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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妖怪记事簿》 作者:敦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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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轰着我呢,里面出来了一个貌似我们山猪妖的人类——这一身的肥肉,走起路来彷佛有油声在店铺内回荡,我的狼鼻子都好像闻到了一股子油腥味。额滴天啊,我觉得这已经不是猪妖了,而是一块猪油修炼成妖了……
  
  猪油妖对着中年人曼声道:“老刘,等一下。最近正好想吃羊肉锅,这只黄羊我们就留下了吧。”中年人立刻打躬道:“是,肖掌柜。”
  
  猪油妖顿了顿,又道:“唉,我说了多少遍了,和气生财,不要老是吹胡子瞪眼的,这样不好嘛。行了,我带这小兄弟进去就可以了,你去吧。话说回来,这两天挺多客人的,你也够不容易的,店里的伙计们都说,老刘忙,老刘忙啊,呵呵。”
  
  “老流氓”立刻满脸恭谦地谢过掌柜称赞,继续忙去了。猪油妖,这什么早堂的肖掌柜倒是没什么架子,带着我一步一步艰难地向里间挪去。
  
  转到里间,向内院继续前进。这时正看到几个商人模样的人类,拿着几株好像草药的东西在和一个清瘦的中年人谈论。这个中年人倒是很有几分模样,一部乌亮的长髯,油光水滑地落在胸前,一双丹凤眼里精光闪闪,面如重枣,两道卧蚕眉……等等,怎么看上去像关二爷?
  
  我心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突。相传关二爷就义后被玉皇大帝看中,因为仁义无敌,被封为武圣,列入仙班。虽然在妖怪界的史料中并无此事的记录,但人类对于这种说法有好几个言之凿凿的版本,让我有点将信将疑。所以突然看到一个貌似疑似仙人的人类,作为妖怪的我有着本能的一瞬间慌乱。好在这时肖掌柜对那二爷似的人物笑呵呵地道:“开先生,货色怎么样啊?”我同时鄙视自己:慌个头慌,先不知道关二爷有没有成仙,就算成仙了,丫能跑药铺里当伙计不成?怎么也要去菜刀铺才是嘛。
  
  开先生拱手道:“东主,这几位的药材都还不错,价钱也谈好了,您尽管放心。只不过,他们现在有几样药草不识,拿来询问。只是惭愧,开茅也不识得。”
  
  “开毛”?我心里笑,这位的爹娘和关羽作对不成?肖掌柜笑眯眯的,整个一张脸跟一小笼包子似的,五官全褶一块儿去了:“开先生也不要谦虚嘛,晋阳城里说到辨识药材,谁敢说在您上面?您不认识的,只能说这不是药材了。我说,你们长安人也不能搞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来戏弄我们开先生嘛。”
  
  那几位商人听了不乐意了:“嘿,肖掌柜您这怎么说的,我们长安人怎么了?我们可是首都人民,来自伟大的唐王朝的心脏!生长在天子脚下,我们能搞这些个没品的事儿吗?哪像你们晋阳人,看外地人都是乡巴佬,一脑门的精明主意,一肚子的小市民心眼儿。我们还不乐意搭理你们呢,真是~得了,咱也别在这儿受这怨气了,咱走!”
  
  开先生立刻上前解劝,态度诚恳认真。而肖掌柜则在一边还是笑眯眯地道:“哎呀,我听说长安人喜欢开玩笑,斗斗嘴感情才深,难道我记错了?那可不好意思了,几位,我可没那个意思啊。”两人一唱一和,明显是排练过的,合作也很久了,那叫一个默契。
  
  正这乱着呢,我站在一边略显有点多余。无聊之下瞥了一眼那些长安人手里的所谓药材,顿时心中一动:嘿,这东西我认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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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三六)
  长安人手里攥着一株翠绿色的小草,草叶狭长,叶子顶端却是一点丹红,虽然红色不多,但和其余的翠绿在一起,显得格外夺目。我又怕看走了眼,再费力地随着那人上下晃动的手移动眼珠,仔细数了数小草的叶子数目。果然是六叶,没错了。
  
  这种草在《百草集》里记载的学名叫做“郁林”,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其实有很多的珍奇药材都有着不知意义,不知来历的名字,只不过约定俗成地这么叫罢了,而后或许再会有人去附会一个解释。比如在《百草集补记》里,对于郁林的解释为“其苍郁郁,盈溢于林,故名之。”其实纯属扯淡,到山里去看看,哪哪的不是“其苍郁郁”的野草?那才叫“盈溢于林”呢。更何况郁林草叶端还是红色的。
  
  不过这草在妖怪界的俗称倒是很形象,叫“鹦鹉草”,叶端的红色加上通体的翠绿,如同一只红嘴绿毛的鹦鹉。鹦鹉草本身作用对于妖怪来讲很一般,它作用为去湿解毒,调理肠胃。说老实话,妖怪的体质,对于风湿内毒这些个都不在意,而且像蜘蛛蝎子这些妖怪,炼的就是毒,你让他解毒,这不是跟人家过不去嘛。至于调理肠胃,更是只能说说罢了,也不看看妖怪们都吃的是什么,那是你能调理得了的么?
  
  不过,在妖怪界也就聊胜于无的鹦鹉草,如果用在人类的身上,那就大不一样了。早些年听说妖怪界曾经有位医药前辈为了积累功德,常年混在人类社会,用妖怪界的医学手段和药材来给人类治病。他曾经给人类用过鹦鹉草,愣是把一吃了砒霜的人给救回来了,而且之后这人肠胃之好,可以用“令人发指”来形容,绝对就是“吃嘛嘛香”,据说一顿饭吃了一头烤全牛,还咂吧一下嘴,谦虚道“行了行了,饭吃七分饱,对身体有好处。”
  
  所以说,鹦鹉草在人间,绝对要比云翳草来得有效用,来得希罕。但是鹦鹉草虽然在深山老林里面也不属稀少物种,只不过对于人类来讲,长的地方太过艰险,基本上是很难找到。而且这草还需要用妖力妖法培炼之后才能用,不是抓来就能吃的,所以生草就算到了人类手里,也基本属于无用。
  
  所以我还是有点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些长安人,手里有宝贝也不知道使用办法,更没能力使用,何其可惜也。不过话说回来,基本无用,不等于完全无用,少了妖法的培炼,鹦鹉草的药效还是在的,虽然不知道生嚼了的话会有多少作用,但估计解一下轻微毒药还是有效的。就看这些人类有没有勇气来试试看药效了。
  
  这会儿,肖掌柜和开先生已经把长安商人都安抚了下来,两方面刚才还面红耳赤地,这时又大家眉开眼笑称兄道弟起来。肖掌柜努力挪动自己的躯体,在一把能横坐两个半我的椅子里卡了进去,和开先生一起研究起鹦鹉草来。忽然他好像才记起我的存在,叫来一个青衣小厮,对我笑眯眯地道:“对了,这位小兄弟,我这里还有点事,你跟着阿二去里面厨房把羊给搁下吧。对了,阿二,叫账房给他二两银子。”
  
  我也不清楚一只黄羊在人间究竟值多少钱,二两银子又是多大一个价值,不过想来总比没有强。于是我跟着阿二穿厅过廊,到了厨房。在这个极大的厨房里,我也明白了这个肖掌柜的那身肥肉是怎么来的了,一个伟大的胖子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厨房啊。
  
  从账房收了银子,往鹿皮坎肩里一揣,照着原路返回前厅。前厅里这会儿还在开会研究呢,开先生已经动手拆把了一株鹦鹉草,仔仔细细地观察着根茎叶,还很有魄力地用舌头点了点叶子的断口处,尝一下草汁的味道。我暗自点头,开先生的名头倒不是白来的,很是有些为了科学而献身的精神。只不过可惜的是,这样也是不会明白这种草的药用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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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正做着医学实验,就见“老流氓”匆匆从外进来。老刘一见掌柜的也在,立刻上来道:“掌柜的,有几位西域远道而来的客人,要些珍贵的药材,外间的货色他们挑好的要了不少,还觉不够,想找些上好的顶级药材。另外又听说了开先生的名号,想拜会一下,我看您不在,就自做主张引进来了。”
  
  肖掌柜听说有大生意上门,自然更加乐和了,摆摆手道:“老刘你做的好。无妨,我这里也正跟开先生,以及这几位长安的朋友谈论药材呢。西域之人要些上好的顶级药材?呵呵,也罢,就让他们开开眼,看看我神州的好东西。”我心里嘿嘿一笑,猪油妖,你丫不是仅仅要西域人看看好东西吧,估计顺带着也想在长安的商人面前显摆一下。
  
  说话间,老刘已经把门帘一挑,引了五六个人进来。大家都在盯着门口看,我却立刻心头一动——妖气!嘿,还真是山不转水转,妖怪何处不相逢啊,这妖气不就是刚才在官道上感觉到的那一股么?说老实话,这么弱的妖气,不知道掩盖还到处乱跑,这样的妖怪想忘记都难。尤其是这股嚣张但不成气候的妖气,感觉和我们中原妖怪的确不同,很容易就能留下印象。原来这还真是西域来的妖怪。不过,西域虽远,但基本上还是妖管委的势力范围,他们怎么也不知道轻重,这么嚣张地乱闯人类超级大城市?
  
