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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异闻录- 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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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224)

  sian的系统很麻烦,一次标记连载结束就改不过来了--#
  我说过会写完返魂香这个最大的故事就会写完
  但我没说过要结束异闻录。。。呵呵
  后面两个都是主线故事,会把所有的东西交代清除也就是75结束了
  后面的25个故事我就需要时间了,毕竟几天或者一个星期去写一个故事很仓促,我希望能够将情节和细节多写清楚些,而且需要外出找些素材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大家能来看这个故事,居然可以从去年11月追到现在,我很欣慰,一字曰之缘。
  我不会结束异闻录,当然,如果我能写下去,凡事不必强求,如果我写不下去,我自然会离开,如同我悄悄的来一样
  祝各位晚上做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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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13 20:3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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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夜 丹缘
   立夏以后天气逐渐炎热了,一想到真正的夏天还没到来,已经陆续看到有人被热死的新闻就觉得烦躁。
  在办公室里的大家都在死撑,绷紧了的脸像拧到底的发条随时都可能迸发。没有什么比大热天没空调更难受的了。尤其是八个人和八台电脑挤放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面。没有人说话,说话只会更热,没人抱怨,抱怨只会浪费自己的体力。埋头干完然后走人是大家难得达成的共识。我一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一边校订着稿件,可是随后接到的电话却让我无法安静下来,而是立即请假往纪颜家里赶去。
   电话是李多打来的,话筒里带着哭腔的她说纪颜忽然晕倒了,而且送到医院也诊治不出什么,只能打着盐水躺着。现在李多都慌了,只好打电话给我。
   我向来认为中国的西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他们喜欢走有自己特色的路子,于是聪明的他们发明了中西医,或许是变形金刚看多了,天真的认为凡是合体的都是强大优秀的,无奈治病这东西却不能这么简单拿的来看,所以当他们遇见诊治不了的病就会拿出一堆我们老百姓看不懂的名词来忽悠我们,小到伤风感冒,大到手术开刀,以牟利为本,以治不好为宗旨。只是奇怪某些人却高喊着西医是世界的医学,可惜他忘记了但凡是世界的,到了中国都会多少带着点中国特色,如同银行一般,收费向国际靠拢,而服务却要有本土情结。
  赶到医院的时候,我居然见到了另外一个许久没见的人。
  纪学,纪颜的堂叔,本来就不喜欢走动的他加上在怨崖那次事后失去了一条腿,他本来更不可能来到这里,可是他究竟还是来了,而且来的如此凑巧。
  纪学的脸依旧消瘦,深陷的眼睛却很有神,他没有用拐杖,在旁人看来哪里能瞧出他的一条腿是假肢?虽然我知道有一位美国黑人可以一条腿跳街舞,而且很不错,不过毕竟是少数。
   “我是来救他的。”纪学看了看紧紧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的纪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纸包,里面似乎包裹着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居然是一些小药丸,大概指甲盖一半大小,一个个圆溜溜的,只不过包裹的纸张接触到药丸的部分都变成了淡蓝色。
   “把这些按每天一粒服下,四天后再把这包药粉合水吞下就没事了。”纪学又拿出一包东西交给我,我则递给了李多,李多擦着眼泪,连忙点着头,把两包药收好。
   我看了看纪颜,既然有李多照顾,我自然没事了,纪学正想离开,却被我拦住了。
   “能告诉我那是什么么?”我问到,纪学看了看我。
   “不能。因为你没必要知道。”他微笑着回答,我如同喝水被呛到一样。
   “不过据我所知,那些药丸的毒性很大吧,否则也不会把白纸变成淡蓝色,你交给李多最后一包东西是解毒剂么?”上次和落蕾去拜访她的外祖父,老人家曾经提及过一些,我也暗自记下了。
  “看来你知道的不少,这样吧,我们找个地方聊下,或许你作为小四的朋友,我不该隐瞒你,前面的话我道歉,希望你不要介意。”纪学的态度非常爽朗,反到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们两个来到了医院外面的一个供人休息的茶座。
  “我讨厌呆在医院,因为不仅仅有浓烈刺鼻的药味,还有死者和生者纠缠的怨念,或许你感觉不到,但我多呆一秒,都让我窒息。”纪学走出医院脸上带着轻松,他走的如此之快,居然我都跟不上他,我瞟了下他的腿,要不是我上次亲眼所见,真无法相信。
  “在告诉你那些药丸的事情前,我想先说一个关于炼丹的故事。”纪学点了两碗茉莉花茶,他一边品茶,一边说着故事,那些话仿佛带着茉莉花的清香,在我耳多边上回荡开来。
   在我还是幼童的时候,就被我的父亲告知,无论以后出现什么情况,我的堂兄——也就是纪颜父亲的生命永远是最重要的,如果他死了,那我就要接着维护他的儿子,这也是分家的使命。
  那时候村子里来了一位江湖郎中,一个赤脚医生,操着一口浓重的江浙口音,他不住在村子里,也不知道生活在那里,只是经常来村子晃荡,不过与其他医生不同的是,这个人却穿着一身道袍,虽然那蓝色的道袍已经被油渍和泥巴弄得污秽不堪,但他丝毫不介意,依旧穿在身上。这个人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精神很好,虽然偏瘦,但是无论如何都挺直着细长的腰杆,两条眉毛很长也很整齐,直直的朝两边太阳穴延伸出去,一双鹰眼平时总是半闭着,懒懒的,不过睁开的时候却很有威严感,方而狭长的下巴一旦吃饭就一上一下的抖动,他的鼻子左侧到嘴唇下面有一道很深的伤痕,导致一说话嘴巴就有些歪,若是情绪激动就歪的厉害,不过那伤痕看上去像是剑痕,他自称用剑很厉害,寻常人近不得他身边三尺,杀人只需一剑而已,所以我们叫他一剑道长。村里人开始总是喜欢戏耍他。说他既然用剑厉害,为何脸上还着了这么厉害的一下。道长总是挥了挥大而宽阔的袖子,撇撇嘴巴。
  ‘厉害是厉害,但不是最厉害的。’他总是解释着,村里人在发生后来的事情之前,包括我,也总是将他看作一个吹牛的闲人,每个地方都需要这种人,如同汉武帝需要东方朔,大家也需要一个可以闲暇时逗逗乐的人,加上虽然大家总是戏弄他,一剑却总是不以为然,所以村民还是从自己的碗里各家扒拉一口饭下来养着他。
  ‘我会报答各位的!’一剑吃着斋饭,忽然高昂起头对着大家来了一句,村民们一伙晒笑,把这句和先前他说自己用剑厉害归到一类去了。可是道长说的很认真,也为村里的小孩医治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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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有一次村里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孩子在山上挖蘑菇的时候误食了毒蘑菇,这并非一般的毒蘑菇,而且山里的孩子大都认识,颜色花哨的就是有毒的,可唯独这种,高而宽厚,颜色灰白,现在这种蘑菇叫‘死亡酒杯’就是因为看上去像一个酒杯一样的形状。
  孩子很快全身痉挛,意识模糊,脸色也开始泛青,纪家人也略通医道,可惜那时候我祖父,也就是当时纪家的族长,在实施了针灸后也无能为力,毒性早已经深透血液,纵使华佗再世,扁鹊重生,恐怕也无能为力。
  孩子的父母哭的很伤心,因为这个儿子是他们四代单传,两人年纪也蛮大了,此子若就此葬送了,恐怕日后连个持节送终的人都没了。不过大家又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呼吸越来越弱。
  这时候一剑忽然拨开人群,左手紧握,跑了进来。
  大家觉得奇怪。
  ‘我有办法救活孩子!’道长睁开双眼,大声说道。可是众人并不相信这个平日里向来夸夸其谈只知道医治些寻常小病的人有什么作为,不过父亲忽然扬起手,同意让他试试。纪家在村子里威望很高,所以父亲发了话,大家也没在阻拦,更多的则是好奇的看看一剑到底用什么法子。
   那时候我拥挤在人群里,看的不是很清除,只知道他摊开左手,取出三枚药丸,以凉水塞入孩子嘴巴里,在让人捏住孩子鼻子,嘴对嘴将药丸吹下腹中。
  不消片刻,孩子变苏醒过来,接着开始呕吐,孩子父母非常高兴,当场跪下来向一剑磕头,旁边的村民也大呼惊讶。后来孩子配合父亲的针灸放血排毒,慢慢将身上的毒缓解了,可是由于中毒太深,终究还是落下了病根,身体常年虚弱。不过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大幸了。
  这一次事情后,一剑道长在附近十里八乡就出名了,可是他拒绝见任何人,也不告诉一星半点关于那药丸的事情,只要是问的急了,逼的紧了,他就跳将起来,双手高挥,如同孩子一样,一边叫着我不知道,一边赤着脚跑了,大家见他半疯半癫,也只好作罢。
  不过村里的少年却对他很是着迷,每天都缠着他,一剑十分喜欢孩子,尤其喜爱我和堂兄两人,他经常摸索着我们两个的小脑袋,笑嘻嘻的,他笑起来很有趣,及时那道深的吓人的伤痕,也变的柔和起来。
  ‘那个是丹药。’终于,有一天我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剑说了出来。我和堂弟不是很懂,于是缠着他多说些。
  ‘丹药是炼出来的,古时候叫黄白之术,炼丹的人叫做方士,他们认为人只要吃下某些丹药就可以得道飞仙,最不济也可以延年益寿。
  炼丹讲究理,气,数。也是大部分道家最求的目标。说多了你们娃娃不懂,我只能说一般将炼丹十日为一周,所谓阳一二三四五,阴六七八九十。五天又按照金木水火土的排列顺序进行。
  后晋到晚唐的时候,炼丹大为盛行,最有名的方士楚泽编订了苏元明的著作《太清石壁记》,记载了各种丹药的成份和炼制方法,如九鼎丹法,而且他还未皇帝炼过丹。可是炼丹讲究丹缘,炼的人要,食的人也要,我看那个食了蘑菇的孩子还算有些丹缘才敢拿给他吃,否则,没有丹缘的人,吃了轻则中毒,重则丧命。而没有丹缘的人去炼丹,炼出来的就是毒药啊。有些丹药有剧毒,里面包含了丹砂、云母、玉、代赭石、石、松子、桂,水银等等。所以我不敢随意告诉别人这是丹药,不过我虽然炼不成真正的金丹,但是可以治病去毒的丹药,我还是可以制作的。’说完,他深深笑了下。
  ‘而且,我现在正在努力炼丹,应该快接近成功了,我的祖上是葛洪,他的子孙众多,基本在宁海一带,我属于前山葛氏。为其长子渤的裔孙一支,不过我这房家道中落,才流落于此,不过只要我可以炼丹成功,一定可以再次光耀门庭,说不定可以重现祖上的辉煌。’那时候我才知道一剑道长的姓葛,那时他的眼睛来散发着很亮的光芒。
   不过我依旧问他身无长物,却又是如何炼丹的,他神秘地笑了笑,说第二天再带我们两个去他藏着丹炉的地方。
  ‘你们两个很有丹缘,可惜不喜此事,不过既然相见,我一定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们。’他笑了笑,卷起油腻腻的袍子拂尘而去。我和堂兄则回到家中。
   我们带着非常期待的心情回家去,孩子么,总是对未曾见过的新奇东西抱着很大的好奇,在回村的时候我们遇见了一个村民,他奇怪地询问我们天色这么晚从哪里来,我老实的告诉他从道长出来,攀谈之中,居然一时大意,将明天要去他那里看炼丹的事情说出来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随意的一句,居然害死了好几个人。
  这个家伙当时就很兴奋,提出明天要和我们一起去,由于道长交代过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拒绝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悻悻地走开了,嘴巴里不干不净地嘟囔着。
  我认得这个人,那天道长用丹药救人的时候他也在场,据说他做梦都想发财,虽然找过道长想将丹药做成药品出售,但被拒绝了。
  ‘没有丹缘的人,吃了会死的!’道长一脸严肃的但又略带滑稽地说。那个家伙则不以为然。
  第二天,我和堂弟去了和道长约好的地点,但是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人随行。
  见到一剑后,他很高兴,说昨天晚上炼丹已经略有小成,并且为我和堂弟各准备了一份礼物,我问他是什么,他却笑而不答。
  他带着两个小孩,沿着山路崎岖的前行,我虽然和堂弟从小也在外面瞎跑,却不知道这里有条山路。行了几里路左右,居然在山腰处看到了一个山洞,洞口非常宽敞,可是按理这种山洞应该非常凉爽,可是进去的时候却异常炎热,甚至有些窒息。
  ‘道长,穿着这么厚的袍子呆在这里你不难受啊?’堂兄问他,道长擦了擦满头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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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是热,可是这衣物是祖传的,脱不得,脱不得!’他只是略微挽起袖子,带我们走了进去。
  洞内比较昏暗,可是还是有些许亮光,走进一看,居然正中间摆放着一口和成人差不多高的青铜丹炉,它的样子非常古怪。
  最下面的底座是个扁扁的圆形托盘,上面雕刻了些阳纹图案,下面由三个支角撑起,有点像冬天里取暖的炭炉,上面则像一口铜钟,不过钟鼻子却是个空心的半圆形,最夸张的是钟的两侧是两扇弧度非常大的圆型提手,犹如两只大耳朵一样。整个炉子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非常陈旧。炉壁居然冒着红光,仿佛要烧着了一样。接着不亮的炉火,我看见墙壁上还挂了幅画像,和一柄剑,下面则摆放了很多零散的东西和器械,似乎是些药物,因为我进来后就闻见好大一股子雄黄味。
  ‘这里面正在炼丹,炼丹的火候也很重要的,所谓文火一炷香,武火一炷香,交替进行,好要严格按照天理之数,稍有差池就前功尽弃了。而且最关键的是即便炼好以后也要……’道长仿佛看着自己刚出世的孩子似的眼神望着丹炉,全然没发现身后慢慢伏近一人,悄无声息的在他后备刺了一刀,是把匕首,刀锋进去了一半,刚好刺在右边脊背上,虽然不致命,不过说话很困难了。
  我和堂兄两人都吓呆了,回过神一看,才发现居然正是昨天向我问话的那个人。
  ‘嘿嘿。’他得意地笑了起来,笑声在洞里回荡开来。
  ‘你们居然引了恶人来我这里,想谋我的丹药!’道长捂着胸口皱着眉头吼道,我则哭着说不是我干的。
   ‘是我跟着他们来的,不过你识相点就赶紧把丹药交给我,否则我连这两孩子一并宰了,这荒郊野外,你们三个就是化成白骨,也无人知晓。’说着他居然又摸出一把镰刀,架在我脖子上,冰冷的刀刃几乎要划破我的皮肤了,这下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道长不说话了,只是指了指丹炉。
  ‘你拿了也没有,没有丹缘的人硬要食丹,只会害了自己,虽然这东西可以延年益寿。’他还没说完,那人就冲上前一脚踢开道长,用镰刀将炉顶掀开。
  里面居然倒扣了一只金碗,闪闪发亮,那家伙眼睛都直了,小心翼翼得将碗拨弄了出来。
  ‘妈的,原来是镀金的!’他把碗拿到亮光出看了看,骂了一句。
  ‘那当然,本来是钢碗,经常接触黄白之物,自然也镀上去了。’道长说了一句,便剧烈的咳嗽,我和堂兄跑过去扶起他,他则善意的摸摸我们的头。
  ‘没吓到你们吧?’道长和蔼地问。
  进洞的那人把炉子里仅存的三颗丹药拿了出来,大概和玻璃弹珠一般大小,只是通体闪着红光,非常好看,艳丽的很,那人用手拖着,拿出一块手绢将他包裹了起来,后来眼珠子转了转,居然吞下了一颗。我看见他接触过丹药的手指头,表面居然起了天蓝色的一块。
  ‘老头,丹药我拿走了,至于这两个孩子就在这里陪你一起走吧,免得寂寞。’他又咧嘴笑了笑,走出了山洞。
  的确,我们根本不认识回去的路,往回走的分叉口极多,在野外一旦迷路,到了夜晚山狼就会出来。
  道长见那人走了,挣扎着爬了起来,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一包东西,打开后是三包油纸叠得非常整齐巴掌大小的纸包。他将其中一个交给我,另外两个交给堂兄。
  ‘我第一看见你就知道日后肯定会有大劫,这种病没法根治,而且会随着你的血一代代传给你的子孙后代,不过这丹药可以暂时缓解一下病痛,记住,一包是丹丸,一包是解丹丸的毒的。’他对堂兄说着,堂兄似懂非懂地点头。
  ‘你日后会有刀伤,必定折伤一肢,这包药不是金丹,却可以去腐生肌,而且对伤口康复很有帮助,带着吧。’他又回头对我叮嘱了一番。说着,他取下墙壁上的佩剑交给我们。
  ‘每到分叉口,将剑直竖,剑倒向哪里,你们就随着那个方向下山,祖师爷会保佑你们的。’说着,他慢慢的将身子放下来,在地上盘腿而坐,做了个打坐的姿势。
  ‘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你们赶快下山吧,我也要去了。’说完,他便闭上眼睛,不爱言语,脸庞也忽然变的灰暗起来。
  那时候年级小,根本不知道死为何物,只是拿着剑和那三个纸包匆匆赶下山,果然,每到分叉口都将剑作为导路工具,居然真的顺利回到了村子。
   刚回来,就发现村子里的人围绕在一起,挤进去一看,原来在村口发现了那个家伙的尸体,喉咙到胃全变成了黑色,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软塌塌的,还烂了好几个洞,臭不可闻,犹如坏死的鸡蛋。抬他起来的时候,一下没扶住头,喉咙就断开了,脑袋一下滚落了下来。
  大家只道是他吃了什么剧毒的东西,可是怎么也想不到是什么。也只好草草安葬。由于道长交代过,任何事情都不要向外人提及,我们也只好把这件事烂在心底。
   后来我们也没有再找到那个山洞,只好将那柄剑埋了起来,作为剑冢。
  村里人对道长的突然消失非常费解,每当大家吃饭的时候都会聊到,许久没有看见道长了,饭后消遣又少了一件事情,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将他忘却了,唯一让人记得的,只是他那说起话来非常严肃如同旧时候酸腐的老学究一般。
  至于那丹药,纪颜的父亲不以为然,后来他离开了村子去外面游荡,药自然交给我保管,我小心翼翼的藏了起来,可是当我接到他病重的消息为时已晚,等我赶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之后如道长所言,我断了一条腿,这才记起道长的话,那药用下后,伤好的很快,虽然断肢无法再生,却远比寻常人要好得多。所以我才带着药来这里,我不能再看着纪颜也和他父亲一样了,否则这就是我分家的责任了。”纪学默默地说完,喝下口茶。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他和他父亲为何会突然间得这种病?”我急切地问,以为可以从中得到答案,不了纪学却摇摇头。
  “不知道,我只了解可能和纪氏嫡系长子一族的血有关,你也知道,纪颜的血有驱魔辟邪的能力,可是这能力只限于嫡系,我们这种分家的血是没有这能力的,可是似乎这东西使用的太多,就会对身体很大的伤害。”他无奈地回答。
  “丹药可以暂时延缓一下,后面的那包就是解丹毒用的,两者缺一不可。”纪学站了起来,“好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等他醒了记得告诉他回去看看,那里的人都很想念他。”说完,纪学便转身离去了。
  我忽然想起黎正走之前的叮嘱纪颜少用血剑,或许也是这个意思吧。时候不早,我决定先去医院看看纪颜,然后回报社继续工作了。(丹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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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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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夜 回唐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告别了学校的伙伴,快乐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只是平时熟悉的街道忽然变的冷清了,她低着头,快走了几步,希望早些到家。家里学校很近,没有几条街,所以女孩经常一个人回家。
  “小朋友,你喜欢纸鹤么?”女孩抬起头,眼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由于背对着太阳,她看的不是太清楚,只是看见他满头漂亮的银发在阳光下闪烁的耀眼光芒。
  “喜欢。”女孩奶声奶气地回答。
  “那,这个给你吧.”年轻的男人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鹤递给女孩,女孩高兴的接过去了。不过当她要抬起头说谢谢的时候,那男人又不见了,地上却留下两种足迹。
  一个是人的,一个却像是某种猫科动物的。女孩好奇的拨弄着纸鹤,继续往家走去。
  几小时后,女孩的父母却打着手电到处哭喊着寻找自己的女儿。
  今天是周五,最近经常出现六七岁左右的孩子无故失踪的事件,仿佛被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任何的线索,开始认为是人口贩子,可是数量如此之大,根本没这个可能,各家各户的家长都惶恐不安,小学已经没人敢去了,可是即便把孩子关在家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只要一下没注意就不见了,多少父母心胆皆碎,整个城市几乎笼罩着一种说不出的悲伤氛围里,到处都能看见四处寻找孩子的年轻夫妻,哭喊着,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对父母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
   “你怎么看?”纪颜用手指按了按鼻梁,他已经很多天没好好休息了,可是这事情也太过于奇怪。
  “不知道,总不至于像西游记里的一样,一夜之间所有的孩子都被孙悟空卷走了吧。”我苦笑道,的确,这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不只是报社,所有人的生活工作规律都被打乱了,其中最忙的当然是pol.ice。
  “看样子,不像是普通人能干的了的,下午二叔会过来,我希望和他一起查查,能有些新的发现。”纪颜将头仰了仰,靠在沙发里。
  门外响起了一阵电铃声,我暗想难道这么快就到了?走过去打开门,却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让我惊讶的人。
  许久不见的黎正,而且他已经不是小孩子的模样了,恢复了自己真正的身体,依旧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带着墨镜。而且旁边还有一只身躯庞大的老虎。
  “坐在这里等我。”黎正微笑着,朝老虎头上拍了拍,那老虎温顺的坐了下来,犹如一只大猫一样。
  “纪颜在么?我想找他谈谈。”他说着,朝门里走了进来,我没去拦阻他,只是奇怪他带着一只老虎这样走过来没发生骚动么?
  “你能看见它并不奇怪啊,因为你的眼睛里不是也有一只么?”黎正走过我身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一样,笑着解释道。
  “好久不见。”纪颜从沙发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惊讶,而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盯着黎正。
  “不算久,我来是想告诉你,希望不要插手关于最近小孩失踪的事,本来我不想见你,但我也很想知道她的消息,所以顺便告诉你一声,免得说我没有提前通知你。”黎正站在房子中央,沉着声音说着。
  原来这事情是他干的,可是他要那么多孩子干什么。
  “这不可能,你知道我一向好管闲事。”纪颜耸耸肩,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总是如此,其实有一件事我早就想说了,难道你不觉得么?任何事情只要你插手,总是闹得无法收拾的局面,与其说哪里有死亡和鲜血哪里就有你,还不如说根本就是你带来的,你才是真正的不详者。”黎正忽然情绪激动的高喊起来,与他平时的冷静地近乎冷酷的个性十分不符。纪颜也有些不知所措。
  “你应该知道,我们两个人都背负家族的命运,都是背负不详命运的人,返魂香与其说是宝物,倒不如说是能引起灾难的祸由,作为它的看护者,我们已经变的和普通人不一样了,我听说,你的祖父,父亲甚至你的高祖们都不长寿,或死于非命,难道你还没有觉悟过来么?”黎正继续说道。我吃惊的在一旁听着,想想前些日子纪学告诉我的关于炼丹的事情,看来的确有些道理。
  “而我,在和你们一起的日子里居然也觉得十分快乐,但是我也很迷茫,本来我应该憎恨的,憎恨将我一族灭杀的皇帝,憎恨我的父亲,憎恨这一切,可是我却慢慢的心安理得接受这个世界了,所以,与其说是他来找我,倒不如说是我主动去跟随他,那个人的理想只能用伟大来形容,如果可以成功,就可以消除我内心的憎恨,所以,我才来告诉你,不要插手,我之所以这样做,是看在妹妹的面子上,否则,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抹去,一点也不会剩下。”
  纪颜的表情很奇怪,他忽然变的有些呆滞。
  “你说我,我才是灾难的缔造者?是我给那些不幸的人带来了死亡?如果不是我去多管闲事,或许本来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纪颜整个人重新栽倒在沙发上,脸色惨白。
  “要说的我说完了,至于你,最好还是带着李多离开这里,或许可以活的更长一些,记住,我们背负的噩运是无法消除的,因为那源头正是我们要守护的东西。”说完,黎正走了出去,蹲在外面的老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低吼了一句,黎正抚摸了下它脑袋,坐了上去。我见他要走,立即追了出去。
  “你到底把孩子藏到哪里去了?”我问他。
  黎明正望着笑了下,“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说完老虎背着黎正,渐渐远去了。
  我回望纪颜,他喃喃自语地坐在沙发上。
“或许,我真的是不祥之人,我就是竜。”他抱着脑袋,将身体蜷缩起来。我从未见过如此脆弱的纪颜,再我印象中无论遇见再困那危险的事情他也能处变不惊,甚至还能微笑应付。
  但是外表坚强的人或许也有不为人知最脆弱的一面,就像是看似坚固的围墙,或许里面却有着一条条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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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这时候只能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下,或许有些事情外人是帮不了的,只能靠自己走出来。
  出去的时候我给李多打了个电话,希望她能陪陪纪颜,开导一下。
  可是,我始终不明白,那个骑鹤的人和黎正需要这么多孩子做什么。
  下午,李多打电话告诉我,纪学也来了,我匆匆处理完手上的事情赶了过去,正好落蕾有空,她也想去见见李多和纪颜。
  在过去的路上,我忽然感觉头上有东西飞过,抬头看去,似乎是架飞机,但太高了看不清楚,不过有镜妖的帮助,我的视力可以超过正常人。
  当我终于看见的时候忍不住惊讶地喊了一声,原来我看见的宛如神话故事中的一样,一只很大的纸鹤,提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孩子在飞行,就像所谓的仙鹤送子一样。
  原来他们是靠着纸鹤来绑架这些孩子,无奈我根本无法跟上,只好暂时先去纪颜那里。
  到的时候,纪学居然在训斥纪颜,李多则在一旁非常着急地看着。
  “你是纪家的嫡传长子,居然就为了别人说几句变的这样?对,纪家宗家的人总是不得善终,大哥,父亲都是如此,或许反而像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却活的这么长。”纪学满是自嘲地说着。我们都不敢说话,平时纪学对这位侄子非常客气的,甚至有些尊卑之分,今天却一反常态。
  “可是,黎正的确说的对,似乎我走到那里,灾难和死亡就伴随而至,或许我从这个世界消失掉,就清净了。”纪颜依旧低着头,“我以前天真的以为,自己和父亲一样到处旅行着,去整理和探究那些神秘的事情,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就和他一样了,但其实根本不是,我一直惧怕着,惧怕着自己的命运,惧怕死亡,惧怕离开大家。”纪颜的声音越来越低沉了,我很难继续听清楚,我想过去劝劝他,却被落蕾拉住了,她对我摆摆手。
  “你父亲曾经也和你一样,他也问过我,但是没有得到答案,于是他去问你的祖父,你的祖父告诉他,没有任何人会带来灾难,那些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去改变它,或许会很难,甚至大多数人都会失败,你的祖父,你的父亲都没有逃脱掉,但他们走的时候都是没有遗憾的,因为他们努力过,他们战胜了恐惧,我希望你也能真正勇敢起来,或许,我们家族的命运真的可以由你的手扭转过来。”纪学的声音带着略微的哭声,但他很快又消除掉了。
  “话我说到这里,至于你如何去想就是自己的事情了,有些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村口的那块刻着梵字的石碑裂开了,其实,我们家族搬到那个村子不是偶然的,那块碑正是为了镇压返魂香内九尾狐的意志而立的,立碑者也就是从印度追击九尾狐的僧人,他活了好几百岁,但最后还是死在了那个村子,临死前,他叮嘱我们将他坐化的地方用泥土混合他的身体做成石碑,或者说石棺,这样我们所看护的返魂香才不会出事,而现在那碑裂开了,就如同日本的那块杀生石一样,裂开的石器已经无法镇住那家伙的意志了,你是宗家的长子,有义务去阻止这件事,一定要找到黎正,和那个持有返魂香的人,你最好快点想清楚,如果你惧怕承担这份责任,可以离开,放弃你的姓氏,去做一个普通人吧。”说完,纪学沉默下来,坐在沙发上抽着闷烟。场面十分安静,我有些不适,于是把刚才看见的事说了出来。
  “纸鹤?原来绑走那些小孩的是纸鹤。”纪学掐灭了烟。
  “可是我们并不知道纸鹤会飞向哪里.”落蕾说。
  “既然是纸鹤,当然要靠风才能飞行,而且还带着小孩,按照今天的风向寻找,一定会找到一些痕迹。”纪学说,不过即便知道了大概的方向,恐怕要寻找到那个骑鹤者也不容易。
  “一起去吧,自己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况,我希望能把黎正也解脱出来。”纪颜终于站了起来,我很高兴他又恢复了以往的坚决。李多则狐疑地问我们黎正是谁,结果被大家敷衍过去了。
  纪学没有说什么,只是拍了拍纪颜的肩膀。
  一共五人,大家分开按照风向去寻找一些线索。可是那个方向大都是城市闹区,怎么可能藏的了几百上千个孩子,更何况这些孩子离开家这么久肯定会大叫起来。
  忙活了一天,我们也没有找到,大家沮丧地回到我最先前看到纸鹤的地方。
  “他是如何把这么多孩子藏起来的?”纪颜单手托着下巴。
  “而且这里明明都是城市中心市区,黎正也该挑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啊。”我说到。
  “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我想起黎正的话,不禁喃喃自语起来。纪颜忽然响起了什么。
  “这附近有学校么?那种比较大型的。”纪颜问我,我想了想,的确里不远处有所全封闭式高中,现在高考结束,学校冷清多了。
  “你的意思是那些孩子就在那学校里?这怎么可能?光是让那些小家伙不跑不哭都很苦难了。”我反对说。
  “没关系,去那里看看就是了。”的确,在这里站着也不是办法,一行人朝那学校走去。
  学校大门紧闭着,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头坐在传达室里,朝里面望去,压根没有什么孩子,死寂死寂的,全然没有平日里的热闹和生气。
  “这里没学生了,都放假玩去了。”一位剃着光头披着衣服的老头阴沉着脸,摇着蒲扇走了出来。他声音异常沉闷,仿佛隔着层口罩在说话。
“最近没有人出入么?”我笑着问他,谁知道他很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我们快走。纪颜则看着他的脚。
  “你的下巴掉了。”纪颜笑着说。
   “没有啊。”老头很差异地摸摸自己的下巴。
  “现在掉了啊。”纪颜猛地冲过去,朝老头的脸部砸过去一拳,力气之大,几乎把他打飞了,老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们非常惊讶,一向温文尔雅的纪颜会出手如此唐突。可是等那老头抬起头来,他的下巴犹如掰断的莲藕,除了少许连接的肉丝,倒真的是掉下来了。
  “你怎么识破我的。”没了下巴,他每次张嘴发出的声音都异常的怪异,而且他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仅有的那些,也粘稠的很。
  “你的脚,肿大的连拖鞋也穿不下了,还有你的眼睛,下次伴活人,记得戴上眼镜,你瞳孔都快赶上猫了,而且最关键的是,你是靠振动胃部粘膜来发出声音,太笨了!”纪颜再次跨前一步,将那家伙又一次重重打飞。
  “你们先进去。”纪学将我们赶进校园。这个老头没有再次爬了起来。从他的腹部钻出一条类似虫子的蠕动物体,我想,那应该是控尸虫吧。纪学刚要过去抓住,虫子却一下不见了,速度非常快。
  “别管它,先找到那些孩子要紧。”纪学对着前面的我们喊了下。整个校园非常地安静,我跑向了学生的宿舍大楼,以前在这里采访过,所以对地形大致有些了解。
  不过宿舍里空无一人,于是我们跑回教室。
  果然,这些孩子全部整齐的坐在教室里,就像平时上课一样。
  但那情景,实在安静的让人发冷,即便在炎热的酷夏时节。
  所有的孩子,都用同一个坐姿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雕塑般机械的笑容,仿佛他们的眼睛根本没有外来者。
  “看样子,他们都被洗脑了,或者被催眠了。”纪颜在一个孩子面前看了看。
  “那怎么办?”落蕾着急地问,她平时最喜欢孩子。
  “我没有办法,如果没有关键字,这些孩子一辈子都醒不过来。”纪颜咬着嘴唇说。
  “催眠历史悠久,早在三千多年前古埃及的女巫就在祭祀活动中使用过了,后来才经过后人不断完善成为一门科学。大多数人格很强精神顽强的人都适合使用催眠术,像丘吉尔,爱迪生他们经常通过自我催眠来提高自己的信心和能力,老虎伍兹也从十三岁开始就有专属的催眠教练,告诉自己是最强的。”李多飞快地说,我们看了她一下。她吐了吐舌头。
  “都是选修课学的。”她笑着说。
  “你说的没错,催眠术中国古代称为‘祝由术’,但是越是高级的催眠术,施术者所需要的精神控制力就越强,而且,像这种集体催眠,恐怕不是普通人能干得了的,如果不尽快接触,这些孩子的脑部会留下后遗症的,可是要强行是他们回到现实,恐怕会伤到他们。”纪颜为难地说。
  大家都在看着孩子,没有留意到门外走进来的人。
  “真难为你们找到这里了,没错,给这些孩子催眠的就是那位大人。”原来正是黎正。
  他和我在老屋第一次见到的感觉一样,冷的如同一块冰。
  银色的头发,白色的西装,以及墨镜,不同的是身边还有一只老虎。
  “看来你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阴影了。”黎正看着纪颜,笑着说了句。纪颜没有搭理他。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讨厌我,可是如果允许我把我和那位大人的想法告诉你们,恐怕大家还反到会支持我这样做了。”黎正摘下眼镜,缓缓说来。
  没有人反对,算是默认了。
  “一切的一切都源自返魂香,你们也知道,被东渡大唐的鉴真和尚带去日本的那块造成了日本国家的崩溃,皇太子早良亲王的被杀,使得整个京都陷入恐慌,最终拉开了平安时代的序幕。一百七十多年后,日本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时代就精通灵力的阴阳师安倍晴明,他的出身,家世,以及神奇的力量来源都是谜团,传说他有着洞悉人心的本领,并且操纵着众多强大的式神。”
  “可是这和返魂香有什么关系?”我忍不住问到。
  “听上去的确没有,或许无瞳那件事中,你们对他的身份也有所怀疑和察觉吧,其实他正是被封印在里面的安倍晴明,不,或者说他正是那被冤杀的早良亲王皇太子,但是,如果追查起他的真正身份,却应该是唐朝最伟大皇帝的儿子!”黎正高声说到,我们全都听糊涂了。
  “记得么,我说过黎氏一族由于窥伺返魂香的力量而被太宗诛杀灭门,你们纪家也被贬到荒原之地看守返魂香,其实,这件事真正牵扯到的,确是诸位王子对皇位的权利斗争,黎氏一族几百条人命不过是替罪羔羊罢了。
  那位承载着两代帝王之血的年轻皇子,怎么可能安心皇位被自己无能的大哥所继承。他希望通过获得返魂香的力量,可是皇帝看出了他的用心,把返魂香交给纪家保管,虽然一千多年后在战乱中那一块被辗转流落到了美国,后来又被那位工程师幸运的带了回来,当然,这是后话。
  太宗并不知道,返魂香有三块,当玄奘从西域带回第二块返魂香的时候,那时候太宗年事已高,晋王李治也早被立为太子,这位皇子郁郁寡欢,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研究这块带来的返魂香上。太宗以前虽然有过立他为太子的想法,却被长孙无忌拒绝,太宗考虑到关内豪强的利益,只好作罢。
  太宗去世四年后,这位被太宗誉为最为像他的皇子,被长孙无忌以卷入房遗爱、高阳公主谋反案中,其实是杀之以绝后患,故当时有‘以绝众望,海内冤之’的评语,而他在临刑前,也愤怒的喊出了:‘社稷有灵,无忌且族灭!’的诅咒,果然,可笑的长孙无忌被武后所杀,他最终还是死在了辛苦扶上皇位的亲外甥手中,高宗皇帝连他临死前想见一面的要求都被驳回了。
  

