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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千机变---by 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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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位师傅真的很厉害吗?”回去的路上,小方问黑妞,“她比这位黄师姑如何?”
  “这个……春兰秋菊各有各的好,没有可比性。不过安师傅她的确很厉害,不光是断狱如神,她的武功也很高,她有一把蓝剑,能御剑凌空,千里万里,转瞬即到。这次北上,她被皇帝陛下封为先锋,其实反贪司的每一次出动,都是安大人打出第一剑,她的智慧,无人能及,许多积年滑吏都栽在她的手里,你当年能沉冤昭雪,也多亏了她的鼎力力争。”
  “我?”小方更是疑惑,“我有什么沉冤?对,我今年多大了?”
  “你今年22岁哦,安大人收你为徒时,你16岁,11岁时,因卷入一场宫廷谋杀案,被圈禁于上林苑,后来还是安大人破了这个离奇的案子,还你一个清白。”
  哇,这位元康老弟的故事也未免太丰富了点儿,而其中的情备细恐怕一时也难以知道,不如先紧要的问一问:“喂,你刚才说的那个反贪司是怎么一回事?”
  “10年前,朝政混乱,官吏贪墨,民不聊生。偏偏这当口了,有不少死去很多年的人突然重现人间,闹得人心惶惶,后来庆云堂少主元贞将魔界的罗刹鬼使逼回绝地魔域。皇帝龙心大悦,召她们入朝,成立反贪司,以整饬吏治。”黑妞一张利口,说起往年旧事,琅琅上口,如数家珍。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小方惊诧不已。她不过是个丫头。
  黑妞得意地一笑,“相府家的丫头七品官。我虽然是小王爷你的小丫头,但常常出入反贪司,跟元宝月牙她们相交甚厚,所以知道很多道理。”
  “元宝月牙又是谁?”小方又听到两个陌生的人名。
  “她俩你也忘啦?”黑妞不满地摇了摇头,“元宝月牙分别是安大人的丫头和书僮,你每次去看安大人,追着她俩满口姐姐姐姐叫着讨好人家,你倒全忘了。你这病也病得奇怪,该忘的全忘了。”
  黑妞噘着小嘴,俏皮中露出娇憨,加上温言呖呖,煞是可爱。
  小方忍不住拍了拍她的后脑勺子。
  “偏是这个毛病你倒没忘。”黑妞捂住后脑。
  小方不由笑了,“我以前常打你的后脑勺吗?”
  “可不是。”正说着,忽然向北一揖,高呼:“太子殿下,北靖王家家臣黑妞给您恭祝金安,要您长命百岁。”
  “免礼吧!”一声清脆的童音在花间响起,“呀,这是元康哥哥吧?你可大好了,我还惦着给你送蝈蝈笼子去着呢,现在园子里花开得好,蝈蝈叫得正响呢。”
  小方定睛一看,是个七八的孩童,长得面如满月,眉清目秀,头上戴着朝冠,身上穿着明黄袍褂,举手投足自有一股尊贵气派,俨然是未来储君。便跟着黑妞喊道:“殿下金安。”
  “你也免礼吧,今天看上去好些了,那几日可把北靖王夫人你母亲给吓坏了,求神占卜,乞医问药,如今你大安了,回去好好孝敬母亲,也不枉她爱子的一片的痴心。”太子小大人似地吩咐着,“黑妞,照看好你家王爷,要什么吃的用的,只管跟我拿,别说安师傅不在就生分了,论起来,我跟元康也是同门师兄弟,千万别因为我位列东宫就疏于往来。”
  “是,黑妞谨记太子教诲。”黑妞忙施礼谢恩。小方也赶快随礼。
  “我还忙着呢,父皇今日在御书房召见我,我去了。元康,你若病好出宫,别忘了来东宫一趟,我有好东西送你呢。”太子袖手而言,一副君临天下的气度。
  “是,元康一定去。”
  辞了太子,小方问,“怎么他是我师弟?”
  “安大人是帝师啊!她在京的日子就来东宫给太子授课。”
  “呀!”小方惊诧,“这么能干?”
  “那还用说!安师傅博古通今理路通透,重要的是冷酷无情当断则断……”
  “停、停、停……”小方止住黑妞的话,“这作为帝师,博古通今理路通透那倒是必须的,可这冷酷无情……也算优点吗?”
  黑妞看着小方叹了口气,“小王爷病了一场,怎么变成这样呢?”
  “我怎么啦?”小方纳闷。
  “整个儿一假慈悲还惺惺作态。”
  “这怎么说?”
  黑妞笑了,“咱们打个比方吧,比如小王爷你种了块地,本来长得好好地,可是突然长出很多野草,又起了蝗虫。敢问,你怎么办?”
  “那还用问,当然要除草灭蝗!”
  黑妞闻言笑一笑,意味深长地,“那草跟蝗虫也是天地间的一个生灵,也是一条性命,除了,岂不等于杀生?”
  “野草跟蝗虫对庄稼有害的。”
  “从人类的角度看,也许是。但换一个角度呢?”
  小方一时语塞。──是啊,天地自然又不是人类独有的,别的生物也有份。你除人家,凭什么?何况现在不是哭着喊着要讲环保吗?
  可是,种地能不除草除害吗?
  可是……说不定你种庄稼的那块土地,以前正是蝗虫的家园。谁该灭谁呀?
  小方翻来覆去地思想着,一时间竟迷茫起来。
  “怎么样,想不通了吧?回头请教你的安师傅去吧。她什么都知道。”黑妞微微一笑。
  小方沉吟,看来这位安若素真的是有些学问,见她的心思就更重了,“她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她一定回来,沙场点兵,她这个先锋官怎么可以不出现?”
  沙场点兵,书上看过,但没真的见过,其场面一定壮观,好啊,都让我赶上了,明天一定起个大早,去校场看镇北大元帅沙场点兵。还有,他的那位“师傅”安若素明天也可以见到了。
  小方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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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 第二章
  “我们现在就回去吗?”黑妞问。
  “回哪里?”小方心里懵懂。他在这地方是盲人摸象。
  “当然是回听月小筑,我怕你累了。”黑妞说,“不过,听大夫说你这病怕是得多动动,多见几个人,慢慢就好了。”
  她这一说,小方求之不得,赶快说:“是啊是啊,我是得多走动走动。”
  黑妞一脸欣喜,“这几天我也在屋子里闷坏了,今儿咱们趁机好好逛逛,你要累了,我跟宫中的侍应要顶轿子抬着你走,如何?”
  “啊?”小方一听,新鲜劲儿马上就来了,坐轿子对他还是头一回,“好啊好啊,就要顶轿子。”
  “你等啊。”黑妞踮起脚跟向远处看了看,招了招手儿,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清秀的童子来,“小王,烦你弄顶轿子来,我家王爷要坐的。”
  “是,黑妞姑娘,请稍候,轿子马上就来。”这姓王的侍应哈了哈腰。这孩子戴得黑纱帽,穿得紫绸袍,足蹬官靴,很是气派。
  “他们都认识你?”小方惊奇地问。
  “当然。我常跟你进宫,你又是小太子的师兄,谁不买咱家的账!”
  一会儿,轿子来了,是6个宫女抬着的一乘凉竹小轿,那宫女们均一袭白衣,腰间系彩色丝带,鬓云间玳瑁闪光,翠钿生辉,柳腰娉婷,娟娟姣好。
  “这……”小方看得有些发呆,就算再没有心肝,也不可以让如此美丽的女人为他抬轿子,那真是暴殄天物,“算了吧,我想走走。”
  黑妞菀尔一笑,对几个宫女说,“几位姐姐,小王爷今日怜香惜玉,你们先去吧,一会儿用的时候再叫你们。”
  宫女们走开了,小方感慨,“这几个女孩子可真漂亮。”
  “漂亮吗?”黑妞不以为然,“她们还只是些下等宫女,专营修莳花木,浆洗衣服,洒扫庭院等粗活,那些给皇帝皇后端茶递水,铺床叠被的宫女们才美呢。”
  “宫女还分等级?”
  “当然,下等宫女穿白衣,中等宫女穿绿衣,只有上等宫女才可以穿彩色的衣服。”
  “噢!”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呀!
  “那你就是上等丫头了吧?”小方看着黑妞的紫衫。
  “那当然,自宫中的规矩一出,各王侯之家纷纷效仿,各府的丫头也就都分开三六九等。”黑妞话中不无自豪。
  两人说话间,转进一道长廊,长廊尽处,是一垂花门,上有紫萝盘绕,花朵琐细葳蕤,如烟如雾,出了门,豁然开朗,一大片漫无边际的芳草地扑面而来,一眼望去,茸茸如丝,碧绿滴翠,星星点点娇黄的花儿扬洒其中,宛若画龙点睛般整个草地都鲜活生动起来。小方大喜过望,情不自禁地跑到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儿,黑妞见主子如此高兴,便坐在一旁看着他微笑……
  这是真的吗?这一切?小方躺在草地上,看着蓝天白云,摸着绒绒如毡的嫩草,听着那清清的溪水从草丛中潺潺而过,还有那蜜蜂蝴蝶团团簇簇,在花上缭绕盘旋──
  真美啊,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倒也不错,现代文明在一定的程度上只能给人带来种种方便,却不能给人心灵上的安宁。
  “我们顺着溪水走,好景多着呢!”黑妞搀起小方,为他仔细地拈去衣衫上的细草。
  小方一时恍惚──她真的我的丫头?伺侯我的?我真的是小王爷?
  “我渴了。”他摆起架子说。
  “呀!”黑妞带着十分歉意,“我真混,光顾着逛,倒忘了带壶茶来,我本想着我们逛不远的,反正要回去。真该死,小王爷,您略等等。”
  刚还伶牙俐齿的俏丫头这一刻却一脸的诚惶诚恐。见她这样,小方心里反而有点歉然,“算了,我也不是很渴。”
  “那哪行,这是奴婢的职责,老夫人给我的薪俸是双倍的,就是让我照看好小王爷的衣食住行,如今连茶水这点小事都伺侯不好,日后还怎么在白丫她们面前说嘴。”说完她小跑着去了。
  看来,丫环也有丫环的职业操守。看来,我这个小王爷也应该是真的了,一句“渴了”对黑妞便如佛语纶音。小方不免有些得意。做王爷的感觉挺好。
  黑妞不在,他也不敢随便乱走动,这是帝室禁苑──如果真的是──那稍有不慎就会引来砍头的危险。他只在草地上游走,看着远处着白衫、绿衫及五彩衣衫的垂髫少女静静地在长廊复壁绘楼幔阁间走过,然后又隐隐然于绿树繁花曲水流觞中,翩然若仙……
  真让人遐想啊!
  好其中像藏有许多秘密,不是有个词叫宫闱秘事吗?
  “喂,前边那位是不是东方小王爷元康?”
  小方听到有人在叫他,忙答应道:“是,我是。”
  来人走到面前,是一位穿紫衣的年轻宫女,她说:“镇北大元帅元贞元大人传下话来,说明日大军北上,今晚她会去北靖王府造访与王爷作别,顺便问一问有关军务上的一些事宜,如果小王爷今日出宫,就请小王爷代为禀传,若小王爷不出宫,就烦劳您差人走一趟,禀明府上,以便及早准备。话传到了,本官告退。”
  原来还是位女官,小方发懵。
  “等急了吧。”黑妞匆忙赶到,后边跟看两个绿衫宫女,分别提着两个食盒子。
  小方看着这两个比较上等些的皇家奴婢,果然轻纨淡弱,软媚着人,比那几个白衣女子更要胜上几分。
  “天色不早了,不如趁空连饭也一并吃了。”黑妞让宫女将饭桌放在草地上,将菜肴一一列在桌上,共是八个菜,赤橙黄绿青蓝紫白色彩斑谰,香气扑鼻,黑妞又将一碗碧玉粳放在小方手边,从盒中拿出筷子,递到他手中。
  小方将筷子掂了掂,非金即银,黑妞却说:“这是大理进贡来的上好的象牙筷,外箍了一层铂金。“
  噢!?小方如痴如醉地点点头,招呼几个女孩子,“吃饭吧,一起坐。”
  黑妞拉了拉他,悄悄道:“你自己吃吧,我们都是下人,哪能跟你坐在一处,让人听见,以为我们北靖王府没规没矩没上没下没大没小呢。”
  “噢!”小方这才领悟到,这是在封建帝国,他是王爷,别的几个都是奴婢,是不能跟他一起同起同坐的。
  “那我吃了。”
  他吃完,黑妞伺侯他漱口洗手。
  “你不饿吗?”小方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他没让人这么着侍候过。
  “我回头再说,你病着,要少吃多餐。”
  小方又听她提到了自己的病,心里一动,“我到底得了什么病?”
  “也没什么啦,就是几个月前从马上摔下来,坏了脑子……”
  噢,是脑震荡?
  “起初胡言乱语,后来就连人也不认了。”
  失忆?
  小方实在感觉自己这番际遇过于离奇,他心底始终藏着一份怀疑──是谁把这个戏文编得这么好呢?对方的意图何在呢?
  或者说,他可能真的因缘凑巧掉到了这个时空,这里也的确有个东方元康,而那个东方元康失踪了,正好,他小方跟元康长得很像,于是……
  究竟,哪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
  他可是警察,哪那么容易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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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想什么呢?”黑妞问。
  “哦,没什么,对了。”小方把那位女官对他说的话原原本本倒给黑妞。
  “呀!”黑妞高兴起来,“今晚咱们府上可有得热闹瞧了。”她回头跟一个正在收拾饭桌的宫女说,“烦劳这位姐姐去听月小筑走一程,告诉我家的丫头们,让她们中的哪一个不论如何即刻回府一趟,如此云云……”
  “是!”两位小宫女收拾好自去了。
  “我们现在不用出宫吗?”小方愣愣地问。
  “急什么?府里晚上才热闹呢,我们晚上再回去。这会再逛逛,傍晚我再带你到街上走走,你也好久没上街了,我刚才看到你师傅花粉罐子里的胭脂都快没了,她明日就回来,不如我们去给她买点来,她一定喜欢。”黑妞建议。
  小方一听逛街,正中下怀,他很想看看威风赫烈的大唐帝国的街景是什么样子,又听说给安若素买花粉胭脂,不由好奇,“她也用胭脂花粉的吗?”听黑妞的介绍,那个安若素简直就是一个女强人,强盗之“强”。
  黑妞道:“怎么不用?安大人长得好看着呢!”
  “有多好看?”小方不信。美女大多无智慧,上天不会将所有的钟灵毓秀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吧?
  “特别地好看,她那种美是另一样的,眉眼五官不必说,单是她那个人,一见之下,让人感觉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又如岩岩清峙,壁立千仞。总之,她那种美,难描难画,散之成气,聚之如兰,虽色无艳光千顷,却领王者之香。”
  听黑妞夸得如此之神妙,小方倒有点不信,“难道比黄师姑还美?”
  “她俩没有可比性,她们的美是完全不同的。不光她俩,还有元贞、贾亚男及索真真三位,也都一个个赛过天仙,颜色各异。算了,我就不多说了,反正今晚你就可以见到了。”
  小方无限神往。他刚见黄阿绣时,惊为天人,难道那几个比她还美?
  不管怎么说,有美女看了。
  “快,我们再逛逛,那边景色更好呢。”黑妞拉着小方的手,走下草坡,来到湖边,其时已过正午,温风淡荡,波光如鳞,沿岸垂柳薰薰,蒹葭萋萋,有一小亭翼然,立在水中央。几羽水鸟翩翩掠过,留下几声清脆的叽啁鸣叫……
  “我们去那边啦。”小方兴奋不已。
  黑妞带着他,一路分花拂柳,渡过盈盈小桥,来到亭中。果然好景致,亭子周围有翠竹千竿,凤尾森森,如一团绿云缭绕,空翠爽肌。灿烂的艳阳被挡在云外,只漏下星星点点光痕,斑驳有致。好!现代城市中哪有这种与世隔绝的仙境。
  若有把琴就好了,在这清幽之地抚琴自愉,乃无上快事。人心总是得陇望蜀,小方触景遐思,刚一抬眼间便真的看到一座斑斓古琴,尾部隐隐有烧焦的痕迹,莫不是焦尾琴?
  “这就是有名的焦尾琴,由一位炼丹的仙师献给皇帝陛下的。”黑妞说。
  “那为什么会挂在这里?”小方不解,这焦尾古琴可是稀世珍宝。
  黑妞却撇了撇嘴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凡天下之人之物哪一样不尽归皇帝陛下所有?与其深藏密敛以悦己,何如散落天下与民同乐?藏着掖着是寻常百姓之家所为,可不是皇家气派。皇帝陛下才没那么小气呢!他老人家喜欢远远地听琴,说是在月明之夜,琴声袅袅响起,会格外引人遐思。所以便命人把琴放在这里,若想听,就差人来弹。平常就放在这里,供人教习。一把琴嘛,又是什么阿物儿!”
  这番话让小方惭愧,他这个冒牌小王爷穿上锦衣貂裘,小家子气却是脱不了。
  “我们走吧。”他意兴阑珊。
  黑妞看到她的小王爷心情欠佳,忙说:“那边还有好景哪。”
  两人从亭子间出来,沿着鹅卵石小路迤逦前行。一路古木婆娑,香草泉渍,那浓浓的绿烟红雾深处,隐隐金銮玉砌宫阙露台绣阁朱楼幽轩短槛回廊秘室曲房鳞次栉比,碧瓦如玉,处处精雅侈丽,显示出财雄天下的大唐帝国的王者风范。
  至此,小方已经有点认命了,除了真正的一个王朝,谁家花钱修这玩意儿摆阔!
  “我们还要去哪里?”走了大半天了,才转了皇宫的一个小角落,小方有点气馁,他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
  “哎呀!“黑妞见状尖叫起来,“快,这石头坐不得的,这是老君的炼丹石,有仙气的。”
  小方沮丧地站起来,古人就是迷信。
  而他不是古人,他跟眼前的这一切是有距离的。
  如果他真的要在这里待下去的话,未来的路,是很辛苦的。
  黑妞眼珠一转,“皇宫里转了这半天你一定烦了,不如我带你去看一处天然未雕饰的风景吧,保你满意。你要嫌累,我叫顶轿子来。”
  一提轿子,小方忙摆手,他就是累死,也不好意思让几个貌美娇弱的女子为他抬轿。
  “算了,我还是走走吧,发发汗说不定病就好了。”
  “来,喝杯茶。”黑妞竟一路提着一小茶壶和一个小盅。她为小方倒了一杯,看着他饮尽,收起杯子。
  “你不喝吗?”小方问。
  黑妞忙摇头,“奴婢不敢,别说叫人看见面子上不好,连自己都觉得僭越。”想必北靖王府规矩甚大,主人奴仆是不可以共饮一壶茶的。
  “我们走吧。”黑妞说,“天色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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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西斜,一片片的彩霞在天空恣肆横逸,七色铺陈。
  小方跟着黑妞走了很久,突然眼前一亮,一条大河玉带般缓缓东去,碧波细细,清远幽深,荷叶新发如铜钱,点点洒洒。两岸梧桐初引,亭亭清樾,三三两两的野花笑靥迎人,芳草丛中,掩映着数楹竹篱茅舍。
  “那里有人住吗?”小方好奇。
  “哪有人住,那是皇帝闲暇时钓鱼小憩的地方。”
  “咱们能走近去看看吗?”
