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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千机变---by 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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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0 22:1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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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早早的就来到了欧阳明家,他是这里的常客,比如局长有了什么“体己”的案件,想跟他切磋切磋,他就来了。在一般人眼里,欧阳局长是个老好人,大家除了叫他“会长”以外,还叫他“泥瓦匠”,因为他总爱和稀泥,谁跟谁有了矛盾但凡反映到他那儿去,他总是抹墙似地是非曲直两面光,没有一点原则。小方却从来不这么看,老人的刀锋,在笑容里藏着呢。他常跟小方说的一句话是:不要仇恨你的敌人,那会使你失去判断。换句话说就是,不要把一切都带在脸上,菜是炒出来的,歌是唱出来的,案子,是办出来的。
  小方一来,欧阳明就把他带进自己的书房,书房里有一间暗室。局长喜欢摄影,可惜他这点爱好没有时间去实现,只能拍点案例什么的,所以人家的摄影室是“长河落日”、“漠孤烟”,要不就是美女靓男,他倒好,一屋子的犯罪实例,猛一看,怪吓人的。好在小方已经习惯了。
  “你跟乔烟眉接触过了?”
  小方点头。
  “怎么样?”
  “如果我是乔大禹,我也会选择相信她,也许她不是一个内心很强悍的人,但绝对是一个有爆发力的人。头脑清晰,有心计,更重要的是能该出手时就出手,毫不留情。”
  欧阳点头,“那你认为乔大禹、龙琪、乔烟眉,她们之间会产生什么关系?”
  “你认为呢?”
  “还有扈平,他也出现了,我想迟不过今天,他就会去找龙琪。”
  “他跟她们又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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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0 22:1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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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为了乔烟眉来的吗?”龙琪问。
  “不是。”扈平回答,“三年前他救过我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后来我听说他出了事,,就很想为他做点事情,可一直都没有机会,不知从哪儿下手,还好,终于找到你这里来了。我会不惜人力物力的,我还有点儿资本。”
  “我好像听说你惹上了江远哲?”龙琪问。
  “不是什么大麻烦,不过是一笔小小的烂账,我搞得定的。何况他这次的目的也是乔烟眉。而且我还知道,找乔烟眉的人不光是他。所以我感觉,当乔烟眉出现的时候,危险将如影随形。”
  龙琪笑了笑,“也没你说的那么危险,看情况吧。”
  “我不这样看,贩毒一本万利,而且是杀头的重罪,你们既挡了人家的财路又握着人家的把柄,你想这能安全吗?”
  龙琪沉思了片刻,“已经有人把窃听器装到我的电话上了。”
  “是吗?”扈平吃惊,“你怎么发现的?”
  “是这里的刑警队长发现的。”
  “刑警队长怎么会跑到你这里来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我们以后也许用得着。”
  扈平一脸不解,“警方?我不认为跟他们有合作的可能。”
  “凡事都会有异数。”
  也许吧,扈平沉默一会后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以你的身家性命来插手这件事,我真的很佩服你的。”
  龙琪笑了,“你们男人就喜欢危言耸听上纲上线,哪有那么严重,不过就是有天在街上走着,突然看到路边有一个垃圾袋,顺手拣起扔到垃圾筒里,举手之劳而已。”
  扈平看着说话者,这真是个大将之才,四两拨千斤,举重若轻。
  “那可不是普通的垃圾,那是一颗定时炸弹!”他提醒对方。
  “那就快跑,把它送到该送的地方。全当是为环保做点事。”龙琪微微一笑。
  扈平也笑了,“好多英雄都是这么随运而生的。”
  龙琪摇头,“我可不想做英雄。英雄是不世出的。我倒是想问你,你又为了什么?这事与你完全无关。”
  扈平笑了笑,“没什么,只是有天看到你抱着炸弹在街上狂奔,我又正好骑车路过,我会对你说:小姐请上车,我带你一程。”
  “也许炸弹在半路就会引爆。”
  “我愿意的!”
  “可这次我们丢的也许不光是一条命,还有名誉,我们会被人唾骂。”
  “我愿意!”
  “值得吗?”
  “如果乔烟眉当初觉得值得,我也一样认为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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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是件快乐的事,如果有钱的话,反之,则是件伤心的事。杨小玉现在可谓是快乐无极限,她兜里揣着一大笔钱,就像脸上快出浆的痘子,有种一挤为破的快感。
  她带乔烟眉进了益百商场,这是一家综合性的大商场,一共12楼,从衣服鞋帽珠宝化妆品到家居电器饰物,应有尽有。两个姑娘在闪烁的珠宝手饰、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及五光十色的名牌服装中穿梭。啧啧称叹。
  “你喜欢这些吗?”杨小玉。
  “喜欢!”乔烟眉很干脆地回答。不喜欢珠宝化妆品及漂亮衣服的女人不是对自己绝望,就是对整个世界绝望。
  “那你要是喜欢,却又得不到呢?”
  “依然喜欢。”
  “得不到还喜欢什么?”杨小玉纳了闷。
  “你知道人最可怕的是什么吗?”乔烟眉问。
  “没钱。”杨小玉很干脆。
  “不!”乔烟眉摇头,“是有钱却买不到想要的东西。那才是最绝望的恐慌。”
  她停顿了一下,“像三年困难时期,物质极度匮乏,人们都饿疯了,手中握着钱却不能变成馒头面包。所以当我看到市面如此繁华,各式各样的货物亮闪闪地摆在那里时,我得到的至少是一个安慰──我,生活在一个物质富庶的时代,如果我有钱,我就可以得到,而不是有钱,也买不到。”
  杨小玉看着她,沉默了片刻,走到珠宝柜台前,让售货员小姐拿过一颗钻石戒指。
  “喜欢吗?”
  乔烟眉将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璀璨钻石与她优美白皙的手指相映成辉,她笑了笑说:“很美,但我不喜欢。”
  “为什么?”杨小玉皱眉。──这家伙难道非得事事与众不同?
  “你知道钻石还有个名字叫什么吗?”
  “叫什么?”
  “滴血钻石。是南非的黑人小孩子为了赚得一口饭吃在矿井中以生命的代价挖来这些钻石。所以,我不敢戴,那上面附有冤魂。”
  杨小玉被她说得浑身一颤。
  “你怕冤魂来找你?”
  “不,他们不会来找我,他们应该去找自己灵魂的家园。这一辈子,他们艰难屈辱地匆匆而过,希望他们来生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好的命运。”乔烟眉把手指上戒指摘下。
  杨小玉看着她,“你别傻了,你不买来戴,别人也会的。”
  “别人我管不了,但我能管得了我自己,只要我做了我就心安了。”
  “傻瓜,钻石是象征永恒的,比如永恒的爱情。”
  “爱情?”乔烟眉口气中带着一丝嘲笑,“一块冰冷的石头,又怎么能代表火热的心?难道我们人类的爱情是在石头上拴着而不是在心里跳动着吗?其实,能不能永恒,根本就无关于钻石,只在于人的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与其寄希望于外物,不如求诸于内心。钻石恒永久,一颗永流传。说得好,钻石一定会永久,而爱情,肯定不会长命。”
  “你胡说吧。爱情怎么不长命,那梁山伯与祝英台呢?”杨小玉不赞成对方的观点。
  “他们两个已经死了。对于一个死人而言,爱与不爱又有什么?眼睛一闭,万事皆休。”
  “他们没死,变成了蝴蝶。”
  “弱智,你给我变个蝴蝶我看看。”乔烟眉嗤笑,“就算变了又如何?命都没了,还图那个虚名作什么!”
  “这说明他们永远活在人们心中,精神永存。”
  “是啊,既然有了精神,还要钻石做什么?”──那岂不是头上安头,嘴上安嘴?
  杨小玉语塞。──若梁祝真的化蝶,那轻盈的翅膀上挂得住沉甸甸的钻石吗?再说,祝英台若贪图钻石,又怎么会傻到跟梁山伯去化蝶?在人世间作一对柴米夫妻享受生活的万千滋味不是更符合人性吗?
  乔烟眉放下钻戒离开珠宝柜台。
  “喂,你真的不要吗?”杨小玉在她身后喊。
  “不要,我怕在某一个静静的深夜,那可怜的皮肤像巧克力一样的小黑孩子的血,真的从钻石中滴出来,叮咚有声……他在哀泣。”
  乔烟眉边走边说。杨小玉追上她,“你太多情了吧?天哪,幸亏你不是明星大腕,否则让你这么一说,谁家结婚敢买这滴着鲜血的钻石,珠宝商我看也非破产不可。”
  乔烟眉停下脚步,看着杨小玉,“会吗?”
  “不会吗?”
  “会吗?”
  “不会吗?”
  两个姑娘的眼睛盯着对方。
  乔烟眉微微一笑,“放心吧,珠宝商绝不会破产,钻石也照卖不误。因为,钻石并不象征爱情,它象征财富。所谓人为财死。有的人为了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又怎么会顾及他人?滴不滴血的又有什么关系?谁又会在乎?”
  是啊,谁又会在乎呢?他人生死,与我何干。
  “其实世上好多美丽的东西都是血淋淋的。”乔烟眉说。
  “比如──”
  “比如珍珠。珍珠是蚌用血和肉加上痛苦磨砺出来的,可是被人类一刀就给掠夺走了,还搭上蚌自己的一条命。再比如,貂皮。活生生地从貂儿身上把皮剥下来,还带着貂儿的体温沾有貂儿的血丝……”
  “让你这么一说,这世上的人全成了强盗。”杨小玉吸着气。
  “哪里!”乔烟眉微笑,“善人多的是。打开电视,你可以看到有很多穿着貂皮,挂着珍珠项链,戴着滴血钻戒,吃着猴脑熊掌的人在到处作善事……”
  杨小玉看着说话者,打了个寒颤。世上有些事,就不能细想。
  “算了,开玩笑的,其实我也一样吃猪肉啃骨头,不是什么好鸟儿。”乔烟眉笑。
  杨小玉听对方这么说,也笑了,“那你刚才说那么多废话!”
  “你看你,这就叫作秀。”
  “哇,你该不是在试探我的诚意吧?我真的是想花钱的。那个钻戒才两万多一点。如果觉得钻石不好,选点别的?”杨小玉很诚心。
  乔烟眉笑了笑,“我什么也不想要,真没多大意思。”
  杨小玉跟她并肩走着,说:“你跟我们老板一样,她也是不喜欢戴首饰。不过她是因为太骄傲,她说──我就是天下至宝,还要什么陪衬?”
  乔烟眉感慨,“她有资格那么想,也有资格那么说。”
  “那你呢?”
  “我?”乔烟眉笑了,“我其实也不是不喜欢首饰,只是觉得这个商场里还有比首饰更昂贵的。我哪能这么容易便宜了你。你准备放血吧!”
  杨小玉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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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哲也来了,就住在龙琪大酒店。”欧阳明说,他问:“知道江远哲其人吗?”
  “您会告诉我的。”
  欧阳明笑了,这小子能沉得住气了。
  “江远哲是广东江家的后人。他的曾爷爷江浩,曾奶奶叶沉沉,是当年风云一时的人物。叶沉沉清末民初人,从小被名动江湖的大盗司马神针收养,14岁时嫁给年仅8岁的江浩。江浩是广东某县的世家子弟,祖上曾做过几任官,还出过不少进士。到了江浩爷爷这一代,了息孤弱,江浩的父亲年纪轻轻就死了,她母亲带着他过。江氏一姓旁枝很多,大多衰落,这些穷亲戚早就盯上了江家的财产。大概为了这个,江浩的母亲才急着娶叶沉沉过门,然而,叶沉沉过门没几天,江母便神秘失踪,不久,江家遭了一场大火,家财被人抢光,叶沉沉与江浩流落江湖。
  “换了别人,也许就没事了,叶沉沉却是个硬角色,在流浪的日子里,她得到师傅司马神针的协助,培植势力,几年后,正值革命军起义,她趁风点火,一举收服了广州的所有黑势力,成立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帮会──青衣绣。中年时,她和江浩退隐江湖。后来抗战爆发,日本人诱降,被她拒绝,反挎着双枪带着她门下的徒子徒孙一同抗日。最后,江浩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夫妇二人遭汉奸暗算身亡。青衣绣的人寻仇,引起内哄。江家的后人由此移居英国。”
  说到这里,欧阳明摇头。每有外族入侵,汉奸总是比民族英雄出现得快。
  “叶沉沉年轻时做过不少烧杀抢掠的事,但因为她积极抗日,人们对她的评价很高。黑白两道中颇得人望。江远哲是她的第四代曾孙,可惜他身上没有一点先祖遗风。他父母早逝,由爷爷一手带大,从小娇生惯养,只会吃喝玩乐,他爷爷对他很不放心,生意上的事很少让他插手过问,祖孙之间矛盾丛丛。三年前,江老爷子应老友之邀去马来西亚游玩,他乘坐的私人游艇在公海被劫持,他被绑架到金三角。这件事曾轰动一时,江家的旧部几乎是倾巢出动寻人,赎金一度涨到50亿美金,但由于警方的介入绑匪没有得逞。结果,江老爷子却被乔大禹所救。”
  乔大禹!一切零碎的片断都由他的出现而衔接成一幅整图。
  “可是,江老爷子却在获救途中死了。他已经78岁了。所以乔大禹就成了江老爷子遗嘱的惟一见证人。”
  “可是,江老爷子那么大的家业,他年事又高,就从未立过遗嘱吗?”
