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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之后的葬礼--马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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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6 16:4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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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段时间每天晚上要一点烈酒,后来就成了习惯。”他缓缓地说。
  “一点,是指多少?”
  “大概1瓶威斯忌的量”他用手比划了一下。
  “啊,这还算一点?”乔纳吓了一跳,随即问道,“你是因为齐海波才酗酒的吗?”
  “我是因为找不到你才喝酒的,后来就喜欢这种感觉了。我本来以为再也找不到你了,乔纳,我为你喝了不少酒。”
  她对此一点都不感动,肯定是假的,自己喜欢喝酒还赖在别人身上,如果换个女人,他肯定也会这么说的,海波,我为你喝酒喝出了胃出血,我以为你再也不爱我了呢……哼,纯粹骗人!
  “你喝了几年?”她冷冷地问道。
  “5年,一直喝到前天。但我从来没喝醉过,也没有超量过,我是个有分寸的饮者。”郑恒松拍拍她的手背。
  “哈,你还挺得意的。吃坏了胃对你有什么好处?那你的肝应该也不怎么样吧。”乔纳忧心忡忡地打量着他的身板,忽然无端觉得原本挺魁梧的他单薄起来。
  “马马虎虎吧。”他微笑着看了她一会儿,随后叹了口气道,“我身体不好,乔纳,我以前生活没规律,年轻的时候有很多地方都不大节制,我什么都来,而且齐海波的事对我的打击其实很大。”
  咦,他突然从油嘴滑舌变得好坦诚,居然主动提起了齐海波,还承认齐海波的事对他打击很大,我要注意听下去,下面的话一定很重要,乔纳对自己说,任由自己的手被他握在掌心里,她静待事态的发展。
  “我几乎被齐海波搞垮,当然我说的是心理上的。我想,那是因为有一度,我的确非常喜欢她的缘故,我曾经想跟她结婚,我买了房子,装修好,等她,但是她打电话跟我说去出差,结果却跟别的男人幽会去了,而且是,不同的男人。她还给我写信,假装自己到了哪儿哪儿,其实她就在本地,我知道,因为我的下属看见她了。后来她每次写信来,我都只看日期,根本不看内容。”听这样一个往日里超级自信的男人谈自己失败的恋情,乔纳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她仿佛看见了他当年愤懑彷徨和痛苦的模样,妈的,他还有这种时候啊,她心里叹息道,继续听下去。
  “我曾经打算原谅她,我明知道她对我不忠,还是假装相信了她的话,我重新把她拉到我身边,企图改变她,因为那时候,我确实非常喜欢她,我喜欢她的开朗自信和生气勃勃,还有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水味,她说那叫迷迭香。”
  他到现在还在回味这女人身上的味道呢,乔纳的脑子里勾画出齐海波在马上策马飞奔的英姿,长发飘逸生气勃勃大概说的就是这样的,嗨,如果不是婊子,她的确很有吸引力啊,她感叹。
  “她喜欢香水,各种各样的香水,她说她希望我能记住那味道,反正她好像永远都是香喷喷的。”他说到这里皱起鼻子闻了闻她,“你没有擦香水。”
  “我不臭,干吗要擦香水?”她朝他白了一眼,心里犯嘀咕,又嘲笑我,我想要法国香水,随时都有一篮子,姨妈肯定给我买,只是我不喜欢那玩意儿,也不稀罕。我就喜欢自然,自然。女人擦个香水也要回味半天,真是个典型的臭男人。
  “你不喜欢听我说她?我就不说了。”郑恒松体贴地说。
  “你到底要跟我什么?”
  “我有很重要的话要说,但是在这之前,我想先跟你说清楚,我跟齐海波的事。”
  “原来她是开场白。那好,请讲。”乔纳严肃地说。
  她难得的礼貌把他逗笑了。
  “我说到哪儿了?”
  “你喜欢她的香水味。”乔纳提醒道。
  “是的,当时我喜欢那种香味,很为之着迷,我还送过她香水,她也说她喜欢,但是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用过。我跟她相处了一年多,很快就发现不对劲,先是我的下属向我报告看到她跟别的男人出入公寓,然后我又自己正好撞见她跟别人一起骑马,后来我发现她的开放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于是我就跟她分手了,但是这时候她又回来道歉,一会儿要自杀,一会儿又要杀人,她曾经当着我妹妹和我弟兄的面,下跪要我原谅她,我很惊讶,她竟然还有脸来找我,我差点用抢打死她。”
  他差点开枪打死齐海波!乔纳听得心惊肉跳。
  

 “后来呢?”
  “后来我拉着她的头发把扔出屋子去了,那是在重伤之后,我实在无法原谅她。在把她赶走的那一刻,我忽然闻到屋子里充满了那种香喷喷的臭气,简直让我窒息,原来是她发神经把整瓶香水浇在我房子的各个角落,我后来不得不重新油漆了几扇房门,用油漆的味道才盖住了那股味道。我从没闻过那么臭的香气!乔纳。我希望你记住今天我说的话,我早已经对她没有一丝感情了。对我来说,她就是垃圾。”他的声音阴冷残酷却又异常坚定。
  他说这些是为了表明什么?难道让我以后不要误会他?我几时误会过他?他说话太深奥了,叫人听不明白。乔纳皱起了眉头。
  “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她忽然问道。
  他缓和了一下口气。
  “她找我问一个案子,说有个女孩想自杀,写信向她求助,在信里面她提起了我,我当初不知道是谁,现在看来可能是朱倩。”郑恒松叹了口气,“她写信给齐海波可能没写自己的真名,所以我不知道有那回事。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
  说起朱倩,乔纳到了莫兰委托她问的一个问题。
  “莫兰叫我问你,你给朱倩的信是不是你亲自寄出的。”
  “那倒没有。我忘了。后来我打电话叫郑冰帮我寄的。”郑恒松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丝不安和警惕,他问道,“是莫兰叫你来问我的吗?”
  “嗯,她还问,你收到朱倩的信后是什么时候回的信。”
  “第二天。”他再度不安地皱了皱眉头,“她还想知道什么?她问这个干吗?”
  “你不知道,她是个业余侦探。”乔纳颇为骄傲地说,“她还很会烧菜。”
  “侦探?”郑恒松一笑,“跟高竞比翼双飞啊。”
  “好,打岔到此为止,你不是说有重要的话要说吗?继续说。”她催促道。
  “5年前我被人打的那天,我彻底看清了她。不瞒你说,当时我万念俱灰,完全已经丧失了求生的意志,可是你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给我说什么苹果理论,还帶着我不太熟悉的苹果的味道。”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眼睛,她忽然觉得他的眼睛很像钩子,把她的心钩得一阵疼痛,“你知道吗,我以前很少吃水果,那天我才发现,这味道才是我梦寐以求的,水果味。我需要更真实的东西,齐海波只是朵分文不值的假花,是你让我发现实实在在的水果味道要比香水味香10倍。”他握紧她的手,笑着说。
  “应该是香100倍。”乔纳纠正道。
  “我是个使用数字慎重的人,我觉得10倍已经够好的了。”
  “但是她比我好看。”
  “谁说的,我觉得再没比她更丑的人了。”他说到这儿,忽然放开她的手,躺了下来,同时捂住了胃。
  难道胃病突然发作了?乔纳紧张地看着他,他靠在床上闭着眼睛深呼吸,样子好像很痛苦。
  “你怎么样?”她忍不住问道。
  “我可能要死了。乔纳。”郑恒松冒出这么一句,把乔纳吓得浑身一激灵。
  “别吓人,你只不过是胃出血而已。”她禁不住观察他的额头,发现那里湿漉漉的,显然是出汗了。
  他仰头躺在床上,看着她:“我身体不好,所以你上次的话我想过了,你是有道理的。”
  “我说的哪句?”她想想自己好像没有当面咒过他死。
  “就是你不会跟我结婚那句。”
  乔纳不说话了。
  “你刚刚说的没错,我怀疑我的肝也有问题。所以这两天我想过了,我想我也许应该放弃。你应该找个身体健康的男人作丈夫。”他平静地说,随后闭上眼睛不再看她了,“我身体的确很差,我以前没想到会那么差。”
  这番话让乔纳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不禁仔细打量起他来,他长得不难看,其实现在看看挺顺眼,而且说话做事很酷。她想起他穿着红色紧身T体恤耀武扬威地来她家探访的嚣张样子,再看看他现在的一脸病容,由不得心疼起来,让这么酷的人受折磨,实在说不过去,我要给他点安慰。
  “你身体差到什么程度?”她冲口问道。
  他转过头来没有回答,眼睛却紧紧盯着她的脸,好像在审问犯人。
  “差到什么程度?难道影响洞房?”她直截了当地问。
  他扬起了眉毛。
  “那应该不会。”
  “我听一个心理医生说的,只要确定自己能洞房,就说明人生还有指望,你死不了,郑恒松。”她坚定地说。
  他吃惊地望着她,随后笑道:“你真像本励志书,乔纳。”
  “坐起来!”她没搭理他的话,粗声粗气地命令道:
  他默不作声地坐起来,疑惑地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干吗。
  她忽然微笑着张开双臂将他抱住,随后轻轻抚摸他的头发,低声说:“你会没事的。胃出血是小病。”
  他顺势把脸贴在她的脸上,她感觉他的脸有点烫,身子有点沉。
  “我的身体真的有问题,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也不是以退为进。我很想跟你共度余生,但我也不想你再做一次寡妇,那样对你太不公平了。”他搂住她的腰,声音低沉。
  “别说废话好不好。”她嘀咕了一句,忽然感觉他的身体重重地压在她身上,他好虚弱啊,她难过地想,心不由地往下一沉。
  “小寡妇,我爱你。”他咬着她的耳朵说。
  “还是废话。”她说,不过片刻之后她自己补了一句,“我也有点喜欢你。”
  听到她这么说,他轻轻笑起来,随后忽然显出异常疲倦的模样,他放开她,倒在床上。
  “乔纳,我今天连笑都笑不动了。”他无奈地看着她。
  “那是因为你现在在生病,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女的痛经的时候还会满地打滚呢。”她满不在乎地说。
  “你真会说话,应该培养你当谈判专家。”他虚弱地说。
  她看出他困了,于是起身准备走,却被他拉住了。
  “亲亲我。”他要求道,“轻点。”
  妈的,要求还挺高,乔纳在心里骂道。她本来想拒绝,但看见他眼睛里充满了哀求,又不禁心软了。他看上去真的很虚弱,她对自己说,怎么能拒绝一个生病的人呢?我可向来是个心地善良的、助人为乐的人。平时我经常周济穷人,刚刚还给云南灾区发了两床棉被,前天还给白血病儿童捐了款……
  她弯下身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随后把一条手臂随随便便地搭在他肩上,注视着他的眼睛,关切地问道:“想吃豆腐吗?”
  “啊,我是饿了。”他点了点头认真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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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妈真的不在吗?”高竞摸到莫中医的书房门口,悄声问道。
  “高竞,这问题你已经问了十遍了。你到底想干什么?”莫兰不耐烦地回答道,随即走到他面前,哗地一下推开了父亲书房的门,“你自己看嘛。”
  房间里果然没人,这下高竞总算是放心了,她看见他长舒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了不少。
  “你就那么怕我爸妈?”
  “别的时候不怕,现在有点怕。”高竞咧嘴嘿嘿笑道。
  “好了,我们来谈谈朱倩的那个梅花。”莫兰拍拍他坚实的胳膊。
  “嗯,在哪里谈?”他问道。
  莫兰指指自己的卧室。
  他二话不说就走了进去,她随即也跟了过去。
  “你跟我都认为朱倩是被人强奸的,是吧?”莫兰起了个头。
  “对,我是这么认为的。”他接着说。
  “她最后一次约郑恒松出来,是某天晚上9点,是吧。”
  他点了点头:“对,是夜里。”
  “可是,郑恒松没来,朱倩很可能就是在那天晚上被侮辱的。”莫兰说起案情来,声音总是很沉着。
  “有可能,我调查过,那之后她就深居简出,变得很抑郁。”高竞认真地回答,一边观察着女朋友脸上的表情,发现她从刚刚的甜蜜小主妇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女侦探。
  “一般来说,少女等待自己心爱的人,即使那人迟到她也会等的,我想那天晚上朱倩肯定等了很久,也许等了一两个小时。”莫兰说到这儿,轻轻叹了口气,好像在为朱倩的命运叹息,这时候他已经知道她下面要说什么了。
  “你是想说,因为天色晚,她很可能在回家的路上被人跟踪并强奸了,是吗?”
  “对。”莫兰很肯定地回答道,转身拉上了窗帘,回头又面对着他,“想想那封遗书,我看见了梅花。你觉得朱倩是什么意思?”
  “我还没时间考虑这个呢。你就快说吧。” 莫兰的眼睛转来转去,看得他心痒痒,小羊为什么要拉窗帘呀?
  “这种事当然不会发生在明亮的地方,你说是吗?”她好像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解释道。
  他注视着她,被这话题砸了一下脑袋。
  “可是,她毕竟还是看见了什么,她看到了梅花,这说明当时的情况是,光线暗到别人发现不了他们,但又亮到足以让她看见梅花,”
  “你想说什么,莫兰。”他被她吊起了胃口。
  “但是这里就有个问题,她既然能看到梅花,为什么看不到这个人呢?她显然好像不知道强奸她的人是谁,否则应该会在遗书中注明的,她如果看见了那个人,她就不会说,我看到了梅花,她应该会说我看到了某某某。既然要死了,当然要把坏人的名字公布才能安心,你说呢。所以,她的头肯定被蒙上了东西。衣服或者别的什么,所以她看不见。”
  他想了想,觉得不尽然。
  “还有一种可能,她是后背遭受攻击的,那个人在身后,所以她看不见那个人。”他猜测道。
  “哈哈,你显然没做过坏事。这动作太危险了。”她笑着朝他招招手,“来,你现在站在我身后。”
  他听话地走过去站在她身后。
  “我现在弯下身子,你把手扶在我的腿上。”她说着已经弯下了身子。
  我的天,真要来示范呢!他的心怦怦跳,手心出汗了,不过他还是很克制,很有礼貌地把双手分别搭在她的两条大腿上,忽然发现她穿着条牛仔裤,她肯定是故意的,他心想。
  她弯下身子给他作示范,他看见她的脸出现在她自己的臂弯里。
  “瞧,我只要这样,就可以清楚地看见后面那个人的脸,所以这实在太不安全了,朱倩肯定是被蒙了眼睛或整个脸。”莫兰直起了身子,脑袋充血导致她的脸红扑扑的。
  

 “也对,这样的确不安全。”他冷静地承认到。
  “好吧,我们现在就假设她是被蒙了脸或者眼睛。”她从橱柜里拿出一件毛衣来交给他,“现在假设你就是色狼先生,把衣服蒙在我头上。”
  又来了,又来了,这小坏蛋!他心里骂道,但他还是很听话地把毛衣蒙住了她的脸,但他马上想到了一点。
  “为什么不可能是色狼先生蒙着头?”
  “那朱倩就不会只看到梅花,她会看到更多的东西,比如她会说,我看个一个身高170公分的男子,他穿着白色衬衫,黑裤子,他的手臂很粗腿很短,裤子上面上有烂泥,云云。”
  “有点道理。”他点头。
  “好吧,现在把我推到床上。”她命令道。
  他将她推到床上。
  “接着呢?”为了证明自己的正派,他郑重其事地问了一句。
  “如果你是那位先生,你会怎么做?朱倩肯定会拼命挣扎的。”莫兰说着,便开始学电视里女演员受侮辱时的模样嚷道,“不要!不要!你这禽兽!混蛋!不要!不要!求求你,放过我吧……”
  看到她的拙劣表演,他快笑倒了。
  “喂,你不要那么夸张好不好,小心我真的兽性大发。”
  “哼,你哪次不是兽性大发?”她嘀咕了一句,随后说,“色狼先生,快继续。我不想一直蒙着头。”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这种请求的。”他笑道,随后想了想,“我如果是那个人的话,听到被害人的叫声肯定会先揍对方一拳,把她吓倒。”接着,他也学着想象中的歹徒模样吼道:“妈的!再喊,再喊老子宰了你!”他作势挥拳过去,最后只是轻轻推了她一下。“歹徒被朱倩蒙上头的时候应该也一并把嘴堵住了吧,他肯定不会让她叫的。”他说。
  “嗯,也对。那么我就拼命挣扎,抓你的脸,踢你的肚子、下身和腿,”莫兰作出拼命挣扎反抗的模样,看着她扭来扭去的滑稽模样,他又想笑,又想好好亲她一下,但他最终还是忍住了。
  这时候,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莫兰,位置不对,如果是强奸的话,被害人肯定不会是在床上,应该是在地上。”他迫使自己全身心进入强奸剧情中,他在脑子里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和环境
  “那会把我的衣服弄脏的。”莫兰抱怨道,猛地把头上的那件毛衣扯了下来。
  “认真点好不好?”他考虑了一下,随后说,“我们从头来一遍。”
  “好吧。”莫兰乖乖地说着,站起了身。
  “假设朱倩回家走上了一条小路,”他很高兴自己在这场戏中掌握了主动,于是说话的底气也足了几分,“你扮演的朱倩呢?”
  莫兰假装朱倩在前面走路,她说:“你应该是尾随着我,随后首先在背后攻击我。”
  高竞假装色狼先生跟在莫兰背后,将起轻轻推倒,她躺在地上一副受凌辱的模样,其实他知道她是讨厌弄脏衣服,他强忍住笑,继续演下去。
  “然后,你企图看清我的脸,我随手便抓了一件东西蒙住了你的头。”他把那件毛衣蒙在莫兰的头上,“这也不对,其实应该是你在前面走的时候,我在后面就拿衣服猛地盖住你的头。”
  

“我拼命挣扎,坏蛋,坏蛋,坏蛋,接着你怎么做呢?”
  “那就对不起了,小妞,”他嘿嘿淫笑了两声,哗地一下将她的双腿拉开,然后用自己的双腿压住了她的腿,他觉得自己演得已经非常到位了,于是问道,“这样可以了吗?”
  “当然不可以,公子请宽衣。”她娇声说。
  “宽衣?”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轻声问道,“你要来真的?”
  “你只要解开皮带,把外面的裤子拉到膝盖处,反正你自认为方便操作就可以了。你的皮带是金属扣的,我刚刚看过了。”她平静地说。
  这跟金属扣有关系吗?如果是演戏,是不是也太逼真了?莫兰到底想怎么样?她到底是不是在跟我谈朱倩的案子?
  “快点好不好?地上很冷。”她催促道。
  “知道啦!你真是世界上最主动的被强奸者了,云云。”他帶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解开皮带,将长裤褪到膝盖处,他差点又问一遍她,你爸妈在吗,但想想又忍住了,他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莫兰,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提着裤子倾身上去,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乱哄哄的,心里怦怦跳,肚子里的火苗在熊熊燃烧,“可,可以了吗?”他结结巴巴地问道,心里有点希望被她袭击,但是她没有,却一下子坐了起来。
  “你现在明白梅花是什么意思了吗?”莫兰推开他,问道。
  “喂!现在这种时候,我还能动脑筋吗?”他恼火地朝她嚷道,心里有些生气,小坏蛋又耍我了。
  “好吧,我体谅你。”莫兰笑着拍拍他的肩,好像在哄小孩,接着她说,“我认为朱倩是通过包头布的缝隙看见了梅花图案,她看见的是金属皮带反光照到的东西。但是她并不确切知道那是什么,也许那是这个男人身上的一个标记。”
  他的眼睛一亮,有可能啊!在那种时候,离朱倩最近的应该就是那个男人的皮带扣,在黑暗中,她看不到其它东西,但是金属扣的反光也许能让她看见什么。
  “会是纹身吗?”他皱起眉头猜测道,因为在认真想问题,他一时都忘了穿裤子,他们两个就这样坐在地板上讨论起来。
  “不太可能,纹身就是让人看的,所以一般不会纹在大腿上,而是纹在上身,但在室外强奸一般也不会脱光衣服,尤其是上身的衣服。而且,纹身好像也太明显了,如果反光是纹身,朱倩应该指出,我看见了梅花纹身。”
  “有道理,那会是手表吗?”他琢磨着。
  “那也不会,手表实在太好认了,那样的话,朱倩应该说,我看见了一个镶嵌梅花的手表,而不是说,我看见了梅花。她这么说,只有两种可能,一她并不知道梅花是什么,二,她确实看到了梅花。”
  “可那是5月,根本不是梅花盛开的季节。”
  “假花天天都开。”
  “好吧,你就说说你的观点吧,别让我猜了。”他站起身,开始穿裤子。
  “我想可能是衣服上的某样东西,纽扣、图案或者别的什么难以描述的东西。所以,朱倩才说,我看见了梅花。她无法描述她看到的东西。”莫兰也站起身,见他在扣皮带,就过去帮忙,“所以,我归纳了一下,这个强奸犯,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征,一,他帶着件衣服、毯子,毛巾之类的东西,这东西他可以顺手找到,还可以用来蒙住对方的头,如果帶着衣服毯子什么的,体积较大,应该很明显,但那时候是5月,天气还不算太热,所以我怀疑他穿了外套,二、他有一条帶金属扣的皮带,上面可能没有什么图案,跟你这一样,”她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皮带扣,他的心又禁不住跟着颤动了一下。
  “三、他的衣服或者裤子上有梅花的纽扣或者图案。”
  “四,他肯定认识被害人,”他补充道,“因为施倩云豆腐宴的客人跟白丽莎生日派对上的客人一致。白丽莎怀疑他们中的一个就是那天晚上强奸朱倩的人。如果他认识被害人,他就非得蒙住对方的头不可。”
  “说的对!推理完毕。我聪明吗?”她勾住他的胳膊仰头看着他。
  

“我的女朋友当然聪明了。”他笑道,“不过我也不笨,我知道白至中被杀的方法了。”
  “是吗?他是怎么被毒死的?”她马上好奇心大增。
  “你最近老是夸我的牙齿,记得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提醒道。
  “嗯,是啊,你牙齿很白,这都是我的功劳,”她马上自我标榜,随即又皱皱眉,“这跟白至中的被杀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就是你老提牙齿让我想到了白至中,我想起法医报告里有一行很小的字,说他缺了个牙齿。”
  “哦?”
  “我想,他是把氰化钾胶囊塞在那个牙齿的空档里,然后到适当的时候吞下,有很多人吃药都不用开水送,就这么吞下去的。”他做了一个吞药的动作。
  “你是说,白至中有在规定时间服药的习惯,那天他正好参加葬礼,怕误了吃药时间,就把药塞在牙缝里,等到时间一到就服下?”
  “只能是这样,我调查过了,大家都证实在他念悼词的时候,他的确没吃过东西,你不是也这么说?所以如果他要服药,那颗药肯定就已经被放在他嘴里了。”
  “塞在牙齿里未必塞得住,但是塞在腮帮子里就完全没问题了,他人胖看不出来。”莫兰一边思考一边分析。
  “对,也有可能,总之氰化钾已经在他嘴里了,因为是胶囊所以没那么快发生作用。”他说到这儿,拍了拍她的肩,“我想是有人把他的药换了。”
  “会是谁?”
  他摇了摇头:“我现在还不知道,还得查。”
  “嗯,高竞,你工作真辛苦。”她踮起脚跟,亲了亲他的脸。
  “那你就不应该随便耍我,这样我很伤心,知道吗?”他不满地白了她一眼,还有点为刚刚的事生气。
  “说好只是排练嘛,你别生气了,我还请你吃了菜饭和骨头汤呢。”她笑嘻嘻地注视着他,眼睛明亮,她有时候也喜欢看他生气的样子,觉得像个赌气的小孩子。
  “莫兰,你不能这么对我,我今天本来就不高兴,你怎么能让我空欢喜呢,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对我有责任……”他说着便咧开嘴呵呵笑起来,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像刚刚扮演的色狼先生。
  “爱我吗?”她伸出双臂勾住他的脖子问道。
  “嗯,嗯,嗯。”他一边回答,一边把头扎在她怀里,嚷道,“我现在就爱你,现在!我要证明我的爱!”
  “呀,我刚刚好像听到开门声,大概是我爸妈回来了。”她忽然睁大眼睛说。
  “真的?”他立刻惊慌失措地直起身子,但看她的表情,他马上明白她在说谎了,他生气地推开她,“算了,不爱我拉倒,我找冷杉去,她喜欢我……”
  “说说她是怎么喜欢你的,说。”莫兰没好气地说。
  “至少她不会耍我,她只是做什么不打招呼而已。她想干什么都想到了我前面。”他满脸不高兴。
  “那还不如找郑冰呢,她不仅会想到你前面,干也会干在你前面。”莫兰静静地注视着他的眼睛,“她正等着你去找她呢。”
  他僵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嘀咕:
  “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嘛。”
  几分钟后,莫兰把他送到了楼下。
  “爱我就要尊重我,不要以为说爱我,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知道吗?”她甜蜜地亲了一下他的脸作为补偿。
  “我知道了。”他点了点头,心情有些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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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起出发(上)

莫兰是下午两点左右到达白小梅家的,如她所料,郑冰已经先她一步赶到了那里。院门没关,她径直走了进去,看见两人在说话,但很明显,话进行得并不顺利,白小梅坐在八仙桌前低着头打毛钱,连眼皮也不抬一下,郑冰则自顾自拿着本记事本在那里一边问一边写。莫兰忽然记起来,郑冰应该认识白小梅,当年就是她接手的朱倩自杀案,她肯定也来调查过朱倩的家属吧。
  “阿姨。”一进门,莫兰就甜甜地叫了一声。
  白小梅抬起头,看到两手拎着礼物的莫兰,马上笑逐颜开,热情地迎了上来。
  “你是……昨天那个……莫,莫……”白小梅记不住她的名字来。
  “我叫莫兰,阿姨。”莫兰把两盒礼物放到八仙桌上,那是她请母亲委托信佛的朋友购买的龙华寺点心。
  白小梅摸着礼物盒子,满脸笑容,假装客气地说道:“来就来,还帶礼物,这是什么呀,盒子真好看,很贵吧。”
  “没什么,是龙华寺的素月饼还有一些素鸭,素肠,素火腿,我知道阿姨心善信佛,就托人买了点,也不知道阿姨爱不爱吃。”莫兰笑眯眯地说。
  “哎呀,哎呀,你太客气了,姑娘。”白小梅高兴地拉着莫兰,让她在八仙桌前的硬方凳前坐下,随后就去忙乎着给她倒水了。
  莫兰趁机跟郑冰对视了一下,她看出郑冰很不友好,而且也看出白小梅没给警花倒茶,显然有差别待遇,怪不得她板了一张晚娘脸呢。那没办法,我说我是来喝茶的。
  “你昨天说,你是丽莎的……”白小梅端着茶来,坐到莫兰旁边,又转身去拿了个垫子给她,“垫上,垫上,这凳子凉。”
  莫兰正嫌硬板凳坐着难受呢,赶忙把垫子垫上。
  “您忘啦,我昨天在电话里说的,我是白老师的学生,搞编剧的,前不久在跟白老师一起写书,我负责帮她整理资料,就是她告诉我,您喜欢吃素斋的。”莫兰笑嘻嘻地说着瞟了郑冰一眼,她看出郑冰的眼睛里露出惊讶的神色,其实她当然不是从白丽莎的嘴里知道这些的,她是从白丽莎的文章里看出这一点的,白丽莎曾经在文章中写道,“我一个妈妈美丽动人喜欢演戏,我另一个妈妈善良纯朴喜欢吃斋念佛。”莫兰认为,白丽莎的文章出自女儿朱倩之手。
  “是嘛,你是跟她一起写书的?”白小梅客气地答应着,眼睛一直盯着龙华寺素斋看。
  “白老师的事,我现在想想都难过,”莫兰惋惜地说,“真不明白她怎么会这么想不开。我觉得她看上去一直都非常乐观的。”
  “嗨,人要是生了病,都这样。”白小梅叹了口气,“她心事太多,虽然吃得好穿得好,可是身体不如我。我每天吃青菜,念佛,反而什么事都没有。”
  “是啊,白老师就是心事太重。”莫兰点头道说。
  白小梅笑着点点头。
  莫兰觉得是时候该切入正题了。
  “其实,我这次来,一是为了看看阿姨,二是,”莫兰笑嘻嘻地说,“白老师去世前委托我把书写完,她想让我来拿一些她女儿的东西。”
  白小梅一怔,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郑冰。
  莫兰瞥了一眼郑冰,她很高兴,看见郑冰并没有插嘴的意思,适时保持沉默也是聪明人的表现,莫兰知道,郑冰现在想做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里面的黄雀,所以,莫兰现在可以肯定,郑冰刚刚的盘问一定没问出什么来,所以她现在要看看莫兰能有什么收获。莫兰心里觉得有趣,一旦进入工作状态,郑冰就变得理智聪明并且有涵养起来。
  郑冰不说话,于是莫兰说了下去。
  “白老师特别关照我,要我把朱倩的所有文稿都收集起来,”莫兰叹了口气,“她叫我来找你,她说朱倩的东西都在您这儿。”
  莫兰又回眸看郑冰一眼,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表情严肃而机警,莫兰马上继续说道:“请问,那些东西还在吗?”
  莫兰知道对于白小梅这样的人来说,缠着她追问朱倩是否是她的亲生女儿,会非常唐突和难堪,而且她也未必会承认这一点,所以干脆她一开始就把这当作理所当然的既定事实来对待,这样反而消除了白小梅的尴尬,更容易达到目的。但是不知道郑冰是否理解她的举动。她禁不住又看了一眼郑冰,发现后者正若有所思。会不会在她来以前,郑冰正在向白小梅打听朱倩跟白丽莎的关系?真不知道她是怎么问的。
  白小梅看看莫兰,脸上露出举棋不定的神情。莫兰马上换了个话题,热情地说:“忘了跟您说了,阿姨,这素月饼是今天上午刚做的,非常新鲜,您一定要趁早吃哦,龙华寺的素月饼非常有名。”
  白小梅听到这句马上又露出了笑容,她拍拍礼物盒子,说:“谢谢你,你想得真周到,”随后她站起身,向后面的屋子走去,“我去找找你要的东西,上次丽莎看好了,也不知道放到哪来去了。”
  看来素斋的威力真不小,莫兰想。
  “要不要帮忙,东西多吗?”莫兰在她身后喊道。
  白小梅好像没有听见,听她的脚步声似乎已经走到楼上去了。
  “你什么时候到的?”莫兰转头低声问郑冰。
  “比你早一点。你果然很会撒谎。”郑冰恶狠狠地说。
  “嘘……我现在是要拿到重要的证据,如果你想弄清楚你哥的那件事,就继续装作不认识我。”莫兰轻声说。
  “我本来就不认识你这骗子!”郑冰轻声回复。
  “你不是不想看见我吗?干吗不走?”
  “你以为我会让你们单独交谈吗?”郑冰冷笑。
  这时候,细碎的脚步由远至近,两人马上不作声了。
  不一会儿,白小梅就又出现在她们两个面前,她手里多了一个塑料袋。
  “只有这些了。”白小梅用手抹了一下鼻子。
  莫兰扫了一眼塑料袋里的东西,有文稿也有书信。
  “白老师是不是在去世前来过这里?”她把白小梅拉到屋子的角落悄声问道,她用眼角扫到郑冰正在使劲想听到她们的谈话。
  可惜白小梅的嗓门大,想不让郑冰听到也不可能。
  “是啊,她是去世前一个星期来的,她每隔一段时间都来看看我。”白小梅帶着惋惜的神情答道。
  “那她有没有看过这里面的东西?”莫兰问完又解释了一句,“她叫我整理她看过的东西。”
  “她看过的,她都看过。这次回来她全看过了。”
  “以前没全看吗?”莫兰马上听出了一个小细节。
  “这些信以前放在楼顶的房间里了,这段日子整理才发现,丽莎当个宝一样看。”白小梅指了指那些信。
  看来这些信是关键。
  “好的,谢谢。”莫兰赶紧把那个塑料袋塞进自己的包里,“那我就先告辞了,阿姨,我一会儿还有事,您自己多保重,等我整理完,我就把这些东西还给你。到时候,再给您帶好吃的素斋。”
  “谢谢,谢谢,这些东西你拿去没关系,写书要紧,对了,你等等。”白小梅转身走到院子里,不一会儿,她就拎着一袋青菜进来,“把这帶上,这是我自己家田里种的,今天早上刚摘下来。”
  莫兰客气了一番后,终于提着那袋帶着泥土气的新鲜青菜走出了白小梅的家,她这时候深深感受到了白丽莎文章中的一句话,“我在家能吃到新鲜的蔬菜,那是我妈妈从从田里刚刚摘上来的,吃在嘴里有股清香和甜味。”在这句话后面,白丽莎补充道,“几天前,我还觉得自己像新摘的蔬菜那样甜美新鲜,但现在却觉得已经是球风里的落叶。”这大概就是被意外遭受性侵犯的少女的心情吧。
  她一边走,一边想着昨天晚上陪她到凌晨的白丽莎的言情小说,不禁暗暗为朱倩的命运感到惋惜,如果她不是那么喜欢郑恒松,如果她那天晚上没有约他出去,如果她不等他,如果她不走那条路,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毕竟失恋对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还是容易接受的打击,因为年轻就有机会……
 