  “好。”黑妞走入树林中,少顷划过一叶小舟,让小方坐稳,双浆一摇,悠悠然地就飘到茅舍前。
  小方弃舟登岸,推开竹篱进了草屋内,迎面一张巨大的屏风,轻纱软如烟罗,素如云岫,后有卧榻,榻旁设静几暖炉茶铛素瓷。四面轩窗高敞,花态柳情山容水意,尽收眼底……
  小方站在窗前心动起来──若能长居此处,待得炎夏荷花映日,乘个小舟,山南游遍,山北归来,水月光中,烟波影里……再携一心爱之人……何等妙哉!
  皇帝老儿真是会享受。
  这古代的山水风光也真的是好。
  唉,他突然长叹一声。
  本来他是想从细小的地方寻出蛛丝马迹,找到破绽,然而连这种不起眼的地方都完美得天衣无缝,存的那份侥幸之心遂一点点死去。
  真郁闷,梁园虽好,可他毕竟不是这个时空的人,他在20世纪的知识和求生技能在这里大都用不上。不过还好,他现在是王爷,暂时不用出去讨生活。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他茫茫然不知所措。
  “不如我们出宫回府吧,今晚府里热闹非常,你也该向你的师姑们辞行作别。”
  “好。”小方甫一答应,发觉左面的小山坡上有一小亭,他想登高望远,看看这个“局”设得到底有多大。
  黑妞陪他上了小山,其时,已近黄昏,夕照菲微,远处青山绵绵,林壑窈窕,云烟错楚,黛色苍苍间隐隐有猿猴哀啼,倦鸟归林。
  小方呆呆地眺望着,平日他忙于警队的那一摊子事,哪有闲心看风景。如今站在这云水之间,一颗心都飘起来了。
  “我们也走吧。”
  刚下得山坡,一个丫头装束的白衣少女匆匆走来,“黑妞姐姐,原来你们在这里,我找了大半晌。”马上又给小方行礼,“小王爷福寿安康!”这丫头言语简便,眉清目秀,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
  “免礼,安康。”小方忙说道,他惟恐对方会给他跪下来,那也太过分了。他受不了的。
  “春来,什么事?”给元康见过礼后,黑妞问那小丫头,她叫春来,好名字。
  那春来说:“眼看天色晚了,我想春寒料峭,小王爷身子又不大好,就把他的狐裘送来了。”春来将一领毛绒绒的白色大衣递给黑妞。
  黑妞点点头,“算你是个醒事的,平常操心也多,若是光靠我一个,长八只手也忙不过来。好了,你去吧,对,给府里传进话去没有?小王爷的师姑们要去咱府上宴饮。”
  “姐姐放心,早传进去了,我专差书僮去传的。”
  “那就好,晚上小王爷也要回府,宫里你若没事也回去吧。”黑妞吩咐道。
  春来欣喜莫名,“是,我这就去准备。”
  说完她一迳去了,小方看着她的背影,“这也是王府的?”
  “是啊,是你的丫头,专门伺侯你的。”
  噢!这个东方元康到底有几个丫头?他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做吗?
  “来,小王爷,天凉了,披上外衣吧。”黑妞把白狐裘披在小方身上。
  一股暖流马上传遍全身,真是宝物啊,又轻又暖,摸上去水滑细软,丰盈润泽,“这就是狐腋裘?”
  黑妞哂笑,“小王爷真是健忘,这哪是狐腋裘,是狐耳裘还差不多。”
  “狐耳裘?”没听过呀,以前只在书上看见过狐腋裘。
  “这狐耳裘比狐腋裘珍贵多了,整件大衣全是用白狐狸的耳朵尖做的。”黑妞解说道,“这是突厥使臣进贡的,全京城也就两件,皇后一件你一件。”
  “天哪!”小方不由叫出声来,真是穷奢极侈!一件皮裘得多少只狐狸啊?──唐人的环保意识简直是太差了,怎么可以这么虐待动物。他不禁摇头叹息。
  “怎么啦?”黑妞关切地问。
  “没什么没什么。”小方无话可说,只闷头走路,仿佛他是狐狸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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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宫来,暮色已沉,大街上华灯烨烨,茶楼、酒肆、米作、金店、绸缎庄等各商号灯火辉煌,彩帘招客;青楼、教坊、赌场等声色犬马之地亦是红灯高挂,绣幔高挑,把整个黑夜中的城市照得如同白昼。大街上人来人往,怒马如龙,鲜衣射目,风流倜傥的秀才、大腹便便的商贾、营营役役的小贩、神态娴雅的仕女、淳朴诚恳的乡下农人、四大皆空的和尚、仙风渺渺的道姑,还有金发碧眼的西洋客、面色黝黑袒胸露臂的南洋人、皮肤微褐五官轮廓显明的大食波斯人,另外耳目嘴鼻与唐人相仿,而服饰千奇百怪者,乃东洋高丽及西域各族人,他们一个个气定神闲,在繁华的街衢悠悠徜徉,寻找着属于各自的梦想。
  这是一座国际化的大城市,是各色人等寻梦的乐园。
  唐朝国力鼎盛,国库充盈,疆土辽阔,田地肥沃,农家生息有余,工商业鼎盛发达,物质极度繁荣,百姓富赡,思想开化,兼容并包,引得四海之内如万流归宗,统统仰服。
  小方站在这封建王朝的巅峰,心里激动莫名,任何一个炎黄子孙,无不以强唐盛汉为骄傲,如今他竟能梦回唐朝,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这都将是他一生难以忘却的奇遇。
  “小王爷,这边走,就到了。”
  黑妞带着小方在街上七转八转,来到一个大门前。
  好威风的一个所在。锃亮的铜钉个个碗口大,钉在血红的大门上,琉璃瓦闪着森森碧色,汉白玉台阶莹莹生辉,两个猛恶的大理石狮子分立两边,两列面目狰狞的兵丁站在狮子后面。门首一道巨大的黑色牌匾上洒着四个鎏金大字──北靖王府。
  噢,这就是我家了,这么威风,我就出生在这里吗?我的父母又会是什么样子?我将又遭遇到什么样的故事?小方站在自家门口沉吟。
  “咱们回家了。”黑妞的话语中流露出一种欣喜。她推着小方进了大门,边走边喊,“小王爷回府喽!小王爷回府喽!!”
  黑妞的喊声刚刚响起,马上,就有人回应,跟着高呼:“小王爷回府了!”
  一声接着一声,在屋宇深深的重重院落中一叠连声地回响着,余音漫漫,缭绕在这座嵯峨威严的府邸上空。──显然,对于这座王府,小王爷元康是个比大观园中的贾宝玉还要受宠的角色。
  顷刻间,府内的楼阁亭榭池馆回廓的檐角甍脊上彩灯骤亮,整座庭院烛火辉煌,仆役家将丫环奴婢从各自的屋内涌出来,男左女右,觳立在甬道的两边,井然有序,然后,一个金钗凤袍的中年美妇人在一群丫环婆子的簇拥下走下台阶,直扑小方而来。
  “我的儿啊,你可想死我了!”那妇人抱住小方,涕泪交零,“瘦了,气色倒似好些了。”她摸着小方的脸颊、双眉、鼻子、嘴巴,这让他很不习惯,但他能从对方颤抖的手指中感受到那份来自母亲独有的真挚的爱意。
  这就是我的母亲,北靖王夫人吗?小方仔细地打量着她,她大约40多岁,一头黑发盘云绕雾,插满珠翠雀钗,白皙的鹅蛋脸上,柳眉凤目,薄薄的嘴唇透着贵妇人的精明强干。
  “快,快,我的儿,累了吧,困了吧,饿了吧,渴了吧,冷吗?热吗?快快回房歇一会儿,晚上还有酬酢盛宴,敢情你已听说了,你师姑她们都要到府上造访,你爹正督促管家给下人们安排分配酒水肴馔歌舞烟花,一会儿才能在书房见你。”夫人口齿伶俐,条理清晰,一听就是黑妞的启蒙老师无疑。
  “黑妞,前面带路。”
  不待夫人命令,黑妞已接过一个小丫头手中的灯笼,“小王爷,小心脚底下。”
  她在前边走着,夫人扶着儿子在后面絮叨,无非是怎么想念儿子,怎么吃不下睡不着。“我不想让你入宫,可皇上说宫里的太医医术高明,你爹也同意你去,我想皇帝既然这么宠爱于你,也不便拂了他老人家的好意,就让你进宫了。可惜你师傅不在,要不你跟她朝夕相处,病会好得快点儿。”
  听她这口气,似不反对儿子跟安若素相恋。元康今年22岁,安若素既然是他师傅,定比他大着几岁,而且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古人最讲名份,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位夫人倒是挺想得开的。看来他们师徒可比杨过和小龙女运气好多了。小方暗暗琢磨。
  想着想着,脚下一滑,差点摔倒。鹅卵石上沾满青苔,又软又滑。夫人忙扶住儿子,“没事吧,康儿。”又招呼黑妞,“给我记着点,明天找个匠人把这段路重铺一下。”
  “夫人,这就是刚铺的,今年雨水多,刚刚铺好,没几天青苔又沤出来了。”黑妞说。
  “罢了罢了,别劳民伤财了,大家小心一点就是了。”小方开始动用自己小王爷的影响力。他喜欢这小路上那圆溜溜的雨花石,一个个纹理细腻,色泽明媚,再沾上点点苍苔,更是令人回味无穷。“我喜欢这路。”他说。
  “好好,别动,千万不能动,康儿喜欢的就是最好的。”夫人说着,把小方搂紧了一点。
  “小王爷,小心抬脚,这就到了。”黑妞将灯笼照到小方脚下,面前是一月洞门,进去,是一所精巧的庭院,院中遍植花木,全是薜苈蘼芜木香杜若佩兰等香草类植物,花气随风,香无断际。所以此时尽管是春光绚丽,这里却只是一味的青青翠翠郁郁苍苍,那满庭清幽显出一份不与争春的傲然之气。
  楼阁也是分外的秀气雅致,共上下两层,门户深锁,帘幕低垂,隐在无边碧色之中。深沉静谧,遗世而独立。
  “我住在这里吗?”小方问。
  夫人看着他,暗暗垂泪,儿子连自己家也不认识了。黑妞见状,忙说:“这是安师傅教你习武时临时居住的地方。你平日不跑个别十趟八趟也要跑个五趟六趟,老怕没人打扫让安大人不快。这次你走了好几日,怕你想着就先带你来这里瞧瞧。”
  一个小丫环过去先开了门,点上烛火。
  小方对夫人道:“您先进!”
  夫人马上笑逐颜开,“康儿病是病了,却懂事多了。”
  屋内甚是宽敞,迎门一张巨大的卧榻,铺着从吐蕃进贡的厚厚的牦牛毡毯,色呈棕黄,上有深棕色的斑斓花纹,地上也铺着同色的毡毯,榻边是一个硕大的白地蓝花瓷盆,想必是栽花种草用的,却插着些许的画轴及文书卷册,榻后是一个紫檀木书架,架上无书,却错错落落地放着几盆花木,青翠流碧,尤其是顶层的一盆花,绿叶如云,瀑布般飞流直下,珠玉喷溅,仿佛有叮咚之声。
  真是特别啊!想必这屋子的主人更是与众不同。
  小方看着,浮想联翩,慢慢挪动脚步踱到窗前,后院茂林修篁,樾暗千重,又有曲涧回湍,映出无边翠色……
  真是美呆了。若自己真的可以在此处过完一生,与自己喜欢的人,也是无上享受。
  然而,这是真的吗?小方叹了口气。
  “我们走吧,回你屋里稍事休息,去见见你爹,他着实惦记你。”夫人牵起小方的手。
  她的手可真温暖,而且不只是温暖,另有一种贴近生命的亲切传递过来……小方有点颤抖,这位元康小王爷真是幸福,不要说锦衣玉食,单这份母爱,就足已令人陶醉一生。小方不由握紧对方的手。──不论是真是假,这一刻的温馨,已值得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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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绕八转终于到了他自己的起居处,不用说,肯定是王府内最豪华最奢侈的房间,不提钟鼎玉器锦衾绣褥,只是那窗户上的窗纱,据说就值个几万两银子。小方这一天看下来,对这些摆设已无多大兴致,他感兴趣的是挂在正面墙上的一幅巨幅画像。
  画中是一个女子,蛾眉星目,神态清逸,一股英气力透纸背,呼啸而出,那气势森森然如千丈松,不怒而威,目下无尘。
  小方看着这幅画像不禁神往──她的真人又该是如何一付景象?
  “虽然你是病了,但老习惯还是不改,一进门总要对着师傅的画像发半天呆。”夫人轻抚着儿子的耳垂温言絮叨,“只是不知你师傅是什么心思,为娘只想成全你,完你的夙愿。”
  “什么?你真的同意……同意我跟她在一起?”小方吃惊,尽管刚才已经知道王爷夫妇不反对元康跟若素相恋,但夫人现在亲口说出来就又不一样了。不过唐人一向豁达毫迈,放浪形骸,不拘小节,文人如李白,皇帝如娶了儿媳的李隆基。
  “瞧你激动的,我不是早就松口了吗。其实我也挺喜欢若素的,人品才学没个挑的,就算她比你大几岁,只要你高兴,也没什么。不过,我顾虑的是她性子太过刚烈,你若真娶了她,以后只能从一而终,三妻四妾是想也别想,就是看别的女人一眼,恐怕她也不让。”夫人条分缕析,为儿子阐明利弊。
  “三妻四妾”!夫人的一番话小方耳中就落进这一句,尽管他平日自认为是君子,此时也不由生出了一点点的遐想──原来做古人也有不少好处,妻妾成群,燕瘦环肥,姹紫嫣红,千娇百媚,左拥右抱……不过他还是要扮扮正经,撇清一下,他好歹在20世纪还是个执法人员,便说,“这个三妻四妾嘛,就算了吧!”
  “那当然是算了。”夫人苦笑道,“否则她也给你找回个三夫六婿来,咱们王爷府可就热闹了。”
  “什么三夫六婿?”小方听得糊涂。
  “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当然也可以有三夫六婿啦。这种事,是要看实力的,夫妻两谁挣钱养家,谁就可以多找几个。这可是咱们大唐的国典。”夫人说。
  啊,天哪!这都什么世界?这也太过分了吧!女人怎么可以三夫六婿呢?小方这回是从头顶吃惊到脚趾头。
  “夫人是说,女人也可以找好几个男人作丈夫然后都弄到家里来?”他还是不相信,想再订证一下。
  “是啊,我说过了嘛,这种事要讲实力的,谁在家里掌经济大权,谁就可以多找几个。像我跟你爹,我俩势均力敌,那就只好一夫一妻一心一意,没别的想头。”夫人说。对于她来讲,女人三夫六婿是天经地义的。
  “这怎么可以?这不乱套了?”
  “怎么会乱套了呢?”黑妞一边道,“这真正叫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以实力决定谁该多娶多嫁,这才公平!对不对夫人?”
  “那还用说,肯定是我们黑妞对!”夫人此刻打破阶级界线站到女人这一边。
  听她俩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要想公道打个颠倒,既然觉得女子三夫六婿不合人伦,那男子三妻四妾就合人伦天理了吗?既然错了,大家一起错,凭什么光让女人承担这个错误的后果?
  小方不是老古板,他其实很赞成女权的。──这个大唐的确有点意思,连男女平等的条款都是这么地与众不同。不知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好戏。他对自己的新环境充满了好奇。
  “你也年纪不小了,你师傅更是不小了,看看她这次从边关回来,就该给你操心婚事了。也的确不能再推了,去年就听说皇帝要给若素赐婚,新科状元对她倾慕已久,求了圣上,圣上已八成准了,偏偏若素病了,病好就去了泉州。这次可不能犹豫,先下手为强,咱们这个皇帝专好给人说媒拉纤,一不小心再把若素赐婚给谁,那我们家可就惨了。想来她心中也未必没有你,咱的家世、你的人品……”夫人话题又转到儿子的婚事上,这是她最热衷的,于是开始长篇大论起来。
  “夫人,小王爷,请用茶。”黑妞递上茶来。
  小方接过茶心思急转,如果他真的要留在这个大唐做东方元康,他可不想娶那个什么安若素,她那么厉害,若真给他弄回个三夫六婿来,他将如何面对?这样想着,小方有点坐立不安起来,以前陆薇常跟他说,男人是天生的贵族!他还不怎么信,看来他是久居芝兰之室不知其香,如今掉在一个男女绝对平等的时空,男人的特权全部取消,一切要靠实力去争,这才感到20世纪的男人是多么幸福!他又想到庄竞之,如果让花心的他来到这个朝代,他三妻四妾,他老婆程淑惠一怒之下三夫六婿,他们家可就热闹了。不过要真是这样,也许庄竞之就不敢花心了,他不花心,就不会出现那种悲剧。看来绝对的权利真的是可以导致绝对的腐败。
  夫人看他坐立不安的样子,以为他为婚事担忧,放下手中的茶盅,笑道:“我的好儿子,你放宽心,你师傅她不是那种花心的女人,否则为娘也不敢把她往家里招啊!”
  天哪,小方直喊天,就不用提以前的封建社会,就算是在20世纪,也一直是女人害怕男人花心,什么时候轮到男人怕女人花了?这真是风水轮流转!
  “我早就等着娶儿媳妇抱孙子,你想,我们北靖王府若能娶安若素进门,那是多大的面子!你爹在朝中也就不是单枪匹马了。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娶妻生子一辈子的事,那个女人要跟你过一生一世,你心里若不喜欢,娘是绝对不会勉强你的。”
  一堆一堆的家长里短把小方说得心甜意洽,他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家”,有点喜欢这个“娘”,当然,他对他素未谋面的师傅,也难免有点遐想……她长得还是蛮有个性的,尽管欠点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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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满心的春光灿烂之时,从门里冲进一个小丫,边跑边嚷:“小王爷回来了吗?小王爷真的回来了吗?快给我瞧瞧!”