  “肯定立过,但江远哲一直在追逐乔烟眉,为什么?”欧阳明意味深长地。
  “那就是说,遗嘱里并没有他认为他该得到的。”
  “对,而他想要的东西,简直是太重要了。”
  “到底是什么?”
  “叶沉沉是个很有远见的女人,在青衣绣创立之初,她就勒令她的门下转行正当生意。广州水陆两便,又恰逢乱世,不出几年,青衣绣的势力便渗进了各行各业,有的甚至还踏入仕途,像模像样地做起了高官。江家的势力还不断地向东南亚一带扩张,连英国、法国都有她投资的房地产和饭店。这个女人用人方面也很有手段,她的门下众人对她忠心耿耿,他们曾盟誓,若江家一旦有事,必倾力想帮。百年来,也没什么大事,但江家的人手中一直握有青衣绣的信物,只要信物一出,就可以号令江家的旧部。”
  小方听得入神,“可是,年代久远,那个信物真的管用吗?”
  “大陆的黑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被扫荡一空,但海外的黑社会一直是一脉相承,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帮规,很严格,对自己本门的开山老祖很是敬畏。那个信物一定有用。”
  所以现在问题就出来了──青衣绣的信物现在在谁的手中?
  江老爷子已死,如果他来不及给江远哲,或者他根本就不想给江远哲的话,那,就极有可能在乔大禹手中。乔大禹现在失踪了,他最后接触过的人是乔烟眉。乔烟眉现在就成了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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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第二章
  “现在需要我做什么?”
  “倒真有一件事。”龙琪站起来,为扈平的茶杯里续上水。
  “什么事?”
  龙琪转着自己手中的杯子,“我有个员工老家山区,他从家回来时,给我带了一包蘑菇,味道特别好,他告诉我,他们那里的风景才好呢。去年暑假我就带着龙欢去了一趟。真是好,山青水秀,,更妙的是还有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那座森林就像宝库一样,野花、山菌、灌木、以及各种各样的乔木。不过可惜……”
  “什么?” 扈平暗自吃惊不已,这种要命的时候,她想着的居然是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一片什么原始森林。
  “那片原始森林现在正遭到破坏。那边的人取暖、做饭用的都是木柴,近年人口增加,周围的林木已经被砍光了,那片原始森林就成了土著们的下一个目标。”
  “法律不是明文规定不许砍伐森林的吗?”扈平的心思不在这里,随口敷衍。
  “法律也不能不让人活呀,用木材做燃料那是当地人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习惯。”
  “那依你之见,该如何保住那片森林呢?”
  “很简单,让那些农民用煤气。”
  扈平笑了,“以前有个皇帝,大臣们告诉他说老百姓没饭吃,他说,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我看那个皇帝是你的前身也说不定。”
  他跟龙琪开一了句玩笑。
  “我说的是真的。”龙琪却态度严肃,“我去那边考察过,觉得那里的气候挺好,温暖湿润,跟欧洲的大陆性海洋气候差不多,我就投资建了个花卉基地,今年春天从荷兰进口了一批郁金香花苗,夏天已经开花了,很美,初次试验成功,我准备再从荷兰引进一批优良花木品种,明年正式投产。”
  “这好像离题太远。再说,建花卉基地是你个人的事吧?”一涉及到生意,扈平也跟着认真起来。他也是商人。
  “不。”龙琪说着笑了,“从前有一个人拾到一只新鞋,他穿上后,觉得新鞋的感觉太美了,就照样子又做了一只新鞋配成一对。有了新鞋,他想自己是不是该买双新袜子了?穿上新袜子后他怎么看自己的裤子都跟那双新鞋格格不入,他只好又买了条新裤子。穿上新裤子,得买新袄,还有新帽子。最后全身武装起来,他又开始觉得他的房间太破烂,他又重新收拾了自己的屋子……他这一连串的变化,只是因为一只新鞋。”
  噢,扈平开始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
  “现在,我就要把一只新鞋,扔到一个该扔的地方,让它产生一连串的化学反应。”
  扈平看着龙琪,这个女人是会创造奇迹的。
  “不光是花卉,我还要建蔬菜基地,水果基地……这些东西如果落地生根,本地人就会赚到大钱,这里,钱就是那只新鞋,会慢慢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烧煤气不比砍树方便?这就叫治本。当然,我们酒店以后也就不用买别人的蔬菜水果了。”龙琪娓娓道来。
  扈平恍然大悟,“这的确是好事一桩。不过──”他笑了笑,“我好像听说你从来也不参加慈善公益活动。”
  “图那些个虚名作什么!”龙琪傲慢地,“我也不喜欢‘慈善’这两个字,总像是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意味。我以为真正的慈善,不是给点钱去解燃眉之急,而是教给需要的人赚钱的手法,帮助他们找回属于自己的命运。”
  扈平若有所思地听她说着。──他开始慢慢地用自己的双眼去了解面前这个女人。这之前,他听过关于她的不少传闻,而传闻,总是有真有假。
  “可是,你真的不要别人夸你吗?”名人是要讲口碑的。
  “人生在世,有没有人夸你并不重要,你若是想好好地活着,得有人怕你。”龙琪慢慢地说道。
  扈平被这话惊得一愣。
  ──人们常常夸奖老黄牛,老黄牛就得在地里辛苦,人们怕老虎,老虎得以在山林中自由长啸。牛忠心耿耿,到头来剥皮吃肉,虎有时还吃人,却被奉百兽之王。
  人性如此。
  扈平也是经过大事的人。所以他觉得这个女人入世之深、头脑之明亮,令人匪夷所思。。他正想要多听一听,龙琪却换了话题。
  “我抢着在那里在投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有一家日本商社也看中了那个地方,想在那里建一个造纸厂,目标估计就是那片原始森林,还有我们廉价的劳动力。”
  “是吗?”扈平的脸色变了变,“日本人很注重自己本土的环境保护,他们国土的森林覆盖率很高,他们倒是聪明,破坏别国环境,自己发财。”
  “他们不是聪明,他们是有钱,从19世纪开始他们在别人的国土上烧杀抢掠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现在拿着钱又来抢市场。去年秋天,他们跟当地乡政府说要投资1000万,我就投资1500万;他们投资2000万,我就投资3000万。最终拿下了那个地方。”说这话时,龙琪的表情是冷漠的。
  “这挺好啊!”扈平有点兴奋。
  “是吗?我狭隘吗?我小气吗?”龙琪突然问。
  “有人说你狭隘小气吗?”扈平心里一动。
  龙琪摇了摇头,“有人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放屁!记不住过去,就不会更好的将来。”扈平站起来,“有些事,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不管过去多少年。如果我们穷得当裤子也罢了,可我们现在有钱有身份,那就更得有良心。”
  “可我们是个讲忠恕之道的民族。”龙琪叹息。
  “忠恕?”扈平冷笑,“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而且这不光是怨,这是耻辱,是公愤。私仇可泯,公愤不可忘。何况就算我们装作忘了,可给我们耻辱的人,他不会忘,因为,我们曾经的伤疤是贴在他身上的鲜花,如果可能,他一定会将这份荣耀进行到底。这就是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世界。”
  龙琪点点头。
  ──小气狭隘,斤斤计较是不好的,宽宏大量是对的。可──前提应该是,我们现在比对方强大。然而并不。那,我们的宽恕,到底有多少意义?
  狼不吃羊,是一种姿态;羊不吃狼呢?
  所以在有时候,表现善良是徒劳无益的,如果你只剩下了善良。
  或者,善良是弱者惟一的避难所。
  龙琪说:“所以我不能让他们得逞。我已经先期投入了1500万,剩下的……”
  “剩下的交给我,小意思。”扈平接过话头,“还有1500万是吧?分两次,最迟明天上午,第一批资金到你的户头。”
  一来一去之间,两个刚认识的人已经有了某种默契。尤其是扈平,甚至有点儿相见恨晚的意思。他已经喜欢上了龙琪的为人。
  “这么一来,你就是股东。改天带你到那边看看,一切都已经初具规模了。”
  “为什么改天,现在不正好吗?”扈平还是个性急的人。
  “对呀,让我想想。”龙琪沉吟片刻,“今天还真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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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玉她们上了五楼。五楼专营女士服装,几乎全是国内的知名品牌,有的还是国际名牌,自然价格不菲。
  杨小玉拉起一件,标价2060,招呼乔烟眉:“喂,老眉毛,你喜欢吗?”
  乔烟眉却含情脉脉地站在一件乳白色的貂皮大衣前,恋恋不舍,那皮毛,那色泽,那做工,那款式,都在演绎着高贵绝伦与华美无比,而那貂皮大衣呢,也向乔烟眉递出秋波,根根绒毛,丰盈秀泽,散出珍珠般的辉光,莹莹润润……啊,天哪,穿上它,真不知是什么滋味!恐怕做神仙也不要换。
  乔烟眉如痴如醉,“我好想要……”
  杨小玉老远就看到她那付陶醉的模样,走过来瞧了瞧标价,哇,倒是还不算贵,只有25万。
  “噢!上帝,你真的喜欢吗?”她问,她的心提起来。
  她最怕听到的就是──可偏偏乔烟眉已经说出来了──“我喜欢!我好喜欢!!”
  真是败家女,龙琪给了30万,她一下就花去25万,可真是应了一句老话:有干不完的活,没有花不光的钱。
  “哇,你真的喜欢吗?”杨小玉再一次验证。25万呐!可以养大两个孩子外带一群宠物了。
  “我真的是喜欢!”乔烟眉说着,轻轻吹了口气,貂皮大衣上毛毛随风拂动,水波纹一般优雅起伏,哦,好美!
  “衣服是美,可是你穿上这件衣服什么活儿也干不成了。”杨小玉着急,这个商场里还有比这件貂皮大衣更贵的东西呢!
  然而乔烟眉扭了扭腰,“我穿上这件大衣,还用得着干活吗?”
  杨小玉给气得哭笑不得,只好让售货员小姐把大衣给乔烟眉试试。售货员倒是笑得合不拢嘴,这种大主顾不好等,她忙不迭地将大衣从衣架上取下,披在乔烟眉身上。这一穿不要紧,竟把乔烟眉自己都吓了一跳,“哇,原来我竟然如此的美丽端庄、富丽堂皇、雍荣华贵、绚丽多姿,唉,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乏打扮。这下,我算是真的想通了。”
  杨小玉笑了,她轻轻地附在乔烟眉耳边说:“喂,老眉毛,你好像不是这种人呐?”
  “我就是。贪财好色,一样不缺,明白吗?”
  杨小玉苦笑,她摸了摸貂皮大衣,“喂,你刚才说的,这可是从貂儿身上活生生剥下来的……”
  “是啊,从貂儿身上剥下来的,又不是从我身上剥下来的。”
  “好,说得好,咱买了。”杨小玉苦笑,叹了口气,“不过,这里的冬天不是太冷的,我认为你没有多少机会穿。”
  “我在家开着冷气穿。”乔烟眉对着镜子摆了个名模的姿势,“再说我还可以嫁人,为了这件貂皮大衣我一定争取嫁到南极。”
  “南极没男人,南极只有企鹅,你嫁给企鹅作太太吧,企鹅的皮毛那可真是纯天然的。或者你根本不用嫁,我订做一大号冰箱,你穿上大衣里边呆着去吧。”杨小玉哼了一声,揪住乔烟眉的耳朵恨声道,“其实我觉得做医生并不是你最拿手的,你最拿手的应该是……”
  “是什么?”
  “傍大款!”