  门口进来了六个人,其中一个青年男子身材高挑,一头金色的卷发,深蓝的眼珠,相貌上那是相当的英俊,只是脸色那叫一个白,彷佛水里泡了两个多月的猪大肠。尽管如此,这哥们的样子还是看得我一瞬间有点妒忌。不过我转念一想,嗨,我这吃的什么醋啊,跟一蛮夷,犯得着么?
  
  其他四个,两男两女,样貌也很不错,俊男美女型的。他们都穿着紧绷绷的黑色丝绒短装,衣服的下摆才到大腿根部,着实不甚好看。只不过衣服的做工倒是相当的精细,腰间的束腰带还是缠金丝的。而领头的那个青年的衣服更是考究,衣领袖口上都有红色丝线精工刺绣的花纹,十三粒金丝团花钮颗颗闪亮,腰间的腰带上更是坠上了几颗硕大的猫眼玛瑙,很是华贵的样子——当然,只是在人间界而已。不过让人感觉不爽的是,这几位的裤子那叫一个紧,跟在腿上勒了层黑皮一样。而那个青年还戴了一件带领子的披风,黑色镶红边,宽宽大大地,罩住了大半身躯。
  
  唯一一个看着还顺眼的人,是一个中原人类,想来该是通译或者导游之类。那四个男女身上也有极其轻微的妖气散发出来,只不过让我奇怪的是这样弱的妖气应该不能化成人形啊,难道这四个反倒会隐藏一些妖气么?这几个西域妖怪好像在他们当地应该也是贵族一类吧,一副派头倒是在的,只不过如今以人类身份到了神州大唐这天朝上国,连旁边的导游都不怎么待见他们,根本就没什么好摆谱的。
  
  不过妖怪毕竟是妖怪,这五个妖怪刚进门,领头那个戴披风的,就很敏锐地盯上了肖掌柜手里的鹦鹉草,两眼豪光连闪,其间竟然隐隐有血色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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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掌柜他们倒是没注意到那个领头妖怪的异样。颤动了一下身上的肥肉,算是代表向前倾了倾身体,肖掌柜面带微笑地对着他们道:“诸位远道而来,肖某不胜荣幸。不知几位贵客是来自西域何方?是突厥,还是楼兰?”
  
  领头妖怪也微微欠了欠身——只不过他这欠身,配合脸上一副“我是妖怪我比人类牛逼”的表情,应该归类到“欠揍”一类里去。哥们我别的不说,至少比你牛逼,看见老刘都还鞠了个躬,叫了声大叔呢,你丫狂什么狂?
  
  领头妖怪还算客气地道:“哦,我们不是从突厥或者楼兰来的,我们的国家在还要西面。”嗯,这妖怪不管怎么说,中原的官话说得倒还是不错的。大唐朝的官话是以陕西话为基础,长安音为标准的官方用语,这二十几年年来,在整个大唐迅速推广,搞得我们妖怪都学会了。
  
  “还要西面?”肖掌柜脸上的笑容渐渐隐没,“莫不是车师,或者尉犁?”
  
  领头妖怪还是摇头:“还要往西。”
  
  “龟兹?”“再往西。”“疏勒?”“还往西。”“怛罗斯?”“往西。”“碎叶?”“往西~”“大宛?”“往~西。”“大月氏?”“西~~”“安息?”“再西~~”“难道是身毒?”“还是要西。”“君士坦丁堡?”“……西。”
  
  肖掌柜的脸上已经早已没了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层油光闪闪的细毛汗。丫也是够可以的,以前上书塾的时候估计大唐地理和天下地理都是满分吧?这妖怪也贱,就是不直说,死活要肖掌柜一个劲往下猜。不过我也奇怪,他究竟来自哪里?君士坦丁堡已经是西域的极致,再过去,就是那什么人头马身的妖怪生活的地方了,中原本来并无这个地方的称谓,妖怪倒是有到过那里的,不然黑鹰那瓶酒从哪里来?有位妖怪定名其为“希腊”,后来一些中原商人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个名字,也就跟着叫了,不过大唐还未有商队能到过那里,所以除了那些专跑西域的商人,一般没什么人类知道那个地方。
  
  肖掌柜从阿二手里接过一把手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无奈道:“直说了吧,你们到底来自哪里?”
  
  领头妖怪略有点得意地道:“我等是来自法兰克帝国。”
  
  “法兰克?还帝国?在哪里啊?”肖掌柜略有鄙夷地道。也是,在大唐面前称自己帝国,还真是不知道“自大一点”,那就是个“臭”字。如今天下,在人类世界中,大唐朝真不愧为一个“大”字,疆土辽阔,国力强盛,远远超出其余的那些国家。如果说如今只有一个国家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帝国”,那就只有大唐。
  
  领头妖怪也有所知觉,好像想起来自己现在站在哪个国家的土地上,所以态度收敛不少,矜持地道:“法兰克在欧罗巴大陆中部,在安息最西部的北方,离开那君士坦丁堡还有上千里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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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掌柜惊诧道:“那里居然有人住?”领头妖怪脑门上黑光闪过:“有的,有的,还是有人的。”
  
  肖掌柜作恍然兼不可思议状,道:“那……你们见过驴吗?”
  
  领头妖怪脑门上的黑光蔓延到整个脸面,使得本来苍白的脸色变成了香灰色:“还是见过的。而且,我们连骡子都有。”
  
  肖掌柜继续在一些让外来妖怪尴尬不已的问题上纠缠了不少时间,令那个领头妖怪的脸色如同七彩幻灵石的光泽一般,变幻不停。不过想来肖掌柜这个死胖子,一半是好奇,另一半则是鄙视,天朝上国的强大优越感,让所有生活在神州的生物都看不起这些所谓蛮夷之地来的人们,或者妖怪,连我也不例外。那里的妖怪,做到人头马身妖这种级数的,连内丹都还没有,在我们看来完全属于不入流的,又怎么能看得起他们其他的妖怪呢?也难怪这么弱的妖气还不知隐藏,人家不会啊。就这样的蛮夷妖怪还堂而皇之地来我们神州,还敢悠闲地到晋阳晃悠,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典型属于不知道“死”字有十七种写法的主。
  
  好不容易肖掌柜才放过了这个可怜的领头妖怪,看着他的包子脸上又崭露出的肉乎乎的笑意,显然满足了不少小市民的虚荣心理——貌似长安人对晋阳人“小市民心眼”的评价倒也不错。不过转头看看,那些长安商人无一例外,也同样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
  
  领头妖怪喘了口气,才擦擦头上的汗,清清嗓子道:“那个,在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尼古拉斯·托瑞德,世袭伯爵。这四位是我的随从。诸位叫我尼古拉斯就可以。”这时大家才想起来,原来至今还没问过这个家伙的名字,从神州的文化来看,还真是失礼之极,但此时无论人还是妖,都觉得这是一个疏忽而已,又或者所有神州生物都认为知不知道一个蛮夷的名字是无关紧要的事。
  
  这个家伙还算是做出了谦和平易的姿态,让其他人叫他名字即可,不愿带上爵位。但就这样,肖掌柜还是一听就怒了,长挂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拍着桌子骂道:“尼姑拉屎?你丫的怎么这么变态,还伯爵呢,伯爵就叫这种无礼而不雅的名字?伯个屁咧,有伤风化,道德败坏!西域人文化落后,水平低下,也不能粗俗到这种地步不是?”
  
  尼古拉斯两眼血光泛滥,四周张望,看意思想要找根结实点的柱子,一头撞死算了。
  
  然而后来发现不对,丫的好像在考虑是不是要不装人类了,直接结果了肖胖子的性命。这还了得?我们神州的妖怪都不愿意随便伤害人类,哪能容到你个异族猖狂?在这里让你在我眼皮底下伤了人类,神州妖怪界的面子算是给我丢干净了。原则问题面前,我也顾不得隐藏形迹了,站在肖掌柜等一众人类背后,浑身妖气勃然而放,两眼一瞪,两道绿光直射尼古拉斯。
  
  肖掌柜这些人类倒还好,灵觉落后,我大鸣大放地耍妖气,他们也就觉得有点寒而已,但尼古拉斯就不一样了,彷佛火烧屁股一样浑身一激灵,惊恐地看着我,脸色一下子白到晃眼,手指都开始有点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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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妖力,我在妖怪界绝对属于下游,差一点达到中下游的程度。我的内丹仅仅是初期的顶级阶段而已,别说李太黑、朱耳之流了,就算朱圆璋和汤圆都能随便把我揉来捏去的,除非我用大衍令,倒是可以撑一阵子,不过还手是不要想了。
  
  所以说,我就算拼死拼活地放出浑身妖气,给面子的就说一句:“嗯,小同志还不错嘛,继续努力哈。”不给面子的就说:“咦?你这儿干吗呢?赶蚊子么?”好在我已经习惯了,思考型妖怪的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
  
  只不过,我从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也能靠妖气震慑别的妖怪,而且是彻底的震慑。目前的尼古拉斯就是被我的妖气彻底震慑了,那瞬间的萎靡简直就像我自己突然看到了怒气勃发的蚩尤老祖一样。尼古拉斯的脸色几乎白到透明,眼中的那种奇怪的血光消失殆尽,显得空洞无比,甚至连身形都退了两步,身上的披风有一些不易察觉的轻微颤动。
  
  ——至于嘛?我自己都给吓了一跳,就我这水平,震慑低级妖怪也是可以的,但即使是我们妖怪界最低级的,刚化作人形的精怪,就算怕我,也不会如此不堪,最多是慑服,也不会吓到发抖。这西域的妖怪真是胆小,还是说他们那里就没我这么强的妖怪?要真是这样的话,倒是不妨去什么法兰克王国去发展发展?
  