她正想着心事,后背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郑冰追上了她。
  “把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出来。”郑冰命令道。
  “凭什么?那是我弄到的。谁叫你自己单独行动的。”莫兰不理她,只管自己走。郑冰加快脚步走在她前面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没资格霸占这资料,你又不是警察,我完全可以回头去告诉那女人你是骗她的,你根本不是什么白丽莎的……。”
  “我说我是白丽莎的什么了?我只说跟她一起写书罢了,也许我真的想写本书呢?白丽莎的艳丽人生,强奸、谋杀、爱情,料都齐了,我真的很想写。” 莫兰白了她一眼,随后问道,“你是怎么来的?开车来的吗?”
  “这么远的路,难道我乘公共汽车来?” 郑冰不客气地说。“少废话,把资料拿出来。”你不是警察,我提醒你。”
  果然如此,自己会开车,上次还硬要挤上高竞的车!不要脸!就是想跟他套近乎,莫兰心里骂道。
   “我男朋友是警察,你别忘了。”莫兰故意大声说。
  郑冰生气地一把抢过她的包,却惊讶地发现莫兰的包上竟然有把钥匙。
  “以为抢到我的包就行了吗?我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招,所以特地帶了个有锁的包。”莫兰得意地笑道。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
  郑冰终于把包还给可她,并稍稍缓和了口气,问道:“好吧,怎么样你才能把资料给我?”
  莫兰回头看了郑冰一眼。好吧,你既然恢复理智,我也让一步。
  “你送我回家,我就给你看资料,怎么样?”
  “想得倒美,你自己怎么来就怎么回去。”郑冰冷笑道。
  “好吧,那你也别想看我拿到的资料。”莫兰推开她径直向前走去。
  

10分钟后,莫兰坐上了郑冰的桑塔纳。
  “你刚刚在问白小梅什么?”莫兰坐在副驾驶座上问郑冰。
  “这跟你无关。”郑冰冷冰冰地回答。
  “好吧,那有一件事应该跟你有关。你哥哥胃出血住院了,你知道吗?”莫兰道。
  “什么?”郑冰大惊,“你怎么会知道?”
  “我昨天给他打电话了。这事你还不知道?” 莫兰也很吃惊,
  郑冰没回答他,立刻接通了郑恒松的电话。莫兰听到她在那边说:
  “哥,你怎么回事?……真的是胃出血?医生怎么说?……是不是酒喝太多了?……现在好点了吗?……嫂子?我哪来嫂子?……好吧,随便你,你爱谁就谁,我管不着,只要你高兴……她走了?……好,我等会儿回去给你熬粥……白粥,我只会熬白粥……还要什么?……不行,不能抽烟!……胃痛也不能抽!…………你干吗不打电话给我?……我不忙,我不是在休假吗……好吧,我等会儿就来。”郑冰心情烦躁地挂了电话。
  “他好点了吗?”莫兰关切地问道,
  “不好。”郑冰皱着眉头直视前方,“他的胃跟别人不一样,本来就被切了一半。”
  “是因为那次受伤吗?”
  “是啊,他被捅了一刀。”郑冰没好气地说,好像这一刀是莫兰捅的。
  莫兰知道眼下她心情很糟糕,决定不跟她计较她的态度。
  “胃出血不是大病,你不用太担心。”她安慰郑冰。
  “你懂什么,我爸就是得胃癌死的,癌症都有家族遗传。”郑冰焦虑地说。
  “不要那么紧张,你哥的身体素质不错。”
  “你知道什么!他身体其实很差,医生说他的肝功能也有问题,心脏也不好,他刚刚说明天白天还要再做一次检查。”郑冰说到这儿,重重地叹息道,“希望他没事,我真是恨死那个臭女人了!”
  “你说的是齐海波?”
  “对,就是你朋友齐海波,真是物以类聚!”
  虽然郑冰说话很冲,但莫兰并不生气,反而这让她对郑冰的印象一下子好了许多,因为她发现郑冰是真的在为哥哥的病着急担心,跟高洁相比,郑冰算得上是个好妹妹了。
  “郑冰,进了市区你就直接去看你哥吧。”莫兰道,“这些资料我是不可能让你独自帶走的,所以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复印,各人拿一份回去看,怎么样?等你明天有空了,我们在找时间讨论。”
  “谁要跟你讨论,你算老几啊?”郑冰轻蔑地瞄了她一眼。
  “去复印你同意吗?”莫兰不理会她的蛮横问道。
  郑冰板着脸,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说:
  “好吧,我是因为我哥生病才不跟你计较的。等会儿就找地方复印。”
  “你刚刚说嫂子,是什么意思?你哥有老婆了?”莫兰好奇地问道,她很想知道这个嫂子是不是指的是乔纳。
  “他没老婆,是他的新女朋友。”
  “他既然称她为你的嫂子,那说明他准备跟她结婚了吧?”莫兰试探道。
  “大概是吧,只要人家不嫌他身体差就行。我现在担心的是他的体检报告,他要是得什么重病,也不知道这女人会怎么样。人都是很势利的,如果因为我哥得了重病,那女人离开他,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我哥是重情义的人,经历了一个齐海波已经够他受了。他这次好像很喜欢这个女朋友,已经跟我说过两次要结婚的事了。看到他高兴,我也高兴,就是担心他身体不好,那女人会变心。”郑冰说到这里,自言自语道,“我真是有毛病,跟你说这些干吗?”
  因为你已经开始跟我熟了,而且你现在很着急,非常想倾诉,莫兰心里暗暗回答道。
  隔了一会儿,她对郑冰说:“如果她真的喜欢你哥哥,她会陪着他的,我相信你哥的眼光,不会永远那么差。”
  见郑冰不搭腔,莫兰继续说道:“胃出血的人,可以吃米汤和藕粉,不能吃太热的东西,如果你帶粥给他,记得等温了以后才能给他吃。”
  郑冰没有说话,只是回头看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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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起出发(中)

莫兰回到家后才发现手机没有帶出门,打开一看,高竞竟然已经给她打了三个电话,时间都是在半小时前,她连忙打了个回电给他。
  “你什么事啊?我刚刚手机没帶。”她看了看墙上的钟,跑了一趟郊区,已经快下午4点半了,爸妈还没有回家,乔纳也没回来,不知道她跟郑恒松怎么样了,豆腐吃了没有,也不知道郑恒松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被郑冰刚刚这一说,她倒担心起来,这事千万不能跟妈说,否则她肯定会坚决反对。她拿着电话脑子里在开小差,听到高竞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说:
  “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刚刚已经搬好家了,我一个人搬的。搬完家,觉得心里很轻松,心情也好,所以给你打电话了。今天晚上我就住过来。”他好像已经忘记中午遭受的挫折了。
  “你不是去见沈是强了吗?”
  “他说临时有事把时间延晚了,所以我就抽空把家搬了,现在我正在去他那里的路上。”高竞说。
  “你都帶了什么过来?”莫兰觉得他搬家可真容易,像个流浪汉,想什么时候搬,就什么时候搬。
  “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就是一些衣服和杂物。我今天还买了两听啤酒,你晚上来跟我一起庆祝搬家吧,我买熟菜回来。”他提议道,“我们顺便再聊聊案子,我刚刚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好吧。”她的兴致也被他提了起来。
  “你刚刚去哪儿了?”他问道,“你的电话老是没人接,我担心了半天。”
  “我去见白小梅了,我知道了一个情况,原来白丽莎在死之前曾经去她那里过,还曾经看过朱倩留下来的文稿,我已经向她要来了。”
  “是吗?那晚上帶来给我看看。说不定很重要。”高竞马上说。
  “高竞,你知道吗,今天白小梅还送了新鲜的青菜给我呢,我晚上烧一盘给你帶来,怎么样?”莫兰想到那几颗从田里新摘的青菜就有点流口水。
  “哦,好吧,最好再帶两跟大骨头来。”高竞笑着说。
  挂上电话后,莫兰心情愉快,虽然他的新居也很破,而且还是租的房子,但是想到从今以后他可以离开那个霉窝,开始重新生活,她就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看他心情那么好,她知道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他一定也很想摆脱过去的阴影吧。
  她决定趁父母还没回家,先去高竞的新居看看,顺便也帮他整理一下房间,再买上两支鲜花插上,乔迁之喜,就是要添点喜气。
  她主意打定后,便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她一进门,就看见高竞的那两个大旅行袋随随便便地丢在床边,一个旅行袋拉链大开,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拿空了,看起来他已经将一部分衣物放进了柜子,另一个旅行袋还没打开。
  莫兰很高兴地看见,他的床上放着她前几天为他特意挑选的一条淡绿色毯子,上面还有个明显的压痕,这家伙,刚刚肯定太高兴,把脸压在上面睡过一会儿了,真像个小孩子。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在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还看不下去。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帶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床单想扫床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下,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帶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她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床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果然发现里面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抽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想到他提到贺年卡的时候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又接着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两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怎么我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压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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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起出发(下)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压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声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他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帶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帶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4个红烧鸡腿和5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肉煎包。
  “呀,有牛肉煎包啊!”高竞的脸顿时兴奋起来,变得亮堂堂的。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日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却把整本日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日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肉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床,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精。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激,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个条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她在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有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粗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味道,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戒指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动乱说的,他只要心情不好,经常会这样口不择言,所以她打算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育他。
  “谁为这种事生气?好吧,既然你注意到我不高兴,我也就实话实说了。哼!高竞,我觉得你太小气了,跟我好了这么久,连个首饰也没给我买过。太没诚意,太让我失望了。”莫兰故意板着脸说。
  

他很意外地看着她。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对我一点都不好。亏我还给你做煎包呢!”她冷冷地说。
  “谁说我没给你买过?我就是怕你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从里面摸出一个小首饰盒来,递给她,“不是白金,是银的,不值钱,才500多块钱。”
  莫兰欣喜地打开这个红色的小盒子,里面果然有根银项链,正如他日记中所写,坠子上的一朵小花雕得非常精致漂亮,她一看就喜欢。
  “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对他说,“愣着干吗,快给我戴上。”
  “你真的喜欢?”他半信半疑。
  “我觉得这朵小花很别致,贵的东西不一定别致。”她说着便催促道,“快过来呀。”
  他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替她戴项链,扣了好半天才扣上。
  “我的眼光不错吧。”他笑嘻嘻地说。
  “嗯,不错。你好像今天很开心啊,是不是下午见了沈是强很有收获?” 看见他笑,她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于是她转换了话题,
  看她好像已经消了气,他便放心了。
  “我不是告诉你,我有了一个新想法吗,所以我从沈是强那里出来后,就去了一趟白至中的葬礼现场。”他一边把买了的熟菜放到桌上,一边说。
  “你去过现场了,想到什么了?”莫兰的兴趣马上上来了,日记阴影暂时离开了她的脑际。
  “我们边吃边说,我买了你爱吃的醉鸡、辣白菜,还有冷面。我吃牛肉煎包,你吃冷面,怎么样?”他露出一副馋相笑着说。
  不一会儿,两人就铺好了餐桌。
  “你说吧。”一坐下,莫兰就急不可待地催促道。
  “你不是说,白至中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曾经朝大门那边望吗?”
  “是啊。我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大门口一个人也没有。”莫兰美滋滋地吃起冷面来,她最喜欢吃加了很多花生酱的上海冷面了。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了,他跟你的位置不同,他是站着,你是坐着,所以你们看到的东西也不同。”
  莫兰心中一亮:“他站得比我高。”
  “对,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所以他看得比你远,他看到的东西,你未必看得到。”高竞的眼睛炯炯有神。
  “那你站在他的位置看到了什么?”莫兰问道。
  “我看到了一个公共厕所。”他深沉地说。莫兰想,看来工作忙真有好处,它不仅能帮你转移注意力,还能增强你的自信。看他提到“公共厕所”四个字的时候有多自信。她真喜欢他这干练聪明的模样。
  “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站在他的位置看过,但是我没注意到公共厕所,只注意那里有几棵树。” 莫兰大致已经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其实就是那几棵树挡住了公共厕所。就像我今天中午一样,我只看见了公共厕所没看见树,说明公共厕所的字样比较明显。但是我今天去看过葬礼现场了,那边的厕所是隐藏在一片树林里的,从白至中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角。”高竞拿醉鸡和冷面在盘子里作示范,“你看,这就好比一个厕所。”他把醉鸡放在盘子的一个角落。
  莫兰嘟嘟嘴,心想你把醉鸡比作厕所,我都不想吃它了。
  高竞全然不知她的想法,继续说下去,他把一团冷面放在醉鸡前面,“这就好比是树林,白至中在这里。”他把一个牛肉煎包放在冷面的另一边。
  “这个白至中可真胖。”莫兰打趣道,因为她今天做的牛肉煎包个头很大。
  “你别打岔啊。”他正说到兴头,不喜欢被打断,“白至中登高望远就看见了厕所的一角。他在作悼词前上过厕所。”
  莫兰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但她故意不说,等着他说下去,因为她喜欢看他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样子。
  “然后呢?”她眨着眼睛装傻道。
  “我想,他看着厕所时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梅花。”
  “啊?是吗?这我可真没想到。”莫兰其实已经猜到了。
  

 听到她没想到,他越发兴致勃勃。
  “就是中午跟你排练那个现场强奸的事让我突然想起来的,我去那个厕所看了一下,灯光很暗,我认为白至中看见了皮帶扣反光印照出的东西,因为在厕所也要……那个,嗯,脱裤子嘛。而且那里的光线也不好,他可能一开始没注意到,但是念悼词的时候,他忽然就想到了这点,”他笑着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吞了毒药,因为毒药就是凶手给他的。”
  “哈,你是说,白至中在上厕所的时候跟凶手碰头,然后凶手把药给了他?是不是这样?”这一点莫兰的确没想到。
  “是的。”他深沉地点了点头。
  “那凶手又为什么要给白至中药呢?白至中为什么会乖乖拿了药含在嘴里?”莫兰继续提问道。
  “因为凶手告诉白至中,你爸莫中医在他的饮料里下了巴豆。”
  “你是说,凶手骗白至中那是一颗止泻药,对不对?”
  “对,他不一定指明说你爸下了巴豆,但是他肯定说你爸下了药。白至中了解你爸,知道他会干这种事,所以就相信了。”高竞说。
  “接着,仪式的时间差不多了,白至中没来得及吞下,就把药片放在嘴里,开始念悼词,准备一会儿肚子不舒服了再吃。结果,他在念悼词的过程中,肚子果然痛了起来,他吃了药,悼词正好念了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厕所里看见的梅花,于是他恍然大悟,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莫兰问道。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学着你的方法,归纳了凶手的特征,首先,他当天上过公共厕所,其次,他看见你爸下了药,第三,他穿的皮带可能有金属扣。所以,我现在的目标就明确多了,我只要找出符合这三个特征的人就知道谁是凶手了。我要去问施永安要当天葬礼的照片或录像,然后再去查一下,是谁告诉警方你爸下药的事。我相信你爸也不会当着一堆人的面下药吧,他肯定做得也比较隐蔽,这样的话,看到的人不会很多。也许,只有凶手一个人看到,也说不定。”
  “哇,太好了,看来马上就要破案了。”莫兰兴奋地说。
  “是啊,我也觉得胜利在望。哈哈。”高竞开心地大口咬起牛肉煎包来,“忘了告诉你,齐海波门前那辆跟郑恒松一模一样的克隆车的车主找到了。”
  “是谁啊?”莫兰马上问道。
  “车牌是假的,车的型号一样,车主是齐海波。”
  “她可真爱松哥啊。”莫兰唏嘘道。
  高竞好像没听到她的叹息,自顾自说道:
  “我还不没弄明白,为什么她会把车停在那里。我们检查过车了,除了齐海波的指纹外还有她老公的指纹。”
  “会不会是她老公开过来的?齐海波正跟她老公在闹离婚呢。她死的当天,我跟她一起骑马来着,她先走的,说是要回家收拾东西,她说,如果她不去的话,施正云可能会把她的东西扔出去。我怀疑他们那天吵过架了。也许,买车的钱是她老公出的,所以没让她开走。海波姐故意搞个克隆车,她是不会甘心把车留在施正云手里的,所以,也许后来,他们谈过一次,海波姐答应了某些条件,施正云同意把车还给她。”莫兰分析道,“所以我认为车是她老公施正云开回来的。”
  “如果要说有谁能掌握她的车钥匙,她家里人或者情人的可能性最大了,但是她没有固定情人,她跟情人的关系好像都挺疏远的,所以她老公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他为什么要把车停在那个位置?”
  “也许他不想见她,停车之后就一走了之。分手的时候,不想看到对方,常常会这么做。喂,齐海波,车开回来了,你自己来拿吧。”莫兰猜测道。
  高竞想了想后,摇了摇头:“我觉得这可能性不大,这样的话,他就没办法把车钥匙交给齐海波了。所以他们要么见过面,要么就是齐海波自己把车停在这里的。”
  “她为什么要把车停在便利店门口?”
  “有三种可能,一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两人见了面,他把钥匙交给齐海波后离开,但齐海波并没有把车开回去,因为她准备外出。二,齐海波故意把车停在这里,是为了引起某人的注意,比如郑恒松,她可能希望郑恒松找她算账,这样就建立了某种关系,这个我也说不好,还有一种可能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后,直接去找了齐海波,也许就是去还车钥匙的,所以我怀疑,施正云如果不是凶手的话,他也一定看到了凶手。”
  “哇,聪明的男朋友。”莫兰笑着夸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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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你今天有什么收获?女朋友?”他津津有味地咬着牛肉煎包问道。
  “我看了白丽莎的小说。”
  “哦,写了什么?”他很好奇地问。
  “我又看了朱倩的手稿。发现文章都是朱倩写的,白丽莎只是把女儿的文章拿去发表而已。”
  “是为了纪念朱倩吗?还是为了骗稿费?”高竞转眼就把一个牛肉煎包吃得一干二净。
  “我想,她是为了寻找知情者吧。”
  “寻找知情者?”
  “对啊,她一直想弄清楚朱倩自杀的原因。我觉得是这样的。”莫兰把自己碗里的冷面拣了一些放在他的碗里,自己吃起了脆生生的辣白菜,“白丽莎早就找到了这些文章,她看了之后,就怀疑上了郑恒松,所以,她找人打了他。但是她死前一个星期去找她的堂姐,却意外发现了朱倩留下的一包信件,白小梅说,那包信是最近才找到的。白丽莎在里面找到了郑恒松的信,她终于明白自己打错了人,因为郑恒松在信里写得很明确,他不能去,那天他有公事。如果他没去,也写信通知了她,那自然就不能怪他了,而且也肯定不是他强奸的朱倩。”
  “朱倩的文章里明确自己是被强奸了吗?”高竞问。
  不错,到目前为止,强奸还只是他们两个的猜想。
  “是的,朱倩在文章里写了,她说那天晚上穿过马路,走小路到前面一条横马路去乘公共汽车,结果就在那条小路里,她被人强奸了,她写得很隐讳。”
  “怎么隐讳?”高竞很感兴趣道。
  “我复印好了,等会儿给你,但她是很文艺的写法。”莫兰估计高竞根本没耐性看完,“其实有点做作,但是那个年龄的少女写东西大概都是这样风花雪月的吧。”莫兰想起了小林同学给高竞同学的那张粉色贺年卡,“在云淡风轻的日子,我们相遇又相识,”哈哈,她忍不住都想引用这几句了。
  “很文艺?”高竞不懂。
  “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落叶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落叶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片湿漉漉的落叶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片落叶作为礼物……”莫兰叽里咕噜地念道着她记得的词句。
  “圣诞节,只送了一片落叶给人家?她怎么这么小气?”高竞不解地问道,“还有,怎么都是落叶啊?夏天哪来的落叶?”
  他困惑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笑。
  “人家可能觉得那很浪漫,人家又不是文学家。只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小姑娘而已。”莫兰想,怪不得我爸一点都看不下去,想到白丽莎还学少女风,他大概恶心死了。
  “我宁愿把落叶改为尸体。”他忽然说。
  “啊,是吗?我试试看。”莫兰觉得这想法很新奇,“听着,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尸体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尸体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具湿漉漉的尸体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具尸体作为礼物……”
  高竞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联想能力,听上去真恐怖。”莫兰也笑起来,但她马上就被启发了,她想到,在白丽莎的文章和朱倩的文章中,有许多明显的段落,文字作了调换,这样意思就完全不同了,她决定回去作一下比对。
  “你刚刚还没说下去,白丽莎登载朱倩的文章是寻找知情人?”
  “她找到了张小桃呀。”
  “你是说,白丽莎登载了文章,然后张小桃看到文章后主动去找白丽莎?”
  “对,我跟张小桃打过交道,她绝对是那种说7分,藏3分的人,看上去很坦诚,但其实小心思很多。她很可能找到了白丽莎,并探听她的意思,郑恒松对她有恩,她肯定不想把郑恒松供出去,但是我觉得就是张小桃把郑恒松的电话号码告诉白丽莎的。”
  “既然不想暴露郑恒松,怎么会把他的电话号码主动说出去?”他又吃起了一个牛肉煎包。
  “那肯定是白丽莎说出了郑恒松的名字,还提起了当时她们被骗去跳舞的事,也许话里还点威胁的味道,所以最后张小桃只能说出郑恒松的电话号码,这里有个细节,她很狡猾,说的是郑恒松几年的电话号码,这就意味着,如果郑恒松要查是谁泄露了他的号码,她可以一口否认是自己说出去的,因为她的同学袁青也知道那个号码,但是袁青也许并不知道郑恒松现在的电话号码,因为他们可能交往不多。”莫兰一边吃辣白菜一边说。
  “那只要查一查,白丽莎打电话的顺序就行了。”高竞笑着站起身回到厨房,又拿了一个牛肉煎包出来。
  “喂,你干吗呀,两个煎包还不够?”莫兰问他。
  “太好吃了,还剩三个哪,你不是自己让我明天早上吃两个吗,我再吃一个有什么关系?”高竞笑道。
  “不许吃。”莫兰看着他。
  “为什么?”他看着她,很是疑惑。
  她低头吃辣白菜。
  “因为明天早上起来,我也要吃一个。”隔了一会儿,她说。
  他呆立在那里,眼珠像算盘珠似的左右移动了两下,然后就开始笑了。
  “你是说……”他没有问下去,只是看着她。
  “快把煎包给我留下。馋鬼!”莫兰呵斥道
  “可是,你爸妈在家。”他继续观察她的表情,判断她有没有在说谎。
  “我爸妈今晚不回来,他们住在朋友家了。”她白了他一眼,纳闷为什么有时候他这么傻,非要每件事都跟他说得一清二白才明白?
  他笑起来,马上转身把煎包放回了厨房。
  随后他重新坐好后,抬眼望着她:“你怎么突然又要我了?中午对我那么冷淡。”
  莫兰真想给他一拳,这家伙的问题怎么这么多?于是,她用手抓起一撮面条,递到他面前。
  “少废话!吃了它。”莫兰命令道。
  他看了她一眼,随后抓住她递过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起她手中的面条来,最后连帶沾在她手上的花生酱和汤汁都舔得干干净净。
  “叫化子!”莫兰笑着骂道。
  “嘿嘿,我就是。”他贪婪地舔着嘴巴,看着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随后又忽然停住笑,担心地问道:“你爸妈会不会打电话给你?如果发现你不在会不会……”
  烦死了!莫兰心里骂道。
  
他一直在轻轻地笑,后来就睡着了。
  床很小,她跟他挤在一块儿很不舒服,但很温暖,他暖烘烘的身体紧紧贴着她,她能闻到他皮肤里透出的野地青草的气味。她搂着他,像搂着自己的孩子,任由他的脑袋搁在她肩上,脸顶着她的下巴安睡,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却是他日记中的那句话,“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我怎么都做不到,”她想到他在大雨里空跑一趟的沮丧和伤心,就觉得无比痛心和内疚。
  对不起,高竞,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一定是疯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非常爱你,她心里低声诉说着,手轻柔地在他赤裸的背上游弋,随后慢慢往下伸去,她又摸到他后腰的那条小伤疤了,那时候他曾经仰起头告诉她那是在地铁里被人捅的,她心酸地叹息道,他这辈子受了多少罪啊。
  他忽然翻了翻身,她的手不经意间落到他的肚脐上,她轻轻抚摸着他扁平的腹部,听到他迷迷糊糊地问,嗯,你睡了吗,她没有回答他,只是望着他的脸,忽然想到他30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曾经做过的那件让他自己深感羞愧和绝望的事,她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
  你再也不会那么孤单了,你还有我,她心里低喊着,手顺着他的肚脐下面的中线,哗地一下滑了下去,她听到他像幼兽一样发出几声快乐的哼哼声,刚转过去的身子又贴了过来,他凌乱的头发擦着她的脸,他的手在她的手臂上抓了几下,像是要拉开她,但他的力气消散在一片低低的呻吟中。她的抚摸渐渐让他有了反应,但他仍然没醒,他紧闭双眼,表情紧张,像个在打针的小孩,一会儿咬咬嘴唇,一会儿皱皱眉头,但忽然又笑了,痒,痒,痒,他嘀咕着,又小声哼哼起来。
  她抽回自己的手,轻轻拨开遮住他前额的头发,借着屋子里依稀的亮光凝视他的脸,他好俊啊,她心里暗暗赞叹,以前她只是觉得他长得舒服,可自从今天下午看过他的日记后,她觉得他就像深邃晦暗的夜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俊得耀眼。
  她仿佛看见很多年前,13岁的他被扔进了一条肮脏、黑暗又深不见底的大河,他拼命地游,想游到开满鲜花的对岸,但是没有船,有船过去也没有人愿意拉他上去,他几次差点丧命,他好希望有人能救救他,但是他呼救的声音太小了,没有人听见。他没想到这趟艰辛的旅程竟然如此漫长,当他千辛万苦终于游到对岸的时候,竟然已经是20年之后了。当他精疲力竭地走上岸的时候,她正好接住了他。她并没有总在等他,他没到的时候,她也曾经走开过,可当她握住他的手的那一刻,她心里已经深深明白,此生她再也不会走开了。
  “小妈妈。”她听到他含含糊糊地呼唤了一声。
  她知道他是在说梦话,所以没有回答,仍旧看着他,他睡得很香,像婴儿一样安详,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面形成了个阴影,她轻轻将嘴唇压在他的唇上,他的嘴唇像柔弱的弹簧床,她压下去,又被弹了起来,他没有反应,好像在做一个美梦,她禁不住又一次把嘴唇压在他唇上,接着又亲了亲他的鼻子,这次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别咬我哦。”他嘟哝了一句。
  她笑起来,又搂紧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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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每个人都在说谎吗(1)

早上7点,高竞起床跟莫兰共进早餐,他发现今天的早餐非常丰盛,不仅有昨天那几个让令人垂涎的牛肉煎包,还有甜豆浆、茶叶蛋和一碟紫葡萄。
  “你在干吗呢,一直傻笑,也不去刷牙?”他听到莫兰在他身后说。
  “哪来的葡萄?”他笑嘻嘻地问道。
  “我种的,行了吧?”莫兰已经洗完脸了,头发有些湿湿的。
  “你昨天买的?昨天为什么不说?”高竞欣喜地问道。
  “不,我是今天买的。我刚刚出去过了,你没发现?否则哪来的豆浆和茶叶蛋呢?”莫兰拍了一下他的背,笑道,“你怎么反应这么慢呢?快去刷牙吧。刷完牙吃你爱吃的葡萄。”
  “你就是我的葡萄。”他轻轻撞了她一下,走进了盥洗室。
  葡萄是高竞最喜欢的水果,因为一串葡萄总是数量很多,它们也总是很甜,所以葡萄总给他一种源源不断的甜美感觉,这是他生活中最缺乏的东西,他每次吃起葡萄总觉得怎么都吃不够。跟他不同,莫兰更喜欢帶点酸甜味道的柑橘类水果,比如桔子和柚子。有时候他想,因为两人的生活境遇不同,所以连对水果的喜好也不同,莫兰向来喜好小刺激,一味的甜只会让她感到腻味。
  他洗漱完毕出来,莫兰已经坐在餐桌前开始慢悠悠地喝豆浆了。高竞觉得她喝豆浆的姿态跟她的妈妈很像,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别人怎么都学不会。
  “今天你有什么打算?”莫兰剥开一个茶叶蛋。
  “我要整理谈话记录。有空再看一遍录像。”他坐到她旁边,去拿牛肉煎包,心里有点希望莫兰能把煎包全让给他吃,他吃三个煎包根本不成问题。
  “录像真的那么好看吗,你反复地看。”莫兰斜睨着他,“齐海波的身材很好吗?”
  “我是找线索,你不要乱想。跟犯罪有关的录像,我们都是反复看才能看出问题的。”高竞脸红耳赤地争辩道。
  “哼!”莫兰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他赶紧转换了话题。
  “今天晚上,我准备约梁永胜出来谈谈高洁的事,我等会儿就给他打电话。”一想到高洁,他的心情又低落下来,真是件麻烦事啊。
  “你要我也去?”莫兰问道。
  “你也帮着出出主意。这种事,我容易犯糊涂。”高竞一边喝豆浆,一边吃牛肉煎包,心里有些不安,不知道梁永胜究竟是怎么想的,难道高洁的孩子真的没了?就算这样,他也不能这么随便抛弃她吧,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的事,他正想着,忽然觉得有人在摸他的手臂,是莫兰,“怎么啦?”他回头问道。
  “别太操心了,你妹妹已经是成年人了,她知道该怎么做,再说这毕竟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你要管也管不了。”她冷静地说。
  说得没错,我是管不了。但是如果她真的出什么事,我真的能撒手不管吗?不可能的。我其实只希望她能过得安安稳稳,舒舒服服,不要来烦我。但看现在这情形,我想一点都不被她烦根本不可能。她现在好像真的已经失去理智了,居然打电话骂莫兰,以前她就算不喜欢莫兰,至少还知道隐藏,但现在她一点都不掩饰了,这说明她的精神压力很大,其实她也很痛苦吧,真担心她会想不开。
  但是你痛苦是你的事,你怎么能因为自己痛苦就把矛头指向所有对你好的人呢?自从昨天她在电话里大骂过他,后来又听说她打电话来辱骂莫兰后,高竞就觉得自己现在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小妹妹了,他觉得她就是一个他甩不掉的包袱,他真想不管她,但又没办法,因为有血缘关系,他责无旁贷。有时候,他觉得这些年来,“责任”这两个字已经把他压垮了,把他压得变了形、
  他刚刚在洗脸的时候回想着妹妹的那张脸,他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想再看见她了。
  “我跟高洁其实长得挺像。”他忽然说道。
  莫兰笑了起来。
  “虽然你们长得像,可是同样的长相长在男人脸上比较好看。”
  “她打扮起来也还可以。”他谨慎地说,尽管他不喜欢高洁,但也不想诋毁她,“我也没那么好看,只是不难看而已。”
  “下次我问问郑冰,是你好看还是你妹妹好看。”莫兰笑眯眯地说。
  “别跟我提她。”他听到这个名字就浑身不舒服,好像有只蜜蜂朝他飞来,他唯恐避之不及。
  “她可是个好妹妹,很关心哥哥呢,松哥胃出血了,她还回去给他煮粥呢,我觉得她比你妹妹强多了。”莫兰瞥了他一眼说。
  “你今天有什么打算?”他问道。
  “我先要回去休息一会儿,我太早起来了,我得补睡一会儿。然后,我准备去看一次松哥,不知道他身体好点了没有。对了,”莫兰朝他摊开手“你说过要把白丽莎的手稿给我看的。拿来。”
  “在局里,我回头看一下,有没有复印件。”他沉稳地说,随后忽然扫了她一眼,“你昨天晚上咬我了是吗?”
  “我没有,你不要冤枉我。我只是亲了你两下。”莫兰笑嘻嘻地吃着茶叶蛋。
  “你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就偷袭我,现在我要惩罚你。”他说着,忽然伸出手飞快地拿起莫兰面前的那个煎包放在嘴里咬了一大口。
  莫兰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你吃了两个还不够?”
  他看着她,忽然沉下脸来。
  “莫兰,我是个悲观的人,我可能是得了世界末日恐惧症,总怕有了今天没有明天,所以我无论干什么都想干到极致。”他一本正经地解释自己的抢劫行为。
  莫兰困惑地看着他,随后白了他一眼说:
  “去你的,你就是嘴馋加贪心!”
  