  “真的吗?”乔烟眉看着杨小玉,又回头对着镜子做了几个表情,“我真的有这种不劳而获的美好潜质吗?我是不是真的需要挖掘一下?”
  “省省吧,现在的二奶都年轻化了,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最年龄最小的二奶是14岁。你这辈子是没指望了,想入这一行就赶快投胎转世,也许还能赶得上,不过也没准会变成个丑八怪,别说‘傍’,连‘嫁’都困难。”杨小玉说着,把乔烟眉拉到里边一点的地方,“我去付款,你乖乖呆在这儿别动。让售货员把大衣包起来,咱一会儿回家开着冷气穿去。”
  交待清楚她去了收银台,售货员问乔烟眉:“要给您包起来吗?”
  “不,等等。”她又站回镜子边顾影自怜去了。
  上官文华一直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她,欣赏她穿上貂皮大衣的美丽。正是半上午,商场里人很多,乔烟眉和她的大衣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的目光,有几个人甚至驻足流连,人是美人,衣是华衣,可是突然,上官觉得有点不对劲,那貂皮大衣反射出的光芒似乎太耀眼了,不,那不是貂皮的光泽,而是一把刀,在靠近乔烟眉,刀尖上闪出可怕的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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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明沉默了一会儿说:“或者,乔烟眉身上什么也没有,因为最后见过乔大禹的,还有一个人。”
  “谁?”
  “龙琪!”
  是她?小方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万紫千红。
  怎么可能?
  当初是省厅打来电话,说从金三角回来一个人,是要犯,必须立即捉拿归案。刚当上副队长的小方得令后,亲力亲为亲自带人把乔大禹抓回,并派得力的人手严加看管。不许跟外界有任何接触。龙琪她又是怎么见到乔大禹的?
  “就在乔大禹被关押的时候。他们见面的。”欧阳明说。
  “这不可能!”小方的嗓门大得吓人。
  “这世上就没有不可能的事。”欧阳明的声音平静如水,“两年前,龙琪突然买下了一家濒临倒闭的娱乐城,这家娱乐城的真正老板是市长陆文辉的外甥。你知道龙琪买这家娱乐城花了多少钱吗?500万!而陆市长两年前还是陆副市长,分管政法。”
  “那又怎么样?”小方急了,牵涉到他的利益了。
  “也不怎么样,就是龙琪拿着陆市长的批条进了看守所见到了乔大禹。”
  “这不可能。”小方争辩,“陆文辉他是市长,是党员。”
  “我的小伙子,”欧阳明慢慢地站起来,“想一想,从古至今,谁更有资格卖国?是当权者,还是小老百姓?汪精卫之所以能将大好河山让给日本人,因为他是国民党主席;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是因为他领有雄兵十万;秦桧之所以能杀得了岳飞,是因为他是南宋宰相。你想卖国吗?你有那个条件吗?我看顶多也就是卖了良心做一个小汉奸罢了。再看看如今的时代,谁更有机会贪污腐败?是卖豆腐的刘二,还是市长省长?”
  欧阳明的声音渐渐高起来,他的眼神,也不再是平常那种眼神。
  “乔大禹这件案子,绝没有看上去这么简单。除了眼下的龙琪,也许还会牵涉出更多的人,而且全是大人物。”
  “可是,我居然一点都不知道。”小方喃喃地说道。他很困惑,他是队副,可是龙琪进看守所这么大一件事,他居然一点也不知道。既没人跟他汇报,也没人给他悄悄露个口风。
  “他们以为你会知道。”欧阳明意味深长地说。
  陆文辉是小方的准岳父,翁婿间还会有什么秘密。或者,小方是内应也说不定。──同事们一定会这样想。
  小方颓然跌坐在椅子上──他早已被划在某个圈子内,他早就听不到某些真话了。
  “那你还相信我?”小方问。
  “不管你是谁的女婿,你都是个好警察。”欧阳明说,“而且你师承端木良,学到的可不光是侦探技术,应该还有老爷子的人品。”
  “你怎么知道我是老爷子的徒弟?”小方惊得跳起来,上警官大学时,他曾因缘际会,着端木良手把手地教过两个月,就这两个月,令他受益匪浅。这本来是秘密,老爷子不让说,但局长怎么会知道?
  “这世上没有秘密。”欧阳明说。
  小方沉默。心惊。
  欧阳明突然冒出一句:“龙琪去年在一个叫桃花岙的地方,建了个大型的花卉基地。”
  “那又怎么样?”
  “花卉!”欧阳明重点突出这两个字。
  小方心思飞转,马上就想到──罂粟也是花!
  “她真是胆大包天了。”
  欧阳明笑了,“她倒是还没那么胆大,她种的的确是郁金香。她让我琢磨的是另一件事,她为什么去看乔大禹?他们是什么关系?”
  小方突然想起她电话上的窃听器。还有,她曾经被人称为是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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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琪和扈平已经在去桃花岙的路上。
  “那个地方叫桃花岙,有一座山上全是野桃花,春天的时候,漫山遍野,红彤彤的一片,像落下了满天的彩霞,画一般的美丽。”
  “真有那么美?开发出来当景点,旅游现在也很热门。”
  龙琪摇头,“那是一块世外桃源,我希望它能永远保持一种原生态。现在正在开发的旅游点太多了,都被急功近利的人们当成赚钱的工具,人类就跟蝗虫一样,走一处坏一处。”
  扈平闻言一时无语,他面前的这个女人非同寻常,一开口就是大话题,若换了别的女人,尤其是中国女人,有一句话是非问不可的──“你成家了吗?”,但她没有,这里边应该有两种可能,其一,她是君子,不涉及人隐私;其二,她对婆婆妈妈的家庭琐事没兴趣。她属于哪一种呢?
  扈平想了想,“我好多年没回来了,发觉变了好多。”
  “近几年发展很快,有没有想过回国发展,现在可是到处都有生钱的机遇。”
  “让我想想。”扈平随口应承。
  “希望你认真想一想。”龙琪说。
  扈平心里一动,“你觉得我回来会好吗?”
  “应该是。”
  扈平笑了笑,尽管对这位新认识的朋友十分欣赏,但毕竟是刚认识,有些话不好深谈,只能在边缘打转。他说:“我在你的酒店住了好些天了,发觉那里的侍应生都是男孩子──”
  现在可是美女横行,只要长差不多点儿,哪怕是村里来的不识字的小芳都能有份人前露脸儿的工作。究其原因,这个世界的经济大权还是在男人手里,男人的喜好便是市场。当然,这话只可意会,明说不得的。
  龙琪自然明白扈平的意思,说:“正因为美女横行,所以18岁到22岁这个年龄段没有高文凭和特别技术的男孩子工作比较难找,薪水也就不太计较。”
  原来她算的是这笔账。扈平笑了。这才是商人本色。
  “而且,这也算作是我们酒店的一大特色吧。当今另类服务泛滥,我们的形象就愈显得健康、明朗、积极。”
  这一点就难得了。扈平点点头,“你中层以上的干部都是女的?”
  他研究起对方的员工结构来。
  龙琪笑了,“30多岁的女人,与同年龄段的男人相比,工作要难找很多,所以……”
  所以省钱嘛。扈平明白。
  “不光省钱,主要是省事。女人,你只要给多给她们一点钱,她们就很满足,做起事来兢兢业业,特别是30岁左右作了母亲的女人,更细心更宽容更有忍耐力也更忠贞,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男人就不行了,他们想要的太多,心太花。”
  这个用意就比较深了。可是,“女人多了很麻烦的,嘴多,好传小道消息,小心眼儿,互相闹矛盾,打小报告。”扈平看来是深受其苦。
  “嘴多是太闲,给她们工作加码,上厕所还得小跑步,谁还有空传小道消息。至于小心眼儿,你以为男人的心眼儿就大了?再说,我还怕她们没矛盾呢,她们互相间有点矛盾,更利于我掌握全局。”
  扈平笑了,这就是老板心术──员工互相闹矛盾打小报告,更容易让老板了解每个人的底牌。这个龙琪,真是深谙人性之三昧。正在浮想联翩,只听警笛暴响,由远及近而来,他的脸色一变,手伸到怀中,隐隐然露出枪柄。
  “别急,与我们无关。”龙琪刚说完,从他们的车旁接连二三地掠过一长溜的车,卷起阵阵黄土。
  “怎么回事?这是谁?这么威风?”
  龙琪慢慢地说道,“这就是那家日本商社,他们已经找到了新的投资地点,开始破土动工了。我们的地方政府在为他们鸣锣开道。连警车都出动了。那片森林眼看着,要完了……”
  扈平愣了一下,“怎么会这样?”
  龙琪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说什么也没用了。从甲午战败签订《马关条约》开始,我们就一直落在了下风。
  扈平这下才算是彻底明白了──有没有人夸你并不重要,你若是想好好地活着,得有人怕你。人是,国亦是。
  如果你不能令人怕,那你就只有怕别人。这个世界一直就是这样的。
  “不过,也许,他们真的是来帮我们搞建设的吧?这应该叫借鸡生蛋。”龙琪说。
  “可你忘了吗,借来的这只鸡是要吃要喝的,我怕是蛋没生出来,我们已经被鸡吃穷了。”扈平淡淡地说,“我太知道日本人了,我跟他们打过交道。”
  “但,至少──”龙琪慢慢地说,“可以给本地人增加就业机会。能赚到一点钱。”
  “那是蝇头小利,我们在饮鸠止渴。”扈平哀叹,“他娘的。”说着,他突然愤愤起来,也不知道他在骂谁。
  “骂也没用,自个儿努力吧。”龙琪将方向盘一划拉,车猛地巅了一下。
  “他娘的!”最后实在憋不住,也跟着骂了一句,
  扈平倒是笑了,“真看不出,你的脾气也挺暴。”
  龙琪淡淡地:“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专出土匪。”
  “土匪?真的?”
  “假的,这也能信。不过,那儿的民风骠悍,血性暴列。”
  扈平则说:“中国人身上就是缺乏一种狼一般的土匪气质,少了一股子悍劲,也就没有了血性,遇到不平从不生气更不暴发,只会劝自己让一步。一个个跟太监似地。我真想念成吉思汗秦始皇,如果他们活到现在,真应该开一个心理素质培训班。”
  龙琪叹了口气,“算了,别想了,我们下车走走吧?”
  车停了下来, 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风景变得优美起来,路却不好起来,“颠死了,下车展展腰,后面的路更难走。”
  两人下了车,脚下的路面都没有硬化过,路中央偶尔有一两株小草,俏皮地迎风拂动,“有意思。”扈平蹲下,揪了一根草,放在嘴里,“嗯,还是小时候的味道。”他放眼望去,路两边就是绿油油的细草,毛毡一样,真漫到山脚下,一条清清的小溪,悄悄地从草地上蜿蜒而过,山又是那样的一种绿,远远的,浓浓的,翠玉一般,伸手可触却又遥不可及。
  龙琪从车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扈平,扈平摇头,“咱们今天来个新鲜的。跟我来。”他带着龙琪走到山脚下小河边,河中有很多的大石头,“小心啊。”扈平张罗着让龙琪在河中的一块石头上坐下,他把瓶中的矿泉水倒掉,重新灌了一瓶河水,“怎么样,敢喝生水吗?”
  龙琪接过来,喝了一口,“还好。”
  “不是还好,是很好。”
  龙琪笑一笑,水好不好在其次,这里的风景倒是真的好,河水飞珠溅玉般从身边潺潺流走,山色更逼近一点,那绿,澄鲜洁净,能随风沁入五脏六腑,将人一点点化掉,羽化……而成仙。
  龙琪闭上眼睛,她有些沉醉了。扈平一直在看着她,因为要出门,她换一件浅灰色的毛衣,秋天温和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衬着背后那山、那水、那草地,像一幅温馨的画,这一种美丽,给人的感觉很真实。
  扈平咳嗽了一声,“我觉得人跟人之间真的很奇怪,我们刚认识不到几个小时,居然谈得很投机,而且还能一起出来玩。”
  龙琪睁开眼,“你想说什么?”
  扈平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你结婚很多年了,是吗?”
  友情有时跟爱情一样,也是突发的。此所谓投缘、一见如故。扈平此时已经把龙琪当成知己好友了。
  龙琪显然也是,所以听对方将隐私问得这般坦率直接,也不生气,只点点头。
  扈平看着她,“那你跟他,你们到底……”他在想着合适的措辞。
  “你是问乔大禹吗?。”
  扈平摇头,“我是说你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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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文华鱼一样滑到乔烟眉身边,伸手将那个刀尖轻轻捏住,几乎同时,又有一只手捏在上官手上,上官抬头,是杨小玉,两人视线一对,心照不宣地同时用力向后一送,但迟了一秒,仅仅是一秒,上官指尖上的那种冰凉感顿然消失,再一看整个商场,宛若风吹过的河流,平静依然,那轻柔的音乐,漫漫盘旋……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好像只是一个幻觉。那就算是个幻觉吧!