  不过我还是记得这里可是晋阳,周围还有一圈人类,就算我妖力不强,也难保出什么纰漏,要正好有和尚道士经过这熙早堂的门口,我估计就要赶紧跑路了。所以我的妖气骤放骤收,警告一下尼古拉斯即可,而且看来我这目的已经超额完成了。
  
  尼古拉斯倒是不笨,看我一下又老神在在,一副毫无妖气,与寻常人类无异的样子,也就知道我只是警告他一下而已,自然再也不敢起什么把肖掌柜熬了猪油的念头。
  
  既然尼古拉斯不得不忍了下来,那他面对一脸鄙夷和恶心神色的肖掌柜,则只能低声下气了。等到他找来纸笔,写下中文“尼古拉斯”四个字,才把肖掌柜他们给哄回去了。只不过肖掌柜还是低声和老刘嘟囔:“蛮夷就是蛮夷,起个名字都用这种发音的,还不如叫‘铁蛋’‘如花’呢。”老刘一个劲点头赞同,同时鄙视地看着尼古拉斯。
  
  尼古拉斯有火也不敢发,只能尽量扯开话题:“这位,尊敬的肖先生,”得,称呼都改了,这态度叫一个好,“请问您还有什么顶级的药材吗?在下愿意出大价钱购买。”
  
  肖掌柜再怎么样也不会跟钱过不去,又不是面对大是大非的问题,所以听到这个茬,立刻又来了精神,略有显摆地拿出库藏的人参、首乌、雪莲等等,但是又很不信任地看着尼古拉斯“你,认识这些药材么?”
  
  尼古拉斯看到这些药材,脸色好了一点,点点头,把各种珍贵药材的名字都说了一遍。挺可以啊,我想着,居然还能认识不少药材。话说回来,这些药材在人间算是很不错的了,但在我们妖怪看来,跟杂草也差不了多少。我们要用人参的话,那些人参都必须达到三百年,七叶以上,还必须新鲜从地里挖出来的。对妖怪来说算是珍稀的话,那就要能修炼出人形化成精的,可以从地里跑出来满世界乱窜的人参,那可都要千年以上了。肖掌柜这里不过七八十年的人参,实在是看不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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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看不上眼,不代表尼古拉斯也看不上。他捧着一株大概八十年的人参,还是颇为喜爱的。不过我知道,他的目的并不在这些药材上,他真正看中的,是那几棵鹦鹉草。
  
  兜兜转转了半天,尼古拉斯花大手笔买了不少药材,肖掌柜捧着他给的猫眼、翡翠、以及金元宝,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看得几个长安来的商人眼睛通红,脸色翠绿,这会还不定怎么后悔就没带点上档次的药材过来呢。
  
  不过尼古拉斯立马给了他们机会:“对了,那几位先生,您手里的那棵药草能让我看看吗?”
  
  长安商人忙不迭地把鹦鹉草递给了尼古拉斯。我注意到尼古拉斯的眼中狂热的目光一闪而过,然后就很迅疾地看了我一眼。我装作不知道,一点表示都没有,这种草对于我来说还不如两坛烧酒来得有吸引力。尼古拉斯脸色一松,不露痕迹地把鹦鹉草举到眼前仔细端详。
  
  也不知道尼古拉斯看出些什么门道没有,我是觉得他就是在装模作样而已。看了半天,尼古拉斯眼睛一转,微微摇头道:“我还以为是株珍贵的药草,原来并不是。”
  
  几个长安商人满怀希望的神色瞬间落寞,其中一个道:“尼古……那个拉斯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草?”
  
  笨蛋。我在心里骂道。这句话一出,摆明了你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什么草,那还不是由着尼古拉斯来信口胡吹么?
  
  尼古拉斯果然点点头,乱扯茶叶蛋道:“这草长在西域,和一种很珍贵的药草非常像,但是那种药草是七叶,草茎根部也有红色,而这种草则是六叶,草茎根部也不红。这草也是药材,但效用普通,不是顶级的。这样吧,正好这草我也有点需要,不如也买了算了。”
  
  长安商人热情褪尽,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随口开了个价钱,卖给了尼古拉斯。不过肖掌柜不愧有“精明”之名,很敏锐地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随即开口道:“难得是西域来的药草,不如也卖我几株,留个纪念也好。”
  
  尼古拉斯脸色一苦,又没法说穿,只好和肖胖子打起了哈哈,几番讨价还价之后,长安商人带来的六株鹦鹉草给尼古拉斯买去五株,留了一株给肖胖子。
  
  尼古拉斯虽然未能包圆,但也算是心满意足了,于是客客气气地和几位人类告别,带着四个随从一个向导走了出去。肖掌柜大赚了一笔,心情格外的好,也不觉得尼古拉斯的名字有什么不好了,对其看法大为改观,立刻热情地送到门口。我则趁着大乱流一起涌出熙早堂药铺。
  
  我在大街上慢慢溜达着,走不多远就拐到一条相对僻静的小路上站定,两手一背,优哉优哉地看起外面熙熙攘攘的人流来。果然,过不多久,背后传来马车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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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三九)
  尼古拉斯恭恭敬敬地走到我面前五步处,抱拳作揖,一躬到底。我坦然地受了他一礼。在妖怪界来说,实力决定一切,哥们我比你强,你对我恭敬是应该的。
  
  尼古拉斯直起身来,对我道:“托瑞德家族伯爵,大公爵博拉罗德·托瑞德之子,尼古拉斯·托瑞德,向神州强大的妖怪阁下致以最高的敬意,您的强大让所有的生物都会为之震撼。”
  
  罗里八唆的一大堆,听得我有点头大,但最终还是明白了丫这是在夸我呢。尤其是最后一句,那还真是让我有点脸红。“所有生物”,要不是知道你小子没见过神州妖怪界或者修道界那些强大到匪夷所思的存在,我一准会认为你丫的在讽刺我。
  
  不过不管怎么说,人家客客气气地捧了我一大把,我总归是要还礼的:“嗯,在下苏南坡,那什么,普通大灰狼之子,欢迎你来到神州。”怎么了,我从来不以为自己的出身有什么丢脸的地方。英雄莫问出处,妖怪你也别问,普通出身的妖怪到最后大成,成为一代名妖的多了去了,人家孙悟空还是从石头里出来的呢。什么大公爵之子,还仗着老爹的名头来唬人,这些蛮夷真是没法说了。
  
  尼古拉斯的教养还是的确不错的,听到我着重说了“普通大灰狼之子”,也没有一丝异样表现在他脸上,在我介绍完之后表示了应有的适度的敬意,大致就是类似于“久仰久仰”之类,纯粹属于场面上的敷衍。
  
  我不愿意跟他一个蛮夷套什么蘑菇,直截了当就摆出前辈的姿态教育他道:“我说,看你这排场,你这头衔,也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妖怪了,怎么如此不懂轻重?修为差就算了,跑到我们中原也算了,可你最不该不加掩饰,如此猖狂地散发着妖气就来人类的大城市,这要是让人类的修道士,甚至天界佛界的人物发现了,你可是要遭大罪了,就你这水平,随便来个茅山龙虎山五台山的三流弟子都能把你给摁在坛子里一顿猛抽了。”
  
  尼古拉斯听得很是心惊肉跳,脸色数变,诚惶诚恐地道:“我,我不知道中原神州的规矩啊,也不清楚神州的神职人员居然真的这么厉害,我作为伯爵,在欧罗巴大陆上,一般的教廷人员都不能把我怎么样啊。再说,那什么,妖气……我也不懂隐藏啊。”
  
  我几乎要背过气去了:“你你你,你以为中原是什么地方?教廷,那是个什么玩艺?连你这样的都对付起来吭哧吭哧的,可见也稀松平常的紧。还有啊,你身为一个妖怪,居然不知道隐藏妖气……哦,也怪我,给你丫气糊涂了,你应该没有内丹吧?”
  
  尼古拉斯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内丹?不瞒您说,我还真是没有的。”
  
  我已经无力,也无法去训斥这样一个外来妖怪了,深吸两口气,平静一下心神道:“果然,你和希腊的那种人头马身的妖怪是一样的,并不修炼内丹,只靠本能行事。好了,我就问你一句,你到底是什么妖怪?”
  
  尼古拉斯看我一副“你这个根基极差的家伙没救了,我放弃”的表情,很有点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地道:“其实,那个,我应该大概或许可能好像貌似,不算是妖怪,我是‘范帕尔’族……嗯,让我想想,如果用神州的官话来讲,该怎么翻译呢……对了,可以叫我们为‘血族’。”
  
  我皱了皱眉头道:“血族?”
  
  尼古拉斯点头道:“是的,尊敬的神州妖怪阁下。我们诞生在神州以外的极西之地,我们的始祖该隐大人在人类产生之后不久,便转化为第一位血族。我们的力量全部来自于血液,血,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神圣的物质。我们在早期依靠吸食其他生物的血液来增加力量,人类的血液是最具有力量的食物。我们也可以通过‘初拥’这种血液交换和传承的仪式来把人类发展为新的血族。”
  
  我听明白了:“我靠,你丫挺的原来就是个僵尸!”
  