  “白丫你作死啊,夫人跟小王爷都在这里,平常让你伺侯着要茶茶不来,要饭饭不到,懒得你横针不拈竖针不动,连让你喂喂鹦鹉,你都要推三阻四一番。这会子怎么疯了,想必是又有赏赐了,你也该露脸了。”正在往桌上布果盘的黑妞停下手中的活,夹枪带棒地训斥着匆匆赶来的这个丫头。
  这丫头挨了责骂,又一眼看到夫人和小王爷都在,忙垂睑施礼:“给夫人小王爷请安。”
  施完礼退到一边,朝黑妞扭嘴,低低回辩道:“就你是个琉璃哈巴儿,小王爷跟前有你一个就行了,还要我们做什么?前阵子我倒勤快,你又嫌着我总在小王爷面前晃。一样是丫头,放别人一条生路儿吧。”
  黑妞脸皮紫胀,声音渐次高起来,“白丫你说什么呢?当着夫人的面你大声些。”
  白丫一扭腰,“我又没挣双份的薪俸,我为什么大声。”
  黑妞发火了,只是主人面前压抑着,“我为什么挣双份,你为什么挣不上,你黑眼珠子只看到白银子吗?你没见我的辛苦吗?”
  “你辛苦,你是辛苦,功夫在诗外嘛。要不一般的奴婢命,你穿紫衣我穿绿衫呢!”白丫寸步不让。
  “什么功夫在诗外,你今天给我说明白,我做什么功夫了?否则连你那份单俸也请别的地方挣去吧。”黑妞使出大丫头的派头。
  “你不要得势欺人,想赶我走也要经过小王爷,敢情你觉得小王爷是你一个人的王爷啦?哈,小王爷还没娶亲呢,等少夫人进门,你也得意不成了。”白丫并不屈服。
  “你!你给我……”
  “给你怎么样?”
  两个丫环针锋相对。
  “都给我少说两句。”夫人见两个丫头动了意气,便端出身份训斥道,“白丫,也怪不得黑妞说你,你是小王爷房里的大丫头,该给其他的人带个头提个醒儿,你倒好,一天大似一天,倒一日比一日懒,让你进宫伺侯小王爷,你隔三岔五地往府里跑,说你不待见你家小王爷,他今日回来,你这会子又跑得比谁也快。好了,站到一边去吧。”
  吵了这半天,小方才弄明白这是两个丫头在争宠吃醋,就像贾宝玉身边的袭人与睛雯,只是这黑妞却不似袭人般贤惠,这白丫也是牙尖舌利,两人针尖对麦芒。唉,大户人家总免不了会发生这种争夺战。小方摇头。再看这位白丫,果真是白皙细致,一张溜光水滑的瓜子脸,身穿着淡绿衫儿,纤细的小腰上系一鹅黄丝绦,十分的甜美俏丽。这般人品若生在现代做一个少儿节目主持人那绝对胜过刘纯燕,可惜她生不逢时,落在那个年代,只好给人当丫头。小方暗叹,见她被夫人训得泫然欲涕,心里不忍,便说:“她还小嘛,黑妞你多关照她一点。”
  “她小我老了吗?我关照她还少吗?从小到大有好吃的好穿的都是我让着她,凭什么?小王爷你还护着她,都是你把白丫给惯坏了。”黑妞气冲冲地说着,不慎将一果盘碰翻在地,金黄枇杷四下洒开,她一边捡一边掉下泪来。
  夫人看着生气了,“黑妞,你这是跟谁说话呢!有主人这里说话奴婢插嘴的吗?你家王爷惯着白丫,没惯过你吗?我看阖府就你们这个院子没大没小没上没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也就是欺负你们爷好性子,一天比天的能耐,蹬鼻子上脸。我也看着你们是伺侯爷的,比别的丫头们多些尊贵,不想数落你们。王爷几次三番让我整饬家风,我整了几次也没动你们这边,倒真是惯得不成样子了。偏这阵子事多繁忙,加上我也年纪大了,懒得大动干戈,你们不用急,等回头我把安若素娶回府,她有的是办法修理你们。”
  夫人说完,还将茶盅用力往桌上一顿,茶汁溢开。
  丫头婆子们全吓坏了,异口同声地喊道:“夫人息怒,原是她们不懂事,还需夫人多调教才是。”有胆小的已经吓晕过去,乱成一团。
  想必这北靖王夫人平日治家甚严。
  小方哪见过这阵势,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忙向黑妞望去,只见她悄悄地给他使着眼色,又用袖子笼住右手,手指直着指夫人。小方明白了,她是要自己向夫人求情。
  小方想了想,感觉这事这的确应该由自己来摆平。可他张了张了口,却不知该怎么称呼这位凭空冒出来的“娘”。
  母亲,是世界上最难过关的职称。
  除了爱,没有任何捷径。
  任何的技巧与手段这里都是苍白的,无能为力的。没有人可以投机取巧。
  除了爱。
  所以小方十分为难。他认识她不足一个小时。
  血缘是浑然天成的,亲情却要慢慢积淀。
  他沉默了片刻后,“您,真的认为我是您的儿子?”
  夫人也沉默了,良久,“这,也有假吗?”
  她的眼神因小方的话而变得凄楚伤感,一种母爱被否定的痛弥漫出来……
  小方有点不忍,但他还是硬着心肠,他必须硬着心肠,他是警察,他明白,这个世界尽管假货横行,但有些东西,始终是无法伪造的。
  比如粮食,吃进肚子就饱,不吃就饿。
  他在这个大唐已经待了几乎一整天,在外观环境中没有找出任何破绽,现在,他就只能从人本身下手。
  他是警察,不会那么轻易认账。
  “你真的肯定自己没有认错吗?”
  “你可以不再认我,甚至可以恨我,但我不能,不认你。更不能,不爱你。”
  这话,倒让小方疑惑起来──这个元康跟他母亲之间,有过什么不愉快吗?
  “我为什么要恨你?”
  夫人看着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声音,仿佛暮秋的最后一缕风,这丝温暖过后,马上就是飒飒寒冬。
  “那年,你卷进一起宫廷谋杀案,不久又莫名失踪,因为死者是扶桑人,牵涉到国际声誉,朝廷发出四海文书通缉你,最后还是你的父亲亲自出马,将你抓住,交回刑部。因为你年龄还小,又有爵位在身,免于一死,但被圈禁在上林苑……”
  原来,东方元康与家人之间曾有这么一段恩怨。
  “本朝异性从不封王,但你们东方家族是个特例。人常说福祸相依,一点儿也没错。因为怕功高震主,又怕朝臣非议,东方家世代拒绝食邑,也从不担当任何官职,平日里也是忧谗畏讥如履薄冰。只求一分平安。所以那年你的事出来后,你爹他……”
  “我知道了,他其实是为了保全元康,是吗?”小方明白了。
  夫人眉头一动,笑了,是枯木逢春的一种笑。或许,她以为儿子永远也不会理解,却不料儿子竟然理解。
  “皇帝陛下仁慈,圈禁在内宫,其实旨在于保护你。”
  “那为什么不查出真相?”
  夫人摇头,“当时的情势太复杂了,宫廷内院深如海……后来,尽管你的冤情得以昭雪,但,我和你父亲,始终对你怀有一份歉疚。有时我们想,或许,你根本不应该生在这个王侯之家,看上去是锦衣玉食,但那颗心,始终是悬着的。”
  小方听着,默默地思索,看来,这王侯也不好做。唉,每个人的橱柜里,都有一根难啃的骨头。
  “对不起。”他轻轻地说。他是真心的。
  一见之初,他觉得这个夫人有点热得过头,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有点神经质,可现在,她在他面前露出冷静知性的一面。他看到了一个女人在政治与家庭、冷酷世情与温馨亲情之间极力斡旋的温婉与忍耐。
  夫人笑了,带着泪的笑,她看着小方,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双手中。
  “孩子,不要再说了,我知道。”
  她的眼泪,滴在小方手背上。是热的。因为心是热的。
  到了这一步,小方可以说是彻底沦陷了。
  被这出感情戏。
  如果这真的是一出戏的话。
  一屋子的丫头婆子都被他们母子触动了情肠,泪水滚滚而下。忙不迭地重新布上茶水,气氛开始流动起来。
  小方默默地看着。
  如果这是一场戏,这些演员无疑都很专业──夫人爱子成狂,简直有点神经质,她见到儿子时的惊喜交加,真实而有质感。还有她面对小方质疑时所表现的冷静,正是一个贵夫人应有的风度。还有这些丫头,她们之间的龃龉,在主人面前讨好献媚的心态,无一不栩栩如生。
  人文气氛无懈可击。
  还有那皇宫,这王府,这每一座院落,每间屋子,都是这么的富丽堂皇,华美高贵,里面的一盆花,一册书,一幅画,都是切切实实,伸手可触,抚之可亲的。
  如果这是一场戏,就不光是演员专业,连道具都是专业的。当年拍《红楼梦》的耗费也不过如此吧?可是谁在为我费这么大的劲呢?
  不,小方疑惑起来,这好像不是戏,这仿佛都是真的,母子情深是真的,家长里短是真的,皇宫是真的,王爷府是真的,甚至他这个小王爷也是真的。他反而觉得──20世纪的那个刑警队长小方倒是这位小王爷元康一病之下到三维空间以外的地方做了一个梦!
  小方疑惑起来……耳边只听得夫人问:“黑妞,眼看仲春天气了,该换夏衣了,你们爷的新衣裁剪好了没有?病是病了,别弄得跟花子似的,还有你们的春衫,也该换换……”
  接下来又是一堆的家长里短什么陈大人的千金过两天生日要提前准备好贺礼,又是张郎中的母亲病了把府上的人参给送去等等。
这一切,是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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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 第三章
  “是康儿回来了吗?”门外一声宏厚的男声响起,一屋子的人马上肃静,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想必,是这府里的头号主子──东方王爷来了。他亲自来看儿子来了。
  小方眼不错珠地盯着门口,只见进来一位高大的中年人,形容清癯,气度沉稳,戴一顶朝龙冠,上有一颗鸽蛋大的珠子射出熠熠精光。这就是王爷了,很帅很有型,只是两鬓已呈苍苍色,而且──小方发现,他的五官居然跟自己颇为相似,真是……难以置信,可事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信。
  “去喊一声爹,他会喜欢的。”夫人在小方腰间轻轻拍道。
  “爹!”小方不得已跨前一步,叫了一声。
  “好,气色好多了,看来皇宫的太医确实医术精湛。”王爷绕着儿子转了半圈。
  黑妞这时过去福了一福,“王爷请座。”
  “好!”王爷看着黑妞点头,“是个好丫头,听说这次康儿痊愈,也多亏你照应,回头去跟管家娘子说一声,就说我说的,有赏。”
  “谢王爷赏!”黑妞满脸放光,轻轻退到一边,顺便还瞟了白丫一眼,以示得意之情。
  白丫见状,哼了一声。
  小方将二人的这般小动作看在眼里,想,那位东方元康混在这群张牙舞爪的女人堆里也着实不易,个个邀功讨好,献媚阿腴,该宠哪一个又冷落哪一个?一碗水但端不平,就是一场家庭纷争。
  “康儿。”王爷饮了一口小丫头递过的茶,“本来几日未见,想让你去我书房看看你的功课,可你师姑她们马上就要到了,作为东道不可怠慢,改日吧。想必这些天你一则病二则安师傅也不在京城,你的功课肯定又落下了。唉,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打明日起,你也得用功了,人常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从先祖算起,到你正好是第五代了,钟鸣鼎食,烈火烹油,繁花似锦,是过眼云烟还是遗泽芳香,就看你的造化了。”
  语重心长,耳提面命,望子成龙,这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小方赶快答道:“是,元康谨尊父亲教诲。一定不辜负……这个,这个,先祖的辛苦。”
  他进入角色倒是很快,就是措词不甚雅。
  王爷却很是喜欢,“很好,你有这份心就好,按说,咱们家也用不着像布衣平民那样十年寒窗苦熬苦读,但腹藏经纶十万,就自有良策千条。好孩子,我跟你娘老了,就看你的了。”
  “谁说女人话多,你爹这话要一开了头,也是个没完没了。”夫人生怕丈夫逼着儿子,赶快说,“老爷,走吧,康儿的师姑她们该到了,咱们也该去前厅候着了。”
  丫环婆子们闻风而动,一拨儿掀帘子提灯笼带路,一拨儿身边等到着随时伺候回话,一拨儿后面照应着,真叫个前呼后拥,威风凛凛!
  小方也正要起身,黑妞拉住他,摇了摇头,然后给王爷和夫人福了福,“请王爷夫人稍候,待奴婢们给小王爷换身见客的衣服,今儿来的都是贵客,别让人笑了去。”
  夫人笑呵呵地说:“我说什么来着,这屋里可不是不能没了黑妞,什么都想到了,也怪不得你家小王爷多疼着你。对了,不光换衣服,还得给他先吃点儿面点饽饽,今儿免不得喝几盅,不要上了头吃人笑话。”
  她又恢复了爽朗精明的本色。
  “是!”黑妞脸呈现得色地一一应答,一旁的白丫早气得面色发紫。
  “不如这样吧,夫人,你我先去招呼,康儿随后再来。”王爷说。
  “也行。”
  王爷夫妇俩带着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这边黑妞为小方换上一领鹅黄色长袍,系上撒着血红斑点的黑色汗巾,挂上一个嵌玉的丝绦,又为他理了理鬓发,将一支镶夜明珠的簪子插在他的发间,“来,瞧瞧,还满意吗?”
  满意!小方看到镜中的自己简直就是潘安再世,除了皮肤稍黑一点,基本没得挑。
  “怎么样,我们小王爷这通身的气派,就是嫦娥见了,也总会动心,何况安大人。”黑妞颇为自己的主人自豪。
  小方听了却不以为然,但,既然他得留在这个时空,就免不了要跟安若素扯上关系,于是问:“安师傅她是不是很厉害?不肯容人?”
  黑妞笑了,“安师傅她是厉害,但绝不是不容人的人,她很好相处的,她在府里时,若元宝月牙一时不到,就是我伺侯她,很随和体贴下人的,她的厉害只是对付坏人的。”
  看来安若素的人缘还不错,对了,“那我要是娶了她,她对你们不好怎么办?”
  “瞧您说的,我们是奴婢,她是主子,有了过错该打则打该罚则罚,我们都心甘情愿的。安大人是刑部尚书,精通律法,铁面无私,赏罚分明,不是那种糊涂女人,至于日常小事,以她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值当的跟我们这些下人们一般见识吗?”黑妞娓娓道来。正是叙述家长里短的正常心态。
  “你很喜欢她?”小方问。一般来说,女人很少夸赞别的女人,看黑妞与白丫之间吃醋拈酸的劲儿,想来她也不是个心胸十分宽大之人,如今却对安若素啧啧称道,这其中难道有什么奥妙不成?
  “我当然喜欢她,全天下的女人没一个不喜欢她,她是我们女人的骄傲,也是很多女孩子的春闺梦里人。”
  什么什么?什么春闺梦里人?“她不是女人吗?难道她是……”小方突然想起龙琪和杨小玉,莫非这个安若素也……
  黑妞当然知道小王爷想问什么,哼声道:“偏你病了一场就什么坏心思也出来了,不是你想的那样,安大人光明磊落,才没有那个什么断袖之好,她是朝廷大员,常常出去办案,为了便于隐瞒身份微服私访,经常男扮女妆,这一来,光她那扮相,就迷倒了一片大姑娘小媳妇。”
  “这不坑人嘛,好好的装什么男人?”小方不满。
  “她爱装男人,她高兴,谁让她们动心来着!钱庄里还有大把大把银子呢,爱钱动了心就去抢去呀?”黑妞一力维护安若素。
  天哪,小方叫苦,就她这群众基础,若真是嫁过来,那还有得受吗?
  “好啦,我们该走了。”黑妞最后从铜盆中拧了块丝巾,给小方擦了擦手,又将一个香喷喷的绣囊放入他怀中,转身对白丫她们几个吩咐道,“好好看着院子,把廊下的鹦鹉八哥喂了,把后园的花也浇浇,那株从扬州进贡来的琼花得趁月亮没上来时浇,还就得赶那个时辰儿。还有,小王爷快回来时先把茶沏了水开了等着,那茶不要去年的雨前龙井,要上个月刚从江南田庄里出的铁观音,水要温的别用寻滚烫的水,把茶的香气全冲没了。被褥也要温好,春寒伤筋骨,小王爷的身子又不大好,不能冷铺冷盖的。大家可都听好了。”
  又是一大套富贵人家的琐碎。
  “是,姐姐快去吧,都是熟人老手了,别误了前厅的晚宴。”白丫一脸的不耐烦,但也没敢再口出不逊。
  黑妞得意地瞟了她一眼,无意瞥见站在角落中的春来,就是给小方送狐裘的那位小丫头,招手道:“春来,你去拿着小王爷的帕子和香笼,跟我走一趟差吧。”
  “我?”春来吃了惊,她只是个下等丫头,想不到黑妞一下眷顾到她身上,欣喜若狂,走出人堆给黑妞福了一福,“是,姐姐。”
  黑妞头一扬,“好了,我先跟小王爷走一步,你随后来啊。”
  一个醒事的小丫头忙将一盏提前预备好的灯笼拿来递到黑妞手中,“姐姐走好。
  一群丫头们将小方和黑妞送至大门外方回,老远还听到白丫在尖声嚷着,“哼,谁稀罕!”
  她肯定稀罕!──不服气什么,就是对什么最渴望。
  小方暗暗笑了,多么温馨的贵族家居生活,小丫头吵架拌嘴,廊下的鹦鹉八哥呢哝,园中的花木香软,还有严父慈母时时絮叨,这位元康真是幸福,而这一切,以后就尽归我所有了,可是,这是真的吗?我若真的是元康,那以前的事我为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若不是刑警方队长,怎么会记得他的很多事?人说人生若梦,到底哪个才是梦?哪个才是真?
  小方掐了掐自己的大腿,疼,真疼,那现在是真的了,可是……
  唉!难得糊涂,糊涂过吧。可是,若真的回不了20世纪,他从此失踪,龙琪会不会想念他?──为什么一想就是龙琪?
  小方吃了一惊,为什么?为什么我每次一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总是她?