   吃罢早餐,高竞回警察局,他今天的任务是把所有整理过的的谈话记录重新看一遍。
  谈话记录如下:
  第一件案子:白丽莎案
  案发时间:8月25日 凌晨3-5点
  案发地点:施家客厅沙发
  施永安:
  1. 跟白丽莎的经济关系: 我跟丽莎感情很好,但是因为我们是再婚又各有自己的孩子,所以结婚的时候我们就说好,在经济上分开,她用她的,我用我的,以后去世了,财产也只留给各自的小孩。所以我至今不知道丽莎究竟有多少钱。我只知道她一直在周济她的前夫,经常给他钱,开这个店,做那个生意,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我很讨厌这个人,来吃饭从来都是空手来的,是个典型吃白食的,丽莎生日那天,他也是空手来的。
  2. 生日派对:丽莎很激动,说了一些过头话,但是我并不吃惊,她经常这样喜怒无常,我也接触过不少女演员,也都是这样的,非常情绪化,经常会把自己放在某个剧情中无法自拔。丽莎发完脾气后就进房间了。我们继续吃饭,在座的都是老朋友,大家都很了解丽莎,所以并不在意。吃完饭,我请宋恩和沈是强到我的书房坐坐,我最近出版了本新书,想跟他们聊聊,顺便也想让沈是强帮忙宣传一下,他在新闻界朋友很多。他们坐了一个多小时走的,走的时候,丽莎出来送了他们,随后,她就拿着她的水杯进了自己的房间。
  3. 白丽莎的病: 我不清楚。她经常抱怨身体不舒服,但是很少上医院。我不知道她得了那么重的病。丽莎不喜欢跟别人谈论自己的健康问题,她认为这不吉利。
  4. 对白丽莎死亡的看法: 我觉得丽莎应该是自杀,因为她是个脆弱的人。另外,我觉得也没有人能下毒害她。她对自己吃的东西一向都很小心,每次喝水都要亲自把杯子洗一遍,而且那天晚上,她后来就进书房睡觉了,她经常在那里写东西到深夜,也经常睡在书房,我知道她那天心情不好,所以也没去叫她。只是在12点钟的时候,我敲门跟她说了晚安,那时候,我看见她的水杯就放在她的桌子上,已经喝了一半,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活生生的她。我认为只有她自己可能给自己下毒。12点的时候,孩子都已经睡了。
  5. 齐海波跟白丽莎为什么吵架:丽莎想发表一篇文章,好像最初是齐海波答应她的,但是却一直给她拖着,所以丽莎非常生气(后来我想可能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命不长了,所以就更加焦急了)。她们就是为这事吵起来的。我不知道齐海波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正云早上说,他醒来时,齐海波已经不在了。
  6. 齐海波与施正云的关系:不好。齐海波一直在外面有男人,正云本来很喜欢她,但是她总是对他很冷淡,所以正云渐渐也对她没那个心了。这是他们夫妻俩的事,我也不好多问。
  7. 齐海波是怎么认识施正云的:是我介绍的。她有一次采访我,我觉得这女孩很有灵气也很漂亮,所以就介绍给了我儿子。正云看见她后,马上就喜欢上了她。
  8. 施正云跟骆小文的关系:不清楚。这个不好说。
  9. 沈是强跟白丽莎的关系:他是个能力很强的人,跟丽莎是好朋友。我跟沈是强也是多的朋友,他为人较有霸气,当然处事也很圆滑。
  10. 宋恩跟白丽莎的关系:他们一起演过戏。是好朋友,以前可能还谈过恋爱,但是他们早就不来往了。宋恩是个随便的人。我不是很喜欢他,但是我承认他是个好演员,他能够领会剧本的精髓,而且在演戏上也很敬业。
  11. 骆平跟白丽莎的关系:骆平是丽莎的前夫,他是在丽莎最落魄的时候跟她结婚的,算起来对丽莎也有恩。丽莎经常是给他钱,曾经资助她开过好几家小饭店,后来都输了,从那以后,他就东做做,西做做,看哪个赚钱,就做哪个。就我所知,他卖过海鲜,贩过录像帶,开过寿衣店,还卖个假古董,总之,他什么都干。如果要说谁有可能毒死丽莎的话,就只有他了。他的素质太差,什么都做得出来,而且他需要钱,如果丽莎去世,财产留给小文的话,小文会给他一部分的,因为他们父女感情很深。
  
  施正云:
  1. 跟白丽莎的关系:我不喜欢这个女人,她装腔作势,说话像演戏,而且对她女儿小文也很吝啬。小文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她一直想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但每次跟她商量这事,她都不同意。她对父亲也不见好,她是个自私的女人,只知道利用别人。她跟我的关系比较冷淡,我们几乎不说话。
  2. 生日派对:我是看在父亲的面子去参加的。白丽莎说了很多废话。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听上去像在演戏,又好像在威胁什么人,但是我觉得更像是演戏。吃完饭我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我看书,齐海波上网。我们相安无事。
  3. 白丽莎跟齐海波吵架的事:是白丽莎先挑起来的,她好像是托齐海波帮她发表文章,但齐海波不愿意,说她的文章都是抄的,而且用意不好,像在威胁什么人,所以她不能发表,两个人就这样吵了起来。因为我跟齐海波不和睦,所以我没有站在她这边。
  4. 白丽莎的死:我无所谓,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自杀。但是好像没人可以下毒,因为她一直把自己的碗筷和杯子看得牢牢的,每次用它们之前都要亲自洗过,我看没有人有机会能毒死她。
  5. 派对上各人的动向:吃完饭,父亲跟宋恩、沈是强进了书房。我和齐海波回了自己的房间,小文跟她父亲在客厅说话,然后骆平就走了,白丽莎也没出来送他,她在自己的房间,门关着,不知道她在干吗。
  6. 齐海波什么时候走的:不知道,估计是凌晨,我只听见外面铁门关上的声音,但那时候我迷迷糊糊的,也没去看,早上就发现她不在了。我不知道她临走时是不是看跟白丽莎说过话,我一夜没有出过自己的房间。
  7. 怀疑对象:如果白丽莎是被谋杀的话,我觉得齐海波的可能性最大。因为他们刚刚吵过架,齐海波又是半夜走的,她也许在临走时跟白丽莎说过话,然后趁她不注意在她的杯子里下了毒。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我觉得齐海波是一个道德标准很低的人,她做的出这样的事。
  

宋恩:
  1. 生日派对:我是受白丽莎的邀请去吃饭的,没想到她会发火,但是她真的发火了,我觉得也很正常,她经常这样喜怒无常,我觉得她就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是女演员的伎俩之一,我太熟悉了。我吃完饭就跟施永安和沈是强一起进书房聊天,施永安一直在吹嘘他的新书,他希望沈是强能找个记者来采访他。我知道骆平是先走的,如果白丽莎没给他钱,他是不会在这里久呆的。我还看见齐海波和施正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2. 白丽莎的生活习惯:她喜欢用不同的茶杯盛不同的东西,以前在剧组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3. 药物:她很有可能放在化妆包里,女人大部分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不太注意,只是猜想。
  4. 骆小文:她们母女的关系不是非常好。丽莎说小文继承了她父亲骆平的坏品质,经常偷她的钱。不过,虽然丽莎有些抱怨,但她对小文还是很不错的,她每月都给她零花钱,也经常给她买衣服,有时候也帶她出去玩。
  5. 施永安:他们夫妻的感情并不好。丽莎很少会真正表扬谁,她嫌施永安小气。
  6. 骆平:丽莎曾经资助他开过饭店,他经常向白丽莎要钱,要不成就叫女儿小文去要。我对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他做过很多生意但都失败了。我跟他说过几句话,他对我的态度还算可以,他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他说,有什么想办但自己不方便做的事可以找他。我知道丽莎一直跟他有来往。
  7. 齐海波:我跟她有过关系,我承认。她是个迷人的女孩,很聪明也很有活力,她根本不适合施正云,我认为他们离婚是必然的。我们并不经常约会,她有自己的圈子,我也有自己的朋友,只是偶尔在一起而已,所以我对她的事并不了解,我只知道,她对白丽莎的事很感兴趣,有一阵子经常向我打听。我后来从别的记者那里知道,她跟沈是强也有一腿,其实她在她们报社是出名的开放。我怀疑她的升迁跟沈是强有关。
  8. 沈是强:他很精明务实的男人。我知道他跟丽莎以前好过,但具体是怎么回事,丽莎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跟他的接触较少,他很少搭理我,是个傲慢的人。
  9. 猜想:我觉得丽莎可能是被谋杀的,谋杀她的就是她的老公施永安。因为他们的关系最密切,下毒最方便。而且我觉得白至中那天在火葬场跟我说话时故意躲着施永安,他好像在怀疑施永安,我想这不是没理由的。当然,我只是随便猜猜。
  
  沈是强:
  1. 与白丽莎的关系:现在是很清白的朋友关系,早年曾经走得比较近。当然,是谈过恋爱,的确也生过一个女儿,我知道她把孩子寄养在堂姐家,但我从来没去看过她,只是每隔一段时间给丽莎一些钱。我是有家室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家庭受到影响。我的妻子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孩子,请你们保密。我跟丽莎的关系因为这个孩子一直维持着,我帮了她不少忙,她当初之所以能走红,跟我的努力分不开,因为我认识的人多,可以想办法让她获得主角的位置。
  2. 生日派对:她老毛病犯了,又乱发火,我不在意。我跟宋恩和施永安吃完饭就进了书房,施永安最近出版了一本新书,他希望我帮忙宣传,我答应了。我们走的时候,丽莎出来送我们,大家都很冷淡。她看上去心情不好,好像很憔悴。骆平我没注意。我只看见齐海波跟施正云进了他们自己的房间。
  3. 关于白丽莎的婚姻生活:他们好像还不错。施永安是个好人,不会亏待丽莎的。像丽莎这样坏脾气的女人,应该找个老实巴交的男人。
  4. 关于骆平:他是我以前的邻居,丽莎怀孕后,经我的介绍嫁给了骆平。两个人感情不是很好,但也不算太坏。骆平不太正派,我也知道,他们离婚后,骆平还强奸了丽莎,丽莎找了个记者把这事登上了报,这等于是在向我示威,也是在抱怨我给她找了个坏男人,我怕她越闹越凶最后闹到我家来,所以不得不出手帮她的忙。我约了导演和制片人,安排了饭局让他们见面,丽莎也很聪明,会拍马屁,所以后来她就这样渐渐红了起来。丽莎跟骆平一直有点关系,因为他们有个女儿,丽莎经常接济骆平,但骆平不争气,什么都做,但什么都做不好。
  5. 关于宋恩:他跟丽莎大概也有一段,明眼人谁都知道。但是我从来不戳穿这点,大家都有点年纪了,再说这些旧事都不体面。
  6. 关于白丽莎的死:她很可能自杀,她这几年身体不好,情绪也不好,总是担心自己越来越老。我经常劝她用平常心看自己的年龄和身体,但是她一直听不进。
  
  
  骆平:
  1. 与白丽莎的关系:我们结婚7年后离婚,她跳高枝去了。她跟我结婚的时候已经怀孕了,是沈是强的种,但我不介意,因为她是个漂亮女人,而且她和沈是强都给我好处。
  2. 生日派对:白丽莎说了几句难听的话,我就当没听见。吃完饭,我跟女儿聊了几句,就回去了,没有多呆。
  3. 关于沈是强:白丽莎是他转手给我的。丽莎跟他生过一个孩子。我跟沈是强平常没什么来往,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我如果手头紧了,就去跟他要一点,我不贪心,他也从不吝啬,但是我们很少说话,我们的身份不同了嘛。沈是强跟他老婆的关系还不错,他一直怕他老婆,但又忍不住要在外面花。
  4. 关于药物:我把药贩子的电话给了白丽莎,是她自己联系的,我不知道。她经常找我干些不上台面的事。她找我合演过强奸戏,为的是要挟沈是强,她还找我调查过郑恒松,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调查这个人,有很多事她都不告诉我,我也不关心,只要她给我钱就得了。
  5. 关于施永安:施永安就是小气了点,每次我去,都盯着我的手,看我有没有帶东西去。人还不错,脾气好,外面也没女人。据我所知,他除了偶尔看看黄色电影外,没有什么别的不良嗜好,这是小文告诉我的,她有次去他的书房,正巧他人不在,电脑没关,被小姑娘看见了。
  6. 关于宋恩:挺漂亮的娘娘腔一个,丽莎的男人之一。没接触过。不过,丽莎好像挺喜欢他的,每次去见他都打扮得很漂亮,一会儿说宋恩喜欢这个香水,一会儿又说宋恩喜欢她的头发垂下来,真是一对狗男女。
  7. 关于施正云:不了解。没接触过。小文好像挺喜欢他。在我眼里,他跟他爸差不多,是那种粘了吧唧的衰男人,除了工作好一些,我没看出他有什么优秀的地方,不过话说回来,只要他有钱,对小文好,我是无所谓的。他不喜欢白丽莎。
  8. 关于齐海波:一个挺漂亮的女人,她曾经跟我见过面,向我打听沈是强跟白丽莎的关系,好像在挖什么秘密,这些记者问起问题来一个接一个,真厉害!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大概是5年前吧,5月份,具体日期我不记得了。我没见过她几次,她后来就很少跟我说话,看见我,眼睛都好像长在头顶上。那次她跟我见面,好像是怀疑沈是强跟白丽莎生过一个孩子,我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这些的,我当然没跟她说实话,我跟她打太极拳,后来被我糊弄过去了,我把这事告诉了沈是强,沈是强当然也不会亏待我。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小女人要问沈是强的事,是因为她跟沈是强有关系,真看不出来,她那么烂。不过她的车挺漂亮,蓝色的,还载了我一程。
  9. 白丽莎的死: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自杀。反正她死了对我也没什么坏处。如果说谁杀了她的话,我觉得她老公施永安最有可能。她不喜欢他,经常跟别的男人打情骂俏,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事,但是我晓得白丽莎经常睡书房,估计这男人蹩出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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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每个人都在说谎吗(2)

第二个案子:白至中毒杀案
  案发时间:9月5日 下午4点-5点
  案发地点:A区火葬场礼堂
  
  施永安:我那天是下午3点左右到的,我跟每个客人都寒暄了一会儿,因为太伤心,我的朋友莫中玉一到,我们就一起回家了,他说想去我家坐坐,我们已经好几年不见了。我们离开火葬场的时间是4点20分左右,那时候仪式已经开始了,我没有参加。我跟白至中没说什么话,我们关系一般。他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丽莎在他面前说过什么,我发现他拿我当仇人。
  
  施正云:我是下午3点45分左右到的,我在火葬场的小卖部买了包香烟,所以耽搁了几分钟。我到仪式礼堂的时候,看见莫中医在跟白至中说话。我没跟他打招呼,就直接走了进去。仪式很快就开始了,我坐在最后一排,小文跟我坐在一起,齐海波没有来,她向来对这种家庭活动不感兴趣。我没跟白至中说过话,只看到他忽然倒下。
  
  沈是强: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到的了,我到了之后,白至中就把我拉到大厅的角落里,问我几年前施永安的女儿死的时候,有哪几个人去吃豆腐饭,我给他算了一算,生日派对上的那几个人大致都在,只是除了骆平、骆小文和齐海波。他又问我,我们那次饭局是什么时候散的,我说我不记得了。我的确不记得了,那是6年前的事了。我去过一次厕所,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我在厕所旁边的花坛角落里碰到骆平,这家伙正在悄悄做他的生意呢,跟过去一样,他是到哪里卖什么,抓紧一切机会赚钱。我们聊了几句,接着我就去参加仪式了。
  
  宋恩:我是3点30分左右到的,我一到,白至中就拉着我问了一堆问题,是关于6年前施倩云的豆腐饭的,他问我是哪几个人参加,还问我是谁先走的。我记得是沈是强先走的,因为他老婆打电话给他,丽莎很不高兴。她一直说,她想让他看个人,叫他等等,但是他还是走了。白至中跟我说完话,我在礼堂外面喝了杯饮料,碰到了施永安,他情绪不好,我安慰了他几句,然后仪式就开始了。白至中跟白丽莎感情不错,也许是自杀的吧,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骆平:我是3点左右到的,因为我平时什么生意都做,当然包括死人生意,所以那天去火葬场,我也顺便在那里偷偷卖点纸钱、小花圈和纪念盒。白至中跟我也聊了几句,他问我对白丽莎的死怎么看,又问我知道不知道6年前施正云的豆腐饭,我说我知道,那天,我去找过白丽莎,我想让她给我的新生意投点钱,我是从那年开始跟别人合伙做死人生意的。我知道有哪些人参加,我给白至中数了当时在场的人,他们是白丽莎、施永安、施正云、沈是强、宋恩、还有施永安的两个同事和一个好朋友,共8个人。当时白丽莎不太高兴,因为沈是强硬要回去,他老婆打电话来催,但是白丽莎不想让他走,我估计她是想让他看看自己的女儿,沈是强还没看见过她呢,白丽莎一个劲地挽留,两个人弄得很不高兴。沈是强走的时候,白丽莎还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一个高跟鞋朝他的脑袋扔过去,我笑死了。
  这些我都跟白至中说了,后来我马上就走了,时间不知道,总之在4点前,我可没兴趣参加什么仪式,我还约了朋友打牌。我是后来听小文说,才知道白至中的事。
  
  莫中玉:大约在3点50分左右,白至中跟我见的面。我们说了5分钟话,白至中情绪不稳定,一直对我说,白丽莎可能不是自杀的。我们在厕所旁边的树林里说话,我给了他一杯饮料,我在里面下了巴豆。我是在火葬场门口的小店买的饮料,在离开小店后,我想在饮料里加巴豆,所以我尽量避开别人,我通过小路,穿过花坛去了仪式礼堂。我没有参加仪式,我跟施永安在火葬场大厅外面聊了10分钟左右,便一起去喝茶了。白至中那天说的话有些反常,但是因为他们一家人都喜欢危言耸听,习惯把炎症说成癌症,把疖子说成肿瘤,所以我当时并没有在意。
  
  骆小文: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最后一个到的,大概4点不到一点,因为我出门前接了个电话,所以迟了。我来的时候,先去了一趟厕所,因为我来的路上,鸟粪掉在我的裙子上,我想去洗一下,我碰见父亲正好要走,他约了朋友,所以我们只是匆匆打了个招呼。我跟正云哥坐在一起,他对我很好,给我买了饮料,我们没有看见齐海波,都很高兴。舅舅跟母亲的关系很好,母亲有什么都会告诉他,他的突然死亡我也很惊讶,他倒下的时候,我正好在跟正云哥说话,什么也没看见。
  
  
   第三件案子:齐海波案件
  案发时间:9月7日晚 10点-10点半
  
  
  施永安:我不知道,这个时间我在家写剧本,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人可以证明。我也没打过电话给别人,不过你只要问问对面的邻居,就知道,我家的灯一直亮到12点左右。对面有个人跟我一样,每天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睡的,就是对面的10楼,你们可以去问问他。
  
  施正云:我跟骆小文8点就去了宾馆,我们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我准备跟小文结婚。是的,我已经向齐海波提出了离婚,她那天下午来家里拿过东西,不过我没为难她。我们谈得很好,她还跟小文个别谈了5分钟,好像跟小文也已经和好了,也承认了我跟小文的关系,愿意成全我们,她这样爽快让大家都很高兴。那天我的车坏了,还是她送我去的办公室,我们没有争吵,虽然我们之前闹得很不愉快,但我们是和平分手的,我没理由对她怎么样。
  
  骆小文:我跟正云哥整夜都在宾馆,所以不知道齐海波的事,我们也不关心。晚上我给我爸打了个电话,他在朋友那里打牌,他可以作证我在宾馆。齐海波已经跟正云哥都谈好了,她一分钱也没有捞到,最后只有灰溜溜地走。他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所以我们已经决定把她忘了,重新开始生活。那天我们是为了庆祝我们的新生活才去的宾馆,在家因为有他爸爸在,我们总觉得不太方便。
  
  骆平:晚上10点,小文从宾馆给我打过电话,她的来电显示你们可以看看,是宾馆的电话,她是问我,她跟施正云准备结婚,问我有什么意见,我能有什么意见,只要她觉得好就后。施正云这小子虽然有点黏糊糊的,跟他爸一样,但人还不错,而且最主要的是,他的事业不错,据说建筑师的收入都很高。齐海波的事我不知道,我跟她也不熟,我那天在打牌。你们可以去问他们。对,我是上了个厕所,那几天我肚子不好,有点便秘,我就是在厕所接的电话,要不是小文来电话,我也不会在马桶上坐那么长时间。我还叫她找施正云跟我说话,结果这丫头说他在洗澡,急着让我挂电话,我本来还想教育教育他,后来想想就算了,以后有的是时间,再说,牌友等着我呢。
  
  沈是强:那天我在家,没有出门,我晚上没活动的时候就在家陪老婆孩子。齐海波的车是我给她买的,那是去年我给她的生日礼物,我们关系不错,她也很漂亮体贴,对我也很好。她很喜欢那辆车,但我从来没拿过她的车钥匙,也没有开过她的车,她不让别人碰她的车。
  
  宋恩:那天我去袁青那里找她了,我们要谈谈新拍的戏,但是她不在,我后来又去酒吧找她,她也不在,于是我就买了瓶酒一个人在马路上一边喝一边走。我心情很糟,觉得自己老了,再也没吸引力了,我一直是到12点多回来的。齐海波的事,我一无所知。我回去的时候已经喝醉了,这个我们楼下的门房可以证明。我坐过她的车,但从来没有开过,她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车。她在某些地方很固执。补充:我是路过齐海波的住处,但是我没进去。
  
   高竞反复阅读谈话记录,终于从中发现了几个疑点,而这些疑点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他已经明白接下去该干什么了。1.继续看录像,寻找梅花的踪迹。2.上西湖大饭店走一趟。3.就某个问题,找所有嫌疑人再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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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信的启示(1)

晚上7点半,高竞和莫兰一起来到跟梁永胜相约的咖啡馆,梁永胜已经先到了,他跟往日一样,穿着笔挺的名牌西装,打着深蓝色领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飘散着一股古龙香水的味道。
  “你们来啦。”梁永胜站起来跟高竞握了握手,高竞本能地注意到梁永胜的目光朝莫兰扫去,露出几分惊讶。
  他连忙解释道:“我觉得莫兰应该来。”
  “欢迎我吗?”莫兰朝梁永胜一笑。
  “随便。”梁永胜也朝她一笑,眼中的光芒一亮又暗沉下去,他礼貌地坐下了,并没有跟她握手,这让高竞略微松了口气,他不希望莫兰跟这个明显还爱着她的前夫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当然如果能连话也不说,彻底绝交就最好不过了,但是他不敢提出来,他怕她觉得他没有风度。
  “你们想喝点什么?”梁永胜看看他,又看看莫兰。虽然只是一瞥,但他总觉得梁永胜看莫兰的时间是看他的三倍。想当年,他们三人也曾坐在一起过,不过当时莫兰坐在梁永胜身边,梁永胜总是当着他的面亲她的脸,这曾让他倍受打击,不过风水轮流转,现在终于轮到他有机会报复梁永胜了,但是他是不会以牙还牙的,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好意思,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不忍心。
  “我要一杯冰橘子茶,你呢?”莫兰回头问他。
  “我跟你一样吧。”眼下,他对喝什么一点兴趣都没有,现在他只想快点知道梁永胜为什么要跟高洁离婚。
  所以他们刚刚快点好饮料,他马上就迫不及待地切入了正题。
  “昨天高洁给我打电话说,你向她提出了离婚。”他正视梁永胜,希望对方能给他一个明确的解释。
  “是的。”梁永胜不动声色地说。
  “为什么?”他皱起眉头问道,口气中帶着挑衅。
  梁永胜朝他温和地笑了下。
  “我向她提出离婚的原因是有两条,一我不能容忍欺骗,二,我不爱她。”梁永胜说到这儿,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莫兰,这一眼让高竞看得火冒三丈。他觉得梁永胜好像正当着他的面在用目光抚摸她。
  “你说高洁欺骗你了?!拿出证据!”他恼火地把问题轰向梁永胜。
  梁永胜看着他,很冷静地回答道:“孩子没有了,她一直骗我孩子还在。”
  高竞浑身一震,真的让莫兰猜到了。
  他禁不住回头去看她,她也正好看着他,他们快速地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又一齐把目光对准梁永胜。
  “你说清楚点好不好?”还是由高竞发问,他的口气稍微缓和了一点。
  梁永胜喝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说:“一个半月前,我曾经去过一次新疆,我记得当时我曾经打电话跟你说过。”
  “是的,你跟我说过,你说你要去两个星期,要我抽空照应一下高洁。”高竞还清楚地记得这件事,但当时他正在紧张地侦破一件凶杀案,也没有时间去她家,他只好每天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下。难道是这段时间出问题了?猛然,一个可怕的念头从他的脑际一飞而过,难道高洁在这段时间跟别的男人……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他不敢想下去了,急切地问道,“你不在的这两个星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注意到莫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睛中满是关切。
  “她跟她新认识的网友到郊区去玩,结果摔了一跤,孩子掉了。”梁永胜非常平静地说,高竞几乎从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新认识的网友?孩子掉了?他的心又是一阵颤抖。
  “你,你怎么知道她孩子掉了?”他的口气又软了一下,他现在至少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孩子肯定是没有了,梁永胜是不会没有证据乱说话的。他为高洁感到难受。
  “我找到了她的这个网友。”梁永胜说。
  高竞一时语塞。
  “你,你是说,她跟别的男人……”他说不下去了,觉得真羞耻。
  梁永胜朝他笑了笑。
  “我不是那个意思,那个网友是个女的。”
  


  高竞略微松了一口气,他听到梁永胜继续说了下去:
  “高洁自从跟我结婚后,就没再上班,她整天呆在家里很无聊,所以经常上网聊天有时候也帮我查点资料。我知道她在网上认识了不少朋友。这个网友就是她最近新认识的。网名有点男性化,叫剑舞昆仑,其实是个女的,职业是货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喜欢玩滑翔伞。高洁这次跟她见面,就是到她玩滑翔伞的场所,郊区的一片山丘地带。当然,山并不是很高。”
  “你是说,高洁去玩了滑翔伞?”莫兰终于忍不住插嘴了。
  “那倒没有,杜珊,就是那个剑舞昆仑,她跟我说,高洁是跟着滑翔伞跑了几步,结果跌了一跤。杜珊并不知道高洁怀孕,高洁没有说。其实高洁也很想玩滑翔伞,我之前就知道她有这兴趣,我还没跟她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曾经看到她在网上查看相关的资料,当时她还是实习生,看到我来了,马上就把页面关掉了。”梁永胜一边说一边招手找来服务员,叫了一块起司蛋糕。
  “你怎么会想到去找她的网友的?”莫兰问道。
  高竞很感激莫兰代她提问,他现在真的什么都不想说。
  “我去新疆两个星期,有那么几天她对我说,家里的电话坏了,叫我有事打她的手机,她应该也是这么对你说的吧。”梁永胜看着高竞问道。
  高竞默认了。当初高洁的确是这么对他说的。
  “于是,那几天我就打了她的手机,有一天,她跟我说这里一天在下雨,所以她没有出门一直呆在家里,但是我跟她通完电话,又打给了另一个朋友,我无意中提起了天气,他却说那里阳光很好。当时我没在意,因为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区域天气也会有所不同。后来其实是一封信提醒了我。这封信里的撒谎痕迹太明显了。”
  “怎么明显?”高竞不由皱起了眉头。
  “我帶来了。”梁永胜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摊在他们面前,“我给你们的提示是,我是8月20日到家的,可是直到上个星期二,也就是9月5日才收到这封信,两位侦探可以自己分析一下。”
  “你真麻烦,不会自己跟我们说吗?”莫兰抱怨道。
  高竞拿起那封信看了起来。高洁的信写得很简单。
  
  亲爱的永胜:
  你好吗?我这里一切平安。这些天,我一直呆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看书,非常无聊。今天早上,我破例出门买了几支新鲜的玉米,放在锅里煮了一下,好香啊。
  崔小姐又打电话来让我去参加她们的孕妇训练班,我还没决定,我想再考虑考虑,不知道你的意见如何,我觉得那太贵了,一个月6000元,如果是最高档的要10000元一个月,虽然我也想让我们的宝宝从小有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但是这个价格我觉得还是有点太贵了,所以,我跟崔小姐推托着,想等你回来再作决定。
  中午,我吃了一碗粥就睡了,没有人来打扰。
  我午睡后,就去外面散了一会儿步,哥哥打电话来,说要来看我,我等到5点半,他终于来了,我们一起去附近的西餐馆吃的饭,哥哥不挑剔,我点什么他吃什么,我请的客。吃完了,他送我回家,我回家的时都快8点了。
  晚上回来就写日记,给你写信,有点想你。因为你的电脑坏了,所以只能给你写信。
  今天王小姐打电话给我,她打电话给你,你那边一直没信号,她只好打给我了。她说,你的客户之一,一个姓楚的人找你有要紧的事,他的妻子最近牵涉到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王小姐很紧张,他们都希望我能尽快联系你,亲爱的,你的电话怎么会不通呢?你收到信后,快点给他们一个回复吧。
  我和孩子一切都好,你不用惦记我们。
  祝 快乐
   妻 洁
  2007年8月16日
  
  高竞看完这封信立刻发现一个很明显的破绽,高洁并没有在梁永胜不在本市的时候,请他吃过西餐,他们仅仅只是通过几个电话而已。高洁撒谎了,他觉得痛心,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撒这个拙劣的谎,她难道忘了她的丈夫是律师吗?这再次印证了他对高洁的一贯判断,精明但不聪明。他听见莫兰在那里说话。
  “信是16日写的,你是8月20日到家的,如果你在新疆的话,信应该也能在20日之前收到吧?你是在什么城市?”莫兰分析道。
  “乌鲁木齐。我的电脑到那里第一天就摔坏了,非常倒霉。”梁永胜说。
  “大城市啊,应该不会那么慢的。”莫兰把信封翻过来看了看信封背后的邮戳,“发信的邮戳是,19日,信到那里的是22号。这说明,她的信应该是19日寄的,应该是这样吧。高洁忽略了邮戳。但是这有什么问题吗?她就算写错了日期,或者写完信忘了寄,这也很正常啊。她肯定本来以为你一定能收到的所有才寄的,对吗?你是不是提前回来了?”
  梁永胜笑了起来。
  “我是提前3天回来的,因为没有电脑,很多事没办法做。”
  “所以你没收到那封信,信是后来别人转给你的。”
  “是的。”
  “她应该也没请你吃过饭吧”梁永胜忽然转过头注视着他,目光锐利。
  高竞不说话。
  “你否认也没用,我已经查过了,那时候你在侦办一个杀人案,8月19日那天晚上正是你们的收网日,你不可能有空跟高洁一起吃饭。”
  “对,的确如此。”他不情愿地答道。虽然是高洁在撒谎,但他还是觉得跟自己撒谎一样羞耻。
  