  尼古拉斯连连摆手道:“不不不,尊敬的妖怪阁下,我们和你们东方的僵尸完全不同。僵尸我是知道的,我经常看神州妖莱坞的大片的——您是不知道,随着一些东方的妖怪到了我们那里,经常会带来一些用神奇的魔法把那些妖怪片录制进去的晶石,这些在我们那里都是一种相当昂贵的奢侈品,要不是我在家族里还算有点地位,都看不到这些晶石。”
  
  我阴阴地说了一句:“你看的那都是盗版……继续。”
  
  尼古拉斯愣了一下,有点摸不着头脑的意思,不过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啊……哦。那什么东方的妖怪剧里,僵尸片是很多的,那里面的僵尸都是四肢僵硬,走路是跳着走的,大多没有什么智慧,逮什么就咬什么,还有极度的暴力倾向,就知道攻击一切活的生物。天哪,撒旦大神啊,这些低级生物是那么的丑陋,那么的低下,那么的令人感到恶心,哦,我们血族,尤其是我们托瑞德家族,是极为优雅,极为美丽,极为有修养……”
  
  我抬手阻止了丫继续自吹自擂,你说都是妖怪类的,神州和西域的怎么就差这么大呢?修为差也就不说了,可神州妖怪是讲究温良恭俭让,尽量低调一点,就算有狂的,也难得有这么自我吹嘘的,假客气也是客气,总归要谦虚一下的;可这位倒好,一路吹捧自己,看这意思就他们家的蟑螂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你丫这么牛逼,还不是照样给我吓得发抖?切~
  
  “说吧,来我们神州究竟干什么来了?为什么要特意来找我?”
  
  尼古拉斯微微一顿,道:“我知道神州的大唐是如今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而神州的妖怪界也是具有相当强大,甚至是恐怖的实力,这些都在妖莱坞的妖怪剧里有着详尽的描述。您看,我刚到神州,接触的第一个神州妖怪,就是您这么一位极其强大的妖怪,您能放出如此强烈的气息,那可是血族大公爵级别的才能做到的啊。我就是怀着想要学习的渴望来到神州的,希望能够有荣幸能在神州的妖怪界里得到深造。而您,我愿意相信,是撒旦大神感到了我的虔诚,让我遇见您这样一位强大的指路人,所以才冒昧地前来打扰您,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说完,右手抚胸,对我郑重地行了一礼。
  
  合着原来是像人类的那些遣唐使一样,是来神州留学的啊。
  
  ——当然,日后我才知道,这些不修内丹妖怪,要纯靠本身力量来达到气息外放的境界,能够靠自己的力量硬“挤”出和我刚才一样气势的血族,是一种目前我还完全无法比拟的存在,现在仅仅靠妖莱坞的片子来了解神州妖怪的尼古拉斯,整个是被我的妖气给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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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四十)
  血族和神州的妖怪不一样,他们倒是不怎么远离人类社会的。一来血族的形象和人类没有任何差别,除了脸色白一点以外;二来血族也需要把人类发展成血族来维持血族的数量,第三,他们主要的食物又是人类的鲜血。血族跟神州妖怪差不多,都是生育力低下,自然产生的血族少之又少,大多是需要从人类里发展他们的后裔。尼古拉斯带来的四个随从,便是刚发展不久的血族后裔。
  
  而血族向来自诩为高贵的种族,于是自成体系地搞了一套等级制度。血皇倒是一直没出现过,听说是为了纪念那始祖该隐,所以空缺。下面十几二十来个大家族,各自有一位亲王,亲王下面大公爵、公爵有几位,再往下就是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剩下的就是普通血族了。普通血族跟我们神州的僵尸也差不多,见不得阳光,一晒就玩完,还必须吸食鲜血才能活下去。不过到了尼古拉斯这种伯爵级别的,就不在乎这些个了,光天化日之下想怎么晒就怎么晒,没事儿常跑沙滩去晒日光浴来着。吸血么,也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不再是必须的了。
  
  血族可以化作蝙蝠,擅长法术。——这不就是蝙蝠精么?还是一巢的蝙蝠精,血族整个就没别的了。血族的力量是靠自己本身的能力,没法,也不懂得什么修炼,他们的力量积累是来自年龄,老血族就是比小血族牛逼,两千岁的就是掐死你一千九百岁的,没得超越,所以他们的等级制度极为森严,因为不存在以下犯上的问题,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血族完美地体现了这个真理。
  
  尼古拉斯他们家是血族中的一个大家族,托瑞德家族。托家比较自由,家族子弟很少有管束,除了几条自古以来的家规之外,你想干吗就干吗。而托家的孩子都还差不多一个德行,不是埋头画画作诗,就是一头扎到古墓里去淘宝,美其名曰“考古”。因此他们家族在文学、艺术、历史等等方面,有着相当卓著的地位。当然,他们家的实力也不弱,家主,席尔瓦娜丝·托瑞德亲王,是十几个亲王中仅有的两位女亲王之一,实力到了什么地步,尼古拉斯也不清楚,毕竟要亲王级别的血族动手,这样的机会在欧罗巴大陆上几乎是不存在的,除非是和教廷全面开火。
  
  席尔瓦娜丝以下,尼古拉斯的老爹博拉罗德·托瑞德是他们家三个大公爵之一,实力怎样么,倒也不好说,毕竟在尼古拉斯嘴里说出来,他老爹就是单挑那什么劳什子的大天使都绰绰有余,我估计不可信,你们血族要这么牛逼,估计早把教廷给灭了。
  
  教廷么,据说是一个宗教组织,西方那边的天界称为“天堂”,有个上帝做老大,手下几个大天使类似于我们这边的神将,手下有一堆天使军团。不过他们经历了一次叛变,差不多一半的天使跟着一个叫路西法的家伙叛逃了,一顿大战之后,路西法堕入地狱,改名为撒旦,也就是血族他们的大神。不过我怎么就觉得他们那边怎么就这么简单呢?哪像神州这边,天上地下的神佛鬼魔妖,有名有姓牛逼的主,至少,最起码,也有个七八百,他们那边倒好,七八个就说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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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尼古拉斯用着那种略显别扭的语音,以及冗长罗唆、酸了吧唧的用词,把血族和西方世界的情况大致介绍了一下。我当时一听说他是来留学的,增加了不少好感,毕竟我们思考型妖怪看到勤奋好学的孩子,都会不由自主地出手帮那么一下。于是我让他就跟着我了,到时候一起去青云山,我们那里正好也有一个妖怪高等学校,让他给我们的教育产业做点贡献也好,毕竟看上去丫是挺有钱的,这样的主不宰也有点愧对蚩尤老祖了。
  
  我去街上的笔墨店买了一刀黄纸,但是上好的朱砂暂时找不到,就给他们五个放了点血,用血为墨,画了好几道隐藏妖气用的符箓。还别说,这血族的血液还真是他们力量荟萃的精华东西,能量十足,用来画符比一般的朱砂还要好用。不过血族的血好像和妖法不怎么合,画画隐逸符这种小符箓还可以,画中高等级的符箓肯定就不行了,不然这几个血族号称不死,至少很难死,放个几十斤的血估计也就两天就养回来了,那还不是青云山制符产业的免费原材料?真是可惜了。
  
  以本身鲜血为引,隐逸符的效果好得不得了,五个血族一揣符箓,让我的妖法一催动,根本感觉不出任何的妖气来。而那个人类的向导早先给尼古拉斯支开了,现在回来,看多了我一个光头猎户,倒是感到有点诧异。不过在尼古拉斯的扯谎下也就不去多管这些蛮夷的闲事了。
  
  说起来,能出来留学的,还都是财大气粗的主。尼古拉斯这小子对真正牛叉宝物,诸如上品晶石、奇珍异草的认识,都几乎是个白痴,知道鹦鹉草的不凡也就是出于本能感到了一丝异样的能量波动才抢下来的,但在普通的宝石古玩上,那说起来叫一个头头是道,而且怎么也顶着一个伯爵的贵族头衔,家里带出来的花销更是多到奢侈的地步。我不但坐进了豪华马车,还拿着小尼的钱买了一套合身的行头,月白色坠淡青碎花边圆领长袍,贴身束口棉布裤,脚上一双薄底羊皮小靴,腰扎象牙色五股青丝滚边腰带,别上一块翠云和田玉,手里拿一把正反洒金乌木骨扇,怎么看都是一个神州世家公子——如果不是光头的话。
  
  我看着镜子那个叫怒啊,合着我穿袈裟还要显得和谐一点,现在那叫一个不伦不类。一怒之下,又给尼古拉斯放了点血,画了一道镜花水月符,给自己贴上了,瞬间幻化了一头过肩黑发,还有一顶嵌玉束发书生巾。尼古拉斯看得眼都直了,先是一通吹捧我的行头,说这神州的服饰怎么看怎么舒服,又对镜花水月符赞叹不已,说他们血族要使用这样逼真的幻术需要多高的等级,多强的力量,多少年的魔法锻炼,自己能玩这花样是到了子爵,还要花费多少力气等等,总而言之,我苏南坡大人就是牛逼,神州的妖法就是了得。随后他也心急火燎地选了一套上乘的衣服,从头到脚穿戴了起来。
  