但是无忌的死不是整个事情的终结,被冤杀的皇子灵魂孤独在荒世飘荡着,结果被残留在返魂香的九尾的意识捕捉了,我说过,他们达成了交易,九尾给了他新的身份,不过可惜,即便在日本,他也没有圆自己成为皇帝的梦。
  至于以后,他成为了阴阳师,虽然希望靠着普渡众人获得的威望成为帝王,但无奈时运不佳,他只好以假毙之法,将自己整个封印在返魂香里,等待着时机的到来。”黎正一边说,一边往外走着。我们跟了出去,最后,他来到了学校操场——一个大型的圆形瓷砖铺垫的地方。
  “你的意思说,难道那个骑鹤者就是他?”纪学惊恐地说。
  “没错,我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四子,吴王李恪!”头顶响过一个声音。我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纸鹤浮在半空之中。
  上面站着的,就是上次见过的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昂着头,犹如俯视蝼蚁一般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骄傲。
   “我在返魂香里呆了一年多年,并不是睡眠,而是在观察和学习,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要清洗这个世界,这个充满了贪婪,嫉妒,肮脏,人心沦丧的国家,我要把它回复到盛唐的时代!那才是真正的中华帝国,那才是让所有人对中国膜拜和臣服的国家!”他说的很激动。
  “笑话,凭你能办到?”纪颜冷笑道。
  “你太愚蠢了,作为返魂香千百年来的看护者,你们根本不明白它真正的力量何止是医治伤病,让死人复活这么简单,你想想,否则的话,九尾狐会为它不远万里,横跨三个国家来追寻么?返魂香可以使死者复活不是因为它是药物,而是因为它有可以是时间倒转的能力,让本来死去的东西恢复到还有生命的时候。”李恪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黑色华彩笼罩了整个操场。
  那是返魂香,而且三块已经融合在一起了,比以前更漂亮也更大。
  “我不想多说,要么,你们把那个女孩交给我,我答应放你们活着回去,否则,”李恪转过身,对黎正喊到:“十五分钟,把那女孩带过来。”说完,他拂袖而去,纸鹤飞上了半空。
  黎正神情冷漠地望着我们。
  “你真的甘心做走狗么?”纪颜吼道。
  “不是走狗,是战友,我需要他为我达成理想,创造一个新的世界。”黎正一边从怀中掏出钉子,一边慢慢逼近过来。他的声音依旧没有太大起伏,如同机器人一样。而那只老虎也同时从另外一个方向朝纪颜扑来。
  “你们要杀光这世界的所有人?”纪颜躲开老虎,朝另外一边跑去,黎正也追了过去,原来他想引开黎正。
  “不,我们办不到,到有其他的方法改变,你还是老实呆着,把李多交给我吧。”黎正手里的钉子不见。接着纪颜的脚下多了几颗。
  “没有射中呢。”纪颜站在原地看了看钉子,嘲笑道,黎正没有说话,我却发现那钉子忽然变化了。
  仿佛是蜡做的一般,居然融化了,钻进了地里,紧接着,从地面伸出几根细长的触手,拽住了纪颜脚踝。
  “我告诉你,控尸虫就像橡皮泥,可以模仿任何物体的,你给我好好呆着吧。”黎正掉头朝我们扑来!
  纪学闪身挡在李多面前,迅速的拔出血剑朝黎正刺去。
  “太弱了,老头!”黎正只是用手轻轻一推,纪学整个人如同被弹簧弹了出去一样被撞飞到一边。
  “这身体是他为我特制的,你们还是不要反抗的好。”黎正依然站在了我和李多中间,速度几乎超过了我的眼睛。
  “还有十分钟,看来我高估这些家伙了。”李恪微笑了一下,返魂像就如同失重一样,漂浮在他旁边。
  “把女孩带过来,我好召出九尾,履行你们黎家和九尾的契约啊。”李恪高傲的呼喊黎正,犹如叫唤下人一样,黎正低着头,满是谦恭地答应了,将李多拉了过去,李多奋力的反抗着,无奈一点用也没有。
  “你走的时候叮嘱我什么?不是要好好照顾她么?你还算是她亲哥哥么?”纪颜无法动弹,高声质问说。黎正停了一下,转头看了看纪颜,随即又往前走。
  我和落蕾无奈地看着,这才发现原来平常人是如此弱小。李恪将左手摊开对着李多的脸,右手点向她的十三个耳环,李多宛如被催眠了一样,眼神呆滞,站立在原地不动。
  “来吧,你在这黎氏一族的血液里沉睡了一千多年,是该觉醒的时候了!”说完,李多的耳朵再次发出多目的亮光,一道,两道,十三道光芒逐渐完全释放出来。
  “我们完了。”纪学无奈的趴在地上,绝望地说。
  “不,纪学,你错了,这只是新世界的开始,真正的大唐王朝又会再次回来,要让四方夷族们明白,我们才是天朝子民!”李恪高声笑道,返魂香黑色的光芒大盛,整个操场都被盖住了。
  我居然看见了。
  我看见李多的身体逐渐漂浮起来,接着她的身体仿佛找了火一样燃烧起来,衣服很快烧尽,她的身体里逐渐钻出一只野兽的形态,一只巨大的带着火焰的狐狸,它是如此美丽,足足有六米多高,庞大的身躯很快把操场塞满了,不过我却全然感觉不到热,原来那所谓燃烧的身体是它那金色的皮毛,随风舞动,犹如跳舞的火焰,煞是好看。纸虎不安份地朝着九威大吼起来,九尾只是朝它瞟了一眼,后者全身就开始燃烧起来,顷刻间化为乌有。
“我看到了一只狐狸?”落蕾不可思议地问我,原来九尾已经完全实体化了,连她也可以看见。
  这就是几千年来深化时代起就最令人畏惧的妖怪么?或许那气势连神也不惶多让。
  九尾如同造物主一样看着微小的我们,朝天高吼了一句,几乎震坏了我的耳膜,接着,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它闭着一只眼睛,只用另外一只黑紫色的半透明的眼球盯着李恪,不,倒不如说是盯着那返魂香。
  “带我,带我回大唐吧!”李恪笑了笑,纸鹤高飞起来,一直停到九尾的耳朵旁边。
  黎正也惊呆了,只是望着九尾,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都在这无比美丽而强大的生物面前自惭形愧。
  李多似乎虚脱了一样,晕倒在地上,落蕾马上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套为她披上。纪学已经站了起来,砍断了纪颜脚下的束缚,控尸虫很快回到黎正那里去了。
  纪颜连忙跑过去抱着李多,还好,只是体力透支,脸色略显苍白,没有什么大碍。
  “现在该怎么办?另外那些孩子李恪抓他们到底为什么?”我问抱着李多的纪颜。
  “带我回去,让我愚蠢的父亲和无能的兄弟们知道,我才是真正拥有皇室高贵血统的男人,我要我的母亲和我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遇!我要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李恪对着九尾高声喊道,后者则似乎耳朵聋了一般,只是抖了抖脑袋,依旧睁着一直眼睛望着李恪。
  “我,拒绝。”九尾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仿佛从地底传来的一般,浑厚而带着磁性,又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发出的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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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想要这个么?”李恪笑了笑,指着返魂香。九尾眯起眼睛看了看,可是没有说话。
  “没人可以威胁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九尾又说。
  “我没打算威胁你,只是交易,我希望你用你的能力将我和这些孩子送回到一千三百年前去。”李恪笑着指了指那些装满孩子的教室。
  九尾沉吟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先干掉这些杂鱼吧,否则没有资格和我谈所谓的交易。”说完,九尾将身体放下来,蜷缩到一团,巨大的火红尾巴把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似笑非笑的眯起眼睛望着我们,犹如在欣赏一幕即将开演的戏剧。
  李恪的脸阴沉了下来,他对着黎正说:“全部杀掉,包括你妹妹,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黎正愣了愣,接着点头,“好的。”说完,脱下西装和墨镜,朝我们走过来。
  “你疯了。”纪颜想要拔出血剑,却发现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他吃惊地望着我们。
  “看来上次的丹药虽然救了你的命,却也改变了你的体质和血液,你无法使用血剑了。”纪学咳嗽了一下,将身体挡在纪颜前面。
  “你来么?老鬼。”黎正不屑地所。
  “总要试试吧。”纪学笑了笑。
  “二叔!”纪颜想要拉住他,纪学则拨开了纪颜的手,带着慈祥和微笑地神情望着纪颜。
  “你父亲的死,我很难过,也是我一直自责的,不过当我看见你完全长大成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没有辜负族人的委托,我们分家本身就是为了你们宗家而生,而你们又是为了守护返魂香而生。一千多年的命运纠缠希望划上句号吧,我不想看到你也重蹈祖先的覆辙,好好看着吧,看看叔叔最后能为你做的一些微薄之事。”纪学脱去上衣,朝黎正走去。
  纪颜和我们呆在原地,只能看着纪学走过去。
  黎正的身体里渐渐朝外浮现出了凸起物,那东西戳破了皮肤伸了出来,仔细一看,居然是钉子!
  “你已经和控尸虫结合为一了?这身体其实就是控尸虫?”纪学惊讶地说。
  黎正没有回答,只是稍一用力,全部的钉子犹如散弹一样朝纪学射去。
  可是纪学没有退让,迎着钉子冲了过去。
  在纪颜呼喊中,纪学的全身扎满了钉子,可是同时他也冲到了黎正的面前。
  “还真有不怕死的。”李恪站在高处冷笑道。
  几乎是同时,纪学抽出了血剑,削去了黎正的左手,不过黎正没有丝毫的痛感,仿佛不是他的手臂一样。被削去的部分在控制慢慢变色,然后如泥土一样干裂开来,一些碎片也飘落到了李恪的身边。
  纪学最终倒了下来,倒在了黎正面前。
  纪颜大声呼喊着叔叔,跑了过去,我也走过去,可是纪学已经倒在地上,紧闭着双眼。黎正冷漠地望着我们。
  “我会杀了你。”纪颜放下纪学的身体,站在黎正面前,黎正没有理会自己的断臂,也没有理会黎正,而是望着依旧躺在落蕾怀里的李多。
  “如果要杀我,等等也不急。”黎正将剩下的那只手插进了自己的银发,接着仰头高声笑了笑,然后拍了拍纪颜肩膀。我和纪颜则奇怪地望着他。
  “黎正,你在干什么?”李恪奇怪地质问着。我看见漂浮在他身边的起先断臂的碎片居然自己活动起来,接着结合在一起,成了一条细绳,套在了返魂香之上。
  “我说过,控尸虫可以依照我的意愿变成任何形态,回来吧。”黎正的断臂慢慢的长了出来,原先被砍断的部分就像被磁铁吸引一样,逐渐回来了,包括系着返魂香的部分。而纪学身上的钉子也软了下来,全部回到黎正身体上,纪学一点伤也没有,好好的爬了起来,只是略有惊讶。
  “刚才似乎昏过去了。”纪学望望自己的身体,纪颜又惊又喜。
  李恪面无表情地望着下面的人。
  “不要忘记了,我还有九尾狐。”李恪冷笑道。
  “哦?似乎我刚才听见,有返魂香的人才有资格和九尾对话吧?”黎正的手完全复原了,手里拿着那块真正的完全的返魂香。而且把他交还给纪颜。
  “原来是装的。”纪颜笑了笑。
  “不全是,有时候,真的很想杀死你。甚至在刚刚的几秒钟前,不过,我不是他的对手,必须要动点脑子,”黎正笑了笑,随即又说道,“而且为了妹妹,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们似乎高兴太早了。”李恪的纸鹤终于飞了下来,高高在上的皇子又和我们同一地位说话了。
  “看看你的手臂吧,黎正。”李恪指着黎正复原的手,“当你用残骸将返魂香卷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把那把纸刀连带送过去了。”
  黎正抬起手,果然,一把白色的纸刀从肌肉里刺穿出来,直接插在心脏部位,黎正哼都没哼一身,倒了下来。
  