 “你到底想说明什么?她写完信忘记寄很正常。我也经常这样。有时候我写完信,两星期后信还在抽屉里,忘了是很正常的。”莫兰说。
  两个男人都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高竞低头不语,而梁永胜切了一小块起司蛋糕放在嘴里。
  “你那个王小姐到底是几号打电话给她的?还有你的电话怎么会打不通?就算一天打不通也不会好几天都打不通吧。她是不是在写信后的第二天,就是17号去见了网友?”莫兰一连串地问道。。
  “你问到点子上了,王小姐和崔小姐是16号打的电话,我也是在16号这天手机正好掉在水里摔坏的。那次去新疆特别不顺利,手机是在17号修好的。”
  “所以她的信是16号写的,对不对?”莫兰问道。
  “对。”
  “那又怎么样,写完信忘了寄嘛,再正常不过了。是什么让你起疑心的?”
  “让我起疑心的是两点,一是邮戳的上的邮局地址是郊区,要知道,她怎么可能会跑到郊区去寄信?二是她的态度。”
  “她的态度?”莫兰盯着梁永胜看。
  “我没收到这封信,她也没提起,按理说,她知道我没收到的话,应该叹息一声自己寄晚了,这是常理,但是她没有,装作没事人似的,上星期我收到信后觉得这很奇怪。后来我问她,她也显得很不自然。我问她为什么没把信按时寄出去?因为王小姐的事的确很重要,当然后来她跟我通上电话了,及时把事情解决了。高洁说她忘了寄信,她的表情有点躲躲藏藏,于是我就试探了她一下,我说16号那天我打电话来,家里钟点工说她出去了,她马上反驳说不可能,钟点工休假了,不可能接我的电话。”梁永胜说到这里停了下来,高竞和莫兰都等着他说下去。
  “我知道如果她在家是不可能让钟点工休假的,所以我就开始思考了。我本来认为她写信的确是在16日没错,只是她忘记把信寄出去,信寄晚了,这也很正常。但是她为什么要给钟点工放假呢,我得出的结论是,她不想让钟点工知道那两天她不在。我问过钟点工,她没有请过假,高洁却让她16、17号两天放假。那么她为什么隐瞒她不在家这个事实呢,因为她不知道她在做错事,她知道自己有孕在身不应该出去玩。最后,我发现了这个郊区邮戳,我就更肯定了,她一定去过郊区了,是在那里寄的信。这是她的一个疏忽。”
  “邮戳实在在太大的漏洞,难道这是她本人寄的?真是的,她怎么不想想周全?”莫兰提问道,听口气,她真像是想重新帮高洁设计骗局。
  “哈哈,这的确不是她本人寄的,她摔跤了,把一个包掉在网友那里,那个网友看见信封上已经贴了邮票,出于好心帮她把信寄了,这才是最大的破绽。”梁永胜道。
  “你就是因为这个邮戳和钟点工的话才去调查她的聊天纪录的?”高竞冷冷地问道。
  “是的。我趁她上医院作产检,当然那是假的,我查了她的聊天记录,找到了她那个网友的电话,跟她见了个面,我这才知道她已经流产了。”梁永胜停顿了一下,继续用上法庭的口吻,条理清楚地说道,“事实是这样的,16号,王小姐和崔小姐给她打电话,她写了信,写完信后放在包里准备第二天出去寄,结果忘了,17号那天下午她摔了一跤导致流产,在医院观察了几个小时,当天晚上留宿在这个网友在郊区的住所,高洁把一个小包掉在了她家,第二天,也就是18号,这位网友把她送回了家。回去后,这位网友发现了高洁的包,她打开一看,发现有封信,就打电话问她是不是要帮她寄,高洁说好的,当时可能是因为流产的打击太大,她自己的脑子也有些糊涂了,第二天,这位网友亲自把包给她送了回来。整个事情就是这样。”
  一阵沉默。
  “可是,就算高洁真的是因为贪玩造成了流产,也不是什么大错,你这样提出离婚是不是也太无情了?”隔了一会儿,高竞终于说道,他觉得高洁的这种做发顶多只能算是不懂事,根本不能算罪大恶极,所以,相对而言,梁永胜的做法就显得太草率,太冷酷了,这不是当丈夫应该有的作为,对一个跟自己同床共枕近两年的妻子,就不能多点宽容吗?况且,高洁自己也一定后悔难过极了。
  “是,我也觉得她的这次流产不是大错,我本来想原谅她的。但是,她接着给我来了第二次流产,我就无法接受了。”梁永胜冷笑道。
  这是什么意思?第二次流产?高竞皱起了眉头。
  “你说清楚点。”
  “我查清这件事后,本来想跟她好好谈谈的,但当天我有工作急着要到外地去一次,所以没来得及谈,我要在那里呆两天,结果第二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自己前一天晚上上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流产了。”梁永胜说到这里哈哈笑了起来,“你知道我听到这个坏消息的时候我是什么心情吗?我觉得我真是个大傻瓜!”
  梁永胜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忍不住提高了,他直视着高竞。
  高竞无言以对,他知道,高洁这次是完了。但是他一点都不同情她,反而对梁永胜产生了一丝愧疚。
  “我还查了一件事,我去拜访了你们的阿姨。”梁永胜说。
  去见过我们的阿姨了?高竞禁不住抬眼注视着梁永胜,心里觉得他理智得可怕。他根本已经不把高洁当妻子了。
  “见过阿姨后,她怎么说?”莫兰插嘴道。
  “高竞,因为你从来不去了解情况,所以你什么都蒙在鼓里。其实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遗嘱,你们的母亲一开始是说要把房子留给高洁的,但临死前一天,又改变了主意,她要把房子留给你,她甚至没说要你给高洁补偿,她只是想叫你把高洁抚养长大,不要送给别人领养,因为她当时去世的时候,高洁只有11岁,她担心你会把她送走。可惜,当时她说这些的时候并没有留下书面文字,而且她说完就昏过去了,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高竞感觉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狠狠锤了一下,他没想到母亲会把房子留给自己,这一点远远超过了高洁想要独占房子对他的冲击,他觉得自己好像一脚踩进了一摊软绵绵的淤泥,身不由己地陷了下去,他想哭,眼睛有些发酸,但又莫名地想大笑,就像是有个大胳膊把他一会儿拽到这儿,又一会儿把他拽到那儿,他只能闭紧嘴巴,才能控制住自己惊涛骇浪般波动的情绪。这时候,他觉得桌子下面有人握住了他的手,他知道那是莫兰,他看了她一眼,连忙又把目光移开了,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眼睛里的不安。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轻轻叹了口气,没说话。
  “那你跟她把事情谈清楚了吗?”隔了好久,他才问道。
  “今天晚上具体谈。”梁永胜平静地说,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你放心,我不会让她空手走的。抱歉,我只能这么做。”
  高竞点点头,很沉稳地回答他:“你不用抱歉,她是自作自受。至于你让不让她空手走,这由你自己决定。这事她的确做得太过分了。”
  梁永胜凝视着他好久,随后笑着道:“你妹妹跟你一点都不像。”他说。
  “我们本来就不像。”高竞说,这时候,他的脑子里忽然无缘无故地想到了另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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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信的启示(2)

在回家的路上,高竞一直沉默不语,莫兰心里有些担心,在他把她送到她家楼下的时候,她问他:“高竞,你对今天的事有什么感觉?”
  “梁永胜在故意找高洁的茬,为的就是要跟她分手。”高竞说。
  莫兰心里一惊,心想,他今天的脑子真冷静啊。
  “你不觉得吗?”他继续用平淡的语调说话,好像只是在议论汽油的价格,“就算信晚收到,高洁反应冷淡,也不值得他那么大动干戈,又查钟点工的证词,又查聊天纪录,他其实就是想找茬跟她离婚,当然,高洁也不争气。我没想到,高洁会撒谎撒到这种程度。但是,反过来,如果真的爱她,两次流产其实没有那么大的区别。高洁又没有出轨,只是贪玩而已,而且反过来说,她撒谎也是因为她太在乎这段婚姻。”
  ““那你为什么今天那么客气?”听了他的话,莫兰为他没有朝梁永胜挥拳头感到吃惊,要是在以前,他早就义愤填膺地跳起来了。
  “我想到了我和冷杉。”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住在一起是什么滋味,所以虽然我觉得他做得有点过分,但我还是理解他。再说,我一直觉得夫妻之间应该是相互信任的,真的像他们这样已经闹到这个地步了,的确也是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离婚是很明智的,只是不知道高洁会不会同意。你说她会同意吗?”他看着她问道。
  莫兰很喜欢高竞理智成熟的样子,每次他显露出33岁的年龄本质,她都忍不住想靠在他身上撒娇,不过今天她没有这么做。
  “你妹妹是很现实的人,如果她知道已经无法挽回的话,她会同意的,只不过可能会先拖一段时间。我想,她会等自己的生活都安排好了,或者说明白点,会等自己有了新方向后,才会同意离婚。”莫兰平静地说,她觉得高竞其实跟她样了解自己的妹妹,只是他不愿意别人知道这一点。
  “是吗?今天高洁的那封信让我想起了齐海波的那封情书。”他忽然转变了话题,好像不想再谈高洁的事了。
  “你也想到了?”她说。
  “这么说,你也想到了?”他帶着几分欣喜看着她。
  “我想到的是日期,信结尾的日期是,5月20日凌晨,2点,我记得你上次跟我说,郑恒松一看那封信就摇头说不可能,20日那天他们在一起是不是?”
  “对。”他一笑,“当时觉得没问题,今天想想其实齐海波没有撒谎,是郑恒松搞错了,齐海波也没有提前写信,她就是在5月20日凌晨写的信,因为5月20日的凌晨其实就等于19日的晚上。那是连在一起的两个时间段,她说的‘今天’,其实指的5月19日,不是20日。为什么没把信寄出去?因为写信的目的是为了和好,如果20日那天晚上他们已经发生关系了,那自然就不用寄信了。我认为齐海波是帶着那封信去见郑恒松的,她就像高洁一样,包里放着这封信,但没寄。齐海波是想视情况而定。”
  “我也是这么想的。上次乔纳跟我说,郑恒松对齐海波的来信向来只看日期不看内容,所以我想齐海波留下的这封情书,是想告诉郑恒松一个日期,她写了5月20日凌晨,其实说的是5月19日当天发生的事。当时情况危急,她找不出可以更明显指明凶手的东西,就想到了这封信。对了,你不是说,郑恒松的录像帶是他出事前找人拍的吗?去找找,也许能找到5月19日那天她的动向,应该有线索。”莫兰说。
  “她为什么认为郑恒松看了这封信就能知道她在暗示什么?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高竞像在问自己。
  “她那时候盯着他,想跟他和好,所以她肯定不止打打电话,肯定白天也去找过他了,也许两人还碰上了,也许……”莫兰说到这儿,高竞的眼睛忽然一亮,随后就得意地笑了起来。
  “怎么啦?”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过用这个抓人是不行的,所以我得再查清楚几件事才行。”他声音冷冷的,眼睛注视着莫兰背后的一片冬青树,好像罪犯就躲在那里偷听他说话。
  “是怎么回事啊。”莫兰很好奇地拉他的衣服。
  “我不能说。”他笑着摇摇头。
  “其实我也知道是谁了。自从上次听你分析了白至中的被害过程,又看了你的谈话纪录后,我就知道是谁了。”莫兰说。
  “是谁?”
  “很明显,只是我也不能说。”莫兰觉得那个人符合最关键的罪犯条件。
  “那好吧,我们到时候对答案怎么样?”他笑道,觉得这种智力对决有时候比床上游戏更加刺激。
  “没问题。”莫兰说,拉起他的手看看他腕上的手表,快9点半了,“我该回去了,亲爱的。”她说。
  “等一等,再说两句嘛。”他拉住了她。
  

 “你想说什么?”莫兰问道,觉得他好像欲言又止,难道是关于高洁?她猜测。果然,他沉默了一会儿,忧心忡忡地问道:
  “你觉得还会有男人喜欢高洁吗?”
  莫兰笑起来,这当哥哥的,操心的事还真不少。
  “当然会有。任何女人,只要不挑剔,都能找到另一半。看过《水浒传》吗?”莫兰歪着头笑问他。
  “看过。”他满脸困惑,不明白高洁的事跟《水浒传》有什么关系。
  “记得吗?鲁智深曾经救过一个受气包小女人,这个小女人为还父债做了猪肉铺老板的小老婆,一直被大老婆虐待,后来鲁智深救了她,当时这个女子的境遇非常惨,”莫兰拍拍他的肩,“结果没多久后,鲁智深再遇这个女子后,她竟然已经成了体面富有的员外夫人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有耐心,咸鱼也能翻身。”
  高竞看着她笑:“我第一次听说还有人从这个角度看《水浒传》的。”
  “我是从女性角度看这本书,以后慢慢给你解释,里面有很多人生的大道理。反正我的意思就是,你别担心高洁,我有信心,她下一个男人一定比梁永胜好。”莫兰道。
  高竞笑着握紧她的手,他知道她在安慰他。
  “不知道他们今天晚上谈得怎么样,不管怎么样,我过几天都要跟再她谈一次,我得把事情跟她说清楚。”高竞说。。
  莫兰知道,他今天受到冲击还不止高洁的事,还有他的母亲。他可能根本没想到他的母亲会把房子留给他,所以他现在的心情一定既难过又欣慰,他今晚很可能会回家蒙头大哭一场,这种发泄情绪的过程,他一般不会在她面前完成。
  “你会不会跟她提房子的事?”莫兰拉着他的手,轻声问道。
  “我会跟她提的。我说过,我会把事情跟她说清楚。”
  “但你不会把房子要回来的,是吗?”
  高竞点了点头。
  “你会怪我吗?”他忽然抬起头看着她,忧心忡忡地问道。
  “高竞,那房子我才不在乎呢,我只是看不惯你妹妹一直拿过去的事对你进行讹诈,说到底,她并没有被强奸,如果她不告诉别人,别人是不知道她曾经有过那段经历的,她那里的伤疤应该早就愈合了,不是吗。如果你把房子给她,她从今以后不来烦你,那倒也罢了,但是我知道这根本不可能,你妹妹以后遇到事情还是会第一个来找你,而你,也不会拒绝她。所以,我觉得,你应该跟你妹妹把话讲清楚,然后要求把房子卖了,把钱平分,这是你应得的权利。”莫兰静静地说。
  “你觉得我应该跟她平分房款?”他有些惊讶。
  “高竞,我们要现实一些,你根本没能力买房子,对吗?”她仰头看着他,冷静地说。
  “是的。”他有些泄气。
  “你上次说你们单位有买房补贴,有多少钱?”莫兰用管家婆的口吻问道。
  “大约10万。”
  “我替你算了一下,就算你公积金贷款20万,再贷款50万银行按揭,你也只能凑到80万,这样你一辈子都得还债度日,你愿意吗,而且80万根本买不到什么好房子,我事先声明,我是不会跟你去住郊区的破房子的。难道你想让我跟你一起吃苦吗?”莫兰的确不想搬到偏僻的城市边缘去住,她不想因为爱情而盲目降低自己对生活的要求,因为她很明白,生活就是很现实的事。爱情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让她暂时忍受贫穷、尴尬和不方便,但难保时间一长,她不会心生怨气,而怀疑自己的选择。
  “如果想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早800年就追求你了,我又不是没胆子。”高竞高声答道。
  “所以,你要现实点,应该量力而行,你要么跟你妹妹平分房款,拿到三十几万,这样即使你做房奴,也可以稍微省点力气,要么就不要买房子了,住在我们家。你自己考虑吧。”莫兰更希望他能住自己家,那多省力啊,她认为高洁不太可能把已经属于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别人。
  高竞低头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才说:“你让我想想,我也不能对她太坏,她现在孩子没了,又要面临离婚的打击,她一定非常难过,我毕竟还是她哥哥。再说,过去的那件事也的确是我对不起她,我不帮她,谁帮她?你再让我想想吧”
  真是无可救药的善良啊。我也想有个哥哥了。莫兰心里叹息道。
  说起房子的事,她忽然又想到了他最新的那篇日记。他这样写道:
  
  “我觉得想有一个自己的家真难。
  很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让小羊跟着我过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个梦想离我真远,现在不敢跟她说结婚的事了。她父母如果知道我的经济状况,会怎么想?6万块。
  现在这个社会好像人人都讲钱。这是我最缺乏的东西。我爱小羊。但是我有这资格吗?想到这里,觉也睡不着。
  今天还碰到一件事,我在马路上遇见了林小元。岁月真无情,她当年很漂亮,现在却成了个胖女人,手边牵了个8岁的女孩,她让那女孩叫我叔叔,我心里有些发毛,忽然意识到我自己也已经老了。
  林小元嫁了个有钱人,一直跟我说起她老公的有钱有势,好像在故意炫耀,现在的人大概都是这样的。我认识她的时候,我们都15岁,读初三,她还用储蓄罐存钱,因为想跟我一起出去玩,砸坏了储蓄罐,掏了5块钱出来,跟我的钱凑在一起,买了两张电影票和两瓶桔子水。想当年,我还用一个大号试管放在裤裆里吓唬她,想想真好笑,我还有那么流氓的时候。现在想想,在不讲钱的年代,我还是很潇洒的,很多女孩喜欢我,林小元就是其中之一,不过,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把大量精力都花在踢球上了。
  单纯的日子一去不返,现在的林小元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清纯漂亮的女孩了。我们在茶馆坐了半小时。她说她嫁给了一个房产老板,开的楼盘就在小羊家后面,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结果一听房价,25000元/平方,我就不说话了。但最后,我们还是互留了联系方式,她叫我有空去看她,她要把她老公介绍给我认识,买房子可以给我打八折。考虑一下。
  我没给她看小羊的照片,不过就在她说她老公的时候,我说,我未婚妻是个大家闺秀,又聪明又漂亮,还会做菜。她不高兴了。哈哈,报仇了,我也有可以炫耀的东西。
  跟她喝茶的时候,特别想念小羊。”
  
  这篇日记让莫兰知道两点,一是高竞一直在为房子的事犯愁,他一直在到处打听合适的楼盘,二是高竞以前一定是个小帅哥,很多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惜如今的女孩看中的可不光是长相,还有口袋。她对林小元和高竞的关系很好奇。那应该算是他的初恋吧,初恋女友帶着一身阔绰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感到自惭形秽,不知道当年林小元漂亮到什么程度,莫兰决定以后再好好套他的话。这时候,她忽然听到高竞在问她问题。
  “我要是住到你家,不就成了招女婿了?”他的表情很认真。。
  “我爸正有这个意思,不可以吗?”她说着靠在他的胸膛上笑了起来。
  原来,他不肯住在他家,还有不想当招女婿这层意思,这可真让她没想到。
  
  
 莫兰晚上9点45分左右回到家,跟表姐乔纳前后脚。
  “你去看过松哥了?”莫兰问道,她发现乔纳今天的心情不佳,面孔黑黑的。
  “对,我是看他去了,他一连打了10个电话来,说他病得病得快死了,我只好去了。”现在是乔纳的苹果时间,她拿出个苹果开始啃起来,但表情僵硬。
  莫兰心里暗笑,所谓“病得快死了”肯定又是郑恒松乱说的,这个松哥谈恋爱的本领真不小,高竞该跟他学学。但是,乔纳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
  “怎么啦?他真的病重了?”莫兰不由地担心起来。
  “妈的,我扑了个空,他出院了!我好心去看他,他给我打游击战。”乔纳气愤地咬着苹果说。
  “怎么会呢?不是他让你去的吗?”莫兰不解,言而无信可不是郑恒松的作风。
  “他就是在耍我!因为我上次要回去,他像牛皮糖一样缠着我,不让我走,我就把豆腐倒在他身上了,他现在就是在报复我!我到了医院后才知道,他都走了半小时了,还有人专门来接他的。”
  “你把豆腐倒在他身上了?他没吃吗?”莫兰上次回家后,就一直在看朱倩的文章,所以把这事给忘了。
  “没吃。他后来又吐了一次血,医生说要等他止血12小时后,才能吃东西。”
  “喂,你也太粗暴了吧。人家在吐血,你把豆腐倒在人家身上,这是什么态度!”
  “你不知道他有多像牛皮糖,一开始还算正常,说了很多齐海波的事,我听了也挺感动的。后来就越来越不对劲,开始胡言乱语,说什么他做梦见他爸托梦,要他找一个头发像鸡窝的女人,说这样的女人能孵出金蛋。你听到了吗,他笑我的头发像鸡窝!”乔纳气得牙痒痒,死命咬苹果,好像苹果是郑恒松的脖子。
  莫兰忍住笑问道:“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他曾经学过少林功夫,要教我怎么翻筋斗。他还扯我的衣服,说我的衣服不像麻袋像雀巢咖啡玻璃瓶,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笑得前仰后合,妈的,真恨不得给他一个耳光。”
  “后来呢?”莫兰真爱听表姐和未来表姐夫的故事。
  “他说如果他死了,他有个遗愿,我问那是什么?他说他希望我换个发型,穿得像莎郎斯通那样来参加追悼会。”
  莫兰大笑。
  “这说明他觉得你身材很好。啊,你们到底已经进行到什么程度了?”莫兰问。
  “别插嘴,我当然拒绝他这破要求了。我说我根本不会来参加你的追悼会。”
  “然后呢?”
  “他就吐血了,妈的,在这种关键时刻居然吐血,简直跟演电影一样,他一定是故意的,本来就想吐,硬是忍到我说完话才吐!我骂他活该!”乔纳翻了一个白眼。
  “你真狠心,他吐血的时候,难道你不心疼吗?还说风凉话。”莫兰想,如果高竞吐血,她都不知道要心疼到什么程度了呢,一定首先会去买一块猪肝,准备给他补血。
  “我心不痛,手痛。”乔纳道。
  “这怎么说?”
  “他抓着手,想要把我的手捏成鸡爪子,痛死我了。”
  “后来呢?”
  “医生来了,他马上变成了一个正常人,说了自己的病情,好像是因为忧国忧民才吐血的,就差把自己说成屈原了,可等医生走了,他又变了个样,粘得要命,硬是不让我走,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要那样,我快被他烦死了。最后我就把豆腐倒在他身上了,他活该!”乔纳啃着苹果,恶狠狠地说。
  莫兰觉得郑恒松是在故意跟乔纳比耐力,为的就是击碎她的盔甲,把她搞疯,让她离不开他。现在看情形,其实也差不多了,乔纳是既讨厌他,又喜欢他,既烦他,有惦记他,嗨,果然是恋爱高手啊。
  “他今天后来没有给你打电话吗?”莫兰问道,她觉得郑恒松还不至于为了一盒豆腐而寻仇。
  “他发了短信给我,叫我不要去,我到了才看见。妈的,你说气人不气人?害我白跑一趟。我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乔纳怒气冲冲。
  “既然他给你发了短信,你还啰唆什么?他又不是故意耍你。再说,你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嘛,他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事?”
  乔纳沉默了片刻,闷声说道:“是有件事,我是回单位后才知道的。”
  “什么事?”
  “他们这次行动,死了一个人,是他的兄弟,好像跟他好多年了,这是局里的人说的。”乔纳咬着苹果,坐到沙发上眼神呆滞地说。
  如此说来,郑恒松应该是刚刚得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作了出院的决定。是因为有特别的原因呢,还是因为单纯的只想一个人呆着,不希望别人打扰?莫兰明白乔纳在恼火什么,她不是恼火自己到医院扑了个空,而是为他不把她当自己人,在最难受的时候拒绝她感到不舒服,这让莫兰想到当时高竞在最痛苦的时候也曾经这样拒绝过自己,大概男人都喜欢默默疗伤的吧。高竞今天晚上会想他的妈妈吗?
  “他现在也许很难过,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莫兰提议道。
  “呸,拉倒!我才不干这事!就让他一个人死到一边去抹眼泪吧,我决定把他删除。”乔纳吃完苹果,把苹果核爽快地扔进了垃圾箱。
  莫兰决定第二天跟郑冰见面的时候,探听一下郑恒松的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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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旧日的过失(1)

 郑冰接到莫兰的电话,虽然很不情愿,但最终还是同意赴约了。
  她现在牵挂的是两件事,第一件是哥哥郑恒松的状况,她昨天打了一晚上的电话想找到他,但都没联络上他,后来她半夜驾车去他的寓所,也是大门紧闭,怎么按门铃都没人来开,她又没有他家的钥匙,所以只好无功而返。虽然她知道哥哥郑恒松不是个冲动的人,但是人在遭遇重大打击的时候,难保不会做出什么傻事来,她现在最怕的是他单枪匹马去找对方寻仇,这种事他以前也干过,他曾经就一个人深入虎穴救出了他的一个下属,他可千万不要以为这次也跟上次一样可以乱来,这次的黑帮势力非常庞大。郑冰每次想到哥哥可能遇险就心急如焚,做什么都没心思了。
  第二件让郑冰忧心的事是高竞。她为他感到焦虑。因为他不理她,她越发渴望得到他,原来只有一分,现在却增加到了五分,她现在确确实实地明白了自己对他的感情,她觉得自己真的很爱他。可惜他不爱她,也不喜欢她,甚至连看她一眼都不情愿。郑冰为此感到非常痛苦,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败给了那个有过一次婚史的小女人。她也照过镜子,觉得自己长得并不差,心地纯正善良,更重要的是,她对人对事向来都很公平,也从来没有乱七八糟的绯闻,难道高竞需要的不就是像她这样一个人品端正,跟他在事业上有共同追求的女人吗?可是,她转念想想,男人恐怕都会被狐狸精迷惑的吧。她为高竞的有眼无珠感到悲哀,也为自己的凄凉境地感到悲哀。
  她昨天又打电话给他了,他没有接。
  莫兰跟她约好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她有些抵触。其实莫兰给她的资料,她只是粗略地翻了一下,她并不相信莫兰约她出来真的是想谈什么案子,莫兰这样的女人懂什么案子?这只是个借口罢了,她无非只是想谈高竞,想让我离高竞远点。郑冰打定主意,今天如果莫兰说话不三不四,她一定不客气。
  郑冰到咖啡馆的时候,莫兰还没有到。她等了10分钟,莫兰才姗姗来迟。
  “嗨。不好意思,来晚了。”莫兰一来跟她道歉,假装没看见她在朝她瞪眼睛,这女人的涵养功夫真好,郑冰想。
  “你找我来到底什么事?”郑冰冲口问道。
  莫兰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笑眯眯地招手叫来服务员,要了一杯冰橘子茶。
  郑冰刚想催促,莫兰却忽然开口了。
  “你哥最近身体怎么样?”她问道。
  她本来不想回答,但现在哥哥郑恒松的事是她最关心的事,所以她克制了好一会儿,也没克制住自己的说话欲望。
  “上次我去的时候,他情况不好,他说自己手抖,吃点豆腐,吃得身上都是的。”郑冰想到哥哥床单上的豆腐末就又恼火又心疼,她得出的结论是,男人再帅再聪明,生病的时候都像个弱智儿。
  “他的肝功能指标下来了吗?”莫兰又问道。
  “正常,原来只是脂肪肝而已。”这是郑冰这几天来唯一高兴的事。
  郑冰觉得莫兰似乎松了口气,看来她挺关心我哥的。
  “我听说,他的一个兄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死了,你知道这件事吗?”莫兰小心翼翼地问道,她的冰橘子茶正好送了上来。
  “我当然知道,那个人我也是认识,跟我哥出生入死好多年了,我哥一定难过死了。”郑冰痛心地说。死去的那个人比哥哥小3岁,家里还有一个生病的妻子,和一个上小学的女儿,真不知道她们将来的日子怎么过,想到这些,郑冰就感到一阵揪心的难过。
  “我打过你哥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他的手机是不是坏了?”
  “不会。他……可能是想一个人呆着,他现在心情不好。”郑冰说,“你到底找我来是谈什么?怎么老是扯到我哥?”她的口气生硬。
  “因为我很崇拜他,关心他,我希望他好。你总不能阻止我崇拜他吧。”莫兰笑着说。
  “好,那你就去崇拜他吧。”郑冰说完这句,禁不住想笑,莫兰说话有点意思。
  


 莫兰从包里拿出一大叠资料,郑冰凑上去一看,原来是朱倩的手稿,白丽莎发表的报章文字和白丽莎的手稿复印件。难道这小女人真的准备来跟我谈案子?她颇感意外。
  “那天的资料你回去看了吗?”莫兰问她。
  “关你什么事?”
  “那我就当你没看,好吗?”莫兰始终对她很客气。其实她情愿莫兰对她大吼大叫,她最怕这种不温不火,宠辱不惊的态度了,叫人摸不着头脑,又难以对付,。
  “你拿这些东西来干什么?”郑冰扫了一眼桌上的资料问道。
  “当然是为了破案。”
  “哼,你有什么资格参与进来?你那么起劲是不是为了向高竞卖弄你的聪明?”郑冰冷笑道,她希望能激怒对方,以便找到突破口。
  但是莫兰只是歪着头,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她说:
  “郑冰,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在这个案子中的角色。”莫兰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忽然声音变得冷冰冰的,让郑冰心里一寒。我在这个案子中的角色?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有话快说,不要吞吞吐吐。”郑冰盯着莫兰,想揣测她的真实意图,但是她什么也看不出来,她甚至没看出明显的敌意。
  莫兰舒了口气,好像在忍住发火的欲望。过了一会儿,她说:
  “好吧,你先看看白丽莎发表的文章和朱倩的文章有什么不同。”莫兰把白丽莎发表的报纸复印件和朱倩的手稿都推到她的面前。
  郑冰仔细对比了两人的文章,竟然发现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在白丽莎发表的每篇文章结尾,都增加了一小段话。
  “我,想念那些往昔的岁月,我,无法忘怀的是昔日的友情,我多想向老朋友们尽情地倾诉我的心事。我想告诉你们,不管过了多少年,多少月,我们相聚在一起的时光中,那些快乐的和不快乐的事,都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我将慢慢将它们记录下来。如果你还记得我,就跟我联系吧,让我们一起分享美好的回忆。”
  这是什么意思?白丽莎的文章后面为什么要加这么一段文字?是在找人吗?她是想找谁?文章看来很明显是朱倩写的,而白丽莎以自己的名字登载了出来,那么她在这些文章后面画蛇添足地加上这一段难道是为了寻找女儿朱倩昔日的朋友或者同学?这样看来,她是想向她们打听点事。
  “有什么感想?”莫兰的黑眼珠盯着她看。
  “文章是朱倩写的,因为文章是在她死之后才见报的,”郑冰指指报纸上方的日期,“白丽莎用自己的名义登载了这些朱倩的文章,目的是为了寻找女儿的旧同学。”
  “你现在也承认她们两人是母女?”
  “这事上次白小梅已经对我承认了。”郑冰心道,你也不想想,如果她没有跟我坦白这事,你提起这事时,她怎么都会不避讳我呢?装聪明!
  莫兰没有理会她眼神中明显的轻蔑,又翻出一份朱倩的手稿推到她面前。
  “好吧,请你再看看朱倩的最后一篇文章。”
  郑冰觉得莫兰专注的神情很像一个对功课孜孜不倦的研究生。
  

