什么人有时会活得这么飘忽,什么也把握不住,甚至包括一个承诺?
  他在秋色中走着,秋色也在他之中走着,两重萧瑟酝酿出一种凄冷……不堪想不堪看……我要结婚了,我不想;我要离开她,我不想。为什么不想做的事却非要去做?我可以不做!但,我真的可以不做吗?
  “为什么这么失魂落魄?”刘雪花站在他面前。她什么时候出现的,他都没发觉。
  “你认为老鼠和猫可以成为一家吗?”不知为什么,每次面对刘雪花,小方总想把心里的不痛快全说出来。
  “能不能成为一家我不知道,不过,”刘雪花轻轻地说,“要是有一只猫蹲在老鼠身边,我想别的老鼠恐怕是不敢跟猫抢什么吧?”
  噢,原来是这样!
  刘雪花看他想开了,说:“她去了后花园。”
  “可是我……”
  刘雪花说:“这世上的事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想做的,一种是自己觉得应该去做的。做想做的事让自己快乐,做应该做的事让别人快乐。按道理说,做人不好太自私,但,如果一个人他自己都没快乐,又怎么会让别人快乐?”
  小方在沉吟片刻,“她不想见我。”
  刘雪花摇头,“想与不想,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小方听到这里,脚步已经向后花园移去。
  看着他的背影,杨小玉从花架下出来,“老刘,真有你的。”
  刘雪花意味深长地,“别高兴太早,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我还就高兴了,陆薇她能有多大的魅力?我就不信她能把小方拿住!”
  “这你可就错了,现在跟‘她’抢小方的,不是陆薇。”刘雪花轻轻而言。
  “还有谁?”杨小玉吃惊,又冒出一个情敌?
  刘雪花叹息,“这个敌人更可怕,它就是──良心。”
  杨小玉沉默了,是的,人最难过的,往往是自己那一关。
  龙琪在后花园的一棵花树下面。秋天的花,已呈败相,舒展出浅浅的欲要退隐的倦意,这一份的恬静安然,倒显出一种别样的清丽。
  人也是一样,她的身上,带着一种疲惫,削减掉她平日的几分锐气,增了几分柔和。
  我跟她说点什么?
  小方慢慢地走过去,心在咚咚狂跳,每次见她,心情都是这么动荡、这么激越,不,甚至不要见她,只要想起她,一颗心就像火山在喷发……
  龙琪的脸色也是一片苍白,她的心里也是一样的激动吧?感情就是一种共鸣。
  既然是共鸣,还用说什么吗?他轻轻站在她身边,顿时有说不出的心甜意恰。这一刻,是难得的,是要上天特别赐福的。如果说百年修得同般渡,为了这一刻,上辈子是不是苦苦修炼过?
  又是不是因为急于想在这个轮回相遇,所以急急地投胎,结果只得了这一刻?
  若早知道相遇这么美,一定会修上一千年;若早知道相遇后的别离这么伤,一定得再修上一千年,让相遇永恒……
  他和她都看着前面,前面是一丛菊花,开得正欢。这是它们的季节。
  小方心跳着,他要过这一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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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交待了上官文华几句就走了,他一定是去找龙琪了。看他那副焦头烂额的惨相就知道。但叫人纳闷,明明他最上心的人是龙琪,他现在却要跟陆薇结婚。
  其实自从文室的案子出来后,上官发现他们的方队最热衷的就是往龙琪的酒店跑,他给自己的借口是怀疑龙琪是凶手并竭力证明这一点。但上官看得很清楚,在他们方队的潜意识里,他根本就不是想证明她杀了人,而是想证明她根本就没有杀人。
  他根本就是喜欢人家,昨天看到他俩公开地眉来眼去,上官就更认定了这一点。──哼,当我是瞎子?我的视力可以作空军。
  那么,话说回来,如果方队他真的要剔除龙琪在文室命案中的嫌疑,那,他应该怎么做?
  ──最后一招,去文室的家里看看有什么线索留下。
  对,我也去。去看看。
  上官把车停在龙琪的别墅外。真阔气。她想。
  大门是虚掩着的,上官心里一动,为什么?她向前走了几步,发现了龙欢丢在地上的帽子。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她想。
  她戴上手套,推开门。一眼就发现了扔在沙发的那件风衣。11月1日晚,龙琪回来过。上官也发现了这一点。
  她回来过?那为什么匆匆忙忙又走了?而且走得这么急,连外衣也来不及拿。再者,如果她只是想拿点东西什么的,她不应该把风衣脱下,拿上就走更符合她的个性。她跟文室的感情并不好。没什么好说的。既然她把外衣放在这里,那就是想逗留一阵,但她却匆匆地走了。
  为什么?
  文室的死亡时间是晚上11点5分,龙琪大酒店距她的家30分钟的路程,也就是说,龙琪到家的时间应该是晚上10点半不到。
  那一个独居的男子,在这个时间不会就上床睡觉吧?
  难道龙琪在客厅遇上正看电视的文室,他对她进行搔扰,然后龙琪夺门而去?上官摇头,首先,他们结婚十多年了,应该没那种激情了;再者,以龙琪的手下功夫,文室要真敢这么做,恐怕这里就是凶案第一现场。
  上官上了楼。她先推开的是文室的卧室。
  凌乱。这是第一印象。然后,才是豪华与气派。最后,她看到茶几的烟灰缸里有个烟蒂。她用镊子夹起来,上面有淡淡的唇印,是口红印。显然,这不应该是文室的。
  龙琪,龙琪在这里坐过,还抽完了一支烟。她的口红就是这个颜色。很淡、很滋润。
  是什么原因让她停留?停留在丈夫的卧室?
  上官这时看到了门后的手机,这手机不是文室的,如果是,十天过去,早该没电了。有人来过,然后发生了突然变故,所以连手机都丢了。这人是谁?她摁了几下手机中的储存号码,其中一个很熟悉,拨过去,竟然是杨小玉。
  “咦,上官,你拿着你们方队的手机?”对方的声音无比地吃惊。
  这是方队的手机,新手机。上官没见过。一定是龙琪给他的。这个家伙!
  对,他来过!!
  ──龙琪来过,文室死了;方队来过,要跟陆薇结婚。
  这两者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上官缓缓地在龙琪坐过的那张沙发上坐下,视线一展,发现这沙发正对着床。双人床。如果文室当时不在,她没理由一个人坐在这里抽烟,楼上卧室多的是;如果文室当时在床上,龙琪会有兴趣坐着看他?若她对他真的有兴趣,她也应该在床上。他们可是合法的。
  那么,她坐在这里,应该是床上有了特别的“景观”。值得一观。
  上官猛地站起来,走到床前,被褥有些乱,枕头倒摆得很整齐,雪白的枕巾上,有一根长发,不,两根。──女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在文室的床上。
  这的确值得一“观”了。
  上官又折回门口,想像着龙琪当时的反应。她会怎么做?一哭二闹三上吊?
  上官摇头。龙大老板恐怕缺少那段“浪漫”情怀。
  她会坐在这里静静地抽烟,然后说点不咸不淡的话,潇洒地走掉。而这种潇洒,会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她很会创造这类气氛。不,应该说,她本身就带有这种“煞气”。
  于是文室顶不住,心虚了,追上去。酒店成了他的断魂台……
  现在的关键是,那个女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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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你说说陆薇。”
  沉默了很久后,小方开口了。
  而他开口说的,却是别人,一个拦在“他”与“她”之间的别人。
  龙琪将视线从无边秋色中收回,看着他,眼中也藏着无限秋色。暮秋的的颜色。
  小方也看着她,一副大肠于斯时斯刻百转千回,千回百转,“陆薇”这两个字让他很难开口,却又必须开口,关于陆薇,关于他和陆薇的婚事,他一定要给龙琪一个交待,他不能让一个结,打在她心里。
  他思量了又思量,该说的,一句都不能少说。
  “那年,我20岁……她很漂亮,穿得衣服更漂亮,人又活泼,跟她走在街上,几乎所有的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我,我很陶醉、很得意。她出身好,常跟我说她家里如何如何,相反,我从小到大一直过穷日子,她那种生活状态,几乎就是我的理想,跟她一起,就像与梦同行……我是不是很虚荣?很经不起诱惑?”
  说到这里,小方问。
  龙琪摇了摇头。对于一个人来说,富裕与美就是美好生活的象征,要不,上帝为什么创造财富与美丽呢?
  小方继续:“最初的3年我在北京上学,跟她不常见到,我将要毕业时,她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跟她走,说这里很美,反正我也没什么亲人了,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能作警察,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再者,也许是我到了找对象的年龄……”
  人到年龄找对象,就像到时间吃饭一样,饿不饿,都得有这个程序。
  小方停顿了一下,“就像所有人一样,我跟她逛商店逛公园看电影溜马路饭店里吃饭……我以为这就是‘喜欢’,因为别人也是这么一步步走的,然后走到婚姻,然后生孩子,然后是一辈子。别人的心里想什么我看不到,我只看到别人都在按部就班地走,那我也走。跟着人群走,就算错,也错得安稳、错得踏实。”
  一个人要安全活着,最简单的一点,就是跟别人一样。我们的国度拒绝“脱俗”。脱俗意味着脱轨。
  龙琪听到这里暗暗叹息,她跟文室的婚姻就是这样的。
  “我们一直很平静,当然,也有不少矛盾,因为我们两个出身环境完全不一样,算了,这个就不说了。大体来说还算良好,直到两年前……”
  小方又停顿了一下。
  “两年前,我们开始注意陆星,他涉嫌几宗大案,走私,还有毒品……有天接到线报,说从南边来了批枪枝军火,我们去码头布控,结果走漏风声,对方火力好,我们牺牲了一个伤了三个,牺牲的那个同事孩子刚满月。末了回到局里,在大门口,陆薇在那站着,等我,这时,所有的同事都看着她和我,那目光,像刀子。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其实大家都知道不干陆薇的事,可谁叫她是陆星的妹妹。人都是容易迁怒的。那以后,队里的同事,对陆薇有了芥蒂,当然,他们为人都比较成熟,或者,也因为陆薇的身份,所以,情绪不会带到面子上。疙瘩只结在心里。”
  小方的声音低了下来,伸手接住风中的一片落花。
  “其实这个疙瘩,也一样结在我的心里。因为对我们作刑警的来说,同生共死这四个字是真真切切的,战友就倒在你身边,血流如注,你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生命枯萎冰冷……那是一种致命的煎熬。那以后我每次看到陆薇的脸,就不由要想起陆星。”
  唉,这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又哪有无缘无故的恨。
  风起于青萍之末,我们没看到风起,只看到风吹。
  “知道陆星一直在幕后垂帘,却找不着他的把柄,后来好几次的抓捕行动也都失败了。对方好像能预感到我们将要做什么。因为这个,我们政委暗示我,要我利用跟陆薇的关系去接近陆星。我拒绝了。我可以像游自力那样去最危险的地方卧底,可我不想如此利用和陆薇的关系,我没法下手,我不想间接地伤害她。政委跟我说,你是党员,要坚持党性。我依然拒绝。什么是党性?党性不也是人性吗?如果将人性钙化到铁硬,还提什么党性。我不是个大公无私的人,我有私。局里有几个领导由此对我起了戒心。而陆星,则怀疑我想刺探他点什么。我夹在中间很为难……”
  小方紧紧握住那片将萎的花瓣,龙琪看着他。
  “后来……不,其实,三年前东方威尼斯水上乐园失败后,市里已经有人开始注意陆薇的父亲,局里有人跟着暗暗行动,这几年,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关注’。当然,这事得瞒着我,我也只好装着不知道。这样,陆薇的父亲和哥哥都上我们的嫌疑名单。她一共两个亲人,我都准备抓,我却还要跟她谈恋爱,这是什么滋味?”
  什么滋味?水深火热。
  “有段日子,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陆薇,她是个很单纯的人,我觉得自己很假。跟她说分手,我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她对我真的很好,我们已谈恋爱7年,凡认识的人都知道她是我的未婚妻,都知道我们会结婚,这一来,就不光是我要给她一个交待,而是她得给所有人一个交待。我不能让她面子上下不来。我只有硬着头皮继续敷衍。可不跟她分手,埋在我们之前的‘病’迟早要发作,我不想到了那一天,让她误会我对她是有目的的。我左右为难,不知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对她的伤害。”
  “她很喜欢你,也许会理解你。”龙琪插了一句。
  小方摇头,“如果有天我抓了你父亲和龙言,你还可以跟我心平气和地对我吗?”
  龙琪沉默,人与人之间有种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我跟陆薇的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陆薇也感觉到了,因为今年以来我们很少见面,我跟她说我很忙,她知道这是借口。她努力想挽回,她那次要去红月亮,其实是想让我多关心她一点,可是我却做了相反的决定,我没有管她,我把她一个人扔在那里。后来她爹和她哥老催,我就让上官去找她,又因为……”
  又因为那一篮玫瑰阴差阳错弄出一场误会。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如果……但生活没有如果,只有“但是”。
  “后来,我遇上了你,是你让我豁然开朗……”小方轻轻地说。
  “我让你豁然开朗?开什么朗?”龙琪有点不解。
  “因为这之前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我和陆薇之间的矛盾,遇上你,你让我突然想通了──”小方看着龙琪。
  龙琪也看着他。
  小方说:“如果换了你是她,我会辞职,会带你走,远远离开这里。”
  龙琪听到这里,心里一震,她知道她在他心里很重要,却想不到竟然这么重要。此时真是喜多一点,忧更多很多。她不忍再看对方,忙将视线移开。
  “你能丢得下这里的一切吗?”她问。
  “你就是一切。对我来说。”
  龙琪看着一片一片坠落的树叶,像断翅的蝴蝶一样……
  “可是对陆薇,我却没想着这么做,因为,她并不是我的一切。”小方停顿了一下,“但是──”
  “但是”出现了,事情往往因为这个词而急转直下。
  “但是,现在,她却出事了,抛下她不管,我做不到……你,能理解我的苦衷吗?”
  看来,小方他,没有过得了这一“关”。
  龙琪沉默了一会儿,“是的。”
  她也是女人,她知道这个时候的陆薇急需要被肯定。这个惟一可以肯定她的人,是小方。
  “她是个很单纯的人,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委屈,这件事对她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所以,我得给她她最想要的。她一直想跟我结婚。我给她。”小方说。
  龙琪听着这句,突然有种末世来临的绝望。灰心到了顶点,苍冷到顶点,却不能有丝毫流露,眼泪、楚楚可怜、伤心欲绝……她也会,但她不能,她不想他太难做,这个时候,她不体谅他,谁能体谅他?
  “她现在需要我。”小方像是在跟龙琪商量,“而且,她以后还将会失去很多,你比她坚强,是不是?”
  “是吗?”她轻轻叹了口气,看着对面的花丛,沉默半天后问,“你看到那两朵花了吗?”