  “你一个人?”杨小玉问。
  “是的。”上官回答。
  “那一起逛吧。”杨小玉发出邀请。
  “好,一起。”两人对视的一刹那,就某个问题达成了一致。
  乔烟眉也看到了上官文华,笑着过来打招呼,“是你?抓小偷啊?”她显然还不知道刚才自己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
  不知道最好。上官笑了,“小偷小摸一般不归我们管,不过要是遇上了,就不能放过。”
  杨小玉听了这话笑了笑,对乔烟眉说:“对不起,还没付钱,那边的收银台不能刷卡。”
  “你应该带现金的嘛。”乔烟眉皱眉。
  “25万哪,堆在地上好一大堆,怎么带?怕小偷找不着目标啊!你再等等。”杨小玉解释完,又问售货员哪个收银台可以刷卡,“我去了啊。”走过上官身边时,她悄悄地说,“交给你了。”
  上官站在乔烟眉的外一侧,眼睛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好像是在欣赏她的新大衣,眼角的余光却在扫着周围的动静,嘴里还在应付着,“这衣服多少钱?25万?太贵了吧?是我10年的工资哦。”
  乔烟眉还没开口,售货员小姐过来说,“不贵,花25万真的很值,因为你买到的不光是衣服,还有美丽。”
  上官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美丽也能买得到吗?美丽不是无价的吗?”
  售货员说:“美丽不是无价的,它是无形的,你若有钱,你就可以让无形的它在你的身上显现。比如韩国的好多明星都是整容整出来的,有的以前很丑,现在却美若天仙。”
  一旁的乔烟眉说:“照你这么说,美丽是妖,钱是照妖镜,美丽用钱一照,就显形了。”
  售货员小姐给逗乐了,正要开口,又来了顾客,忙乎去了。上官听着也乐,嗯,这话有点意思。钱是照妖镜,钱可不是照妖镜,什么人在它面前都会原形毕露。
  正琢磨着,一个中年妇女慢慢地走了过来,快到跟前的时候,她的丝巾掉了,上官盯着她,发觉她的眼神太集中了,逛商店的女人眼神一般都是迷离的,焕散的,沉醉的。上官看着她,不料乔烟眉瞧见了她脚下飘落的丝巾,正要去捡,上官抢过去搂住她退了两步,“快闪。”
  “闪什么?”她兀自不解。
  “那个女人有狐臭。”
  乔烟眉眼一亮,“我能治狐臭。”
  上官摁住她,“这个狐臭你治不了。”
  仅几秒,那个中年妇女已经走远,步履是那么从容,那么悠闲。也许,是我多心?上官心里闪过一丝狐疑。
  杨小玉也终于回来了,售货员也把貂皮大衣包好了,双方交割好一应手续,开路走人。
  “你们是不是打算回去?”上官问乔烟眉,眼却盯着杨小玉,她用得是疑问句,实际上是在提出一个建议。
  “我……”乔烟眉正要开口,杨小玉抢着说:“咱们不如去兜风,我今天开来的车是一辆进口跑车,怎么样?”她的视线越过乔烟眉头顶,征询上官的意见。上官轻轻点了点头,在车上总是安全一点。
  跑车是红色的,像开足了的玫瑰,鲜艳热烈。杨小玉先把貂皮大衣扔在后座上,正要安排乔烟眉挨着她的大衣坐一块儿,她已经坐在了前排。杨小玉只好让上官坐在后排。“咱们去哪儿?”
  “上高速。”上官说。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
  “好!”杨小玉开足马力,没一会儿就出了市区,在高速路的入口,她按了个钮,跑车的车顶就缓缓地退去了,“哥们儿,上高速了,系上安全带坐稳喽!”她将方向盘一绕,刷一下,闪电一般就上了高速,只见路两旁的树哗哗地往后流,人像是河中的小舟,急速飞驰。
  “来点音乐。”乔烟眉建议。
  “温柔的还是疯狂的?”
  “疯狂的。”
  顿时,音乐像炸弹一样狂轰滥炸,杨小玉随着节奏大声地嚎着,乔烟眉的脸给风吹得红扑扑的,也跟着大声喊起来。“喂,警官同志,你也来一嗓子。”杨小玉说上官。
  上官也很想,不过,还是没有。她们办公大楼的正面墙上贴着一张横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就是提醒所有的警察同志们,要时时注意形象,加上四年警官大学的熏陶,那种外在的规范已经融入血液变成她内在的需求,尽管她今天没穿警服,她依然是放不开,她无法跟杨小玉那样使意任性。
  杨小玉的车已经开到250脉了,路上的车一个一个被她甩在后面,“爽啊!加速前进!”她的短发被风吹得向后倒去,衣服猎猎作响。
  “小玉,小心!”上官提醒。而在她心里,也渴望快点、再快点!车果然又快了,真的是风驰电掣,两边的景物已经没有了形状,只感到风在吹,人在急速流动。
  可是突然,上官觉得她右边像有个什么悬浮物划过,带着轻微的呼啸声。她不由伸手一抓,当东西硬硬地握在掌心时,她却大吃一惊,“啊!”
  “怎么啦?”杨小玉和乔烟眉同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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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第三章
  “你不是正在调查龙琪吗?凭你的直觉,你认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小方想了半天,还真想不出龙琪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摇头,“我说不出来。”
  “说不出来?”欧阳明突然意味深长地笑了,“小伙子,不会是因为她救过你,你因此失去判断吧?”
  “瞧您说的。”不知为什么,小方的脸突然又成茄子色儿了。
  “脸红什么?”局长盯住小方的表情。
  “我哪儿脸红了?是您老眼昏花了。”小方死不认账。
  “唉,好了。”欧阳明看着自己这个得力下属,总觉得他近两天怪怪的,不过年轻人嘛,难免会有点儿小小的心事。他转变了话题:“那你觉得乔大禹呢?他可是你亲手抓的。”
  乔大禹!
  小方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乔大禹时的情景。──他在一个山洞中,因为伤得很重,背靠着石壁坐着。伤口明显被包扎过,事后证实是乔烟眉给包扎的,但当时她已经走了。
  乔大禹就那么坐着,他的身材非常高大,伟岸英挺,即使是坐着,看上去也是凛凛一躯,威风四溢。他很瘦,黝黑的脸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看着洞中走进一大群抓他的警察,看着这群人走到他面前,一直都是静静地看着。
  “喂,你是不是乔大禹?”一个刑警大声喝问。
  乔大禹没有开口。
  “你是不是乔大禹,请回答。”那个刑警加大嗓门。
  乔大禹双眼望向对方,眼神一凛,射出一道慑人的光华,那刑警竟然被他的目光逼退一步。
  “你神气什么?”刑警们哪受过这种轻视,一个年轻的警察拿枪砸过去。
  “不要!”小方急忙制止。──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不论他的身份是什么,他的人生权利都是不可欺辱的。
  “你是乔大禹吗?”他平和地问道。
  乔大禹看着他,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液,那唾液就落在小方脚下,小方一看,差点气晕过去。因为,乔大禹吐出来的是他自己的舌头。
  他竟然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他用这个来告诉抓他的人──什么也别问,我,是不会回答的!
  小方看着那块血肉模糊的舌头,又气又恨,然而气恨之余,心中竟涌起一股他认为不该 有的惺惺相惜的敬佩之感!
  ──枭雄!
  他想。
  可是龙琪跟他又是什么关系,值得她以500万的代价破财冒险一见?也别说,他俩倒是挺相似的,一样的果断干炼。小方心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几乎同时,一种从未有过的伤感也涌上来。
  不会吧?怎么可能?小方摇了摇头,仿佛要打消这个奇怪的念头。同时他又想到,乔大禹当时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龙琪见了他,他又能给她传递什么信息呢?
  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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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你丈夫。”扈平盯着水面,河水不停地向前,逝者如斯。
  “让他安息吧。”龙琪说,“他不应该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扰。”
  “我并不是要搅扰他。我可以不提起他。我只是觉得,你不快乐。”
  “为什么我应该快乐?”
  “每一个人都应该快乐。而你,更具备快乐的理由。”
  “我知道,你在谴责我,想问我为什么,是吗?”
  “我没有遣责你,我只是想知道两朵长在一起的花为什么分开了。乔大禹他,他也不快乐,比你更不快乐,你们……”
  龙琪没有让他说下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还会有别的样子吗?”扈平诧异。
  龙琪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只是说:“以后不要叫他乔大禹了,我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没告诉你他的真名吗?”
  “告诉了。”
  “那你就叫他原来的名字吧。”
  “不管他叫什么,他都是我心里的英雄,你也是,所以我认为你们……”
  龙琪再次打断扈平的话,她看着河对岸绿草丛中的一簇鲜红的野花说:“多美的花,能替我摘一朵吗?”
  “愿意效劳。”扈平就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一样,温文尔雅地欠了欠身,踩着河中的大石头到了对岸,采了一大把鲜艳的花,过来献给龙琪。
  “谢谢。”龙琪接过花,看着扈平,慢慢地说:“对于我来说,得到这束花,会让我快乐;可是对于花来说,只要离开枝头,它们的生命也就结束了。所以一个真正喜欢花的人是不会让花离开枝头的,他宁愿花儿自然凋谢,宁愿自己寂寞。”
  虽然不是就事论事,但这话的意思已经很透彻,扈平明白。
  ──谁说爱就一定要得到?其实爱的最高境界是:不爱。如果你不具备某种条件,比如梁山伯跟马文材一样有钱,林黛玉和薛宝钗一样健康……
  这不是势利,如果你真的爱对方,难道不应该为对方想多一点吗?──他(她)跟着我能得到什么?比以前更多的幸福,还是比以前更多的快乐?
  如果什么都没有,这还叫爱吗?
  爱不光是一种心意,爱是动词,是给予,是让你为此有所作为。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忍耐──忍住不去爱。
  扈平明白,可是,他说:“花,只开一季,人,也只有一世。”
  “是,因为只有一世,所以才格外珍惜,格外的希望对方好。所以……”
  所以,不爱比爱要好。──始知锁向笼中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如果是真正的爱情,就更要懂得放手。
  扈平沉默了,点点头,“我们上路吧。”
  可是他们恐怕走不成了,车上的电话一个劲在闪着,显示有未接听的来电,龙琪摁下留言,是杨小玉的声音:小乔让刑警队的人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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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文华握着那颗子弹发愣。跟杨小玉她们分手后,她就回到队里,找小方没找着,却遇上了庄美容。
  自从家里出事后,队里就传言说庄美容会辞职,替父亲把庄氏扛下去,他是庄家惟一的传人。这两天他也确实是请了假,不知道是怎么打算的。
  他是怎么打算的,上官没空过问,反正钱已经进了他的腰包,什么时候花还不是一样?她现在只关心一件事,她问身边的庄美容,“你说,人有没有可能抓住一颗正在飞射的子弹?”