  朱倩的最后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
  我的梦碎了。
  就在那天晚上,一切都结束了。
  我以为他会踩着夜晚的月光,潇潇洒洒地出现在我面前,用他宽厚温暖的手牵着我的手,一起走在习习的晚风中。我以为,他会在我最害怕的时候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用他坚实的肩膀为我挡住恶魔的侵袭,我以为,他会再次用他那温柔成熟的笑容,缓解我心中的恐惧,安抚我的心,但是,一切都结束了,等待我的只是一个恶梦,而且还只是个开始……
  前几天,母亲告诉我,5月3日晚上,她在西湖大饭店吃饭,她想叫我去见个人,我说我也想让你见一个人。我不知道她要我见谁,也许是我活到18岁仍然素未谋面的父亲吧。我以前也听母亲谈到过他,听说他是个有家室的人,因为这个原因,他无法见我,也无法承认我,但是他还是很关心我,我的学费都是他在付。我对这位可望不可即的父亲没有多大的奢望,既没有多少感情,也没有多少感激,见不见他对我无关紧要,那天晚上,我只想让母亲见到他。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天晚上我遭遇了世界上最肮脏的事。
  他,跟着我,一直跟着我,走到小巷里,忽然用东西蒙住了我的头,把我推倒在地上,然后他朝我扑了过来……我什么也没看见,只看见梅花,蒙住我的那条东西是衣服吗,我不知道,我觉得有个纽扣擦着我的鼻子,有一道小小的缝隙,让我在黑暗中看见了梅花,我只看见梅花,和一个黑影,他的脏手按着我的手臂,我动弹不得,我快死了,绝望的梅花,我只看到绝望的梅花。”
  文章好像只写了一半,没再写下去。郑冰乍一看,朱倩好像是在指责那个她想让白丽莎见的人,但是后来看看又不像。他和他究竟是不是两个人呢?朱倩没有明确指出来,但郑冰马上想明白了,这些文章是朱倩写给自己看的,当时她的心情一定非常混乱和绝望,所以她只是随性而写,并没有想到要做什么明确的区分,反正她自己看得懂就行了。但是,如果让外人看,还是很可能会认为前后说的是一个人。这篇文章,让郑冰蓦然想起了朱倩的遗书。现在她可以肯定,朱倩说的是两个人,前一个是她爱的人,她想让他见见自己的母亲白丽莎,后一个,则是她痛恨的人,那个人强奸了她。
  莫兰的话打断了她的思路。
  “那么这段文字是写得相当暧昧的,非常容易让人误解,因为她没有解释后面那个他,不是前面那个他。很明显,前面那个他,是朱倩爱着的人,我知道她当时在暗恋你哥,所以前面那个他,应该指的就是你哥郑恒松。”莫兰注视着郑冰说道。
  郑冰知道朱倩的自杀案,也知道哥哥曾经在一次行动中救过她,但是她不太清楚朱倩跟哥哥郑恒松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怎么知道她在暗恋我哥?”她不禁问道。
  “你可以看看你哥给她写的信。”莫兰拿出一封信的原稿给她。
  一看信封,郑冰就记起来了,这封信还是她帮忙寄的呢。
  信是这样写的:
   朱倩:
  很感激你对我的深情,其实我也非常喜欢你,但我对你的感情是兄妹之情,你还年轻,在18岁就决定自己的未来,对你太不公平,我觉得我几乎可以作你的叔叔了。上次救你的事,完全是职责所在,不值得你用一生来报到,当然我也不是因为你年轻漂亮才这么做的,职责,仅仅只是职责而已,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5月3日晚上,我有要事,无法赴约,请不要等我。
  
  
   郑恒松。
  5月2日
  
  朱倩果真对哥哥有意,而哥哥拒绝了她。这封信等于就是一封分手信。
  她正在凝神思索,莫兰的话又在耳边响起。
  “看清楚了吗,朱倩喜欢松哥,但是松哥拒绝了她。”
  “差不多吧。”她承认。
  “你对5月3日这个日期有什么印象吗?”莫兰用手撑着脑袋问她。
  2001年5月3日,她当然记得,那天她跟她的男朋友殊死搏斗了一天。他们就是在那天彻底分手的。想到这事,她的心里就一阵刺痛,这辈子她在感情上好像从来就没顺利过,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这个男人,也是她主动追求的,当时他有女朋友,但是她身不由己地爱上了他,于是她大胆向他表达了爱慕之情,他禁不起她的猛烈追求和一片痴情,终于跟她好了。她真心真意地对待他,一切为他考虑,但没想到,仅仅过了两个月,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女友身边去了,他的理由居然是,你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你。
  5月3日上午,他向她提出了分手,她不同意,两人因此大吵了一架,她丧失了理智,威胁要去找他的女朋友算账,他拦她,不停地解释,道歉和强调他对她的感激,她不听,但又强迫他不断说下去,为的只是能让他多停留一会儿。他们的战役从早上10点一直持续到半夜一点,最后两人都精疲力竭,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们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最终分的手。她当然记得5月3日,她最失败的一天。但是,这跟朱倩的事有什么关系?莫兰为什么要刻意提起这个日期?她不可能知道我的事。
  “没印象。”她谨慎地说。
  

 莫兰皱起了眉头。
  “你不是查过白至中死前的言行记录吗?怎么会对5月3日这个日子没印象?”莫兰提高了嗓门,好像她是个没完成作用的学生,她的火气马上就上来了。
  但是经她这么一提醒,她立刻想起来,2001年5月3日是施永安的女儿施倩云的豆腐宴,当时她还调查过施倩云自然纪录,她还知道,参加豆腐宴的人大部分都参加了白丽莎的生日派对。是的,她记起来了。
  “我知道是施倩云的豆腐宴。你叫什么叫!”她瞪了莫兰一眼。
  “对了,就是那天。”莫兰口气缓和下来,说,“朱倩在同一天晚上约了你哥去见白丽莎,结果你哥没有去,她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强奸。在强奸过程中,她看到了梅花。整个事情就是这样。”
  “你没必要跟我解释案情,这些我都知道。还有什么要让我看的吗?”郑冰没好气地问道,她现在觉得莫兰的确是在跟她谈案子了,而且准备充分。她究竟想干什么?
  “你再看看这封信。这是朱倩最后写给你哥哥的信,但没有寄出去。”莫兰果然又翻出一封信来递到她的面前。朱倩在信中这样写道:
  “松哥: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能看到这封信。自从你那天没来见我之后,我就已经决定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了。本来,你不愿意接受我,我可以等你,我可以等到你了解我,能够接受我为止,我曾经对此满怀信心,我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让你爱上我。但是现在,一切希望都破灭了。因为我怀孕了。
  当然,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我多希望它是你的。但是我今生都没有这个机会了。它虽然在我的肚子里成长,但我恨它,因为它是一个禽兽留下的,就在你没来见我的那天晚上。你没有来,我等了你好久,我不知道等了多久,后来,我就回家了。在小巷子里,那个人在背后蒙住了我的头。我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好像认识我的母亲,他在耳边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明白,她可能刚刚还在饭店里跟我母亲一起吃饭,但是我母亲让他不高兴了。我母亲的脾气是不好,我知道。我想告诉你,我的母亲叫白丽莎,她是一位非常美丽成功的女演员,我真想让你看看她,那天我本来是想让你看看她的,我一直为她感到骄傲,但因为我是她的私生女,我们一直无法公开我们的关系。
  那个禽兽身上帶着酒气,我的头被蒙住了,糊里糊涂的,只知道反抗,但我的力气太单薄了,那个时候,我真想你,真希望你能突然出现,像上次那样把我救出来。但是你终究没有出现。
  那件事情之后,我也曾经想勇敢起来,我告诉自己,我要重新开始,我还努力回想那个人的特征,可是,我只从蒙头的布下面看见了梅花。我还回想出一句他说的话,他说,谁让你是她的女儿。我也曾经想报警,想用法律惩治这个禽兽,但是我看了很多资料,知道这事过了时间就无法证实了,而且,我也不想被人追问那些可耻的细节。
  我本来想做个坚强的女孩的,我想重新开始,但我却发现我怀孕了,我的梦完全破碎了。再追究那个罪犯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的人生已经被毁了,我也没有告诉母亲,我不希望母亲为了我的事去跟别人去斗,她如果知道这事,一定觉得很丢脸,而且她也很难。何况斗了又有什么用?我已经被毁了。所以,我想来想去,只有离开这个人世最干净,我不想麻烦任何人。
  在我知道我怀孕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你永远不会再要我了。
  如果现在把信寄给你,你可能会认为我在用死威胁你,所以当我写完之后,突然决定不寄给你了。我希望在你心中,我永远是那个纯洁美丽的爱着你的年轻女孩。
  松哥,谢谢你不喜欢我,还曾经陪我出去,谢谢你不喜欢我,还曾经亲过我的额头,谢谢你不喜欢我,还曾经牵过我的手,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不知道你现在在干什么?大概是在睡觉吧,真希望我能像仙女一样,无声无息地飞到你的身边轻轻吻你一下再走。
  可是,算了。
  我就在这里偷偷地跟你道别吧。再见了,亲爱的。
  
  倩 ”
  
  哦,郑冰心里低呼了一声。真是一封叫人心碎的信。
  爱一个人遭到拒绝已经够痛苦的了,哥哥那天晚上没去赴约,她一定非常失望,试想她一个人默默走在冷清的小巷子里,有多孤独和伤心,可是,在那样的心情下,居然还有人趁火打劫侮辱了她,不巧的是,最终还导致严重的后果,怀孕,这对一个年轻女孩来说的确是致命的打击。她不知道哥哥郑恒松如果看到这封信会有什么感觉。
  

 “还有其它的吗?”郑冰低声问道。
  “你再看看这些白丽莎的手稿。”莫兰把白丽莎的手稿。
  “怎么了?”郑冰认出那些是白丽莎死后,她从白丽莎书房的抽屉里找出来的。
  “你看看有什么不同吗?”
  郑冰看了看,马上发现了不同。
  “只有一篇没发表,其余的都发表了。”她翻了翻后说。
  “没错,你看过这最后一篇文章吗?”莫兰问道。
  “看过。”郑冰说,但听莫兰的口气,她决定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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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旧日的过失(2)

整篇文章的内容是:
  “我的一生
   文/谁比我命苦
  我的一生跟其他女人有些区别,我美丽出众,从小到大,身边老是围着各种各样的男人,他们有的年轻,有的老,有的潇洒,有的丑陋。但是我觉得,他们只有两种,不是好,就是坏。
  有的男人,虽然嘴上说爱你,但是他爱你的时候,已经有了家室。
  有的男人,虽然嘴上说爱你,却只会向你要钱。
  有的男人,虽然嘴上说爱你,却一分钱都不肯给你花。
  有的男人,虽然嘴上说爱你,却只会抛媚眼。
  我也认识好男人,但是我跟好男人无缘。
  我认识的好男人,嘴像鸟一样刁,尽说刻薄话。
  我认识的好男人,心像石头一样硬,无论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能打动他。
  我认识的好男人,会在你危难的时候,借给你钱。
  我认识的好男人,在你难受的时候,会说笑话给你解忧。
  我认识的好男人,讽刺起你来,你也不会生气。
  我认识的好男人,你喜欢他,依赖他,却不敢靠近他,你能指望他,却无法跟他长相厮守。
  我跟很多女人一样,既认识坏男人,也认识好男人。
  只是我认识的坏男人比好男人多得多。
  很多女人羡慕我,但是我却觉得我命苦,因为好男人不要你,坏男人却跟你总在一起,于是久而久之,你也喜欢这种坏了。今天我生日,我遇见了坏男人,我发脾气,看见他们露出害怕的神情,我得意,但是我不快乐。得意中帶着无奈和悲伤。可惜没有人看出来。我想那个尖刻的好男人了,他如果在,他会一眼看穿我。
  不管好男人,还是坏男人,我厌倦了。如果有来世,我只想做个普通女人。”
  
  
  文章没写完。不知道为什么,郑冰现在重看一遍这篇文章,竟然觉得这很像一封遗书。她刚刚想到这儿,就听到莫兰在问她。
  “你觉得这像什么?”莫兰的眼睛炯炯有神。
  “不知道。”她拒绝向莫兰透露自己的想法。
  “这像遗书,她在总结自己的一生,看上面的那这句,‘今天我生日,我遇见了坏男人’,这是她死的那天晚上写的。”
  “你想说明什么?”郑冰反问道。
  莫兰耸耸肩,说:“没什么。”
  “还有别的东西要给我看吗?”郑冰看了一眼莫兰手边的那一大堆资料。
  “没有了。这些资料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莫兰说,“白丽莎最初被朱倩的最后一篇文章误导了,她认为你哥哥郑恒松就是侮辱她女儿的人,所以她千方百计找到他的行踪,派人打了他,但是就在她死前不久,她又发现了朱倩的信,她这才明白自己误会你哥哥了,所以她急不可待地找到他向他道歉。她是在死前一天才从朱倩的朋友那里搞到你哥的电话,至于她是怎么联络上朱倩的旧同学的,就是凭那几篇发表的文章,其实她一直就想找她们,只不过,一开始可能想了解更多朱倩的事,后来又加了一条,她想联系上你哥。”莫兰侃侃而谈,随后又问道,“你哥跟你提起过朱倩吗?”
  

  是的,也许他提到过一两句,但是她不知道那个女孩就是后来的朱倩,她没注意。他说他最近认识一个很年轻的女孩,跟他相差十几岁,他笑着问她,如果我们结婚,你肯不肯叫她嫂子?她当时是怎么说的?别做梦了,哥,小那么多,你根本看不住她,你们不合适。她的回答斩钉截铁。她当时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怠慢了那封哥哥叫她去寄的信。她以为那是封情书,她本能地抗拒这个哥哥的小女朋友,觉得让她等两天也没关系。哥哥是怎么说的?去帮我寄信,不要让你的小嫂子等。他是在开玩笑呢!她没听出来,满心不情愿。
  忽然,她的脑子似乎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5月3日!朱倩约哥哥在5月3日见面!她记忆的录像帶开始慢慢向后倒,哥哥是5月2日早晨写的信,他急匆匆走了,后来打电话叫她把他留在餐桌上的信寄了,她把信放在包里,后来就忘了,3日那天,她一直在跟男朋友进行混战,4日休息,整天睡觉,5日也在休息,觉得身心疲惫,直到6日,她才把信寄出去……
  天哪,就因为我没有寄信,朱倩在饭店门口空等了,在回去的路上被人强奸了,就因为我没去寄信,哥哥被人打得差点送命……
  她不敢想下去,只觉得手脚冰凉,头上开始冒冷汗,难道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
  她抬起头,正好看见莫兰在注视她,心里咯噔一下。她明白莫兰最初说那句话的意思了。“郑冰,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在这个案子中的角色。”原来,莫兰是在这里等着我呢。
  “我想你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那我就不说下去了。”莫兰凝视了她一会儿,把所有资料都收了起来,放回了包里。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郑冰其实明白,但是她不想被情敌钳制。再说,莫兰怎么可能知道是她寄的信?除非,她去问过我哥了。但是我哥一般不会随便说起这事,更不会随便对外人说,难道她认识我哥的新女朋友?她的脑子飞快地转着,表面上还是显得很镇静。
  “郑恒松叫你寄信,你寄晚了,以邮戳为证。”莫兰平静地注视着她,好像在问她,还要我说下去吗?
  谢谢,不用了,她心道。
  郑冰现在已经完全明白莫兰的意图了,很明显,这是她抓住的另一个把柄,目的就是要吓退她,把她从高竞身边彻底赶走。
  她沉默了一会儿后,挑衅道:“你以为这样就能打倒我,拿这件事在高竞面前搬弄是非,就可以显得你多聪明,多高尚吗?你每天吃饱饭在家,什么事都不干,整天想的就是怎么对付我对不对?你搜集这些资料的目的就是想看到我出丑对不对?!”郑冰觉得自己的底气并不足,但是至少气势上她不想输给莫兰,绝对不想,说不过她,也要先吓倒她。
  “你说什么?”莫兰似乎很困惑。
  郑冰的声音更响了,她觉得体内有个发动机,正在隆隆作响。
  “你就这么在乎我的存在?这说明你害怕了,你害怕我终有一天会在高竞面前识破你的本质,把你赶走,你害怕高竞终有一天会看清你的真面目,跟你分手,对不对?告诉你,要较量就该拿出真材实料来,不要搞阴谋诡计。什么让高竞看看我破案的能力,什么让我了解哥哥被打的真相,全是废话假话!你的目的无非只有一个,你想让我自己找到真相,自己内疚,然后知难而退。”郑冰越说越觉得有理,她觉得自己把莫兰的心理分析得头头是道,她在心里不断对自己点头和打气,说得好,郑冰,说得好,继续!
  莫兰看着她,冷笑道:“你可真聪明。”
  “我是很聪明,我至少知道一个原则,敌人就是敌人,敌人是不会站在你这边的!如果她朝你笑,给你什么好处,那就一定有阴谋!”郑冰庆幸自己看清了莫兰的真面目,就在没多久前,她还对这个人心生好感呢,真是疯了,她用冷静坚决的声音说,“高洁说得没错,你太卑鄙了,只要能打击对手,就无所不用其极,什么都干得出来!你现在就在利用我哥的案子打击我!”
  “我卑鄙?”莫兰的脸板了下来,她问,“这是高洁说的?”
  

 “你是卑鄙!”
  “那么骗自己的哥哥母亲留下遗嘱,算不算卑鄙?把哥哥从住了好多年的房子里赶出去,这算不算卑鄙呢?别人好心介绍她工作,她却抢了人家的老公,这算不算卑鄙呢?她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和,却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把她辛苦养大的哥哥身上,说哥哥是害人精,害死了父母还害她,这算不算卑鄙呢?”莫兰的眼睛里喷出火来,她一字一句地说,“郑冰,你不是聪明,你是聪明过头。太自以为是了!你知道你的自以为是害了多少人吗?”
  郑冰糊涂了。莫兰的话后面那段才是针对郑冰的,但郑冰注意的却是她说的前半段。高洁抢房子?抢人家的丈夫?把高竞从房子里赶出去?这怎么可能?她还没来得及反驳,就听到莫兰继续说了下去。
  “因为你自认为那封信不重要,所以你把信寄晚了,导致朱倩在那里空等,导致她被人强奸,要知道如果她没有去的话,根本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而如果朱倩没有出事,你哥哥也不会被人打!”莫兰目光锐利地盯着她。
  郑冰一拍桌子,想对这种指控提出抗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拍了桌子后,她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她听到自己的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话,没错,都是你造成的。她顿时泄下气来。
  “你说我让你参与是为了把你从高竞身边赶走,郑冰,我可以老实告诉你,你对我来说,根本就算不上对手。我压根儿用不着花心思对付你,因为我知道,在这种事上,抓住男人,比对付情敌更有效。我了解高竞对我的感情有多深,所以,我连抓住男人都不必费神,更何况是对付你。”莫兰的声音低沉而平静,却句句掷地有声,郑冰不得不承认,在气势上,没有拍桌子的莫兰已经远远盖过了她。
  “你一直自以为你是高竞最需要的人,可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你从来没有成为高竞身边的人,我根本不用赶,你对我来说,从来就不是威胁,所以我也从来没把你当敌人。是你,一直把我当敌人。所以你不相信我,本能地认为我说的每句话都对你有恶意,你相信高洁说的一切,是因为她成功地扮演了一个对哥哥情深意重的妹妹形象,所以,你想当然地认为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包括我怀孕堕胎这事。我没必要去做什么医疗检查向你证明这点,信不信由你,高洁对你说谎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向你声明这一点。另外,即使我有过这事,高竞也不会在乎,我了解他。”
  “可是……”郑冰想插嘴,但立刻就被莫兰打断了。
  “你也不想想,郑冰,如果真的对哥哥好,怎么会破坏哥哥等了13年的幸福呢,你也当妹妹的,如果你知道松哥喜欢一个人,喜欢了13年,好不容易追到手了,就快结婚了,你会去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吗?你会吗?”
  当然不会,郑冰想。但是她没有开口,她想听听莫兰下面还要说什么,现在她已经恢复了理智,她意识到跟莫兰来硬的,是没用的,那更像是虚张声势。
  “真的对哥哥好,怎么会对哥哥编造什么子虚乌有的遗嘱,逼迫他从家里搬出去呢?你知道高竞有多难受吗?你知道他的心情吗?你以为这种谦让是百分百情愿的吗?你以为这只是一个兄妹之间的普通馈赠吗?他是被逼的,那是他被这份亲情逼得走投无路作的无奈选择,你明白吗?”说到这儿,莫兰停了下来。
  郑冰看见莫兰的眼圈红了,她心头一震,听到自己在问:“不是他自愿让给高洁的?”
  “高洁没地方住吗?她住的是豪华别墅,我以前也住过,叫兰胜园,那是有二十五个房间的别墅,光储藏室就有三个,还有地下酒窖!如果高洁不开口,高竞为什么要无缘无故要把自己仅有的房子让给她?还得自己掏钱在外面租房子住,他的钱太多是不是?”莫兰哽咽地说,“你知道当他听到她妹妹说,那房子是他们的母亲传给高洁的,他是什么心情吗?他觉得这么多年辛苦支撑的家是一个废墟,他辛苦那么多年付出爱和努力全白费了。我们认识13年了,他一开始就喜欢我,但是他直到今年7月才向我表白,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郑冰机械地问道。
  “因为他没钱,他要养高洁,他们的母亲去世时,高洁只有11岁。他要供她上学,还要上大学,他负担不起别的费用了,他没能力谈恋爱,当时连吃碗帶小肉丝的面都要左思右想的,他还有什么能力谈恋爱?他只能眼睁睁看我抛下他跟别人结婚。到了今年,他总算有这个能力了,我们打算结婚,他的房子又成了高洁的财产。是的,高洁说,他可以住下去,他也可以在那里结婚,够大方,够体贴,可高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既然已经高洁明说是她的了,他怎么可能再住下去?所以他搬了出来,后来还把房子换了高洁的名字。”
  “名字换了?”郑冰的心再次受了打击,她觉得脑袋发昏,因为她知道说说也罢了,可是真的换了名字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高洁是真的要房子。高洁,那个说话柔声柔气,说起高竞一脸伤感的小妹妹,难道我被她骗了?郑冰觉得头好痛。
  “他总怕自己自己再被赶出去,所以他现在就想自己买房子,可你也知道现在房子有多贵,他根本负担不起,为了这个,他那么想结婚,那么想成家的人,却一个字都不敢跟我爸妈提,你知道那是什么心情吗?就是无可奈何,无法与现实抗衡!”莫兰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虽然是情敌在哭,但郑冰也无缘无故产生了想哭的欲望。高竞的过去真苦,现在的境况真难,她真想摸摸他的头安慰他一下,可惜他不给她这样的机会。所以该哭的是她,郑冰,连陪他一起悲伤的权利都没有,这种被拒绝的单方面为他难过的难过才是真正的难过。但是她不想说,莫兰不会懂的,这个被人喜欢了13年的女人怎么能理解她的心情?等了13年又有什么了不起?,她终究还不是都得到了?哪像她,什么都要拼命争,花尽力气也不一定能看到未来。自己鼓励自己有时候也就是自欺欺人。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失败,又好困惑,好像迷失在一团迷雾,又丧失了寻找出路的信心。
  莫兰站了起来,她已经擦干了眼泪,神色黯然但相当冷静。
  “我让你去找白丽莎的案子真相,只是希望你能在破案中找回你的理智和判断力!你总是习惯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别人身上。你习惯于先确定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然后再决定相信谁的话。这是你的致命伤。我想你在破案中,不会是这样的,因为大家对你的评价没那么差。而且,我一直以为,你想弄明白你哥哥那件事的真相。”她从包里拿出一张写有字的纸推给她,“如果你还有理智的话,就去查查那两个打你哥的人,这是齐海波留下的线索。”
  郑冰扫了一眼桌上的纸,又抬眼看看莫兰,却发现她已经背起包转身走了。
  她觉得自己好像从头到脚浇了盆水,浑身湿淋淋的,好失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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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雷区(1)

 
  乔纳心情不佳,一方面是因为郑恒松这几天一直杳无音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今天是老公计小强的忌日,按照惯例,她每年到这一天,都要到他遇难的地方去转一圈。有时候在那里放一束花,有时候烧点纸钱,有时候则只是坐在那里抽完一支烟。
  可她正准备出门时,姨妈郭敏叫住了她。
  “今天别去了,乔纳。”
  “干吗?”
  “每年去扫一次墓就可以了,缅怀太多,只会把自己困在过去,乔纳,你应该有新的生活。”姨妈说话总是很有道理。
  乔纳想了半天,也没找出什么堂皇的理由来回应,只好说:
  “可是今晚的电视很难看,我又没事干。”
  “电视难看,你也别去了。陪姨妈说话吧。”郭敏笑着把她从门口拉了回来。
  “姨妈,我每年都去,今年没道理不去。”乔纳皱起眉头,最受不了姨妈的温柔了,简直没办法拒绝她,怪不得生出个小妖精莫兰来。
  “你跟那个郑恒松到底怎么样了?”姨妈显然对这事特别感兴趣,乔纳和莫兰都还没有把他生病的事告诉她,乔纳知道,如果姨妈知道他的身体状况,肯定会力劝她分手,“趁你对他现在还没有很深的感情,赶紧收手,免得你还没进门就当护士”,姨妈肯定会这么说。姨妈是现实主义者,说的话总是句句在理,叫人没法反驳。其实,她本来也不打算跟郑恒松这病夫兼牛皮糖纠缠不清,但是可能是这些日子被他缠惯了,等他真的不理她了,她反而觉得不自在了,他已经有两天没给她打电话了,连个短信也没有,一想到这里,她就又气又担心,不知道这混蛋现在在干吗?不知道这混蛋现在在干吗?不知道这混蛋现在在干吗?她每天都要在心里无数遍地重复这句话。
  她觉得有种上当受骗并被甩的感觉,所以姨妈的话正问到她的痛处。
  “我跟他能有什么怎么样?”乔纳闷闷不乐地嘟哝了一句。
  这时候,她们的背后突然窜出个声音来。
  “你们到什么程度了?”是莫中医。
  乔纳歪着头,横了姨夫一眼,最不喜欢这家伙管我的事了,每次都说一大堆怪话,出一大堆馊主意。
  “我们分手了。”乔纳简短地说。
  “分手?”姨妈被吓了一跳,立刻问,“为什么分手?”
  “他胃出血,肝功能也不好。现在他不理我了。”乔纳心情郁闷地报告道。
  姨妈冷静地看了乔纳一眼:“他的身体这么差,还是不理你的好。你应该找个身体健康的男人作依靠。”
  果然是姨妈的调调,我一点多没猜错。
  “我说他外强中干吧。”莫中医在一边嘿嘿笑起来,转头又问,“他为什么不理你?他不是很迷你的吗?有一次还打电话跟我提亲呢。”
  “啊?”乔纳大吃一惊,“他打电话给你,什么时候的事?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因为思念你,他日夜酗酒,最后把胃、肝、心、肺都弄坏了,他要你负责一辈子。”
  “这个人倒挺有幽默感的。”姨妈笑起来,随后说,“看得出他是很喜欢你,只可惜身体差了点。不过,也可以考虑。”
  “姨妈,你不是叫我不要嫁给病夫吗?”
  “是啊,但那也要看情况。跟嫁给一个身体好,但性格讨厌的男人相比,我情愿你嫁给这个性格有趣,身体略微有点缺陷的男人。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是需要情趣的的。我的同学你张倩你记得吧,就上次来看我的那个,老公是个好男人,身体好,顾家,懂得赚钱,但就是个闷葫芦,跟他说什么都没反应,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害得我这同学精神很痛苦。跟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过一辈子想想有多没意思,多寂寞。”姨妈滔滔不绝起来。
  乔纳知道,当初姨妈的同学都纳闷千金小姐出生的郭敏怎么会看上不名一文,性格刁钻古怪的中医学院高材生莫中玉的,后来她们才明白,郭敏看中的就是他的有趣。姨妈的婚姻格言是,要找一个能干的男人很容易,但要找个能干加有趣的男人却很难,而要找个能干有趣兼长得不难看的男人就难上加难。结果,就让她碰上了莫中玉。
  “姨妈,你变得真快。”乔纳道。
  “我还没见过他呢,听兰兰说,他长得挺好的,什么时候帶回来给我看看?”姨妈抿嘴朝她笑,看上去既文雅又温柔。
  “我们分手了,姨妈。”乔纳没好气地说,随后回头问姨夫,“他到底跟你说了些什么?”
  莫中医走到沙发上,拿起报纸翻了起来,“他问我,如果他要跟你结婚,我家有什么条件。他知道你没父母,我就等于是你的家长。”莫中医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显得得意洋洋,好像已经一手掌握了她的人生。
  妈的,他真是无孔不入,看来是真爱我,乔纳心里评判道。
  