  小方看到了,那是两朵菊花,一朵是紫的,一朵是黄的。开得丰盈滋润。
  “它们有区别吗?”龙琪问。
  小方仔细看了看,“没有。”
  “其实人也是一样的。”
  是的,人也是一样的,在皮肤以下。没有什么坚强与软弱之分。
  其实,坚强不是个性,而是一种命运。当命运把痛苦砸在你身上,你只能挺挺胸,说:我很坚强。因为不坚强就得,毁灭。
  小方听懂了龙琪的意思,她现在也需要他,她所承受的压力与痛苦并不比陆薇少。可是他的天平却倾向了陆薇。
  理由只有一个,龙琪看上去比较强悍。
  损有余以补不足,到底是人性的悲悯与关怀,还是人性的偏狭与短视?
  小方看着龙琪,我是不是做错了?
  龙琪摇了摇头,“你没有错,今天你要是不顾一切,那明天一切就会不顾你。”
  ──佛家云因果。何为因果?你做的就是因,你受的就是果。若想得善果,就要行好事。何为行好事?
  何为好事很难说,但光顾自己不管他人的事,绝不是好事。
  小方明白,他听龙琪继续说。
  她说:“说实在的,如果你现在抛下陆薇不管,我会对你很失望……”
  刘雪花和杨小玉在大楼的7层远远看着那两个。
  “好像谈得不错啊?”杨小玉对她的“成果”相当满意。
  刘雪花却在摇头,她看不清龙琪的表情,她却能捕捉到那丝苍凉到极致的气息,她跟了她十几年了。
  她哀叹,“人常说强者为王,可强者也会输,而且会输得一败涂地。”
  杨小玉听得口气不对,“怎么啦?”
  “大江东逝!!”刘雪花轻轻地,一唱三叹。
  “别给我掉书袋。你不就高中是个高中生嘛,没毕业的。”
  “唉,我有心情掉书袋吗?这是评弹里的一句唱词,出自哪一出,我给忘了。”刘雪花哀哀切切。
  “听你的口气,我们输了?”杨小玉有点不相信。
  “是的,”刘雪花点头,“如果老板会装可怜,哭哭啼啼,也许会好点。可她偏偏不会。”
  “她不会,老虎眯起眼,也不叫媚眼如丝。”杨小玉眼中闪出一丝冷光,“我下去看看。”
  “不。”刘雪花拦住她。
  “你到底帮谁?”杨小玉这时就像一把刀。
  刘雪花意味深长地:“如果小方跟陆薇结婚,我会很难过,替龙琪难过;但如果小方真的要跟龙琪在一起,我则会很失望。失望人性的凉薄。”
  杨小玉无言了。
  人有时会处在一种两难的境地。──想要马儿跑,又想要马儿不吃草。
  “顺其自然吧!”刘雪花说。
  “不,不行!”杨小玉沉默半天后摇头。这个时候她只能顾到龙琪的幸与不幸。别人,她管不了,也不想管。
  刘雪花看着杨小玉的眼睛,“就在今天早上,你还跟我说,小方跟陆薇谈了7年的恋爱,如果他能把这一笔从他心上抹煞了,他这人还值得你为他费劲吗?”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小方马上就要结婚了。”杨小玉几乎是在嚷嚷。
  “对,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为什么要结婚?突然之间?”刘雪花反问。
  “为什么?”
  “你说呢?你不是女人吗?”
  女人!
  这个词让杨小玉恍然大悟。
  “陆薇给人强暴了。”
  刘雪花听着脸别到一边,她是从那个年代、那个含蓄乖巧的年代过来的人,那时的她们梳着长长的麻花辫,素净的碎花连衣裙从不会短过膝盖,一说话就脸红,一见到陌生人就低下头……
  杨小玉看着刘雪花这副表情,突然笑了,带点幸灾乐祸的意思,“你害什么臊呀,又不是你被……”
  话刚起了个头,刘雪花赶快截住,“行、行、行了,快打住!”
  杨小玉却依然在笑,刘雪花则一脸尴尬,这就是代沟。
  “这有什么呀!”年轻的一代大马金刀。
  “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吧。”
  “不光彩?谁的不光彩的?应该是施暴者的耻辱与罪恶。你们的善恶观真成问题。纯粹是在助纣为虐!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打击受害者……”杨小玉说。
  “行了,姑奶奶,别说了。越发不靠谱儿了。现在不是讨论道德观的时候。”刘雪花快哭出来了。
  杨小玉果然不说话了。看着花园中的龙琪和小方。刘雪花也看着。
  很久。
  “现在想一想,我觉得小方实在是没理,不喜欢陆薇,干吗跟人家扯了7年。抗战也快胜利了。”
  刘雪花叹了口气,“有些事,是身不由己的。”
  “我不信。”
  刘雪花想了想,“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白头到老。这种感情是男人女人都渴望的。但爱情是一种命运,轮得到轮不到你,不由自己。所以,在没有遇到怦然心动的爱情时,就退而求其次,图个温饱婚姻,也是人之常情。”
  这是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对小方与陆薇之间感情的解释。
  “是吗?听起来有点悲观。”杨小玉在思想。
  “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孩子,很少有人会因为找不到爱情就不结婚,在我们的国度,没有婚姻的人生是高难度的人生。不信,小玉你试试。不过最好不要试。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过了就没了。”
  “让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试试,我就不结婚,我看谁能吃了我!”
  刘雪花摇了摇头,年轻人就是身板儿壮,站着说话不腰疼。她语重心长地:“小玉,你有没有爱情,别人看不到,但你结不结婚,别人能看得到。”
  “为什么要管别人看得到看不到?”杨小玉问。
  “人活着就是给人看的。要不怎么说人生如戏!”
  杨小玉不说话了。
  “其实想想陆薇那孩子,也挺不幸。”刘雪花说。
  “你这么觉得?”杨小玉突然眉毛一扬。
  “你不觉得?”
  杨小玉沉默了很久后,慢慢地说:“说实话,我很怀疑陆薇这件事的真实性。”
  这真叫石破天惊,刘雪花耸然动容,“这……不可能吧?”
  杨小玉冷笑,“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不可能的事。”
  刘雪花表示反对,“没有一个女人会拿这种事来开玩笑。”
  “这不是玩笑,准确地说,这是一场豪赌。”
  “豪赌?”
  “对。”杨小玉双眼如鹰,“是一场豪赌。彩头就是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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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想像着那个女人,她,既然跟着文室回家,登堂入室,那应该不会太差,不管怎么说,文室都是龙琪的丈夫,在他的心里,他要女人时一定会与龙琪作出暗暗的比较。尤其是两人关系恶劣,那就更得比。否则,他的面子怎么下得去、自尊心又怎么受得了?
  可是一般的女人,又怎么能比得上龙琪?不说外表,仅一个能干就令人难忘项背。
  噢……上官这时从心底慢慢地想起一件事,玛姬,红月亮的玛姬,她说陆薇跟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现在回想起来,她对那男子的描述,怎么听都像是文室。
  会是真的吗?其实没什么不可能。查案要跟小说家一样富有想像力。把一切不可能都要想像成可能的。而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不可能的。总之一句话──敢于怀疑一切。这是局长常常挂在嘴边的。
  上官蓦地站起来,走到床前,拉起枕头,滑出两只发夹,仿景泰蓝的,古色古香。
  她的脑袋顿时一片混乱。
  那两只发夹是她买的。有次她跟小方去外地办案,完事路过一家饰品店,上官进去转了转,发现了这两个仿景泰蓝发夹,很喜欢,就买了下来。虽然她是短发,不能用,但女孩子私下里总免了发些小意儿。返回去的路上,她问方队给陆薇买了什么礼物,他愣了一下说没有。上官就把自己的发夹给了他。
  “女孩子要哄的。小心她跑了,到时别后悔。”记得她当时这么说。
  小方好像还迟疑了一下。上官又说:“白给你的,有便宜占还不拿。”
  他收下了,仔细看了看,用专业口吻说:“有道划痕。”
  上官拿过看看,果真是。她没顾得细挑。
  她马上说:“老天作证,我可不是因为这个才送你。”
  现在,有一道明显划痕的发夹就在上官手上。陆薇戴过。小方给她的东西她很珍惜。
  难道,那个女人真的就是陆薇?上官的心别别直跳。
  所以,方队要跟她突击结婚?
  上官握着那两只发夹,掀开被褥,床单是雪白的,非常白,有被人压过的痕迹。通俗点说说,就是有人在上边躺过,末了起来就走,被子都没叠。更不要说整理打扫“战场”。如果某人曾在床上“有所作为”,那这一定就是第一现场。她大脑里这时一阵空白。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办过不少的类似案件。思忖良久,她又返回沙发上坐下,渐渐地,红月亮的玛姬有句话浮上来──COCO和那个男人好像9点半以后走的……
  9点半!──晚上的9点半。
  时间,不管做什么,都需要时间。
  她跳起来,将床单枕套统统打包,回到队里直奔化验室。
  “柳姐,求你,快一点把这个做出来。”她把头发、烟蒂、床单给了化验室的柳凡,一个经验丰富的任劳任怨的老大姐。
  “活儿现在很多。”
  “求你了。回头请你吃饭。”
  “你的饭我可不敢吃,吃了以后就得听你的。”柳凡话是这么说,但还是该干吗干吗去了。
  “你忙,我去一下,有消息打电话给我。谢谢柳姐。”
  上官把车停在红月亮门口。封条还贴着。她想了一下,文室不开车,他有过,卖了,他不舍得花汽油钱,也嫌太招摇。所以,他若带陆薇回家,最有可能的就是打车走。
  上官拦了一辆出租,再返回龙琪的别墅。
  “师傅,您这一行挺辛苦。”她套近乎。
  司机说:“哪行不辛苦。”
  “您常跑这条线吗?”
  “对,我们哥儿几个晚上常在这条街上蹲着,那些坐台的小姐出手很大方。”
  “那从这儿到我去的地方,得多长时间?”
  司机想一下,“要赶上高峰,得50多分钟,要是晚上或早晨,40分钟多点儿就到了。”
  上官点点头,下车时看看表,果真的,用了42分半。──文室跟陆薇是11月1日晚上9点半以后走的,那会儿的路面应该不是很挤,也就是说10点12分左右他们回到了别墅。
  当然,这个推测还不算准确,因为玛姬说的是“9点半以后”,这个“后”,到底是多少?
  这个问题现在是最关键的。
  “您下车吗?”司机见她迟迟不掏钱。
  “不,您拉我回你们公司。”
  噢?师傅纳闷了,但人家出钱他出车,听吩咐开就是了。
  找到出租公司的领导,上官说了她要找的人,领导非常配合,警察问案,他觉得既新鲜又刺激,估计是每天坐办公室里缺乏意外的惊喜。逐大包大揽,“警官同志,您放心,没问题,半个小时内听好儿吧。”
  这时上官的手机响了,是柳凡。
  她证实,烟蒂上的指纹是龙琪的,跟上次那个礼品盒上的一样。头发的血型是一种罕见的RH阴性AB型。
  “对了,你们警队的小方队长不就是这个血型吗?”柳凡说。
  没错,小方就是这个血型,是陆薇告诉上官的。一次陆薇来找小方,小方不在,就跟上官聊了一会儿,说她跟小方有一次去黄山玩,她失足掉下山崖,急需输血,当地医院的血库里没有跟她血型相同的血,只有小方跟她血型相同,他给她输了整整500CC,输得脸都发白了。陆薇最后得意地说:“这就是缘分,要不,我跟他的血型怎么会一样?”
  换句话,陆薇也是这个血型。
  那,就证实了上官的推测是正确的。龙琪与陆薇的确在11月1日晚同时出现在那座别墅内。
  “还有床单呢?”她问。
  “床单是名牌,上面洒着一种香水,应该是一种国际知名品牌,具体是哪一种,我再查一下资料。这东西我接触的少。太贵了。”
  “我不是问香水,我是问除了香水还有什么?”
  “没有啊,什么也没有。我还奇怪呢,你拿个白床单来找我,看我很闲是吧?”柳凡那边怪上了。
  “不会吧,真没有什么?”
  “真没有啊,你想要什么?你也算是有经验的警察了,像血渍、精斑什么的你难道用眼还看不出来?你没看见那就是没有了。”
  “那枕套呢?”
  “枕套上倒是有……”
  “有什么?”上官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头皮屑。”
  “还有呢?”
  “我想想,噢……没啦!”柳凡也顺便吊了一下上官的胃口。
  上官合上电话。一颗心别别直跳,像擂鼓。── 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浮出水面。
  要找的人也找到了。那位胖胖的司机看了看上官给他的陆薇和文室的照片,“对,就这两人,这个月1号,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女的很漂亮,那眼睛,真动人;那头发,真飘柔……不是我吹牛,我拉过那么多人,就没一个……”说到这儿,胖司机有点脸红,马上又说,“主要是那女的太漂亮男的太不怎么地,我觉得纳闷,就记住了。”
  “那──他们还有什么异常的地方?我是说让你觉得奇怪的地方?”
  “这个?”胖司机挠挠头,“对了,好像喝了点酒。这也不算奇怪啊,从那地方出来的,都是酒气醺天。”
  “那你记得他们去哪儿了?”
  “记得,去了昌盛小区,那是咱们市的富人区。忘不了。那儿房子顶漂亮。唉,我真不知道得拉多少活儿才能挣到那样一所房子,你说人家那有钱是怎么有钱的?”
  “那你到达的时候,是几点?”上官看着对方的双下巴。
  “这个……”胖司机又挠挠头,他的头发挺好,“应该是10点以后,具体的我记不清了。”
  “再好好想想,仔细想。”
  “对,”胖司机眼一亮,“我当时正在听广播,有一档《司机你好》,这个节目我们开出租的都喜欢听。可以提前知道哪儿堵车了,好绕道走。这个节目最后半小时是点歌,我特别喜欢听,我记得当时正在放苏小明的《军港之夜》,老歌,我当过海军,真喜欢这首歌。”
  噢,上官点点头,“那他俩下车时,歌唱完了吗?”
  “正唱完最后一句。我还庆幸自己好运气呢,能听个全活儿。你不知道我最喜欢苏小明,那年她到我们舰队慰问演出,来之前我激动得三天三夜没合眼,去之后,我又是三天三夜没合眼。人家那台风,那气质,那嗓音,真不知比现在的流行歌手好多少。我那天还在电视上见她来着,好像是去了德国,你说唱得好好的干吗出国呀,好像一种病似地……”
  “噢,苏小明啊……”上官打断胖司机的话,“我也知道,听说是苏有朋的姐姐。”
  胖司机听了一愣,哈哈大笑,笑声中,结束了他对苏小明连绵不绝的仰慕。
  上官这时趁机问:“对了,你在车上听歌,乘客不反对?”
  “一般乘客都不反对,遇上难缠的,声音调低一点嘛,再说,车外边的噪音还不比广播声儿大?”胖司机眨着狡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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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因为我结婚而排斥我。对吗?”
  “对,不会的。”
  “那你告诉我,龙欢现在在哪里?”话题不经意地就被顺到了这边。这正是小方今天来的主打题目。
  龙琪无法隐瞒,只好说:“他被绑架。”
  “就在我带他出去的那个时候?”