“我根本不在乎返魂香被你们拿走,因为只要杀光你,这个自然是我的。可惜,黎正,我本来想给你个机会,但你错过了,不要怪我,你们黎家人本就是皇奴,就像你的祖先,不好好尽忠职守,造次的下场就是如此。”李恪高傲地说。
  “哥。”我听见身后传来了李多的声音,原来她醒了,而且似乎以前的记忆也恢复了。她流着泪抱着黎正的身体,后者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笑着伸出手抚摸着李多的脸。
  “很感人啊,临死可以听到妹妹的呼唤就够了吧,不像我,我的兄弟姐妹整天都想着如何排挤我,杀死我,提防我。”李恪的话忽然透着一股悲凉。
  “你们凡人的事情太麻烦了。”九尾站了起来,咧了咧嘴,露出了整排的獠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李恪皱了皱眉头。
  “你们应该知道,我另外的身份安倍晴明拥有控制所有妖怪的能力,既然这样,不要怪我了。”李恪高抬起头,双手合十与胸间,他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瞳孔,朝外散发着黑色的暗光,嘴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和妖怪订立契约的人会共享妖怪的力量和生命,黎正,如果你的控尸虫消失了,你也就消失了,虽然你的身体不会被杀死,但你的本源被灭,你也无从依靠了!”李恪大喊道。
  我的眼睛开始剧烈的疼痛,仿佛有什么要跳出来一样,我痛的大叫一声,接着镜妖从我眼睛里跳了出来。
  它的状态很不好,仿佛快死了一样,而我也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也失明了。
  “欧阳,你没事吧?”落蕾扶住我,我摇摇头,只是捂住眼睛。
  “原来你的眼睛里也有啊,那小家伙死去的话,你的眼睛也要永远瞎掉了!”李恪继续笑道。我用剩下的眼睛看了看纪颜他们,黎正几乎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身体犹如干枯的树枝,开始枯萎开裂,纪学的面色通红,只有纪颜和李多没有大碍,而落蕾也无事。
  “全都死吧。”李恪眼睛里的亮光更加强烈了。
  李多站了起来。
  “纪颜哥哥,把你的匕首给我。”她走到纪颜身边,纪颜迟疑了下,把匕首给她。
  “你的血剑,需要拥有灵力的血吧。”李多缓步走到纪颜面前,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黎正。纪颜奇怪地将匕首递给她,李多带着欣赏的眼神把玩着匕首。
  “帮我照顾哥哥,他真的很可怜。”说完,李多对我们最后微笑了一下,纪颜似乎觉察了什么。
  无奈太晚了,李多已经把匕首插进了身体里,鲜血喷洒而出,落蕾哭着跑过去扶住挣扎着站立的她。
  “拔,拔出来,别让哥哥和大家就这样死去。”李多苍白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来。
  纪颜颤抖的握住完全没入身体的匕首,终于闭上眼睛,将匕首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李多昏死了过去。
  “居然用心爱人的鲜血铸剑,这是你们纪家的传统么?如同你的父亲一样?哈哈哈哈!”李恪笑道。
  纪颜愣了愣,但手中的血剑似乎与以前不同,更红,更亮了。
  “来啊,看看你的血剑是否可以刺穿我的身体,看看是我死的快还是你们死得快!”李恪全身笼罩着白色的光芒,将身体遮掩住了。纪颜拿着剑冲了过去,对主李恪的身体刺下去。
  我期待这一剑可以刺穿李恪的身体,那一刻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但是一阵强光后,李恪的身体的确被刺穿了。
  但刺穿他身体的并非是纪颜的剑,那血剑依然消退,冒出缕缕血色雾气,围绕在两人身边。
  纪颜和李恪都很惊讶,因为刺穿李恪身体的,居然是九尾的长而锋利的爪子。
  “真够无聊的,还是让我快点解决吧。”九尾拔出了爪子,李恪的身体开始朝外喷洒鲜血。他似有不服地望着九尾。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不是我把你召唤出来的么?不是我让你摆脱了一千多年的束缚么?你和我的约定呢?交易呢?”李恪绝望地大吼。
  “别激动,首先告诉你,如果我要出来,没有人可以阻拦,我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至于我和你的约定或是什么交易,你应该清楚,我不是赐予了你两次生命么?该知足了,而且我只是按照自己的随意而来得想法做事,什么时候我想出现自然会出现,就如同刚才,或许只是一刹那,也学我消灭的是纪颜而不是你,总之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会做什么,要怪,就怪你的命运吧,李恪,命运你是无法改变的。早在你死的那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无法改变的。”九尾走到黎正面前,返魂香飘了起来,一直到它的眼窝边。
  九尾狐睁开了一直闭上的那只眼睛。
  那是个空洞洞的眼窝,原来,这块东西居然这个正是它的眼球。
  “返魂香不是那为印度高僧火化而来的宝物么?”纪颜惊讶地问。
  “可笑,那不过是我为了报答他而寄放,但人类的贪婪居然想据为己有,那家伙用法器将我的眼球分成了三块,而且吞服了下去,所以我不过是在要回自己的东西罢了。”九尾眨了眨眼睛,似乎在适应着。
  “好了,结束了,我该走了,你们的事情我不想在搭理了,总之,我拿到了我要的东西,当然,这几千年的追寻之路有你们低微的人类作伴让我倒多了一些趣味,或许,我还会来找你们。”九尾睁着眼睛,微笑着在环绕的红色雾气中慢慢消失,就像烧尽了蜡烛的烛火一样,熄灭了。
  黎正和纪学也很快恢复过来,走到了躺在地上的李恪身边。他胸口大量留学,呼吸都很苦难。
  “我费劲气力,学习那么多法术,只是为了保存这身体和灵魂,等待回去的机会,算计了整整一千多年,却的来了这种结局,为什么,为什么。”李恪大口吐着鲜血。
  “告诉我们,那些被你催眠的孩子的关键字是什么。”纪颜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李恪笑了笑,眼睛却望着天空。
  “母亲,我还是未能成为皇帝啊,为什么你不再对我微笑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看见你的笑容,希望本来身为皇族的我们不用受那些低微下贱人的气,难道,这,也有错么,还是说,真的我的命运,早就已经注定好了?”李恪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别死啊,告诉我关键字是什么!”纪颜大声喊到。
  “回唐。”李恪艰难地说完,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也很快地冷却僵硬,迅速的腐烂化为尘土了。
  镜妖又回到了我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惊讶的发现,李恪死去的地方站起来一个面容文雅俊秀的小男孩,穿着一身唐装,而旁边则走过来一个美丽气质高贵的年轻女性,身着唐朝贵妇的衣饰,微笑着牵着男孩的手,朝远处走过去了,两人的背影慢慢消失掉,融合在一起。
  李恪没有骗我们,那些孩子醒了过来,四处哭喊着找父母,我们只好打了电话给警局,接着在pol.ice来到的时候悄悄离开了那学校。后来黎正告诉我们,看门的老头在被他打晕了,那个人只不过是纸虎杀死的一个地痞流氓的尸体罢了。
  李多的伤没有大碍,不过需要在医院呆上好一阵子了,只是她经常缠着纪颜,我和落蕾来了多看不见了。黎正依旧离去了,他留下字条告诉我们,虽然李恪已经完全消失了,但他的身体依旧不是正常人,他决定四处游历,相信一定有办法可以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如初,当然,我们衷心祝福他。
  我和落蕾相视一笑,走出病房。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恪要带走那些孩子。”路上落蕾问我。
  “你知道徐福么?当年秦始皇给了他五百对童男童女,让他出海寻找仙丹,据说,日本人可能是这些人的后代呢,当然,只是传说而已。”我笑道。落蕾睁着大眼睛,不解的望着我。
  “你想,如果李恪回到过去,我们所有人都会被改变了,或许你我包括我们的祖先都会完全消失掉,这么说吧,我们整个的层面都会被毁灭了,而李恪可能认为,他带去的那些孩子,可以延续这个时代的生命,亦或者他想从这里选出一批孩子,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乌托邦,属于他自己的大唐。”落蕾听完,哦了一声。
  “其实我也只是猜想罢了,究竟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想重新见到盛唐重新回到这世界上,不过,可能他的方法错了吧。这世界可能的确比以前肮脏了,复杂了,但也同时在进步发展,负面的东西不可避免,我们只能将他最小化,努力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吧。”我又继续说。
  “你听上去很像教书的老先生在说教啊。”落蕾眨着眼睛笑道。我摇头。
  “或许吧,反正如果真相在我们有生之年看到第二个盛唐,那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开拓了,走吧,报社还有很多任务等着呢。”我拉着落蕾的手,朝下一个路的转角走去。(回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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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返魂香的结尾写完了,我知道肯定还是有些不足,但我已经尽力了,使这个最长的故事尽量贴近其他故事的风格
其实这本身不能算是主线,只是一个较长的故事,75个故事写下来,我已经很疲倦了,我一直不想和别人重复,希望写最新的题材,而越写到后面,可用的东西就越少,所以这也是大家觉得不如以前的原因,因为我又要避免和别人重复,又要避免和自己重复,即使是自己想的,如跑,不穿鞋,还是会不经意的走了别人的路子
我承认自己受了很大日漫和日本推理小说的影响,不过因为是最开始的习作,自然少不了别人的影子,一切东西都是从模仿开始,所以我需要时间去锻炼,去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
最后的25个故事我希望写慢些,写精彩些,所以可能要和大家分开一段日子了,我也不希望这样,很高兴,也很惊讶大家居然能跟了这篇小说几乎半年多的时间,这是开始的我万万不曾想到的,希望这篇非主流的小说能够传播的更广一些,我写这个不是为了宣扬迷信的东西,而是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国家的民俗,而且最好多做善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最后,为了生活下去,我还要去找工作,同时,也希望大家多体谅下在网络上写东西的人,他们更新快慢和压着结尾都是有苦衷的,谁也不喜欢被这么多人骂来骂去,我如果不是由于父母的支持,迫于生计,恐怕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多谢大家,我还会回来写完这一百个故事的,就算大家以后一天一个故事,也可以读三个多月了
最后,在说一句我说的最多的话
谢谢大家,再我心情最糟糕的时候支持了我,给了我自信和生活的希望,真的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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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和八尾猫玩耍。村子里的大人不会干涉孩子和猫玩。反正那时候我又不愿意和你父亲一样去读书,家里又富足,也就由着我性子瞎混呗。但八尾起初很不愿意这种玩耍。每当我像逗其他猫一样把纸团毛线球之类的扔给它。它总是无动于衷的望着我。就像一个老人看幼稚的孩子一样。我终于意识到这样逗它其实是对它的不尊敬呢。
它每天都对我叫唤,要不就摇着尾巴蹲在门口。我知道它不想呆在这里。它想尽快满足我的愿望,少一跟尾巴,然后又重复那样无休止的修炼。望着它的背影我觉得它很可怜。
那天我坐在它面前问它:“是不是所以愿望都能实现?”
它没做声,只是懒洋洋的望着我。