“你怎么说的?”郭敏对莫中医的话感兴趣得不得了,连忙追问道。
  “我想了10个条件告诉他了。”莫中医笑道。
  “10个?”乔纳一惊。
  “嫌少吗?”莫中医瞥了她一眼,“知足吧,乔纳,你毕竟是二婚,要求不要太多了,免得把人吓跑了。”
  乔纳咬了咬牙,忍住了发火的冲动,问道:“你提了哪些条件?”
  “等等。我念给你听。”莫中医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纸片来,“一,重新布置卧室,扔掉旧床换新床,二,送乔纳一件红色连衣裙和红色高跟鞋,拍照留念;三,当着家长面求婚,单腿跪下,并奉献钻戒一枚;四,举办小规模宴会,席间需携新娘乔纳跳双人舞;五,名下房产增加乔纳的名字;六……”
  “姨夫!你提的是什么狗屁条件!什么双人舞,什么红色高跟鞋!”乔纳怒气冲冲地打断了他。
  “长辈说话,小孩少插嘴!听下去!”莫中医喝道。
  郭敏也说:“乔纳听你姨夫说下去嘛。”
  “六,立下遗嘱,如果一旦死去,将90%的遗产留给乔纳,七,被乔纳骂,绝不还嘴,八,尊敬乔纳的家人,结婚前赠送姨夫极品龙井茶一斤,姨妈翡翠麻将牌一副,表妹,法国高级时装3套,表妹夫,晋升机会一个,九,保持身体健康,坚持吃莫家特制药膳,十,婚后三天必须住在娘家。”莫中医终于念完了,他笑嘻嘻地问两位女士,“我开的条件怎么样?很棒吧?”
  “老公,你把高竞也考虑进去了,真是太细心了,提得好。翡翠麻将也很合我的心意,还应该注明要中号的,太大太小摸起来都不舒服。”郭敏笑着提醒道。
  “好的,好的。我告诉他。”说到这儿,莫中医得意地大笑,“哎呀,我早就想找个人送我极品龙井了,一斤要几十万呢,我都舍不得买,哈哈,现在终于找到了个冤大头。家里有讨人喜欢的丫头就是好啊。”
  几十万元一斤的茶叶?简直是敲诈!为了自己吃好茶叶,把我都当商品了。乔纳想到这里,不禁生气地吼起来:
  “好个屁!你就知道自己!你休想拿我换茶叶!”
  “笨哪,能换来我的茶叶才说明你值钱,才说明他爱你爱得深。死丫头,敢坏了我的好事,你这辈子休想嫁出去。”莫中医瞪了乔纳一眼。
  “乔纳,你姨夫也是为了你好,哪能把你随随便便嫁出去?那不是太掉价了吗?”
  乔纳回头白了姨妈一眼:“你总是帮他!夫妻就是不一样!”
  “所以你也赶快找个人嫁了!死丫头!哪有这么跟长辈说话的,老婆,把她赶出去!”莫中医假装生气地对郭敏说。
  “好了,中玉,你别跟她闹了。”郭敏笑着劝道。
  “妈的,反正你开的条件我反对!”乔纳大声反驳。
  莫中医不动声色地说:“等一等,我还有句话没念,”他又掏出纸片,说,“我下面还注明了一句话,以上十个条件,如果乔纳反对,以她的意见为准。怎么样?你是不是都反对啊?”莫中医问道。
  “对,通通反对!”乔纳气呼呼地答道。
  莫中医朝她翻了一个白眼。
  “那你就是想无条件嫁给他,对吗?”莫中医没好气地问,“既然如此,你装什么装,什么分手不分手,快点去给他打电话。浪费我宝贵的时间。我还等我的茶叶呢。”
  跟姨夫吵架永远都是输,因为他总会在某个你不注意的地方等着你,然后把你一击击倒,这种抓人话柄的功夫现在遗传给了他的女儿莫兰。我现在怎么成了无条件要嫁给郑恒松的女人了?这巨大的转折把乔纳自己都弄糊涂了。
  “妈的,他不理我了,你叫我怎么办?”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嗨,他迷你迷得要死,怎么可能不理你,”莫中医一副觉得她智商很差的表情,“我跟他说完条件,你猜他怎么说?”
  “他怎么说?”
  “他说,姨夫,吃了我的极品茶叶,就别老呆在国外了,作点贡献,回国给我们纳纳看小孩吧。这臭小子,倒是老实不客气。”说到这儿,莫中医狠狠点了点头,道,“我喜欢他。”
  乔纳呆住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意识到自己正站在十字路口,这边是左,那边是右,她搞不清自己该往哪里走,于是她背起了包。
   “我不跟你废话了!我走了!姨妈,再见。”她说着,便快速开门奔了出去。
  一直走到马路上,她的心情还是七上八下的,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反对那些条件,其实,仔细想想,除了红裙子比较离谱外,其余大部分条件姨夫都是站在她的立场上开出来的,那么她为什么会那么恼火呢?真不明白自己啊。她觉得自己的脑子完全糊涂了。还是去看计小强吧,听说跟死人交流可以让活人的脑袋清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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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刚吃完晚饭就收到郑冰的电话。
  “喂,我们谈谈。”郑冰的口气仍然不客气。
  “什么事?”莫兰冷冷地回答,她觉得好疲倦,自从前天在郑冰面前哭过后,她就不太想再见到这个人了,她觉得郑冰太欺负人了,老是对她大呼小叫,把她当犯人,从小到大,她哪受过这份气?想到这里她就恨不得向高竞告状,高竞高竞,郑冰骂我,高竞肯定会狠狠亲她一下,然后说,她坏,打倒郑冰。
  “出来,我们谈谈,我找到证据了。今天我去了郊区的外景地。”她听到郑冰在那里平静地说。
  “你去过外景地了?”这让莫兰略感惊讶,郑冰的工作效率还真高啊。
  “是的。你就到上次的那个咖啡馆来。”郑冰好像在命令她。
  “我可能会迟到。”莫兰不情愿地说,她最讨厌郑冰这种口气了。
  “我也不会早到。比比谁更晚吧!7点。”郑冰说着就挂了电话。
  真讨厌,就会命令人家,我是你家的小狗吗?莫兰对电话做了个鬼脸。虽然不情愿,但她还是决定赴约,因为她觉得郑冰的口气虽然没变,但态度已经有所转变,至少她已经懂得主动跟她联系,谈谈案子了。拜托,最好别再谈高竞了。
  莫兰刚挂上电话,高竞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你要去跟郑冰见面?”高竞听她这么说,有点意外。
  “对,她要跟我谈谈案子,她去过外景地了。我已经答应她了,要不你也一起去吧,你可是负责的警探。”莫兰说。
  “我……”他的声音显得非常犹豫。
  “有我在呢,她不会跟你说什么的。”莫兰知道他是不想看见郑冰,便劝慰道。
  “那好吧。”他终于答应,又补充了一句,“我其实不想看到她。”
  “你为什么这么怕她?”莫兰纳闷。
  “她每天晚上都给我打电话,你知道我们是不能关电话的,因为随时可能有事需要联系,她老打电话来,烦死我了。不过,我都没接。”高竞好像真的为此很烦恼,莫兰笑了起来,跟当年那个用大号试管吓唬林小元的他相比,现在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不怕,不怕,有我呢。她不敢骚扰你。”她把他当弟弟一样安慰道。
  他笑出来。
  “我不是怕她,我是讨厌她,我只想跟你两个人过平静的生活,不想有乱七八糟的人来打扰。”他顿了顿,“那好吧,我来接你。你也别怕她,如果她对你很凶,我不会对她客气的,你才是我的女朋友。”
  “我知道了,等你。”她笑道。
  挂了电话后,莫兰给郑冰发了条短信,告诉她高竞也要来咖啡馆,她不想让郑冰觉得,高竞的突然到来,是她在搞突然袭击。莫兰觉得,在这件事上,尊重情敌的感情,对自己也有好处。她不想刺激郑冰。
  30分钟后,她跟高竞一起走进了上次的那家咖啡馆,郑冰已经等在那里了,莫兰情不自禁地回头看看高竞的反应,发现他神情严肃,如临大敌,莫兰心里觉得真好笑,难道郑冰会吃了你吗,这么紧张。
  莫兰本来不想在郑冰面前跟高竞表现得过于亲热,但一走进咖啡馆,高竞就把手搭在她的肩上,一直到郑冰面前,他才很不情愿地放下来,但又立刻抓住她的手捏在自己的手心里,好像生怕她会逃走似的。莫兰看见郑冰眼睛里的闪过一抹深深的失落,她心里稍稍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她不喜欢这种伤人的感觉。
  但是,让莫兰感到庆幸的是,今天的郑冰看上去非常冷静,她没有激动,也没有发表宣言。
  “你好,高竞。”她只是礼貌地朝高竞点了点头。
  “你好。”高竞冷冷的跟她打了招呼,便拉着莫兰一起坐下。
  等三个人都叫过饮料之后,莫兰直接问郑冰:“你去过外景地了?”
  “嗯。”郑冰点了点头,“今天一早我就去了。你给我的条子,我看了,那是齐海波在外景地找到的一个群众演员,得肝癌死了。我去查过这个人了,因为他下巴上有颗痣特别显眼,他们都记得这个人,”郑冰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莫兰旁边的高竞,此时高竞正看着她认真地听她讲,他的态度似乎鼓励了她,“我调查过了,这个人叫姜伟,2003年死在安徽老家,死因是肝硬化。这是曾经跟他一起拍片的一个群众演员说的,这个人跟姜伟很熟,是姜伟的老乡,以前还是姜伟介绍他来干这一行的。”
  莫兰和高竞都没有打断她,听她说下去。
  “我问起这个人五年前的打人事件,他说他不太清楚,因为那段时间他在另一个剧组拍片,但后来他听姜伟提起过这件事。姜伟说他跟几个人一起打了个人。我后来从他那里要来了当时跟姜伟一起拍片,并且关系比较好的群众演员的名字。正好有两个在同一个外景地的另一个剧组。”郑冰说到这儿喝了口水,她现在的专注态度非常像是在警察局的办公室向同事和上司作案情陈述。
  “后来呢?”莫兰问道,同时也喝了一大口冰草莓茶,她最近这段时间爱上了水果冰茶,她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我去找那两个人问话了。他们已经都承认了。”郑冰看着莫兰说。
  “承认了?”高竞插了一句嘴。.
  “当然也没那么容易,我花了点力气,才让他们最终承认自己在五年前打了人。他们说他们并不认识被打的那个人,只知道那个人得罪了白丽莎,白丽莎让他们去打人,白丽莎还给了他们一张照片,打人的报酬是每人3000块钱。地点和时间我都对过了,没错。”郑冰停顿了一下,语气平静地对莫兰说,“你说对了,是白丽莎干的。”
  郑冰终于获得了有价值的口供,莫兰从她的脸上看到了些许欣喜。
  

 “你现在可以跟你哥哥说明真相了。”莫兰温和地朝她笑了笑。
  “是啊。”郑冰也很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他们还告诉我一件事,他们说本来留了两个人是准备割下我哥的耳朵什么的,这是白丽莎交代的,但后来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个母夜叉来,对他们两个拳打脚踢,又吼又骂,最终把他们两个打跑了。”郑冰说到这儿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如果碰到她,真该好好谢谢她。”
  莫兰听到这儿,忍不住回头看了高竞一眼,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你们笑什么?”郑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脸疑惑,“难道你们知道她是谁?”
  “郑冰,她不就是你哥哥的新女朋友吗?她是我表姐。”莫兰笑着解释道,觉得现在该是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时候了。
  “是吗?”郑冰大惊,“可他们说她是母夜叉,我哥怎么会看上这样的人?”
  郑冰的惊讶表情让莫兰觉得有趣,她还来不及为表姐的容貌辩解,就听到高竞在那里插嘴道:
  “乔纳长得又不丑,只是比较凶而已。”
  “乔纳?!”郑冰瞪大眼睛,大吼一声,差点把整个咖啡馆的吊灯震下来,其他客人都别过头来看他们。
  “郑冰,你轻点好不好?”莫兰用小拳头砸了敲敲桌面,低声提醒道。
  郑冰的声音马上轻了八度。
  “我认识乔纳!总局的档案员,爆炸头,会抽烟的那个!我还曾经跟她说过两次话。印象很深刻。”郑冰矮下身子说,声音里帶着些兴奋。
  “她跟你说过什么,你印象那么深刻?”莫兰感兴趣地问道。
  “她跟我谈……”郑冰看了看高竞,好像有点难以启齿,“便秘的问题。当时,另外有个办公室的女警在那里,她好像跟老公有点矛盾,乔纳在开导她。”
  “是怎么开导的?”莫兰问,她知道表姐说话向来有象征意义。
  “那个女警嫌她丈夫太粗暴想跟他分居,”郑冰再次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高竞,显然她觉得在他面前说这个有点难为情,但她还是说了,“嗯,乔纳说,男人的欲望就跟大便一样,定时定量最好,由着他乱拉,会伤身体,但是不让他拉,蹩着他也不行,以后成了便秘,还得靠药物,靠工具,不仅得花时间,还得花钱,还不一定能治好。真的治好了,你也受不了,分量太多,味道也不好。”
  郑冰说到这儿,已经笑开了,莫兰觉得郑冰笑起来其实挺漂亮的。
  “真有她的。”高竞没有看郑冰,而是望着别处傻笑。
  “乔纳真的是我哥的女朋友?”郑冰问莫兰,一脸难以置信。
  “千真万确,你哥很爱她。”莫兰马上说。
  郑冰这下大笑起来:“真没想到,我哥看上了乔纳,真是没想到……”
  “你有意见吗?对我表姐不满?”莫兰问她。
  “意外,只是觉得意外。他们两个应该会很合得来,啊,我没想到我哥的女朋友是乔纳,乔纳不错,一定是个特别的嫂子,至少不是装腔作势的人。”郑冰完全沉浸在新消息帶来的兴奋中,她指着莫兰说,“怪不得你知道我寄信的事,你是叫乔纳去问的,对不对?”
  “对。不过乔纳也结过婚,你真的没意见?”莫兰庄严地提醒她。
  “这我知道,全局都知道,哈哈,那有什么,只要我哥不介意,我才无所谓呢。怪不得我哥最近一直跟我说,他喜欢小寡妇呢,原来是说乔纳。哈哈哈。”郑冰再度大笑,看来她真的很喜欢乔纳,这让莫兰感到欣慰又高兴。
  “那你联系上你哥了吗?”高竞忽然问郑冰。
  郑冰这下立刻收住了笑,摇了摇头。
  “我一直联系不上他。”
  “你有没有联系过他的兄弟?”
  “我联系过了,他们都不知道,他叫他们等他的指示,后来就没有下文了。”郑冰神色凝重。
  “他不在家吗?”莫兰也担心起来。
  “不在,我去过几次了,都没人,邻居也说没看见他。”郑冰说到这儿,不禁深深叹了口气,“死去的那个跟了很多年,他们感情很深。”
  “那个人死在什么地方?”高竞问道。
  “F区的群众利益酒吧。”
  “群众利益酒吧?”莫兰觉得这名字好熟。
  “是他们帮会的一个据点,这次警察抄了那里,本来准备抓人的,但是行动失败了,还中了埋伏,大家都说警局里可能有内奸,所以现在人人自危,这也是我哥不想声张的原因。”郑冰注视着面前的咖啡说。
  “F区的群众利益酒吧?”莫兰蓦然想起来了,“我表姐夫计小强当年也是死在那里的!他是缉毒警,他们也是去抓人,结果人没抓到,还中了埋伏!看来真的有内奸。”
  “计小强死在那里?”高竞也很吃惊。
  “是啊,今天还是他的忌日呢,乔纳去悼念他了,她每年都去,我表姐夫是死在酒吧的门口,那个酒吧,就叫群众利益,她还说这名字听上去很酷呢,去喝个酒就像是去开人民代表大会。”莫兰忽然想到,“松哥会不会去那里了?黑帮的人见过松哥吗?
  “我不清楚,不过,被你这么一说,我现在就要去看看!群众利益酒吧现在已经封了,但那一帶都是酒吧,我得去看看。”郑冰忽然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好像已经急不可待地要冲出去了。
  “等等。”高竞也站了起来,“那里很危险,你留着,还是我去”他的目光直直地射向郑冰,口吻像她的上司,成熟冷静又威严。其实,莫兰心里很不希望他去冒险,但她知道在这种时候,她是肯定拦不住他的,他是警察,有他的职责,而且,她很喜欢看他勇敢无畏的英勇模样,他下意识摸枪的姿势也很帅。
  “他是我哥,我当然要去!”郑冰固执地顶了高竞一句。
  “别啰唆了,我一个人去。”高竞厌烦地说。
  两个人正在那里争执不下,莫兰坐在原地忽然插嘴道:“你们还是两个一起去吧。高竞,有个帮手也没什么不好,那里你并不熟悉。”
  她的话让两个人都同时转过头来。高竞的眼光好像在问她,你怎么让她跟我一起去?我不想跟她在一起,莫兰用眼神回答她,我相信你,亲爱的。郑冰似乎在问她,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大方。莫兰没有理会她。
  “好了,你们快去快回。这里我来付账,我希望你们能尽快找到松哥。而且是,活着的松哥。”莫兰最后补充的一句,让两个人同时心里一惊,他们现在已经迫不及待想赶赴F区了。
  “别担心。我很快会回来的。”高竞说着,拉了拉她的手,便转身先走了出去。
  郑冰看了一眼莫兰匆匆说:“谢谢。”
  “不用。”莫兰答道。
  “我是指账单。”郑冰丢下一句,便跟着高竞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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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雷区(2)  乔纳万万没想到会在大厦门酒吧碰到郑恒松,当时她正坐在吧台上跟酒保要一杯冰橘子汁,她打算喝完后,就去对马路的河边烧几个纸钱,不想,一转头就看到他。他穿了件黑色亚麻摊领T恤,戴了顶男士前进帽,虽然帽檐压得很低,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是她看见过的最爱把自己打扮成花花公子的男人,而且每次晚上看见他,都跟白天的打扮不同。有时候,她觉得他是故意打着工作的幌子,在过双重生活。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不同打扮给他带来的不同感觉。
  他坐在角落里正跟三个人打牌,夹了根香烟的手在摆弄着扑克牌,她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但只要看看他那不时翕动的嘴唇,就知道此刻他正谈笑风生。她注意到他的手边放着一瓶矿泉水,她心里稍感安慰,妈的,总算风骚不忘健康,长了点记性,没喝酒,她心道。
  她转过头去,给自己点上支烟,继续喝她的橘子汁。心里琢磨着他真的是在打牌吗?难道这几天他都窝在这里吗?他是不是在等人?还是在查事情?
  她对大厦门酒吧略知一二,它距离群众利益酒吧大约500米,是一家装饰简单粗犷,颇有些美国西部风情的酒吧,客人大部分是在附近饭店刚吃完晚饭的男男女女,他们大都打扮得耀眼夺目,跟大部分酒吧一样,这里的吧台上也总坐着一两个穿黑色吊带衫,眼神飘来飘去的妖艳女人,每次到那里,乔纳总是坐在吧台角落,默默喝一杯冰橘子水,然后一边看着旁边的美女如何钓鱼,一边想心事。但今天她有些心神不宁,因为她老想着郑恒松。她不得不承认,现在,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躲在花花公子躯壳里打牌的他非常有魅力,但是为什么她觉得今天的他身上有股特别强烈的暴戾之气呢?她有几次想走过去跟他打招呼都忍住了,因为她本能地感觉他不是在玩。
  她在吧台上抽完了一支烟后,终于决定把郑恒松抛在脑后。他的事终究是他的事,他既然拒绝跟我联络就表示不希望我过问他的事,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费这精神呢?她想到这里,把杯子里的橘子水一饮而尽,便起身走出了酒吧。
  夜晚的风有点清冷。按照惯例,她下一步要做的是,步行去计小强遇害的群众利益酒吧瞻仰一番。5年前,计小强被冷枪射中就死在这家酒吧门口,现在每年这一天,她都会到这个酒吧门口来站一会儿,她自己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在那里体会老公被杀时的心境。
  突然挨了枪子的他一定非常震惊吧,在临死的那刻会不会想到我呢?会不会像某部电影里演的,临死时会把过去一生的情景都在脑子里过一遍呢?他会不会想念我,觉得对不起我呢?结婚的时候,答应要保住小命跟我白头到老的,可现在,却撇下我一个人走了,真是不守信用。每次想到这里,乔纳就觉得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同时又伤心得想要跳河――酒吧不远处就有条河。她每次在酒吧门口站过五分钟后,就会加深对结婚的恐惧。结婚真他妈的不是件好事,就像把两个人用钉子钉住了,一旦一个人被强行拉走,另一个人就必然会流血和感到钻心的痛,她真不想再受这罪了。
  马路斜对面就是条河,距离酒吧大约三、四百米距离。她决定到河边去烧点纸钱给计小强,虽然她平时很少想起他,但是每到每年的今天,她还是会非常想念他。
  她走到河边,点着一支香烟,随后把纸钱一个个点燃,看着它们一个个变成燃烧的小火球后然后又熄灭,她庆幸今夜没什么风。
  “小强,你这家伙也不知道在天上干什么?有没有想我呢?不知道有没有猪脚面吃,每次来给你烧纸钱我都想到,我们以前一起比赛吃猪脚面的事,你的胃口真大。我觉得你最大的优点就是老实,但是这也是最大的缺点。你向来都没什么主意,只知道说,我听你的。其实有时候,我也想我能听听你的,但你总是没主意,问你句话总听不到回音,叫人急得跳脚,是你把我变得越来越霸道的。” 她一边烧值钱,一边在心里嘀嘀咕咕唠叨着,心里忽然觉得好凄凉,
  “我本来以为可以跟你一辈子踏实日子,想不到27岁就成了寡妇,你半道走人,也应该迟一点嘛,害我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太不是东西了。算了,你死了,我也懒得骂你了,只想跟你说件事,现在我喜欢了个男人,他跟你一点都不一样,长得比你好,说话比你甜,就是身体比你差了点,不知道命是不是像你一样短。说实话,我觉得我喜欢他超过了当初喜欢你,而且超过了很多倍,嗨,我以为我会一辈子爱你的的呢,其实我已经记不得你长什么样了,时间太久了,看你的照片也想不起你以前跟我躺在一块儿的样子了。所以,小强,我比你还混蛋哪!我已经忘了你了。
  今年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这儿看你了,不管以后我会不会跟这个人好,我都不想来了,我看够你了,你滚你的去投胎吧,像你这么老实的人,记得下辈子不要当警察,去当个厨师吧,下辈子我来你开的饭馆吃猪脚面,如果有缘分,我天天来捧场,可是我不会再嫁给你了。
  我一直想对你说一句对不起。你死的前一天晚上,我骂了你一顿,把你赶出了房间,你求饶我也没心软,因为你又打肿脸充胖子了,又莫名其妙拿了家里的钱去接济别人了,你不是富翁,我讨厌你不切实际地乱摆谱,虽然你很高尚,但是我觉得你太自私,在献爱心的时候把我和我们的家都给忘了,我们那时候还准备买房子的呢,结果卖了房子的房款不见多只见少,我恨透了这一点。跟你在一起,如果不是我姨妈经常贴我钱,我的日子会过得很苦。因为你死得太早,这些话我都来不及跟你说,现在说了,又觉得自己真他妈不是东西,你为国捐躯,无私奉献,我还怪你。如果早知道你第二天会死,我一定不会跟你吵,我会好好跟你温存,没准还加个通宵场,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对不起你,后来每当我想起,第二天早上你帶着那么糟糕的心情离开家,我都特别难受。跟你比,我大概太俗气了,只知道钱。我希望你下辈子的运气能跟你的人品成正比,命能长点,28岁就挂了,也未免太早了点。我还希望你下辈子能找个温柔点的女人,至少得比我强,比我好看……”
  她把纸钱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小火堆,她看着纸钱在火中翻滚,仿佛看见过去的那段感情也渐渐在火中化成了灰烬,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既有解脱,又有哀伤,既想大笑,又想大哭,蓦然,她理解了郑恒松当时的心情,当你内心的感情就像被扎过的血管一样在汩汩向外冒血的时候,一杯酒是可以起到麻痹神经和止血的功效的,她现在就想喝杯酒。
  

  她摘下脖子上的一串项链,那是计小强结婚后不久给她买的,挂坠是一个镜盒,里面放了两人的照片,现在她忽然很想看看它。她已经很久没看里面的这张照片了,照片里的她跟他都是二十几岁,那时候她还留着披肩的长卷发呢,头靠在他肩上含蓄地笑着,而比她高一个头的他搂着她的肩,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她蹲在火堆旁,借着火光仔细端详着镜盒里的照片,不禁心中感叹道,为什么这辈子我碰到的男人都那么极端?不是老实得像头牛,就是风骚得像只花蝴蝶,真是怪事。
  她想起了刚刚酒吧里的郑恒松,不禁又有些为他担心,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他坐在那里打牌的样子,真是酷得不得了,但是酷的人会长命吗,这可真的是很难说,想象不出他年纪大了会怎么样。
  她看着镜盒,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中,忽然感觉旁边有阵风吹过,接着,她看见一条暗色长裤出现在她的身边,裤子真长,说明这人的腿很长,她情不自禁地抬头一看,竟然是郑恒松,他的脸隐藏在帽子里,看上去有些恐怖,她心里一惊,手不自觉地一松,镜盒掉在了火里。
  “啊!”她惊叫了一声, 连忙站起身用脚去踩那火堆,但因为她怕把镜盒踩碎了,所以用力不够,方向也不对,踩了几下,那个火堆一点都没有熄灭的意思,妈的,真倒霉,她心里骂道,看来我跟你计小强的缘分是尽了,她想到这里,便禁不住停了下来,只是站在那里默默地注视着那小火堆。
  郑恒松看了她一眼,忽然脱下帽子蹲下身子猛力拍打那个小火堆,火几下就灭了,接着,她看见他迅速把手探进那个还冒着点点火星的火堆,把那个镜盒拿了出来。
  乔纳仿佛闻到了一股皮肤烧伤的气味,不禁浑身一震,呆呆地看着他,他把那个镜盒拿出来并没有立即给她,而是把这个滚烫的小东西放在自己的手心里,然后他咬开另一个手里拿着的矿泉水瓶,浇在了手上,乔纳觉得像是有人将一盆滚烫的铁水浇在了自己的心上,妈的,他不会痛死吗?他居然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镜盒终于降到了常温,他摊开手,把镜盒送到她面前,没有说一句话。她默默地拿起冰凉的镜盒塞进了口袋,
  她想去抓他的手,看看他的伤势,但他的手却垂了下去。
  她对他的避让略感惊讶,不禁仰起头看着他。没戴帽子的他,面无表情地站在月光下,头发有点凌乱,脸色有些苍白。今天的他穿着的是件大开领的T恤,露出一点点胸肌的样子显得格外性感迷人,而且今天的他还在她面前不动声色地演了场动人心魄的“火中夺物”,她想,如果在电影里,碰到这种时候,女主角一定会心疼地捧着他的手哭起来,但是她做不到,她只想看看他,好好看看他,也许会等会儿帶他去医院包扎一下,再跟他一起聊聊天。但是今天,她看着他,忽然发现,他今天非常反常,不仅破天荒没有说什么亲热话,还避开了她的亲近,他是怎么了?
  他站在那里,冷漠地垂下眼睛注视着她,过了一会儿,才说:
  “我有事先走了。你别跟着我。”
  难道我脸上写着要跟着你的意思吗?乔纳真想照照镜子。
  但是,你猜对了,我还真的想跟着你。
  忽然之间,她觉得,跟他到天涯海角也没关系。虽然,他已经走了……我这样跟上去,会不会被他瞧不起?……妈的,先跟了再说。
  于是,就在他转身拐进一条小巷的时候,她跟了上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看了她一眼,又继续朝前走了几步,见她继续跟着他,他忽然停了下来。他转过头来的时候,她吓了一跳,他还从来没对她摆出过如此冷酷的表情。
  “别跟着我!我有事!”他皱着眉头低声喝道。
  “你有什么破事!”她瞪着他问道,声音挺响,他立刻走上来靠近她,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乔纳,这里是我的雷区。”他注视着她,轻声说,同时心神不宁地朝四边看看。
  所谓的“雷区”,就是不应触及的危险地带。这是反黑组内的行话,专指一些还未打击干净的原黑帮控制区域,由于这些地方地形复杂,罪犯容易藏匿也容易逃逸,如果警员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很可能会遭遇危险,所以通常这些地方被称为“雷区”。
  “雷区?”乔纳的声音一下子轻了八度,计小强以前在缉毒组,她对这句话耳熟能详。“那里是我们的雷区,老婆,所以我们得多了解了解,等摸清情况才能去,”以前计小强老说这句话,所以她知道雷区是去不得的。
  “你……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她悄声问道,心里不由地紧张起来,觉得在这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子里,隐藏着无数个偷窥他们的眼睛。
  “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刚刚酒吧里有个人好像认出我了。”他急促地说。
  “妈的,你穿成这样,谁会不认得你!”她压低声音抱怨道。
  “在这里,我这么穿才不显眼,你知道你有多显眼吗?麻袋妹妹?”他用他没有被烫伤的那只手拉着她的手腕就往前走。他力气真大,她想。
  我很显眼吗?她暗自嘀咕了一句,仔细想想,倒也有可能。这个酒吧里没人烫她这样的爆炸头,也没人穿那么宽松的亚麻大衫子,再说她坐在两个黑衣女垂钓者旁边就显得更加显眼。她习惯在宽松的衣服下面随便搭条薄型的牛仔中裤和一双帆布鞋,她觉得这样很休闲,谁知道这样的打扮竟然还会引人注目,真是不同的世界有不同的眼光啊。
  “我们去哪儿?”她跟着他走出一段路,问道。
  “群众利益酒吧。”他平静地说,同时加快了脚步。
  “为什么要去那儿?那儿已经被封了。”她急急地问道,心脏怦怦跳。
  “不要问。”他急促地说道。
  “你是要找东西吗?”她皱皱眉头,问道。
  他回头冷峻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你……”她还想问,却立刻被打断了。
  “亲爱的,别问了。”他冷冰冰地说。
  好吧,看在你那么酷的份上,我就不问了,乔纳心道。
  她跟着他不知道走了多少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才终于回到了大路上。随后他又拉着她拐进了一条小弄堂,在一个门牌号模糊的铁门前停了下来。难道这就是群众利益酒吧?她一眼就看出来,那不是她最先到过的酒吧前门,而应该是……后门,她从来没注意过这家酒吧的后门竟然是民宅。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轻轻地开门进去。
  她跟着他一起走进了群众利益酒吧,里面一片漆黑,他打开了一个小型手电筒,一道光照亮了半个房间。因为计小强死在群众利益酒吧的门口,所以乔纳虽然多次在这酒吧的门口站过,但这还是第一次进来,,她曾经发誓,绝对不让这里的老板赚她的钱,她觉得不朝门里面泼屎已经很够客气的了。
  群众利益酒吧大约有100平方左右大小,模拟了60年代的工厂风格,墙上贴着60年代的红色战斗招贴画,桌椅板凳的排列很像国营食堂,板凳是长条板凳,桌子是木头长桌,整个酒吧空无一人,但非常干净整洁,只有地上有一个依稀的白线图,似乎在说明这里曾经发生过凶杀案。她正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好奇地打量这个酒吧,却听到他在跟她说话。
  “这里是现场,你呆在那里,不要乱动。”他用冷静沉着的声音命令道。
  他的话有种特别的威严,于是她顺从地退到了门边。妈的,今天他算是过足了当我领导的瘾,她心里骂道。
  
 郑冰看出来高竞非常紧张,因为她就坐在他的身边。
  在上车前,他曾经要求她坐在后座,但被他拒绝了,她不想离他那么远,而且她坐在后面,他好像就成了她的车夫,她不愿意有这种充满距离感的错觉。
  “我前天见过莫兰了。”车行几分钟后,她说。
  “哦,是吗?”他冷淡地问答,随后问道,“你们聊了些什么?”
  “她跟我谈了点案子的事,她好像对这种事很热心。”她说着,忽然低头瞥见他的右腿就在离她最近的地方,她心里一动,抬头看了他一眼,在半明半暗的车里,他的侧面显得特别英俊,一道光正照在他喉咙处凹进去的地方,她很想去碰碰那里,那里应该有几根未剃干净的硬硬的小胡子。
  “她是个小侦探。”他没注意到她的目光,直视着前方,笑着说。谈起莫兰,他的语气里总帶着自豪。
  她又扫了一眼他的腿,心里怦怦跳,她很想把手放在它上面,感觉一下他的体温,但是她又担心把他惹怒。她知道他根本不喜欢她碰他,他跟她的前任男友不一样,他好像对别的女人有种强烈的抗拒。
  她忍了好久,才打消了触碰他的念头,道:“我想……问你件事。”
  “什么事?”
  “你真的爱莫兰,爱了13年吗?”她尽力让自己不去看他。
  这问题让他愣了一下,随后他用确定无疑的口吻回答:
  “应该不止13年,我会爱她一辈子的。”
  她心头一震,这句话把她的注意力从他的腿转移到了他的脸上。
  “为什么?她有这么好吗?好在哪里?”她几乎是脱口而出。
  “她好在哪里?”他皱皱眉头重复了一遍这个问题,答道,“她的美丽和聪明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觉得她最好的一点就是,她了解我,并且……比谁都爱我。”说到最后那句,他微微一笑,好像正在感受莫兰的温存
  “爱你的人都想了解你,但是你只给了一个人机会。”她不服气地说。
  他的脸沉了下来,忽然冷冰冰地提醒道:“郑冰,你现在关心的应该是你哥哥的事。不是我的事。你跑题了。”
  她犹豫了一下,回过头去,一低头又瞥见了他的腿,她觉得他最初吸引她就是他匀称挺拔的身材和深邃的眼睛。他不是肌肉型的男人,但是看上有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精干和健壮,她特别喜欢他的手臂和腿,以前她曾经在靶场远远看到他,他双手握枪,把头歪在一边专注地瞄准,随后身子往后有韵律地猛地一震,子弹正中靶心,那潇洒连贯又稳健的动作至今让她心旌摇荡,难以忘怀。
  她最初听说他,也是因为他曾经好几年在全局系统的射击比赛中拿了第一名。他的名字经常出现在红色布告栏上,不是因为比赛夺魁就是因为破了什么奇案,她对他的成绩早就如雷贯耳,但是真的看到真人,还是在全局系统的一次经验总结报告会上。那天,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头发剪得挺时髦,坐在主席台上,正拿着几张信纸在一板一眼地念,她怀疑那篇文章不是他自己写的,因为有好几个地方他都念错了,发现自己犯错后,他就咧开嘴笑,露出两排白牙齿,看上去像个淘气的大男孩,这是好些年以前的事了,说起来,那时候她就朦朦胧胧对他有了好感。
  她知道他不喜欢打听他家的事,但是有几个问题,她还是想搞搞清楚。
  “昨天,莫兰跟我说了很多。”她顿了一顿,问道,“你妹妹现在住的兰胜园跟莫兰有关系吗?为什么莫兰说她也住过?”
  他再度皱皱眉,好像嫌她烦,但最后还是回答了她。
  “好吧,告诉你也没关系,兰胜园的兰,就是莫兰,胜就是梁永胜,那幢别墅是梁永胜为莫兰造的,现在梁永胜是高洁的丈夫。”他的声音帶着些许沮丧。
  “她说那是个有二十多个房间的大房子,还有地下酒窖。”她小声说。
  “是的,很好的大房子,当初梁跟一个开发商很熟,人家卖了块地给他,所以那别墅离市中心并不远。”他深深叹了口气,“我一辈子都没办法给她提供这样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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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在为房子的事烦恼,她听出了他心里的隐痛,忽然产生了想借钱给他的冲动。她真想对他说,别担心,高竞,我来帮你,我有20万存款,都给你好了。但是这个念头在她的脑子里一闪就过去了,因为她意识到高竞现在要买的房子是为了跟情敌莫兰结婚,她觉得自己的这种冲动,真是蠢得到家。
  “你们以前的房子,你让给高洁了,是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郑冰!你是不是管得太多了?”他有些恼怒地反问。
  “我只想知道莫兰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你是没有办法才把房子给你妹妹的是吗?”她大声问,但说完又后悔了,因为他把车停了下来,而且脸色很难看,她有点担心他是否会因为她的多管闲事而把她推下车去。
  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坐在座位上,沉默了一会儿,才回过头来。
   “郑冰,你一定对莫兰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否则她不会把我跟高洁的事告诉你,你一定骂她了对吗?!”说到最后那句,他的声音猛然响了起来,差点把她的耳朵震聋。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她,他的神情让她不敢回答,她只是看着他,深深感受到了自己和莫兰在他心中不同的位置。
  他看了她一会儿,才开口。
  “莫兰说得没错,房子的事,我是很失望。”他字斟句酌地说,“但是,高洁毕竟是我妹妹,我不想跟她计较,我只想过好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的生活,就是我跟莫兰两个人的生活,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扰!”
  她的心阵阵发冷,说不出话来,接着,她看见他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或者说是凶恶。
  “郑冰!我警告你,如果你再敢骂她,我对你客气!我会让你好看的,别跟我说什么好男不跟女斗,因为你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只有她才是女人!”他狠狠锤了一拳车座厉声说。
  我跟莫兰比,只有莫兰才是女人。他的话真决绝,真毒啊。她觉得自己好像被他狠狠甩了一记耳光,疼痛、羞耻和伤心一齐袭上她的心头。她再也没心思看他的腿了,只觉得浑身发抖,眼圈不由自主地红了。她已经好久没哭了,她本来一直以为自己是最坚强的女人,但是今天受到的冷遇和刺激已经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她忍了一会儿,终于没忍住,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见她哭了,他起初有点惊讶和不知所措,但接着就笑了。
  “郑冰,我想不到你还会哭,好吧,我收回我刚才的话,我忽然发现你是个女人。”他转过脸去,一边笑一边发动了车子。
  “你的话太伤人了,高竞,就算你讨厌我,也不应该这么说。”她哭了一会儿才终于说出了一句,同时由衷地赞叹他笑起来真可爱,她睁开泪眼朦胧的眼睛努力想看清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又可怜又可悲。
  她的话似乎起了点作用。。
  “对不起,我不太会说话。我只是想告诉你,以后不要再招惹我的女朋友了,她为了我挨骂我受不了。”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似乎有些歉疚,随后笑着递了包纸巾给她,“好了,别哭了,你的确是个女人,我刚刚看走眼了。对不起。”
  “高竞,我跟她在一起,只有她欺负我。”隔了很久,她说。
  他的脸上再度绽开笑颜。
  “她就是厉害。”他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停顿一下,说,“郑冰,你太不了解她了。”
  “我也发现。”她不得不承认。
  他收起了笑,静静地对她说:“郑冰,谢谢你喜欢我。但是我等了好多年,才等到跟她在一起的这一天,而且……”他停顿了很久,才说下去,“我们的关系已经,很深,很深。”他说得很慢,似乎故意要让她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是的,她明白了,“希望你能成全我,以后别再管我的事了,好吗?如果我刚刚说话伤到了你,我向你道歉。”
  她没有回答,只是回头看着他,觉得他离自己好近啊,近到可以一伸手就摸到他的腿,但却又是那么远,远到她根本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他看不见她。她想,难道我真的走错了路?难道,“有志者事尽成“这句话错了吗?难道我真的走进了别人的地盘吗?她闭上眼睛,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
  