  “是。”
  “所以你找了江远哲?”
  提到江远哲,龙琪有了一点提防,“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警察在你心中很无能。这不怪你,公安队伍这几年确实不太干净。但我也要告诉你,尽管我们有点无能,但还没有你想的那么无能。”小方很平淡地,“江远哲从东南亚跑来这里做什么?为乔烟眉吧。所以就这一点,你们应该很容易达成一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瞒你的。”
  “我知道你是怕我反对。”
  “你不会吗?”
  “江远哲被人称为东南亚黑帮教父,如果绑架龙欢的人还想继续拉通与金三角的那条贩毒通道,就绝对不敢得罪他。所以,这件事由江远哲出面比警察更管用。你也是这么想的吧?”小方看看友琪的眼睛。
  龙琪点点头,“我本来是准备了一堆道理要说服你,看来是用不上了。”
  “很意外?我是个很难说话的人吗?”小方问。
  “你是警察。”
  “除了警察,我还是党员,我恪守党性。但我理解的党性就是对人的关怀和体贴。所以我不死守党章,也不讲手段,我只看结果。好的结果。今晚的问题能顺利解决,你和龙欢能安全回来,这就是好结果。”
  龙琪看着他,这应该就是她心中的小方吧。
  “但,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龙琪看着小方,“你还是不放心我。”
  小方摇了摇头,“认识你以来,都是你说我听,现在,我也说个故事给你听。”
  他说:“有一个小偷,被判了三年有期,去年春节,他将近刑满,给放回去与家人一起过节。回家途中,他路过市委家属院,想了想,空手回家总不太好,便跳进墙内在一户人家顺手摸了一个手机。这家人发现手机不见了,就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们过来查现场,当事人就请他们吃了一顿,希望能尽快把手机找到。这一顿饭吃了好几百。第二天,民警们又去了,就着一些个具体细节又盘问了一番,这不大节下的,当事人不好意思,又请民警同志们撮了一顿,又花去好几百。民警们天天去,手机没找着,客得天天请,大约花出个两三千多,再买一个手机也够了。这当事人的老婆就说,咱不要了吧?不如买个新的。当事人也早烦了,就去派出所销案。民警说:那哪能啊,丢了东西得找啊,不成,你们是国家机关干部,得带头维护社会治安,不可向恶势力低头。人家不准销案。再说这个小偷,他不是拿回一个手机吗?他丈人瞧见了,知道是顺手牵羊来的,就说:你都快出来了,还干这,看看老婆孩子,没你多可怜。这小偷一听,也是,都快出来了,何苦找不自在。就来到这家属院外,随手将手机撂过墙。得,手机肯定砸坏了。但这丢手机的人乐了,管它是好是坏,总算给派出所的人有个交待了。这才销了案。”
  龙琪默默地听着,这类的笑话早已不新鲜。
  “这可不是笑话,这事就出在上官她们那个派出所。”
  龙琪看着小方。不明白他为什么在这时自暴其短。
  小方轻轻地说,“公元前亚历山大皇帝在远征途中碰到一个海盗,于是便问他:你如何看待自己骚扰海上的行为?海盗傲然地答道:正像你骚扰世界的行为一样。我用一只小船来做这件事,而你,则用一支庞大的舰队。所以,我被称为海盗,你被叫做皇帝。”
  龙琪心里一动。
  “有些道理,我也懂。但我们更要弄明白,谁是社会的主流,谁是主流,谁就是对的。现在,我和你,都在依附主流,这是一个正常人获得正常生活的必要条件。但江远哲他不是。他是逆流。”小方说到这里,看着龙琪。
  龙琪也看着他。
  “我也知道,现在有些官员的行为作派并不比江远哲这个黑帮老大好多少,区别只在于一个是用小船搔扰海上,一个是用舰队搔扰世界。但,只要没有证据落在法律的手里,我们这些警察依然得保护他们。他们是主流。这也就是乔烟眉说的随波逐浪,截断中流。是不是?”
  他明白,他什么都明白,只不过,他活得更实在一点。
  龙琪这时才发现她跟小方之前最基本的区别──他是一个平稳的现实主义者,虽然他看上去热忱;她则是个理想的浪漫主义者,虽然看上去冷漠。
  “这些话,以我的身份,是不方便说的,我是现世的执法者。但你是我最亲近的人……我得让你知道什么叫无毒副作用。否则,你会很麻烦的。”小方说。
  “江远哲不会出卖我。”
  “我知道。他是一方老大,作事要照顾江湖规矩,不会失信于人。但我们的对手呢?他们会。他们会以此为把柄,整跨你。他们不是黑道,是官。至少现在是。”
  龙琪沉默,她意识到自己在仓促之间做了一个比较不妥的决定。
  “这是惟一的办法,我一定得去找龙欢。”
  “我也一定要让你安全。所以,你今晚不能一个人去。”小方说。
  “我真的是希望你今天能置身事外。”
  见龙琪的口气有点松动,小方笑了笑,“既然你如此刻意地隐瞒着不想让我知道龙欢的事,一定有你的道理。与其盲目地关心,不如尊重你的选择。”
  龙琪松了口气。
  小方这时移开视线,看着远处一片翻飞的落叶,“我的意思是,有一个人可以跟你一起去。”
  “谁?”
  “上官文华。”
  “因为她是欧阳明的女儿?”
  “这你都知道?”
  “很难吗?告诉你吧,中国人就没有隐私。要想知道谁的事,站在他家楼下跟大姑大嫂们闲扯只半个小时,连最后一次尿床在几岁都能搞个一清二楚。”
  小方苦笑,“对,因为她是欧阳明的女儿,所以,我们也可以再一次地看看事态的演变。当然,关键的一点是,我相信上官。”
  龙琪沉吟,“你认为合适?”
  小方叹了口气,“我的部下如果我一个也信不过,那真是失败。”
  他又说:“主要是,有她参与,你以后就会多一点周旋的余地。”
  龙琪沉默片刻,“你以为上官真的会站在她父亲的对立面吗?”
  “这个我倒不敢肯定,但我能肯定的是,欧阳明绝对不会站在上官的对立面。”
  龙琪看着小方。
  “父母对儿女的爱,总是超过儿女对父母的爱。”小方说。
  换句话,今晚如果上官出场,欧阳明绝不敢轻举妄动──如果他真的就是那个人的话。他会投鼠忌器。儿子已死,他膝下就上官一棵独苗了。如此一来,龙琪这边就少了个敌手。
  小方这一着,也算狠到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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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花盯着杨小玉,像在看一个怪物。
  “你别用那种眼神瞪着我。想想,老刘,7年了,陆薇跟小方7年了,为什么一直拖着没有结婚?”
  “为什么?”
  “肯定是其中有一方迟疑不决。而这个人,一定不是陆薇。她要不愿意,以她的条件,跳槽另找很容易。”
  “那应该是小方在犹豫?”
  “当然,所以我想这7年间陆薇用尽了花招,最后终于想出这么个绝招。”
  “我还是难以认同。我觉得不会一个姑娘家为了结婚就捏个这故事……”
  “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她太了解小方的为人了。所以,她狠赌了一把。”
  “可万一要是输了呢?小方还是不肯跟她结婚呢?”
  “她能输什么呢?”杨小玉看着刘雪花,“最坏的结果无非是不结婚。她又没有真的出事,小方一个大男人想必也不会把这事张扬出去。那你说,她输了什么?”
  刘雪花这时才有点回过神来,“也是。”
  “所以说,这是一场豪赌,进可攻退可守,不管结局如何,她都是赢家。”
  “老天爷,怎么可以这样?”刘雪花是老革命遇上了新问题。经验似乎已经不管用。
  “怎么不可以这样?你也不想想,陆薇她爹是谁,她哥又是谁,如此良好的基因,她的智商又怎么会低。这世上哪有绝对单纯的、毫不利己专门为人的人。”
  刘雪花这时已经有八九分信了,“可是,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
  “很简单。”杨小玉颇为深沉地停顿了半分钟,突然嘻嘻一笑,“我猜的呗!”
  “你……”刘雪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论人情世故,她要比对方多上几箩筐,但论思想新锐作风豪放,她是远远不及。这些年轻人,太生猛了,什么都敢想,什么都敢说,重要的是什么都敢做。麻辣双全。
  “别生气。”杨小玉拍了拍刘雪花的肩,哄孩子一样,“我这不是心理不平衡嘛!你总得让我发泄发泄吧。所以就把陆薇使劲坏里想,这样一来,就舒服了。”
  恐怕没那么简单吧?刘雪花看着这位杨大秘书,她为人一向嬉皮笑脸,但胸中那汪水,也算碧波荡漾,否则也不会跟龙琪这么久。
  杨小玉则倚着窗子沉吟,刚才上官给她打了电话,用的是小方的手机。她上午给小方打电话时一直没人接,找上官时上官说她不知道小方在哪里,那她现在怎么会拿着小方的手机?
  她跟小方见面后小方给她的?
  不,小方绝不会把龙琪送他的东西给人。
  那只有一个可能,小方把手机拉在某个地方,上官则在那个地方捡到。也就是说,那个地方一定不是两个人偶然路过去闲逛的。而是提上议事日程的、非去不可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地方?
  小方早上是带龙欢出去的。他们去了哪里?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不顾一切连孩子都抛之脑后了?
  “在想什么?”刘雪花问。
  杨小玉笑了,“我在想如果我刚才的猜测是真的,我们的方队长该会是怎样的一副表情。”
  刘雪花正要说点什么,汪寒洋进来了。
  “雪花姐,你在这儿啊,你们中餐部……”
  “怎么啦?”刘雪花跳起来。她是敬业的。
  “去看看。啊──”汪寒洋建议。
  “出什么事了?”刘雪花走后,杨小玉问。
  “我说出事了吗?”汪寒洋微笑着反问。
  她没说,但她把刘雪花轻飘飘地就给支走了。
  高,实在是高!这一手,让杨小玉很佩服。她是很聪明,但这种拐弯抹角的法子,她还真不会使。
  “找我有事?”
  “龙欢被绑,小方结婚。”汪寒洋开门见山。
  “你怎么知道?”杨小玉不免吃惊。
  “你是杨秘书,我是汪秘书。”这个解释已经足够。
  “有事要商量?”
  汪寒洋没有回答,走到窗前,看着花园中的小方,“瞧我们这位小王爷,他真应该改行去做大夫。而且专攻皮肤科。”
  “这话怎么说?”
  “你没见他把挖肉补疮这活儿做得挺好挺精致?”
  “照你这么说,他也能做泥瓦匠了。”
  “对,拆了东墙补西墙。”
  杨小玉笑了,“看来你也不赞成他跟陆薇结婚喽?”
  “莫非你认为这是谈婚论嫁的时候吗?”
  两人相视一笑。
  “哎,对了,”汪寒洋突然说,“小玉你想,如果换了扈平,他会怎么处理这事?”
  扈平?杨小玉心里不由一动,其实要论起来,扈平的气质与身价都比小方强那么一点儿。而且她还隐隐察觉,扈平看龙琪眼神,很有些特别。嗯,倒也不坏。
  “哇,你是不是也看出点儿什么来了?”
  “我可什么也没说。”汪寒洋的作风就是从来不留把柄给别人。
  杨小玉有时很头疼跟她打交道,“找我有事吗?”她问。这时候汪大秘书找她,恐怕不是为了讨论小方与扈平孰优孰劣。
  “今晚把小方留下,直到明天早上。”汪寒洋这次倒是开门见山。
  “用意?”杨小玉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想听听对方的意见。汪寒洋这个家伙很有城府,考虑事情也很周全。
  汪寒洋笑一笑,“在地方,财政局长,公安局长,这两把交椅是最难坐的。能在这两把椅子上坐稳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同理,以小方这样的年纪,能作得了刑警队长,就算手里没有鞋刷,至少也会有两把牙刷。否则,以他一穷二白的家世,陆文辉也不会如此看重他,肯把女儿交给他。”
  “噢,你是让小方留下来帮我们支招儿?”
  汪寒洋点头,“小玉,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真的。而小方,他见过很多这种场面。他应付得来的。”
  杨小玉又何尝感觉不到,那种黑云压顶城欲摧的危险,在一点点逼近。但她还是笑了笑,
  “我还当你是让我留下小方跟咱们老板春风一度呢!”
  汪寒洋笑了,她挺喜欢杨小玉这份嬉皮笑脸的样子,房子着火了也不急。
  “当然,也不排队这个可能吧!”她也跟着顺了一句。
  “你还笑,老板在下面正对着小方愁肠百结呢。瞧你做的什么秘书!都不知道什么叫分忧。”杨小玉指着对方笑道。
  “愁什么愁,她还怕嫁不出去呀。不过话说回来……”汪寒洋略一沉吟,“我真的感觉扈平比小方适合老板,扈平为人心硬。”
  “你觉得老板还不够硬?”
  “她心软,小方也是。”
  难得汪大秘肯这么直截了当,杨小玉却听得有点头大,扈平好是好,但天下好男人多了去了,问题还在于那边小方跟陆薇还没扯清,这边扈平再插一杠子,三角变四角,最高明的几何学家也解不开了。
  “行了,够乱了,别再添乱了,再说,扈平现在还不知在哪儿呢。”
  “他迟早会回来的。”
  “远水不解近渴。”
  “那赶快下去把小方拿住。”
  话又绕了回来,杨小玉想一想后说:“可是,老板愿意吗?否则,她干吗不留下他?”
  “她不留,那是她的高姿态,她使高,我们就得服低。”
  杨小玉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这里边有点困难,我们已经说服江远哲,万一他跟小方遇上怎么办?”
  “这有什么呀,我们是酒店,开门迎客,警察能来,黑道自然也能来,遇上了又怎么样?再说,如今江大少已经点额成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黑帮。哼,不是我说,真正的黑帮,是抓不住的,有些国家现在都成了黑金政治。还指不定谁比谁黑呢!”
  有道理。
  “不过,我想小方他自己也想着该留下来。”
  “他想留下来跟我们请他留下来那可是两种概念,不管怎么说,他也是队长,算个小官,面子排场该有的还得有。礼多人不怪嘛。”汪寒洋眨了眨眼。
  嗯,有点儿老谋深算的意思。杨小玉沉吟。
  “快去吧你,我看他俩快要谈完的样子。”汪寒洋催上了。
  “什么?我去?”杨小玉指着自己的鼻子。
  “当然是你,对付小方你一向最有办法。扇一巴掌揉一揉,再给块糖。糖里还有耗子药。”
  杨小玉被汪寒洋这话给说笑了。
  “那你说用什么法子呢?琼瑶式、金庸式,还是古龙式?我是说最有效的。”
  “三合一归齐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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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文华马不停蹄地去了市电台。
  《司机你好》这档节目的导播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看了上官的工作证后,非常热情。
  笑得露出他雪白的牙齿,“想不到警察还有像你这么漂亮的,怪不得叫警花。”
  这话让上官也很受用,“谢谢!”