“那,我的愿望就是你能有九跟尾巴。”我一字一顿的说。
八尾猫呆住了。黑色玛瑙般的眼睛充满了疑惑,随后是一种后来我知道名为感恩的眼神。或许它终于明白佛祖的意思,只有遇见个肯让它圆满的人所提的愿望,它才能有九条尾巴。以前的人都自私的为自己考虑,他们认为八尾猫为他们实现任何愿望都是因该的,他们不会考虑八尾的感受,因为每一条尾巴都必须经历几十年的修炼。
八尾猫慢慢的起身,伏在我面前,舔了下我的手,很温暖。我看见它的眼睛有些湿,或许是眼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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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夜 千目
高兴的日子在空气中慢慢变凉,黎正告别了我们,而这个城市也似乎慢慢开始恢复了宁静,纪颜说,可能近年来出现的怪事,多少和返魂香活动频繁有关,而现在它已经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们的生活自然变的正常了。
“我要远行一趟。”纪颜告诉我的时候并不让我觉得惊讶,他能够在这里呆上半年多已经让我很惊讶了。只是,我略有担心,他已经失去了血的能力,是否还能应付那些古怪的事物。他似乎看出来了,爽朗地笑笑。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希望多出去走走,李多也会和我一起去,这次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了,你要多保重。”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多说,纪颜也走了,而且带走了那个经常笑个不停的疯丫头,不了,她经历了那件事情后,已经长大了。
猛的离开这么多人,似乎有些寂寞了。

我又接到了采访的任务,一个化妆师。但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化妆师,这似乎是句废话,要不然我去采访他做什么。
准确地说,这个叫宗木的男人是一位为死者化妆的化妆师。
我和落蕾一同坐车来到了这所殡仪馆,似乎这个外界称奇的化妆师也吸引了落蕾的注意,所以自然一起来了。
我不怕鬼神,但不代表不信鬼神,如同我相信人,但我又最怕人一样。
殡仪馆从外面看上去如同一个倒扣的冰箱,虽然依然是七月,但这里依然清凉如秋,甚至略有些刺骨,难不成还真是阴气重么。进大门的时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收费的地方闲聊,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牌,标明了各种价位,我不禁有些感叹,就连死去的人,也免不了受钱的制约。大门两边摆放了很多盆鲜花,但这些花大都有些枯败了。我们的车停在一辆面包车后面,似乎有人先来了,或者是说这里又多了位死者。
穿过狭窄安静的走廊,我们两个走进停尸间,落蕾似乎有些放慢了步伐,因为我们的脚步声在这安静的地方回荡开来,她生怕惊扰了亡者。与我想象的略有诧异,整个房间很空荡,大约四十多平米,,在左边整齐的停放着二十张床,还有三口漆黑发亮的新棺材,房间很干净,但依旧有些阴冷。不过我很快发现,原来里面有个门,似乎旁边就是放尸体的冷藏间,难怪有冷气进来。
“你们找谁?”忽然一个年轻男人过来问我,我回答他是找宗木。年轻人忽然流露出厌恶而惊讶的表情。
“他就在停尸房,他和死人相处的时间多过活人。”年轻人问明了我们的来意后冷笑了下就走了。
我和落蕾走了进去,却发现空无一人,正觉得奇怪。
“这里一般只来两种人,死人,和送死人的活人。”我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却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以前老旧的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带着一点嘈杂的干扰。
我回头一看,一个细瘦而高的男人背对着窗外的光站在我们身后,我记得刚才没有看见他,可能是从旁边的冷藏间过来的。可是他脚步轻盈如猫,接近我和落蕾却丝毫没有声音。
“我叫宗木,你们是那个报社派来的记者吧?”他慢慢走过来,或者说仿佛一个风筝一样,被风吹过来一般。
这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他。
宗木穿着一身青灰色的长袖硬布装,下身是黑色直筒长裤,一双黑色白边千层底。我奇怪虽然这里比较凉快,但还不至于穿的这样密不透风啊,而且他的手上还带着白色的手套。另外他的头如同一个被刀削过的白烨原木,平整的短发,狭而高的额头,两颊高耸,那嘴唇仿佛是不经意的在上面划开的一道口子,闭起来看上去就如同没有一般,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眼窝有些塌陷,如同在阳光下曝晒的西红柿,干瘪而赤红。
他吸了吸鼻子,忽然咧开嘴微笑着解释,我看见他的牙齿微黄,但是饱满整齐,仿佛一截刚掰下来的玉米。
“你可能对我这行还不是太了解,也难怪,我看过的尸体可能比你认识的人还多。”宗木笑着说,话虽然不错,但我听得十分不舒服,勉强笑了笑。
“你们所接触的,或者说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尸体,都是来自与电视或者某些亲友,这些人都是病逝的,作为我们,最喜欢就是为医院里的尸体做尸妆,因为那些尸体还算完整。”宗木一边说,一边向其中一个棺材走过去,他的步子很奇怪,仿佛走在钢丝上的杂技演员,双手略微张开,身体两边微微摇摆着走过去,步伐很小,却非常稳健。
“可是有部分尸体是残破不全的,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的,他们的亲友送来的时候,一般都是拿红色的塑料布把他们包起来,据说这样可以安抚死者的怨灵。
接尸,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说过,这里最高兴的是接在医院去世的遗体,因为这属于很好处理的那类;如果接到的是腐化很厉害的遗体,比如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遗体,往往发出了恶臭、生满了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通常使衣服都渗透着恶臭味。接尸很有讲究的,头的一边需要仰起,让遗体以半卧的方式从车厢里请出来,这样他才舒服,不会为难我们。所以我需要穿着比较封闭的厚重衣服,这样可以避免被有毒的尸水溅到我身上。在这里工作的人有很多适应不了离开了,剩下的,在外人眼里多少有些异类,其实他们不过都是一堆即将腐烂的肉体,只要过得了自己一关,也就没什么了,而且这一行收入还算丰厚,所以还是有人坚持留下来。
其实,我们之所以害怕,是因为看见这些尸体仿佛看见了未来自己的下场罢了。”宗木说话的时候始终微笑着,但脸上却没有过多的其他表情,如同任何事情都与他无关。
“我的工作比较忙碌,有时候八个小时要为上百具尸体化妆,一般二十分钟可以化完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如果遇见刚才搬进来的那个女孩,恐怕几个小时都不够。”宗木打开了冷藏室,我听见哐当一声,非常响亮,是那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心里还好,可以过来看看,不过那位小姐还是不要了,你的呼吸声很没有规律,看来还是有些害怕吧。”宗木似乎在说落蕾,可是他却没有对着落蕾说。
果然,我看了看落蕾,她双手环抱搓了搓肩膀,望着我尴尬地摇摇头。
“欧阳,还是你去吧。”她未必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恶心吧。
我跟着宗木走了进去,脚还没踏入,身体就打了个哆嗦。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闪烁着银色金属光泽的东西,总共三层,布满了很多抽屉,就像中药方里的药柜一样。宗木熟练地拉开了一个抽屉,哐的一声,一具尸体拉了出来。
尸体体型偏瘦,应该是个女性。不过整个都包裹在一个鲜红如血的塑胶袋子里。
宗木拉开拉链,我看了一下,很庆幸,落蕾没有过来。
如果只看半边脸,这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姑娘,即便是由于失血过多导致面部非常惨白,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生前的容貌,可是另外半边,就像一个被白蚁蛀空的老旧木头一样,残破不堪,边口处是已经成焦炭状的皮肤,整个脸几乎被烧掉了一半。
“这也能修复?”我捂着嘴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两边脸,美丽与丑陋,截然不同的对比,让我觉得很难受。
“这算好的了,上次一个出车祸的,整个头骨都变形了,我还得用大头针缝好他的头盖骨和头皮。这样吧,你是否有兴趣看看我如何将她化装好?不过可能要花些时间。”宗木摊开双手说。我看了看手表,时间尚早,于是叫落蕾去采访些其他的工作人员,自己则留在这里看宗木如何工作。
宗木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换好了类似与医院做手术的,可是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反而将手套摘下来了。
他的手很大,略微和手腕有些不协调,手指细致修长,白皙如葱段,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宗木把女孩的尸体抬了出来,当然,我也搭了把手,接着,他先弄来一张类似于皮肤颜色的非常有弹性的塑胶制品,平铺在损坏的半边脸庞上,接着将手掌张开,轻轻的放在死者的脸庞之上。
“你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在感受,为每个尸体化妆,就像制作一件艺术品,损坏的越严重,挑战就越大,而我自然就越兴奋,不过动手前,我必须感受他们的想法。”宗木说着,脸上浮现出孩子获得心爱玩具般的满足感。
真是个怪人,我暗自嘀咕,不过我知道,我最期待的事情还没出现,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主要原因。
过了数分钟,宗木的手就像一道白光,忽然拿起了手术刀,在那半块胶布上开始裁剪,我就像在看一个街头制作泥人的艺人 ,本来半边普通的胶布,先是大体浮现被毁灭的五官轮廓,接着是细腻的雕塑和修编,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何处,完全被那双手迷住了,仿佛那手依然脱离了宗木,成了一个单独的生命体,独自在完成这个工作,不,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说是在跳舞一样。
两个小时过后,我几乎不认识这个女孩了,除了接口处淡淡的缝线处,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看来这种胶布也是特制的。女孩的脸很漂亮,就像充满哥特风格的唯美人偶娃娃的脸,不过却毫无生命力。而且似乎眼睛处有些异样。
“经过火烧,可能皮肤有些萎缩脱水。”宗木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解释道。
“接下来就是需要化妆了,而且我们还有种特殊的药物,可是使死者闭上眼睛和嘴,而且皮肤松弛,看上去非常安详,但这是要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的。”宗木的手离开了尸体,而且他走进了洗手的地方,认真的洗刷起来,接着换掉了衣服,再次戴上了手套。
“你做这些不戴手套的?不怕扎伤自己么?”我问他。
“戴上手套,感觉就不灵敏了,我的手和我做出的作品就不完美了。”宗木端起杯茶,他的额头全是汗。
“可是,他们不是都说你是一位盲人么。”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宗木停下喝水。他凹陷的眼窝忽然转动了一下,两边的颧骨也蠕动开来,他严肃地对着我。
“我比很多眼明的人手更灵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里的原因,很多他们修补不了的尸体,都要靠我才行。”果然,他的确看不见,却能完成这么精细的工作。实在让人称奇。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你的采访也该结束了,这是我的名片,你是个不错的人,很少有陌生人可以在这里呆上数个小时,还看我工作的,如果有事,你可以来找我,当然,我想永远不要在这里替你工作。”宗木递给我张名片,然后转过身,不再和我说话了。
我拿着名片走了出来,找到落蕾,离开了殡仪馆。
“真是个怪人。”我暗想到。
可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却又再次和宗木见面了。
因为一个自称是了解宗木的人,忽然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上午采访了他。”这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来岁,相貌普通,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沙滩短裤,他大咧咧地的在我面前点烟,仿佛和我交情很深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先前在殡仪馆见过的那个。
“是又如何?”我对这种人有些反感。
“我劝你少接触这个怪物,我和他是殡仪馆的同事,他几乎从来不和任何人打交道,可是我今天却发现他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话,而且,我们背后都认为他是个心理变态的人。”年轻男子猛的吸了口烟,烟头马上红了起来,我看了看他的眼睛,居然比燃烧的烟头还要红,看来充血的很厉害。
“这个家伙,居然称呼自己为艺术家,他明明是个瞎子,却可以比其他人修补化妆尸体还要好,你不觉得奇怪么?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个妖怪,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他的所有资料都是个迷,殡仪管建立的时候他就在了,可是这么多年,别人都说他一点都没有老,几十年他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所有人都讨厌他,但他的手艺实在出色,如果没了他,我们这个小地方早就支撑不下去了,甚至有外地的人,都闻名来找他化妆尸体。而且,我听说,凡是经过他化妆的尸体,都会少掉一些东西。”年轻忽然神秘地说,我却看见他的眼睛越来越红了,几乎看不见瞳孔,可是他自己仿佛根本没感觉到。
“少了什么?”我问他。
“眼球,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我观察过,一些化妆后的尸体,他们的眼窝都有些异样,弄不好,他真的是个专门吃眼球的妖怪啊。”年轻就像一个说评述的艺人,夸张地说到,可是每说一下,我看见他的太阳穴都剧烈的跳动着,他的脸色很不好。
“事情我告诉你了,能不能给我些费用?”原来这次是他此行的目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并不是傻瓜。
“那好办,你好像有他的名片,跟着他回家看看,不过记得千万别被发现了,我上次就差点被发现了,虽然他是个瞎子,但似乎听觉和嗅觉非常灵敏。”年轻人留下联系方式,然后一摇一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按着自己的后脑勺。
我拿出宗木的名片,心里起了嘀咕。
下班后,我匆匆赶到名片上的地址附近,呆在那里等宗木来。
那是一条老街,由于要拆迁,大部分居民已经搬走了,留下来除了宗木没有几家了,宗木的待遇应该很不错,为什么不买个像样的房子呢?而且,他的邻居也说宗木经常关着门,也从来没有任何朋友,没有妻子亲人,而且一道夏天,家里总会漂浮出奇怪难闻的味道。而且,go-vern-ment要拆迁的时候,宗木居然一反常态,死也不愿意般,差点闹腾到电视台去了,所以拆迁的工作也搁置下来。
“真是个迷啊。”天色渐渐黯淡,我看着宗木家紧锁的房门,忍不住说到。
“什么迷?”身后响起宗木低沉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转过身,他微笑着站在我身后,我觉得奇怪,即使在室外,这么眼热的天气,他依旧穿这长衣长裤,还戴着手套,连脖子也被高领的衬衫保护着。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尴尬地回答。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有些饿了。”他很友好的对我邀请,正好也是吃饭的时候,我决定和他一起去了。
饭店也是这一带的人开的,专门为附近的居民服务,一个只能容纳三张木桌的小饭厅,后面就是厨房,典型的居民房改成的饭馆。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开始聊起来。
“哦?有人这样说我么?”我把年轻人的话告诉他,但没告诉是年轻人说的。
“其实,并有什么,我其实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们世代都是为尸体化妆的,你不用惊讶,任何职业都有其悠久的历史,我们自然不例外,只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有些另类,比如说空姐,大家之所以对她们好奇,是因为少,什么时候当飞机取代火车和客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候,空姐不和售票员于乘务员一样普通了么?尸体的化妆术源头很早,我们家族最早是为皇室化妆的,由于压力大,自然手艺也高,一些战死沙场的人,也能化妆的栩栩如生,不过,我们的家族也要付出代价,或许长期接触死人而遭致的诅咒一样——所有继承化妆术的人,都会慢慢成为瞎子,无一幸免,这就是等价交换,我们得到常人没有的能力,自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过还好,在知道即将变瞎的同时,我们拼命锻炼其他感官,所以常年下来,也无所谓了,我的祖父,父亲,都是盲人。”他微笑着说,凹陷的眼窝正对着我,让我有些难过。
“不可以选择放弃么?”我问他。
“不,有些人的命运出生前就注定好了,就像墙壁上的浮雕。保持着自己惯有的姿势和习惯,如果我想改变,崩塌的只有我自己的身体,而且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依旧平静着说。
我不再说话,而是开始闲扯些别的东西,两人吃过饭,外面已经完全黑了,宗木喝了些酒,可能由于带着手套不方便,他除去的手套,吃完后将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宗木说。
我本想拒绝,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跟随着他,穿过了狭窄的弄堂小巷。
街灯很昏暗,就像风中残烛,时亮时熄。不过前面却来了几个类似混混的年轻人。
为首的一个身材比较高大,剃着光头,打着赤膊,肩膀上纹了一条龙,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没有一点创造力,就知道纹龙纹老虎,纹点其他的也好,比如新七大奇迹的长城啊,那么长,可以在身上绕几个圈了,出门绝对震撼。
“哥几个,兄弟没钱吃饭,掏点出来吧。”这家伙拿出一把锋利的弹簧刀,在手里挥舞,我希望他把自己给割伤了就好。
还没等我说话,宗木忽然慢步走了过去,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手里似乎握着些钱。
“拿去。”他将手伸过去。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混混看了看他的手,刚想拿钱,却像看到鬼或者pol.ice一样(似乎这样的比喻有些不妥)大叫着妖怪啊,怪物之类的落荒而逃。
“这是怎么回事?”我再次不解。
“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宗木转过头,难怪,在这种灯光下,他的脸的确有些吓人。
“胆子这么小还敢来抢劫。”我摇头苦笑。
终于,我来到了宗木的家,不过时间不早,我最多呆半小时就要回去了,顺便把关于他的稿件整理下。
他的家里非常干净,我说的干净有两个意思,一是没有什么灰尘,二是也没有其他多于的东西,除了必须的卓子椅子,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奇怪他赚的钱到底拿去做什么了。
客厅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的房间很暗,其实客厅的光也不强,勉强看得清楚东西,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我进去换件衣服。”宗木背朝着我说到,我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椅子上四处瞧。
所有的东西之用一眼都能看清楚,我顿觉得无聊,于是起身到处看看。
这时候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原来殡仪馆来了位特别重要的死者,他们希望宗木赶快来一趟,毕竟尸体在这种天气,虽然有冷藏,可是过了一夜多少会影响化妆,这种事家属自然觉得是越早越好。宗木非常抱歉的对我说他很快会回来,并且希望我能等他一下。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笑着说,说完,再三交代我别走,然后合上门出去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5 1:33: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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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熟悉,似乎就是上午在殡仪馆闻到的。
我朝着黑暗的里屋走去,还好墙壁上有灯,里面居然比客厅要大些。不过也只是一张床而已。
我沿着房间的墙,慢慢走进来,忽然觉得墙壁有些古怪。
天气很热,可是有一段墙体却冷的像冰块。我为了确定,去摸了摸客厅的墙,果然,温度不一样。
“这后面难道有东西?”我疑惑了,然后学着电影里,用手在光滑无一物的墙壁上四处敲打。
果然,一声类似与机械转动的声音,墙壁居然打开了,当然,一阵冷气也扑面而来,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
借着不亮的灯光,我勉强朝里面望了望。
那是个非常大的房间,几乎比客厅和里面的卧室加其来还要大。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金属柜子,如同图书馆一样,一层一层。
上面没有放书,却是一个个玻璃罐子。
罐子大概和我们普通用的喝水玻璃杯大小,而且似乎上面还有注释用的标签,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标签上写了什么。我随意拿起一个,走到光亮处。
要不是有些准备,我几乎把罐子失手摔碎了。
罐子里装着的是一个眼球。
完整的一对眼球,浸泡在透明的估计是防腐液里。随着我手的动作在透明的液体中缓缓转动,那眼球仿佛有生命般地看着我一样,我无论如何转动视角,都感觉被盯着。
标签上写着一句话。
“1996年,7月14日 女 26岁 杨月 死于溺毙 眼球完好 ”
我将瓶子放回去,打开手机灯,走了进去。
所有的瓶子,里面都是眼球。码放的相当整齐,一层一层的,各种各样,黑色,咖啡色,蓝色,我没想到居然还有外国人的,已经丧失生命力的瞳孔放的很大,在幽暗的室内折射着手机微蓝色的光芒。瓶子的标签注明了眼球主人的名字,死亡时间和方式。简直就像一个收藏馆一样。而且严格的按照时间分放开来。我犹如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浑身都有被刺的感觉,我可以感觉仿佛这个房间里有很多人,他们都大瞪着双眼,都在望着我。
我没有离开,只是沿着柜子找到了最近的一组。
居然有个瓶子是空的,不过也有标签。
“2007年 不明 男 24岁 欧阳轩辕 死因不明 眼球未获得”我再次几乎没抓住瓶子。
我将瓶子放回去,拿起了旁边的一个。
里面是一对红的如同火一般的眼球,非常熟悉,我看了看标签,果然,就是时间就是今天,是那个年轻男子的眼睛,那个男的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小心地关上门,拿出那个贴了我标签的瓶子,稍微镇定了一下,心里只想着要立即离开这里。
可是刚走出卧室,却发现宗木站在大门处。他带着古怪的笑容望着我,可是他没有眼睛。
“我说过要给你看些东西,不过你已经看了一部分了吧?”宗木说。
“为什么要选我,而且你不是只拿死者的眼睛么?”我流着冷汗问他。
“是啊,所以如果杀死你了,你的眼睛不就是死者的眼睛了么?”他依旧平静地说,仿佛在同我继续讨论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一样。
“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多人的眼睛收藏起来?你难道心理变态么?”我努力使自己的声线稳定,尽量不要露出害怕的感觉。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在过瞎子的生活,我要看到阳光,看到颜色!”宗木反而情绪激动了。
“去他妈的什么祖宗规矩,什么教条,我愚蠢的祖先定下这么荒唐的法条,却要我来遵守,不过当我即将失去希望的时候,我却从临死的父亲那里得知,其实我还是可以重新复明的。
我告诉过你,自从我被选为家族的接班人后眼睛会慢慢萎缩,直到完全失明,不过还是有办法让我的眼睛再次看将光明,这也是我要给你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宗木忽然伸出他的手掌。
他的手心有一道刀痕。但是几乎同时,那道裂痕忽然慢慢张开了,里面居然有一个眼球。眼球很活跃,四下里转动着,就如同摄像机的镜头。
我几乎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宗木则得意的走过我,打开暗门,拿出一个罐子,那是刚才我看到的年轻人火红的眼睛。
“这个家伙太多事了,我没有选择,我只想默默无闻地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非要揪我出来。他以为跟踪没有被发现,可笑,这个蠢材根本不知道我早就在他脑子里放了点东西了。”宗木打开罐子,拿出其中一个眼球。慢慢脱去上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气如此炎热他也要穿这长袖了。
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了类似手掌上的刀痕,一道一道,密密麻麻。
那些刀痕都在慢慢睁开,里面居然都是眼球,而且全是活的。宗木从其中一个刀痕处拿出一个似乎已经变质的眼球,并且把刚才的火红眼球慢慢塞了进去,塞入的眼球很快恢复了活力,开始转动,并且望着我。
“就像吸毒上瘾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手掌植入了眼球,让我重新看到东西,可是我很快发现,植入的越多,我拥有的能力越大,那种感觉实在妙不可言,我对任何事物的敏感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可是这些眼睛大都只能在我身体呆一段日子,接着就需要新的眼球来替换。这个术叫千目,可以通过植入死者的眼球来重新看到光明,还可以获得其他的能力,每植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我都会兴奋好一阵子,因为新的体验再次降临了。可是,随后当眼球与我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后,我又痛不欲生。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父亲告诉我,如果要真正变成正常人,必须找到一对完全适合我的眼球,放进我本来萎缩的眼眶内才可以。而且,死者的眼球里包含了他们各种各样临死的感觉,每植入一颗,我就多感觉一次死亡,再也没有比濒临死亡前的感受更刺激的了。”宗木放肆地笑道,我忽然觉得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疯子。
还好,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了你,在殡仪馆第一见面,我就知道你的眼睛很适合我,尤其是你的右眼。”
我这才想起,我的右眼封印着镜妖。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还不能完全适应你的眼球,可是我会耐心地等待,就像伏在草丛中的老虎,等待完美猎取食物的机会。”他笑着拿出剩余的眼球朝我走过来。
他身上所有的“眼睛”都睁开了,我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他将拿着刀在我右手手腕处割开一道口子,奇怪的是我没有任何的痛感,然后,他缓缓的将红色眼球按进伤口,伤口开始慢慢自己愈合关上了。
“当这只眼睛完全睁开,我会来取你的眼球。就像种庄稼一样啊,我会来取我的收成的。不过,下次你不会认出我了。”宗木兴奋地大笑着,接着,我眼睛黑了过去。
当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街边的路灯下。天色已经大亮,我居然睡了一晚,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可是当我抬起右手,手腕处的确有到很细的缝隙。
当这个完全睁开,他真的会来拿我的眼睛?我自问道。
后来我去找过宗木的家,那里已经完全空了,什么也没有,包括他众多的恶心的收藏品,我也明白他的钱都拿去做什么了。
至于那个年轻男子,几天后他的尸体也被好到,空荡荡的眼窝,眼球被取走了。据说找他的时候整个尸体就像脱水蔬菜,都干枯了。殡仪馆也说宗木打了个电话告诉领导说不上班了,然后就没再去过,没有了宗木的殡仪馆,很快萧条起来。宗木仿佛一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每当我看到右手手腕的那条细细的黑线,我就又会想起他。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落蕾,自然是怕她担心,可是当老总叫我写篇关于盲人化妆师的文章时,我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了。
我不知道,宗木何时再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取走我的眼球。(千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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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夜 冥河