  庄美容听上官这么一问,兴致马上来了,“二战期间,一位美国飞行员在空中追逐敌机,双方的飞机飞得都很快,快得像流星,这时,这位飞行员看见他的脸左侧有一个小小的物体,他随手一抓,你猜是什么?是颗子弹!他大吃一惊,认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子弹就在他手里。为什么会这样?后来一位科学家解释说:当飞机飞行的速度很快,跟子弹的速度相等,而二者又平行地朝同一个方向飞时,人,就可以抓住一颗正在飞射的子弹。”
  “噢!?”上官明白了,“谢谢你,阿庄。”她说着站起来,匆匆走了出去。
  “喂,你去哪里?我找你有事商量。”
  “回头再说。”
  “你去哪里?坐我的车去吧,给车钥匙。”庄美容追出去。
  已经奔到二楼的上官站在楼梯上,庄美容从三楼把车钥匙扔给她,“我等你。”
  庄美容的车是他父亲常用的丰田,上官开着它,一路的景物哗哗往后流,她要去她抓住子弹的地方察看一下现场。刚才庄美容讲的故事给她很大的启发,她抓住的,是一颗射向她们三人的子弹。杨小玉的车开得很猛,可是车再快,也不会比子弹快,那么惟一的原因就是:子弹在飞行途中,被障碍物挂了一下,减缓了速度。
  高速路的两旁全是树林,打枪的人一定藏在树林中。循着子弹的方向,上官在林中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一个弹壳,这个弹壳跟她手中的子弹是一个型号,上官又仰头察看粗壮的树干,见距地面两米的地方,有一道不明显的擦痕,开枪的人一定在这棵树上呆过。她上了树,站在那个假想人的位置,拔出枪朝路面上瞄准,再根据她们上午的行车路线,发现照这个角度射过去,被杀的对象正好是乔烟眉。
  上官跳下树,向前走了十几米,看见一个路标,她仔细地看了半天,终于发现路标的左侧有一道新的擦痕。她用手轻轻磨擦了一下,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没错,就这味儿。
  上官拍了拍路标,像对老朋友一样说道:老兄,谢谢你,否则那一枪下去,小乔就没命了。她自己也惊出一身冷汗,如果子弹再偏1厘米,就会射穿她的头颅。
  自从到了刑警队,枪林弹雨她也经历过,但像今天这样的,艳阳下面沉默的暗杀,她还是第一次遇见。她从小胆大包天,就怕一样,蛇。那家伙跟豺狼虎豹不一样,总是藏在深草丛中,游动无声,不知不觉间悄悄滑到你身边,暗暗咬你一口,让人防不胜防。
  今天的她就像是被暗处的蛇咬了一口。
  这条蛇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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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问题都胶着在龙琪这里,或许只要一个突破口,所有的疑惑都会解开。这个突破口在哪里呢?是文室的案子吗?
这个命案,小方一开头就觉得很不对劲,却很难说出哪里不对劲,而且越查越感觉不对劲。如果只把它看成一个单纯的伦理案,那龙琪的嫌疑一定是最大,但这里边还缺少一个因素,也就是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出现过,是侯钧,但,完全不是想像的那个样子。现在又一个男人出现了,乔大禹,可是从表面上看,他与龙琪是八竿子打不着,一个是金三角的毒枭,一个是本市成功的企业家。可是,她却在一个特别非常的时候去看过他。
  情杀?
  小方摇头。这个动机连他自己也不能信服。而且现在的情况是,他本来是义愤填膺,以为龙琪仗势欺人虐杀其夫,可从他调查的材料看,文室也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倒是龙琪很值得喜欢。不过,很多的大奸大恶之徒,均是多才多艺之辈,而且极具个性。他们往往很吸引人。龙琪就是这种人。她冷静、有智慧,做事常常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她很吸引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方才没法把这个案子定成是一般的伦理案。龙琪是不会为了感情去杀人的。那为了什么?钱?如果这样,乔大禹的出现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但这个解释还有待于去进一步解释。龙琪不缺钱。
  那下一个访查的对象该会是谁呢?
  小方的心里盘旋着一个人名:龙欢。
  小孩是最容易被忽略却最不应该忽略的人。童言无忌,他们的眼睛是最干净的,他们会把自己看到的最原始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没有任何添加剂。
  龙欢今年10岁,上小学四年级。在班里不算是好学生,但也不能算是差学生,如果期末考试有一个是倒数第一的话,他一定会是倒数第二,或者第三。倒着数,他也算是前十名。他其实挺聪明的,就是太调皮,有次上语文课,老师让同学们背王维的《春晓》,龙欢把这首著名的唐诗给改成“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来了眼镜蛇,一个跑不了”。全班40多个小孩一起跟着起哄,课堂大乱,语文老师是个刚分配来的小姑娘,控制不了局面,哭着跑了。除了恶作剧,他还常常逃学旷课,换了别的孩子,老师早就该“另眼相看”了。但这小家伙长得漂亮,一张小嘴又跟抹了蜜似的,除了把班主任哄得团团转,还能从最严厉的数学老师那儿把教科书给借出来。
  小方从局长家出来后就直接去了龙欢住的医院,自从上次打双杠上掉下来后,小家伙就赖在医院不肯走,逃学逃得光明正大。
  小方走进他的病房时,他正一个在床上拿大顶。光着脚,脑袋上缠着绷带,活像电影中的匪兵甲。
  “都这样了,还拿大顶,小心栽了牙。”小方在龙欢屁股上拍了一掌。
  龙欢一个筋斗翻过来,看见小方像见了老熟人一样欢呼雀跃,“你可来了,我都快要闷死了。”
  “你认识我吗?”小方颇为奇怪。
  “一回生两回熟,三回就是老朋友。”龙欢笑嘻嘻地粘在了小方身上,猴儿一样踩着腿就上了肩。
  “哎,我说这是医院还是花果山哪?”一见之下,小方就很喜欢这个小家伙,“快下来,我送你件礼物。”
  “还有礼物?是什么?水果巧克力统统免谈,我不稀罕。”龙欢哧溜蹿了下来。
  小方掏出一张游戏卡,“最新版的《特警战士》,喜欢吗?”
  “耶!”龙欢抱住小方的脖子叭一声在他脸上抹了个带唾液的热吻,“叔叔真是我的知音。可是,”他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狡黠地盯着小方,“你为什么要送我这么好的礼物。”
  “咱们不是知音吗?”小方拣了个现成的答案。
  “不对。”龙欢笑意闪动,“你一定是喜欢我妈,所以先来讨好我。”
  小方的脸腾一下给红了,给一个10岁的孩子逗红了。看着对方的窘相,龙欢得意地哈哈大笑,“一定是,瞧,脸红了。”
  小方没法反驳,只好问:“是不是有好多人喜欢你妈,他们都会先来拍你的小马屁?”
  “也不是吧。”龙欢倒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只有一个。”
  听他这么说,小方心里一动“真的只有一个吗?你没记错吧?”
  “当然不会记错。”龙欢脖子一耿,“那位叔叔来学校找我,给我买了好多礼物,带我去吃饭,还问了许多我妈的事,最后托我把一件东西交给我妈。他好帅哦!”龙欢打量了一下小方,“可比你帅多了,他个子那么高,像天一样高,眼睛那么亮,像星星一样亮,站在我们学校操场的草地上,像太空战士一样,好威风喔!”
  是乔大禹?小方心里灵光一闪,“他刚来过?”
  “当然不是,都好长时间了,有两年了吧。”
  “两年?”小方都有点失态了,“两年前的事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两年前龙欢还是个8岁的孩子,他的话可信到什么程度?
  “我没撒谎!”龙欢不服气地看着小方的脸色,“他托我交给我妈的礼物现在还在我这里呢。”
  “你说什么?什么在你手里?他送你妈一件什么礼物?”小方这只猫闻到了腥味。
  龙欢不回答,脸却莫明其妙地红了,表情特别的尴尬,他哼哧了半天才说:“叔叔,我想我一定不是个好孩子,那位叔叔送给我妈的礼物我没给我妈,我觉得好玩,就自己留下了。”
  小方看着龙欢,这小家伙真够胆大的。不过,看得出来,龙琪平常对他的管教也一定很严格,他的所谓顽皮淘气也是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他至少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他一定为自己这种行为后悔过。
  小方摇摇头,“这可不好。”
  “我知道,可是我不敢拿出来,时间越久,我就越不敢跟我妈说。不如这样,”龙欢突然笑着扑在小方身上,“我把它交给你吧。”
  为什么要交给我呢?小方纳闷。
  龙欢说:“你是警察叔叔。我在电视上见过你。”
  小方一阵惭愧,看来电视不能随便上,谁都认识你,以后想做卧底都难了。
  “好吧,叔叔帮你处理。”
  龙欢如释重负地吁了一口气。可以想见,两年来他为这件事付出了很大的心灵代价。“不过……”他悄悄地说,“这个礼物我明天才能给你,我想让它再陪陪我。它晚上还会发光呢!”
  什么东西这么神奇,小方笑了,“好,答应你。”
  “你可不可以带我出去逛逛?”刚放下一件事,龙欢又提出一个要求。小孩子都是这般的得寸进尺。
  小方当然求之不得,他今天收获不小。
  “想去哪里?”
  “我想吃冰淇淋。”
  这个要求不难达到。小方跟值班的护士长打了个招呼,帮龙欢换了身衣服,带他到了医院附近的一家冷饮店。本来以为是秋天,生意不会太好,不料里边人声鼎沸,小方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座。侍应生过来,“想要点什么?”
  小方当然得征求小朋友的意见,“你想吃什么?”
  龙欢却反问:“我可以吃什么?”
  这一问,让小方心里一动──龙欢,并不像他表面上所表现的是个一味顽皮胡闹的纨绔子弟,他其实是个心清肚明知道进退的孩子,知道在什么时候提什么要求。他于是说:“今天叔叔请客,你想吃什么就要什么。”
  得到肯定,龙欢点了一客草莓冰淇淋和一客菠萝冰淇淋,还建议小方吃一个大大的香蕉船,“船里还有水果呢!”他说。
  “好。”小方把钱和菜单一起给了侍应生。
  “我妈常常带我去吃冰淇淋,一次吃好多。”
  “你爸爸呢?”
  “他从来没带我上过街。”龙欢说完,马上又解释道,“他也是警察,特别忙。”
  “你常住你姥姥家吗?”
  “嗯。姥爷舅舅舅妈都很疼我,但我不开心。表弟一跟我吵架就让我回我家去,说我姓文,不姓龙,不是龙家的人。其实我也想回家,可是,妈妈不常在家,我也就不能回去。”
  “妈妈不常在家,爸爸不是常在吗?”
  “可是爸爸要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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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第四章
  小方手的小勺当啷落地。
  龙欢却哈哈大笑起来,“我骗你的,逗你玩呢。”
  真的是吗?小方觉得可没那么简单。他问,“是不是你太顽皮,让老师告状告到家里来,你爸爸一生气,就骗你说要杀你。”
  “不是,爸爸很少跟我说话,有时候还很凶,但我知道他心里对我好。他在家里专门为我布置了一个房间,里面有好多漂亮的玩具,有好多漫画书,爸爸还在床边贴了一张他自己画的画,上面这写着:给我的宝贝,欢欢!他有次还问我,说看房间里还缺什么,他去买。我就把我的一张照片挂在墙上了,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个照片被撕碎了。不过没关系,我再换一张新的。”
  小方在心底叹息了一声,文室心中的欢欢,恐怕不是眼前这个龙欢,而是死去的文欢。想不到,他这人的爱子之心竟也是如此的细致缠绵。反过来,爱之深,便会恨之切,他爱的是文欢,他恨的又是谁?然而到头来,却是他给死了。
  “我不想住在姥姥家,可是妈妈不让我单独跟爸爸在一起。”
  “为什么?”小方心里一紧。
  “妈妈说爸爸是男人,不会照顾小孩子。”
  就这么简单?小方大脑中飞过无数个念头,“你爸爸对你妈妈好吗?”
  “我妈妈对我爸爸很好。”龙欢没有直接回答,他照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每年爸爸过生日,妈妈都要送一个大大的红包给爸爸,另外还有好多礼物,衣服、皮鞋、皮带,领带、,手机……什么都有。爸爸抠门,妈妈过生日他没一点表示,去年我把我的私房钱给了他,让他给我妈送一束花,结果呢,他倒是送了两朵花……”
  “两朵花?什么花?玫瑰花?”
  “都不是,是菜花!”
  小方笑了,方室这个人有点意思,挺幽默。可转念一想,菜花是白的,过生日送人白花?用意何在?
  “你爸爸死了,你知道吗?”小方突然说。
  “知道。”龙欢很平静,“姥爷说,他是去了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很美,他在那个世界会得到幸福的。”
  对于小孩子,也恐怕只能这么解释了。
  “你妈哪天生日?”
  “就是明天。”
  明天!小方不由心里一动,他看了看表,现在离明天还早着呢,他也得回去了,今天他还没去单位呢。上官文华已经给他打过无数个电话,说有陆薇的消息了。有了就好,她不会有事的。
  小方把龙欢送回医院,刚上了车,队里打过电话来,说益百商场的保安扭送过两个疑犯,他们身上都带着凶器,估计是准备抢劫,但还没动手,就不知怎么给晕倒在大厅里。
  “那赶快审问呀。”小方火了。
  “没法审问,这两个家伙不能说话,还站不起来,咱们的法医给看过,查不出是什么毛病,真邪了门了嘿。方队你快点回来吧,大家伙还没见过这怪事,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同事在电话那边说。
  怎么回事?小方只想了一秒,就想到一个人──乔烟眉。
  她上午不是在益百商场和杨小玉逛吗?上午上官给他打电话时,他问你在哪儿,她说她在益百跟乔烟眉逛商店呢。除了她还会有谁!