  “小王爷看着脚下,咱这园子是江南一位名师修的,曲里拐弯,晚上怪不好走,我刚来那会,都半年了,一个出来还迷路。”黑妞清脆的声音在花木中缭绕,那个春来也赶上来了,走在小方身后。
  依红偎翠,美人如玉,如果真的回不去20世纪,前景也是一片灿烂,然而……小方心里终究是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
  “呀,到了。”小春来看到前面灯火辉煌,不由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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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内已经布置好了,巨烛熊熊,馨香弥漫,两张花梨木高桌上水陆八珍海参鱿鱼燕窝猴头熊掌鹿筋狸唇烹炸煎炒熘烤烧五味调和百味香;葡萄酒桂花酿玫瑰露竹叶青鲜奶酪木瓜乳琼浆玉液五色缤纷;石榴枇杷杨梅樱桃甜杏苹果香蕉水密桃七彩绚丽;金盘玉盏银壶铜爵玛瑙碗琉璃杯琥珀盅翡翠碟象牙箸琳琅满目耀眼生花。一干丫环仆役衣着鲜亮来来往往名司其职,他们人多手杂互相穿梭却鸦雀无声,显见是平日训练有素。
  这冠盖巨族,势援之门的豪阔气焰,薰得小方目瞪口呆。他慢慢走过去拿起一个盘子,敲了敲,真的是金子的。又拿起个碗,还真是玛瑙的。
  他还有什么说的?
  他叹了口气。
  一旁的春来倒是满脸激动,“听说今天还请了五色坊的嫣红和碧云两位姑娘助兴。”
  见小方一脸问号,黑妞解说道:“嫣红是名满天下的舞娘,她舞动起来,神仙都要下凡呢;碧云则是歌伎,她的歌声响遏行云,绕梁三日,她俩若是一歌一舞起来,那天下的男人都不要活了。”
  “哦,亏得今天来的全是女客。”春来小孩心性,信以为真。
  小方大笑。
  “小王爷,好久没见你这么笑了。”黑妞说。
  “我平常很严肃吗?”小方好奇。
  “倒也不是……”黑妞话未说完,只听一声声高喊,“元贞元大人到!欧阳大人到!贾大人到!黄大人到!索大人到!”
  这呼声才是响遏行云,余音袅袅,同时,三声礼炮连珠炮发,空中星星点灯七彩奔流,跟着鼓吹阗咽,檀板丝竹,各逞其响,王爷和夫人峨冠博带,笑逐颜开地在门口迎客,这边黑妞向小方一一介绍进来的客人。
  元贞,吏部尚书,反贪司的掌门,二十七八岁,著一袭鹅黄色的长缕,领口绣着两片翠绿的叶子和一根金黄色的麦穗,简简单单的装束,从容不迫的气度,整个人看上去器量弘旷,清远雅正。
  别说,真有点领袖风采。
  “她真的很漂亮啊!”小方由衷地夸赞道。
  “那当然。”黑妞说,“她是吏部首脑,掌管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等。”
  黄阿绣已经见过了,只是她换了件淡黄色的薄薄春衫,更是显得人淡如菊。她是工部尚书,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贾亚男,礼部尚书,御口亲封为花花公主,自然是风华绝代,她穿一件缤纷霓裳,指环臂钏,晶莹鉴影,一动一摇风情婉转,袅娜生姿。
  像她这种人,进宫做个妃子还差不多,忝列庙堂之上,也太招摇了吧。黑妞却给小方解说道:“她这个人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掌典礼、科举、学校等。她是女人,平常自然风情万种,等上朝穿上朝服,什么乌纱蟒袍玉带皂靴,又是一派深沉气象。”
  “她以前是作什么的?”
  “这个回头再说。”
  索真真,户部尚书,穿黑色洒金团花香云纱衣,手持一把金算盘,长身玉立,明眸皓齿,剑眉掩鬓,笑靥承颧,顾盼之间,一付锱铢必较算尽天下人的精明模样。
  黑妞悄悄给小方解说道:“这是个天生的理财圣手,土地、户口、赋税、财政全在她手里握着。当年她就凭一把算盘算算出许多朝内大员与地方官及商人的各种龌龊勾当,给朝廷清回上千万两的库银。皇帝陛下称她为大唐财神。”
  “她长得不错,就是衣服不甚鲜亮。”小方犹有遗憾。
  “她婚姻美满,嫁得的上届状元郎,去年生了对龙凤胎,庭外做高官,居家为贤妻,里里外外忙作一团,哪有功夫打扮。”
  噢!小方于暗处仔细打量这位财神爷,恍然觉得面善,好似哪里见过,可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最后进来的是一位男子,清容俊貌,风采秀雅,一领紫衣又将他的高贵气质衬到十分。
  “他叫欧阳文森,当日号称是天下第一美男。”
  不会吧,看不出他有多美啊!小方明明看着人家比他帅,却不肯承认。
  黑妞不理会他的小心眼,继续说道:“他是元大人的丈夫,集贤殿大学士,御林军的统领。”
  这两个官职一文一武,或许并不矛盾,但落在一个肩上就有点古怪。
  “御林军是皇帝与整个京城的贴身护卫,皇帝陛下不相信别人。”
  原来如此,可见元贞等人在朝内的势力之熏灼,直如烈焰之蒸腾。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盛极则衰啊。小方都不禁替她们几个担忧。
  “幸亏今日安师傅不在……”黑妞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小方觉得奇怪,“这又为了什么?”
  黑妞这次倒哼哧起来,半晌无话。
  “快说。”见她这样,小方越发心急。
  “我也是听说……”黑妞悄悄地,“我隐约听人说,元大人的丈夫在认识她之前,就认识了安师傅,他们俩好像有点什么,所以你以后……”
  啊,小方心里顿时不痛快起来,这个安若素真是过分,沾花染草。还有这个什么欧阳文森,就凭他那样儿,也配跟安若素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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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康儿,愣着作什么,坐到你我身边来。”一帮客人纷纷坐定后,还未等主人发言,贾亚男便展眼瞧见小方立在一旁,招手叫他,“你可是出息了,病了些日子,连我们来了也不招呼,只管躲在一边看热闹,想是你师傅不在,这杯待客茶就要凉了吧。”
  贾亚男人美如花,却唇舌似剑,说话夹枪带炮嬉笑怒骂。小方不知如何作答,正嚅嗫间,坐在对面的索真真笑道:“贾小子,你少花痴,他可是你师侄,小着你一辈呢!如今可不必往日,起居八座,位列人臣,容不得你风沙走水,倒憋得你越发连小孩子也通吃了。”
  这般难听话,小方都有点不忍,贾亚男却不以为忤,嘻嘻一笑,正要作答,她身边的黄阿绣开口了,“她可比不得你,你现在有丈夫有孩子,一院春光自是敛在墙内。她如今光杆儿一个,自然是处处留情处处春。”
  索真真笑道:“亚男便是有了墙,也自是一枝红杏墙头闹。”
  说完,满桌哄然,连王爷也笑了。小方看着“父亲”,这几女人旁若无人地开着半荤半素的玩笑,一付喧宾夺主的派势,奇怪他老人家为什么不生气或者至少也应该阻止一下。正想着只听贾亚男开腔了。
  “我看就你简直就跟安若素一个样子,端着一付假道学面孔,满口的家国天下仁义道德,最后还不一样要嫁人生子,不也一样要……”说到这里,她瞄了一眼小方,小辈在场,她把关键词咽下去,“我是皇帝陛下御口钦封的‘花花公主’,所以只管游戏人间,放浪于形骸之外,入世取乐,出世参禅,持身超豁,不即不离。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一味清高还不把人活活闷死!”
  说完,她伸手拿了一碗竹叶青一饮而尽。
  小方很是欣赏她的举止,美人自然要放涎一点才活色生香。见她海量忙又递过一杯葡萄酒,“贾师姑,你请!”
  贾亚男不接,笑道:“还是元康乖,回头贾师姑再教你一招,保证阿若乖乖就犯。”
  阿若?阿若又是谁?
  黑妞在背后悄悄说:“阿若就是安若素,她们也叫她阿若、安安、素儿。”
  噢,但是,教我那一招是什么招儿哇?小方犹自发愣,问贾亚男道:“你以前曾教过我一招吗?”否则怎么说“再”!
  “啊!”贾亚男倒吃惊了,“你这个傻小子,前一招你也没使呀?”
  “我……”小方实在不知那前一招是什么招。
  “喂,贾小子,你又憋什么坏啦!”索真真挑起一块鹿筋放在口中嚼着,她身材清瘦,食量却是不小,想必日日劳精费神,热量消耗太大。
  “说一说你那一招是什么嘛,酒筵之上无正经,口没遮拦没人怪你,快说嘛!”黄阿绣双颊泛红,风流秀曼,翩然若画,看样子也是好几杯下肚了。上午见她时一付标鲜清令的神仙模样,不料一上饭桌也是酒肉饕餮之辈。
  贾亚男看着元贞,“少主,她们两个逼得紧,我可说啦。”
  元贞微笑颔首,“说吧。”
  座中就她的话最少。但见她举箸从容,神采蕴籍,令人如见仲秋之日,虽暖却不炙热,虽明却不耀目,尽管一言不发,但大家都能感到她的存在和影响。
  贾亚男托着小方的肩,笑着对大家说:“我跟康儿说,你师傅若一味师尊架子放不下,你就干脆来个霸王硬上弓,她那人死要面子,事后不乖乖嫁你才怪呢。”
  黄阿绣愣了一下,然后骂道,“缺德!”
  索真真拿吃剩的半拉枇杷弹在贾亚男身上,“贾小子,你妈不会是被你爹硬上弓得来的吧?”
  一桌人都大笑不已。
  贾亚男亦是大笑,只见艳光溶漾,虽狂却不损其媚,“这法子是有点有损阴德,但挺管用,可惜这徒儿不好,实行不力,否则──”她看着王爷说,“您跟夫人可就孙子孙女满堂跑了。”
  王爷笑,以他的身份自然不便与贾亚男说嘴,夫人一旁说道:“那真是求之不得。”
  夫人百伶百俐,如今却只有听的份儿了。
  这时只听元贞放下手中的杯箸,“亚男,今日若素不在,由得你胡说,看她日后知道了这事,刑部十八般刑具火盆夹棍就在那儿等你了。”
  “这可有好戏看了。”索真真说,“以若素的禀性,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哼!”贾亚男举着一只鸡大腿,得意洋洋,“阿若现在巴结我还来不及呢,你这一走,我接管了户部,管着大军的钱粮,摇身一变成了阿若的衣食父母,我说她什么她都得忍着。她是聪明人,自然识得时务。”
  咦?小方又惊奇了,“贾师姑,这次大军北上,你不去吗?”他以为反贪司的人倾巢出动了呢!
  “元康,亏你还生在公卿之家。”贾亚男回头对着小方,“我当然不能去,我们反贪司这些凤凰全跑了,回头让人占了梧桐树怎么办?”
  这当然是句玩笑话。
  黄阿绣在旁边给元康说道:“真真这次要随军北上,所以反贪司得留一人在朝中接管户部,专给大军供应军需,否则,若有人使坏掐了粮道,我们这几个,可就真玩完了。”
  噢,是这样。
  “明白了吗?傻小子。”
  贾亚男听黄阿绣说完,拍一拍小方肩,她的双眼睛深不见底,这时他才明白,这位大美女的所谓放浪形骸只不过是为了韬光隐晦,好包藏那一肚皮的权术计谋。──这几个女人真的是不简单!
  欧阳文森这时咳嗽了一声。声音有点过大。
  坐在他身边的东方王爷眼波一闪,挥了挥手,所有侍候的下人仆役都轻轻地退下了。厅内一片寂静,刚才的聒噪喧哗仿佛被一把无形的魔刀切断。欢快的气氛立时紧张起来。
  索真真这时叹了口气,对着贾亚男道:“这几天我已把户部的一应事宜给你交割过了,另外还有我的一个私人钱粮库,你若实在调不动粮时,就动用它吧。”
  满座的人这时都放下了筷子。显然她的话让本来紧张的气氛就更加严酷。
  “喂,真真,我说你也太小心了吧?你身为户部尚书,居然监守自盗私设小金库。”黄阿绣开口了,她面对着索真真,眼却看着元贞。──她是故意这么一说,看元贞有什么反应。作为户部大员,私设粮库的确是不妥。
  “这个嘛……”一直没说话的欧阳文森缓缓说道,“你们几个自入朝以来,圣眷优渥,纵横驰骋,灭了数万个卑污墨吏,自然也坏了不少官员的前程,现兵部大权就在吴将军手中,你们今日这一走,工、礼、吏、、刑四部权力也将落入他人之手,其中免不了有人会暗暗下药,扫北之途将是一条不测之路,真真这番计较虽小心了些,却不过分。”
  欧阳的话一步到位,点明要害,也说出了大家的“心病”。一定程度上,他的意思就代表了元贞的意思。因为以元贞的身份,自然不方便公开表示对索真真的赞同。
  “还是欧阳体贴人心,非常之时,就得用点非常手段。”索真真微微一笑。
  贾亚男拈了颗黄杏,“对了黄半仙,不如你给卜一卦吧,看这次北上结果如何。”
  黄阿绣微微一笑,“求神问卜,不如自己作主。大美女怎么也信这一套。”
  索真真笑了,“好你个黄阿绣,平日装神弄鬼好一副仙家风范,现在怎么着,自揭老底了吧?”
  元贞说话了,“好了,我们今日来此赴宴,就是特来请教行家的,现在还是听听王爷怎么说吧。王爷,依你看来……”
  她将话题导入主流,大家这时都看着东方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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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气度沉稳的中年人沉吟片刻,缓缓地说:“以我看来,这场恶仗,不在北疆,而在朝廷。”
  这话别人犹可,小方听得一愣。往日他所接触的都是各类普通的刑事案件,还从未指点过如此国家中枢机构的特等要事。只有听的份儿。
  东方王爷又说:“如果太子能顺利登基,北边战事马上就会消弥。”
  这么肯定吗?
  “突厥与我大唐一向交好,而且他们内部现在也正处于混乱中,颉利可汗病逝,太后临朝称制,可汗的弟弟不服,带兵造反。他们自顾不暇,怎么有精力来侵犯我们?”
  “王爷您是认为……”欧阳慢慢地说着。
  “自然是有人从中作梗。”
  “对了,”黄阿绣放下手中的茶杯,“那年我和贞娘去雪山天池,在西域楼兰遇上我大唐招抚使,他们就是与楼兰苏丹结盟,约好先帮苏丹推翻自己的哥哥作大汗,然后楼兰再出兵中原。幸好,我跟贞娘去的及时。”
  “这次,我怕是也与楼兰之变有异曲同工之处。”王爷说。
  “是啊,有支持废太子的朝臣与突厥勾三搭四,以北疆之乱来混淆视听。唉,这一场仗,看来着实难打。”元贞叹息。
  “而且……”她又说,“这次皇帝陛下专派我们几个去北征,恐怕,另有意义。”
  贾亚男蹙着一双秀眉,“以我之见,皇帝陛下是不想让我们卷入宫廷之争。”
  黄阿绣摇头,“哪有那么简单,他恐怕,是想给我们留条活路。”
  这话又让满室寂静。而且是死寂。
“这,什么意思?”小方听了半天,也听出个大概。但关于“留活路”这一句,他弄不明白。
  “意思很简单,我们这次北上带着十万御林军,兵强马壮,万一朝廷生变,即可回京勤王清君侧。当然,更多的可能是,我们此番一走,恐怕有去无回。”黄阿绣淡淡地。
  啊!小方吃惊地站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
  “兵部的大权现在吴天明手中,那十万御林军虽然尽归欧阳统领,但有不少是吴的旧部,到时,有多少人肯听大元帅的,这恐怕还是个求知数。”黄阿绣说。
  “你们,不是清官吗?”
  黄阿绣笑一笑,“水至清,则无鱼。”
  她总是有点高深莫测。贾亚男就直白多了,“贪官污吏有钱啊,有钱就可以笼络人心,可以找到更多的追随者,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你若不信,现在跑到大街上喊一嗓子,看看人们是愿意跟着清官受苦,还是愿意跟着贪官享福!”
  “没错!”索真真叹息道,“自古以来,中国的清官有几个能落得好下场?不是自己穷死,就是被政敌砍死。”
  “那你们……”小方听得心惊。此乃中华古国的痼疾也。
  “废太子当年卷入一场巨大的走私案,被我们扳倒,跟着他一起倒下的,是整整一大批墨吏,这些人现在蠢蠢欲动,突厥来犯,恐怕就是他们的捣的鬼。他们现在有钱有人。”索真真说。
  “那皇帝他,不管吗?”
  “废太子怎么说也是他骨肉,先前的皇后生了一子一女,女儿已死,就剩了这一个儿子。他看在往日恩爱情分上,不忍痛下杀手,所以才酿成今日之祸患。我想,就算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因为不论哪个太子登基,那都是他儿子。都是他家的天下。”元贞道。
  这就是家天下的捉襟见肘之处。家事国事搅成一团,扯不断理还乱。另还会搭进一批忠直大臣。
  “可对于你们,就完全不一样了。是吗?”小方问。他着急。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深深入戏。
  元贞点头。
  “所以,皇帝才钦点让我做征北元帅,去边境抗敌。”
  见小方犹自懵懂,黄阿绣接下来解释道:“若废太子登基,我们难免一死,死在沙场,还多少体面些;若太子顺利登基,我们击退突厥,再回朝勤王,首立大功,自然……”
  小方明白了,政治原来就是这么残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那你们可以不去的啊,留在朝中,多少可以搞点……”
  元贞笑了,“可以搞点小阴谋小动作是吧?”
  小方不好意思起来,感觉自己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卑鄙。可是不卑鄙就活下去。噢,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乔烟眉那一句话──天使之所以是天使,因为他们待的地方没有罪恶。
  反过来,有罪恶就要遏制,遏制,就要用点特别的手段。这手段,说好听点是智慧,说不难听点就是阴谋。
  元贞微笑:“你说的没错,小阴谋小动作当然要搞,可是……北上抗敌也得去。”
  噢?小方听到这里,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贞娘她们北上,我和欧阳留在朝中……”贾亚男微笑。
  噢,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这倒是条好计。这几个女人,真的好厉害。
  “可是,万一……那你们岂不就死定了?”小方忧心忡忡。
  “死就死了。”贾亚男笑一笑,“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
  “是什么?”小方追着问。俗话说生死事大。什么东西会比生死还大?
  贾亚男从发间抽出一支珠钗,上面嵌着一颗夜明珠,“瞧,漂亮吧?”