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中的英雄似乎大都是半人半神的混血儿,作为神的母亲,海洋女神在儿子出身的时候就倒提着他的脚踝将身体浸入冥界之水(居然没淹死),使得这位英雄全身刀枪不入,但唯独被握着的脚后跟却没有被浸到,以致于最后在特洛伊战争中被弓箭射中身亡,以后人们经常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来形容一些致命的伤害。

说这么多并非是想给大家恶补希腊神话知识,只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那条河,颇为引人关注,据说这条神奇的河流是世间上死者泪水汇聚而成,而且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童,经常在人的世界出没,包括以前说的双界湖,或许也是它的杰作,这条河流只能在晚上才能被看见,而且平凡的生者,据说是很难看到这条河的。

冥河,在中国又被唤作黄泉,古代中国的奈何桥或许就是假设在其之上,各个国家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关于分隔开阴间与人间的一条黑色河流的传说,看来的确所言非虚,而且冥河如同塔罗牌中的第13张死神一样,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

我手中的这封信是上午在收到的,当我正奇怪谁寄来的时候,却看见信封上熟悉的字迹。

居然是纪颜寄的,信中除了说了写寒暄的话,另外就是告诉我他最近遇见的一个怪异的故事。

“当我在向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如此的卑微渺小。

冥河也是父亲和我立志寻找的河流,虽然这条黑色的不祥之河经常意味着死亡,但依旧挡不住千百年来冒险家的好奇心,而最让大家心动的是,据说英雄阿喀琉斯所言非虚,即便是死去的人,在浸入冥河的水中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可是大部分探险家都无功而返,甚至还有很多人就此失踪。根据父亲遗留下来的资料,据说冥河最后一次有记载的出现记录是在中国西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附近。

而留下这些珍贵资料的,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位著名冒险家,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好友,两人曾经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兴趣相投还设立了一个社团,经常组织同学去旅游,后来毕业后还经常联系。

但是在父亲结婚后他收到了这位叫詹起轩的朋友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后就再无音讯了。

信中詹起轩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冥河的踪迹,并且居然寄了些样本回来。父亲非常兴奋,同时也为这位好友担心。果然,那以后詹起轩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寄来的样本,在打开包裹后一遇见阳光就消失了,只有一个空瓶子,仿佛被蒸发了一样,但是父亲经常说,在那一瞬间,他的确看见黑色的液体。

寻找冥河一直是父亲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了遗愿,我这次出来,也是想顺便完成他的愿望,当然,我也对冥河很感兴趣。由于旅游有些危险,我好不容易才将李多安置在城市里,并打算花一个星期只身前往。

当我来到那个小县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的县城居然荒败到已经和小渔村没有分别了——忘记说了,这附近有条河,当地的居民大都靠捕鱼维持生计。不过很幸运,我们遇见一个故人。

那天我正在挨家挨户的大厅关于詹起轩的消息,我认为要找到冥河,当然要先找到最后发现它的人,不过都多数居民都摇头,即便我是我将詹起轩的照片给他们对认也无用,而且一些中年人脸上还带着难以抑制的恼怒和厌恶,想想也是,都二十多年了,一个匆匆的外来旅游者,人家怎么记得住。照片上的詹起轩一副书生气,很端正地微笑着,只不过左边眼球的眼白上有一颗细小的红斑。

“你们在找我的父亲么?”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忽然走过来,他非常强壮,穿着花格黄衬衣,背着个单肩大大的旅游挎包,一顶巨大的太阳帽几乎把整张脸都遮掩住了,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交叉双手于胸前,玩世不恭的望着我,我看着他,发现他居然和照片中的詹起轩非常相似。

年轻人叫詹晖,同时他声称自己正式詹起轩的儿子,和他的攀谈中,我惊叹他如此博学的知识以及非常老练成熟的交际能力,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与他的年龄实在不符,连我也自叹不如。

“纪颜,我的父亲曾经说过,冥河曾经出现在这个村子过,而且当时死了很多人,所以才让这里破败如此,不过冥河的运动似乎没有规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出现一定会带来死亡,当然,似乎靠它心情而定,欧洲的鼠疫,死亡二十多万人的全球流感,甚至包括战争,都是它的杰作。”詹晖轻呡着嘴唇,侃侃而谈。

“那不是瘟疫之河么,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我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论点,当然,如果他有轮据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是数个人还是数万人,冥河终究是条死亡之河,它似乎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只会出现在有水的地方,没有水,它也就没有依附的条件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会证明给你看的。”詹晖似乎并不对我的质疑感到意外和生气,他似乎非常大度和耐心地朝我解释,不时地推了推眼镜,我原本以为他还会和我大吵一架。

“可是,传说中冥河不仅代表死亡,也象征着重生么?”我问到。

“是的,的确代表着重生,可惜没有人真正理解,当时的詹起轩——我的父亲也没能理解。”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触发了他的难受之处。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我相信冥河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这附近都是水源地带,湖泊河流交汇很多,我们沿着水域问下去,看看有什么发现么。”詹晖的确比我想的要仔细的多。

我不是一个甘于听从别人的人,但詹晖的确要比我有经验得多,至少在寻找冥河这件事情上。

很快,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在离这里三十多里外的一个沿河的村落里发生些奇怪的事情。不过没有任何公路交通设施,我们只好步行过去。

我和詹晖自然赶了过去,村落不大,至多二十多户人家,他们大都过着仅仅满足温饱的生活,似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这里总是难以得到实质的体现,当然,有的时候,一些上面的领导们也会开着名车到这里体贴问候一下,然后放下几代大米几百元钱,接着就将这些当作政绩汇报上去,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村子始终穷困,从附近河里捞来的鱼虾,也被低价收走了。

他们虽然过的非常艰苦,却也普通安和,中国的百姓不怕苦,只怕乱,不怕过不下去,只怕活不下去。看来说的也有些道理。

可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却打乱了他们原本和谐的日常生活。村中的居民分成两部分,男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打鱼,女人则负责家庭生活。照顾老人和孩子。最近出去捕鱼的汉子们回来总是两手空空,原本富庶的河脉里居然一条鱼也捕不到,如若只是个例,到能归咎与运气不好,可是接连一段时间都是如此,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的渔民也毫无收获,大家开始怀疑水质变化了,这对以水为生的他们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消息正确,他们就要搬离这里,搬离已经居住了好几代的老家。

“你觉得冥河出现在那里?”我问詹晖。

“可能,死亡之河不会破坏河流的原本生态环境,但是据说却能给动物带来死亡,而且这种死亡很快,甚至连腐烂的都来不及,原本充满生命力的肉体很可能一下就变成了肥料。”他昂着头说。我听了有些不解。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我问他,詹晖笑了笑。

“你觉得我父亲是会告诉你父亲多呢,还是会留给我的资料多呢?”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我们两只好先找到一户居民讨个住处,因为天色已晚,而且三十多里地走下来,都少有点疲惫。

招待我们的是一家普通的村民,似乎在这里还算不错,但家里明显没有什么朝气,男主人看了看我们,脸上虽然还有笑意,却更像是有人从两边挤着他的脸颊出来的一样。

男人的皮肤很光滑,但又黝黑发亮,像一块黑色的绸缎,手上的肌肉很发达,手掌里布满一条条细长的暗红色的老茧,可能是经常拉网导致的。他家后院不远就是河滩,一条三米多长的渔船,虽然老旧发黑,却犹如一位经常锻炼的强健老者,仍然散发着生命力。河边的风带着潮气,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家里一共四口人,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男人的七十岁的老母亲。

这里的人非常好客热情,所以即便是在这种日子,他们也尽其所能来款待我们,腌制的鱼肉很有韧性,晚饭相当丰富蓬莱小面、咸鱼、虾酱、贴饼子还有一些自己种的菜蔬和家中自酿的米酒,但这反而使我们非常内疚,因为很可能吃掉了这户善良的村民仅存的一点吃食了,所以执意要留下钱,中年汉字死活不肯收,还是他的妻子——一位身材臃肿,脸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的孕妇掩着嘴笑着收下了,汉子埋怨了几句,还是坐下和我们喝酒。

那位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似乎眼疾很厉害,是女人搀扶着出来了,和我们打了招呼,又走进去了,小男孩对我们很好奇,睁着大眼睛盯着,却始终不肯接近我们,只是挑了条鱼,去外面玩耍了。

“打不到活鱼,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想让你们尝尝这里的河鲜,那可是我们当地的美味啊。这条河流虽然不大,但是渔产本来一直都很丰富的。”汉子脱去黑色湿透了长衣,裸着上身,灌下一杯米黄色犹如蜂蜜的米酒,他的脸更加红了,但又长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情况多久了?”我问道。

“十多天了,水质并没有什么变化,我们还潜下去看了看,奇怪了,水下居然一个活物也没有,别说鱼了,其他东西也看不到,大家都快死心了,都计划着搬出去,可是这里的河段大家都是有定的,我们出去,只会捕鱼,但叫我们往那条河去啊。”中年汉子苦恼地摇头,“我母亲年纪大了,眼睛又瞎了,身体越发老迈,老婆也马上要生了,都要钱,可是你看这鬼地方。”他懊恼的用手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见他有些迷糊了,心情不好,喝米酒也容易醉的。

我们帮着他老婆扶他进了房间,接着又帮着收拾了一下,这位女人非常熟练的操持着家务,又哄着儿子睡觉,然后又去招呼自己的婆婆躺下,我们都看的累了。

“大嫂要多注意休息啊。”詹晖劝导,女人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挽起垂下来的头发,只是笑笑,沉默不说话。

一夜无言,我们只好在外屋躺下,谁在竹床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和詹晖没说话,但我知道,大家心里都在想是否这条河中就有冥河的存在。

天气炎热,外屋到显的凉快,到了后半夜,河风将我吹醒了,觉得伸出床的手背似乎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于是睁开眼睛看了下。

一个拘偻着的身影缓步着朝外面走去,每走一步停一下。我忽然觉得好生熟悉,当那人走到屋外,会忽然回了一下头。

几乎枯萎干涸的脸庞,犹如失水的土地,到处是一道道沟壑,两撇薄而干裂的嘴唇微微张着,闭着眼睛,双手扶着屋外的墙沿。

我几乎大叫了起来,因为那分明是那个瞎了眼的婆婆。

但是嘴巴上忽然多了一只大手。我终究没有喊出来。

手的主人是詹晖,他望了望屋外的人,接着用另外一只手弯曲起来只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作了个嘘声的动作。

詹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非常兴奋,带着很强烈的期待感。

我又看了看那婆婆,已经走出去了,难道是梦游么?