  “我叫沈力心。”沈导给了上官一张名片。滔滔不绝地说起《司机你好》这档节目来,“你不知道当初有多少人反对,我就不信邪,力排众议坚持到底。这些年电台明摆着斗不过电视台,所以就得出新招。如今生活好了,开车的人多了,听众一定多。像这种面对司机的行业性强的节目还没有呢。后来一开播,反应奇地好,瞧现在,广告商跟了一屁股。”
  上官耐心地听着,不时点点头,这些搞艺术的都有点怪癖,你要不顺毛捋着点儿,他就不会痛快地合作,使小性儿跟你来个别扭。你又不能拿铐子逮他。于是她边听边敷衍,“当然、当然。现在的社会就需要像你这样有冲劲有想法的人。”
  “那是,我还没结婚,也没女朋友。”沈力心看着这位漂亮女警。
  上官微微一笑,好小子,连我的主意都打上了。古人说财迷路、色迷心,可见没错。
  “对,你找我什么事?”沈导聒噪了半天,这才想起来。
  上官说明来意。沈导当然全力配合,马上亲自从一堆带子中找出11月1口那盒。
  “我们这档节目从晚上9点开始,共1个半小时,后半小时是点歌,是为了拉近跟听众的距离。现在流行这个,这是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沈导解释说。
  “我听一下点歌那部分。”
  沈导给上官倒回带子,上官开始计时。等听到苏小明那首《军港之夜》时,是22分5秒。
  “你们的节目准时吗?”
  “这个你放心,非常准时。我们可不像电视台,播个电视剧一拖十几分钟半个小时,让人等得起腻。”沈导这时还不忘打击一下自己的对手。
  “准时每晚9点开?”上官直击主题。
  “是的。”见对方问得这么仔细,沈导也认真起来。看得出,他一向是个认真的人。这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他建议,“这样吧,不如把带子全倒回去,我和你从头听一遍。”
  “这倒不必,不过,能不能把带子借我听听。”
  沈导略一沉吟,“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说了算。”
  “那,谢谢你。”
  “这就走?我送你?”很殷勤。
  上官摇头,仔细看看对方,别说,这位沈导还是蛮帅地。
  “喂,上官警官,告诉我你的电话──”上官都走到停车场了,沈力心狂奔出来。
  上官回头笑一笑,“110。”
  沈力心一愣,看着上官绝尘而去,喃喃自语,“还是119吧。我现在需要灭火。”
回去的路上,上官把带子放进音响,“司机朋友,晚上好……”别说,这档节目就是挺有水准,有路况信息,有修车行简介,有车讯,有天气预报,有火车及航空信息,还有寻人寻物启示等等,内容丰富实用。最后是点歌。
  上官一路边听着,边仔细地打磨着一个又一个小小的细节。从电台到红月亮,再从红月亮到龙琪的别墅,正好《军港之夜》一曲终了,她看看表,5点22分。她是4点钟从电台出发的。也就是说,那个司机送陆薇和文室回去时,是晚上10点22分。晚上11点5分,文室死了。除去他去龙琪大酒店路上这30分钟,他跟陆薇只有13分钟的接触。
  13分钟,一桩命案是不成问题,手起刀落魂肉两分。那其他的呢?而且不可忽略的是,这其中龙琪还回来过。
  那么,龙琪到底是几点回家的?
  上官再次走到文室卧室门口,当时,龙琪应该是听到了什么响动,然后,停下来,几秒后,走进去。以她的个性,绝对是后发制人,所以,她会在门边的沙发上坐下,慢慢等。上官坐在龙琪坐过的那个沙发上,想像着龙琪当时的情景,慢慢地抽出一支烟,点燃,慢慢地等,大概只要一分钟,或者一分钟不到,文室就应该有反应──他的心理素质不是太好,否则就不会被龙琪撞破他的“秘密”后追她去酒店──除非他睡着,不过,那个时刻他绝是不可能睡着的,有人进来,他肯定会从床上坐起来,黑暗中,他应该看不清来者是谁。
  这种情况下,他肯定会先开灯,然后坐了起来,陆薇也跟着坐了起来……
  上官慢慢地吸着手中的那支烟,龙琪也应该是慢慢地吸的,那时,她吸的不烟本身,而是在吞吐一种心情。所以应该很慢。
  上官将手中的烟慢慢地吸着,吸完看了看表,共计6分12秒。
  也就是说,龙琪吸烟吸到一分钟至多一分半钟时,灯开了,陆薇文室坐了起来,而她,则静静地把烟吸完,又优雅地烟蒂放在烟灰缸内。这用了剩下的几分钟。
  整个过程,她没有激动,也没有兴奋。
  于是,问题出现了──以龙琪的个性,若对面床上是一对赤裸的男女,她的反应是什么?
  她还会一口一口吸完那支烟吗?恐怕,她是没兴趣看这种真人激情秀的。她应该是个形而上的人。那么……状况就很清楚了。
  上官叹了口气,心里沉甸甸的。
  她站起来,走到那个硕大的保险柜前。其实打第一次进门,她就看到这个“家伙”了,但她打不开。也不能“想着”去打开。因为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其实就她在这幢别墅内无证搜查,已经犯了极大的“忌讳”。但是,方队说了,有时候为了正义的目的,可以稍微碰碰法律的龙头。对了,方队能打开保险柜,他有这一手。他也“敢”打开。他有这个“爆发力”。
  那么,他一定打开过。这个屋里,这个保险柜应该是最吸引眼球的。因为它是紧紧锁着的。按人的心理,越是封闭的,就越吸引人。神秘引发好奇。
  方队他一定是在里边发现了什么。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引发他迅速做出跟陆薇结婚这个决定的“什么”。以至于急切到屋里其他线索他都没来得及看,就走了。甚至于把龙琪给他的手机都丢了。那么,到底是什么?
  其实想想也很简单……绝对是与陆薇有关的“什么”。
  比如我们在河边发现了一双鞋,我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人落水了。这样一来就简单了,什么东西能让方队感觉──陆薇出事了!
  ──她的衣服。所有的衣服。
  可龙琪进来时,她还穿着衣服,那她的衣服又是怎么跑到保险柜中的去呢?
  或者──当我们在河边发现了一双鞋,马上感觉有人落水了。这种感觉有时会是一种错觉。而有人,恰恰需要这种错觉。
  比如陆薇。
  那么,她的衣服到底是怎么进的保险柜,这个问题还重要吗?
  ──底牌已经渐渐揭开,只是有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打磨。
  上官想得头晕目眩。这本来只是个很平静的居家案悬疑案。可是,其诡异程度,不下鬼片。她将手放在保险柜上,几秒钟。一片冰凉。心里手里。
  从文室的房间出来,走到龙欢的卧室,房间的卡通气氛十分迷人,上官看到贴在墙上的贺卡上还有一首童谣: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吱吱扭扭叫奶奶,奶奶不肯来,叽哩咕噜滚下来。
  这一定是文室小时候学过的。私底下,他竟然也是个细腻温存的人?
  上官沉吟着,又来到文室的书房,看看架上的书,然后在写字台前停下脚步。这里,应该藏着点什么吧。她细细查了一遍,却什么也没有。她想了想,又返回龙欢的房间,这个房间里有一张造型很卡通的书桌,上官过去看了看,其中有一个抽屉是锁着的。她用力一拽,开了,里面放着一个笔记本。她翻开,正是文室的日记。
  为什么要把日记本放在这里?因为这里寄托着他的某种感情。还因为,龙欢很少回来。
  她翻开本子,日记记得很粗,只是些“今天买了什么,多少钱”之类。没有任何隐私的东西。上官一直翻到最后,看着看着,皱起眉头。她把日记放进自己的口袋。
  最后她进了龙琪的房间,这个房间有种凄凉之感。它的主人,现在也应该是一派凄凉的心境吧?
  她的心上人,就要跟别人结婚了。
  想到这里,上官的心又别别跳起来。
  ──方队真的要结婚了吗?跟陆薇。可是,可是啊……
  上官的手机这时认真地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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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琪看着小方,眼波闪动,全是离情别意──要说的都说了,你是不是……该走了。
  小方说:“今天我想留在这里。陪你。”
  龙琪摇头,“你知道这不合适。”
  “为什么?”
  “她在等你。”
  “她已经等了我7年,不会在意这一天。”
  “如果这样,你就更不应该让她等。”
  “不要紧,她一向对我很好。”
  “那你也应该对她好。”
  “我跟她会有一辈子的时间。”
  龙琪脸上这时浮现出一种伤感,“是的,一辈子。”
  “对不起。”小方觉得自己说话太冒失了。
  龙琪摇头,“正因为是一辈子,所以才要小心经营。不要让她等,等得时间太长,她会着急,一着急,脾气难免不好,脾气一不好,就会说点难听话,这有伤家庭的气氛。你大概还不知道,一个和谐的家的氛围对一个人的幸福有多重要。我没有过,希望你有。”
  小方听到最后一句,差点掉下泪来。龙琪的一切,他太了解了。
  “听话,回去吧。”她的口气像个长者。
  小方看着她的脸,他总以为,这张脸,他可以看一辈子。可命运给安排的,却是另外一张。“你知道不知道,你有时大方的让人无地自容。”
  “我也不想,可我现在只能大方。不是吗?”
  不是吗?这句话让小方难受上加难受。
  她又说:“再说,除了大方,我还能为你做什么?”
  话语如丝,勾魂摄魄,小方情绪沉到冰河以下,“我们不要谈这些了,我只是想留下来,龙欢是因为我丢的。别让我太内疚。”
  他换了一个角度。
  “你真的不必内疚,这根本就不关你的事,这孩子迟早该有这么一劫。躲过今天,明天他还要去上学,总不能一辈子窝在家里。”
  “这个想法不能说服我。”
  “那你非要这么想的话,我也对不起你,那天回家,应该带走陆薇的,我以为……”她说到这里突然止住了。眉头微微一皱。脑海中掠过一丝奇怪的感觉,好像哪儿不对劲。
  小方则说:“这不怪你,没有人能想到会出事。”
  他不怪龙琪,因为自己也想不到,至少在这个市里,没有人敢在陆家的人头上动土,只要陆星招一招手,黑的白的会来一批。
  可龙琪的思路显然跟他不是一个方向,她皱着眉头,思索半天,“文室准确的死亡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对吗?”
  “对,应该是11月1日晚11时5分。”小方不明所以,但还是替她订正。
  龙琪沉默着,突然又问:“你在文室的卧室发现了什么?”
  小方这时不自在起来,但依然回答了,“陆薇的衣服。”
  “所有衣服?”
  “是的,所有。包括内衣。”这里,小方体现了他作为警察的专业精神。
  龙琪沉吟良久,“其实……文室他不是这种人。”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小方受不了了,“你还替他辩解!”
  一提文室,他就没好气。这是他的一个痛,若不是那个王八蛋,他今天至于吗?真想暴打他一顿,他偏偏又死了。当然,这其中不排除有一点酸味。──为龙琪。
  “他真的不是这种人。我很了解他。”龙琪坚持。
  看着龙琪的表情,小方不以为然,“你很少回家,怎么知道他是不是这种人?”
  “我真的知道。”龙琪说。
  “食、色,性也。”小方意味深长地。
  龙琪自然明白,“那也要趁性而发。” ──男人该不会都是见坟墓就哭的角色吧?
  小方看着龙琪的表情。想看清楚她对文室真正的态度。
  龙琪这时又说:“陆薇很漂亮。”
  “你什么意思?”小方觉得对方话里有话,有点生气。
  “事实。”
  的确,陆薇漂亮是个事实。她就像帝室宫苑中的一株牡丹。丰姿瑞丽。
  “文室他平常真的很守本分吗?男女关系方面。”
  “我是他的妻子,他就算不顾及我的面子,也总得权衡一下自己的自尊心吧。”
  小方看着龙琪,她是个高高在上的人,文室若要找一个不相上下的,并不容易,而陆薇呢,美丽活泼,勉强可以打个平手。
  突然之间,小方对文室的命案产生了某种想法。
  “对了,那天……”小方想问什么,却没问下去。
  龙琪看着他,那种奇怪的感觉再次掠过她的脑海。但今天事太多,她抓不住那一瞬间的灵光。
  “陆薇她,跟她哥哥一样吗?”
  “完全不一样,她很简单,很快乐。”
  龙琪听后一言不发。
  “你在想什么?”小方问。
  “现在不早了。”龙琪说完看看表,就走了。她就这样。
  无牵无绊。似乎。
  小方的心顿时一空。成了一具皮囊。她是他的一切,已经是。
  杨小玉看着小方。就这副样子,还要跟别人结婚,他难道真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
  发了半天呆,小方才看到站在对面的杨小玉。
  “找我?”
  “对啊,我们几个姐妹刚才商量了半天,拿不准主意到底送你什么礼物来祝贺你新婚。”杨小玉盯着小方,“我们估摸着,老陆家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拍马屁的人偌多,所以我们决定送你一个红包,可是又不知道送多少,所以,就派我来问问。”
  杨小玉看着小方。故意刺痛他。
  小方沉默良久,“你找我就是想说这些话让我难堪吗?你知道不知道现在我最羡慕的人,是你,因为你可以天天跟着她,陪她吃饭、陪她做事……”
  他的神情是落寞的、低沉的。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职业,他是敬业的,可如今,他失业了。而且不光失业,他还得另外去应付一份他不喜欢的工作。
  “对不起。”杨小玉这时突然有点心软。这个家伙也不容易。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我要你今天晚上好好地把她带回来,只要她安全,你以后不论要我做什么,我都会答应你。”
  “真的?”
  “真的。”
  “好,我现在就要你为我做一件事。”
  “你说吧。”
  杨小玉甩出一把小刀,“你,证明给我看。”
  小方接住小刀,“证明什么?”
  “做个自我了断!一了百了,苦也没了,痛也没了。”
  “要我自杀?”
  杨小玉摇头,“不,要你自宫。”
  “杨小玉──”小方愤怒。
  杨小玉笑了,冷笑,“你的愤怒告诉我──有些东西,比生命还重要。所以请你记住:做不到的事,就不要轻易答应人家。”
  对方的话刺伤了小方,他看着那把刀子。
  杨小玉又说:“你自以为欠了陆薇的,但你没有欠龙琪的吗?7年跟1秒有区别吗?”
  是啊,7年跟1秒有区别吗?龙琪心理上的伤害真的比陆薇少吗?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
  “那换了你,你会怎么做?”小方问。
  “我不知道你该怎么做,但我若是陆薇,我绝不会在这个时候嫁给你,更不会在你另有所爱的情况下嫁给你。”
  小方摇头,“你不是女人吗?”
  “我是,但女人跟女人是不一样的。我是那种不吃嗟来之食的女人。尤其是爱情的嗟来之食,更不吃。”
  “陆薇她跟你不一样,她……很单纯。”
  杨小玉笑了,“正因为有你这样的男人,所以才有陆薇那样‘单纯’的女人。”
  “你在暗示什么?”对方的潜台词,小方不是听不出来。
  “没有。”杨小玉笑一笑,把小刀从他手中拿过来,“再见。”
  小方诧异起来,“你没话跟我说了吗?”