  30分钟后,高竞和郑冰来到了群众利益酒吧的正门口。他们两人相继下车。
  “就是这里吗?”高竞抬头看了一眼群众利益酒吧那张破损不堪的木招牌,借着路边依稀的灯光,他立刻发现那上面有几个零星的弹孔,看样子不久前这里曾经发生过枪击事件,但是还没激烈到构成枪战,如果当时警方人员是在群众利益酒吧执行任务的话,那么这些弹孔就是对方射过来的,而且这人,应该就躲在附近的某个窗子里,高竞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酒吧对面的一整排废弃工厂,心想,不知道弹头有没有送刑侦实验室,
  “就是这里,群众利益酒吧。”她声音很低,但他看出来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心情不好,他知道刚刚自己在车上的那番话对她的打击很大,但是他不想安慰她,也觉得没有必要。她会好的,她是个坚强的女警察,他忍住心软对自己说。
  “这里有没有经过现场勘察?”他问她。
  “应该已经勘察过了。”她答。
  高竞也这么想。
  “我们进去看看吧。”他看了她一眼,冷静地说。
  “可是我们没有钥匙。”她避开了他的目光,四下望了望,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最后,她在地上找了把铁锹,走到门口。
  “你想干什么?”他走上来问道。
  “我想把锁弄开。”她一边说,一边已经把铁锹插在了门上,正当她准备奋力撬门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到了旁边。
  “这是现场,郑冰,你疯了吗?”他瞪了她一眼,但她眼睛里的伤感,立刻让他把头别了过去。女人,她的确是女人,在做事的时候,还想着感情的事,一点都不专业!他心里骂道,从口袋里拿出根铁丝,轻轻松松地插进了锁孔,没过一分钟,锁就开了。
  “你还会开锁?”她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想到帶铁丝的?”
  “铁丝我总帶着。我会开锁是莫兰的爸爸教我的。”他回头看着她,稍稍犹豫了一下,说,“郑冰,我们是来找你哥哥的。你不要忘了这点。”
  “我知道了。我太不专业了。对不起。”她明白了他的意思,脸上闪过一丝羞愧。
  “你准备好了吗?”他问。
  “嗯。”她点了点头。
  她话音刚落,他就推开了酒吧的门。
  酒吧里一片黑暗,高竞这时候忽然想到自己竟然竟然忘了帶手电筒了,真是个失误。
  “有手电筒吗?”他悄声问郑冰。
  “哎呀。”郑冰一脸惶恐。
  高竞摇了摇头,他们两个人此行,还真是仓促得可以。
  但总不能因为没有手电筒就打道回府吧,也不知道郑恒松现在到底在哪里。高竞没有多想,蹑手蹑脚地走进了酒吧,郑冰尾随其后,酒吧里悄无声息,他慢慢向里面移动,他借着外面的自然光。依稀看到酒吧的全貌,心里不禁产生了一个疑惑,为什么?为什么?
  见他站在那儿,郑冰问他:“你在想什么?”
  “那个人是死在这里的吗?”
  “听说是的,但是这里太暗了,看不清。”郑冰轻声道,她的声音里透着不安。
  这时候,一道光忽然从他们的背后射来,高竞条件反射地迅速拔枪朝身后指去,却忽然听到郑冰在身边惊喜地叫了一声。
  “哥!”
  高竞定睛一看,打着手电的人正是郑恒松。
  “你果然在这里。”高竞收起了枪。
  “你们来干什么?”郑恒松皱着眉头问道。
  “我们是来找你的。你这些天都到哪里去了?我们……”郑冰着急地想问下去,却忽然停住了,高竞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住口,因为他也有几分吃惊,他看见郑恒松的背后站着乔纳。乔纳看着他们,没说话,好像她只是郑恒松的一个影子。
  “我在办事,现在已经办完了,这里不宜久留,我们走吧。”郑恒松看看郑冰又看看高竞,用干脆的口吻说道,随后又问,“你们怎么来的?”
  “我开车来的。”高竞道。
  郑恒松表情严峻。
  “车现在停在哪里?”他问。
  高竞用大拇指朝门外指了指。
  “停多久了?”郑恒松问道。
  “没多久,大概5分钟。”他答道。
  怎么了?郑恒松为什么脸色这么紧张?高竞看着郑恒松,蓦然他的脑子似乎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他明白了郑恒松的意思。雷区,难道雷区果真有那么恐怖?有那么夸张吗?他还是第一次进入反黑组的领域,觉得有点凶险得难以想象。
  “不一定吧?”他皱皱眉头,对郑恒松轻声说。
  “先看了再说。”郑恒松微微一笑,似乎很欣赏他反应如此之快。
  “你们在说什么?”郑冰一脸疑惑。
  郑恒松没理会她,他拉着乔纳的手快速走出了酒吧,高竞发现,平时粗鲁霸道的女侠今天出奇的安静和顺从。
  

 高竞和郑冰也跟了出去。
  高竞的车就停在酒吧的门口。郑冰正想拉开车门,高竞叫住了他。
  “等一等。”高竞说。
  郑冰一脸疑惑地回头看着他,似乎想问为什么,郑恒松却一把拉住了她,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出声,随后他把手电筒递给高竞。郑冰这时才露出惊惧的目光,好像突然明白了两个男人之间的隐讳交流。
  高竞整个身体趴下去,几乎把脸贴在地上,随后打开了手电筒,照亮了车的底部。
  这一看,他的汗就流了下来。妈的,真是神速啊,我不过才离开了5分钟,车子下面就被安了一枚小炸弹。反黑组这口饭真不是好吃的,简直就是在刀尖上跳舞。高竞心里骂骂咧咧的,终于帶着满身尘土从车底下钻了出来。郑冰上来想为他拍拍衣服,他赶紧让开了。
  “怎么样?”郑恒松冷静问道。
  “请求支援吧。”高竞把手电筒还给他,觉得自己的额角已经湿漉漉的,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心里不禁有些发慌,他甚至已经想到,如果炸弹把他炸飞了,莫兰不知道会怎么样?一定会非常伤心的吧。想到她要为他流眼泪,他就觉得心痛,所以他立刻掏出电话,准备联系总部,但是郑恒松却拦住了他。
  “等一等,我先看看。”郑恒松说着已经打开手电筒,趴到了车底下。
  过了一会儿,他钻了出来,把手电筒交给乔纳:“你给我打灯。”随后他对高竞和郑冰命令道,“你们两个好好给我们守着,注意四周的动向,可能至少需要5分钟。”
  难道郑恒松会拆炸弹?他疑惑地看看郑冰,后者朝他点了点头,仿佛在告诉他,是的,我哥干过这一行。高竞对郑恒松的拆弹技术一无所知,但后者的沉着冷静却给了他信心,他相信郑恒松有能力把事情解决。
  高竞看了看表,现在是晚上10点钟,虽然时间不晚,又是酒吧区,但这里不比市中心,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这个时间已经算深夜了,所以马路上的行人非常稀少。酒吧也几乎家家都紧闭着门,因为没有玻璃窗,所以从外面看好像它们全都停止营业了一样,但高竞知道,只要打开其中任何一扇门,里面都是灯红酒绿,乌烟瘴气。
  这时候,他看见从对马路的小巷深处忽然窜出几个人来,正勾肩搭背地朝他们这个方向走来,接着,从群众酒吧的另一边又哗地一下闪出十几个人来,他们有说有笑,声音很大,个个手上似乎还拿着什么东西,等他们走近一些,高竞才看清,他们手上拿的竟然是铁棍和砍刀。高竞的脑子飞速转动起来,他们是黑帮的人吗?他们想干什么?他们要到哪里去?看样子不是去寻欢作乐的,否则干吗帶着家伙?难道是来对付他们的吗?刚刚的炸弹是不是他们装的?这里是雷区,目前情势不明,他们不便上前盘问,跟他们发生正面冲突则更不明智,但是我不犯人,谁知道人会不会犯我。想到这里,高竞的手情不自禁地紧紧握住了枪把。
  他听到郑冰在问他:“高竞,他们是什么人?”
  “不知道,等等再看吧。你帶枪了吗?”高问道。
  “帶了。”
  “那就好。”
  他跟郑冰两个人靠在车上,假装若无其事地不时瞄一眼那些朝他们走来的人,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们越走越近,高竞几乎已经能看见为首那几个人的脸了,他看出他们在笑,同时也在朝他这边看。来者不善哪,高竞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他以前碰到的罪犯都是处在绝对的弱势,即使是最诡异的陈远哲也不例外。
  对方人很多,高竞约摸算了一下,人数超过了二十个,也不知道两路人马是否一伙的,他担心子弹会不够用,但同时,他又感到非常兴奋,他已经很久没打枪了,想到今天可能会有场真枪实弹的大战役,他就觉得手心发痒,浑身热血沸腾,真恨不得立刻就拔枪大干一场,于是他都有点暗暗期待对方的主动攻击了。
  高竞再次看了看表。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五分钟,郑恒松还没有完工。
  那些人越走越近,高竞的心怦怦直跳。他既希望对方朝他走来,又担心无法应付。他感觉郑冰向他这边靠了靠,这次他没躲开,他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将私人感情放在一边,不管他是否喜欢她,她都毕竟是个女人,男人有义务保护女人。
  “你到这边来。”他拉了拉她的袖子,示意她站到他里面去。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他已经快速站到了她的外面。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群人,握着枪把的手开始出汗了。
  他们离他越来越近,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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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雷区(3)

就在这时,郑恒松突然从车下面钻了出来,他的衣服全被汗水打湿了,手里则多了一个番薯大小的东西。乔纳也跟着钻了出来,她气急败坏地拍打着裤子上的灰。
  “怎么样?”高竞问郑恒松。
  “搞定了,我们走。”郑恒松干脆地答道,随后打开车门,把乔纳首先推了进去。
  高竞拉开车门的时候,那群人正好走到他跟前,一时间,他全身的毛孔都收紧了,他一边紧握枪把准备随时对攻击作出反应,另一边则迅速上了车。但让他意外的是,那群人并没有挥舞铁棍朝他的车窗砸来,也没有在背后攻击他,而是径直走了过去,直接进了一间黑灯瞎火的酒吧,另外那个四人组显然跟他们不是一路的,因为他们迎面碰到没有打招呼,四人组一拐就进了一条小巷。
  妈的!虚惊一场!高竞心里骂了一句。
  “快开车。高竞!”郑恒松在他身后喝道。
  他这才想起,刚刚因为太关注那群人,连开车都忘了,此地不宜久留,他立即发动了车子。
  车平稳地开出了一小段路。
  正当他以为一切危险都已经过去的时候,只听到,“扑”“扑”两声,后座左右两边的玻璃窗被打碎了,接着又是“扑”“扑”两声,驾驶室的玻璃窗也被打了个小孔,妈的,真的有人打冷枪!真是防不胜防,雷区的说法果然不是空穴来风。高竞来不及回头看,立即加快了车速。他知道冷枪是从酒吧对面的废弃工厂里射出来的,毫无疑问,开枪者跟放炸弹的人肯定是一伙的,但奇怪的是,刚才郑恒松在拆炸弹的时候,对方为什么没开枪?那时候,他们站在原地不动,完全暴露在对方的射程之内,简直就像砧板上的肉,要射杀他们实在太容易了,他为什么没开枪?
  放炸弹的行为也有些奇怪,既然在车底放了炸弹,就说明已经看见他跟郑冰进了酒吧,既然如此,他们完全可以把炸弹扔进酒吧,这样不就一了百了?既消灭了敌人,又可以彻底毁了现场。他们为什么非要把炸弹放在车底下呢?
  答案只有一个,对方有着明确的射杀目标,这个人不是他和郑冰,而是郑恒松。
  郑恒松在车底下的时候,暴露在对方射程之内的是他和郑冰,即便对方开枪也射不到他。没有把炸弹扔进酒吧,是因为不知道郑恒松已经在酒吧里了,但对方似乎估计到这辆车是为寻找郑恒松而来,他预计到郑恒松早晚会坐上这辆车,所以,他才会把炸弹放在车底下。
  那么,再来想一想,为什么对方会认为他这部车是来找郑恒松的呢?难道,对方认识他的车?难道那个人他认识?想到这里,高竞的心狂跳起来,他感觉好像身后有个幽灵正向他扑来。突然之间,他很想把车丢在路边,亲自去那个废弃工厂看一看,究竟是谁在那里伏击他们,但他明白,这么做无疑是送死,现在他唯一该做的就是立刻离开雷区,越快越好。
  于是,他踩下了油门,又加快了车速,他的车很快拐进一条小马路,穿过一座小桥后,又开过一段颠簸不平的泥地,终于到了大马路上。这里已经不是雷区了,高竞暗暗松了口气,这时候,他听到乔纳在后面抱怨。
  “高竞,你把车开得歪歪扭扭了,我都要吐了!”
  “你没事吧。”高竞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他有事。”乔纳说。
  “我哥中枪了?”郑冰焦急地趴在车座上往后看。
  “那倒没有,我们躲开了。但是,他现在需要去趟医院。”乔纳一本正经地说。
  “哥,你怎么了?”郑冰问道。。
  高竞通过后视镜,看见郑恒松整个人倒在乔纳的身上,看上去只剩下了半条命。
  “哥,你没中枪,不要装好不好。你这样大家都很着急。”郑冰皱着眉头说。
  她话音刚落,乔纳就没好气地嚷道:“你懂什么!你知道拆个炸弹要耗费多少精力吗?那可是等于连干了8个女人。”
  这就是乔纳的荤比喻!高竞忍不住笑了出来。
  遭到抢白的郑冰也跟着笑起来。
  “知道了,那我们送他上医院吧。”郑冰柔声说。
  她对乔纳真宽容啊,连脾气都没有了,高竞感慨地想,如果什么时候高洁也能这么对莫兰,那该有多好啊。
  “你们送我到第九医院,我跟乔纳两个人下车就可以了。郑冰,介绍一下,这是乔纳,你未来的嫂子。”郑恒松躺在乔纳的身上,精疲力竭地说。
  “我早知道了。”郑冰笑道,“我认识乔纳。”
  “别听他乱说,我才不是。”乔纳立刻反驳。
  郑冰一愣。
  “郑冰,这句话你就当没听见好了。”郑恒松低声说。
  高竞从后视镜里看见郑恒松正把头整在乔纳腿上,闭目养神,她正用纸巾在替他擦额头和脸上的汗。
  “你去那家酒吧干什么?你这几天去哪里了?”高竞问郑恒松。
  郑恒松沉默了一会儿说:
  “高竞,这个以后再说。我刚刚连干了8个女人,我现在需要休息。”
  郑恒松说完就笑了起来,乔纳轻轻推了他一把。
  郑冰回过头去说:“哥,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终于找到了当年打你的元凶了,原来就是白丽莎。”
  “有证据吗?”郑恒松收起笑问道。
  “有。证据确凿。”郑冰确定无疑地说。
  “好。”郑恒松露出了笑容。
  “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高竞插嘴道,“这个案子马上要结了,到时候你就可以洗脱嫌疑了,官复原职了。”
  “哈,今天的好消息真多啊。”郑恒松叹了口气,他的声音听上去又恢复了疲倦,“高竞,你对刚才的事有什么看法?”
  “对方可能是一至两个人,射击水平不高。他可能认识你,也认识我……”高竞停还想说下去,但郑恒松马上打断了他的话。
  “高竞,点到为止。”郑恒松说。高竞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因为乔纳和郑冰在场,他不希望她们知道,他现在已经成了对方的射杀目标。
  高竞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郑恒松说:
  “高竞,不久之后,我要找你帮忙。”
  高竞心里一惊,难道那个被埋伏射中的反黑组警员死得不平常?郑恒松想让我帮忙找内奸?他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其实他刚进酒吧就立刻发现了几个不寻常的地方,他相信郑恒松也一定注意到了。
  “好。”高竞答道。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要自己先想一想,你先把手头的事了了再说吧。”郑恒松的声音从后座飘了过来。
  高竞知道郑恒松夜探现场肯定是有他特别的目的的,但这毕竟是反黑组的事,如果郑恒松不开口,他不便插手,而且,他现在也的确有案子缠身,无暇分身,所以他决定保持沉默,直到郑恒松找上门来再说。
  他通过后视镜看到郑恒松靠在乔纳的身上好像已经睡着了。拆个炸弹真的有那么累人吗?你的身体就是没我好,想到这里,高竞不禁得意地笑了。
  但他马上又收起了笑,因为他用眼角瞥见郑冰正在看他。
  我不是电视机,不要盯着我看,他真想朝她大叫。
  
  

 乔纳直到半夜12点才回到家。她一到家,莫兰就迎了上去,她看出乔纳非常疲倦。
  “你怎么才回来,高竞一个小时前钟就到家了。”莫兰一边说,一边递上了一个刚洗好的苹果,“诺,都给你洗好了,吃吧。”
  “洗完再吃,我累死了。”乔纳有气无力地说着,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儿,她拿着自己的衣服,像棵被砍倒树似的一头撞进了浴室,莫兰想提醒她轻点,爸妈都睡了,但是乔纳早就砰地一声关上了浴室门。
  莫兰已经从高竞那里了解到,乔纳陪郑恒松去看医生了,她很想知道郑恒松的健康状况,所以虽然她已经哈欠连连,还是决定耐着性子等等乔纳,反正乔纳洗澡很快。
  果然,5分钟后,乔纳就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出现在她面前。
  “你怎么还没睡?”乔纳问她,同时拿起了那个苹果。
  “我等你啊。”莫兰跟着乔纳走进了她的房间。
  “等我干吗?”乔纳一边咬苹果,一边跳上了自己的床。
  莫兰赶快坐到她身边。
  “松哥怎么样?”她拉拉表姐的衣袖。
  “胃出血还没完全好,不过血止住了,就是手有点烫伤。”乔纳一边咬苹果,一边说。
  “手烫伤,怎么回事?”莫兰吃了一惊。
  “他从火堆里帮我捡计小强给我的项链。”
  莫兰捂住嘴惊叹道:“好浪漫哪。”
  “他今天一直没喊疼。”乔纳望着虚空中的一个点,眨着眼睛说。
  “伤得重吗?”莫兰问道。
  “不重,包扎了一下。我后来骂他笨,他完全可以把矿泉水先把火浇灭,然后再把镜盒拿给我的,他这样做不仅白白烧坏了一个好端端的帽子,还把手弄伤了,太笨了。”乔纳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可能是想营造浪漫气氛吧。你怎么还骂他。”
  “他说他当时心情不好。”
  “看见你对姐夫的东西那么爱惜,他肯定心里不舒服。”
  “不全是为这个,他说他兄弟死了,就好像突然被截去了一只手,所以烫一下是为了找回点感觉。他说他不是浪漫的人,如果给了我这样的错觉,那是因为我比较浪漫,不是他。”乔纳说着回头看了莫兰一眼,“妈的,我发现他今天说话跟平常不一样。”
  “是啊,我也觉得,他平时好像没那么深沉。”在莫兰的印象中,郑恒松在乔纳面前是个爱耍赖和爱说甜言蜜语的男人,但是今天,他好像突然变了个人。
  “他兄弟死了,我也替他难过。”乔纳叹了一口气说,“所以,后来我就送他回家了。”
  “啊?你去他家了?……”莫兰盯着表姐看,不由地笑出来。
  乔纳白了她一眼。
  “妈的,别乱想!我只是在他家门口站了两分钟,没进门。”乔纳大声说。
  “轻点!想把爸妈吵醒是不是?”莫兰低声提醒道。
  “我没进屋!”乔纳道。
  “你对他太坏了,他肯定很失望。”莫兰说。
  “我没进屋是因为他没请我进去,他就站在门口跟我拜拜了,知道吗?他今天很怪,也没提到结婚的事,本来每次见面总要提一提,他今天的表情也很怪,”乔纳一边啃苹果,一边似乎陷入了沉思,“我觉得他已经改主意了。”
  “不会的,你不要瞎想,他肯定今天有心事。对了,你有没有问他,这几天他都上哪儿了?” 莫兰想到高竞让她向乔纳打听的两个问题。
  “他说以后告诉我。”
   “那他今天去那个酒吧干什么呢?”
  “不知道。他叫我站在门口,然后他自己在酒吧里面东看看,西看看,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后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他叫我不要跟警察局的其他人提到他今晚的事,看上去很神秘。”乔纳说到这里,又补充了一句无关的话,“反正我觉得他已经不想跟我结婚了,我的第六感一直很灵。”
  “可能是因为你今天伤了他的心。你对他是不够好。”莫兰道。
  “你知道什么,我也有对他好的时候。”乔纳辩解道。
  “你是怎么对他好的?”莫兰笑着问道。
  “我一直让他躺在我身上,你知道他有多重吗?压死我了。后来到医院去也是,他像瘫痪了一样,一直横在我身上,累死我了。我对他说,我没当过妈,你不要这样。你猜他怎么回答,他说,以后不会了。”乔纳的声音里帶着些许彷徨。
  这句话,莫兰听了也觉得心里一沉,郑恒松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想分手?
  “他为你受了伤,你今天对他那么凶,他一定是生气了吧。”莫兰小心翼翼地猜测道。
  “那倒没有,他明天还请我去他家吃饭呢。他说要烧饭给我吃。”乔纳疲倦地啃着苹果。
  “他会做菜?”莫兰眼睛一亮,觉得表姐的运气真不错,男人做饭给心爱的女人吃,那是多浪漫的事啊,从另一方面也看出郑恒松真的很喜欢表姐,应该不会跟她分手的。
  “他说他只会做四个菜,明天通通拿出来献给我。”乔纳津津有味地嚼着苹果。
  “他可真棒,我很想知道他会给你准备哪些好吃的。”莫兰都有点羡慕了,高竞什么都不会做,只会做大杂烩,就是把剩菜和剩饭丢在一起加水煮煮。真该让他跟松哥好好学学。
  乔纳忽然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呀?”
  “临别的时候,我又亲过他了,他好像完全被我迷住了,妈的,我以前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有魅力。”乔纳又得意了起来。
  “你是不是又往死里亲他了,喂,人家还在生病呢。” 莫兰开玩笑道。
  “不,是先轻后重,再从重到轻,我觉得自己在奏小夜曲。”
  “哇!想不到你内功那么深厚,还会玩花式技巧。”莫兰捂着嘴笑道。
  “哈哈,都是从档案里的罪犯那里学的。我经常阅读罪犯的自我供述,里面有不少章节可供学习哪。我刚刚用的那招出自1995年的女诈骗犯张美华,,她自称是接吻高手,这招叫吞吞吐吐。哈哈哈。”乔纳说到这儿,便疯笑起来。
  “原来当档案员还有这好处,怪不得你舍不得丢了这美差。”莫兰打了她一下。
  “是啊,简直坐拥上百万的武林秘笈。你不知道多有意思。”乔纳把苹果啃完,把它扔到垃圾筒里,然后拍着莫兰的肩膀说,“我今天临别的时候就是这么看着他,问他,痛吗?”
  “然后呢?”
  “他看着我,猛拉了一下我的头发,反问我,痛吗。”
  “然后呢?”
  “我呆住了,想不到他会拉我的头发,我真的很痛,随后,我也抓了他的头发。”
  “然后呢?”
  “我亲了他。”乔纳摊摊手,表情再自然不过。
  “然后呢?”
  “他邀请我明天去他家。就这样。”乔纳说到这儿,忽然神色又黯淡下来,“我有种预感,明天是分手饭。”
  “不会的,他喜欢你,不舍得放弃你的。”莫兰安慰道,但不知为什么,被乔纳这一说,她的心里也有些不安起来,郑恒松真的要跟乔纳分手吗?
  “好歹也是一顿饭,我会去吃的。”乔纳说着,跳下了床,“我要刷牙去了。”
  莫兰跟着她走出了房间,乔纳走到盥洗室门口时忽然回过头来提醒道:“不要把我跟他的事告诉你爸妈,尤其是你爸。”
  “知道了。”莫兰点头答应着奔过去抓了一下表姐的头发又逃开,同时笑着问道,“痛吗?”
  一个沙发靠垫砸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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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答案(1)