  小方一直把车开到龙琪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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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玉回来后,先去冲了个澡,再带乔烟眉去吃饭。她们进了中餐厅,杨小玉把菜单拿给乔烟眉,“千万不要客气,全当在自己家里。”
  乔烟眉拿着菜单说:“别说在家里,在家我就得省着点儿。”
  “为什么?”
  “以前在报社时,我们部主任对我说,吃别人要流汗,吃自己得流血。”
  杨小玉笑了,“吃别人流汗我知道,可吃自己怎么会流血?”
  “心疼得滴血。”乔烟眉继续道,“换句话,吃别人要狠,吃自己要省。”
  杨小玉大笑,“瞧你们那点出息,得,今天你放心,肯定不是吃你自己,我请客,所以你一定要甩开腮邦子流大汗,千万别客气。”
  “放心,我不会客气的。”
  “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那件价值25万的貂皮大衣就是明证。
  “那就来个满汉全席吧。”
  “好!”杨小玉叫过餐厅服务员,“给这位小姐上满汉全席。”
  轮到乔烟眉吃惊了,“还真有?”
  “当然,你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
  “真的吗?”
  “真的──才怪呢。哄你玩呢。现在熊呀鹿呀的,可都是保护动物。就算不保护,让那些怪可爱的家伙们作了盘中餐,也不落忍。”杨小玉搓了搓手,“不过我们这里的素八珍席做得挺好,不如尝尝?”
  “算了,简单点吧。西芹百合,松仁玉米,再来两碗米饭。”
  “加个蒜烤小牛肉。”
  “你少吃点肉,真的。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别偏食。”乔烟眉循循善诱。
  只可惜对牛弹琴,“没肉怎么下饭呢,你回头扎我一针给我去去火算了。”
  乔烟眉笑了,“依我看你得吃泻药,而且是大泻。”
  “泻就泻,还减肥呢。现在好多减肥药都是大泻的。”
  乔烟眉笑得更厉害了,“你让我想起我妈常说我小侄儿的一句话。”
  “看你笑得那样儿,就知道没好话,快说出来让我听听。”杨小玉拿了一块餐巾纸递给乔烟眉。
  “知道不好听你还听。”乔烟眉接过餐巾纸。
  “不好听的话听起来才有意思呢,就像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
  “那我可说了。”乔烟眉压低声音道,“杨小玉你宁叫屁股上流脓,也不叫嘴里受穷。”
  杨小玉哈哈大笑,笑完后说:“我也讲个故事给你:有个人病了,去了医院医生说,唉呀,你这毛病多了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以后可得注意,千万别喝酒别抽烟别碰女人,否则你就活不长了。那人却叹着气对医生说,我要不喝酒不抽烟不碰女人,我活那么长时间还有什么意思!”
  乔烟眉哈哈大笑。也是,人活一辈子,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哟,两位这是笑什么呢,这么高兴。”刘雪花端着一壶茶风摆杨柳般走过来。她是看到乔烟眉才特意过来探探虚实的。
  “哟,刘经理,快请坐。”杨小玉略带点夸张地吆喝道,“这会儿您不正忙着嘛,怎么有空来陪我们。来,小乔,认识一下,这位就是咱们酒店的元老之一,中餐部的刘经理,刘雪花女士。这位,乔烟眉。”
  “幸会,幸会,我听小玉说过,是位女中豪杰。”乔烟眉边说边赶紧站起来。
  刘雪花今天穿着酒店的员工制服,看上去多了一分职业妇女的英气和利落。她上上下下打量着乔烟眉,笑道:“果然标致,活像画里的林黛玉,娇滴滴活脱脱的美人胎子。”她故意只说对方漂亮,不提对方能干。
  杨小玉深知她的心思,含笑不语,乔烟眉可不是食草动物,她知道怎么应付。刘雪花又道,“听说你要做药膳,欢迎欢迎,回头我带你各处转转,熟悉一下环境,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告诉我,下面的人不听话,也只管告诉我。你刚来,不知道这里边的深浅。我都十来年了,见得多了。”
  乔烟眉微笑,“多谢多谢,不过……我其实对厨房里的活没什么兴趣,再说我也只是学过几天中医,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恐怕不太懂炒菜做饭,我想你们龙老板一定是弄错了。”
  这番话让刘雪花的心彻底放到肚子里了,笑逐颜开地说:“我们老板哪会看错人,只是你不愿低就吧?”
  “哪里哪里。”乔烟眉拱拱手,表示谦让,表示绝不会越雷池半步。刘雪花是个灵醒人,马上心知肚明。
  “一回生两回熟,以后就是朋友了,这里的年轻人都叫我一声大姐,你要不嫌弃,也这么叫我。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千万别客气。”撇清利害,彼此的关系就变得温和了,刘雪花的热情也就显得十分真诚。
  “放心,一定少不了打搅,到时候可不许烦我。”乔烟眉微笑。
  “瞧,孩子话了不是,我是个外地人,早就想多个娘家人呢。对了,你们是来吃饭的吧?这光顾着说话了,点菜了吗?我去招呼,你俩慢用。”刘雪花兴高采烈地离去。
“怎么样?”人走远了,杨小玉问。
  “挺好。”乔烟眉的评语只有两个字。
  “你要真去做药膳,恐怕就不好了。”
  “人嘛,都是吃五谷杂粮,皮肤以下的地方都是一样的。她也要生存。羊要生存,得吃草;狼要生存,得吃羊。你说谁对谁错?”
  杨小玉看着乔烟眉,“你干吗把事情都想得那么通,活得还有意思吗?”
  “吃菜吧。”乔烟眉说。
  禅的最高境界就是吃饭睡觉。杨小玉叹了口气,她永远也到不了那个境界,尽管她每天一样要吃饭睡觉。
  菜上来了,西芹碧绿,玉米鲜黄,小牛肉暗红,普普通通的大众菜居然能做得色泽如此诱人,看来这刘雪花也的确是很有一套。
  乔烟眉举箸,一根油菜刚送到嘴边,小方像只闻到鼠味的黑猫一样坐在了她身边。
  “有的人为什么总是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杨小玉放下筷子。
  “吃饭了吗?一起?”乔烟眉的笑倒是有些温馨,得到小方的肯定以后,她叫过服务员,“加一副碗筷。”
  杨小玉瞪着小方,“今天这顿饭AA制。”
  “小玉你做什么,这么小气。”乔烟眉说罢杨小玉,回头对小方说,“别理她,今天我请客。还想吃什么,加个菜。”
  “小乔,你公然贿赂警察同志。”杨小玉对乔烟眉的举动颇为不解,昨天她还对小方横眉冷对呢,突然之间又像是成了朋友,这个女人皮里阳秋真叫人难以琢磨。
  乔烟眉说,“警察也是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厕所里方便。”杨小玉道。
  服务员把大米端上来,只有两碗,小方后要的,还没来,乔烟眉把自己那碗给了小方,“你再要个菜,随便要,拣你喜欢的。今天说好了我请客。”
  小方想了想,“来个红烧肉。”
  杨小玉撇了撇嘴,“不许点这个菜,不许吃肉。”
  “你不也要了一碗……那叫什么肉?”小方说。
  “是蒜烤小牛肉。”乔烟眉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杨小玉,“好了,方队长,你就换一个清蒸石斑鱼吧。喜欢吃鱼吗?”
  “那……”小方迟疑了一下,“好吧!”
  杨小玉笑了,“小锚钓鱼,挺好,这次你都省了钓了。”
  “喂,杨小玉,你是不是看上我了,老是针对我,想引起我的注意啊。”小方苦笑,论斗嘴,他差得不是一点两点。
  “拉倒吧,就你那小模样,先整整容再说吧。”杨小玉撇了撇嘴。
  小方微笑,“我这模样怎么了?有人说我是天下第一美男呢!”
  “臭美吧你,这话谁说的?我找他去。”杨小玉叉起腰。
  “是我妈。”
  杨小玉和乔烟眉大笑。瘌痢头的儿子也是自己的好,在母亲的眼里,自己的孩子永远是天下第一,何况小方本来就很英俊。
  吃完饭,杨小玉问小方:“到底有什么事?”
  小方看了看她,对乔烟眉说:“请你跟我回一趟公安局。”
  杨小玉脸色变了,挺身插在二人中间,问小方:“理由?”
  “一点小事。”小方说。
  “不会有事。”乔烟眉对杨小玉轻轻摇头。
  杨小玉压低声,“公安局里没小事。”
  乔烟眉说:“如果是大事,他早拿出拘捕证了。放心,我知道是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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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扈平问。这时候出事就是大事。
  “小乔让刑警队的人带走了。”龙琪说。
  “理由?”
  “小玉也不知道,但小乔自己知道。”
  “那咱们回去吧。”
  “我想不会是什么大事,小乔应该能搞定的。”
  “你这么肯定?”
  “你应该相信他,他不会看错人的。小乔死里逃生无数次,她知道怎么应付。”
  “我不放心。因为她一出事,下一个轮到的就是你,你知道吗?她已经把高危险病毒传染到你身上了。”
  “好,回去。”龙琪掉头。
  “刑警队那个姓方的队长是不是一直在盯着你?”
  “随便他吧。”
  “可是我很担心。”
  “不用担心,我说过的,他对我们还有用呢。他来得多,了解就多。”
  “噢?”
  “鸦片固然有害,但应用得当,也是一副止痛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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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乔烟眉都是沉默着,小方从反光镜中看着她,觉得她很神秘,他做刑警这么些年,不,应该是他做男人这么多年,从来没觉得女人应该是这个样子,他不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并不希望女人都回到厨房去,那样也太没意思了。比如办公室有个女同事还是挺好的,尽管他嘴上不愿承认,但跟上官文华在一起工作,比跟庄美容们在一起愉快多了。可是女人要都变成乔烟眉这样的,也太不可思议了。自从接触文室的案子以来,他遇到的几乎都是这种神秘兮兮的女人,像龙琪,杨小玉,她们一个个深不可测,不知道身上藏着多少个秘密。当然,不可否认,她们都很能干,不过也太能干点儿了吧。像这个乔烟眉,不动声色地就能让人倒下,真是杀人于无形,高手境界。她要是入了黑道,那刑警们可就有得忙了。
  这么想着,他又不由回头看了乔烟眉一眼。
  “喂,想看就大大方方地看,别那么遮遮掩掩的。”
  小方笑了,现在的女人比以前爽快多了,说话直截了当,一点面子也不留。
  “对不起,不过你真的很漂亮。”小方微笑,跟有些人打交道,脸皮可不能太薄,该说的就说,有收有放,反应稍慢一点,就会吃亏,就会落到下风去。
  “谢谢,我们家有镜子。”乔烟眉并不领情。
  “知道我找你什么事吗?”转入正题。
  “不就是为了益百商场那两个家伙嘛。”看来她的确知道。
  “你就敢下手?你不怕弄错喽?”
  “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要漏过一个。”
  听听,这都什么口气。算了,已经到了已经到了局门口了。小方一直把乔烟眉带到关押室,“进去吧,拜托你以后下手轻一点。”
  乔烟眉似笑不笑地,“我若下手轻了,你现在要办的案子就将是重大抢劫案,明白吗?”
  “行了,知道你厉害,回头我向公安部给你申请一个见义勇为奖。”
  “这个倒是不稀罕,你给我倒杯水就成了,刚才菜有点儿咸。”说完,乔烟眉摇摇摆摆地进去了,没几分钟,她出来了,“搞定,让你的人录口供去吧。”
  小方把她带到刑警队的办公室,正是半下午,一个人没有,大概都办案子去了。小方招呼客人,“坐,请坐,请上坐。我这就给你上香茶。”
  乔烟眉撇撇嘴,“得了吧,你们这儿能有什么好茶。”
  “小看我们不是,我今天还真得让你开开眼。”小方从他的抽屉里拿出一个茶叶筒,往杯子里倒了点儿,突然又停住了,“不对,这是我的杯子,杯盖也不知给丢哪儿去了,里面全是灰尘,给你用有点唐突美人,得,你就用上官的杯子吧,她的干净。”
  乔烟眉听了这话,突然觉得他挺有点作贾宝玉的潜质,便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洗杯子、放茶叶、倒热水,发觉他蛮英俊的,也挺细心,男人能同时身兼这两点很不容易。
  “喂,有女朋友了吗?”