  的确漂亮,精光四溢,尽管满室灯烛煌煌,也不掩其光彩。
  “你知道吗?这颗珠子值长安半个城,正可谓价值连城。”
  “这么贵?”小方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要喜欢,就不贵。”贾亚男一双美目盯着小方。
  嗯,这倒也对。
  “可是,如果有天你突然发现你用重金买来的珠子竟是假的,那感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贾亚男突然来了个转折。
  小方不知道她想表达的是什么。静候。
  她慢慢地说:“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给自己的生命划个价,只要是做自己应该的、喜欢的事,那不论付出多少,也不嫌贵。此所谓物有所值无怨无悔。可若是你付出了,效果也达到了,可得出的结局却恰恰相反,那就惨了。”
  这是什么意思?小方一时还不能理解。
  索真真见他皱眉,笑了笑,“我们这次北上,恐怕连死,都不得好死。”
  这么严重吗?
  索真真又道:“若废太子登基,我们就将是侫臣,就算为国血沃疆场,也会被史官描得像王莽、曹操之流一团漆黑而遗臭万年,并落个千古骂名永永远远被泡在世人的唾沫星子里。这回你明白了吗?”
  小方真的明白了,有些事,的确比死更可怕。所谓人要脸树要皮。尤其中国人,更是把名声放在第一位。
  “不会吧,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正义和公理吗?”
  “正义和公理是明珠,它有时被深埋在土里,只有被人挖出来,它才能大放光明。若有人专门把它丢在茅厕或干脆将它粉碎,那,正义与公理可就永沉海底了。”索真真淡淡的。
  “有这么可怕吗?”小方不相信。
  “比这还可怕。”贾亚男拍拍他的肩膀,“人的脑袋是灵活的,人的舌头是柔软的,人的心的呢?一句话──人心叵测。总之,黑白可以颠倒,对错可以翻转,是非可以混淆,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被人为地指鹿为马。”
  “那、那你们还要去吗?”
  “唉!”黄阿绣长叹,“没办法,人生在世,有些事是你非做不可的。”
  “这又何必?”小方问。
  黄阿绣苦笑,“别人诽你、谤你、骂你、唾你……都是外物,真正主宰你的,是你自己的心,难道为了让人夸,就可以出卖良心的清正吗?该做的就不去做了吗?”
  这……小方一时无语。
  “哎,好了好了,不要再谈论这些了。”刚还一脸深沉的索真真笑着道,“明日忧,明日解,今日有酒今朝醉。咱们且吃且喝,快乐一时算一时。”
  这番话让气氛又活跃起来,大家纷纷举箸酣吃举杯痛饮。
  “来,我敬你们一杯!”东方王爷此时举起金瓯,夫人也跟着站起来,大家都一起站起来,“干杯”之声不绝于耳,莺声燕语,满室婉转。
  这时,小方突然听到一声“鸟语”──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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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s”是英语“干杯”的意思,远古的大唐怎么会有人说。小方一颗心忽然冰冰凉,他回头恶狠狠地盯住黑妞,轻轻说一声“cheers!”
  黑妞笑了,“小王爷是要我喝酒吗?黑妞是个奴婢,这会子怎么上得了桌面,您还是跟您的师姑们喝吧。”
  “cheers!”小方加重语气又重复了一遍──唐朝的人会英语,真是稀奇。这个“布局”的破绽终于给他找到了。
  黑妞给小方递上一块温热的湿帕子,“小王爷别卖弄了,知道你会说几句红毛鬼子的番话。你贾师姑比你还会说呢,每有番帮入朝进贡,都是她接待,她人又聪明,番语说得好着呢,有年从琉球国来的一个番婆子带了一身衣服给她,她穿上番服,进宫见皇后,又操着一口番语,害得皇后娘娘直埋怨皇帝不早点告知,她也好提前打扮,免得她这个母仪天下的国母在蛮夷面前失了泱泱大国的体统。”
  原来如此!小方松了口气,“那你怎么也会说?”
  黑妞悄悄道:“我就会两三句,是跟安大人的丫头元宝学的,安大人会的才多呢,这次她去泉州番仁里,就是因为她精通番语,好跟番商们交流。那边的番商很有钱的,整整繁荣了泉州一条街。”
  噢!
  “安大人常说,作官不光要持身清正,不光博古通今,还得知道民情民俗,还得……总之,得什么都会那么一点儿。”
  噢!
“康儿,别只愣着,给师叔们敬酒。”元贞姐妹刚互相敬完酒,众人一时无话,都低头吃菜,难免有些冷场,王爷遂命令儿子起来活跃气氛。
  “是。”小方殷勤领命,接过黑妞递过的酒杯时,倒踌躇起来──若敬酒,自然是依从官秩的大小从元贞开始,可是先给她敬,又致欧阳文森于何地?他毕竟是她的丈夫。不如,干脆第一个敬欧阳,尊重他,元贞也就高兴了。
  打定主意,小方振衣弹冠真奔欧阳文森而来,王爷看着儿子的动作,暗暗点头,这本也是他的想法。嗯,这小子,有长进,知道眉高眼低人情事故了。
  小方双手举杯给欧阳文森,口里说道:“欧阳大人请……”
  说完这句,再也接不下去了。小方不由迷惘起来,欧阳的笑脸在前,他不便多想,但就在他恍惚的一刹那,他蓦然觉得这位欧阳大人酷似扈平,顿时,一股莫名的反感直冲胸臆,“你在东南亚的生意不错吧?”
  他来了个突然袭击。
  欧阳微微皱了皱眉,然后笑了,对东方王爷说,“元康是不是想起来以前的事了?”
  “别岔开话题,我不是问以前,我问你现在。”小方冷冰冰地。
  欧阳叹了口气,“我已经离家多年了,据说,家中的生意在家母的照料下,还能过得去。”
  “你们家是做生意的吗?”小方反问。扈平可是出生于农民家庭。
  扈平笑一笑,黑妞这时悄悄说道:“欧阳大人家是岭南富商,后来他跟家里闹翻了,这几年都没回去过。”她托盘里放着几只酒杯,一直跟着小方。
  噢,竟是这么回事。这个戏文看来真是无懈可击。
  “小王爷,你请。”欧阳文森此时竟反客为主。
  他彬彬有礼,更见得姿同玉立,帅得可以,再一想他居然跟安若素还有点瓜葛,小方心中的反感更多了些,讥讽道:“听说欧阳大人是天下第一美男?”
  “那都是陈年往事了,现在的天下第一可不是我。”
  “那是谁?”小方步步紧逼。
  “正是小王爷你啊!”欧阳文森微笑,“你忘了吗?今年元宵节赏花灯,好多女孩儿都不看花灯只管跟着你看,你可是大家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少王侯之家正为自己的女儿打算,想要你做女婿呢。”
  这番话真让小方受用,他的反感平息了一些,再一看欧阳,他一付超然物外不与争锋的样子,似乎又不十分像扈平,而且说话的声音也不一样,大概是我看错了,世上相像的人多着呢,巩俐章子怡不就很像吗!
  巧合而已。
  小方松了口气,转身对着元贞,轮到她了。元贞见酒杯举过来,缓缓起立相迎,小方目不错珠地盯着她,觉得她的眉目五官自然是不必说了,尤其是她那份气度,仿佛纳天地山川入胸臆,淡而有味,简而有容,华而有序,温而有仪,威而有礼,堂皇磊落。
  她笑着,轻言道:“来,同饮。”
  小方自然不能拒绝,与她一起饮下一大杯,酒刚入喉,只觉芳冽喷溢,齿颊留香,真是玉液琼浆呀!这般美味,急功近利的现代人是酝酿不出的,也只有因循守礼的古代人才能按部就班地做得出。
  “来,来,快来吃一点菜,这酒后劲大。”元贞又搛了一筷也不知道是什么的菜放入小碟端到小方唇边,小方赶快接过。
  “这是狸唇。”元贞说。
  “狸唇?狐狸的唇?”
  元贞含笑摇头,“哪是狐狸,狐狸是我们神农谷的圣物,哪能吃得。这是海狸,不过不是真的海狸,是仿海狸,是用豆腐、香菇、金针及其他素菜制成,其味不减真正的狸唇。”
  “我还以为海狸呢!”小方想起自己披过的那件狐耳裘。
  “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一盘清蒸狸唇大概得用上百只海狸,若只为一时的口腹之欲,岂不是得牺牲上百只海狸的性命?虽人为万物之灵长,天地之物皆为我所用,但,一草一木棲神灵,亦不可过度索取。”
  噢!古人也是讲环保的,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的。就着这番话,再品这味狸唇,实在是美妙无匹。──有这美酒,有这美味,还有这满室的飞言笑语,都是可触可摸的,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我想跟你们一起去。”小方提了个要求。他很想看看古战场是什么样子。
  “你还病还没好啊!”元贞捡了个现成答案来回绝他。
  “我只是忘了以前的事,别的都没什么,你们北上是为了打仗,又不是写回忆录,有什么关系?”
  元贞还是摇头,“不行,你们东方家就你一个独苗,不要说我不能叫你去,就是皇帝陛下也不会答应。”
  “这个理由不够好。”小方反驳说,“难道北上大军的将士中就再没有独苗了吗?人家不是爹生娘养的?难道就我尊贵?”
  元贞微笑,“刚才我们的话你也听说了,此番北上凶多吉少。”
  “那你们呢?”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元贞有点含糊其词。
  “好了元康,快给其他师姑敬酒,要不要北上,下来再说。”东方王爷发话了。
  小方一听,心念一动,对呀,我可以偷偷去。
  这样一想,便兴致勃勃地那几个“师姑”敬酒。桌上的气氛活跃起来,大家谈天说地,
  小方逐一看着她们,不由想起老是被人提起的安若素,十分渴望一见,便大声元贞问道:“我师傅她……明天一定回来吗?”
  话音刚落,那几个连同王爷夫人全笑了。尤其是索真真笑得更厉害。
  “若素有你这样痴心的徒弟,也不枉了。”她说。
  小方的脸红了,“不是,这个……”
  元贞笑此时笑着摆摆手,“放心吧元康,若素她明天一定会回来。她从不爽约。”
  小方也笑了,今晚见到这几位人中龙凤,他已惊诧不已,不知道明天的安若素又会给他一个什么样的惊喜。──女人,是最会变戏法的人。
  酒过三巡,食过五味,王爷举杯,满座肃静。
  “各位,正值春和景明,元大人等又要北上御敌,本王略备水酒,一则赏此良辰美景,二则也为各位饯行,话短情长,请大家放开海量,大碗喝酒,大块朵颐,此刻尽兴,他日定能直捣敌巢,凯旋而归!来,大家举杯,愿我大唐国祚绵长,福泽久远,繁荣富强,蒸蒸日上,四海归心,天下臣服!”
  本来是刚入席的一番致酒词,屡屡因为客人的喧宾夺主而押后,这一刻王爷总算瞅了个话缝儿,赶快起身表现一番。他老人家气入丹田,金声玉振,虎啸龙吟,听得直让人血脉贲张,厅内如煮沸的油又加了一瓢水,烈焰蒸腾,火爆喧闹。
  “干杯!”
  “愿他日直捣敌巢,捷报频传,愿我大唐国祚绵长,福泽久远,国势繁荣,蒸蒸日上,四海归心,天下臣服!”众人离座一起欢呼。
  今日厅内摆了两张高桌,一桌是元贞姐妹及王爷一家三口,另一桌则是元贞们带来的丫头亲兵,她们的情绪更亢奋,嗓门更大,阵阵声浪几乎要将屋顶掀翻了,只见整座大厅珠翠辉煌环佩叮咚裙带招摇。
  管家趁此撤下残席,换上新馔,又带上两列舞伎,打头的两位姑娘,一着绯红衣衫,一着碧绿衫儿,两人在中间的空地上一个抚琴而歌,一个随歌起舞,琴声柔柔缓缓哀涩清绵,如铺开的一幅浅浅背景,只衬得那歌声如裂帛,宛转滑烈;舞呈天魔态,婆娑摇漾。曲到中间,其他的舞娘都加入进来,只见满厅花枝招展,香氛四散……
  王爷又叫过管家耳语几句,少顷,只听一声巨响,一团烟花当空爆开,五色斑斓,彩云奔流,接着又是数朵烟花升空,七彩色流一层层一叠叠滚涌奔腾波澜壮阔,明明灭灭,虚虚实实,辉煌璀璨,便如繁花锦簇绚丽多姿的的海市蜃楼……
  斯时斯景,将一个积百年官威的缙绅世家的豪阔气势显露无疑,这般良辰美景,小方不要说是见过,连梦中也没梦到过。他不由地深陷其中,享受着,快乐着,并有八九分的心思认定自己就是东方元康了。
  ──他本姓方,现在又是姓东方,只错一字,莫非……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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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 第一章
  客散主人安。
  入夜,小方在他的“新家”睡着了。睡前,王爷和夫人过来安抚了一番,再加上温软的被褥,幽香的茵枕,让他一梦酣然。半夜醒来时,听得淅淅沥沥声,仿佛是下雨了。有道是春雨贵如油,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小方兴奋莫名,他想看看远古大唐的雨丝是否与20世纪的一样。他披衣起身,外间几个小丫头也都睡了,桌上的数枝烛火只剩下一枝,荧荧润润,小方走到门口又弯回来,为白丫春来掖好被角。小姑娘韶颜稚齿,睡态甚憨,还呢呢哝哝梦话不断。
  小方笑了笑,推门走到廊下,春寒透幕,檐雨如绳。甬道上的鹅卵石被冲洗的溜光水滑光可鉴人,路两边细草铺毡,水珠万点如烟云交错,桃李不言,落红糁地,芭蕉翠竹绿意更浓,蔚然深秀。
  真似一幅幽雅的水墨丹青!
  小方一时感激起上苍来,把他送到这么一个意境渺远的地方,如诗如画如梦如幻……
  他走下台阶,站在雨中,珠雨如线,清凉爽滑,庭中放眼,只听得琮琮而鸣,像是水流声,他遁声而去,来到后院,见一道飞瀑自假山泻下,清水白沙,潇潇扬洒,周边是玉砌雕栏,一簇嫣红的芙蓉俏立在水边……
  他站立良久,觉得有些冷,遂走上游廊,想回去再睡一会儿,又丢不下这雨润如酥,不禁回首望去,只见远远近近楼宇连亘,亭台曲沼错落,古槐梧桐参空合抱,枝叶浓昏,荫翳天日,青青的苍苔沾在高高的廊柱上,王侯之家的深沉气度隐隐然向处渗透。
  这一切,都属于我了!小方再一次地这样想着,总觉得眼前的一切来得太过突然简直像个梦,却又比梦真实,唉,既来之,则安之,随遇而安吧。这样想着,他返回房中睡了。但,怎么也睡不踏实,脑中一会是元贞,一会是索真真,一会又是黄阿绣和贾亚男,这些人像走马灯一样,来来去去,最后,安若素的影子浮现,清晰而又真实……而耳中,又是一阵琐碎细小的声音──露珠滑过花瓣、草虫唧唧私语、清泉汩汩流溢、风吹木叶森森──听之似近,感之即远,神思摇曳,难以成眠,一直到天光大亮,才懵懂睡去。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黑妞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已在瞪着他了。
  “为什么不早叫醒我?”他急切地问。如果他没记错,元贞她们此刻应该在沙场点兵了。
  黑妞努起嘴,“是王爷和夫人让你多睡一会子的,小王爷这会又说我,我们作奴婢的常常是左右为难。”
  俏丫头轻嗔薄怒,小方也就不说什么了,只是高喊道:“快点帮我穿衣服,我──”
  “要到校场,去等师傅。”黑妞接着他的话头,“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呢。”
  她招招手,白丫和春来端着铜盆拿着手巾梳子及粉盐进来,伺侯小方洗漱完,又摆开饭桌,青瓜、豆芽、腐乳、一碗粥、一碟饽饽。小方吃得很过瘾,吃完换好衣服,跟着黑妞坐上马车向校场而去。
  一路上杂花生树,斑鸠啼飞,荠麦青青,沟渠潺潺,起早的农人已经在地里耕种了,黄牛黑驴忙忙碌碌。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听得轰隆隆的礼炮响,人流也开始多起来,三三两两扶老携幼,嘴里都议论着一件事──王师北上!
  “对了黑妞,我爹……北靖王他既然是将门出身,有统兵之能,这次北上为什么不让他去?”小方想起一个浮在心中的疑惑。
  黑妞沉吟片刻,“也许就因为他是将门出身,有统兵之能,所以不能去。”
  “为什么?”小方纳了闷了。
  “没有什么为什么,这就是政治。”
  小方叹息。他明白。这是政治,也是国情。因为你能干,所以不能让你干;又因为你没才干,所以才让你干。
  听上去简直就是绕口令,但想必每个中国人都能心知肚明。
  “这个校场是御林军演兵的地方,占地一千余亩,地下有温泉,草地四季常青,校场西临渭水,东南两面是翠屏山,山顶积雪常年不化,山腰松柏成阵,山脚是层层桦杨枫柞及各色灌木,春夏两季野花含靥,各色杂陈,秋天枫叶如丹蔻,冬天郁郁葱葱。”黑妞边扶小方下车,边充当解说员。
  尽管她话语如珠,校场的风光也的确是旖旎如画,但校场一的氛围却如秋老风寒,肃穆森严。校场已用围栏封闭,栏杆上有细绳吊着五色彩旗,迎风招拂。栏外钉子似地立着披尖执锐的哨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铠甲鲜明,面目狰狞。离他们丈许,站着许多百姓,蜂攒蚁聚,成群结队,却不交头结耳,都静静站着,望着校场。
  场内十万御林军整装待发,一个个身着戎装,护心镜、铁披肩寒光闪闪,头盔上的红缨耀眼生花。座下的铁骑亦是昴首挺胸,神骏非凡。他们都面向元帅点兵的高台,只听一声惊天动地的礼炮声后,十万貔貅齐声怒吼,杀声震天,战马长嘶,战鼓隆隆,引得远山林涛阵阵,木叶纷飞,渭水咆哮,惊涛拍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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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妞跟护卫亮了一下王爷府的族徽,护卫做了个请的姿态势就让他们俩人进去了,黑妞一直把小方带到元贞封帅拜印的高台上,找了个僻静的角落站下。刚站定,一个紫衣官员疾驰而来,一边策马一边高喊:“镇压北大元帅元贞接旨!”听其声竟是女声。
  元大元帅今日黑甲金盔,英风凛凛,她看着颁旨官员上了高台,身形一欠:“元贞甲胄在身,不便行礼,请贾大人宣旨。”
  小方这才看清来者原是贾亚男,她戴乌纱,著紫色官袍,上绣金龙出海,腰缠白玉带,足踏皂靴,威而不猛,严而有度,果然与昨夜的风情袅娜不同。只见她展开二尺黄绢,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北疆胡番作乱,狼烟四起,搅扰我边庭百姓生息作业,现封吏部尚书元贞为镇北大元帅,统领三军,安若素为先锋,黄阿绣为军师随元帅帐下参军议事,索真真为军需官,押送一应粮草辎重,供大军所用。众卿此次北上御敌,当一力敉平战乱,为我大唐增威,也令西域各族再不敢对我大唐有任何觊觎之心。凯旋之日,朕一定率满朝文武京师百姓十里长亭欢迎扫北大军。钦此!”