次日中午,莫兰帶来午饭一走进高竞的小屋,他就喜滋滋地跑过来抢过她手里的饭盒,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
  “哈哈,都是我爱吃的。”高竞一边说,一边走到窗口,打开了另一个饭盒,莫兰知道,他现在是在日光下对比两个饭盒里哪个的肉多且个头大,他就是想多吃点。莫兰每次看见他对食物的这股贪婪劲儿就觉得特别心疼,她觉得只有挨过饿的人才会有这样的食欲,所以她有时候故意往两个饭盒里都放肉,到时候,她就把自己那盒里的都夹给他。在这方面,她非常宠他。她庆幸他每天都早起锻炼身体,不然这么吃下去,真的要胖了。
  “怎么不一样啊,你怎么只吃这点?”他对比过饭盒的内容后,担忧地看着她。
  最近这段时间,莫兰胃口很差,所以,她今天装了两个不同的饭盒,在她自己的饭盒里,她只放了一小块清蒸鳕蒸鱼和一点点炒素三丝,而他的饭盒里则装着她为他亲生做的椒盐排条,红烧鱼块和面巾烤夫炒金针菜。
   “最近我吃不下东西,老觉得恶心。”她看见自己的饭盒的确食欲缺缺。
  这话立刻让他愣住了,他放下饭盒,面色凝重地走近她。
  “莫兰,你……恶心?”
  “你干吗这么看着我?知道吗,我今天给你炸排条累死了,还被我妈骂,说我把厨房搞得全是油烟。我妈说,以后只要她在家,就不许我再做油炸食品了。”她气呼呼地说着,就坐下了。
  他仿佛没听见她的话,神情焦虑地紧跟着坐到她旁边。
  “你……你会不会,莫兰,你会不会……”他望着她,结结巴巴说着。
  “你想问什么?”他的紧张神情让她觉得好笑,其实她已经猜到他心里的想法了,电视里的女人只要一犯恶心,所有人都觉得她是怀孕了。
  他抓了抓脑袋,有些手足无措。
  “嗯,我们好像,从来没有……嗯,是不是跟人家不一样,嗯,我是说,你会不会……你要不要到医院去一次?我陪你去?”他注视着她,担惊受怕地问道。
  她忍不住笑了。
  “想到哪儿去了,你糊涂,我可不糊涂。”她打了他一下。
  “可是,我好像没有那个……”
  “高竞,我只是肠胃不舒服,离婚那年我得了胃下垂,现在还没好,所以经常会犯病,老觉得吃不下东西。”她解释道。
  “你确定吗?”他凑近她的脸,盯着她看,好像还有些怀疑。
   “别说了,我心里有数。你没那么快当爸爸,想得倒美。”她扭了一把他的脸格格笑起来。
   他松了口气,好像被吓掉半条命。
  “你要是那样了,你爸妈还不把我杀了。”他小声嘀咕了一句。
  “别说了,你不是要跟我聊案子吗?我是特意为这个才过来跟你共进午餐的。”她打开饭盒开始勉勉强强地吃起来,看着他惊魂未定的表情,她就想笑。
  “你让吃块肉定定神。”他说完便往嘴里连塞了两块椒盐排条,随后立刻露出了笑容,“油炸排条就是好吃。最好你妈经常去搓麻将。”
  她没接口,一边嚼着青椒丝,一边看着他,她知道他今天是有话要跟她说的。
  一会儿后,他终于完成了从贪吃小孩到理智刑警的大转变。
  “好吧,开始说案子。你猜得没错,我在录像里找到了至关重要的线索。”他认真地说。
  “是什么线索?”莫兰问道。
  “5月19日白天,录像里显示,齐海波是跟郑恒松有一次碰面机会。当时郑恒松正从一家饭店的台阶上下来,齐海波在台阶下面,郑恒松一个人,他跟齐海波打了个照面,然后擦身而过,齐海波没有迎上去,郑恒松也只是看了她一眼,就一句话没说地掉头走了。接着,齐海波打电话给他,我隐约看见,他站在车子旁边看了看电话,没有接,把电话塞在口袋里,直接上了车。”高竞一边说,一边开始大口吃饭,他吃起饭来总是很香。
  “拍录像的人站在什么角度?”莫兰问道。
  “大概是在齐海波的背后。”
  “按断电话这一节,在情书里也有。”莫兰说。
  “是的,你还发现什么问题吗?”
  “齐海波为什么没有迎上去?”莫兰眼珠一转,立刻问,“她身边是不是有其他人?”
  高竞笑道。
  “没错。”高竞说。
  “是谁?”莫兰感兴趣地问道,见他一脸神秘,“让我猜猜看。”她用筷子蘸了点杯子里的矿泉水在桌子上写下了一个姓,然后用筷子敲敲桌子,“是他吗?”
  他低头一看,微微一笑。
  “是他。”他道。
  哈哈,我猜对了,莫兰想。
  “其实,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齐海波会选择那封情书作为最后的指控,在录像里,那个人是不是交给齐海波一封信?”莫兰问道。
  “没有。”他确定地说。
  “没有?可是齐海波抄袭了那封信的部分内容。怎么会没有呢?”莫兰觉得不可能,但是转念一想,就想明白了,“那么齐海波有没有拿出一封信给那个人看?”
  “她是拿了个东西给对方看,但不是信。好像是一个信封。”高竞回想了一下,然后说。
  他说完,两人都停了下来,随后相视而笑。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齐海波抄袭了那封信,但凶手没有拿走那封信的原因,因为齐海波只给他看了信封,他不知道信里面写了些什么。我早就觉得齐海波的那封情书跟她以往的文风和她的个性不太像。”莫兰说。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齐海波会用这封信来指明凶手,”高竞接着说了下去,“齐海波想告诉郑恒松的是,第一,我虽然是5月20日凌晨写的这封信,但是我说的事其实是发生在5月19日白天,如果你只看日期的话,应该知道5月20日凌晨,常常被称为5月19日的晚上;第二,凶手就是5月19日那天,你碰到我的时候,我身边的这个人。第三,凶手跟这封信有关,因为我在跟他碰头的时候,把信封拿给他了,第四,这封情书是抄的,只要找到原文就可以找到了线索了。”他说到这儿,忽然大声问她:“你怎么会知道有这封信?你找到了原文?”
  莫兰咬着筷子,笑着朝他点点头。
  “你为什么不早说?害我看录像看得眼睛又酸背又痛!我的腰都快直不起来了。”他朝她瞪圆了眼睛。
  “呀,我以为你爱看录像的呢。”她俏皮地朝他眨眨眼睛。
  “别乱说!我是在找线索!我一直盯着背景看,我就是在背景里发现郑恒松的,他根本就是一晃而过!我再对你说一遍,我对齐海波的大白屁股没兴趣!你不要老是拿录像帶来冤枉我!你以为我爱听他们哼哼唧唧吗?我告诉很无聊!无聊死了!”他义正词严地扯开喉咙嚷道。
  莫兰吃了一口茭白丝,又瞄了他一眼,笑道:“公子请喜怒。”
  “你真是的!”他气呼呼瞪了她一眼,狠狠咬了一口椒盐排条。
  莫兰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生什么气呀,我也是昨晚才发现的,它就在齐海波的那堆信里面,齐海波把信塞在一个别人寄给她的圣诞卡信封里了,所以我一开始没注意,我光注意情书了。”
  他憋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是昨天晚上才找到的?”他假装半信半疑,莫兰知道这表情说明他正在找台阶下,他已经在后悔跟她发脾气了。
  “嗯,但是信的最后没有署名,只写了一个字。你现在明白齐海波拿信封给那个人看是什么意思了吗?”她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
  “难道她是不能确定写信的人是谁,所以想让对方辨认笔迹?”高竞想了想说。
  “对,我也这么觉得的。”莫兰点了点头,“其实你刚刚说的四点,至少还说明了一点,齐海波是知道郑恒松在跟踪她的,否则,她不会用情书来提醒他。只有看过录像的人,才知道她的意思, 那么谁能看到录像呢,自然就是郑恒松喽,她相信郑恒松会把她手里的信跟录像帶连在一起,也相信他不会把录像随便拿给别人看。所以,海波姐是很聪明的。”
  “她明知道郑恒松在录像,她还做那么多吓人的动作?难道她是故意想表演给郑恒松看吗!”高竞一脸难以置信。
  “动作很吓人吗?怎么吓人了?”莫兰好奇地轻声问道,
  “我觉得她像个杂技演员。”高竞的表情瞬息万变,仿佛很受震动,随后他又正色道,“如果她知道郑恒松在录像还这么做的话,那她真是个变态的女人。”
  我同意,莫兰心道。齐海波从一开始就知道她被跟踪了,她故意不戳穿郑恒松,任由其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句,她可能把这视为郑恒松爱她的一种表示,也可能从中获得了非凡的刺激,她一边跟别人乱搞,一边幻想自己喜欢的人坐在那里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她的表演,……的确很变态。
  “我以后要写一本关于女白领隐秘私生活的书,一定畅销。”齐海波曾经兴致勃勃地对莫兰这么说过,莫兰记得,她还标榜自己知道很多高级女白领不为人知的秘密,现在想想,大概她是想写她自己的经历吧,色情、暴力、悬疑样样元素都有了,如果写成书,的确很可能畅销。莫兰想,我也可能会去买一本,但看完书后,可能就再也不想跟你交往了。因为你的事实在令我倒胃口。莫兰不愿意再想下去了。她决定改变话题。
  “就算你知道跟齐海波见面的那个人是第一嫌疑人,可还是没有证据啊。”她道。
  “所以,我后来去西湖大饭店实地调查了一番。”高竞一边说,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红烧鱼块和米饭,“我终于发现了那条朱倩出事的小路。”
  “那条小路离饭店近吗?”莫兰放下饭盒,齐海波的事让再也吃不下去了。
  “很近,从饭店正门出来,过穿马路,走到那条小路,只要两分钟。”高竞说,“我去看了一下,虽然走这条小路可以直达前门的横马路,但是,这条小路恰巧是一家饭店的后巷,里面堆了很多饭店里扔出来的垃圾和别的东西,所以平时就很少有人从这儿走,特别是晚上。那里还没路灯,我前几天找人去守过那条小路了,发现9点过后基本就没人走那条路了。”
  “饭店的后巷肯定有很多老鼠,”莫兰想到这点,就打了个冷战,她最怕老鼠了,“朱倩那天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才会莫名其妙地走那条又脏又黑的小路的,要是我,打死也不走。”
  “我觉得她也不一定是因为受了打击才走上那条路的,女孩子在夜里不走黑洞洞的小巷这是常识,就算朱倩受了打击,也不至于会糊涂到这种地步吧。我认为,更大的可能是她不熟悉那里,某人给她指了路,是别人让她走上了那条路。也许那个人的态度诚恳热情,看上去还挺值得信赖的。”高竞嘴里衔着排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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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人毁了我的生活和希望。我无法原谅自己,更恨上天对我的不公。也许我根本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应该生下来,我再也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别了,亲爱的,别了。请告诉我妈一声,让她别惦记我。我看见了梅花,逃不掉啊,我走了。”
  -----朱倩的遗书
  
  我的梦碎了。
  就在那天晚上,一切都结束了。
  我以为他会踩着夜晚的月光,潇潇洒洒地出现在我面前,用他宽厚温暖的手牵着我的手,一起走在习习的晚风中。我以为,他会在我最害怕的时候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用他坚实的肩膀为我挡住恶魔的侵袭,我以为,他会再次用他那温柔成熟的笑容,缓解我心中的恐惧,安抚我的心,但是,一切都结束了,等待我的只是一个恶梦,而且还只是个开始……
  前几天,母亲告诉我,5月3日晚上,她在西湖大饭店吃饭,她想叫我去见个人,我说我也想让你见一个人。我不知道她要我见谁,也许是我活到18岁仍然素未谋面的父亲吧。我以前也听母亲谈到过他,听说他是个有家室的人,因为这个原因,他无法见我,也无法承认我,但是他还是很关心我,我的学费都是他在付。我对这位可望不可即的父亲没有多大的奢望,既没有多少感情,也没有多少感激,见不见他对我无关紧要,那天晚上,我只想让母亲见到他。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天晚上我遭遇了世界上最肮脏的事。
  他,跟着我,一直跟着我,走到小巷里,忽然用东西蒙住了我的头,把我推倒在地上,然后他朝我扑了过来……我什么也没看见,只看见梅花,蒙住我的那条东西是衣服吗,我不知道,我觉得有个纽扣擦着我的鼻子,有一道小小的缝隙,让我在黑暗中看见了梅花,我只看见梅花,和一个黑影,他的脏手按着我的手臂,我动弹不得,我快死了,绝望的梅花,我只看到绝望的梅花。”
  ---朱倩的最后一篇文章
  
  “松哥: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能看到这封信。自从你那天没来见我之后,我就已经决定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了。本来,你不愿意接受我,我可以等你,我可以等到你了解我,能够接受我为止,我曾经对此满怀信心,我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让你爱上我。但是现在,一切希望都破灭了。因为我怀孕了。
  当然,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我多希望它是你的。但是我今生都没有这个机会了。它虽然在我的肚子里成长,但我恨它,因为它是一个禽兽留下的,就在你没来见我的那天晚上。你没有来,我等了你好久,我不知道等了多久,后来,我就回家了。在小巷子里,那个人在背后蒙住了我的头。我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好像认识我的母亲,他在耳边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明白,他可能刚刚还在饭店里跟我母亲一起吃饭,但是我母亲让他不高兴了。我母亲的脾气是不好,我知道。我想告诉你,我的母亲叫白丽莎,她是一位非常美丽成功的女演员,我真想让你看看她,那天我本来是想让你看看她的,我一直为她感到骄傲,但因为我是她的私生女,我们的关系一直无法公开。
  那个禽兽身上帶着酒气,我的头被蒙住了,糊里糊涂的,只知道反抗,但我的力气太单薄了,那个时候,我真想你,真希望你能突然出现,像上次那样把我救出来。但是你终究没有出现。
  那件事情之后,我也曾经想勇敢起来,我告诉自己,我要重新开始,我还努力回想那个人的特征,可是,我只从蒙头的布下面看见了梅花。我还回想出一句他说的话,他说,谁让你是她的女儿。我也曾经想报警,想用法律惩治这个禽兽,但是我看了很多资料,知道这事过了时间就无法证实了,而且,我也不想被人追问那些可耻的细节。
  我本来想做个坚强的女孩的,我想重新开始,但我却发现我怀孕了,我的梦完全破碎了。再追究那个罪犯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的人生已经被毁了,我也没有告诉母亲,我不希望母亲为了我的事去跟别人去斗,她如果知道这事,一定觉得很丢脸,而且她也很难。何况斗了又有什么用?我已经被毁了。所以,我想来想去,只有离开这个人世最干净,我不想麻烦任何人。
  在我知道我怀孕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你永远不会再要我了。
  如果现在把信寄给你,你可能会认为我在用死威胁你,所以当我写完之后,突然决定不寄给你了。我希望在你心中,我永远是那个纯洁美丽的爱着你的年轻女孩。
  松哥,谢谢你不喜欢我,还曾经陪我出去,谢谢你不喜欢我,还曾经亲过我的额头,谢谢你不喜欢我,还曾经牵过我的手,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不知道你现在在干什么?大概是在睡觉吧,真希望我能像仙女一样,无声无息地飞到你的身边轻轻吻你一下再走。
  可是,算了。
  我就在这里偷偷地跟你道别吧。再见了,亲爱的。
  ---朱倩最后写给郑的信
  
  没有说我又看见梅花了。奇怪,是从哪里看见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人这么认为?

莫兰眼睛一亮。
  “你是说,她在出事前向某人问过路?你说的某人应该是指后来对她施暴的人吧。”莫兰觉得高竞的想法很合理,不由地顺着他的思路说了下去,“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朱倩在西湖大饭店等不到郑恒松,她准备回家,这时候她正好碰到某个从饭店里出来的人,她向这个人问路,对方告诉她,走那条小路可以更快到车站,于是当时有些神不守舍的朱倩就依言走进了这条漆黑的小路,那人则尾随其后,接着……,”莫兰说到最后用一声野猫的嘶叫代替了”强奸”二字。
  “对,我就是这个的意思。”高竞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不着痕迹的微笑,似乎还在回味那声野猫叫,“不过,我想她后来应该也怀疑过那个给她指路的人,毕竟是那个人指的路让她出事的。可她为什么没在最后那封给郑恒松的信里提到这一点呢?”
  “她未必会怀疑这个人。”莫兰不以为然,“如果这个指路人一开始就提醒过她,这是条捷径,但里面很黑没有路灯,在这种情况下,朱倩如果自己走进去出了事,那当然怪不得别人。再说,小路有没有路灯一看便知,虽然有人指路,但是到底要不要走进去,是朱倩自己决定的。有很多人,比如我,我情愿绕远路,也不走黑灯瞎火,脏兮兮的小路,就算再近我也不走。但我知道很多人为了节省时间,是不在乎有没有路灯的,因为他们觉得一会儿就过去了,没关系的。”
  “有点道理。”高竞道。
  “我看了谈话纪录,朱倩那天是不是没参加豆腐宴?”莫兰问道。
  “对,她的确没参加。白丽莎跟她说好了要她来,她想让朱倩见见沈是强,但是朱倩没来。我估计她当时心情很坏,所以就不想来了。”
  “她没等到郑恒松,心情肯定很坏,当时,她的判断力可能也比较差,又想早点回家,所以才会走上那条小路的。我以前有个女同学跟朱倩差不多,心情好的时候人很机灵,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成了个大傻瓜。就是戴柔,记得吧,《人骨八鲜汤》案子里的那个,你见过的。”
  “记得,记得。乔纳叫她戴安全。”高竞哈哈大笑起来。
  乔纳认为戴柔太放荡,总说她是属安全套的,所以给她取了外号叫戴安全。
  “对,就是她。她有一次失恋后去舞厅跳舞还吃了摇头丸呢,幸好没被学校发现。其实她也知道摇头丸不好,但她说,她当时什么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朱倩是怎么想的,可能也是什么都不在乎了吧,觉得走条小黑路又怎么样,反正马上就到车站了。后来的事是她猝不及防的,没料到的。因此朱倩出事后,她一边会痛恨那个强奸她的人,一边也会自责,因为这是她自己作的决定。”莫兰说。
  “嗯,被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以前也碰到过很多朱倩这样的例子。因为一时心情不好,就莫名其妙地走上了一条他自己一开始就知道是错误的道路,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高竞一边吃最后一块排条,一边一本正经地说,莫兰觉得他说话的神情很像一个作报告的团委书记。
  “豆腐宴那天是几点结束的?”莫兰笑着问他。
  “大家说法不一,总之,白丽莎和施永安是最后离开的,大约11点吧。最早走的是沈是强,但大家已经记不得他离开的具体时间了,有的说他是9点出头走的,有的则说他是10点以后走的,没人说得准。毕竟是6年前的事了。”
  “如果罪犯给朱倩指路的话,那罪犯很可能是中途离场的,还有就是他非常熟悉周围的环境。”莫兰琢磨着,她忽然发现他差不多已经吃完了自己那份,现在开始在瞄她的饭盒了,她赶紧把自己只吃了一两口的饭盒推到他面前。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过他的日记后,她总担心他会饿。
  他不客气地用筷子夹了块清蒸鳕鱼放进了嘴里,因为没鱼刺,味道又鲜美清淡,他不禁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她最喜欢看他这样笑了,真像个沐浴阳光的大男孩。
  “他是很熟悉周围的环境。我后来发现他还不是一般的熟悉。”他说。
  她摸了摸他的头,随后又说了下去:
  “从朱倩最后给郑恒松的信看,朱倩是不认识罪犯的,但罪犯却认识她,罪犯是怎么认识她的呢,很可能就是通过白丽莎,也许看过照片,也许远远见过她,也许在某个场合见过面,但朱倩没注意到这个人。罪犯曾经对朱倩说,谁叫你是她的女儿,这说明这个人对朱倩的强奸,更大意义上是对白丽莎的报复。这就怨不得白丽莎会怀疑施倩云豆腐宴上的男人了。其实这些男人虽然都围着她转,但多多少少都对她有些怨恨。”
  “所以她才会开那个生日派对,其实,她也只是怀疑,并没有真的确定是谁。”高竞吃着饭,停了一停说,“你那天说白丽莎是自杀,我同意。”
  他的口吻很确定,莫兰歪头看着他。
  “哦,你又发现什么线索了?”她问他。
  “首先是没人有机会下毒。客人走后,白丽莎还活着,她拿着个白开水杯子把自己锁进了书房,这一点好几个人都证实了。其次,她每次喝水前都要亲自洗一遍杯子,她在这方面非常讲究。施永安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水杯里还剩下半杯水。按理说,白丽莎在当时的精神状态下,她会非常提防她身边的男人,更何况,她很可能怀疑施永安就是强奸朱倩的人。我调查过了,在施倩云开豆腐宴那天,施永安曾经在10点左右离席过20分钟,他自称去打电话了,但没人能够证实。白丽莎可能就是在这点上非常怀疑他,当然还有那部《花满楼》的电视剧,施永安编剧的,剧情跟朱倩的事几乎如出一辙。”
  “就是说卖花女在母亲摆宴的饭店外面被人施暴的故事吧。”莫兰记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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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答案(2)

“是啊。我后来找人调查过,这部电视剧是2002年出品的。”
  “不是1996年吗?”莫兰当时看电视剧的时候没注意到出品年份,只注意了剧情,现在她发现这是个疏忽,她说,“朱倩出事是在2001年,2002年施永安写了剧本,怪不得白丽莎要怀疑他了。她觉得施永安是照搬了自己的真实经历。”
  “时间也正好。如果她怀疑施永安的话,那么那天她肯定会非常留意施永安的一举一动,她应该不会让他靠近自己的杯子。”高竞的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再说,如果白丽莎真的是被施永安毒死的话,他应该不会告诉我们他半夜看到她的这件事,因为这只能增加他自己的嫌疑,夫妻嘛,如果他走上去做一个亲昵的动作,趁她不注意下毒是很容易的。只是我认为白丽莎当晚是不会让他靠近自己的。她本来脾气就坏,在那种情况下,不跟他大吵大闹已经很好了。”
  “嗯,嗯,竞竞说得有理。”莫兰拼命点头。
   听她这么叫他,他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你别闹,让我说下去。”他道。
  “公子请说。”
  “假设施毒者不是施永安,而是别人。那么这个人只可能是她家里的人,因为施永安半夜看到她还活着。我后来问过施永安,他说白丽莎的茶杯是靠里面放的,我去过那个书房,书桌是横放的,一头朝里一头朝外,所以如果有人要下毒的话,必须越过白丽莎的身体才能做到,除非这个人有能力消除白丽莎的戒心,让她把茶杯拿过来放在自己的手边。但这个家里除了施永安,没人能有这个能力,因为其他人跟白丽莎都合不来。白丽莎不会让任何人靠近自己的茶杯。”高竞喝了一口矿泉水。
  “另外,我查过她生日前一天的电话纪录顺序了,她的确是先打给张小桃再打给郑恒松的。我后来单独盘问过张小桃,她承认白丽莎要挟她,如果不提供郑恒松的电话就要把她以前的事宣扬出去,出于无奈,她只能告诉了白丽莎郑恒松以前的电话,至于为什么提供以前的号码,也被你猜对了,她不想到时候郑恒松单单怀疑她,她以前的同学袁青也知道这个号码。”
  “我就知道我没猜错。”莫兰笑道。
  “你别打岔,听我说下去呀。”高竞正襟危坐地提醒道,莫兰只好乖乖闭嘴,“白丽莎一方面跟郑恒松约了一个不适合见面的时间见面,一方面又在同一个时间约了很多人来家里参加她的生日派对,两相一对比,我觉得她跟郑恒松见面是假,开生日派对才是真。她给郑恒松打的那个电话,既是道歉,又是虚晃一枪,她希望别人以为她是被杀的,而且她还跟郑恒松说,她只有这个时间有空,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避开什么人?那只有避开施永安才合理。所以,白丽莎可能也是在有意无意地留下线索。”高竞又喝了一大口矿泉水。
   “还有一点。你上次还跟我说过白至中的悼词,记得吗?我们后来在白至中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份悼词的草稿,根据笔迹鉴定,不是白至中的,是白丽莎的,而且还是不久之前写的。这说明白丽莎知道自己要死,悼词就是她本人拟的,其中电视剧剧情的杜撰部分也都是她自己设计的。另外,你还给我看了她生日那天晚上写的那篇文章,什么好男人,坏男人的,仔细想想也的确像遗书。好吧,现在看看,她自己买了毒药,自己设计了自己的悼词,在临死前又写了有遗书含义的文章,还给她误打过的郑恒松打了道歉电话,同时,她还有自杀动机,她患了末期癌症,死前没人有机会给她下毒。综上所述,白丽莎就是自杀,就是她自己下的毒。”
  “有理有据,好精彩啊,高竞。”莫兰赞道。“我们终于可以不必再管白丽莎的死了。”
  “她就是自杀,这一点确定无疑。“他坚定地说。
  “我同意。只是,有一点我一直搞不懂。”
  “什么?”高竞问道,他已经开始吃莫兰的饭盒了,他不喜欢浪费,莫兰觉得以后自己的剩菜剩饭是有出路了。
  “白丽莎为什么要买两颗氰化钾胶囊?一颗足以致命,她干吗要买两颗?如果其中一颗她是准备自杀用的,那么另一颗,她准备派什么用场?”
  高竞被她问住了。
  “你没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他摇了摇头:“没想过。因为我自己经常买双份的东西,两个茶叶蛋,两个葱油饼,两双袜子,两支牙膏。要问为什么买双份,我也说不清,大概就是想备用吧。”
  莫兰听他这么说,忍不住笑起来。买两个茶叶蛋跟买两颗毒药怎么能等同。
  “你们查过白丽莎和白至中的服毒剂量了吗?”
  “查过了,他们两个都只服用了一颗的剂量。”他茫然地说。
  “她为什么不把两颗都吃了。她留下另一颗,难道是给凶手谋杀她弟弟用的?”莫兰笑嘻嘻地问道。
  “当然不可能是白丽莎特别留给罪犯的,我们都认为是罪犯偷的。你有什么见解?”他的脸色凝重起来。
  “我认为她就是特意留给罪犯的。”莫兰说。
  “什么意思?”他完全迷惑了。
  

 “我觉得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要偷到别人藏下的一颗药,根本不可能,就算再了解这个人的生活习惯也办不到,除非这颗药上安装了电子跟踪仪。因为一颗药不是一瓶药,实在太难找了。而且,还是胶囊,就算找到了,罪犯又怎么能肯定那颗药是他要找的氰化钾胶囊,而不是普通的抗菌素呢?而且,寻药还需要时间和机会,有谁可能在白丽莎死的当晚有这个机会呢?白丽莎可是半夜还没睡呢,这个小偷可能随时被发现。所以,罪犯之所以能顺利拿到那颗药,并且不被人发现,不是他自己找到的,而是白丽莎交给他的,就这么回事。”
  高竞吃惊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那么,白丽莎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很简单,她买两颗药,另一颗本来就是给另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凶手。那颗药是凶手托她买的。或者是白丽莎自告奋勇帮忙买的。比如这人说要杀灭老鼠,于是白丽莎就提议自己去买药,她不是一开始就说买药是为了药耗子的吗?”
  “照你这么说,凶手知道她要自杀的事?”
  “我不清楚凶手是否知道白丽莎买了两颗药,但他至少知道有一颗必定是给他的,他很可能本来就是准备用这颗药杀死白丽莎的,然后再制造自杀的假象,因为是白丽莎自己去买的药嘛。但是他没想到白丽莎在他杀她之前就自杀了。”
  “你是说,在参加生日会之前,这个人就已经预谋要杀人了?而不是我们一开始想的,这个人是听了白丽莎的话后才临时起意的?”
  “是的,也许白丽莎曾经向他透露过什么,我猜她说话没分寸,可能在无意中威胁了对方,对方信以为真,所以就决定痛下杀手。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白丽莎先他一步自己动了手,要知道,白丽莎得癌症的事只有她自己知道,凶手并不知情。”
  高竞没有说话,脸上现出洗耳恭听的表情。
  “我猜,凶手本来也没打算杀白至中,但是白至中在葬礼前跟他说的话,让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仍然处于危险中,所以他就只能干了。” 莫兰向他眨眨眼,“而且我发现,这个人在白至中案件中的伎俩跟在白丽莎生日派对中的表现如出一辙。怪不得有人说,每个罪犯都有自己的惯用模式呢。他一定觉得这样最安全。”
  “说到那个药,我调查到骆平在白丽莎死前的两个月,曾经买过一颗氰化钾胶囊。他对药贩也说是要药老鼠。”高竞忽然说。
  “是吗?他家里有老鼠吗?”莫兰的陷入了沉思。
  “谁知道。他说有。”高竞皱起眉头,“你说,是白丽莎自己拿药给凶手的,可是白丽莎没机会给他药啊。”高竞问。
  “不是白丽莎直接拿给他的。”莫兰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高竞。
  高竞非常吃惊。
  “这个细节你没告诉过我!”他大叫。
  “是的,我忘了。”她惭愧地说。
  “你还有什么瞒着我的?”他恼火地问。
  “没有了。”她连忙摇头。
  “你上次说,看了我整理的谈话纪录,你马上就知道谁是凶手了,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刚刚还说这个人在白丽莎的生日派对上重复了白至中案件中的伎俩,这是什么意思?”高竞疑惑地问道。
  “我问你,你后来调查过白至中的服药情况了吗?”莫兰问道。
  “调查过了,他身体健康,没有按时服药的习惯,家里也只有一些感冒药之类的常备药。他就是牙不好,我不是说了吗,他缺一个牙,其实是一嘴烂牙。”高竞下意识地咬了咬自己的牙齿,好像要证明自己的牙齿比白至中好。
  “也就是说,他服的毒药不是别人偷换的,因为他不会随身帶药,而应该就是像你说,是在厕所里有人给他的,是吧。”莫兰问。
  “是。就是这样。而且,我也知道是谁给他的,我通过交叉询问,知道这个人在那个时候到过那里。但是这不是直接证据,没人看见他们在厕所里的所作所为,也没人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所以,只能凭猜,但这不是证据。”高竞说话间已经把莫兰的饭盒扫得精光,他用纸巾擦了擦嘴,他问道,“可是,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哎呀,你也不想想,凶手又不知道白至中是烂牙,凶手只看见白至中把药放进嘴里,你好好想想,凶手目睹白至中服下了自己给他的毒药,他会怎么想,他会作出什么反应呢?”莫兰用筷子敲着饭盒提醒道。
  高竞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突然笑了出来。
  “我明白了。”他推了一下她的头,“你果真比我聪明一点点呢。”
  “因为我从小爱吃鸡蛋。”莫兰夸口道,“要想脑子聪明,就得多吃鸡蛋。里面富含补脑和增强记忆的卵磷脂。”
  “我不用吃蛋也很聪明。”他笑道。
  “是他一开始举报我爸的吗?”莫兰问道。
  “不是,他告诉了别人,然后别人告诉了郑冰,这个已经证实了,但是这也没用,举报你爸,并不能直接证明他就是凶手。”
  “那么齐海波的案子呢?这个人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吗?”
  “我现在就是在等这个证人,只要他能证明当晚那个人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我就能去帶人了。但这个证人这几天不在本市,要后天才能回来,他的电话也不通。”高竞好像为这事挺头疼。
  “那你现在知道梅花是什么了吗?”她拉拉他的手臂问道。
  “你知道了吗?”他笑着反问。
  “我知道了。”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
  “梅花,不就是梅花吗?看了你的谈话纪录,我就知道了。我还知道齐海波那天回家整理东西时就是因为看到了梅花,她才恍然大悟,晚上约凶手见面的。白丽莎最后叫齐海波发表的文章肯定是白丽莎根据朱倩的自杀遗书自己改写的文章,因为她说文章交给齐海波一个月还没发表,但白丽莎发现朱倩最后给郑恒松的信是在她死前一个星期,这说明,她给齐海波的那篇文章应该还是第一个版本,即她可能在文中影射强奸朱倩的人是郑恒松,那么齐海波怎么可能给她发表呢?更何况我知道,媒体对以自杀为主题的文章向来都非常谨慎。”
  “她临死前应该已经知道自己错怪郑恒松了,既然这样,文章没发表对她来说只是好事,她为什么还要跟齐海波吵?”高竞问。
  “很有可能是,白丽莎想向齐海波讨回原稿,她想修改后再发表,齐海波并不知道白丽莎已经有另外怀疑的人了,她一定认为白丽莎还是把矛头对准了郑恒松,所以她坚决不肯让步,所以她们才会吵起来。”莫兰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郑恒松曾经告乔纳,当初齐海波接近他,就是因为收到了朱倩的求助信,朱倩当时非常彷徨,想自杀,所以她给报社写信寻求帮助。虽然朱倩给齐海波的信里没提到郑恒松的真名,但齐海波后来肯定知道朱倩指的就是他了。但因为她已经爱上了郑恒松,所以她不想把这事张扬出来。”
  “那她为什么要发表白丽莎之前的文章呢?那些不都是朱倩写的吗?应该也提到了郑恒松吧。”高竞问。
  “估计朱倩给齐海波的信里不会说得那么具体,齐海波一开始以为只是言情小说罢了,后来看到最后一封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照你这么说,齐海波应该知道郑恒松被打的原因,她为什么不跟郑恒松说呢?”高竞问道。
  

“她也只是怀疑,而且我猜她后来就把朱倩的事抛在脑后了,她是个大忙人。等郑恒松被打后,她才想起朱倩的事来。她一定已经猜到朱倩是白丽莎的私生女了。为什么呢?朱倩似乎很为这个演员母亲骄傲,没准她在给齐海波的信里提到了一些关于白丽莎的线索,这后来引起了齐海波的注意。因为,之前她对白丽莎就略知一二,她的情书就是抄白丽莎的。”莫兰笑道。
  “你怎么知道她的情书是抄白丽莎的?”
  “因为我有原文啊,当然我没经过笔迹鉴定,我只是自己对比了一下白丽莎的手稿,我觉得就是她写的。等会而拿给你,我帶来了。”莫兰说。
  “齐海波到底调查郑恒松的案子调查到什么程度了?”
  “她调查到的一个打手死了,她还调查到朱倩可能就是白丽莎的私生女。朱倩的求助信可能告诉了她梅花的信息,她也一直想怀疑白丽莎和施永安跟郑恒松的事有关,但是她没有证据,因为那个打手死了,线索就断了。但那天她回去整理东西看到梅花后,忽然就猜出了真相,但是她还不能确定,于是她主动约凶手见面,想证实自己的猜想。她当然不会约对方来自己家里,所以她把车停在人来人往的便利店门口,她叫凶手在车旁边等她。但是凶手还是自己去了她家。这说明凶手知道齐海波的地址。
  “她为什么不约凶手在别的地方见面?却在家附近?”
  “因为那天晚上她本来准备在家等郑恒松的,大概她本来还想帶郑恒松一起去见那个凶手。她把自己的车停在那里,本来也就是想引起郑恒松的注意,因为两辆车一模一样。但她没想到两件事,一郑恒松根本不在她那里逗留,也不听她说话,二,她没想到凶手并没有在车边等她,而是直接进了她的寓所。她也许没想到凶手会知道自己的住址。”莫兰停顿了一下说,“当然,这些都还只是我的猜测。”
  “你说的很有道理,车的事又印证了谈话纪录中的一句话。总之翻来覆去都是这个人。可惜就是没直接证据,梅花也是间接证据。”高竞叹了口气。
  “真可惜。”莫兰也觉得挺泄气的。
  “不过,只要去搜查他的家,我相信就能找到直接证据。我怀疑,他当年强奸朱倩的时候用来包住朱倩头部的那件衣服应该还在,而且,我认为他在勒死齐海波的时候身上肯定也留下了一些细小的纤维证据,所以,必须搜查他的家。”高竞说,“当然,我现在也可以找他来问话,但他很狡猾,我们所猜到的一切,他完全可能全部赖掉,所以我想等这个关键证人回来后再说。”高竞说。
   “后天是白至中的葬礼,我跟我爸妈都得去,到时候没准可以亲眼看看梅花,呀,好刺激。”莫兰笑嘻嘻地说,心里忽然有了一个主意。
  高竞盯着她的脸,仿佛已经猜到了她的心思,他沉下脸来:“莫兰,你别乱来,这很危险。”
  “放心吧,我乖乖的,什么都不干。”莫兰笑着宽慰他,“我就是帮你看着他。”
  “你别胡来,知道吗?你这样我会担心的。”他一把将她拉过来坐在自己腿上,神情严肃地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她答道,看他为自己紧张,心里觉得甜丝丝的。
  她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胸。
  “喂,问你个问题。”她悄声问。
  “什么?”
  “你跟冷杉在一起的时候,难道从没担心过她会怀孕?”
  他愣住了,完全没想到她会忽然问起这个,他笑着摇头。
  “我跟她不可能。”他说。
  “为什么?”莫兰越发好奇。
  “反正就是不可能。我也不糊涂。哈哈。”他说完就推开了她,拿着空饭盒闪进了厨房,他一边走,一边嚷,“不要问了,我拒绝回答。”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嘛?”她跟在他后面照样问个不休。
  他回头看看她,忽然出其不意“啵”亲了一下她的嘴。
  “你干吗?”她被吓了一跳。
  “我回答你了呀。哈哈。”他大笑。
  什么意思啊?这也算回答?这个人看来是长不大了,莫兰心中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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