  “女朋友?”小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陆薇不就是他女朋友嘛,“噢,有,有女朋友,这筒茶叶就是她从她爸书房偷出来的,听说这种茶叶一年才产个几十斤,市场上买不到的。叫个什么名儿来着,女儿红?不对,那是个酒名,唉,我真记不清了。”
  “哎哟,那可太珍贵了,我怎么好意思喝。”
  “都放了一年多了,再不喝就坏了。”
  乔烟眉笑了,“汪寒洋给我讲过一件事,酒店中餐部有个厨师给他们部门主任送了一包蘑菇,主任吃过后说,好,挺好,小伙子挺有心。这位厨师不好意思地说,您看您客气啥呀,这东西在我们那儿太多了,喂猪猪都不吃。”
  小方哈哈大笑,笑完才觉得不太对劲,“你是在说我吧?我没别的意思,听陆薇说这茶叶泡起来太费事了,要一泡二泡三泡,一泡二泡都还不能喝,要喝第三泡。我哪有功夫一二三四地伺候它。”
  乔烟眉饮了一口茶,挺好,像是老君眉,味道有些散,想必是存放不当,走味儿了。“这种茶叶最好放在冰箱里。对了,你女朋友对你挺好吧?”
  本来她是想问一问小方你女朋友找到了没,可又觉得不合适──那不显得上官多嘴吗?算了,人家家事,我干吗这么无聊。
  “是挺好。”小方说。
  “那你对人家好吗?”
  “我……”小方迟疑了一下,说,“我倒挺想,可你也知道,干这一行,实在太忙。”
  这算什么理由?乔烟眉若有所思地笑了。
  “你笑什么?”小方看着对方唇边的笑意,感觉很熟悉,在哪儿见过似地。对了,龙琪有时也这么笑,笑得高深莫测。一想到龙琪,小方的脸不由红了。
  “人最不了解的就是自己,最难以控制的,也是自己。”乔烟眉说。
  小方纳闷地看着她,不知她为何突发此言。只听她又道:“方队长,你是神探,你可以看到别人心里去,但你自己的心,你却看不懂。”
  “你,什么意思?能不能说明白一点?”小方觉得她话里有话。
  “说出来就没有意思了,总有那么一天,你会自己了悟的。”
  小方听了个一头雾水,正懵懂着,两个刑警进来,审讯的结果出来了,“那两家伙承认是准备抢劫,正要动手,就给人撂倒了。”
  小方摆摆手,“知道了,你们先去吧。”他看了看审讯记录,对乔烟眉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你正坐在沙发上试鞋,过来两个男人坐在你身边,你从镜子里看到他们身上有家伙,于是你趁换鞋转身的那一刻,一人给了他们一针,还顺便摘了他俩的下巴颏儿。几个动作一气呵成,你手脚真够利索的。”
  乔烟眉微笑,“你的大脑更利索,分析的就像亲临过现场一样,你这个神探真是名下无虚。好了,我可以走了,再见,谢谢你的好茶。”说完扬长而去。
  “等等。”
  这句话没有起到效果,小方只好追出去,乔烟眉的腿脚很快,到大门口时,他才追上她,门外有一辆车停着。好像是在等乔烟眉吧。
小方一把揪住乔烟眉的胳膊将她拉回来,面对着他,“乔烟眉,你看着我,回答我,告诉我,如果不是我去找你,你会回来医治他俩吗?”
  乔烟眉沉默了片刻,说:“不会。”
  “你不觉得你太狠了点儿?”
  “这个世界需要以暴制暴。”
  “你眼里还有法律吗?”
  “这世上只有一个圣雄甘地,他提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他最终以失败告终。知道为什么吗?”
  “说来听听。”
  “他的失败是注定的。比如,有人半夜拦住你,劫财劫色劫命。你不合作,又不用暴力反抗,那你只有一条路──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
  小方闻言一怔。
  乔烟眉继续说:“我是不是该等死,死了以后再等你们来破案?”
  小方看着对方,他感觉乔烟眉就像是一个谜。她的思维,她的语言。
  “也许你们会很漂亮地不费吹灰之力就破了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可我呢?我没命了。告诉我,这就是法律的终极目的吗?──给你们提供就业的机会,却让无辜者送命?”
  是啊,法律的目的,到底是在维护公民的权益,还是彰显它自身的威力?
  对方的话越来越尖锐,小方一句也回答不上来。
  这世上有两个女人,他真怀疑她们的眼睛是X射线。这两个女人一个是龙琪,一个就是是眼前这个乔烟眉。她们能找出一套一套的“歪理邪说”,如沙尘暴一般,刮得你满口满眼,却无从回辩。
  “我真不明白,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叹息。
  “我是什么样人一点都不重要,现在,我最希望的是,你能与众不同。”乔烟眉意味深长地看着小方。
  “为什么?”小方感觉她别有用意。
  乔烟眉微微一笑,转了口风,“回头我送你一套《十万个为什么》。”
  小方看着对方,越发感觉她像一个谜,“你心里有十万个答案吗?”
  “你有十万个问题吗?”
  “我只有一个。”小方盯着乔烟眉,“今天发生的一切,仅仅是个谜面,而真正的谜底,在你心里,我就要那一个,你难道不能说出来吗?”
  乔烟眉叹了口气,缓缓地说:“也许有那么一天,你会知道谜底,当然,你也可能永远不知道。”
  “我希望你现在就把谜底告诉我。”
  “凭什么?”乔烟眉的口气开始变硬,变冷,“方神探,有本事,你就去查。你是警察,应该为此忙乎,也惟有这样才不浪费纳税人的钱。”
  “你少嘴硬,乔烟眉,你心里明白,这已经是你的第几桩命案了,告诉我,你每次动手的时候心不慌吗?手不软吗?事后不后悔吗?”刚才的握手言欢顷刻间就变成了针锋相对。
  “生气啦?对,你是警察,中国大陆的警察有随时随地发脾气的特权。这也可以叫作强权!”见对方生气,乔烟眉倒笑了。
  “我生气不是因为我是警察,而是你的所作所为让人愤怒。不要回避问题,回答我刚才的问话。”小方的态度就像在审讯犯人。
  “好吧,我告诉你,在杀人的时候,任何的不良反应我都没有,我很坦然。”
  小方给激怒了,“你不光是个女人,还是个年轻姑娘,你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那你希望我是什么样子?”
  “你的样子看起来像个天使。”
  “是吗?”乔烟眉笑了,“你知道什么是天使?天使之所以是天使,是因为它们待的地方没有罪恶。纯洁由此而生。没有了病毒,就不需要免疫力。”
  “你的意思是你待的地方充满罪恶?”
  “你觉得不是吗?”
  小方摇头,“绝对不是。”
  乔烟眉笑了,“如果没有罪恶,国家要军队做什么?还有监狱、法律和你们警察。这些的存在岂不多余?方队长,恭喜,看来你要改行了。”
  小方被她说得两腮发热,他又掉进她的语言陷井中。
  “可你有没有听过:出污泥而不染。”──尽管人世间藏有罪恶,但你可以持身清正。
  乔烟眉又笑了,“方队长,没有根的花叫无本之木,所以请您好好想想,若无根在秽垢中汲取营养,又哪得花的玉露清风。好一个绝情绝义的出污泥而不染。那叫忘本!”
  小方语塞,停顿一下后冷笑,“看来乔姑娘是下定决心要同流合污了。”
  “随波逐浪,截断中流。这是佛家最高的境界。方队长,你我都是沧海中的一滴水,若不随大江东去,你又意欲何往?所谓同流,并不是合污,是顺天命,应规律。天人合一,达观知命。用孔夫子的一句话概括──尽人事而听天命。”
  “照你这么说……”
  “我说什么你听懂了吗?”乔烟眉不客气地打断对方的话。一片树叶飘下来,落在她肩上,她将叶子拈下,放在手中。
  公安局院内种了好多树,她立于一派郁郁葱葱之中。风扬起她的乌黑的长发和雪白的衣袂,翩翩欲仙……
  小方语塞。说实在的,他没听懂。对方出身中医世家,一般而言,中医的古典文学造诣都是相当高的。《黄帝内经》、《千金方》、《本草纲目》等都是深奥的古文。
  “乔姑娘好口才。”
  乔烟眉摇头,“不是口才好,而是我有一双慧眼。能看到你看不到的东西。”
  小方心里一动,龙琪说过──你缺少一双慧眼。
  “我是警察。”他强调。
  “所以你那是猫眼,专为捕耗子的。我说的是慧眼。”
  小方这下真生气了,“乔烟眉──”
  乔烟眉笑了,“你又动怒了,其实我今天本来是想跟你说一句话的。算了。再见。”
  她挪动脚步,小方还想追,大门外的那辆车上下来两个人,龙琪和扈平,龙琪把乔烟眉带上车,扈平挡住小方。
  “你就是扈平吧?”虽然只见过传真过来的照片,但小方自认为不会错。
  扈平说:“你认识我?”
  “你给几个国家的警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扈平笑了,意味深长地慢慢说道:“方队长,我们有时候用眼睛看到的,用耳朵听到的,也未必都是真的。”
  小方心里一动,这话龙琪也跟他说过,也正因为这样,他更为光火──他们现在居然在一起!……而且,这个扈平真的是品貌不凡。
  “你少废话,我今天没空理你。”他拨开扈平,“喂,乔烟眉,你要说的那句话是什么?”
  “那句话她其实已经跟你说过了,只可惜你没听明白,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替她再说一遍。”扈平在他身后说。
  “好,你说!”小方停住脚步回头盯着他。
  扈平的眼神在深秋的暮色中深深如许,“她想说的其实只有四个字。”
  “哪四个字?”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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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第五章
  庄美容在离单位不远的一个街口拦住上官,她开的是他的车。
  “我正有事要问你呢,我还正怕回了队里说话不方便,正巧遇上了。”上官下了车,让庄美容坐到司机座上,“这车挺好又快又稳。”
  庄美容笑了笑,“这是我父亲生前最喜欢的一辆车,星期天他常开着这辆车带我去钓鱼。”
  “你妈判了吗?”上官小心地选择着话题。
  “判了,是误杀。”
  “噢!”上官松了一口气,为庄美容。阿庄是个好人。“以后打算怎么办?”庄竞之留下一个很大的摊子,庄美容又没有兄弟姐妹。
  “我正在犯愁。我喜欢当警察,可我又不能扔下公司不管,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个主意就太难拿了点儿,尤其是替别人拿。“你是怎么想的?”
  “你愿意让我走吗?”庄美容反问。
  “当然不愿意!”上官马上又加了一句,“咱们队里谁愿意让你走啊!不过,大主意还是得你自己拿,这可是人生的重要关头。”
  的确,对于庄美容,这真是个人生的重要关头,所以不论他现在选择哪个,他都会难过。“我,真的觉得太难了,真是的,怎么会出这种事。”他使劲地捶了一下脑袋。
  “都过去了。”上官温言相劝。
  “可后遗症都留在了我身上。”
  “瞧你,别人想当大老板当不上,杀人放火的都有,你倒好,放着个大老板却喊愁。”
  “我有时真想让给别人算了,我还是想跟你……你们在一起,每天办案子,忙忙碌碌,多快活。好不容易有个休息日,一头栽到床上睡到大天亮,起来吃一碗炸酱面,喝一罐啤酒,多爽。做老板有什么好,我父亲每天都要出去应酬,要见那么多讨厌和不太讨厌的人。想一想真的很烦,上官,我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人,有一份工资,有一个老婆,有一个小房子,再有一双儿女,我就够了……当老板,我从来都没想过。”
  “从现在开始想嘛,做什么不是做。”
  “你真的想让我去做老板?”庄美容看着上官。
  “你没得选,你生下来就是庄竞之的儿子,人生在世,有些事是没法改变的,有些责任也是没法推卸的。”这些话,其实已经为庄美容选定了他以后的路。
  唉!庄美容颓然地靠在椅背上,“看来,我们马上就不是同事了。”
  “可还是好朋友啊!”
  “真的,你还当我是好朋友啊?”庄美容眼一亮。
  “不光是好朋友,还是好哥们儿。以后发了财别忘了我。”
  “哪能呢,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
  “哟!”上官叫了一声。
  “怎么啦?”
  “方队呼我,让我回去呢,走,一块儿上去吧?”
  “算了,改天吧,你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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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说:“我本善良。”然后看着上官,“猜猜,这话谁说的。”
  “不是有一部电视剧叫这个名字吗,温兆伦演的。”
  “我不是说电视剧,我只是觉得奇怪,她居然也能说这句话。”小方的表情是复杂的。
  “谁呀?”