  “元贞谢主隆恩,此次扫北定不负圣意,十万铁骑一到,让突厥丢盔弃甲,拱手来拜!”元贞接过圣旨,朗朗而答。
  “元贞接印!”
  元贞伸手接过大印。这时,高台边高高竖起几面蠹旗,其中一面明黄大旗绣着栲栳大的一个黑字“元”;旁边一面白旗,上绣一个红色的“安”字,一面黑旗,上绣一个金黄的“索”字,一面红旗,上绣一个“黄”字。四面大旗迎风招拂,猎猎作响。
  又听得三声礼炮轰天而响,震耳欲聋,三军将领挥动兵器,吼声震天,裂石穿云。
  “咦,若素怎么还不到?她这个先锋应该今日出发。”贾亚男问。
  几个人正在说事,只听校场边一阵喧哗。元贞蹙眉,索真真厉声喝道:“王师点兵,三军肃静,何人大胆喧哗?”
  问罢,吵闹声更大。一个校尉策马驱前禀报道:“是一群妇女在校场边闹事,吵吵着要见元帅。”
  索真真冷笑:“大军未出京师就遭刁民滋扰,这些人无视天威,给我严惩不贷。”
  “等等。”元贞止住盛怒的索真真,命令校尉说,“让她们进来。”又对索真真道,“她们是纳税者,为大军供粮供草,我们的一衣一物均来自民间,她们自然有权利见见元帅。”
  刚说完,一群妇女拥到帅台之下,其中一个膀阔腰圆的妇女大声吼道:“敢问哪位是三军统领元贞大人?”
  元贞站出来,“我就是。”
  “果然是好风采。”那妇女喝彩道,“我叫刘月娥,以卖豆腐为生,丈夫是御林军的一个小统领,这次本来他所在的队伍应征北上,可他却对上司说他有家小要照顾,他放屁,他的家小就是我,我何曾要他照顾?他是贪生怕死,我不服这口气,古有木兰代父从军,今日我刘月娥欲代夫从军。元帅莫要说我是女子,元帅自己岂不也是女子?我从小推石碾磨豆腐,练得一身好力气……”刘月娥说着,展眼瞥见校场上兵器架上足有二百斤重的大弓,她甩开两只大脚片子,过去拿起弓掂了掂,拉开架式,猛一用力,一张弓便被她扯得如满月一般。场内将士均是好汉,也是英雄惜英雌,众人轰然喝彩,叫好连连。
  刘月娥得了这个“利市”,十分得意,跑过去对元贞等人说道:“习得文武艺,售与帝王家。如今国家有事,我愿与大军共赴边关,冲锋陷阵。元贞大人,你就收下我吧。”
  她一开口,与她一起来的众女子也齐吼道:“收下我们吧,我们都有一技之长,愿意御敌边关,为国出力!”其中有人吵吵自己父兄是镖局的镖师,武艺高强;有的嚷嚷自己是打铁的出身,一身好蛮力;有的甚至于声称自己是南山白眉道姑的弟子……
  原来竟是这般情形。小方不由为这群女子叫好,又想看看元贞如何处置此事。只见元贞微笑着道:“刘月娥的本事本元帅已经验收,你们这几个可有什么特出之处,若有,我会另行定夺。”
  这群女人一见有门,纷纷涌向兵器架,找寻各自趁手的兵刃。一时校场上成了演武场,只听杀声震天,刀枪挥舞,颇有规模。元贞看得点头,转身问黄阿绣,“你看如何是好?”
  黄阿绣微笑,“这是天予良将,乃圣上之福。”
  元贞马上就明白了黄阿绣的意思,对贾亚男说:“此番御林军点兵十万,京畿内虚,这些女子正好编入御林军中军,归欧阳文森统领,负责皇宫安危。”
  “这……”贾亚男犹豫,“万一──”
  刚才还为此生气的索真真倒是变了主意,“义烈发于血诚。看这些女子一脸慷慨,倒也不是装出来的。不妨试着一用。”
  “那,好吧。”贾亚男同意了。
  统一了意见,元贞朗声道:“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话怎么讲?意思就是说正规的军队得经过千日、万日的训练,有泰山崩于前而不移的纪律,有行之有素进退有度的军容,这才叫王师。所以,各位尽管怀抱慷慨之义,腹藏骁勇之心,但还是不能编入扫北大军。但,若众位不嫌,仍可编入御林军中军大营,留在京师保卫京城百姓的安居乐业。都是为国效力,何分彼此,诸位意下如何?”
  那一群女子交头接耳地嘀咕一番后,一致答道:“我们愿意!”
  这件事情就这么着被元贞解决了。小方舒了口气。
眼见天色已近正午,仍不见安若素露面,便欲开口问黑妞,刚启齿,就见两骑烈马风驰电掣般冲入校场,行至高台之下,跳下两个女子,向元贞高呼:“刑部尚书安若素标下书办元宝月芽谨见镇北大元帅!”
  原来这正是安若素的两个丫头,小方急切地踮起脚尖,不看则已,一看大吃一惊,他本来以为他的几个丫头已经够美够好的,没料到安若素这两个丫头更是出众,那个穿鹅黄衫的是元宝穿粉红衫的是月芽,她俩一个清容秀骨,娴雅贞静,一个娇俏婉转,晶莹剔透,两人水灵灵地站在碧草丛中,宛若两朵并蒂奇葩。
  元贞见了她俩很是欣喜,“若素也一同回来了吗?”
  “安大人马上就到,我们昨天一早启程,沿路驿站快马相迎,我们换了二十七匹马驱驰一千五百里,幸不辱使命,准时赶到。”两人异口同声,看上去风尘仆仆,脸上略带倦容。
  元贞点头,“你们辛苦了,但安若素已被封为大军先锋,人一到即刻起程,不得延误,所以,你俩也不能休息,马上整装北上。”
  “卑职不累。”元宝挺身而答,又上前一步,“这是泉州一案的全部卷宗,其中备由具细我家大人均记在里面,头号重犯本该押到京师,但事态紧急,已被就地处决,其他各色人犯都在来京的路上,着泉州府尹亲自押送到刑部。我家大人来不及面见圣上,请元大人将这封卷宗转呈皇帝陛下御览。”
  一个校尉接过元宝手中的卷宗,登上高台献呈给元贞,元贞看了看上面安若素加盖的玺印和封的火漆,点了点头。
  “安若素呢?怎么还不来?”该来的都来的,她怎么还不来?小方着急,其实不光他急,整个大军都在等她一人。
  “来了,来了!”只听人群中一声剧呼,马上水波纹一样传开──安大人来了!
  “快看!”黑妞指着空中。
  小方展眼一望,只见天边一个白色的影子,随一道蓝色的闪电凌空而来,素衣如鹭,尘落漫飞。
  ──“你师傅她有一把蓝剑,能御剑凌空,千里万里,转瞬即到。”
  小方以为这是夸大之词,不料他现在亲眼目睹,他看着安若素顷刻间便到了眼前,稳稳地落在帅台之上,台下六万将士一齐高呼:“恭迎安大人、安先锋!”
  吼声震天,直冲霄汉。看来她在三军中的威望一点也不次于大元帅元贞。
  对于将士们的问候,安若素含笑朝台下挥了挥手,“各位辛苦了!”
  “安大人辛苦了!”雷霆万钧的呼声伴着万马齐喑,校场内一阵沸腾。
  安若素与众将士见礼毕,回身给元贞施了一礼,“见过镇北大元帅,先锋官安若素接印来迟,请示下。”
  小方这才看清她的容颜,此时比画中更胜十分,内蕴的清光丽色强劲地向外吹拂,眉光目彩,奕奕动人。
  元贞笑了笑,把说话的机会让给贾亚男。
  “安若素听旨!”此时贾亚男又拿出一道黄绫,轻舒卷开来,大声读道:“此次大军北上,特封刑部尚书安若素为先锋,并兼整饬三军军纪。另赐金牌一面,节制沿途各州县刑狱兵马,若有胆敢违令者,着安卿自行酌情处理。钦此。”
  贾亚男弹冠整衣,高举金牌,金牌上有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如朕亲临!──这是君王给臣下最高的特权。
  安若素接过金牌,“臣,安若素定不负圣命。”
  接完圣旨,大元帅又一声令下:“安若素听令:尔既为先锋,挑选精兵两千,即刻出发,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大军扫清前障!”
  “是!”
  安若素手持金牌,面向大军,厉声高喝:“原御林军欧阳文森麾下第十营、第十一营、第十二营全体将士出列。”
  只听一阵马刺响过后,三列如狼似虎的将士站在台前,安若素道:“今日我点你们两千人马为先锋军,归我统率,听我号令,若有不从,杀无赦!”
  这一声“杀无赦”如秋风肃穆,寒凝大地,气氛马上为之一凛,整个校场上人人噤若寒蝉,不敢稍不懈怠。
  安若素继续道:“再点20人,轻骑简装为先锋中的先锋,告知沿途各州县,命他们就地屯积粮草,裁制军衣,如有违令者,杀无赦!”
  又一声“杀无赦”更是如朔风侵身,奇寒入骨。只见春云澹澹,百草哀鸣,将士们都盯着安若素,此刻,她成了主角。
  她说道:“此番北上御敌我军一定要大胜而归,想那塞外蕞尔不毛之地的区区番胡也敢与我大唐为敌,真是蚍蜉撼大树,这种不自量力之举对我泱泱大唐不过是疥癣之疾,我王师一到,敌军定会望风而逃,等三军凯旋而归,元帅元大人一这会禀明圣上,与诸位封妻荫子,荣华富贵。但,若有军前畏敌逃跑有损我天兵威仪者,杀无赦,其家人,也一律杀无赦!”
  又是一声杀无赦!
  皇帝颁一道圣旨,赐金牌一面,让安若素凡事酌情处理,她倒好,一共没说多少话,但说出来的,句句杀气扉然,令人破胆惊魂。
  小方刚这样想,就听安若素道:“此番北上,凡在我大唐境内,不许搔扰百姓,不许私入民宅,不许抢劫民财,不许虏掠妇女,不许践踏民田。否则,杀无赦!”
  又是一声杀无赦。且口气凌厉,话语森寒。这个女人看来的确是冷血无情。不过仔细想想,这么多人马北上,沿途若无严肃的军纪,怎能做到秋毫无犯?
  “20骑前锋即刻出发,先锋营两千将士半个时辰后出发,其余大军今日撤回行辕,三日后启程。”
  安若素发下最后一道命令,让位与元贞,元贞朗声道:“王师扫北,顺天理合人情,现在本元帅让军事参赞黄阿绣大人一卜此次战况吉凶,以备我军参考。”
  一个上尉军官托着一个盘子出来,上面搁着几根蓍草,黄阿绣对天一拜又对地一拜后将蓍草抓在手中向下一放,仔细看了半晌后大喜,喊道:“卦象已显是‘晋’,此卦上上吉,上离下坤,意即日出东方,君临天下,这意味着我大唐臣服四海,北上必胜!”
  话音一落,下面三军将士一阵沸腾,齐声高呼:“我大唐臣服四海,北上必胜!”
  “北上必胜!北上必胜!!北上必胜!!!”
  声振长空,引得渭水滔滔,山林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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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不由暗暗发笑──昨晚黄阿绣还声称卜卦乃愚民之举,今日竟当着大家的面卜出上上吉卦,显然是为了稳定军心。他再看元贞,她一脸微笑,笑意深奥。显然她自己并不相信卜卦真的能预测什么或者决定什么,但她却有能力让所有人相信。她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再看看刚刚露面的安若素,她下车伊始就是几个一连串的“杀无赦”,令气氛刹那间为之一变──溶溶春光变为肃杀寒秋!她是另一种的格局气度。
  冷兵器时代的确是英雄辈出!
  小方呆呆地看着面前流动着的活色生香的画面,感觉好不熟悉,好像这一切都曾在他记忆的硬盘上拷贝过,如今只是原音重现。尤其是安若素,她亲切熟悉得仿佛就是他生命的一份子,刚刚离开又回归了。
  他正浮思若梦想着安若素,安若素已越过人群走到他身边。其时,两千精锐先锋已整装待发,大军已回行辕,元贞与贾亚男她们亦已撤回。
  “元康!”安若素叫道,这一声绝不同于她那一声严苛凌厉的“杀无赦”,而是轻柔温婉辗转有情致。
  小方听得神思恍然、手颤心摇──怪不得元康对安若素痴情若许,原来伊人若梦,令人魂牵魄引,五内皆醉。站在她面前,就像站在月夜松林间,无边的清风月明,表里共陶然……有这样一个女人在身侧,还哪里会想三妻四妾,索性连那尘世间百媚千红,也均失了颜色,正如蒲松龄说的: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佳偶如遇一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颠倒衣裳。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心是谷海,一瓢亦满。
  这就是真正的感觉。
  “你怎么啦?想什么呢?”她轻轻地问。
  小方已经呆了,不知如何作答。
  “病好些了吗?”她又问。
  小方听得她的声音在耳畔缭绕,想回答,可是一腔的话语全堵在胸臆间抒发不出,他急出一头冷汗。安若素微微一笑,伸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额头,“还是跟小时候一样,一着急就出汗。”
  她的手真温柔、真甜蜜,小方觉得自己愿意用一生一世换这一刻的长长久久!
  他看着她:“她们都说,我喜欢你,可是以前的事我全忘了。现在我见到你,我才明白,她们说的话都是真的。”
  安若素笑了,笑得很恬淡,既不回答也不否认。
  小方又问:“那我想知道,你,也喜欢我吗?”
  安若素不笑了,看着小方,“如果可能的话,也许会!”这话模棱两可,不知所云。
  小方急了,“什么叫有可能?”
  安若素笑了,摇了摇头,“我要走了。”
  她要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刚见面,就要分开了。
  元宝和月芽走到她身边,两人一个手在拿着盔甲,一个人牵着战马。──她真的要走了!不,小方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拦住安若素:“我一定要你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安若素看着他,叹了口气,“喜欢怎样,不喜欢又怎样?”
  这一问让小方也糊涂了,是啊,喜欢怎样,不喜欢又怎样?这次北上是条不归路,连生死都难以料定,何况其他。
  小方大脑中一片混沌,只听得耳边有两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跟他道别:“小王爷珍重!”大概是元宝和月芽吧!
  他怔了好久,待回过神来,整个校场已空无一人,他的身畔,只有黑妞。一种人去楼空大厦倾的凄凉涌上心头,两颊也湿漉漉的,直落入嘴里,是咸的,我哭了!
  “小王爷,你什么都好,就是一遇到你的师傅,就多愁善感起来。”黑妞说。
  “我要去找她!”小方说。
  “不行哪!”
  “为什么?”
  “她是去打仗。”黑妞说。
  “就算上天入地,我也一定要跟着她。”
  感情,就这样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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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 第二章
  王师北上,京城百姓清水洒道,箪食壶浆,夹道欢送,还时不时有少女将手中鲜花向安若素抛来,安若素接住花,拈花含笑,又将花抛与众人,引得很多人去抢她掷出的鲜花。
  送行的人群一直排到了十里长亭,在人群末尾,小方突然发现一个女子,雅淡梳妆,脂粉不施,却自有一种颜色从五官眉目间渗透出来。她站在一株开得如霞似锦的桃树下一动不动,桃花瓣落在她衣上、发上,就似一种点缀,更显得她姿致娟娟,她却浑然不觉──她不觉得她的美、不觉得周围的喧闹,她的眼里只有安若素,而且她看安若素的眼神很特别,似乎没有任何感情,很平淡,淡到无味。一直到大军走过,她也没有特别的举止,只是脸上淌下两行珠泪,泪也是清清淡淡的。更奇怪的是,她手里还提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那个女人是谁?”小方问黑妞。他隐隐觉得这女子与安若素有点瓜葛。
  “是你的情敌。”黑妞回答。
  看来自己的感觉是对的。可是,她是个女子呀。
  小方心里十分不快,这个安若素怎么连连女人也通吃?
  他赶快催促黑妞,“喂,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黑妞笑了,“她叫司马天仪,是京城第一才女,中书令司马淳的女儿。大约是前后吧,2月12观音大士生日那天,司马小姐去京郊大觉寺进香还愿,不巧在一片桃花林中遇上一群泼皮无赖,意图不轨,正僵持当中,安大人出现了,她去河南公干星夜赶回,一拳两脚便将歹徒打得抱头鼠窜,司马小姐感激莫名。本来司马大人对反贪司的人一向讳莫如深,这次倒是个很好的调和机缘。可惜,那晚安大人一身男装,气宇轩昂,这司马小姐竟然动心了。更糟的是,那司马小姐从小与吴将军之子吴仕林指腹为婚,自打看上安大人后,整日拗着要与吴仕林退婚。唉,再说这吴天明打起仗来是一把好手,胸有宏猷,运筹帷幄决胜千之外,只可惜一点,心胸狭窄不容人,本就与司马淳连成一气,是元贞的政敌。这下司马小姐一闹,全完了,这两家更是视反贪司为寇仇。偏偏司马淳是废太子的老师……唉,真是跟特意安排的一样,全赶一块了。”
  黑妞说得明白,小方却听得糊涂,“那司马天仪就不知道安若素是女的吗?”
  “怎么不知道,还是安大人亲自告诉她的,但没用,女人的爱情,有时多一半是幻想,与其说她爱上的是一个男人,莫如说她爱上的是自己对那个人的想像。司马小姐恐怕就是这种情形。”
  说得也是。
  “后来呢?”
  “天仪小姐自然是与吴公子退婚了,司马家虽然家风甚苛,但子息孤弱,只天仪这一个宝贝疙瘩,她又年近七旬,垂垂老矣,难道真的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还有那吴公子,羞愤之余竟把这笔烂账记在安大人头上,人前人后欲报夺妻之恨。你说这冤不冤哪!”