  “你我之间还有共同语言吗?”
  “今晚注意安全。”小方无奈,只好吩咐道。
  “注意什么安全?”杨小玉突然笑了。
  小方这回更诧异了,“你不跟她一起去?”
  “这个……”杨小玉笑了,“那要看她给我多少钱了。”
  “钱!?”小方简直诧异死了。这个时候谈钱?
  “我出来打工是为挣钱,不是为学雷锋。”
  小方这时心里很混乱,“那,你要多少钱?”
  “多少钱也不去!”杨小玉很干脆。
  “为什么?”
  “钱再好,也没有命好。”
  “你怎么这样?”
  “那你要我怎么样?她的心上人现在都要抛下她跟别的女人去风流快活,我干吗多事?”杨小玉眼神如刀。
  “你到底要说什么?”小方的心也在别别直跳。
  “龙欢丢了。”杨小玉死死地盯着对方的眼睛。
  “这我知道。我很内疚。”
  杨小玉则摇了摇头,“这根本就不关你的事,真的。这孩子迟早该有这么一劫。”
  “你到底要说什么?”小方急了。
  “这孩子迟早有这么一劫,你听懂了吗?”杨小玉盯着小方,“为什么?因为对方早就摸准了龙琪的个性,算好了她会怎么做,所以设好一这个圈套让她钻。你知道了吧,这是个圈套,她不得不跳,我可不必陪着她跳。”
  圈套?
  这个词尖锐地出现,令小方心惊,默默地看着杨小玉。
  风吹过,扬下一阵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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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看着龙欢,“其实中国应该引进牧师。早就该引进了。”
  “为什么?”几个小时的相处,两人好像已经很熟了。龙欢本来就是个自来熟的脾气。
  “人总得有个说真话的地方,中国人平常说谎太多,有股气憋在心里,时间长了都有些变态。整体变态。要不现在说什么国民素质低下,那者是因为变态、心理严重失衡。”
  “你也是?也变态?”
  “当然。不光变态,还是超级变态。”大胡子叹了口气,“所以为了维持自己内心的平衡,我一出国就找教堂,找牧师倾诉……”
  “看不出,你这种人也会相信别人。你就不怕把你的坏事传出去?”龙欢嘲笑。
  周烨叹了口气,“本来我对人类的信誉已经完全失去信心。可是有篇文章改变了我的看法。说的是一个男人去神父那里忏悔。他坦白地说他是一个著名凶杀案中的凶手,而该案的嫌疑犯已被逮捕并处死刑。神父本应该向警察局报告真相,可是他的宗教严禁将忏悔的内容泄露他人。怎么办?保持沉默,会令一个无辜者冤死;打破教规,这又对发誓将一生献给上帝的他来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最后,他决定保持沉默。但因为良心不安,他来到同为神父的朋友面前忏悔。他说:我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他将他的不安传递出去。这位神父朋友也为难了。想来想去,他也决定保持沉默。为了逃避良心的遣责,他又向另一个神父忏悔。后来警察找神父给那个被冤的死囚做临终忏悔,那死囚说:我没有罪!!!神父回答:是,你是无辜的,这全国的神父都知道。但是,谁也不能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
  “真有职业道德。”龙欢说。
  “是啊,不得不服。若在中国,恐怕早就说出去了。”
  “所以嘛……”龙欢说,“既然你可以常常出国,你还是找国外的牧师吧,什么东西到了中国都得变味儿。那牧师要来了咱们这儿,指不定会变得专靠别人的隐私发财……”
  大胡子笑了,“那还是不要让他们学坏吧。这地面太邪。学好儿学不会,那不连马克思都变味儿了吗?”
  “那你是怎么学坏的?”龙欢问得尖锐。
  大胡子叹了口气,“不怕你笑话,我小时候家里很穷,非常穷,父亲不负责任,在我和妹妹一点点大时跟一个女人跑了。我们只能靠拾垃圾度日。记得那年,我母亲病了,仅仅只要200元钱就可以做手术,可我们家没有,我跟我的妹妹就只有守着她,眼睁睁地看着她痛得浑身冒冷汗……可无论多痛,她都不叫,也不说,因为她不要我们兄妹担心……从那时起,我就发誓,我要让我的母亲过最好的日子……”
  提起往事,大胡子有点哽咽,“对了,顺便告诉你,我叫周烨。跟我母亲姓。”
  “后来呢?”
  “后来我大学毕业时,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汪寒洋的父亲……”
  汪寒洋是妈妈的秘书。──事情终于转到了正题上。龙欢认真地听着。
  “他把我带到云南,他对我我很好,提拔我,重用我,没多久,我就由一个小干事成为他的秘书。我当初真是一心一意地想做一个好人、好官,我就是平民百姓,我想为平民百姓做点实事,可是,渐渐地,开始有人给我钱,说了不要也不行,一直给,不屈不挠地在给,大把大把的钱,我从小最缺就是这个……我真动心了,说实话,看着钱不动心,那就不叫男人。不,应该说,不叫人。你知不知道数钞票是什么感觉?爽呀!我一个公务员,撑死了一辈子能挣多少?就这样,我一步步地陷进去。云南是个很穷的地方,但想找钱,却很容易,那儿靠着金三角……”
  周烨停顿了一下,“贩毒的利润很大,可风险也大。云南的缉毒警还比较敬业,我的事情开始有所露头,汪老头觉察了,你猜他让我做什么?他让我自首。笑话!”
  “所以你杀了他?”
  “幼稚,我哪能杀人,你以为我是街上的小流氓?,我只是嫁祸给他,让别人以为,一切都是他做的,人证物证俱全,他百口莫辩,死于狱中。唉,说起来,他真是个好人,是个好官,你知道吗?他死时他的全部家产合起来,也只有两万人民币。如果不是迫于无奈,我不会对他下手,他这种人若都死光了,老百姓还有什么盼头。可有什么办法,这就不是好人存活的年代。”周烨感慨着。
  “你这个卑鄙的家伙,人家对你好,你杀了他,还假惺惺……”龙欢愤怒起来。
  “真让你说对了,我杀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对我好。对我太好。”
  龙欢摇头,他不理解。
  “你说,你欠了债,又不想还债,你怎么做?”周烨冷笑,“一个办法,杀了债主。”
  “你──”龙欢眼瞪得溜圆。
  “小兄弟,感情是有阶级性的。那些阔人对你好,不是他们心地真的有多好,而是他们想在更多的领域拓展他们的优越感。他们施舍出他们多余的,以索取和强求他们没有的──善名。我跟你说过我小时候家里很穷,穷到连橡皮也买不起,我的同桌有时给我一根铅笔头,都要作出一付恩人的样子希望我对他感恩戴德,我简直……厌恶透了。真的,人类的所谓善良,有时真叫人恶心。可你又难以拒绝,因为它是善良的。拒绝善良会让人觉得你不识好歹。”
  龙欢听得懵懂,他还不到理解这些的年龄。
  “你不懂,是不是?好,我让你懂。”周烨伸手卡住龙欢的脖子。
  他淡淡地:“有人要杀你,就像现在这样,你一定很不想死,就求他,说,我把身上的钱全给你。结果他真的没杀你,你会怎么样?你会很感激。如果他这时连你的钱都不要,你就更感激了,恨不得给对方磕个头。其实你感激他什么?他杀你就是不对的。不杀你是应该的。可人就是贱哪!谁掐他脖子他谢谁!所以,人类的很多的善行,也就是这么来的──先作强盗烧杀抢掠,抢得钵满面盆满时,再把所得的东西拿出那么一点点来修桥补路,人们就会叫他们慈善家。对,慈善家就是这么炼成的──夺走本就属于别人的,然后再还给他。你说这种善人该不该不杀?现在更离谱了,三陪小姐给希望工程捐款,学校居然用她们的名字命名;还有我,我用贩毒得来的钱捐给老人院、办福利工厂帮助残疾人……报纸上称我为关注弱势群体的官员。那些人也不想想,我一个月的工资才有多少,我要不去捞点偏门怎么会有那么多钱?现在的人眼里只有钱,你只要给出他们一点点钱,让他们叫你爷爷都愿意。这个世界就是邪恶的,没有黑白混淆的。”
  龙欢听得叹了口气。
  “太深奥了,你应该过几年再跟我说。”
  周烨摇头,“你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龙欢默默地看着对方,他知道,最后的一刻,终于来了。
  “知道我为什么抓你?”
  龙欢沉默。
  “其实我们的目的不是你,只能说你很不幸,成了龙琪的儿子,所以,注定要牺牲。”
  “那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我们跟她要的是乔烟眉,用乔烟眉来换你,你以你平常对你妈的了解,你觉得她会拿乔烟眉的命来换你的命吗?”
  “她不会。”
  “所以,她一定会自己来。”
  “你要杀了我妈?”龙欢这才明白过来。
  “她太大胆了,她居然把汪寒洋也收留了。”
  “我妈会知道你的阴谋,她不会来的。”
  “她会来的,”周烨微微一笑,“知道为什么?”
  “她爱我。”
  “她是爱你,但还差那么一点点?知道那一点点是什么?”
  龙欢心里涌一种不详,比死亡更不详的不详。
  “因为……”周烨脸上浮起一种市井刻薄女人才有的那么一种阴损的笑,“你不是你父母亲生的,你之前她曾有个孩子叫文欢,这个孩子在2岁时死了,所以,你成了那个死孩子的代替品,可你父亲不承认你,所以你跟你龙琪姓,取名龙欢──”
  一切都明朗了,久久缠绵心头的疑团终于解开了,爸爸为什么爱“欢欢”又恨“欢欢”,只因此“欢欢”已不是那“欢欢”。
  他以前怀疑过自己不是爸爸的儿子,想不到,他居然也不是妈妈的儿子。
  这一刻,龙欢的心理承受能力到了极限。
  “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你干脆杀了我不是更好吗?” 他呆呆地看着周烨,痛苦地问。
  “我跟你说过了,我心理变态,我从小穷,所以见不得别人比我好。就说你,你要真是龙欢,也没什么,可你不是,你的亲生父母也许是盲流,也许是乞丐,那你凭什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最见不得的就是你这种被天下掉下的馅饼砸住头的人。所以,就算是死,我也不能让你死得痛快、死得安心。”
  龙欢沉默了很长时间。
  “我的确很震惊,但一点儿也不难过。我甚至很感谢你告诉我这一件事,这让我明白了──我不是从我妈妈肚里出来的,我是从她心上出来的。”
  周烨长时间地,不无惊异地盯着龙欢,脸上浮出一种挫败感。──有些人,是打不跨的。尽管可以毁灭。
  “小子,你真是个天才。”
  “我是。天才多夭折。这一条就更符合。”
  周烨说:“那你现在应该很明白了──你不是龙琪生的,所以,以她的为人,一定不会要你死,她将不惜一切代价救你,而她又不肯用别人的命来换你的命,所以,她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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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个圈套吗?
  小方的大脑在急速运转──现在到底出了什么事?龙欢被绑架!
  对方不要钱,要的是一个人,乔烟眉。
  可是,对方为什么会要乔烟眉呢?因为乔烟眉手里有“东西”,但那是在遇到龙琪以前,而现在,那个东西到了龙琪手里……也就是说,乔烟眉此时已经无足轻重,便如雄麝无香,犀牛无角,孔雀无翎,不应该再是猎捕的对象。所以,对方真正的目标并不是她,而是……龙琪!
  龙琪有钱,钱能通神。乔烟眉两年辗转奔逃办只能做到保护那个“东西”,而不能让其大白于天下,乔烟眉做不到的,龙琪可以做到。而对方就害怕的就是她能“做到”!
  所以,她不能活!
  可对方偏偏还想掩饰这一点,点了名要乔烟眉。乔烟眉已经上路了,就算她没走,龙琪会用别人的生命来换龙欢的命吗?
  不会。
  那以龙琪的个性,她会怎么做?
  如果龙欢是她的亲生儿子,为了大局她倒是可以作别的打算;但龙欢不是。所以,她会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自己的生命。
  她别无选择,否则,世人面前如何交待,当然,以她的为人,她不屑于对谁交待什么,可她自己这一关又如何过得?
  对方就是这么把她挤兑到牛角尖上。
  其实不光是她,随便哪一个人,就算明知是个圈套,也得钻。钻,输的不过是一条命,不钻,输的就是理。天理。
  当然,还有一个更坏的结果,那就是,先杀掉龙欢,再引诱龙琪。一石两鸟。
  这根本,就是个死亡之约!
  得出这个结论,小方惊出一身冷汗。
  他抬起头,杨小玉正用一双黑幽幽的眼睛盯着他。
  “有没有可能劝住你们老板,这个约会不要去?”
  “那我能不能劝住你,不要娶陆薇?”杨小玉将了他一军。
  小方沉默了,他不能。
  因为有些事,是我们非做不可的。明明知道就算做了,也于事无补,可如果不做,会于心有愧。
  比如精卫可以不去填海,它明明知道它填不满的,可它若不填海,它会很不甘心。
  对于有的人,不甘比不幸更难熬。──出师未捷,壮志难酬,隐而不发,这比死还难受。
  与其活着难受,莫如死个痛快。
  所以龙琪一定要去,就算明知是个圈套。她就是这种人。
上官打开手机,是小方。
  “晚上出趟差,可能有危险。”他在那边说。声音有点遥远。
  “不危险你能找我嘛!”
  “带上家伙。”
  “我明白。”
  “晚上8点以前到我这儿来。”
  “你在哪儿?”
  “你知道还问。”
  他在龙琪那儿。上官想。“喂,别挂,我有话问你。”
  “说。”
  “你真的要结婚?”
  “真的。”
  “不再考虑一下?”
  “我考虑了7年了。”
  “你是考虑了7年了,但你用7年时间考虑的结果是不结婚。而不是结婚。”
  “你好像在干涉我的私生活。”
  “用词太重了,方队。不是干涉,是作为一个同事,在提醒你。”上官含蓄地表达着。
  那边小方沉吟了一下,“谢谢,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你并不知道!上官合上手机。这件事虽已揭开真相,但现在还不是捅破谜底的时候。
  然而,陆薇她,真的可能去策划那一切?
  在她印象中,陆薇是个……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样一想,上官突然觉得她对陆薇并不熟悉。她的名字能如雷贯耳,全是因为──她是小方的女朋友。
  其实细细想来,从方队口中倒很听过他提及陆薇的长短,记得好像是今年春天吧,陆薇有次来队里来找小方,他正好出外勤,正在值班接电话的上官就陪她聊,输血的事就是那次陆薇跟她说的。后来等了很久,上官见陆薇有点急,就跟小方联系,他当时说正在回来的路上,马上到,上官说那快点吧,你女朋友等你。话音刚落,小方好像愣了一下,说,那你让她先回去吧,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得去一下城南……话没完,电话就挂了。
  难道从那个时候,他们之间就有了裂痕?
  怪不得陆薇在红月亮那种地方,小方都派她去找而不是亲自去。
  那会不会就因为这个,陆薇才出此下策?虽然是不多几次的接触,但上官感觉得到,陆薇是很喜欢小方的。
  她是要挽留小方的心,所以才去红月亮玩票?然后意外地遇到文室?