  尼古拉斯这套衣服相对于我的淡雅,就热烈的不少。淡金色束发长带,绯色暗花窄袖胡服长袍,下摆和右侧前襟坠绣大红牡丹,外罩青白色无袖碎花对襟大氅,腰扎赭石色红线滚边宽腰带,上嵌一颗硕大的上等红玉,脚踏金丝镶嵌的黑牛皮小靴,一把白桑纸面紫檀骨扇,带着一枚鸽蛋大小的明珠扇坠。而在他的强烈要求、由衷恳求下,我挥毫在他的扇面上题了一行字:“山川秀毓,天涯云聚,大道无伦,唯我纵横。”然后在反面用大篆写了一行小字:“以上不包括蛮夷妖怪。”
  
  尼古拉斯连我的草书都看得云里雾里的,更不要说神州都是少数人才能认识的大篆了,自然在听了我“那是‘尼古拉斯以此而自勉’”的解释后喜不自禁地把扇子扬来甩去地臭显摆。
  
  我们两个一副富家公子饱学书生的样子在晋阳城里到处晃悠,虽然尼古拉斯金发碧眼的一看就不是中原人,但如今大唐各国人士很多,再加上这小子也的确够英俊,看上去倒也不觉得不顺眼。然后我们就同时看到了一家很是有规模的古玩店,都亮了眼睛。我是想找找看有没有什么遗落人间的宝物,尼古拉斯则纯粹出于本能和爱好,古董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倒是不管是不是宝贝,只要有艺术性的,丫就喜欢。于是我们俩一起迈进了古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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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四一)
  古玩店名为“恒隆轩”,店面也是颇有点气势。店堂足有五丈进深,里面的摆设也是颇有古意,看意思这设计有点汉晋之风,很有古朴精致的感觉,不比大唐兼容五胡粗犷豪迈的风尚。
  
  说起来,人要衣装,这话总结的好。我和尼古拉斯现在的装扮,往店堂里一走,就有青衣小厮上前招呼,点头哈腰,笑容可掬,一口一个“公子爷”,让我也有点感慨:这要再提个鸟笼,就完美了。我在妖怪界基本没什么地位可言,黑鹰他们要不是因为我的脑子好使,青云洞集团少不了我,就我这修为,估计也就是一个普通工妖罢了,而且大多妖怪生活简朴,朱耳那样奢侈的纯属少数,毕竟最终追求是天道,物质生活如何倒并不是十分重要了。因此我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更何况没多久之前还让人“乡巴佬”地呼来喝去,一转眼就成公子爷了,反差越大,享受也就越足。
  
  正在我陶醉着呢,尼古拉斯又出状况了。你说这蛮夷就是不靠谱,都挺大年纪了还瞎折腾——丫跟我说,血族生来有悠长的生命,他也是将近五百岁了。我五百多一点,你也小不了我几岁,怎么就这么不让我省心呢?这会儿他看见店里有一位漂亮的年轻女子,立马上前搭讪,用词那叫一个酸,什么“你就是我心中的玫瑰花,娇艳美丽,深深让我心醉”,什么“你闪亮的眼睛就是天空中的晨星,闪烁着令神也迷恋的光芒”,听听,这都什么词儿啊?玫瑰花?那是什么花啊?在咱中原你就得夸人家像牡丹芍药山茶什么的嘛。眼睛像星星?靠,又白又小还会闪的眼珠,那是美女吗?咱这里那叫“一泓秋水,微波荡漾”,比你丫的星星美丽多了吧?
  
  我过去一脚把正要单膝跪下不知道干吗的尼古拉斯给踹了出去,一本正经地喝道:“咄!尔这蛮夷真是冥顽不灵!告诉你多少次了,大唐不比你们西域,这里乃是礼仪之邦,以后这般失礼的举动休要再做出来,不然看我不惩戒你这顽劣之徒!还不赶紧到一边凉快去!”尼古拉斯给我一脚踹地没了脾气,虽然依依不舍的,但也不犯花痴了,乖乖找了一个背阴的地方研究起店堂里摆的青铜大鼎上的铭文来。不过就他那点见识,估计数数笔划才是比较力所能及的工作。只不过他眼神却三分在大鼎,七分还在那女子身上。
  
  随后我转身向那个女子抱拳,歉意道:“这位姑娘,在下的朋友是从极西之地而来,两日前才刚到大唐,不知道中原的礼仪和规矩,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在下代为赔礼了。”
  
  面前的女子嫣然一笑道:“不妨事,西域之人不懂中原规矩,情有可原,况且……况且他的说辞也颇为有趣,倒是从未听闻过。”
  
  见她没有生气,我才松了口气。别的不怕,就怕这个尼古拉斯搞出点什么夭蛾子来,闹得大众围观,保不齐就有能人异士注意到这里。别看尼古拉斯把我吹得好像三清祖师下凡,蚩尤大神转世,我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很清楚的,到时候来一个茅山的二流弟子,就把我跟尼古拉斯给稳稳吃死了,饶咱一只左手都能把我们揍得北都找不着。
  
  如今既未生波澜,自然是最好不过,不过尼古拉斯这个祸胎后面是要看紧了,省得他隔三差五让我头大一回。我正想着回头要怎么整治一下尼古拉斯,就心不在焉地要转身告辞,那女子却忽然开口道:“这位公子,莫不是也喜好古玩?”
  
  我愣了一下,这才抬头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女子。只见她大约双十年华,小巧地瓜子脸,却有着高挑的身形。五官搭配极为精致,那双眼睛大而明亮,眼角微微有点上挑,眸中彷佛有烟云水气,真合了我刚才说的如“一泓秋水,微波荡漾”。两颊薄施胭脂,一对绛点红唇饱满却秀气,配合秀挺小巧的鼻子,真是相得益彰。再看身上,桃红色对襟短袖紧身小袄,青白色缠丝滚边,深开到胸前的领口内露出一抹艳红的薄纱束胸。下面一条及地的深红色多褶瘦身长裙,坠粉白色大碎花,用一条鸟羽纹刺绣宽丝带系在胸下五寸左右,极大地强调了她修长的双腿,更显得亭亭玉立,窈窕无双。最后,一条青白色底绘百花披帛,在背后绕过,松松挂在两条雪白粉嫩的手臂上。
  
  朱圆璋的美,是热烈如火,逼人心魄,很张扬的美;而这个女子的美则是清新如风,一颦一笑均让人觉得仿佛置身于阳春三月,看着就觉得无比的舒服。也怨不得尼古拉斯这般犯花痴,如此绝色佳丽,在妖怪界都不多见,他身边两个血族的女子,漂亮也是漂亮了,但妖艳太重,美得没什么内涵,而眼前的女子非但在美貌上更要胜过一筹,而且气质清新淡雅,一看便知是知书达理的美女,对尼古拉斯这种自诩为贵族的家伙是最有吸引力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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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我从小就见惯了老妹的相貌,青云山里跟这丫头玩的好的几个女妖也个顶个的是天姿国色,连雪狐这个花心大姐几次引诱我都未遂,我对“美貌”这种东西基本是有免疫力了的。朱圆璋这般让妖窒息的美丽都没有让我陷进去,何况这还是一个人类——说老实话,虽然修炼成人形后,我的审美观开始朝人类方向转变,但究其本质,我心里还是残存着当年的那一点喜好:眼睛绿绿的,耳朵尖尖的,浑身有油光水滑的皮毛的,还有一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的,母狼。虽然我现在也不会当真爱上一头狼,但至少对人类是不怎么感兴趣的。所以我一进店门只顾着到处看古董,根本就忽略过去这么一个美女。我估计我当时的眼神应该扫过她的,只不过当作了空气而已,不像尼古拉斯,一眼就掉进去爬不出来了。
  
  不过既然人家开口了,我也不能不答,只好淡淡地道:“喜好谈不上,随便看看而已。”
  
  美女微微一怔,估计在她面前的男人都会竭力显摆自己的学识,就恨没机会让美女知道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没人会像我这样爱理不理的。这也没办法啊,人类和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种,你说,你会没事在一母鸡面前显摆你会背乘法口诀表么?
  
  又惦记起如何蹂躏尼古拉斯,我刚想走,那美女却不知道错了那根筋,又对我道:“也好,楚月正好也是随便看看,公子一看便是有识之士,还望多多指教。”
  
  我还指教?指教什么?指教你怎么找秦始皇这位黑龙大妖用过的烟灰缸么?开什么玩笑,我认识的东西哪能跟你说明白。我正踌躇着怎么推掉这个莫明其妙的雌性人类,尼古拉斯实在是忍不住了,颠颠地跑过来道:“荣幸之至,美丽的小姐,能为您这样美貌无双的魅力女士服务,实在是撒……哦,是上天的恩德,您就是我心中的……”我飞起一脚,又把丫给踹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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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四二)
  尼古拉斯这个倒霉孩子,窜出来这么一划拉,让我就没了拒绝的机会,只得微微一点头,对那美女道:“如此,就和小姐一起看看好了。”事到如今,看看就看看吧,大不了推给尼古拉斯,让丫对付去,估计事后还能卖个好,讹他几百斤的西域美酒。
  
  不过我也担心尼古拉斯会不会搞出什么事情来,毕竟丫也算是妖怪的一种,真要说他爱上了人类,我也是不大相信的。倒是刚才听他说过,血族向来认为处女的鲜血是一种极品美味,尤其是越漂亮的女人,血就越对他们的胃口——靠,照这么来说,这小子难道是在找晚饭?这还了得,反了他了还。不成,找个空我可要警告一下这蛮夷血族,在我们中原期间,你丫就只能买两头母猪养着放血喝,敢动一动神州的人类,就等着被炼成蝙蝠干吧。尽管人类和我们妖怪不和,但怎么说也是生活在同一个神州的,我们可以动打来闹去的,却严禁外夷下手,这是原则问题。——最多到时候给你找俩处猪好了。
  
  我眼神凌厉地看了尼古拉斯一眼,搞得这小子有点莫明其妙,不过转瞬又迷失在美女的迷人笑容中了。此时这个人类还真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用一种悦耳的声音道:“如此,楚月谢过公子了。敢问公子名讳?”
  