  “乔烟眉!”
  上官听罢扬了扬眉没说话,把手握成拳头放在小方鼻尖下,然后慢慢张开五指,手心里,是一颗子弹。
  “哪来的?”
  上官说了她上午跟杨小玉她们逛街时遇见的一切。“如果是你,有人在追着杀你,你会怎么样?乖乖等死吗?”
  “当然不会。”
  “那只有一个办法,以暴制暴。”
  “其实,我对乔烟眉并无成见。”小方转着乔烟眉用过的那个茶杯,“我那样对她,只是想逼她说出真相。”
  “那你就该对她好点和气点,她可不是一般人,你那种态度她会说吗?”跟乔烟眉有过一席谈之后,上官对她的看法全变了。凭直觉,她认为那个女巫是善良的。
  “我只是希望她会。她现在危机重重……”小方拿过那个审讯记录,“这也是两个想对她下手的人。”
  “何以见得?”
  “因为他们招认自己去抢劫。他们可以不招认,他们身上带的只是两把小刀,谁规定逛商店不许带刀?有吗?没有。何况他们的抢劫并没有形成事实,法律根本就无法判定他们有罪,他们却招认了,为什么?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想隐瞒他们真正的企图──刺杀乔烟眉。还有乔烟眉,为什么对方还没动手抢劫她就先发制人呢?既然出手,既然摆明了是见义勇为,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反而悄无声息呢?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那两人是冲着她来的。她不想暴露这一点,更不想惊动你,因为她早知道你跟在后面。”
  “你说的对,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某个人,要置她于死地。”
  “你认为会是谁?”小方问。
  “我觉得,不会是江远哲。”上官分析道,“如果乔烟眉手里有江远哲想要的东西,那江远哲绝不会置她于死地。他盼着她长命百岁还来不及呢。”
  “那就是说,乔烟眉身上一定还有另外一些让某人害怕的东西,他们要杀人灭口?”
  “对,我也感觉是这样。”
  “乔烟眉身上到底有什么呢?”
  小方和上官头对着头,苦思冥想,忽然,小方看着上官说:“你眼角都有皱纹了。”
  “讨厌!”上官有点儿生气了。这话撂给哪个女人都得急。
  小方笑了,“我开玩笑的,我真正的意思是下班了,这些事明天再说。赶快回家吃点好的,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要不脸上真的就长出皱纹来了。”
“好吧。”上官站起来拎上包出了大门,才想起有件事还没跟她的方队说呢,她又折回去,办公室已经没人了,她跑到楼下,正好看到小方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慢慢地走着,她刚要叫,却顽皮地一笑,悄悄地跟在小方背后,她今天倒要看看他们年轻的队长有什么夜生活。
  小方进了上官上午吃面的铺子,要了一碗面,他是单身汉,陆薇若不来找他吃饭,他就一个人胡乱解决,上官想起自己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情景,不由为方队感到“凄凉”,他跟陆薇谈恋爱7年了,为什么总是不结婚呢?他俩也都不小了。现在倒好,陆薇也不见了,一想到这儿,上官就急了,觉得应该马上告诉方队陆薇的消息,她正要走过去,小方吃完饭了,面铺昏黄的灯影打在他脸上,使得他看起来特别的英俊,特别的生动,像一串音符,只要随手一拨,就是一曲美好的音乐,尤其在这秋风荡漾的晚上,更让人遐想。有两个吃面的小姑娘面都不吃了,死盯着他看。上官悄悄笑了,她每天面对小方,没觉得他有多帅,想不到他居然能倾倒一片。
  小方出了面铺,加快步伐,走了一阵后,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的小姑娘笑得比花还美。
  “请问您需要什么花?送给谁的?我们这里有澳洲的剑兰、巴西的百合、法国的郁金香、日本的康乃馨……”
  上官听得暗暗摇头,这丫头净是瞎说,别的花姑且不论,这郁金香可是荷兰的国花。
  小方说:“我送给一位朋友。”
  “请问男的女的?”
  “有区别吗?”
  “区别大了。”卖花的小姑娘说,“送女人要送玫瑰百合什么的,送男人呢,要选剑兰马蹄莲。您看您要选什么?”
  这时,门外的上官也支起耳朵,迫切地想知道小方送花给谁。
  “那就玫瑰吧。”小方说。
  “噢!”卖花的小姑娘以为自己明白了,心神领会地:“是送给女朋友的。”
  “不,不是,这个……”小方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
  “我明白!”小姑娘笑眯眯地说,“你放心,一切交给我,包准给您办得妥妥当当,让你一百个满意。花篮还是花束?”
  “花篮好还是花束好?”
  “那还用问,当然是花篮好,大方又显得有诚意。包您一步到位!”小姑娘已经认定小方是拿着花篮去求爱了,他那么年轻、那么英俊,肯定是。“您现在就要吗?”她热心地问。
  “不,我明天才要,今天先订好,明天上午我过来拿。”
  “好的,来之前二十分钟给个电话,我们给您现装,一切都是新鲜的。给,这是我们花屋的名片,我叫小花,您打电话找我就行了。我是这儿的老板。”
  “哟,这么小就当老板了。”小方顺口夸奖。
  “混口饭吃呗。”小花老板谦虚地。
  “那好,那就拜托了。”小方转身要走。
  “哎,稍等。”小花从玫瑰丛中抽出一枝,“送给您的,谢谢您的光临。”
  “噢!”小方接过玫瑰,脸上荡漾出一种温柔的笑容。他走出花屋,拿出手机,“喂,你好,是你吗?我,小方,你明天有空吗?我想你……不,我是说想去看看你。我……”
  上官看到小方脸上的温柔越来越浓,眉目也越来越生动,他打给谁的?会不会是陆薇?肯定是!还有那篮红玫瑰,除了她还有谁有资格得到?瞧方队关上手机时那付甜蜜的样子,就连那个背影,也像是带着糖分。对,陆薇肯定已经回家去了,她是谁?她是市长的女儿,陆星的妹妹,谁能把她怎么样?带她走的那个男人说不定就是陆星派去陪她玩的。哼,乔烟眉,你输了,你还女巫呢!哈哈!女巫再厉害毕竟也是过去时,现在是声光电子时代,那一套不灵了。唉,算了,本来是向他汇报他女朋友的情况的,看来不用多此一举了。回家赶快洗个热水澡睡觉吧,否则皱纹真的会哗哗地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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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 第一章
  上官回去后早早地就睡了,倒不是怕长出皱纹来,她是真的累了。这一觉睡得也香,做了好几个梦,在最长的那个梦中,她竟然收到一个漂亮的花篮,上面插着一朵朵鲜红欲燃的玫瑰,还有那星星点点的满天星,雾一般萦绕……
  第二天醒来后,她笑着摇了摇头,肯定是昨晚看到小方给人送花才作这种梦的,她想。不过,会不会梦想成真呢?她的心里竟然生出一点点的期待。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一打开办公室的门,她的办公桌上居然真的放着一个硕大的花篮,一朵朵的红玫瑰娇艳欲燃,星星点点的满天星梦境一般萦绕……
  真的梦想成真了,谁制造的奇迹?
  上官毕竟是个女孩子,她又激动又好奇,几乎是轻飘飘地走到鲜花边,陶醉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花丛中还有一个贺卡,贺卡做得相当精致,缕空镶金边,印着粉色的暗纹,中间写着一句话:祝你生日快乐。没有署名。
  谁送的呢?方队?不会不会,没有道理的嘛,他是给陆薇订花去了,电话她都听见了嘛。那会是谁呢?正纳闷,同事们陆续来了。
  “哟!有人巴结咱们警花了,花篮都送到刑警队了,这不是向咱们全体未婚大龄青年挑衅吗?不得了了,这算是从心理上袭警。”一个小伙子嚷嚷。
  “就是,这谁干的好事,这么没眼光,居然送给全局最难看的一个警花。”小方端着杯茶踱过来,顺手在花篮中抽出一枝玫瑰,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看着上官笑。
  “讨厌!”上官双手叉腰,怒视着小方。小方虽然年龄不大,但队里不论是老同志还是新队友,都挺尊重他,从没有人跟他顶嘴,只有上官文华偶尔跟他吵几句,因为她是女孩子,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跟女人较劲。
  小方笑了,“你别瞪我,这花篮八成是送错了,瞧见没,连个名字都没有。哎呀,这些花真是命苦,投错胎了,不如变成一把韭菜让猪啃了。”说完他拔脚就溜。
  上官掐了一朵玫瑰砸在他背上,“别让我看见你。”
  “喂,别生气了,送花的人打来电话了。”刚才那个小伙子拿着电话筒招呼上官,“你的。”
  上官接过电话,里面传出庄美容的声音,他轻轻地说:“祝你生日快乐,可爱的女孩。”
  是他──
  上官惊骇之极,怪不得他昨天来找她呢,原来……天,她可从来没想过。怎么办?
  “发什么愣呢?”小方碰了碰她。
  “没什么?”
  “请问这里哪位是上官小姐?”一个漂亮的小男生出现在门口,“这儿有她的鲜花和礼品,请她验收一下。”
  又是我的?上官怀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她想不出今天到底是什么黄道吉日。而且就连她的生日,她自己也不记得了。难道又是阿庄?他这么肯下血本?太夸张了吧?
  “她就是上官文华,我们队里惟一的一朵警花。”同事们将上官隆重推出。
  “幸会!”那位穿西服打领节的小男生礼貌地欠了欠身子,“您请!”
  马上,鲜花被送了进来,不止上官,全办公室的人都吃惊了,因为花既不是一束,也不是一篮,而是整整一车──如卡通片中花仙子乘坐的那种小马车。
  小马车被装饰得美仑美奂,里边各种鲜花灿烂明媚,就像雕塑出来的一个梦。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这种梦,不过,理智的女人一定会想清楚这个梦是出自于哪个梦工厂,因为梦不光是有美梦,更有噩梦。若发错了方向,那可真是会错得离谱。
  上官心里紧张到了十分,庄美容是不是疯了?
  不过这份紧张是多余的,因为送花的人是杨小玉,只见她神采飞扬地走进来,“嗨!各位警官大家好!”
  “喂,原来是你,你捣什么乱呀!”原以为是言情剧不料成了情景剧,小方大笑,同事们也都哄堂大笑。
  “今天是上官的生日,我们老板特意派我来向上官警官表达祝贺。”杨小玉笑着一挥手,又进来一辆小马车,车上是一个巨大的蛋糕,足有五层,鲜奶油层层叠叠堆成漂亮的花儿,最上面写着:祝您生日快乐!
  不是庄美容,上官多少松了口气,可是,她跟龙琪没什么来往啊。正纳闷,龙欢欢欢喜喜地蹦跳着进来,上官顿时明白,龙琪这是谢她对她儿子的救命之恩呢。
  “上官姐姐,自从你给我输血以后,我就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我想这肯定是一位神仙姐姐,她的血液能化腐朽为神奇,她本人长得一定如天仙化人,”龙欢抓住上官的手,“我今天一见,果然,姐姐真的是美丽动人,姐姐要是上了天,天上的仙女一定都得气得一个个掉在地上,她们加起来也没姐姐你漂亮呢。”
  这话如果从一个成年人嘴里说出来,那真够肉麻,但由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大不一样了,女人哪有不吃这一套的,上官满脸放光,“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生日?”
  “生日嘛,又不是国家机密。”杨小玉潇洒地挥了挥手,“好啦,心意带到,就不打搅了,龙欢,跟叔叔阿姨们再见。”
  “姐姐再见。”龙欢抱住上官给她脸上贴了个香吻,又握住小方的手,冲他挤了挤眼睛,一脸坏笑,“久仰久仰。”
  “干吗呢?挤眉弄眼的。”杨小玉问。
  “见了美女激动呗?”龙欢嬉笑。
  “你握的可是神探方队长的手。”杨小玉说。
  “见了帅哥更激动,这么多年,我终于遇上个比我更帅的了。大哥,缘分哪!”龙欢使劲地晃着小方的手,小方感觉到一件硬硬的东西滑到自己掌心。
  其他的人不知道这里边的小动作,觉得这小孩蛮有趣的,过来逗他。杨小玉忙说“你们这耍猴呢?我们家这可是一小孩儿,未成年人也有尊严。走,回去。”
  她是潇洒地走了,难题却留给了上官,她对着满屋子的鲜花和那块蛋糕,“这,这怎么办?真的收下?”
  瞧她那点儿出息,人家还贪污受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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