  按说,红月亮是方队的地盘,有阿彪看着,如果陆薇不愿意,文室是很难把她约出去的,日记中文室写着他约过她好几次,她并没拒绝。那这其中,陆薇自愿的成分占了几成?不论是出于何种心理。最后却不小心玩火玩到了到床上,也许这是陆薇不愿意的。还算幸运,偏偏龙琪那晚回来了。
  那要是龙琪不回来呢?
  但是,龙琪回来了。所以陆薇没出什么事。而这件事却产生了两个结果──文室死了,方队要结婚。
  这之前,她跟方队都推断不出文室那晚为什么要去酒店,现在这个疑问解开了。那么,下一个问题:文室是怎么死的?
  那就该先问问……文室死了,对谁最有好处?
  应该不是龙琪,这一点早就分析过。当然,她爱上了小方,文室就成了障碍,但这却发生在文室死亡之后。这个动机不成立。那么,仅从表面上来看,这件事的直接受益者,是陆薇。
  ──陆薇想跟小方结婚,她现在如愿以偿,但这么做不是没有隐忧,她有没有出事除了她,还有文室知情,那……文室现在死了,真相将不会有人知道。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为泄愤。不管怎么说,文室都把她弄到床上去了。
  难道……真的是?
  她有动机,她也有条件。只要在文室走后打一个电话,陆星就会找来最好的杀手。这里要注意,文室是死在龙琪的酒店。这还可以解释成栽赃嫁祸。
  但,这可能吗?
  不过也难说,柏杨曾有妙论:依潜力和爆发力的强度来说,男人不过是男人,女人则不然,每一个女人都像是一颗核子弹,不发挥潜力则罢,一旦爆发,能把全世界人的眼珠子都吓得掉出来。
  陆薇除了是个女人,还是陆文辉的女儿,她有条件让人掉眼珠子。
  上官文华在别墅的花坛里徘徊。一般而言,他们做刑警和做律师的一样,都不可以把个人感情掺杂到案件中去,这会影响判断。但一刻,她对陆薇的感觉,非常之不好。
  于是,她的情感天平,自然而然地倾向了龙琪。
  ──武王伐纣,开下皆喏。其实人们并非有多喜欢武王,只不过是太恨纣王。
  人心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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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烨掐住龙欢的脖子,“我不能留你,没有人见过我在官场以外的真面目。再说,你已经把你的福禄过早地开销完了。你本来是个穷小子,你的命里只有一碗水,你的碗已经满了。不过你放心,就算你死了,你妈也一定会来。”
  龙欢听他这么说,反而平静了很多,怕也要死,不怕也要死。
  “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我妈?”
  “为什么?”周烨笑了,“这个问题太深奥了。这么说吧,官府都希望百姓做顺民,为什么?因为顺民好统治。一群羊肯定比一群狼好管教。一群羊只要一条狗,就可以制得服服帖帖;一群狼可就不行了,那得发虎威才震得住。而你妈,是头狼,恶狼,她这种人,我们做官的不喜欢。很不喜欢。太难束缚了。中国的百姓都要像她那么爱管闲事,我们还怎么贪污腐败?她就是那种刁民!说实话,游自力那件事还在其次。”
  “照你这么说,之所以有你这样的人,是因为我妈那样的人太少了?”
  “没错,所谓刁民难惹,众怒难犯。可惜,很多人不懂这个。只知道明哲保身。他们总以为闭上嘴巴不说话就没事了。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而中国人所选择的往往是一起死。就像第一棵树被砍了,没人管,第二棵树被砍了,还没人管,好,后来树被全砍光了,沙尘暴来了,都他妈一起灰头土脸。”
  周烨叹息,又道:“羊的世界,必招致狼管。中国的百姓做顺民做惯了,烂泥抹不上墙。逼得急了,就会跳楼、自焚……没出息,死管个屁用。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这句话是鲁迅说的。我喜欢那个人。”
  “你挺懂道理的。可为什么……做坏人?”龙欢不理解。
  “我从小博学多才。就因为太博学,所以才看透了。”
  龙欢看着周烨,懂道理的人要是坏起来,比不懂道理的人更坏。
  “你这样做,你妈知道吗?”他突然问。
  周烨突然像被针扎了一样,瞳孔因痛苦而收缩,他喃喃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
  龙欢被他的痛苦感染了,人类有些伤口是共同的,他轻轻地问:“她不在了?”
  周烨点头,“我说过要让她过最好的日子,可她老人家却没等到那一天。”
  “这也许正是她的幸运,因为你现在所给的,不一定是你母亲想要的。”龙欢说。
  “不,只要能让母亲过着天堂一样的日子,就算要我下地狱,我也愿意!”周烨眼中闪出冷酷的光。
  这是个孝子,当然,也可能是以孝子的名义。
  龙欢默默地看着他,“你如果下了地狱,你母亲她,还能安心在天堂吗?”
  “你认为我现在在地狱中吗?”周烨深深地盯着龙欢。
  “你不在地狱之中,但地狱却在你心中。”龙欢说,他从小就跟着姥爷读圣经。
  周烨突然笑了,“我不信鬼神,也不信有什么地狱天堂,如果真有,这世界怎么会这般地弱肉强食,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上帝希望人类自治,所以他把慈爱撒在人的心里。”
  “慈爱?算了吧。我没看到。从来没有。穷的时候我看到是人们对我的歧视,现在我看到的是人们对我的仰视。慈爱没给我的,钱全给了。”
  “可是……你妈没教你做个好人吗?”龙欢继续努力。
  “教过。”周烨想了一想说,“我妈跟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好念书,好好作人。”
  “那你也一定想做个好人,也不想违背你妈妈的意愿。要不,你干吗会粘着个胡子不敢露出脸?”龙欢盯着对方。
  周烨沉默了片刻,耸了耸肩,然后揪下那部大胡子随手一扔,原来,他很年轻,五官也很端正,整张脸上,表情冷酷。这种人作事一般坚定不移。他说:“我戴这个,并不是害怕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有男人味。”
  “可你做的事,却没有人味!”龙欢刺了他一句。
  周烨闻言不怒反笑,“小家伙,你一定没看过《红楼梦》,刘姥姥刚进大观园时吃了一道茄子做的菜,可是愣没吃出茄子味儿来。王熙凤告诉她这就是茄子,她不信,说茄子要是出了这味儿,我们庄稼地里不种别的,就种茄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一个非常深奥的道理:菜,要是做的做得吃不出本来的味道,那就是名菜;人,要是活得没有人味,那就是名人。”
  这话让龙欢发愣。真的太深奥了。他才10岁。人味儿刚发出来。
  “可是,上天不会原谅你的。”
  “原谅?”周烨苦笑,“小兄弟,我早就回不去了。”
  “说不定还可以,回头是岸。”龙欢又冒出一丝希望。他其实也不想死。
  “岸?岸在哪儿?我不要岸。惊滔骇浪尽管来吧,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真是一种断子绝孙的想法。”龙欢没词了。他清醒地意识到对方是个亡命徒。
  “嚯,你骂人骂得很难听。”
  “那你的儿女呢?你真的不希望他们有好日子过?”
  “我儿子还小,我会送他们出国。真的,总有一天中国会不行的。知道这是谁说的?胡长清。他的官可比我大。没希望了,烂透了……”
  看来,他是什么都不信,也什么都不怕了,所以百无禁忌。
  龙欢说:“你杀了我吧。”
  “这么想死?”周烨都有点惊奇。
  “人就是活得一点希望,希望都没了,还要活着吗?”
  周烨被这个孩子说得心里一动,沉默良久后,他再次伸出手,卡在对方脖子上,使劲一用力,然后是骨胳的断裂声……
  “谢谢你,为做了一回神父。让我把想说不能说的话,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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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天 第六章
  龙欢死了,却仍然有人在为他紧张地忙乎着。这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上官文华接完小方的电话后,回了趟家,她坐在自己卧室中那张舒服的床上,慢慢地卸开枪,把其中的每一个零件用一块柔软的棉布擦得干干净净,再抹上一滴油。
  方队说了,不能出一点庇漏。人命关天。
  她是个25岁的姑娘,正是风华正茂,旺盛的生命力滋养出一副温润光滑的皮肤和一双明亮沉静的大眼睛。她很美,英姿飒爽,风神挺秀。她的闺房也很温馨,粉红色的床单上放着几个可爱的绒布玩具,梳妆台上摆着几个小瓶,想必是眼霜面膏之类的。
  她慢慢地擦着枪,这番动作与整个房间的气氛极端地不协调,但看上去很美。
  上官擦好枪,举起,对准门上的靶子,瞄准靶心。每晚临睡前她都要练一练眼法,她是刑警,到了关键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马虎不得。
  她瞄准靶心──
  门开了,父亲进来了。
  父亲已经52岁了,父亲的两鬓已呈苍苍色,父亲是市公安局局长,叫欧阳明。
  她却姓上官。
  她是个骄傲的姑娘,她从小的愿望就是作一个好警察,一个踏踏实实的能破案能抓坏人的带枪女警,有能耐有本事。所以她不想借父亲的光,尽管父亲的地位可以让她在警界少几年的奋斗,但她不愿意。那多没意思──现在的年头,从小学跳到大学不就是钱的事吗?文凭到手了,可学问也到手了吗?
  人最怕的就是自己骗自己,上官要的是真“家伙”!
  所以在报考警官大学时,她改了名字随母亲姓,毕业后她又去了基层派出所从头学起。书本跟社会是两回事,这她懂。后来终于,因为她工作出色,她被调回局里跟了小方成了一名带枪的女刑警。
  刑警很危险,不要说女人,就是男人,有时也很难承受那种极度紧张的心理压力,但她挺过来了。记得她到刑警队第一天参与的案子,就充满了血腥。与恐怖。
  那是她们副局长陈力一家被人扔炸弹的现场。
  一年前,市里有一个以黄一明为首的烧杀抢掠的黑道团伙,欺行霸市好多年,为了抓捕他,市局副局长陈力亲自挂帅,用了两年的时间撒网布控,费了千辛万苦以牺牲了两个年轻同事性命的代价才把他套住。结果呢,黄一明被法院判为死缓。判决一下来,陈力的脸色就变了。
  邪不压正。谁说的?
  还有那些可爱的媒体,也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目的,在报上吵吵说这个判决是法律公平公正的象征。是中国走向民主的象征。
  可法律的公正与民主怎么就偏偏在黄一明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呢?
  半年后,黄一明保外就医。刚一出去,就往陈力家里就被扔了颗炸弹,当时,他们全家正在给老太太过寿,七大姑八大姨攒了一窝。于是男女老小一个不留,全死了。上官他们赶过去时,满眼全是断肢残臂,血污脑浆……而黄一明呢,却全市最大的酒楼摆了一桌庆功宴。现在据说他移民加拿大,过得很好。
  这个耐人寻味的案子,让上官意识到了警察不好作。但她还是立志要做一个好警察。──不好做才做,好做谁不会做。
  “你要出去吗?女儿。”父亲在问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问道:“爸爸,你觉得怎么样才算一个好警察?”
  父亲沉吟良久,“让人信任的警察。”
  “您是吗?”
  上官这样问。因为有些事就算小方不明说,她也能觉察到。她是个警察,而且是个女警察,女人的心思本来就比男人细微。
  父亲说:“我想我是。”
  父亲的这句话让上官心痛了,是的,她也觉得父亲是,他老人家作了几十年的警察,受伤无数,抓的犯人不下几百号,有人为了报复那年的大年三十还往他家扔炸药。他怎么会不是好警察。
  “可是方队他为什么不相信你?”
  “他有权利怀疑任何人。”
  欧阳明并没有作出切实的回答。上官不满意,“你难道不要答辩吗?”
  “话说的太多,不良于行。”
  “可你为什么要挑那么个时候给方队说游自力的事呢?”
  “我只能那个时候说。因为……”
  因为他也不太相信他。
  “他是陆文辉的女婿。”欧阳明说出了潜藏在心底的暗流。──他确实不敢完全相信小方。他也有提防。
  上官看着父亲──难道公安的现状就是这样的?谁也不相信谁,互相猜疑!
  “你是说你并不质疑他的人品?不信他是因为他的社会关系?”
  “关起门来就是一家人。小方的人格与职业操守我信得过,他很有算计这我也知道,但他还只是一条小狐狸。叶文辉是什么人,宦海沉浮多少年了,心胸城府无坚不摧。所以我不能全说,只能省着点说。”
  “可龙琪就相信他。”
  “龙琪是女人。”欧阳明特别强调。
  “爸爸,你真俗。”又是男女关系那一套,上官不屑。方队他不是那种人,龙琪也不是。
  “不是俗,这是人心心术之微妙。乖女儿,你想想,如果有天我跟小方在外呆了一夜,若陆薇问他,他一定会全盘说出说我跟欧阳局长如何如何,这绝对不会有事;但如果他跟龙琪呆了一夜,就算他们之间是清白的,但他敢跟陆薇说吗?这就是男人跟女人的区别。所以,龙琪也就是吃准了这一点。她知道,她跟小方之间就算是有天大的事,小方也绝不会跟陆家的任何人做一丝一毫的泄露,那将是他们永远秘而不宣的心事。奥秘于中啊。”
  原来是这样,上官有点明白了。──看来,人生真是深啊!
  “女儿,要作一个好警察,不光要精通业务,更要懂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懂人心者通万理。”
  上官点点头,这方面她的道行尚浅,还须磨练。
  “谢谢爸爸,我得走了。”上官换了一身精干的短牛仔。
  “一路平安。”欧阳明说。他知道女儿要去哪里,她不说他也知道。他还知道她去的地方很危险,但他没有阻拦,他只是说── 一路平安!
  “对了,等等。”
  上官在客厅停下脚步,看看父亲为自己拿来一件防弹衣。
  “这是美国最新式的防弹衣,是国际刑警组织跟我一起破过一起跨国贩毒案的汤玛斯警督送给我的,他今年退休了。”
  “你让我穿上它?”
  “不,不是给你穿的,给小方那个傻小子。”
  “他今天用不着。”
  “不,他用得着。肯定用得着,他是个重感情的人,所以他的心走到哪里,他就会跟到哪里。这就叫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上官叹了口气,想起小方与龙琪和陆薇之间的纠葛,说:“恐怕他这次的糊涂,绝非一时,而是一世。”
  欧阳明笑了笑,“人,难得有此一时,更难得有此一世,让他糊涂吧,能如此糊涂的人,是幸福的。”
  上官听父亲这么说,知道他跟自己想左了。摇了摇头。
  “干吗摇头?以为我古板?我也年轻过。也糊涂过。”
  上官没有解释,想一想说:“我以前也这么以为,可是,作为一个警察您不觉得方队他太多情了吗?”
  “孩子,什么叫情趣?有情才能有趣。无情的人则会活得很无趣。再说警察是什么,警察就应该是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万法俱备的,敬业,首先是源于热爱源于痴心源于永不放弃。所以真正无情的人永远也做不好一件事。明白了吗?