詹晖从床上小心做起来,接着穿上外衣,拉着我走出去,跟在婆婆的外面。

老人在前面走的很稳,我不禁奇怪,她不是瞎眼么,即便是我们在这么黑的夜里,也不见得就不会摔跤了。

“我不让你叫,不是怕吵醒她,而是怕吵醒里面睡觉的人。”詹晖说。

“她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慢慢在后面跟着,一边小声问,詹晖没有回答我,只是做了个继续走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还好这是条非常狭窄的石头铺成的向下台阶,否则我真怕跟丢了。

我忽然感觉到风中的湿气更大了。那老人居然来到河边了。詹晖和我伏到一边的石头堆里,仔细看着。

老人在河边停了一下,然后开始向下走去。

河水渐渐淹没了她,从脚踝到脖子,我看不下去了,难不成看则老人被淹死我们却无动于衷?但我刚想过去,却被詹晖阻止了,拉扯的时候,河水已经把老人完全淹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心何忍啊?”我大声质问他。詹晖只是笑笑,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往回走。

回到屋子,他带着蹑手蹑脚地走进里面的屋子,来到了那老人的房间。

我仔细看了看,老人好好地躺在床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是老人的魂魄么?”走出屋子,我点上烟,问詹晖。

“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是冥河在召唤她。明天或许还会出现那一幕,我们不如在这里多呆几天吧。”詹晖不再说话,而是打了个哈欠,进去睡觉。

由于我们付了足够的钱,中年汉子一家到也不介意,可是每天晚上半夜后,我们都能看到另外一个老人走出屋子,走进那条河,连续五天了。

老人的身体,也日渐虚弱,今天,她甚至爬不起床来,中年汉子的脸色也像即将下雨的乌云,他经常蹲在屋口抽闷烟。

“今天晚上,我们下河吧。”詹晖忽然提出这么一个意见。我有些吃惊。

“你怕了?”他戏谑地说,我自然是不怕,只是觉得那河实在有些古怪,我对冥河知之甚少,但詹晖却似乎始终有事情瞒着我,父亲每每提到这位詹起轩,总是摇头说这人做事目的性太强,而且心机过重,看来儿子如此,倒也和他父亲有些相似了。

“好吧,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问他。

“就今天晚上,跟着那婆婆一起下河。”他的脸神秘的耸动了一下,宛如被砍掉脑袋的青蛙的后腿,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是农历十九,是退潮最厉害的日子,河水平稳点,而且要浅的多,大概十米左右,夏季河水温差很大,下水前按摩下你的小腿,别抽筋了,这么晚,恐怕很那找到人救你。”他一边拿出一套泳裤一边说,接着走出了门口,去外面抽烟,因为有孕妇,自然不便把本来就狭窄空气不好的屋子弄得满是浓烟。

而我只好和那对夫妇随便聊着,只是那孩子始终用非常奇怪的眼神望着我,一种仿佛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村里人没什么特殊娱乐活动,电视也没有,所以睡的很早,我也小睡了下,怕等下精力不够,詹晖说他会叫醒我,我也就放心睡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我被人推醒了,詹晖兴奋地拉着我走了出去。月光透过他的镜片折射出很奇怪的光芒,不过我来不及多想,跟着他走出去。

不远处,依稀能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和前几天一样,老人又再次走入河里了。我和詹晖马上跟过去,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腰间帮了条坚固的绳索——这也是詹晖包里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还包括两个微型氧气瓶。

“你怎么跟事先知道我们要下河一样。”我拿着绳子问他。

“有备无患罢了,我经常四处走,一些工具总是放在身边。”他脱了衣服,准备下河。

“难道氧气瓶也算么?”我忍不住嘀咕道。

“不摘下眼睛么?”我问他。

“嗯,我视力很差。”他拿出两盏头灯,那种矿工用的,据说这灯在黑暗的水中照射距离也不错。

河水有些微冷。但并不深,找了半天,我们终于看到那位婆婆居然还在朝水下走去。

她的脚步一如陆地一样平稳,一动不动的朝深处走去。我们继续往下潜水,我自认为水性不错,但詹晖似乎要更好些,始终比我多一个身位。

几乎到了河底,我们看到了。

七个老人,包括正在往下走的那位。

第七个人慢慢地走下去,蹲在一群人中间,开始哭泣。那种声音伴随着水流,渐渐送进我耳朵。就如同婴孩的哭声一样。

詹晖用两根指头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那一群人,示意我好好看着。

七个人长的都一个模样,仿佛一个人站在六面镜子前,接着,她们站了起来,开始缓缓的消失,最后只剩下一个。

老人居然又开始缓慢的朝河面走去,一如既往的缓步,仿佛周遭的河水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我们也跟在她身后。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乎每往上走一步,她都在变化。

变的更加年轻。

老人,中年人,青年人,我和詹晖仿佛在看一幕快速倒带的人生电影,虽然隔着不近,而且灯光微弱,但老人的个头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在接近河面的时候,她开始变成一个小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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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感觉到,她还会变化。

老人,不,应该说那个小女孩的头发开始慢慢脱落,一缕缕的发丝朝我这边飘过来了,像黑色的水草,身材越发变得矮小。

离开河面的时候,她已经只能爬着了。

我看见一个婴孩摇晃着爬出了河面,发出嘤嘤啼哭声,消失在河对岸的夜色里。

“这就是冥河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的意思?”我探出头,大口的呼了一口气。

詹晖在我前面,背对着我没有说话。

我不耐烦地将手拍在他肩膀上,把他身体翻转过来,这才发现他的眼镜被河水冲掉了。

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眼镜,或许我早该猜到,有一种眼镜表面看过去和普通的无异,但其实可以遮蔽后面的不同色彩效果。

詹晖的左眼球的眼白部分有一块很明显的红色斑迹。他苍白的脸带着笑容看着我。

“该叫你什么?詹晖?还是詹起轩?”我冷笑着问他,但其实浸泡在河水中的我身体更冷。

“我知道瞒不了你多久,你和你父亲很像,都很细心,只不过太容易相信人了,这是致命的弱点,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如果要害你,机会多得是。”他嘲笑了我一生,仿佛已然看透了我心中的一点恐惧。说完,转过身游向岸边。

我们两个脱去装备,坐在河沿上。四周安静的渗人,凉气从毛孔里侵入血液,在炎热的夏季里,这种寒冷本不该有。

“二十年前,我孤身一人寻找冥河,果然,我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信息,了解到冥河就如同寄生虫一样寄居在别的河流湖泊里,并且弄到了一份我认为含有冥河的水样本寄给你父亲,可是在不久后,那个靠着冥河的村落爆发了瘟疫,我研究冥河的事情被村民们知道了,他们把我看作灾星,一拥而上,几乎把握打了个半死,而且被扔在了村子外面,让我自生自灭。

等我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口渴,但我的双腿全断了,手上也都是伤,眼睛由于被揍的充血,完全被肿胀的皮肤遮盖住了,所以我几乎是用下巴一下一下挪到河边。

那只是动物的直觉,下意识地朝水源走去,可是当我浸入到河里,才想起这水中还有冥河。

接着,就如同你看见的那样,等我爬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个婴孩,但我却保留了自己的意识,这奇怪的变化让我不可思议

接下来的事情很有意思,我一家一家的走,累了就爬,还只能在夜晚,终于有一户人家收留了我,而我还要装的如同一个婴儿,努力掩饰自己的智慧,慢慢的长大,直到考入大学——你要知道,现在考大学居然比我那个时候难了许多,连我这个原本的高材生也不得不努力去学那些其实根本用不着的迂腐知识,当然,大学四年之后,我再次回到这里寻找冥河。”詹起轩叙述着自己的往事,无论说道那一部分,脸上依旧安静如水。

“其实这对我来说也好,我可以彻底放弃以前的身份,来研究这条冥河,看来我猜测没错,临死的人会如同口渴的人寻找水源一样找到冥河,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会回到婴孩的时候,只不过我可以保留了自己以前的记忆,而那个老人却没有了,她恐怕不知道已经去哪个临产的孕妇那里去了。”詹起轩缓缓说道。

“这就是投胎?”我不禁问道,“不是说这是死亡之河么?为什么我们下去没事?”

“我说过了,将死之人才能感觉到冥河的存在,而他们一般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彻底变成一个婴孩,二就像我,不过估计我这类情况非常少了,冥河不是带来死亡,而是死亡会来找它罢了。”

“那河里的那些鱼呢?还有其他一些生物?”我问道。

“不知道,或许被冥河带到被的一个地方去了,或许会出现在另外一条河里。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他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冥河没有大小,无论是一滴雨水,还是一条大河,都有可能存在于其中,就如同细菌于宇宙的对比。我劝你还是不要以现有的知识去理解它吧。而且,我感觉它已经快要离开这里了。”詹起轩又接着说。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泛黑的水面发呆。

回去后,我们又再次睡下,谁知道天还未亮,已经被那对夫妻的哭声惊醒。

那瞎眼的老人已经去世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又出生了个新生儿。

临走前我看了看那个怀孕的女人,我忽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注视着那圆鼓鼓的肚子一般,或许已经有个人在痛苦期望死亡,同时又在等待出生,等待着冥河的召唤。

“你们就这样走了么?”那个男孩忽然走过来,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我们两个,我伸手想去摸他脑袋,可是他灵活的闪躲开了。

“走吧,最好,不要再回来,打扰我的生活。”男孩的脸上浮现出很怪异的只有成人才有的厌恶和城府,但只是一闪,马上有堆出可爱无邪的笑容,自己玩耍去了。

“或许,你不是个例。”我对詹起轩说。他愣了愣,看了看那男孩,冷笑了下。

“可能是吧,总之,我还会一直追下去,直到完全揭开冥河的秘密。”他忽然坚定地说道。

“希望吧,不过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了。”我和他做了短暂的告辞,就回头去接李多了。

或许你见到这封信还会觉得有很多的不解,但我也只是将我所知道了解的告诉你,死亡和降生这对孪生子,恐怕永远都是我们无法解开的迷,我倒是真心希望詹起轩有一天可以真的领悟到冥河的实质。

信结束了,后面是一些他和李多的祝福,我折起信放入了抽屉,可能每个人都怕死,但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有一个刚出世的可爱婴儿,在你背过身忙碌的时候,他忽然却带着怪异的眼光转头望着你,不知道有没有背后感到一阵发凉呢?(冥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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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夜 捉迷藏

我的幼年时代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酷热难耐,只好去外婆那里避暑,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儿就是贫民窟,从东往西都是一条条狭长顶多容三人进出的小巷,每条小巷都居住着十几户人家,整个一片地方都是低矮的平房,当然,如若像外婆一样有六个儿女的,就会在楼顶在割出一块更狭窄的空间作为分房,记得最小的舅舅高考的时候就住在上面,潮湿而闷热,一股霉味,即便是深秋,在上面呆上一会儿也汗流浃背。房子大都是自己垒的,虽然破旧,却相当结实,只是大都采光不足,就是白天,里面也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总比住草棚茅棚的好。

每条巷子从头到尾总有一两个联通的地方,如同一张大网,又像一块布满沟壑的耕田。各家各户的孩子们无论大小,都是放养型的,春天玩弹珠,夏天扑画片,秋天耍陀螺,冬天打雪仗,小伙伴们的脑袋只想着怎样变着法子玩,那时候你几乎随处可见疯跑着满头汗水泥土的小鬼,有时候也会撞着做事忙碌的大人,父母偶尔呵斥一句也无暇顾及了。

当然,这种地形最适合也最容易玩的自然是捉迷藏了,而谈起捉迷藏,我就会想起小元。

小元一家不是这一带的原住民,他和他的母亲——一位身体孱弱面黄肌瘦的女人,一同搬家到外婆的隔壁,原来的住户要去外地,就将这房子租给两母子了,小元的母亲是位非常古怪的人,无论春秋冬夏,她都穿着一身碎花衬衣和薄薄的棕色西裤,每天手里拿着一把碎谷子招呼着她养的几只比她更瘦骨如柴的母鸡。她不太爱和邻居们说话,不过她经常都要靠编制一些竹制品卖钱养活自己和儿子,例如一些扫把,米斗,斗笠等等。她的脸上总是挂着难以名状的痛苦,犹如得了暗疾的病人,又像是一直等待责骂的幼童,黄色如小米般的脸庞和青的略有些干裂的嘴唇都让人看的非常不舒服,每次看见儿子回来,眼睛中无法掩饰的厌恶和恐惧却与行动上的体贴关心截然相反。小元母亲的说话声音总是很低,就像是隔着一层头罩,抑或是从地底发出来的一样,在热天中听起来像将要断气的知了的哀鸣。

这女人虽然不喜欢凑热闹,但却经常能听见她和儿子聊天,但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而听不到她儿子回答,不过偶尔可以听见几句,因为大多时候白天小元在外面疯玩,只有晚上,娘两才在一起聊天。有几次我起来小解,听见里面有动静,就趴在他们家窗台下面偷偷听。

只是谈话的内容颇为奇特,甚至让我费解。

“你放过我吧。”

“你到底还有什么要求?”

“你究竟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还不走么?”诸如此类,而小元的回答只有重复的一句。

“不。”

我对这家奇特的母子感到好奇,但那时候的大人们很发对孩子多事,即便是将这些东西告诉外婆或者母亲,也顶多只是一巴掌轻轻地拍在我的屁股上,然后玩笑似的一声训斥,接着又去忙碌自己手上的事情去了。

五六岁的孩子脑袋只有问号,对什么都好奇,于是我对小元留了个心眼。

外婆家呆的地方原本是森林,一百多年前清末一些渔民来到岸上,在这里居住了下来,并把这一代唤作方家场,至于为何这么叫,大家早已经无法解释,只是跟着老一辈的人习惯罢了。

这一带从五岁到八九岁的孩子一抓一大把,所以经常玩耍自然少不了,由于大家家境差不多,都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似乎天性喜欢互相帮助,所以小元没来几天,就和大家混熟悉了。

只不过他略有一些怪异。

小元的脑袋很大,而且五官奇特,几乎是平的没有一点起伏,远远看去如同一个精细描绘了五官的人脸后被吹起来的红色气球气球,大而圆亮的脑壳上点缀着几根湿润润的头发,薄而白皙如同被洗衣粉漂洗多次的布匹的头皮下一根根吸管粗细的紫色血管清晰可见。他的眼睛很小,稀稀拉拉的眉毛几乎让人感觉到那眼睛像塞进一个面团里的两粒豆子。可是他却还喜欢眯起眼睛说话,鼻子不高,宽而短,还略微向里塌下去,厚厚的略微向上翘起的嘴唇总是挂着油珠子——小元的母亲即便自己不吃饭,也要保证儿子天天有肉有鱼,实在太穷了,她就赤裸着双手到附近的池塘逮一些蛤蟆烧给小元吃,哪怕自己的手被蛤蟆皮肤分泌的毒液灼伤。所以我们这帮孩子非常妒忌他。而且他不太爱说话,可每次说话犹如一个大人一般,总是教训同年龄的我们,而大家也对他的话非常信服。小元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总是肿胀的成半透明色,如撕扯下来的薄薄的猪皮,手上总是湿漉漉的,每次我握着他的手,老感觉滑腻,仿佛握着一块肥皂。

几乎每次玩捉迷藏,他总是能够找到我们,无论我们躲藏到哪里——板车下,竹筐里,小黑屋,还是大树上,每次自以为躲的天衣无缝,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而且每次,小元都出现在你的身后,朝着肩膀重重的拍一下,然后冷笑着说:“我看见你了。”

按照规矩本来是被抓到的人去躲,可是小元却似乎不喜欢躲藏,而大家也乐得让他去抓,只是游戏这东西,一旦失去了平衡,被抓住的次数一多就没有意思了,当小元热情的邀请大家再次玩的时候却遭遇了众人的白眼,小伙伴们一哄而散,只留下我一个人,而他则再次眯起眼睛望了望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没有说话。

“为什么你总是能找到我们?”我和他顺路,自然问了问他。

“你们太笨了,那些地方,我以前躲过无数次了。”他的回答依旧非常不客气,不过我也习惯了。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抓你的人永远找不到呢?”临到家了,小元正要推开木门进去,我又问他。

这次小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将推开木门的手抽了回来,他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伸出双手,将大拇指轻轻按在我眼睛上。

“弄瞎他的眼睛,像这样,大拇指用力按下去,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他的话像锥子一样,而且手上真的开始用力,我的眼睛很快感到一阵挤压感。

五岁多的我自然哇哇大哭起来,小元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妥,立即收回手,走进了屋子,留下我一个人小心的按摩着被揉痛的眼睛。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耳朵边上已然听不到外婆和母亲梦呓似的哄我入睡的歌谣,只是不停的回荡着小元说的那句话。

“弄瞎他的眼睛。”

“真是个怪人。”我翻了个身,忽然感觉到今天夜里热的有些厉害,本来夜风应该非常凉快,而现在却软弱的厉害,忽然下身一紧,有些尿意,我从竹床板上爬了起来,揉着还略有疼痛的眼睛去解手。

前面说过,方家场的巷子很窄,一道入夏,房子就如同一个蒸笼,大家都将床啊,竹席摆放到外面来避暑,外婆家在巷子头,而这里各家各户都没有厕所,大的就去一百多米外的公共厕所,至于孩子,一般都在厨房旁边的水沟边对付一下算了。

我从床上下来,发现月亮出来了,由于东西多,我小心的避开堆放的杂物,忽然发现了那些睡在外面的邻居。

以前我并没有过多注意,可能是那天眼睛有些痛,不自然看了一下。

从我站着的地方一直延伸下去,每家每户的门外都躺着几个人,大家一动不动,就像堆放着的一堆堆的货物,看都看不到边。银色的月光透过破旧的塑料棚子的裂缝照射在他们裸露的肌肉上,反射着奇异的光,我见过这附近的一个加工塑料人像的工厂——一个专门为衣店制作模特用具的地方。那天他们卸货,正好大风,一堆堆码放好的人形模特裸露在空地上,就像现在一样,年幼的我有些诧异,几乎分不清楚那些躺在地上的人是不是真实的。

可是当我小解完,我这才留意到唯独小元家是不再外面睡的,而且似乎从搬来到现在,无论天气多热,他们母子也从未睡在外面过,总是吃完晚饭,就早早的关门进去了。

我刚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是房门忽然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人影从门缝从猫着腰挤出来,接着直立起身体,又将房门带上。

我连忙蹲在一个竹楼旁边,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她的脸侧对着我,流露出无法抑制的兴奋和解脱感,就像刑满释放的囚徒,又如同赌博着正在关注结果的赌徒。她的手里提溜着一个小布口袋——她和小元搬过来的时候也就背着。

这个女人似乎又不放心地看了看里面,接着小心的穿过躺在弄堂里的人,不过那可不是个容易的事,她似乎犹豫了下,当然选择了从我这边走出巷子,接着她越过了我躲藏的地方,消失在夜色里。很幸运,也许她正着急的离开,没有注意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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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正诧异她为何深夜这样小心的离开,那被带上的木门又打开了。

小元从里面走出来,他的眼睛并不像白天看上去的那么细小,反而泛着光,犹如猫的眼睛。

“你走不掉的,我最喜欢的就是捉迷藏了。”小元的声音很低,却犹如一个成年男人的嗓音,如同我的舅舅和外公一般。紧接着,他闪进了屋子。我有些害怕,先前感觉的燥热一扫而空,我双手揉搓了下手臂上浮现出的鸡皮疙瘩,爬上竹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家人推醒正打算洗漱停当吃早点,却发现小元的妈妈端着一碗盖有荷包蛋的面条递给坐在小板凳上的小元。