  小方跟黑妞各骑一匹骏马跟在大军后面边说边走,不知不觉间顺着官道进了大山,渐渐山路蜿蜓鸟径蛇盘,山势险恶,巉岩怪石,嶙峋突兀,杂草蓁蓁,幽暗深浓,树木参空,遮天蔽日,山瘴烟岚忽隐忽现,狐鸣猿啼,山鸟磔磔,哀楚凄切,本来春日艳阳灿烂如金,一下子变得阴森昏暝。
  小方不由打了个寒颤,他四下里看了看,发觉两边山岩高耸,抬头只见一线天,这种地形在兵法中称为“支形”──敌若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敌虽利我,我无出也;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
  也就是这种地形对敌我双方都不利,就算是敌人引诱我,也不能进去。除非是敌军已入半数,我军追击,方可取胜。而此时安若素与其先锋军已悉数进入,若有敌人来犯先行占据险要地势,等待她的,将是全军覆没。
  “这是什么山,翠屏山吗?”小方问。
  “不是,翠屏山在京郊东南向。这山叫断魂岭,地处燕京南端,山势猛恶,山腰常年缭绕着带毒的烟岚瘴气。所以尽管传说山中有千年老参和灵芝,还有奇禽异兽,但就是无人敢进山寻宝。这条路却是北上的捷径,安大人她们要赶路,自然管不了这许多,再说我大唐军威炽烈、阳刚炙猛,鬼神都要退避三分,何况别的。”黑妞饶自得意着。
  “噢,你是说咱们现在还未出得大唐境内?”小方觉得自己已经走了很久了,国都长安离北部边陲只有千里之遥。
  “当然没有,我大唐国土辽阔,岂是一天半载能走完的。”
  那就好,否则在这地方遇上番胡大军,那安若素不论多能干也只好引颈就戮了。小方舒了口气。然而,怕什么就来什么,耳边只听得林涛瑟瑟,群鸟惊飞,猿狐长嘶,那狰狞怪石后人影幢幢,似隐着千军万马。小方感觉不妙,正惊疑间,前面安若素已经踩蹬下马站到一处高坡上,将手的军哨吹响,她身前身后是一群惶然不知所措的将士。
  “弟兄们,这里有埋伏!”安若素声音清越,压住了满山的杂音,“大家下马步行,每人紧贴战马,只要翻过这面山坡,我们就能与敌军决一死战。现在听我号令,一分队从左面山谷上,二分队由右面的山谷上,迅速占领高地。最后一队,跟我一起沿着谷底继续前进。大家赶快行动,一寸光阴就是一线生机!”
  一声令下,两千先锋军立刻分为三路,秩序井然。
  “坏了,突厥大军难道已经攻入我国界内?”黑妞的脸色大变。
  前面元宝也向安若素提出同样的问题,“敌人怎么会来得这么快?这还是在我大唐腹地!”
  “我倒希望是敌军,我真的希望是敌军,我宁肯来的是敌军!”安若素一唱三叹。她是否已经感觉到了什么?
  “你是说来的不是敌人?”月芽问道。
  “恐怕比敌人更可怕。”安若素说。
  元宝和月芽对望了一眼。这一眼含义深深。
  “我们怎么走?”黑妞问小方。
  “跟着前边走。”他当然是跟定了安若素。
  气氛越来越紧张,但山间谷地却渐渐开阔起来,脚下碧草绒绒,石隙间姹紫嫣红的野葩开得泼辣茁壮,远处有泉水鸣咽,两边的大军也已经快爬上山腰。向阳的一面山坡上,竟满是山桃树,如今山下芳菲将尽,不知竟转入此中来,仿佛是老君踢倒了炼丹炉,整面坡彤云弥漫,艳若晚霞,灿若霓虹,清风徐来,落红成阵,时有蜂喧蝶舞,翩然自娱,恍然一片世外清净地。
  ──或许,刚才只是一场虚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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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刚舒了一口气,就听三声炮响霹雳轰鸣,从山巅蓦然滚下无数个巨石、擂木,正在山腰的兵士与战马被纷纷击中,惨叫着滚落下来,接着是嗤嗤箭鸣,千万枝箭簇飞蝗一般射来,将未被砸死的官军射了个穿心透,几乎就是在一瞬之间,两面山坡血流成河,尸体遍野……
  安若素的两千先锋军已去八九。
  “哈哈……”一阵狂笑从谷中传来,“威名赫赫的安若素安大人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一标骑兵从另一端谷口走进来,打头的一匹马上坐着一位英俊少年,星眉剑目,气概薰人,他哈哈大笑着一直催马行至安若素面前,“安大人,没想到吧,今日,会是你的死期!”
  安若素大约自出道以来也未吃过如此败仗,脸色铁青,“吴仕林,竟然是你,为什么?”
  “为什么?”吴仕林笑了,“你说为什么?”
  “你要造反吗?这可是北上的御林军。”
  “我知道。”吴仕林似笑不笑。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们反贪司大势已去。还有你,你完了。”
  小方听到这里,已经知道这是谁了,这就是司马天仪的未婚夫婿吴大将军的儿子。
  “你不要命了吗?”安若素的眼神很可怕。
  “安若素,省省,你以为这还是你的刑部大堂?”
  安若素哼了一声,“怪不得司马天仪不喜欢你呢,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一句话让吴仕林红了眼,“这点出息也足以要了你的命,不光是你,还有元贞、索真真、黄阿绣,你们一个个都得死,你们的靠山老皇帝已病入膏肓,太子一登极,你们就全完了,而且是在这荒郊野外,一个个死于非命……”
  天哪,黄阿绣她们在晚宴上的议论已经全变成了事实。
  吴仕林接着说道:“北上的大军中有一半将士是我父亲的旧部,你这先锋军已经折羽沉沙,她们也将不久于人世,怎么样?我不算谋逆吧,顶多也是个带兵勤王清君侧。而你们呢,将作为佞臣遗臭万年。”
  “是吗?”安若素一声冷笑,如雄鹰长啸,艳阳高照的谷底顿时木叶纷飞,寒风瑟瑟,她阴森森地说道,“你的梦想太美了,而太梦的美,总是不得实现。”
  一股杀气从她身上充溢出来,令人不寒而栗。
  “我现在就杀了你!”
  吴仕林一张白脸竟然瞬时变青变紫,安若素虽损兵折将,但余威尚炽,他强自稳慑心神,哈哈一笑,“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我知道你武功绝世,但,这是战场,兵戎相见金戈铁马,可不是一个人逞英雄出风头的地方,如若不信,你就抬头看看!”
  小方抬起头,只见两面山头俱是铠甲鲜明的军士,手持弓矢对准谷底,只要一声令下,安若素等就会成为刺猬。
  “大人!”元宝和月芽向安若素靠一点,护住她。“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小方也在苦思良方。
  “我们现在悄悄逃跑还来得及!”黑妞在他背后悄悄说道。他俩藏在一个石缝中。
  “胡说!”小方怒斥道。“你害怕你先走吧。”
  “留下会送命的。你跟安大人又没结婚,就算结了婚,大难临头也是各自飞。”
  小方听得非常反感,“你不是夸她千好万好?”
  “她再好,死了也就不好了,大不了我们日后常常去坟头给她上炷香,也就尽了心了。再说,我们觉得她好,不过是因为她对你好,对我们王爷府有恩,如今……还是算了吧!你现在若不走,真打起来就走不了,王爷就你一根独苗,你想想。”
  “不用想了,我爹如果是条汉子,宁肯断子绝孙也不会要我这种贪生怕的儿子。你也不用说了,这事与你无关,你先走吧,我决定留下了。”小方也不想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心里打定主意绝不离开这里半步,哪怕是死!
  这里有安若素,他决不会弃她而去。其实就算没有她安若素,他也不能走,他也在20世纪作过好几年警察,警察的职责是什么?
  他能走吗?
“那我也不走了。”黑妞说。
  “你不用陪我,我会留下遗书告知家人,说你与此事无关。”小方说。
  “你也太小看我了。”黑妞撇撇嘴,“刚才我是试探你的,谁愿意伺侯一个贪生怕死的主子?至于我,我才没那么怕死呢,我只不过是个丫头,烂命一条,死就死了!”
  咦,瞧不出这小丫头还有这般血性。两人统一了意见,接下来就是怎么办了。
  只听吴仕林笑道:“安若素,为了对付你,我特地从孔雀庄园花重金买来‘窈窕淑女’洒在这个谷中,其味清淡如兰,随风弥漫,只要吸上一口,就会筋骨酥软,怎么样,你感觉到了吗?听我的口令,轻轻吸一口气,对──”
  安若素突然脸色大变,显然,她已经中毒。小方也提了一口气,没觉得什么,他一挺身,正要站出去,黑妞拉住他,“等等,我们人少,一定要在最关键的时刻、让吴仕林觉得安大人无为反抗时再出手。”
  有点道理。小方只好等待。
  吴仕林胜券在握,笑容特别温和,“你放心,你好歹也算个人中豪杰,脂粉堆中的英雄,我不光会让你死得有尊严,还会厚葬你的。”
  “谢谢!”安若素说。
  “不用谢──”吴仕林说着,枪一横,直挺挺地便刺了过来,边刺边喊道,“手刃安若素,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安若素已经坐在马上动不得,元宝月芽也一样被“窈窕淑女”所迷,两人双目涣散,眼光迷离。吴仕林的枪尖已经刺入安若素的胸部,小方挣脱黑妞的手正欲冲出,一个倒在地上的兵士忽然爬起来跳上马背横在安若素身前,吴仕林的那根丈二长茅蛇一样地刺入那人胸前。那兵士的头盔滑落,散开如云的秀发,也露出她姣好的容颜──
  “司马天仪!”安若素大吃一惊,“怎么是你?”
  果然是司马天仪。她攥着插在她胸口的枪头,喘息着,“昨晚我在父亲的书房外面隐约听到他们要对你们下手,却没听真,所以我不敢跑去告诉你,只好一路跟着,很早以前,吴仕林送过我一身铠甲,我装在包袱里带着,等大军进山,我就找了山洞换上……”
  安若素呆住了。
  为什么?
  “我是女人哪!我跟你说过。”
  司马天仪笑了,苦笑,“你是这么想我的吗?”
  她摇了摇头,“其实,你在庆云堂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了。10年着你们选美大会那天我正好在洛阳。我看着你从天边御剑而来,就生出一分仰慕。那时我就知道你是女子。若素,从头到尾,我对你只有景仰。不管别人说你什么,冷酷无情也好,心狠手辣也好,你永远让我仰视!”
  安若素看着司马天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头至尾,她们、包括很多的人都在误会司马天仪,有的浅薄小人甚至还嘲笑她。想不到,她的心里竟然是这样想的。
  “对不起……”
  司马天仪摇头,“你做了我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或者说你替我圆了一个梦。该是我谢你。”
  司马天仪又看着吴仕林,他已经被刚才发生的惊得目瞪口呆,他想不到,真的想不到。他想不到安若素怎么能让他曾经的未婚妻死心塌地地以性命相救。
  司马天仪看着他,“你一定一直想不通我为什么要跟你取消婚约,现在你想通了吗?”
  吴仕林摇头,“我依然想不通,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司马天仪脸色苍白,“如果到了这时你还不明白的话,那你真的是不会明白了!仕林,我也不想再跟你说什么了,但我会求若素饶过你,咱们之间的事,的确是我伤了你的心,算我欠你的,但今天以后,我们两清了!”
  司马天仪说完,就被吴仕林的怒吼声打断,“司马天仪,你说什么?让安若素饶过我?你是不是血迷了心窍?你睁眼看看,现在是谁占了上风,是我的人,是我的人围住了这条山谷,只要我一声令下,那些弓箭手就会射出上万枝箭矢,将她们几人扎成刺猬。她饶了我?哈、哈、哈……”
  吴仕林已经气得五官挪位。
  司马天仪没理他,只对安若素道:“我只求你一件事,求你饶了吴仕林。是我当初对他不起,让他在全京城人面前丢了脸,你放过他,好吗?”
  安若素看着司马天仪,坚定地摇了摇头,“司马小姐,恐怕我要让你失望了,我不能答应你,你救我,是私情,我杀他,是公义,我两千御林军先锋尽折在他的手里,我不能放过他。原谅我,恕我不能因私害公。”
  司马天仪苍白的脸上露出惨淡的笑容,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苦笑,她喘息着道:“安大人,我都这样了,你就不能骗骗我吗?”
  “不!”安若素摇头,一字一刻,“安若素从不骗人更不自欺。”
  话音刚落,吴仕林狂笑起来,“司马天仪你看到了吧,你救的人,就是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你不用求她,她杀不了我的。”
  “你懂什么,这才是真正的安若素。我敬重的就是她这一点!”司马天仪又将视线转到安若素身上,“谢谢你,你自始至终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说完最后一个字,司马天仪拚着最后的一丝力气将胸前的枪头使劲一拔,只见“哗”一声,粘稠的血浆带着热气四下激洒,星星点点,纷纷飞扬──然后缓缓地闭上她那美丽的双眼。
  “天仪……”安若素发出一声惨呼。元宝忍住眼泪递过一块雪白的丝帕,安若素将其轻轻地遮在司马天仪的脸上,然后将她放在月芽的马背上,“照顾好她,她睡着了,不要让人惊了她的清梦!”
  吴仕林这时疯狂地扑了过去,沙哑着嗓子吼道:“将她还给我,她是我的,她是我的,生是我吴家的人死是我吴家的鬼!”
  元宝弯身捞起地上的一杆枪冷冷地拦住吴仕林,“省省吧,她就是不想见你才选了这条路,你还不明白吗?”
  吴仕林此时还能听进一句话吗?他狂喊着,“把她还我!把她还我!!”目龇尽裂,爆出颗颗血珠,形容十分恐怖。──想来,他爱司马天仪已成狂。
  安若素看着他,神色一凛,“吴仕林,我两千将士今日折在你的手中,我要你给个交待!不光你,还有你的九族,我要一个个的全部杀光!”
  这几话就像咒语,激得吴仕林浑身一颤,“你以为你能等到那一天?”
  安若素哼了一声,没理他,叫了一声:“元康,出来!”
  小方心里一动,她叫我,她知道我跟着她,她知道我在这里!
  看着从山岩的夹缝中走出的小方,安若素微微一笑,“大病一场倒是出息了,学会藏头露尾了。给我过来。”
  “不是,不是小王爷……”黑妞忙为小方申辩。
  “我没问你!”安若素厉声喝止。
  黑妞赶快退到一边。安若素对小方道,“既然跟来了,给你一件事做。”
  “什么事?”不论是什么,小方都乐意。
  “把这位司马姑娘带好,躲到一边去,不许任何人伤她一分一毫。”
  小方想不到是这样一个任务,犹豫着不知如何回答,黑妞却抢着说:“好,好,我一定协助小王爷把这件事做好,让安大人十分满意。”
  “你们去吧!”安若素说。
  黑妞从月芽手里接过司马天仪,小方却不肯走,黑妞悄悄地说,“安大人要大开杀戒了,我们别碍事。”
  “我也会几下子。”
  “你那两下根本没法和她比,你留下她还得分心照顾你。”
  “她不是中了毒吗?”
  “她有九条命。”
  安若素这边盯着吴仕林,“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受死吧你!”
  “你!”吴仕林又怒又笑,气道,“今天到底谁死谁活?”
  “我是不会死的,所以,肯定是你死。”
  “是吗?凡中了窈窕淑女的毒,没有人可以例外,都得死。”
  “可惜,你忘了元贞娘是神农谷的弟子,神农谷一向是孔雀庄园的克星,自古邪不胜正!”
  吴仕林冷笑一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是吗?”安若素用手在腰间轻轻一搭,一柄蓝色的剑闪电一般放出炫目的光芒,这柄剑直指向吴仕林的门面,一股杀气随剑而生,像地狱的诅咒,“我的剑下向来只有枉死之鬼,从无逃生之人,你今天死定了!”
  安若素的声音像带着一种奇异的魔力,一字一刻,令人心血为枯,吴仕林像中了魔咒,呆呆地看着安若素,“安大人,我其实我很佩服你,但,君子永远也斗不过小人,正如大唐的朝廷中,贪官永远也比清官多,就凭你那一把剑,杀不完的,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你们这次遭遇埋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最后我可以坦白地跟你说,窈窕淑女,是无药可解的。”
  他说话间,安若素的手已经软软地垂下来,她那柄从不离身的蓝剑随之珰琅落地……
  她真的是中毒了!不光是她,她身边的元宝和月芽一样面色萎顿,手中的家伙全掉了。这个窈窕淑女看来真的是可怕。
  小方的心一下冰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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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 第三章
  “这次,怕是没人再替你挡一枪了。”吴仕林的长枪抵在安若素的脖子上。
  “你照顾司马小姐!”
  小方交待了黑妞一句,冲到安若素马前跃上马背拨开吴仕林的长枪,挡在她身前,“吴仁林,你要杀她,就先从我身上刺过去。”
  吴仁林看着他,眼神有点奇特,“我早就听说东方小王爷元康十分钟情他的师傅,想不到你为了她真的连命都不要了。”
  “是的。现在我很幸福,就算是死。”小方说着回头看着安若素。
  她也在看着他,“你不应该跟来,更没必要这样做。”
  这边吴仕林冷笑,“安若素,你未免太不解风情了。”
  他又道:“东方元康,看来你跟我一样,都是爱上了自己不该爱的人。”
  “我跟你不一样,我师傅她也喜欢我。”
  吴仕林笑了,对安若素道:“真看不出你有什么魅力,男人女人见了你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
  安若素脸色苍白,提气也好像很困难,“我并不想这样,因为我不喜欢欠账。”
  “可你难道不明白──有些账,是没有人要你还的。”
  “没人催的账就不是账了吗?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你欠了谁,人不知天知。我从不欺人,更不自欺。”
  吴仕林哼了一声,“好吧,我现只问你一句话,如果司马天仪的父亲有一天犯在你的手里,你会为了她而网开一面吗?”
  “若素从不为私情枉法。”
  “天仪可是为你而死的。”
  安若素沉默。几秒后──她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真是一笔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告诉你,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一套。”
  她略一停顿,“不要说她救过我,就是她生我养我,如果她敢作奸犯科,那也只有三个字──杀无赦!要不,天下还有公道吗?”
  吴仕林听得苦笑,“好!很好!”
  他转过视线对着小方,“看到了吗?你的这位师傅就是这种人,就算你为她死了,该到怎么对付你,她还一样对你。你还要为她牺牲吗?”
  小方看着安若素,中国人最难过的就是人情关,只要面子当前,一切是非都可以被混淆。这就是腐败最大的土壤。这土壤来自官方,也来自民间。于是,法律,就不可避免成为外科大夫。法律的尊严,其实就两个字──公平。所谓法不容情。
  于是他告诉吴仕林,“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
  吴仕林笑了,“你还真是个情种!”