  “明白了,可是他怀疑您──”
  “怀疑是警察的天职,这也说明他的确是个好警察。这样的好部下我能失去吗?当官若没几个得力的下属撑着,我岂不成了光杆儿司令?”
  上官笑了笑,“谢谢爸。那……最后问一件事: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会派出局里的警力……”
  欧阳明摇头,局里除政委局长以外,还有四个副局长,六个领导与上层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权力错综复杂,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再说,小方已经去了,他会有办法的。
  欧阳明对女儿说:“我已经派出了我的女儿,我惟一的女儿。”
  上官心里一颤──今天这事,背景太深了,也许会一去不回头。而她的哥哥已经不在,父母身边就剩下她了。
  “去吧,不要犹豫,你既然选择了这一行,穿上这身衣服,领着这份工资,就要随时准备付出。这是责任,是义务,更是为人的尊严所在!”
  上官笑一笑,“我明白,我走了。”
  “不要说走,说再见。当年你奶奶最忌讳我说‘走’。走可能是一走了之,再见则意味着还能再见到。”生死关头,公安局长也迷信起来。
  “那再见!”
  上官走了,客厅长长的沙发,寂寞地坐着欧阳明,黄昏的最后一缕阳光打在他脸上,他看上去十分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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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最后的一缕阳光也打在乔烟眉脸上,车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疾驰,令她很兴奋。
  所有的庄稼已经成熟,农人们在田间收割。他们弯着腰在金黄色的大地上劳作,幸福而又满足。一阵秋风掠过,饱满的庄稼瑟瑟作响,那该是人世间最美的声音了吧?
  “你说,作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乔烟眉从窗外移回目光。
  扈平想了想,反问,“你说呢?”
  乔烟眉没有回答,浏览着窗外的秋色说:“作农民真是快乐。”
  “快乐个鬼,不说别的,光是大夏天去地里除草,毒花花的日头能晒你个半死。” 扈平曾是农民,他知道。
  “扈老兄,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吗?总是这么煞风景。”乔烟眉不满。
  “行,那咱们说点儿风花雪月。”扈平沉吟片刻,“小乔,你觉得方队长和龙琪他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最让他困惑不解的当属此事。
  “说实在的,我也很纳闷。”聪明的乔烟眉说。
  “上午,是你陪陆薇检查身体的,对吧?”扈平思索着。
  “小方硬说我比他方便,我跟陆薇都是女的。唉,有权就是好,你知道吗,医院一看是市长的女儿,一路绿灯,我们统共用了半个小时不到。”
  “不,我的意思是,你们都查了些什么?”
  “被车撞了,自然是怕有骨折内出血脑震荡之类的情况,你说能查什么?”
  “那……”扈平迟疑着,“有没有去妇科……”
  乔烟眉愣了一下,马上领会了对方的含义,“我说你往哪儿想呢!”
  “不是我胡想,你也该好好想想,小方为什么突然结婚?”
  噢,这么一提醒,乔烟眉倒有些“知觉”,“你的意思是说……陆薇怀孕了?”
  “有没有可能?”
  乔烟眉笑了,“这还用去妇科检查?我可是中医,望、闻、问、切随便哪一着,都能看出女人是否怀孕。”
  “能得你吧,成苏妲己了。” ──苏妲己跟纣王打赌,说自己可以看得出孕妇怀的胎儿是男是女,胎位是正是偏。
  “我倒是看不出男女,但有没有怀孕真能看出来。察言观色,中医的基本功。”
  “那你看出什么没有?”扈平问。
  “有……”
  “啊,真的?”
  “才怪呢!”
  那就是没有了。扈平脸上这时是某一沉思。
  “瞧你,人家陆薇没怀孕,你失望什么呀!”
  扈平叹了口气,“我只是为龙琪……担心。”
  “不用想那么多吧,感情只是一个美好的过程,结果并不重要。”乔烟眉有点儿漫不经心。
  “纯粹是放狗屁,像我们农民种地,辛辛苦苦耕作了一年,结果到秋天颗粒无收,你认为那个过程美吗?我们吃什么?以后这漫长的一年该怎么过?”扈平痛斥。
  乔烟眉笑了,苦笑。看来,有些话还真经不住实践考验。
  “其实,比谁都希望小方跟龙琪能有个圆满的结局。”她说。
  噢? 扈平看着乔烟眉。她在沉思,好半天后,轻轻地说:“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扈平有点意外,他听过她的很多传闻,但那多半是盗版,没有多少真实性,所以很想听听她自己的正版原创。
  她说:“那年,我被学校开除后,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我嫁人了。在婚礼上,有人给我送来一个很大很大的花篮,花篮里全是鲜红的玫瑰。象征爱情的玫瑰。”
  “谁送的?”扈平马上听出了一点蹊跷。──这时候给新娘送玫瑰,表达的可不是爱。
  “先不要问是谁送的,你只说如果你是新郎,看到那篮玫瑰后你会怎么想?”
  “我会很愤怒,非常愤怒。”扈平表达着男人们最普遍的心理。
  “不,可怕的还不是愤怒,而是他内心深处的怀疑。这种怀疑对婚姻是一种腐蚀。本来因为我跟游自力在山洞里待了三天三夜,已经流言蜚语满天下。”
  扈平想像到了乔烟眉曾经承受的那份压力,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你们……”
  “每天吵,直吵到他一个月后遭遇车祸身亡。”
  “真的是车祸?”扈平觉得太有点离奇。
  “不,是谋杀……也不能怪我们那儿的刑警无能,这事只能这么不了了之。总之,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乔烟眉摇了摇头。她不想再提这件事。
  “那你后来……” 扈平小心翼翼地问。
  “后来……后来我一个同学结婚,我去祝贺,我刚送上贺礼,同学的妈妈就问我说,你是不是很忙,如果你忙,就先忙去吧。我顿时就明白了──对方是在逐客,因为我刚死了丈夫,是个寡妇,是扫帚星、丧门星。像我这种身份的人意味着晦气与霉气,是不适合出现在那种喜庆的场合。于是我就告辞走了,虽然我一无所有,但我还有一点自知之明。那年我22岁,我上学上得早。”乔烟眉笑了。一种平静的笑。好像在说别人的事。而她这种平静,又是从多少次不平静中修炼得来的?
  扈平听得堵心,中国的有些道德就是以践踏和侮辱人的人格和尊严为前提,而且直到现在还历久弥新。
  扈平沉默一阵后,“小乔,你今年多大?”
  “24岁。”
  “对,你才24岁,我想你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事业和爱情在等你。”
  乔烟眉笑了,“是吗?那我再给你讲一件事。”
  她沉默了几秒后,“前年,我在一个单位找了个临时性的工作,有个刚从学校毕业的男孩子跟我一个办公室,挺合得来,也许,是他对我的关心太明显了一点,于是我们单位几乎所有的女同事都不约而同心照不宣地开始给那个男孩子介绍对象……”
  “这是为什么?”扈平纳闷。
  “这你还不明白?”乔烟眉微笑,“她们是怕那个男孩子万一真的跟我恋爱结婚,那真是太吃亏了,我不是一个结过婚死过丈夫的女人吗?”
  扈平心里突然像被火烫了一下,回头看着乔烟眉。
  她则看着前方绵延不绝的青青山脉,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她居然还在笑。
  可是她不笑,又能如何?有谁会在意别人眼泪?
  更多时候,我们更在意别人的缺陷。因为我们并不如意的人生需要用别人的缺陷来衬托。所以,对别人失恋失婚失身失业失财失势这类事,我们会记得比国耻日南京大屠杀还清楚。
  乔烟眉又说:“希望下辈子再不要作女人,作女人也不要作中国女人。身为这片土地上的女人,是一点也错不得的,错上一点,就是污点。”
  她停顿了一下,“小玉昨晚跟我谈了很多,她正是希望我能忘掉这一点,她是想帮我解开心结,而实际上,结不在我心里,而是在……”
  在哪里?──无处不在,你看不到,可是在特殊的时候,它就会幽灵一样跑出来,用一种莫名其妙的歧视来侮辱你……
  “其实,你是不是多心了,现在社会在进步……”扈平的劝说多少有些无力。
  “是吗?”乔烟眉笑了,“社会是在进步,但人性没有。”
  是的,人性没有。我们一向就是个功利的民族,所以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先问问:我吃亏还是占便宜?在男女关系上尤其是。不光功利,还阴暗。
  扈平没话说了。
  ──是的,乔烟眉那段婚姻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月,而她为之所付出的代价,却是长长的一生。她是女人,女人几千年的沉疴,她都得背着。
  扈平深深叹了口气。
  其实,乔烟眉付出的实在太多了,甚至比龙琪更多,因为她面对的不光是危险,还有心灵上的折辱。而这一切,都是沉默的。不足与外人道的。
  扈平回过头,这个女人的脸色是平静的,安详的,对她而言,她的确是不想让自己算个什么,她只是不想辜负自己的良心,而她惟一对不起的,是她自己。
  他轻轻地说:“我永远是你的朋友。永远支持你,爱护你。”
  乔烟眉笑了,“你还以为你会说──嫁给我吧。”
  扈平叹了口气,“如果你愿意的话。”
  这一刻,他真的有点儿心动,不,准确地说,是有点儿心痛。
  乔烟眉转过头看着他,“我不愿意,我从来不吃嗟来之食。不论感情,还是别的。”
  她的语气非常傲慢,眼神非常傲慢,态度也非常傲慢──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不论她遭遇什么样的处境,她都有骄傲的资本,因为她尊重自己的生命,绝不苟且、绝不敷衍、绝不凑合也绝不妥协!
  ──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看扁我,但我自己绝不看扁自己。所以,就算得不到想要的,但仍然可以拒绝掉自己不想要的。
  ──如果不能好好活,还有好好死。可我既然不怕死,我又怎么会怕活?
  她一定是这么想的吧?
  这个女人不光聪明,更难得的是清醒。这种朋友,是很难遇到的。可我偏偏遇到了。扈平想。他一直觉得乔烟眉很有心计,其实这种心计,不过是为了解开生活一重重的困扰而已。
  ──有人活着需要动脑筋,有人活着不需动脑筋。前者聪明,后者幸福。
  扈平又想起他跟乔烟眉关于“蝶恋花”这个话题的讨论,当时她竭力在为龙琪辩护,其实她也是在为自己辩护吧。但可惜,有些事她说起来头头是道,却做不到。这,就是她与龙琪本质上的区别。那个女人真正是百无禁忌。
  他又想起了龙琪,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喂,你能不能先停一下车。”乔烟眉突然说。
  “停车?干什么?”
  “我要方便呢,坐了半天你不憋吗?”
  扈平笑了,他竟然忘了烟眉是个女孩子,该死。“好,我给你停车。”
  “找个有树林的地方,这全是庄稼地,全有人呐。”
  “好好。”扈平这时对乔烟眉十分迁就,他又开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一片青青树林,郁郁葱葱的,树下还有茂密的灌木丛,正好隐身。
  “喂,你说这地方藏一个人没问题吧?”乔烟眉问。
  “藏10个也没问题。”
  扈平打开车门,然后……就发觉自己全身瘫软,不能动了。挡风镜里乔烟眉在笑,笑得典雅清纯,“我说过,只要在一丈以内,我就可以伤人于无形。”
  她叹了口气,“对不起,你在医院时给杨小玉的电话我听到了,你在车上给上官文华的电话我也听到了,我不是故意的,但我既然听到了,就不能骗自己说没听到。”
  她把扈平拖到一棵大树后的灌林丛中,“两个小时后你就可以行动自如了,我先走了,我得回去。让龙欢一个10岁的孩子为我顶缸,这种事我怎么也做不出来。原谅我,在遇见游自力那一刻,我们已经穿上红舞鞋了,只能一直跳下去,若想中途退场,除非有人流血。”
  乔烟眉说完,开着车扬长而去……
  扈平眼睁睁地看着,无可奈何。──乔烟眉早就知道了,可她一直忍着,她并不是在犹豫回去还是不回去,她只是在麻痹他,在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她跟他说了那么多的往事,并不是她真的想说,而是想让他失去警觉。
  她成功了。可是,今晚的事到底会演变到何种程度,扈平焦急万分,他痛骂自己,可他只能等,等两个小时以后。
  最后的夕阳照在不远处的溪水中,血一样地鲜红,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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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哲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准备动身。秘书大卫站在他身后。
  “我们能用的一共有多少人。”
  “连上医生,共11个。少爷要的太急,要不我们可以从南边调一些过来。”
  “不必,够了。”
  “哲少,我们一定得去吗?”
  “为了乔烟眉,一定要去。”
  “乔烟眉不是走了吗?”
  “你以为她能走得了?她今天要真走了,当初她就会弃游自力于不顾。”
  噢!?大卫暗暗叹服,女人有时候,还真能叫人刮目。
  “可是这趟水,太浑了,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可不是东南亚,这不是我们的地盘。万一……”他选择着措词。
  “龙就是龙,蛇就是蛇。龙行天下,蛇只在地上。”江远哲傲慢地。
  “那你觉得我们这次帮了龙琪,乔烟眉就会听我们的?”
  江远哲笑了,“记住,在射杀那只走兽之前,先别惦记它的皮可以做什么。”
  “这样,太亏了吧?”
  “亏吗?所谓唇亡齿寒,龙琪若是出了事,乔烟眉她们一个也跑不掉。”
  大卫这时有所醒悟,“噢,那乔烟眉身上的那东西我们也就拿不到了。”
  江远哲这时冷冷地盯着对方,“难道你也以为我是为了她身上那个什么家族的令符和瑞士银行的密码才跟着她的?”
  “我……难道不是?”大卫不由一惊,少爷心里在想什么,他居然不知道?