小元的表情很得意,他接过了那碗面条。不过我看见那面条分明朝外吐着热气,可是小元却不怕烫的大口大口吃下去,而且几乎没怎么吞咽,一眨眼功夫,面条下肚,大腕空空了。

而小元的母亲似乎对这并不惊讶,只是恨恨地拿过空碗,咬着嘴唇,而小元吃过后就一溜烟跑外面去了,临走前还叮嘱我吃快点,赶紧过去和他玩。

我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的不真实,或许,那只是我的一个梦,压根就没出现过,当时的我如此安慰自己。

又过了几天,夏日的温度开始退却,我在外婆家的快乐日子也要到头了,数着指头满打满算也就是明天了,而小元听说我也要离开,也只是哦了一声,然后又邀请大家玩捉迷藏。

孩子们只有在实在没有别的游戏可玩的时候才会同他玩。当然,结果显而易见,一下午都是小元在抓人,而且没漏过一个,而我自然在小伙伴的抱怨声中和小元一同回家去了。

晚饭过后,大家睡的很早,半夜里,风突然变凉,犹如铁刀刺肉,我闭着眼睛摸了半天的毯子却没有得手,结果却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般的东西。

猛的睁眼一看,却发现小元蹲在我床旁边,而我的手正在他的大脑袋上,他瞪着眼睛抽动着鼻翼望着我,当然,我吓得叫了一声,不过很快他用手把我嘴巴捂上。

“跟我来。”他说完背过身,朝外面走去,而我犹如中邪一样,居然真的跟在他后面。

白天里热闹的街道,店面都寂静无声,那个年代还没有酒吧,网吧之类的夜生活,即便是电视,也是少部分人的奢侈品,这个时段外面除了守夜人,连个鬼影都没有,我和小元的脚步声回荡在涂满柏油带着余热的路上。

他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走出了方家场,还有粮站和自由商场。

“你到底去哪里啊?”我忍不住问他。

“去找人,她要和我玩捉迷藏。”他没回头,依旧走着。

“找谁啊?”我嘟囔着问,不过这次小元没回答,只是在前面哼哼笑了几声,肥厚的肩膀抖动了两下,把脖子的后的赘肉也堆积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几乎累的闭上了眼睛,却一下撞到了小元身上,原来他停了下来。

“你明知道逃不了的。”小元忽然说话了。我正诧异,接着才发现他没有对我说。

他谈话的对象是一个卷缩在一个早已经关门的小杂货铺旁边的人。

“我会跟着你一辈子的。”小元又说。

这里是一个连接着外面公路和居民区的交接点,旁边一个人也没有。

“我总要试下。”那人忽然站了起来,手里提着一个包袱。

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小元忽然转过头,带着微笑望着我,而我木然地点点头。

“在这里,也就你对我最好了。”小元忽然伸出手,如同长辈似的伸出手想摸我的脑袋。

“你又想干什么?”女人忽然尖声叫道,就像是手指甲刮过黑板上的声音。

小元的手在半空中停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此刻的小元非常危险,我跑到了那女人身边。

女人用手将我推到身后。

“我讨厌这身体了。”小元双手抓着自己脑袋低声说着。

“你为什么总要和我捉迷藏?我说过你玩不过我的,无论你躲到那里我都可以找到你。”小元伸出双手做环抱状朝我走过来,我明显可以感觉到女人在发抖。

“逃啊,躲起来,然后我再来找你,我说过的,我最喜欢找躲起来的人。”小元一边咧着嘴巴笑着,一边走过来。

“快走,别让他找到我们。”女人伸出手来拉着我在寂静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回头望去,小元依旧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只是对着我们伸着手。

我们先后跑到了好几个地方,可是每次还没等坐稳,小元就从黑暗之中慢慢走出来。

“我又找到你了!快跑啊,快躲起来啊!”女人听完了发疯似的叫喊起来,又拉着我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那女人和我都没气力了,后面几乎是被她拖着走的。两人靠在马路上的铁栏杆上大口喘气。

“跑不动了?”小元从身后的铁栏杆之间的隔缝中伸出脑袋,傻傻地笑着。

“老娘不跑了!”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忽然伸出双手按住了小元的脖子,把他拖到地上,可是小元依旧笑着。

“我只是买卖东西,从来没杀过人,平日里对你忍让够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么?不是吧?”小元的声音已经被掐的走了音,尖细如同快要断水的水龙头。

“弄瞎他的眼睛,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而且嘴里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那女人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真的伸出手指头按向了小元的眼窝。

一股子鲜血从眼窝里飞射出来,溅了女人一身,可是小元却不知道疼痛似的笑着,也没有任何的反抗,过了会,小元才真的躺在地上不动了,女人也用尽最后的气力拉着我继续往前跑,一边跑还一边骂骂咧咧。

我则回头望了望,小元躺在那里没有在动弹。

终于,我和她都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喘息了一阵,女人的声音似乎又恢复过来了。

“我救了你的命啊,细伢子。”她得意地转过头说。

“小元不是你儿子么?”我整理好呼吸,奇怪他们母子怎么会这样。

“他才不是我儿子!”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如同恶神,双拳紧纂。

“我原以为他只是件货物,不料想居然像狗皮膏药一样脱不了身了。”她继续抱怨道,不过转头看见我不解的样子,又不耐烦地摆摆手。

“我和你说这个干什么,你个小鬼也不懂。”她站起身来,伸了个腰。

“应该看不到他了。天天说捉迷藏,死小鬼,老娘弄瞎你眼睛看你怎么找我。”说完,她忽然眯起眼睛望着我,犹如一个饿鬼望着食物,让我不住后退了两步。

“和阿姨走吧,阿姨带你去好玩的地方。”她朝我伸出手,我拼命摇着头后退,她忿忿地骂了一句,不再理我。

“你去哪里?”我见她转身,忽然很费力地弯着腰。

“不用你管。”她有些奇怪的转动着脖子,“怎么头发老是被钳着的感觉。”

我忽然发现女人的脖子上伸出一只胖胖白白的手,布满着青色的血管,犹如枯叶上的经脉,于是我抬起头望去。

又一个小元沉重的身体压在女人的背上,夸张的裂开嘴巴笑着,一只手攥着女人的头发,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嘴巴上,对着做了个收声的动作。

不过我觉得又有些不妥,因为小元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可是那女人明明刚才手上在滴血啊。

女人似乎丝毫不知道,而是沿着街道朝前走去,走不了几步,就转动转动脖子。

“走到那里,我都能找到你。”忽然耳朵边上穿过一阵低语似的声音,那声音是小元的。

我没有回家,而是一直坐到天亮,因为脚有点软。

当白天回去的时候,挨了顿臭骂,外婆和母亲吓坏了,不过好在我没出什么事情,自然也就算了。

不多久,听说有警察来到这里,拿着一张通缉令寻找小元的母亲,或者那个女人更加合适。

“那人到底是谁啊?”我问母亲。

“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口贩子,专门倒卖几岁的娃娃,就像你这样大小,她把骗来的孩子集到一起,拉到乡下去买,可是有次晚上司机没睡好,车子翻到河里,所有的孩子都淹死了,而且泡了好多天才被发现,捞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头肿的跟包子一样,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十几个娃娃,嘴唇都紫的厉害,眼睛都被额头肿起的头皮压的看不到了,全身皮肤泡的跟萝卜一样透明。那天警察把通缉令和事情经过告诉我们,大家才知道那女人是个这么狠心的人,她自己也有娃,却干这种伤天理的事情,可惜没抓到她。”母亲愤愤不平地解释说。

“小元不是她的娃。”我忽然说。

母亲有些奇怪,但又自顾自的说到:“管她呢,反正警察说她被人告发前好像也骗了个娃,而且经常带在身边,估计也想认个儿子吧。坏事干多了,可能自己生不出来!”母亲再次痛骂道。

说完,母亲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后来再去外婆家,那房子又换了别人了,只是那个女人再也没了下落,后来偶然听到邻居议论起,再别的地方也看到过一个带着大头儿子的瘦弱女人。只是一直抓不到,这两人仿佛在和警察做迷藏一样。

后来,我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梦中我远远的看见一伙孩子在玩捉迷藏,孩子们一个个笑着躲好,只有一个背对着大家枕着手臂靠在墙壁上数数。我也高兴地朝他们走过去想加入。