  我摇了摇折扇,道:“在下苏南坡。”
  
  尼古拉斯立刻窜了上来:“鄙人尼古拉斯·托瑞德伯爵,大公爵博拉罗德·托瑞德之子……”接着又是一通又臭又长的自我介绍兼自我吹捧。美女楚月出于良好的修养,脸带微笑地听着尼古拉斯满嘴跑飞剑,没有表示半点不满的意思。我看得心中一喜,也好,让尼古拉斯缠着她倒也不错,让我乐的清闲。
  
  自动过滤了旁边尼古拉斯的滔滔不绝,我自顾自地看起这恒隆轩里的货色来。靠墙一排五丈宽,七尺高的紫檀木的架子,分成诸多小格,摆放着不少古玩。我走近架子,逐个端详起来。
  
  这里放的东西都还不错,略一扫就知道基本都是货真价实的古物,只不过没什么精品罢了。想想也是,放在大堂的东西基本都不会是价值连城的货色,真正的好货估计都在内部藏着掖着呢。古董这东西,讲究很大,并不是说年代久远了就会价值随之彪高了——当然,你若是有伏羲黄帝时期的东西,随便拿一个破盆子就是宝了。一般来说,除了看年代,还要看材质、物件、做工、保养程度、稀有程度,而最影响价格的,则是有无出处或者典故。
  
  举例来说,都是玉佩,汉代的玉佩自然要比晋代的值钱,但如果那是一块晋代书圣王羲之考试猜答案时转正反面的玉佩,那价值又要高过普通汉玉了——如果你能证明那的确是王书圣用过的玉。
  
  所以,我在这货架上扫了一圈,发现所有古物都是普通的物件,虽然不乏做工考究、艺术成就不凡的上品,但绝无价值惊人的精品和极品,一般来说,真正极品的东西,基本都会有出处和典故,多数会留下形态记载,那是一眼就能认出来——前提是你正好看过那些记载,又能恰巧记住,还有能力分辨出真货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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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我来说,这倒是无所谓的,有的时候我所要的宝物未必就是看上去光鲜照人的东西,重要的是它的作用,就像大衍令,认真看起来,虽然也是精工细作,但就面上那个“令”字,刻的那叫一个难看,七扭八斜的,估计当年重新炼制的时候,要不是李太黑要求炼成一个令牌,妖管委七常委之一火麒麟就能直接给丫来个白板。话说回来,一件法宝要这些花样文章干吗?就算真是一白板,里面的纯正的妖管委特有妖气辨别纹,也还是能让其他妖怪确认这的确是妖管委的令牌,更不要说蕴藏在令牌内部从大衍之数演化而来的强大威力。
  
  不过无主的宝物大多不会自行运转,而且年代久远,外层的灵气妖气都逐渐散失,内部的力量也暂时蛰伏,看起来和普通古物没有任何区别。要找出这些法宝其实也很简单,只要用自己的妖气一一查探一遍就可以,真正的法宝自然会有回应。只不过我一直小心谨慎地隐藏妖气,这时候用来探查,是有点冒险的,更何况还要考虑到万一有的宝物反应比较激烈,没准一下子就招来三百多个小杂毛老秃子,这事情就大条了。
  
  我心里犹豫,拿不定主意中,慢慢沿着墙边的木架往里走。就快走到尽头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阵极其轻微的灵气波动。我心中一紧,有好东西!表面上我却不动声色,慢慢在货架上逐一检视面前的几件物品。既然有灵气散溢出来,说明要么这东西不超过三百年的历史,要么就是强到没了主人也能捣骚一样四处放灵气玩还不在乎。
  
  我一件一件地仔细看着,终于,眼光停留在一枚青铜小方鼎上。没错,灵气正是来自这枚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方鼎。
  
  青铜!方鼎!估计哥们我的好运开始来了。青铜器多见于秦汉之前,汉代之后的器具大多使用铁器,而不会用青铜了,至于法宝之类则更加多变,材料之多不胜枚举,更不会用较为单一的青铜做原料了。至于方鼎的造型,则是商周时期的典型特征,周朝末年,天下四分五裂,人间进入了长达数百年的战乱时期,那期间的青铜器已经数量减少,更以圆鼎居多,极少有方鼎的出现。照此推断,这枚小方鼎十有八九是商周时期的产物。
  
  商周时期。神州人都知道,这个时间段代表着什么。神仙四起,妖怪纵横,乃是继三皇五帝时期以来,妖仙最为活跃的时代,更不要说那一场妖仙超级大混战的武王伐纣了。别看神仙他们平时道貌岸然,不要杀生,不要造孽,不要破坏环境,整天挂在嘴边,真干起架来这帮孙子比谁闹腾得都欢。在这场战争里,死在神仙手里的人类和死在妖怪手里的人类,究竟哪个多,估计谁都不知道。更不要说一件超级法宝一家伙砸下去,方圆几百里都没什么活物,那环境破坏的简直就没有再可破坏的了,以致于周朝建立后,武王的第一件要务就是防止沙尘暴对首都宗周——也就是现在的长安——的侵害,搞得姜子牙亲任“大周环保委员会主席”,带领全国人民植树造林,忙活了上百年才把环境给逐渐整治回来了。
  
  想着那个时期的妖仙大战,无数的顶级法宝就此遗失人家,下落不明,这要是捞到一件,嘿嘿,等我擦一下口水先。
  
  我按耐下心情,伸手拿起这枚小方鼎,忽然,一种彷佛骨肉相连的轻微悸动传遍我全身,那一种亲切感,还带着一丝丝奇异的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觉。我心中诧异,仔细地端详起这枚方鼎。忽然间,我在方鼎底部发现了一圈妖族的符箓。我的心神顿时猛然一震,这,居然是这枚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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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四三)
  我端详着这枚青铜小方鼎,心神震撼。这时旁边传来一个淡雅悦耳的声音:“苏公子,这枚方鼎可有什么特别之处?”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要怎么说?我根本就没法说——
  
  这丫的青铜小方鼎是我铸造的!
  
  两百五十年前,我刚进入内丹初期中级阶段,对于修炼的兴致正高,于是花了一段时间勤奋了一下,过了妖怪高等学校妖法四级考试。那个时候就开始寻思,要搞一件法宝妖器来耍耍。要找一件法宝谈何容易,我又不是那种运气好到走路都会被极品晶石绊倒的妖怪,也没实力去问别的前辈买淘汰的二手法宝,去偷抢拐骗更是连贼心都没有,别说贼胆了。于是只有一条路可走——自己炼制。
  
  当时青云洞集团雏形初显,我也给黑鹰招揽了进去,出了几个主意后颇得赏识。于是我问黑鹰讨了两块虎锡,把老金灌醉了坑了七八块铜精,自己开炉熔炼青铜。虎锡和铜精都不是什么难得的材料,不过相较于人类所用的普通锡和红铜要高级了不少,而且也能承载妖力符咒,算是炼制初级妖器还能凑合的材料了。
  
  只不过就算如此,用妖力催化火焰,熔炼混合这两样原始材料都花了我半个月的时间,累得原形都现出来了。而我当时对于法宝的造型倒是想了很久,由于比较喜爱历史,所以考虑再三之下,决定用比较怀旧复古的方鼎造型。当然,法宝显然不能造得跟真的方鼎那么大,没事上街还要扛着一口大鼎,我又不是项羽转世不是?
  
  其实法宝若是做得牛逼的,妖力催化之下,可大可小,随心变幻。不过以我的能力显然做不到这一点,就只能搞小一点的了。不过当然也不能做的太小,要不然就做成一酱油碟了。而且法宝之所以为法宝,是因为要刻录进妖法或者阵法,才能发挥神奇的作用,不然就算材料再好,也就是一普通器具罢了,所以要刻阵法的东西就不能太小——至少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绝对做不到在一颗鸽蛋大小的珠子上刻他七八十个阵法,一个都不可能。
  
  费了老大的功夫,这小方鼎才炼制成功,我在其上刻了三个妖阵,作用么……嗯……这个作用么,一个阵法是可以净化水,就是泥浆倒进去,一刻之后也能给你转成纯净水。第二个阵法是可以自动加热食物,还能保温,可以不用吃冷饭冷菜了——废话,鼎这东西本来就是食具,当然功能也要和吃有关了——当然,其他牛逼的功能我也搞不出来。最后一个功能,就是可以自己吸取微量的天地灵气同时转化一下再慢慢散发出去,这样可以吸引一些刚刚有些精怪意识的敏感的动植物,比如云鸡、火狸、会跑的人参精什么的。
  
  最后一个功能是很有些用处的,法阵也是最难,这个法阵的顶级阶段,吸取天地灵气就不是转化一下再放出去,而是为宝物自己所用。那就了不得了,这法宝再差,也架不住自己能进化,只要时间够充足,总有一天能变成一等一的超级法宝。只不过这样的阵法目前神州里没有一个妖怪懂得用,或者说,有妖怪懂,但却用不出来。原因无他,只是据我找到的那本古籍里面记载,这个阵法需要连续不断刻画三十六亿个上古妖符,不能有一丝的差错,也不能在刻画的过程中停顿,而且搞错一个妖符的顺序,那就彻底完蛋。要是只是失败也就罢了,过分就过分在这个阵法里每个妖符都需要大量的妖气配合天地灵气绘制,妖符把能量存储起来,等阵法完成后逐步释放作为阵引来启动这个庞大的阵法。试想一下,先不说能不能有妖怪有这样庞大的妖气撑下来,就是过程中画错一道,几十几百个妖符还好说,要是几亿个妖符中的能量瞬间同时爆发,怕是谁都要被炸得像煮了半年的茄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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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种进阶阵法我估计我就算修炼到白日飞升的境界,也不见得能用的出来,真不知道当年是哪个妖怪发明的这种阵法,怕不是在愚妖节时恶搞出来忽悠后辈的吧?
  