  江远哲摇了摇头,“先说那个令符,所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它如今恐怕只剩下了收藏价值,而没有了实用价值。人靠威立信。只要你是海,自然有百川汇入。至于瑞士银行的钱,那是祖宗留下的,我但凡有点自尊,也不屑于动用。俗话说,好男不吃十年闲饭。父母生我,是了光耀门楣,不是让我坐吃山空。”
  大卫从这一刹那开始用另一种眼光看江远哲。
  大卫本来是纽约唐人街一个孤儿,6岁那年遇上江远哲的爷爷,老人把他抱回家,让他跟着江远哲一起上学,从幼儿园一直到麻省理工。
  在他心里,江远哲也就是一个奶油少爷,胸无大志,在学校只能混个及格,毕业后又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后来更衰,放着大少爷不做,偏偏爱跑到江湖中瞎混,有时连小流氓之间的打砸抢他都要参一手。他觉得哲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他为自己明珠暗投感到难过,但没办法,江家老爷子对他恩重如山,所以哲少就算是个阿斗,他也得跟着走到日落西山。直到现在,他才醒悟到他错看了他,而且连老爷当年也错看了自己的孙子。记得有次过中秋,老爷在祭祖时痛苦地说:江家要败在阿哲手里了。
  老爷子错了。
  他孙儿吃喝玩乐使气任性,不过是一种韬光养晦之术。
  “那少爷一直让人追着乔烟眉是为了……”大卫说一半留一半,想看看对方到底有多深的心胸。
  “一开头派人追她,只是想给人一个假像,后来,我慢慢觉得,这个人不错。其实,我来大陆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考察这边的市场。”
  “考察市场?”大卫估摸着自己的老大将会有一番作为。
  “对,转了一圈下来,我觉得这边天地广阔,大有作为。”
  听到这一节,大卫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了,“少爷眼光很准,这边政府腐败,百姓很穷。”
  “对,这正是我们立身的基础。有腐败,就有不公平,穷,就有人想赚钱。”江远哲说着笑了,“今天龙琪找我,就更证明了,我的想法是对的。”
  “没错。道德家们喜欢把事情分为正义与非正义的。按理说,我们是属于非正义的,可我们今天偏偏被人请出来主持正义,这……就是我们生钱的机遇吧?”大卫拭探性地说。
  江远哲点头,夸奖道:“有长进。”
  “不过……”大卫说,“听说大陆的黑社会也很嚣张。”
  江远哲笑一笑,“那都是些没出息的家伙。跟所谓的民族企业一样,短视且缺乏理性。海外黑帮可以世代经营,绵绵不绝。大陆就不行,连一代都经营不下去就土崩瓦解,为什么?两个原因:一是穷凶极恶,只会敲骨吸髓欺压良善,自己把自己搞成过街鼠,人人杀之而后快。失了民意民心没了土壤它怎么存活?二是天生一根媚骨,可能是做顺民做惯了,把黑道当成终南捷径,老想着招安呀、混到机关做个小官呀,图个正当出身呀,那就完全错了。黑道自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与当权者分庭抗礼、特立独行的,对官府只能利用,不能依附,否则就会像宋江,自己跳到盘中,成了他人一碟菜。”
  “少爷远见。”
  “这不是我的远见。这是走黑道必懂的法则。”
  “必懂的法则?”大卫有点不明白。
  江远哲看着他,“知道黑道最初是怎么横空出世的?”
  “想过好日子,又不想吃苦呗。”大卫故意说。他得给少爷一个表现的机会。
  “短见。纯属短见。”江大少很不满意。
  “那少爷说吧。”
  江远哲笑一笑,“因为不平,因为人世间有种种不公平。不平就得有人来铲平。于是跟朝廷相对立地出现了江湖、出现了黑道。黑道调节社会的某种不平,它不光打家劫舍,更打抱不平。因而有人云:盗,亦有道。黑道正因为有此道,所以才道存久远。”
  他停了一下,“所以我们要抓住两点,第一,要像教父唐.科利奥尼一样,不管谁求上门来,卖烧饼拣破烂的,一概有求必应,不光是人,哪怕一只流浪的小狗,你也要亲切地或假装亲切地弯腰摸摸它的头。让它冲你摇尾巴,总好过它冲你吠叫。帮人解困渡厄,自己才更有生机。这就叫群众基础。第二,要笼政治势力。旧日的江湖黑道之所以不能浮出水面,就因为不懂得与官府合作。群众基础让我们扎根,政治势力助我们扩张,二者缺一不可。”
  大卫听得有些头晕,既要扶危济困,还要跟政府搞好关系,搞好关系里面还有两点:只能利用,不能依附。
  “晕了吧?”江远哲微笑,“所以,当务之急,我需要一个对大陆各方各面都熟悉的人,而且要胸有韬略,圆转机智,刚柔相济,心狠手辣……”
  “少爷说的就是乔烟眉吧?”
  江远哲点头。
  “除了以上优点,还有一个原因──这几年她受尽屈辱,所以渴望成功与报复的心理,比谁都强烈,我给她一个支点,她能撬动地球。”
  “可是……她会跟着我们吗?她是一个正统的家庭中长大的,我们在她眼中可是另类。”大卫有些犹疑。
  “不,在她第一次动手伤人的时候,她已经变成我辈中人。心底的杀机一旦被勾起来,嗜血就会成为习惯。”江远哲笑一笑,“这我得好好感谢大陆的体制,把一个这样的人材,活生生地逼到了我这边。这就叫逼上梁山。唉,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谁叫他们有缝?大卫,记住,别人的漏洞,就是我们的机遇。”
  “那瑞士银行的密码……”
  “她留着好了……其实说穿了,那笔钱,我压根儿就没打算要。”
  啊……大卫的嘴巴都惊得不合不拢了,江家的产业有多少,他就算不太清楚,也知道个大概。就这样全部给了那个乔烟眉?
  江远哲看着大卫这副表情,十分不满,纯粹一副小市民的模样,大家风范全无。他意味深长地:“中国有句俗话:士为知己者死。”
  大卫有所开窍。
  想想也是,乔大医生若接下这笔钱,就等于是把自己押给江家了。这就叫以钱圈人,然后再让人去圈钱。她一辈子抡圆了能花掉多少?可是她又能赚回多少?
  老爷以前还说过,别把钱当珍珠,珍珠再好,它也是一颗死珠,要把钱当种籽,春天撒在地里,秋天会收获很多。
  很显然,老爷曾跟他俩说过的话,少爷真的都记得。唉,少爷就是少爷。也怪不得人说:穷通有命。性格也是你命运的一部分。有多大器,就有多大量,有多大量,就有多大福。一切都是跟着来的。
  大卫无限感慨地看着江远哲,他长大了!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一动,那位乔烟眉长得不坏,人又厉害,会不会是少爷对她……
  大卫眼珠一转,轻轻地说:“少爷你是不是看上乔烟眉了……”
  话太直接了,所以只说出半句,江远哲就脸色一变,冷冷地说:“给我闭嘴,记住,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这种低俗的话。甚至连想都不要想。”
  大卫看着吓了一跳,他跟少爷多年,还从未见过他有这般阴狠的眼神,同时也有点不服气,这怎么就低俗了?
  江远哲沉默了一会儿,“小时候,我爷爷常给我说: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古时男人才被称为君子。所以还有句话叫:守身如玉。意思是男人你守得住,就是玉;守不住,就是破铜烂铁。”
  大卫默默地看着江远哲,自古金钱美女,是男人两大关口,死在这上面的,比死在枪口下的还多。少爷若都能看得透,还真是个做大事的料子。他正想着,江远哲的火烧到他头上了。
  “还有你,以后少用那种直勾勾的眼光看姑娘,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危险,你在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手:你该用什么样的法子来引诱我!”
  大卫听得心里一惊。干他们这一行,最忌把弱点暴露给别人。所以江家一向门规森严,一不许吸毒,二不许勾娼,三不许赌博。否则,杀!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入门,但一入江门,你就得守规矩。
  经营黑帮就像经营一个帝国,不光要有好的体制,好的策略,还有苛刻的戒律来约束。江家几代基业,绝不是凭空得来的。
  江远哲这时淡淡地说:“你若想做个庸人,那就请便,反正你也就床上那点出息。可你不是!你给我记住,注意自己的身份。我要进入这个社会的主流,你们跟着我就得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制人,靠的不光的是实力和威力,还有人格魅力。自律的人是高贵的。
  “是,少爷。”大卫挨了训,却感觉舒坦,他喜欢江远哲的这副表情,很平淡,却很冷酷。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就像是帝王在下命令。
  江远哲又说:“找个喜欢你和你喜欢的人结婚,做我们这一行,最忌被身边的人出卖背叛,所以更得找一个可以与你同生共死的人。”
  “我明白。”
  江大少的表情这时平和了许多,他慢慢地说:“走黑道,不是为了黑,是为了道。所谓条条大道通罗马,黑道或许是最近的一条道。也是最容易迷途的一条道。所以,我们更需要一盏灯,在心里。”
  “我明白了少爷。”大卫这时只有听的份儿了。
  显然,做军师,他还不够格。所以江远哲才想着要笼络乔烟眉。
  “这事了了后,我们就回去,好好整顿一下。然后,向大陆开发。”江远哲说。
  大卫听着这话,知道自己少爷卧薪尝胆的日子结束了,接下来,他会重振旗鼓。这之前,人们称他为东南亚黑帮教父,这多含贬义,指他靠祖荫得福,自己却没什么本事。少爷其实不是听不出来,只是不想计较。
  ──我们总怕被别人小看,其实这没什么不好,如果你真的有实力。可是反过来,你若没实力,却被人高估,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有一段圣经故事很能说明问题:当你被别人请去喝结婚酒时,最好不要坐在首位,如果你在首位上,恐怕还有比你更尊贵的客人应邀赴宴,那时主人只好过来对你说:“请吧,给这位客人让个座位,让他坐在首位。这时,你就在众目睽睽下不得不脸上无光地退到末位。不如你一进来就择个末位坐下,好叫主人对你说:“朋友,请上坐!”
  那时,你在其他客人面前,脸上就有光彩了。
  这是因为:凡是自高的,必然性降为卑贱,凡是卑贱的,必然升为高贵。
  少爷,他一出道,就是选了个下下位。他是清醒的。
  正浮想联翩,响起敲门声,江远哲示意开门。大卫打开门后不由一愣。来人是小方。明明知道不会有什么“冲突”,但还是感觉很意外。
  “你……有事?”
  “江先生在吗?”小方表情让人看不出是什么表情。
  江远哲走过来,看着眼前这个年轻警察。“我是黑帮。”
  “我是警察。”
  开宗明义,更便于谈条件。──这个时候,还客气什么呢?
  “好,那你知不知道你跨进这个门,将意味着什么?”江远哲微笑。
  “知道。”小方说。
  “我从小在外边长大,不过也听说你们这里的人很热衷于作官。”
  “我也一样,很热衷。非常热衷。但,作官不能救人,不作官而能救人,我选择后者。”
  江远哲点点头,有所为有所不为,度量,让人前途无量。他作了个尊敬的手势,“请。”
  门在小方后边关上,他看着江远哲,一字一句地:“一定要把她给我带回来,不论死的,还是活的。”这个她,自然是龙琪。
  ──不管死的,还是活的。江远哲费了两分钟来理解其中的含义。
  “你觉得我会让龙老板死吗?”想到两分钟以后,哲少有些生气。被人低估的愤怒。
  小方看着对方,慢慢地说:“有那么一种死,永远也不代表毁灭,那就是:自落的花,成熟的果,发芽的种,脱壳的笋,落地的叶……”
  江远哲也盯着小方,感觉着隐藏在话后的意思。
  “方先生像个诗人。”不再称对方是警察了。江少的感情起了一点点变化。──是警察而没有板着脸孔扮警察,这种人是深不可测的、可怕的。男人跟男人之间的欣赏也是在一瞬间建立起来的。
  “做警察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小方则申明自己的身份。
  江远哲点点头,“那,是这样的,大的和小的,如果只能带回一个,你选谁?”
  他出了个两难给对方的选择。
  小方闻言愣了一下,我选谁?我该选谁?──选了谁,结局都是遗憾。
  江远哲看着小方的表情,笑一笑,“行,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小方用眼神在问。
  “有些事,是不由我们选的。只好逮着谁是谁。”江远哲说。 ──这才是一句智者言。就像救几个落水者,哪个在你身边,就揪住哪个。千钧一发,还容得你选吗?
  他无疑也为小方解了个围。
  小方沉默中认可了这个办法,说:“记住,不要开火。不管遇上什么情况。”
  江远哲皱眉。──他也不想开火,这不是他的地盘,他很清楚。但万一呢?
  “枪声一响,武警马上就会赶到。你会走不了的。这是大陆。”
  “你们有武警,还找我作什么?”江远哲反问。
  这个问题让小方非常难堪,武警应该是正义之师,但武警是纪律部队,他们对命令的执行是天真而单纯的,所以在理论上,他们不承担任何行为后果。他想了想,只有用杨小玉的法子指东打西来说明这个问题。
  他说:“有个小和尚问师傅:佛在月亮里吗?师傅解释说:佛无处不在。小和尚说:那他也在我的肚子里吗?师傅说:从某种意义来说,是的。这时小和尚宣布,佛想要一碗肉。”
  他看着江远哲,“有人常以佛的名义,来达到自己魔一般的欲望。”
  江远哲听到这里点点头。他懂。
  “武警听别人的,你听你自己的。”小方进一步说道。──当我们行为不由自己的大脑控制时,我们就有可能被魔所操纵。而魔,往往以佛的名义面世。
  魔与佛,有时只在一线之间,而往往,魔比佛更诱人。
  江远哲对这番解释表示满意,“好,我不开枪,说说你有什么好办法?”
  “办法你有。一定有。”
  江远哲暗暗沉吟,他这才感到今晚这事的不同寻常。
  “如果非要一个办法,只有一个字──忍。”小方说。
  忍!这是身为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
  “那要忍无可忍呢?”
  “小不忍则乱大谋。江先生你明白。”
  江先生当然明白,“既然答应了龙琪,我会尽力的。”
  “谢谢。”
  江远哲笑了。他只让警察头疼过,却从未让警察感谢过。这一刻,他不光有成就感,而且对自己在大陆的良好前景也充满信心。
  ──不平太多了,不是吗?
  “很想有你这样的朋友!”这一句,显得江远哲有点性急。毕竟,他还只有二十多岁。
  “从理论上,我们是势不两立的。”果然,拒绝得相当痛快。
  江远哲自尊心有点受不了了,“那你怎么解释你现在的行为?”
  “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一句老话。却翻出了新意。
  江远哲听着,认可了这个相当隐晦的承诺。──行得春风,便有夏雨。他跟这位方警官以后的合作机会,恐怕有很多。
  他笑了,“也好,做不成朋友,有你这样的敌人也挺好。”
  “我们也不是敌人。”
  江远哲怔了一下,“那是什么?”
  “路人。”
  江远哲用了一秒钟领悟──君子之交淡如水。水是生命之源。以小方的身份,跟他做路人是最好的选择。朋友在这个年头是不值得信任的。朋友对你的了解有多少,将来对你的出卖指数就会有多高。他微微一笑,“是的,那再见。”
  “这个人……什么意思?什么叫不管死的活的,一定带回来?”送走小方,大卫一头雾水地问。
  江远哲笑一笑,“这一点我就不解释了,到时你会明白的。而他来的真正目的,是为龙琪来顶缸的。他告诉我,龙琪欠我的人情,他会还。”
  “这……为什么?”
  “为什么?”江远哲感慨地,“问世间情何物?这就是!”
  “他挺痴情的。看不出。”
  江远哲笑一笑,“这就是我欣赏他的地方。爷爷跟我说:有情的人可以重用,无情的人只能利用。套用孔夫子的理论就是:不孝顺父母的人,怎么会忠君事国?”
  “那我们跟龙琪,以后就没什么关系了?”
  “我还真不想跟她有什么关系。这个女人是个天生的征服者。我怕我到时搞不定她,反被她搞定。”江远哲慢慢地说,“其实打一开始,我就没想让龙琪为我做什么,只要她不站到我的对立面,就行了。”
  噢?那今晚不是白忙乎?大卫又不明白了。
  江远哲拍拍他的肩,“日后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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