靠墙的孩子忽然转过头,他没有眼睛,眼窝处只有一片片血迦,将眼皮和额头拉的紧紧的,形成了几条深如沟壑的抬头纹。

那脸正是小元的脸。

梦中我的正吓得一步步往后退,先前躲藏起来的孩子忽然都从躲好的地方走出来,慢慢朝我走来。

他们都是小元,胖胖大大水肿的脑袋,细小的眼睛,青而发紫的嘴唇,湿漉漉的身体都一个样子,却又仿佛有点不同。

“来玩捉迷藏吧。”他们异口同声地充满稚气喊道。

我从梦中惊醒,一身大汗。似乎明白了那女人为何怎样也甩不掉小元了。(捉迷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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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夜 半根针
  可能是台风的缘故,原本火热的八月也凉爽起来,只是想到即将到来的七月半,忽然觉得这天气又十分应景了。不知道纪颜和李多已经走到哪里了,随手打开邮箱,却发现居然多了封纪颜的来信。
  这家伙相比知道七月半将至,居然发了封问候信,只是看着多少有点别扭。
  “又快到七月半了,前些日子我和李多为了寻找当地的传说故事,要渡过一条河,据说河对面的村落发生过非常奇怪的事情,我急于过去,只是河面没有桥,水却又涨的厉害,所以搭了个老人的船过去,没想到居然有意外的收获,时至鬼节将近,或许这个故事你可能用的着。”我看了看前面的话,忽然来了精神,早上起来的困意一扫而空,继续看了下来。
  “这里荒凉的很,四处望去只有无边无际的石滩和杂草。原本狭窄的河面忽然湍急起来,就像揉散了的面团,水浪都是一块一块地涌动着,我和李多找了许久,却没有看见过河的桥,天色渐渐暗淡起来,刚刚结束的大雨似乎又有回头的意思,河面的鹅卵石被雨水冲刷的光亮异常,正着急,却看到在水天一色的角落里居然停靠着一叶扁舟,不仔细看,仿佛被融进去了一样。
  我走过去,一位带着灰白色草帽,披着件陈旧蓝色工作服外套,下身套着灰色短裤的摆渡人,闷着头在抽着水烟。我走过去,问了声。
  ‘请问开船么?’
  他抬起头,脸犹如一个干瘪放置很久的老面馒头,带着萎黄,又像个缩严重的苹果,眉毛几近脱落了干净,眼睛和脸颊都铺满了深入沟壑的皱纹。嘴巴含着烟嘴,带着漠然的眼神望着我们。卷至手肘处的袖子下面是布满了如蚯蚓粗细的长长的血管,一根根凸立出来——常年接触水的人都会这样,皮肤黄而干燥,上面站着一层层还未完全脱落下来的灰黑色的死皮,终于,在注视了我们几秒后,他的嘴巴离开了水烟筒。
  ‘当然开,不过你们姓什么?’他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问道。
  我奇怪他的问题,不过还是告诉了他,李多也有些不悦,性急的催促着。
  他看上去似乎年纪很大了,却不知道为何还在摆渡,而且这里似乎很少有人来,或许不是我们,他一天也接不到一个客人。
  老人的身体去很健硕,站立起来后面如铁板一样整齐直立,他将水烟筒收拾起来,顺手结果我们的行李,船体不大,却也勉强容的下四人,我和李多对面而坐,老人则站在船头,将船撑离了河岸。
  船缓缓的驶向河心,水流似乎也小了些,河边还有很多耸立的怪石。
  ‘七八月山洪来的凶,这里的水也涨的厉害,所以必须看那些石洞,如果河水过了石头,就是在高的钱,也是不能出船的。’老人的声音很沙哑,却非常清晰,他可能看我盯着石头看,于是解释了下。
  ‘您刚才为什么要问我们的姓?’李多好奇地问老人。老人迟疑了下,忽然朝天高亢的唱了起来,歌声从四周的山壁反射回来,在耳朵边上环绕开。
  ‘过河人哟,莫着急,待我将你姓名问哟,不怕恶浪与险滩哟,船工一身都是胆罗,出船宁带一根针,回家不载陈姓人哟。’老人唱完了,这才低头对我们说。
  ‘我是住在河对面的船工,这一带有规矩,出船定带一根针,回船不载陈姓人。’
  ‘哦?不载陈姓人是因为陈沉谐音吧,可是为什么要带一根针呢?’我好奇地问。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告诉你为什么要带一根针。’老者抬起头望望淫靡的天空。
  ‘这一带地势不好,加上非常荒凉,所以也就没去修桥,自然就多了我这样的摆渡人,以前河对面的村子还算热闹,大家要出去赶集看戏采买货物都得靠我们船工双手摇过去,有些人世世代代都是吃河面饭,河边生,河边长,即便死了,也要让家人葬在河岸边上,这是我们的命,虽然辛苦,却也活的下去。
  出船的人水性都好,这是当然的,可是只要是第一次单独出船,老人们总交代,身边带好一根针。我问为什么,他们总是叹气摇头不语。
  我第一次单独出去,也很欢喜,只是对这根针有些看不大起,可是既然长辈说了,自然点头称是,便将针别在裤腰带里,时间长了,自然也就忘却了。
  直到有一天,也是这样的日子,七八月间,暴雨连这几日,大家都出不了船,没了收入,坐在家里发呆,好不容易雨停了半晌,我赶紧推船出河,等着人来。
  果然,那天生意旺的很,中午出去的,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几躺了,我几乎没歇过,虽然累,却心中高兴,一来有了生计,二来觉得自己的本事帮了人。
  我刚准备回去,却被一个年轻人叫住了。
  他身材高大,不过天色已经灰暗,我看不清他容貌,一身读书人打扮,手上还提着一口皮箱子,脚踩黑皮鞋,我瞧他眼生,更断定他不可能是本地人。
  ‘带我过去吧。’年轻人在身上摸了摸,掏出钱,我瞅了下,已经超过了双倍的船钱,刚想接过来,忽然想起来还未问他。
  年轻人居然姓陈,我有点懊恼,摆摆手说不渡了。
  ‘你要是不渡,这天已然黑了下来,这十里八地的一个人也没有,难不成我还要走回去不成?姓陈又怎了?难不成姓陈的都一辈子不要渡河么?为什么这个年代还有你这样封建迷信的人啊。’他有些生气,大声斥责着我,接着又在身上掏了掏。
  ‘拿去!’他居然又多拿了些,我犹豫了下,那时候人年轻,天不怕地不怕,那里管得了这么多,只是想着总是要回家的,多带一个人有何不可,一手接过钱,就让那人上了船。
  我载着他,朝对岸划去,可是心里多少有点不安,原本熟悉的水路居然有些陌生起来,只恨不得能来一阵大风,将我一下吹到对岸,早些回家了事。
  船到河心,两人攀谈了下,原来这个陈姓年轻人居然还是个读过大学的秀才,而且是来这里采集民风民俗的,并且带了一箱子书来教化这里的孩子,听了他这话,我也忍不住对他敬佩起来。
  可是没想到,离岸还有几里的时候,真的开始下雨了。
  雨势来的非常大,不消片刻,我的船里也灌满水了,风也吹得厉害,只是不把我朝岸边吹,而是往河心吹,我顿时慌了手脚,年纪轻,还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情。
  ‘船家,现在怎么办啊?’年轻人大声喊道,可是口齿不清,含含糊糊的,估计是雨水冲进了嘴巴里。
  ‘你抓牢住船,我想办法!’我叮嘱他,心中却忍不住恐惧起来,虽然撑船时间不长,但知道这样的风雨下,一旦船撞到凸起的石洞,我们必定要落河,别说是这秀才,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游的出来。
  果然,还没等我说完,船就翻了过来,我和年轻人都落进水里,水流重重地拍在我身上,肉痛的厉害,嘴巴,鼻孔都灌满了水。
  不过还好,我勉强游出了水面,只是不见了那个读书人,旁边都是黑乎乎的河水,雨声混杂着雷声,把我呼喊的声音淹没了。
  ‘许是已经沉到底了吧,唉,这姓还真邪门。’我感叹了下,立即朝对岸游过去。
  忽然,脚底下一沉,仿佛被人拉扯了一般,接着腰上也有被抱住的感觉,我整个人迅速往水下翻过去。
  一个闪电打过来,我看到那个年轻人死死地环抱着我的腰,他的双手拼命抠住我的裤腰带。
  ‘放手!不然我们会一起死的!’我大声叫喊着,可是他仿佛已经没了知觉般,呆呆地抓着我,拼命摇头。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晓得我气力一尽,明天就要等我家人来为我捞尸了,水上的人都知道,就是水性再多好的人,一旦被这种求生欲望极强的人抱住,都没办法生还。这种人如同秤砣一般,就是没有这风雨,带着他都很难游过去。
  我忽然想了起来,想起来临走前带的一根针。
  那时候我没有多想,从裤腰里翻出那根针,朝着年轻人的手背狠狠扎了下去。
  他大叫了一声,带着愤怒和怨毒望着我。
  ‘别怪我!否则大家会一起死的!’我闭着眼睛,将针拔了出来,又再次扎下去。
  腰间的气力果然小了,我马上挣脱了他的手,只是用力过大,拔出的针断掉了,枕头留在了那年轻人的手背上。
  我鼓足了吃奶的劲,等我摸到河岸的石头,挣扎着爬上去,雨水立即小了起来。
  我见没了危险,就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家人说我命大,这种天气,十个有八个难回来,村里人都说那晚上的雨这辈子都没见过,下的那么大那么急。
  他们还说,般我回来的时候,手心里死死地纂着半根针。
  那以后,我大病了一场,闭上眼就看见那年轻人湿漉漉地站在我面前向我索命。而我也终于明白,老人们为什么叮嘱我要带一根针,而又一再不愿意说明原因。
  那半根针我藏了起来,这件事没告诉过别人,只是向我父亲说了说,当年父亲听完大惊,他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出了这档子事。
  ‘你没有把针完整拿回来?而是断了一截在那人手里?’他失色地问道,我则回答说是。
  ‘这是大忌!除非我们可以找到那人的尸首,否则就,’父亲说了一半,却打住了,接着叹气着摇摇头,即便我追问,他也不再告诉我。
  随后,大家找了几个水性好的沿河搜索,可是却没有找到那人的尸体,这让我着实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不过接连十几年没有事情发生,我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我也结婚生子,直到我的女儿慢慢长大。虽然我的父亲在忧虑中去世,甚至临终时一直握着那半根针。可是我却没有过多介意,或许是从小就不信鬼神的原因吧,而且那以后我也很注意天气,绝对不再强行带人渡河了。
  去年的八月初,我接到女儿的信——这里唯一能够和外界联络的邮局也离村子有几十里远,我隔段时间就会去那里替全村的人取信,她在信里告诉我,会带男朋友来这里。这么多年,女儿只要在外面,她都靠寄信过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信却有些异样。
  那些信仿佛被雾气打过一样,湿漉漉的,我以为是邮递的时候着了水,可是其他的信都没什么。我曾经回过信询问她,女儿只说是不小心沾了水,或者是每次都是刚洗完衣物碗筷才开始写的。
  那点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没干么?我狐疑起来。
  不过我并没有过多介意,只是急着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孩子他娘。
  我们俩沉浸在快乐之中,自从女儿去外省读大学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上一次已经是半年多以前了。
  这一代带人渡河的已经越来越少,为了怕他们来的匆忙找不到人渡河,接下来的日子我天天都在河边等待,而且不载被人,只为等他们——毕竟靠女儿寄来的钱就足够维持家用。
  接连等了十几天,一直到七月半那天晚上,那天我本不愿意出去,行船的人忌讳鬼节,尤其是河底冤魂多。于是刚到天擦黑,我便打算撑船回去。刚起身,却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的和一位个子高高的男人,两个人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那女的自然是我女儿,可是当我看到那男人却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几十年的那个书生样子的年轻人,除非了衣服发型不同,甚至连手里提着的箱子都是一样的。可是就是脸却依旧觉得模糊,似像又似不像。我暗自咬了咬舌尖,告诉自己天底下哪有如此怪异之事,全当是自己老眼昏花所致。
  未来女婿对我很是尊重,女儿也热情的向我介绍。原来这个男的是女儿大学同学,比女儿高上一届,女儿的工作也是他帮忙介绍的。我自然对这个女婿非常欢喜,看着天色已晚,便不再多聊,让两人上了船。’老船工一边摇着桨,一边说着,船已然接近河心,他却忽然停住了,带着怪异的眼神,眯起眼睛望着我和李多。
  ‘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都是相对而坐,很高兴的望着对方,可是当时我觉得有些怪异,但始终没有觉察出来,这事本来对在船上讨了二十多年生计的人来说应该很容易想到,可能是当时过于高兴,却忽视了。’他长叹一口气,将草帽压低了下,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那天还有个一同撑船的同村人,他的船也载了两个姑娘,是村子里的,说是到河边烧纸钱刚回来,他的船经过我的旁边的时候,忽然望了望,然后奇怪地说了句话。
  ‘好浅啊。’然后就划开了。我没在意,只当时一句玩笑话。
  回到村子里,我婆娘都等急了,早就做好了一桌子菜,都是时令的河鲜,水上人家,大都鱼虾为主,我怕女婿吃不惯,畏腥,还特地做了些猪肉和蔬菜。男人随着女儿一起叫爸爸妈妈,我们听着相当高兴,我也干脆直接把他当女婿看待。
  那天晚上吃的很愉快,虽然在灯光下我一直看着女婿的左手。
  我当时断掉的半根针就遗留在那年轻人的左手里,虽然自己一再骂自己多心,可是眼睛却不自觉的瞟过去。
  即便吃饭,女儿的手依然牵扯着那男人的左手,我看不到什么。
  吃过晚饭,我为女婿腾出了一间房,女儿有些不高兴,我可不管,虽然我们家贫贱,但这女孩子家的清誉还是要的。
  但是,河畔的村子,晚上风中带水气,吹一夜就能伤了骨头,别说我一把年纪,就是年轻人也吹不起,而家里就两间睡房。
  女儿自然跟着他娘。
  我只能跟女婿睡。
  可是当时我望着女婿的眼睛,他似乎很乐意,又仿佛是河边捕鱼人拿着鱼叉死死地盯着活鱼般。
  ‘睡吧!’我咬咬牙,熄了灯,和衣躺下。
  那边房里娘俩多些时日没见,自然少不了悄悄话,不过到了后半夜,自然也平静了,只有细小的鼾声。
  我则混混沉沉睡去,尽做梦,梦见那个掉进河里被我用针扎手的年轻人。
  没过多久,我就感到脸颊上冰凉的,睁开眼睛,发现女婿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看,他头发一缕一缕地,正朝下滴水。光着上身,穿着一条短裤。
  他的样子和那个掉水的年轻人几乎一摸一样,仿佛刚从我梦中的河底爬出来一样,我猛的一激灵,跳了起来,抓起床边的撑衣棍。
  他似乎有些惊讶,然后看了看自己,接着笑了笑。
  ‘不好意思,爸,吓着您了,我睡不着,所以出去游了下,因为身体弱,从小就被送到游泳队学,这不,反而惯了身臭毛病,一天不游反而浑身不舒坦。’他又低头道歉,然后进去了。
  我这才放下东西,再次躺下来。
  可是又那个人喜欢七月半晚上去游泳?而且只要不和女儿握着手,他的左手要么藏在身后要么紧紧攥着。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会安心的。带着这种想法,我又昏睡过去。
  女儿告诉我们,她会和准女婿在这里留一个礼拜。
  ‘爸,一个礼拜我们就要赶回去了,时间不多,等以后我们还会常回家看望二老。’女儿笑了笑说,女大不中留,这点我知道,何况这里穷乡僻壤,总不能让自己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来鼻子却又一阵酸楚,仿佛被人从鼻孔倒进了姜水一般,又苦又辣。
  这个女婿不爱说话,却毕恭毕敬,我则一天到晚把眼睛挂他身上,终于,我想到一个看他左手的机会。
  ‘你喜欢游泳,今天天气不错,河水也暖,要不我们爷俩去游个痛快?还可以比试下么,游不过我,我可不答应我闺女嫁给你。’我开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应了。
  ‘我一定会赢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
  正午河水最不伤人,我带着他来到河边,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带是半山环绕,加上杂草多,太阳照不进来,温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脱光衣服,然后看着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终于看见他的左手,不知道该说失望还是高兴,他的手上什么也没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纸笔的读书人一般。
  ‘游吧。’他扑的一声跳进河里。我也紧随着下了河,心里石头落了地,自然没什么牵挂,游起来也格外畅快。
  我和他都是话不多的人闷葫芦,可能因为这点女儿才喜欢他,两个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声。
  河水有些混浊,扬起的泥沙弄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犹如一块疤一样焊在我心里,我尽力朝前游过去,望见女婿正在前面一个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确实老了,便想做鼓气超过他。
  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自己的那股气一下就没了。
  我的身体下面浮起一件东西,一件人形状的东西。
  我起初以为是阳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随着卷起的泥沙渐渐退去,那居然是具尸体。
  头发差不多掉落个干净,脸犹如泡发的香菇,带着紫黑色的细小血管密布整张气球般的脸庞,嘴里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么东西,四肢也无力的漂浮着,他慢慢浮上来,几乎快要碰到我的脸了。
  虽然样子变化极大,但我从他的衣着一下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没找到的尸首,只是那个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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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素胆子极大,但这下也吓的着实不轻,一口气没接上,呛进胸膛里,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见眼白鼓出的尸体望着我微微笑了下,他左边的袖子漂浮起来,挡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处开始有了勒紧的感觉,渐渐觉得喘气不过来,眼睛一片黑暗,最后听到的是女婿的呼喊声。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围了很多人,我已经躺在自家床上,原来女婿把我抗了回来。
  ‘尸首!那尸首!’肺里似乎还有积水,我又大声喊起来,所以距离的咳嗽,我婆娘轻轻拍着我的背。
  ‘捞起来了。’旁边的村民告诉我。
  ‘二十多年的尸体为什么浮不上来?而且还没烂掉?’我大声问道,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别人,因为我想知道答案,否则我会疯掉。
  ‘烂没烂不知道,不过浮不上来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说道,‘他的肚子里面,全是鹅卵石,刚才他们搬上来的时候咕噜咕噜作响,跟工地的水泥搅拌机一样,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个人吞了那么多石头,自然是起不来了。’
  ‘难怪,我看见那尸体嘴巴鼓鼓的。’我这才安静下来。
  ‘而且,那尸体没了左手,好像被什么啃掉了一样。’旁边的一个人嗫嗫地说。
  我沉默了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后不理家人的询问,埋起脑袋睡觉。
  其实我那里睡得着。那个带着半根针的左手究竟在那里,找不到那半根针,我迟早会像我爹一样郁郁而终,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渐过去,女儿也告诉我很快他们就要离开了。好在身体没过多久就康复了,只是心病无法医治,村里的人知道几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里有一定威望,于是让大家出点钱把那人尸体好生安葬了。
  女儿牵着女婿的手,面带愁容地看着新坟。
  ‘好可怜,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没有,说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这才收声。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女儿居然哭了起来,可能是非常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孩子娘抹着眼泪抓着女儿的另外只手,‘你看手这么凉,以后怀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会照顾好我的。’女儿笑了笑,望着女婿,女婿也点了点头。
  我提出送他们过河,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身体刚好,不适合,还是多卧床休息。
  ‘爸妈我们走了。’女婿朝我们鞠了个躬,接着忽然松开握着女儿的左手,朝我伸过来。我愣了下,心想可能这是他们的道别方式,也伸出手过去,两人握在一起。
  那时候,我感觉到手心一阵微微的刺痛。
  女儿和女婿消失在门外,我把手转过来,手心里是半根生锈的针头,那时候的我犹如当头棒喝,张了张嘴,想叫女儿回来,但我知道无济于事,孩子娘还以为我舍不得,安慰我说;‘女儿还会回来的,难过什么。’
  ‘回,回不来了。’我哭丧着说,不再理会她,只是冲进内屋,翻出一个小铁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另外半根针。
  两下里一重叠,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针,就是二十年前我带出去的那根。
  我无力的把盒子放回去,吃力的撑起眼皮,忽然看到墙角里的皮箱子。
  那个女婿第一天来带来的皮箱子。
  那个和二十年年轻人手里提着的一摸一样的皮箱子。
  只不过,前几天它还好好的,可是现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从箱子缝隙出流出来,湿了好大一块地方。
  我爬过去——因为脚已经完全使不上气力了,强忍着打开了箱子,里面并没有我以为的东西,那只失踪的断手。
  里面只有很多信,都被水泡着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们曾经收到过的,都是女儿曾经寄过来的。那些信大都字迹泡的十分模糊了。我发疯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面,老婆怕极了我,她后来说我仿佛如饿鬼一样。
  几天后,我再次去邮局,那里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儿写的,那是她单位寄来的。当我打开信,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却还是差点昏过去。
  信上面说,女儿两星期前独自去游河,遇到风浪遭到不测,结果女儿的尸体过很久才被打捞上来了,而且最蹊跷的是,女儿被打捞上来的尸体,手里紧紧的纂着一个断手,一个断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场的人都说那手看起来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样。而这封信也不知道为何许久才到这里。
  拿着信,在邮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撑船回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诉家里的那位,所以我决定隐瞒起来,只说是女儿出国了,总之瞒多久是多久。
  回来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个伙计,这时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太浅了,其实是好奇为什么我的船上一个大男人却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当然,当时船上的只是一只断手罢了。”船夫终于说完了,船也已经到岸。我把船钱给他,他却摇摇手。
  “不用了,你们能听我的故事,我就很高兴了。”他朴实地笑笑。
  “那A村往哪里走您能告诉我们么?”李多笑着问他,船夫点了点走,走下船,对着地图详细的指点我们,接着才上船离开。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河面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刚才上下船的时候,船身动都没动。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常年在船上稳定性好吧。
  还没到村子,就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免有些抑郁,可是谁又晓得那村子里还有更奇异的事情呢?只是时间不够,我只能先说到这里了,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体健康。”
  信的内容结束了,看来纪颜是离开了村子以后为我写的信吧,当然,我更着急几天后他的故事,那个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么呢,不过既然他能告诉我,相比定然是没有什么危险,只要一切安全,作为朋友的我来说自然是无比欢喜了,不过,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话,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针扎下去了?或许每个人都会吧。(半根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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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久没更新了

整体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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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夜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插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欧阳,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过来,一手接过我的行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拒绝了,一来东西不是很重,二来我向来没有让别人提包的习惯。他也不介意,依旧非常高兴的拉着我往前面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几乎掐着我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几乎萎缩的臂膀生疼。走进去,我只闻到了草场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犹如肥皂般的味道。这里的人似乎很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看上去远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经意的几下望去,家家都住着如同城市里楼房别墅的住宅,而院落里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取而代之的则是摩托和轿车。
我忽然想起这个村子不是个相对贫困的地方么,三年内可以改变这么多?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些可爱的羊。”朋友拉着我,来到一处建筑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规而且宏伟的多的地方,我抬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当地的村委会,惊诧之余,疑问更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边随着他走进去,一边问道。
“我先带你去件村长。”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高兴的拉我进去。
里面更加宽敞,甚至装修的奢华超过了我所在的报社,大可以与城市机关攀比下了。在楼层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同学介绍的当地村长,一位长着园胖脑袋,却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秃的脑门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双手背在身后。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聊天,村长穿着一套西服,却并不十分得体,拖长的衣角和堆叠的裤筒让人觉得他犹如一个滑稽演员。敞开的西服里面并非是得体衬衣和领带,让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无袖的白小夹袄。那情景不亚于看见一个人在用刀叉吃米饭一般。
和村长交谈的人带着一副金边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狭长的脸和尖尖光滑的没有一根胡须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鸡啄米般的点着,他的腋下夹着一个深黑色的公文包,两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说在达成什么协议。
“那就这么说定了,价钱可不能再退让了,吴总我们也是穷村子,大家伙都指望着这些畜生吃饭过日子呢。”村长的话虽然非常带着谦恭,但音调反到是上级训斥下级一样,那个被称呼吴总的也只是嗯嗯啊啊的答应着,见我们来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辞,出去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头,从牙签般细长的鼻梁里哼了一声,擦肩出去了。我正觉得这人不可理喻,同学把我拉到村长面前。
“这是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他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在城里做记者的那个。”同学高兴的介绍到,我处于礼节的伸出手,村长也伸出手,不过他只是去弹烟灰。
“哦,原来是大记者啊,小梁经常向我提起你,这次你来一定要好好报道下我们村子,作作宣传嘛。”接着,他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同学则领我出去了。
“你们村子靠养羊致富的?”我想起同学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学的是计算机,却偏爱去图书馆看生物农作物养殖业的书籍,而且颇有研究。
“是,又不全是,我马上就带你去看看。”他的脸上带着神秘,我也猜不透是什么。
来到楼下,看见一辆轿车开出了村子,看来这是那个什么吴总的车子了。
同学带着我来到一个巨大的羊舍旁边,上面是斜拉式样的三角屋顶,利于散热,地面也很光滑,没有什么裂缝或者坑洼,而且多有平斜,想必是为了羊群排泄粪便聚集之用,羊舍呈倒三角形,两边各有容纳一人半宽的舍道,羊舍围栏有10到15厘米粗细,我摸了下,是混凝土和砖石砌成,砖石是灰砖,远胜与现在城市的红砖,冬暖夏凉,看来羊倒是比我们生活的更舒适。
“羊圈建筑是否合理,对羊生长发育关系很大.长期以来,我们这一带农产养羊均是放养,地圈垫草积肥,有的羊牛同圈,圈舍潮湿,阳光不足,羊经常发病,出现春夏发展,秋肥冬死的情况,所以羊圈的设计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羊舍的基本要求是通风干燥,卫生清洁,夏凉冬暖,而且多选在草场的中心,这样放养利便,羊群不容易感染疾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虽然不懂养殖,但恐怕这些也只是养羊最基本的规则吧,这如何说明你们这里偏偏羊卖的如此之好?”我想起刚才的那个吴总,忽然觉得有几分眼熟。
“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城里的商人,转么批发肥羊肉,量大的很,不只他,全国很多人都来我们这里,三年里,这个村子的一下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很多人都把耕地变成了草场,祖上世世代代背朝黄土脸靠地的农民都扔掉了锄头养起了羊,周围的人也纷纷效仿,可惜,他们的羊却无法养的和我的一样好。”他不屑的摊开双手——这是他在大学的一个习惯动作,每当十分高兴或者胜利的时候他都爱这样。
“你的羊?”我奇怪地问道。
“是的,我的羊。”他的脸换了副表情,紧紧咬着牙齿,仿佛怀揣着仇恨,似乎我们提及的不是羊,而是他的儿子,或者干脆是身体的一部分。
“我的羊不仅仅肉质鲜美,吃过这里羊肉的人都赞不绝口,而且与其他羊肉相比简直优差立见。甚至繁殖和生长能力都比普通的羊要优秀的多。一般成年羊六十天就可以育肥出栏,而我养的只需要四十天就可以了。”同学继续缓缓说着,可是夜晚的风让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凉,自从进村子开始,我似乎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而且,眼睛的主人似乎并非是人。
“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么?如同村长说的,我还需要更多的人知道这里,你就是活的广告牌,我调查过,你们报纸的影响不错,只要你多帮我下,在报纸做一篇关于这里养殖业的报道,我和村子绝对不会亏待你,甚至可以让你在这里拥有一片草地和羊群。”他听起来是央求,实际却口气强硬,毋庸推诺。
我心算了下,这样一群羊少说有百八十只,甚至还有一片上好的草地,听上去倒是十分诱人。
“我更想知道你究竟是怎样养羊的?而且你不是要做一名老师么?那些本该围绕着你如同精灵般的孩子呢?那些求知若渴的学生去哪里了?”我大声问道,小梁愣了下,忽然高声笑了起来,笑声在空旷的羊舍和草地里回荡开来。
“问得好,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他们真的和你所说的一样,我和他们,包括我的祖辈父辈,甚至我的子孙都和着羊圈里待宰的羔羊没有区别了。”我对他话十分不解,而梁似乎也看出来了,他一屁股做在羊圈旁边,靠在羊舍的围墙上,我也坐了下来。
“最开始的那年,我的确回来想好好教书,希望他们可以和我一样,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可以飞出国门,去国外留洋。但是很快,我发现我错了,即便是我这样所谓的跨越龙门的天之骄子,其实在村子的作用还比不过一头种羊。
我的一名学生家里就是养羊的,那时候村子里养羊和养鸡鸭一样,单纯是为了温饱而已,而且这里穷山恶水,草食枯黄,加上养殖技术缺乏科学管理,所以这里的羊一只只都长的瘦弱干柴,毛质低劣,学生被他父亲叫回去放养,没有在读书,我忿忿不平地跑到他家,质问他为什么不让孩子继续学习,结果反到被他臭骂一顿。”他忽然苦笑道,转头问我,“你知道他说什么么?”我自然是摇头。
“你算什么东西?我让我儿子放羊,好歹学一门营生,就算再不济,他也可以去做羊倌,你呢?花了村子这么多钱,读个破大学,还不是混成这样?村子又沾你什么光么?我听完后自然和他理论,他说不过,就把孩子从房间拉了出来,让他自己选择。
那孩子低垂着脑袋,将手别在身后,我几乎将自己前半身所有的抱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我自己所坚持的原则和牺牲都希望有所回报,而结果是,孩子亲口说了句读书无望,老师您还是放我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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