  “我愿意。”小方说。
  “可你知道吗,世上最苦的人是谁?就是情种。”
  “我高兴吃苦。”
  “好!”吴仕林突然叹了口气,“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个情种。算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了,东方元康,我想求你一件事,你师傅我信不过,她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你,我相信,你一定会为我办到。”
  小方没想到吴仕林会有求于他,“好,你说吧,什么事?”
  吴仕林却面向安若素,“安大人,我父亲虽然恨你,却常常以你为榜样教训我,是,我处处不如你,文韬武略诗词歌赋没有一样比得过你,连天仪都不爱我爱你。但有一样,你却比不过我,那就是我愿意为我心爱的人去死,你呢?”
  说着,吴仕林抽出一把刀在自己颈上一横──血如泉涌……跟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他的一句生死遗言:“东方元康,答应我,把我和天仪葬在一起!”
  情况急转直下,如滔滔江水一泻东流,浩浩荡荡中,却遇上巨礁突兀,一个猛弯急转掀起惊天骇浪!
  “为什么?你这又是为什么?”小方震惊之余,跳下马背抱住吴仕林的头。
  “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吴仕林喘着气苦笑。
  小方看着他年轻英俊的脸,确实不知道他为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很烦。自从天仪离开我以后。”
  小方这下明白了,因为天仪死了,他也不想活了。这世上还有这种傻瓜吗?至少20世纪没有。
  “我是不是很傻很笨?如果天仪看到我这样子,她可能就更讨厌我了,我知道她想摆脱我,可我不让她摆脱,她死,我就死。她到哪里我就追到哪里,上天入地刀山火海……”他的气息越来越弱。
  他看着小方,“你嘲笑我吧,世上所有的人都嘲笑我吧,说我没出息,但,我终于可以跟天仪永远在一起了。在另一个世界,她会看到我的心……”
  小方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没有人会嘲笑你,只有尊敬你,真的……”
  是的,为她而生,为她而死,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也许是没有出息的,但请不要亵渎他的真诚。比起那些虚情假义的人,他在人品上要高尚很多、纯粹很多。
  “生当为豪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很多人的梦想,这两样我一样也做不到,我只想做个情圣,因情超凡入圣,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吴仕林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不想谋反,我既不愿动这份心思,也没那份本事。可我姓吴,我无法选择……告诉你师傅,这里暂时没有危险了,上边的所有伏兵都中了毒,你们还可以捱一两个时辰。但,还有大队的人马马上就会来,收拾这里的残兵散勇,并等着伏击索真真的粮草辎重和元贞的抗北大营。天仪不是说我不明白吗?其实我明白,我什么都明白。最后我再说一句──很遗憾,窈窕淑女不是我洒的,我也没有解药……”
  吴仕林头一歪,气绝身亡。
  怎么会这样!
  小方欲哭无泪,他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演变成这样。莫非“情”之一字,真的可以叫人生死相随吗?连吴仕林这样的人也不例外?或者,吴仕林本就是个用情极深的人。
  这个结局,也令在场的所有人惊愕,谁也想不到胜券在握的吴仕林居然会这样选择。两千将士都折在他的手里,最后的关头,他却自刎而亡。元宝抬起头,果然,两面山头上持弓搭箭的士兵都倒下了。
  吴仕林在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次选择,这一点,恐怕吴大将军也没想。
  人有千般算,天有一归档。
  “大人,你看,不如把天仪姑娘和他,就葬在一起吧?”月芽提出建议。
  她的话也代表了大家的意思。尽管吴仕林罪不容恕,可他毕竟已经死了,何况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安若素抹了抹额,司马天仪的热血有一滴喷溅在她额上,此时那血已干涸,凝成褐色。她揩着那块血渍,缓缓地说:“好吧!”
  黑妞听到安若素的许可令,忙将司马天仪的尸身抱过来,元宝月芽在大岩石后找到一注泉水,将手帕沾湿,给司马天仪和吴仕林分别擦拭干净脸,为他俩梳好发髻,将盔甲去掉,整理好衣衫,最后用一幅行军的帐篷布将两人裹了。
  “安大人,他们这……”元宝请安若素的示下。
  “就地掩埋吧,这里有一千多将士的英魂相伴,想必他们也不会寂寞。这里山石奇清,桃花绚烂,风光怡人,若没了战事,定是一清修之地。就这里吧!”
  小方拿起一柄长枪,权做铁锹,和元宝她们三个一起在一个向阳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司马天仪和吴仕林两人并肩放进去,入土为安。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又怎么能安!
  谋逆大军马上就要赶到,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先灭了反贪司的人,剪了皇帝的羽翼,太子就岌岌可危,废太子则会宝祚登极,改天换地。元贞她们10年反贪的结果就将付之东流,朝廷上下又将是墨吏横行,虎狼屯陛。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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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素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兵士,只有七八个尚属体魄健全,另十来个折腿断臂,已经不能再战。想一想两千貔貅骁勇善战,还未到边关就几近覆没,安若素心里不知如何想,脸上却已是杀气沛然。
  “元康,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元贞她们都叫小方“康儿”,听起来颇为亲切,只有安若素,口口声声呼“元康”,很有些生分的意思。亏得元康复姓东方,若是单姓,她是不是也要连名带姓一起叫?──她到底喜欢元康吗?小方不知道,但有一点他知道,那就是安若素一定知道元康喜欢她。但她为什么总是没有任何表示?哪怕是拒绝。
  拒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信息,可从安若素那里,小方摸不到一丝的消息,他茫无头绪,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我难道真的就这么在乎她?这感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小方疑惑。追根溯源,他对她的感情是在看到她的那幅画时莫明其妙地油然而生,不可抑制。后来在见到她本人后那份感觉更加显明──喜欢!是的,我喜欢!
  噢,天哪!小方终于明白了杨小玉曾经跟他说过的那句话──“爱一个人不需要7年,只需要一秒。”
  是的,只需要一秒,就在你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爱便如火山爆发,烈焰于心底喷泻,一发而不可收拾。
  那,陆薇呢?我跟她可有婚约的。
  一想到陆薇,小方的头就大了,可转念一想,陆薇在20世纪啊!他这样安慰自己。那她要是也来了呢?
  ──如果她来了,就让北靖王妃认她作女儿,骗她说她得了失忆症,我是她亲哥哥不是男朋友,反正她稀里糊涂也不会知道。
  我们的小方队长在情急之中居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可是,这会不会太过分?他心思突然一转──我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坏呢?我好歹作过几年警察,平常马马虎虎也能算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动这份歪念──喜新厌旧?
  再转念一想,警察有什么,警察不就是那身衣服吗?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我是北靖王府的小王爷。小王爷总该有点儿特权坏一次吧?自古刑不上大夫,再说这个主意也不算太坏,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勉强跟陆薇在一起只能是害了她。我又不会亏待她,让她作我妹妹,作大唐郡主,我和王妃会好好照顾她,再给她找个绝好的人家嫁出去,多给点儿陪嫁,日后我们各生了儿女还能作亲家呢,亲上加亲,这有什么不好嘛,就算是神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何况我又不是花心,我只喜欢安若素一个,我是痴心,谁让月老当初点错鸳鸯谱来着,根本就不怪我嘛!
  可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对不住曾经那警界英雄的光辉形象?小方拨拉着小算盘。
  然而再细思量,也难怪,这世上有几个人是圣人,如果有太多,又怎么会让孔夫子几千年来一枝独秀?
  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标准严要求了吧!再往深里说,不喜欢一个人假装喜欢算不算欺骗?喜欢一个人硬是装着不喜欢,这算不算懦弱?敢于面对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不是也算是一个俗世英雄?
  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为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爱情。你可以强娶强嫁甚至强占,但你永远也无法强爱。强迫别人爱你。
  爱情既然如此可贵,那敢于追求真爱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爱?
  那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我这么可爱,我那位师傅大人总该对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而且是一处理掉旧爱,马上就想着如何讨好新欢,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不管换了是谁,我都会。我并不是无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爱情这个东西太纯了。你可以欺骗别人,但始终骗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瞒骗呢?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小方终于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后又问自己,如果我还在21世纪,如果没有遇上这种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还会这么面对自己的真心吗?
  不,也许不会。
  ──是不是一个人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肯面对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对于一个在俗世中讨生活的普通人,说一句真话有时比砍头还难。这不是懦弱,只是因为活着远比死更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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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康!”安若素见小方呆呆地站着,只好又招呼了他一声,“过来!”
  小方走过去,安若素携着他的手坐在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问的竟然是这个,这他当然不记得了,可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秒,他愤怒地冲到1208室外,正欲拉门,门开了,出来一位女人,她穿一款黑色的晚礼服,肤光容色如千年冰川上泛出的湛湛蓝光,冷艳不可方物……
  他当初的那种感觉用黑妞话来说是: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又如岩岩清峙,壁立千仞。
  这两者是相似的。
  在他见到安若素的画像时,她蛾眉星目,神态清逸,森森然如千丈松,自带一种不怒而威的肃穆之气……这也恍然是20世纪的龙琪, 她身上那种气韵,如秋天掠过田野的风,因富有而从容因成熟而镇定,却又不无肃杀之感。
  这两个人,何等的相似!
  小方抬头看着安若素,对方的眉宇间恍然似曾相识。难道,他对安若素的喜欢,竟夹杂着对龙琪那种隐隐的渴望?
  不!
  小方竟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弹跳起来!不可能的,不会的。他歇力否认。唉,他忘了,越是拚命狡辩抵赖的嫌疑犯,越有可能是最后的真凶!──人有时最怕听到的,不是噩耗,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话。
  “你怎么啦?”安若素诧异地看着小方,轻轻地问道。
  小方盯着她,她除去了头盔,露出一头长长的秀发,乌黑发亮──龙琪可是一头短发。而她的身后,是一株开得正盛的桃树,花瓣葳蕤,烈如火焰,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这是春天,是战场,是远古的大唐,与20世纪那个龙琪没有关系。
  “没什么。”小方慢慢地坐在岩石上。
  “我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小方不明白她问的为什么是这个,只好摇头,他确实是不记得了,“对不起,我忘了。”
  安若素笑了,“那年你才12岁,我当时正在天柱峰下的一个小酒店中吃饭,你气喘吁吁地进来了,对着我就喊:姐姐,你快跑,有人要杀我!我觉得很纳闷,有人要杀你,干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跑?”
  小方听到这里也觉得纳闷。
  “只听见你说:有人做了坏事怕人看见,若有人看见,他们一定会恼羞成怒杀人灭口的!噢,原来是这样,他怕杀他的人看见我,连我也一起灭口。一个小孩子,在危难之时竟有如此胸襟……”
  “于是你决定救我?”小方接过话头。
  “对,谁要杀你,我就杀谁!”
  谁要杀你,我就杀谁!这话好让小方感动──原来,她曾给过他这样一个承诺。几乎同时,他蓦然想起几天前龙琪为了救他撞死过一个人。
  “我杀掉那些追杀你的人,把你带到我的住处,你受了伤。那时我住在湖边的一个小屋中,四周芳草萋萋,湖中烟波浩渺,风光绝好,只可惜我们谁也不会做饭,顿顿清水煮鱼虾……”
  “可是我们很快乐是吗?”小方猜都能猜得到。
  “对,很快乐,你还发誓说你日后一定要学会作饭炒菜,每天做给我吃。”
  “但我们不久就分手了,是不是?”
  结局是可以猜出来的,因为上天给人的快乐是有限的,幸福总是难以到手却转眼即逝。小方盯着岩石边的一簇野花,花木无忧,开得缤纷绚丽。而这一刻的粉黛浓艳,也不太会长久吧?
  “我不能把你带在身边,我还有事要做,我问你家在哪里?你说你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想你一定有一个不欲为外人道的故事,可你才12岁啊!我倒是很想知道,但你若不说,我就不问。后来我按你的吩咐把你送到江南金家,一晃就是4年,我已在刑部任职员外郎,那天一上朝,皇帝陛下就颁了一道圣旨,命我收一个叫东方元康的少年为徒。我……”
  “你很不愿意是吗?我当初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是吗?”小方问。
  安若素点头,“我是不愿意,因为我跟贞娘不一样,她有兼容并包含污纳垢的雅量,我不行,我是一池清水,一向好洁独行。但王命难违,待收徒之日见到你,尽管你长了一截,双眼也已经失明,我还是认出了你,于是奉旨收徒成了心甘情愿。”
  “真的吗?你真的这样想?”小方激动地问。
  “是的,一者我了解你的人品,二者,你身上负着一个命案,于公于私这付担子我都不可推卸。”
  “后来我就成了你的徒弟?一直跟着你?”
  “是的,有时我到出外巡查各地冤狱,你也跟着。你还真的学会了炒菜做饭,你说你被圈禁的那段日子,尽管双眼失明,却苦练厨艺。你的手艺真的很好,有些菜谱连御膳房的师傅都琢磨不出来。”
  “那你,很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吗?”小方总算拐到“正题”上来,他很想知道安若素对他是一种什么态度。
  安若素微微一笑,“你很听话,因为我是你的师傅,你总是对我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从未有过一点违拗。”
  小方看着她的脸,想,这恐怕不只是因为师道尊严吧,更多的,是元康对你的爱慕之心。他说:“我以后也一样对你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小方悄悄将“一点违拗”改成了“半点”。
  “真的?”安若素正色地问,转头盯着小方,“真的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我发誓!”
  “好,那我现在命令你,马上原路返回,拦住索真真的军需队伍,告诉她安若素的先锋部队已经全军覆没,让她迅速传信给元贞,先除内患,再抗外敌。情势危急,一定要果断。”
  小方这才明白他安若素此时此刻为什么话说当年,原来为的就是让他离开这里。她的御人之术确实是历练得出神入化,草蛇灰线暗暗铺陈有意无意之间就请君入瓮将他逼到了牛角尖上──
  “那你呢?”隔了很久,他才问出这么一句。
  “我是钦封的先锋官,还未出国境就已全军覆没,我还能回得去吗?再说,叛军马上就到,我能拖一时就时,挡住这些亡命徒,为大军赢得一分生机。”
  “他们有好多人!”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安若素说着站起来,雄风凛凛。她就是那个“夫”!
  “你不是中了毒吗?”此刻小方已顾不得瞻仰她的英雄气慨,他所考虑的全是求生的细节问题。
  “窈窕淑女并没有吴仕林想像得厉害,首先它这个名字就没有杀气。你想,淑女哪能斗得过泼妇?况且孔雀庄园制毒是为了自保而不是害人。”
  “你是说你的毒已经解了?”小方不信。
  安若素点头,“我和真真她们都吃过神农谷淬炼的灵药,百毒不侵。”
  有这么神吗?小方犹有疑惑。
  安若素却顾不了他的态度,她招了招手,元宝月芽走过来,捧上纸砚笔墨,这些东西她们居然随身带着。黑妞也跟了过来,但她却没有站在小方身边,而是立在安若素身后。
  安若素铺开纸笔,文不加点一挥而就,写好给了元宝,元宝将其卷成一团放入竹简再用火漆封好,加盖上安若素的先锋玺印,又递到安若素手中。
  “元康!”安若素叫道。
  小方知道,分别的时刻来到了。不论他是多么不愿意走。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能!”
  也许是安若素回答得过于肯定,小方疑惑起来,“不会是下辈子吧?”
  “不,就在这辈子。可是──”安若素叹息一声,“如果废太子真的登基,那反贪司的每一个人都脱不过杀头大罪,就算躲过杀身之祸,也将流落草莽,过一份三餐不继颠沛流离的苦日子。而你是世袭王爷,爵位不会有变,那时的我们身份参商,天上人间,流水落花,见又如何,不见又能如何?”
  原来,她顾虑的是这个。
  “我不管自己是什么王爷,也不管你日后会如何,总之一句话,你若死了,我也会死,你若活着,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如影随形。”
  “我不想连累你。”
  “我愿意让你连累。”
  安若素摇头,“死有时倒很容易,活着,就太难了。”
  是啊,富贵尊荣一去,活着还会容易吗?纯粹没有过也就罢了,但若得到又失去,仅那份失落,也是折磨人的。
  小方明白,他说,“你不相信我?我答应你,不管以后如何,我都会和你在一起,不论贫困富贵,有病无病。我也不稀罕作什么小王爷,苦日子也是人过的,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高兴。我能养活你的,我是男人,日后有我的,就有你的。我什么也不想,只想守着你,看着你,每天听你的呼吸……”
  安若素听着这番直抒胸臆的真情告白,笑了,“真的吗?那我要是受了伤,变成丑八怪,变成瞎子、瘸子、聋子呢?”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永远不会改变。”
  “可是,”安若素轻轻地说,“你明白吗?这一仗若废太子赢了,我们会成为朝廷的叛逆,史书上将称我们为侫臣,千古骂名,纷至沓来,遗臭万年,祸及子孙,你受得了吗?”
  侫臣逆贼,对于讲忠孝节义的中国人来说,是最可怕的恶名。
  如此恶名加身,你受得了吗?
  小方沉默,自古英雄好作,一条命零落成泥碾作尘,犹有香如故,流芳百世,光耀门楣,福被子孙;可有些人,尽管有英雄之举,却被世人误作枭雄,真相永无人知,遗臭万年,千夫所指。正所谓生命易舍,恶名难当,如此付出,到底值还是不值?
  “既然这样,”小方说,“你可以不要管什么朝廷,你是你自己的,我们走。”
  朝廷对不起你,你又何必要对得起它。
  安若素看着小方,“元康,你记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我可以不管朝廷之事,但我不可以不管天下事。天下安,百姓也许得不到多少益处,但天下乱了,最遭殃的就是百姓。国有危难,有权有钱者都可以跑掉避祸,可老百姓他走不了,他们的双脚已经被贫穷捆在这块土地上,他们手无寸铁,我何以忍心?再说,我若一走,我也就成了百姓,身为百姓,我也一样希望有个好官为天下人作主。那现在轮到我了,我岂能一走了之?”
  小方被她说的脸上一红。
  安若素叹息一声,“有些事,总得有人来做,但由谁来做?你自己都放弃了,你还能指望谁?”
  小方被她说的心里充满感动,怪不得那位东方元康会痴心于她。
  安若素轻声道:“这次过后,怕又是一个乱世,墨吏横行,饿殍满地。真的不愿看到这样的结局,那,就让我坚持到死亡的前一刻……”
  “还有我。”小方说。
  “你没有必要掺和这事。”
  “不!”小方一字一句地说:“不管世人如何看我,我只求问心无愧!”
  就算是身败名裂,就算是遗臭万年,只要作了应该做的,就是问心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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