  不过这个阵法的初级阶段到还是不错的,就三十六个妖符,而且我当年倒是饱了一阵子口福,要不是青云山里不产人参,估计我连人参精也给抓了,真那样的话,我现在该进入内丹中期了吧。只是饱口福的同时,烦恼也随之而来,整天在我洞里能看见两尺长的蜈蚣,南瓜大的蜘蛛什么的。我倒是无所谓,蜈蚣和蜘蛛的毒液用来炼药也是不错的配料了,甚至我有一次还逮了一只从头到尾七尺多长的赤红蛤蟆,往丫背上一站,一甩缰绳,跑的溜快,就是有点颠的慌——丫是蹦着前进的。不过我老妹就不乐意了,对这些东西深恶痛绝之。于是有一天趁我出去飙蛤蟆,把那小方鼎给带出青云山,埋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为此我还很是唏嘘了一阵子,毕竟那是我自己炼制的第一件妖器啊。
  
  没想到,时过两百多年,这东西给人类当作文物给挖了出来卖了——那丫头当年究竟把这个鼎给埋哪里了?不会是一座什么古墓吧?怪不得我一拿起来就觉得熟悉,这可毕竟是我的妖气炼制的东西啊,能不熟悉么?两百多年了,我自己都忘了这鼎长什么样子了,可一看到底上那一圈妖符,不就是那个吸引异兽的法阵么?
  
  现在楚月问我这个鼎有何特别,我顿时张口结舌,难不成告诉她这鼎能招蛤蟆?
  
  好在这不是还有尼古拉斯嘛。“咦?这鼎倒是甚为奇怪,青铜的材质几近完美,造型古朴严谨,当是神州商周时期的佳作——我们家族里很有几个兄弟姐妹喜欢考古,从神州的商人手里搞到过这类似的青铜器,那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太完美了。再看这鼎上的花纹……还有底上的铭文……天哪,这种文字和我家的收藏上的文字都不一样,太奇妙了!而且……嗯,那什么,没了。”说着还偷偷瞄了我一眼。
  
  楚月微微点头道:“确如尼公子所说,这鼎在工艺上乃是上上之作。只不过……”
  
  “只不过看这上面的锈迹和擦痕,却像最近两三百年的东西,是么?”我接口道。尼古拉斯这小子也算是不容易了,居然能说出这些道道来,而且显然也感觉到了一丝方鼎散发的灵气,丫还真是挺敏感的。而楚月更是厉害,能从一些细节上判断出成品年代。不过她这回倒是走眼了,作为法宝,以及我所使用的材料,就算再过个几百年,鼎上也不会生锈。
  
  见楚月和尼古拉斯都点头,我笑笑道:“其实这些铜锈是伪造的,目的是要显示这的确是古物。但是,这却实属画蛇添足。这鼎所用之材料是当世顶级的材料,时间再久也不会生锈,店主或是觉得这样不够‘古’,便人工加上了点铜锈。”
  
  这番话说得楚月和尼古拉斯都来了兴趣,凑上前来仔细端详这枚方鼎。而我扫见旁边随时候命的小厮脸上却闪过了一些尴尬。这里正研究方鼎呢,忽然听见一声温和醇厚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师妹,原来你在这里。找到什么好东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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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四四)
  一个人类,一个雌性人类,一个漂亮的雌性人类,她可以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不使用任何的修饰,任何的化妆品,任何改变外貌的法术,而瞬间更加美丽么?听上去好像很困难,直到两瞬之前我也觉得这个很困难,相当的困难,就算女妖都不大可能做到这一点。但是,现在我的想法改变了。
  
  楚月在听见那个温和醇厚的男中音时,整个人居然在一瞬间彷佛神仙附体,那种突如其来的容光焕发简直令我好像看到她整个人在散发着一种耀目的光芒。那一瞬间的美丽笑容绽放,几乎令我手里的小方鼎都开出花儿来了。一个人,不,一个生物,居然可以美丽到这种程度?开玩笑吧?这是幻术还是我有了幻觉?
  
  一时间令天地无光,神鬼静默的美丽,差点让尼古拉斯直接爆血管,连我都听见他的心脏居然“咣当”一声狠狠地跳动了一下——要知道尼古拉斯告诉我,血族的心脏是一个摆设,基本上是不会跳的,尼古拉斯没准是他们上万年来第一个心脏重新跳过的血族了。我不知道这对他有没有什么伤害,不过估计不是太好,看他一直煞白的脸色忽然间涌起了变态的红光,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渗出来,嘴唇都哆嗦了。要不是知道血族就算想死都很难,我都要开始担心丫是不是快挂了。好在尼古拉斯立刻深吸几口气,眼睛微微一闭,不多时便恢复了正常。
  
  楚月倒是没有注意尼古拉斯的异状,转身迎向从店门口走进来的一个青年男子,一转身之间长发飞扬,带起了一阵幽香,姿态之曼妙,让尼古拉斯又差点再跳一次心脏。
  
  青年男子优雅地走过几步,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看着美艳不可方物的楚月。这男子身高七尺开外,脸色微黑,却隐透红光,两道剑眉,一双凤眼,帅气中带着英武。身上穿一件水白长袍,除了一条淡金色腰带,再无任何的修饰,显得简洁明快。外罩一件象牙色对襟无袖大氅,背后斜背一把墨绿鲨鱼皮鞘的长剑,火红长穗自剑柄挂下,随风微扬。
  
  最让我觉得惊讶的是,他看向楚月的眼神居然是那么的清澈,只有无穷的欣赏,却没有一丝的淫亵之态,好像不是在看一个极品美女,而是在看一件极品瓷器——搞得我开始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也是妖怪,因为就我的感觉,应该不会有任何一个男性的人类会对于这样的女子无动于衷,不带上一点点的本能性想法。
  
  再看楚月,虽然侧背对着我,但作为一个比人类敏感的多的妖怪,她散发出来的那种欣赏、爱恋、痴迷、晕头转向,简直就是在头上顶了块牌子:“我爱死你小子了”。我嘿嘿一笑,用手肘捅了一下尼古拉斯,下巴往那一对歪了一下,意思是,得了,你的心别说跳了一下,就算能跑外面来跳三丈高还外带翻跟斗,都已经没戏了。
  
  尼古拉斯这厮现在的眼神……真的没话可说,估计当头给巨灵神猛拍两千多下也不能造成这样心碎和哀伤的神情。丫的,到底是真的假的啊?我都开始不确定了,没准这小子还真是一情种?
  
  这时,楚月和青年男子走向了我们。楚月向那男子介绍了一下,青年男子含笑拱手道:“两位兄台,幸会。小弟姓吕,名洞宾,号纯阳。”
  
  吕洞宾?吕纯阳?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不过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了。但是我觉得好像印象中这个名字是和“有点危险”联系在一起的。
  
  危险?对于妖怪来说危险的,应该就是神仙道士和尚那一帮子了。不过这个吕洞宾好像感觉不出有仙力,看上去也挺无害的样子嘛——当然,对于尼古拉斯来说除外,丫估计就认为吕洞宾害处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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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试探一下,道:“吕兄,幸会幸会。看吕兄一表人才,就知道定然成就非凡。对了,看吕兄装束,莫非是一位剑侠?或者说,兄台是一位剑仙?刚才我可是听见你叫楚月小姐为‘师妹’来着。呵呵。”大唐年间,虽然仙人们活动也不像数千年前那么活跃了,但也时常在人间走动,剑仙之说倒是甚为流行,各种志怪小说,野史笔记里,这类题材也是相当的丰富——没办法,读者愿意看,那就有作者不停的写,不然怎么出版呢?我就偷出过好几本剑仙小说和杂记了。所以说我这样的问,也不是很唐突,外人看来不过一句玩笑而已。——况且,这个“师妹”,好像的确是有点问题。
  
  吕洞宾和楚月对望一眼——让尼古拉斯几乎要倒地立毙的一眼——然后微微一笑,道:“苏兄,小弟不是什么剑仙……”我刚松了一口气,就听他接着道:“我是实习剑仙。”
  
  我差点脚软。这里的剑仙不是指真的仙人,只是对以剑入道的修道者的尊称而已。但很多剑仙却是真正实力强大的高手,甚至是超级高手。而实习剑仙的意思是说,这位还没有得到剑仙的资格认证。没得到资格认证,不代表他没实力,只不过实力不到档次而已,当然,还包括某些特立独行的同学直到白日飞升都死活不去进行资格认证——这样的实习剑仙,随便拉出一个就够李太黑、朱耳联手对付的了。
  
  我心中微颤,不过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倒是尼古拉斯立马警觉起来,看来盗版妖怪片倒是没白看。他看吕洞宾的神情也不再是吃醋到心碎,而是变成警惕——外加吃醋到心碎。
  
  我做功十足地惊叹道:“吕兄!原来你真的是剑仙!小弟近日有幸竟然可以得遇剑仙,真是三生有幸啊。”
  
  吕洞宾笑道:“实习,实习剑仙而已。”
  
  “那吕兄师承哪位仙人?还有楚月小姐也是……?”
  
  “这个么……”这时有恒隆轩的大堂掌柜模样的中年人,笑容可掬地把我们一行引进一间小包间,大约是楚月叫来的。四人在这小雅间坐定,有小婢送上茶水点心,然后退了出去,只留下我们四个。吕洞宾喝了一口茶水道,“我们师兄妹和苏兄、尼兄一见如故,就不瞒两位了。我在十一岁时偶遇苦竹真君,得传日月交拜大法,后在二十岁上,又蒙火龙真人不弃,传我天遁剑法,至今略有小成,算是一名实习剑仙。”
  
  又一指楚月道:“楚月原姓白,叫白楚月,当时在长安有个绰号叫‘白牡丹’,曾与我有些过节,呵呵。不过倒也是一番缘分,后来楚月便立志修道,我便代师尊火龙真人授徒,于是她就成了我师妹。”说到这里,白楚月脸上的神情那叫一个柔情百转,那叫一个含嗔带喜,那叫一个不尽风情。
  
  白牡丹?吕洞宾?我忽然想起来在哪里听过吕洞宾这个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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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吕洞宾据史料记载确有其人,而且关于他的传说很多,这里不多作说明了。但多数传说都认为吕洞宾为唐玄宗期间人物,多数事迹也发生在那个时代。只是这是小说而已,将其提前几十年。反正神仙嘛,几十年晃晃也就这么过去了,各位不必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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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记事簿(四五)
  几年前,我百无聊赖地混到青云山周边的人类城镇去骗酒喝的时候,在一家小酒馆门前听了一场书。说书先生首先开门见山地宣布:本书改编自真实故事,如有雷同,绝对不是巧合。当时我喝着五加皮,就着茴香豆,也就捎带着听了这书了。
  
  书名叫做《吕洞宾三戏白牡丹》。书中说,吕洞宾乃是一个混迹红尘的仙侠人物,又喜好女色,风流不羁。那白牡丹是长安城的一代名妓,国色天香,艳绝人寰。吕洞宾一见之下心猿意马,对这么个名妓不能自拔,于是化身为一名风流秀才,前去接近白牡丹。那白牡丹何许人也?人家是花魁,眼界之高,别说你区区一个秀才了,便是王公贵族也不见得能入得了白小姐的芳心。于是吕洞宾就开始耍赖,利用仙侠的身份开始搞不正当竞争,用法术屡次调戏白牡丹。结果么,女人啊,很容易就被这种欲擒故纵、并且具有相当神秘气息的手段给弄得神魂颠倒,彻底迷恋上吕洞宾了。
  
  茶楼酒肆的书,是很符合底层人类的需要的,到最后的结局非但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而且还硬是加上了一场吕洞宾在芙蓉帐中和白牡丹大战三百回合的肉戏。又说,吕洞宾号“纯阳真人”,那可是纯阳的体质,功能之强劲,几天都可以不射;而白牡丹身为名妓,床第功夫之了得也是世上无对手,于是这场大战直杀得天昏地暗,听客也如痴如醉,现场就出现了数道鼻血飙射的宏大场面。
  
  我对此也就听过算数,尽管传说当年黄帝御女八百而白日飞升,骑着黄龙而去,但毕竟靠乱搞男女关系而成仙的,实在是数不出几个来,不然的话,估计人类成仙的人数和修道的热情都要大大提高一番了。而仙人要是没事就下界来乱搞一下,这还不乱套了?据说希腊那个西域国家里,神仙就时常下界乱搞,结果出了许多半人半仙的私生子,很是形成了一个社会问题,教育、就业等等方面都不好安排。而且神州向来守礼重道,神仙一般来讲,至少装也要装出一副表率的样子不是?哪能允许仙人嫖妓?而且据说吕洞宾嫖妓还不给钱……
  
  不过既然说书先生再三宣称此事是基于真实故事,我也就稍微上了点心。毕竟说书的可以随便改编真相,难保还真有个叫吕洞宾的仙人。不过事情过了也就过了,也没再听说什么关于吕洞宾的消息,所以这个名字就逐渐淡忘了,以致于刚听说“吕洞宾”这三个字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现在听到了“白牡丹”,才把这段香艳的传奇故事给想了起来。
  
  不过现在看来,吕洞宾和白牡丹,也就是白楚月的故事大部分是确有其事,但什么爱情纠葛其实单纯是白楚月的一厢情愿,至于纯阳大战名妓,更是子虚乌有,纯粹为了满足大众的阴暗心理。
  
  看吕洞宾把白楚月的来历一下避过,又把他们之间的纠葛说得含含糊糊,看来这位千娇百媚的楚月小姐,当年的确是一位名妓。我作为妖怪,对这样的体力劳动者是没什么歧视的,更加之如今看下来,白楚月博学多识,温文尔雅,相当的有气质,而且还是那种美丽到极点的类型,更加让我生不出反感来。回头一想,也怨不得能成为长安花魁,这样的女人有男人能抵挡才是怪事了。
  
  不过再怎么样,他们两个也是修道人士,跟我们是死对头,是怎么也走不到一块儿去的。幸好我掩藏妖气的本事炉火纯青,尼古拉斯也用隐逸符给遮盖了血族气息,算是暂时不虞有什么问题,不过也是要想个办法尽早脱身才是。
  
  当下我和吕洞宾随便瞎扯起来——我觉得跟朱耳接触时间不长,但是已经给丫带坏了,装傻充楞的水平绝对见长。所以说呢,妖怪也是学坏容易学好难啊。尼古拉斯在一边很是哀怨地看着白楚月,而白楚月则很是哀怨地看着吕洞宾——估计她也是知道吕洞宾对她没有什么世俗的情欲的。不过我也有点佩服吕洞宾,这样的人间尤物都可以不动心,还真是一心向道的标兵楷模。反观尼古拉斯……算了,没有可比性。幸好白楚月和吕洞宾都是修道人士,不是妖怪界的成员,不然和尼古拉斯这场三角恋爱都够拍妖怪剧的了。嗯,这个想法其实不错啊,什么时候写个剧本送给妖怪界著名的言情编剧琼妖阿姨,也能混点稿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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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营养的话扯了几句之后,吕洞宾渐渐把眼神集中到我手里的小方鼎上。“苏兄,这枚小鼎你可知道出处?”
  
  知~~道,我自己造的哪能不知道?不过这话就算烂在我肚子里都不能对你说不是?“不瞒吕兄,这鼎小弟看着品质超群,除去这些人为的铜锈,当是一件上品青铜器。不过有什么出处典故就不知道了,吕兄可认识此鼎?”
  
  吕洞宾摇摇头道:“这个我也不知。不过苏兄好眼力,这鼎的确不是凡品,白师妹和我都感觉到这鼎能散发微弱的灵气,怕是一件法宝也不一定。”
  
  怪不得!我说吕洞宾和白楚月对我们俩礼遇有加,原来是冲着这鼎来的。不过,吕洞宾也就罢了,居然白楚月这个入门没多久的女子也能感觉到灵气,倒是真不容易了。“白小姐居然也能感觉到灵气?”我顺口就问出来了。
  
  吕洞宾点点头道:“当年我就发现到楚月天生拥有不同常人的潜质,所以才接近她,将其引入修道一途,才不至于浪费了她极佳的天赋。只是……”
  
  说到这里,吕洞宾忽然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微微一顿,便转了话题:“苏兄,这鼎可否借小弟一看?”
  
  我当然把鼎给递过去了。吕洞宾接过方鼎,反复地仔细观察。当他看到鼎底上的那一圈符箓,微微一震,便再也不动了。吕洞宾脸色严肃,连带着白楚月都注意到这个鼎上的符箓,神情微不可查地轻轻一变,随即恢复正常,却不知被我看了个正着。
  
  我假意询问道:“吕兄,这鼎可有什么问题?”
  
  吕洞宾深吸一口气,正色道:“苏兄,这乃是一件妖器。这底上的并非铭文,而是上古妖族的文字,这是一个妖族的阵法,刻了在鼎上。”
  
  我和尼古拉斯飞快地对望一眼。尼古拉斯眼神闪烁,有询问之意:“这东西你丫认识对不对?”我则巧妙地避开了吕洞宾和白楚月的眼光,回了尼古拉斯一个眼神:“那是当然,不过现在是最好放手了吧,我们找机会开溜才是。”看来我和这个小方鼎的确是没缘分,失而复得又失,到了吕洞宾手里,估计是再也拿不回来喽。
  
  只是尼古拉斯给了我一个“收到”的眼神后,忽然就神色狰狞起来,眼中有血光隐现,恶狠狠地转头盯向吕洞宾。咦咦?怎么回事?我忽然觉得尼古拉斯好像误解我的意思了——坏了,丫一直认为我是一惊天动地的大妖怪,对付吕洞宾这种灵气仙气或者其他什么气都感觉不出来的实习剑仙,实在是小菜一碟而已,所以把我“准备开溜”的眼神认为是“准备动手”的意思了。
  
  ——额滴天啊,这回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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