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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淑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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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杰每次到来都照例把简家客厅搞得烟雾缭绕,乌烟瘴气。
  “一开始沈碧云要给苏志文400万,后来改成了300万,为什么?”他一边抽着简律师提供的古巴雪茄,一边问道。说实在的,他挺喜欢雪茄烟营造的这种谈话气氛的,立场不同,却仍有默契。
  “400万你不觉得太多了吗?”简其明道,“我对碧云说,那纯粹是丢在水里,一看苏志文就知道他不是做生意的料,我劝她理智点。”
  “可300万仍旧是一大笔钱,杀价应该杀到30万才算成功。”
  “她一心想讨好她的小男人,我有什么办法。就这100万,我还是说了老半天才说动她的。”简律师摇头叹息道,“女人疯起来,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你那天是几点回去的?”
  “老林,我不是上次说过了吗,,大概是8点左右。”
  “在你之前,有人离开过饭桌吗?”
  “方琪去书房接电话了,方晓曦离开过一会儿,好像是去上厕所。”简其明仿佛意识到自正站在地雷边,他谨慎地扫了一眼。
  “向兵呢?”
  “他跟我一起出门的,到园子里去接电话了,有人打电话给他。”
  “方晓曦先离开,还是方琪先离开?”林仲杰平静地注视着他。
  “先是方琪,然后方晓曦马上就说去上厕所了。”简其明干笑了两声。
  “方晓曦去了多久回来的?”
  “大概几分钟,老家伙!你到底想知道什么?”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
  林仲杰没回答他的话,沉思了几秒钟,随后问道:“你走的时候,谁送的你?”
  “没人送我。沈碧云腿脚不方便,我让她别送了,她提出叫苏志文送我,我谢绝了。我不想跟这男人有更多的接触,他让我浑身不舒服。”简其明夸张抖了抖肩膀。
  “他有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了?”
  “他有种特别的本事,就是你跟他多说几句,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然后同情他,体谅他,认为他做很多不合情理的事都情有可原,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非常具有欺骗性。”简其明喝了口浓茶,哑着嗓子说,接着又话锋一转,“当然,他的魅力跟他的被杀,屁关系也没有。”
  “哦,你怎么知道?”
  “他摆平了那里的每个女人。”
  “可是,根据她们的口供,她们个个都讨厌他。这如何解释。”简其明的论点很新颖,林仲杰决定洗耳恭听。
  “说当然是这么说。可是你想想,方琪虽然讨厌他,却曾经借书给他看,还曾经教他打电脑,曾雨杉虽然见到他就对他冷嘲热讽,可是苏志文感冒的时候,她拿药给他,虽然是丢在地板上,但很显然是特地买来的,发票还在那里;方柔枝本来就对他不错,方晓曦也是,苏志文有时候会给方晓曦零用钱,那孩子是有奶便是娘的,她当然喜欢小外公喽,章玉芬呢,表面上虽然看不起苏志文,但苏志文提出的要求,她从来没回绝过,苏志文不经意的一句话,她都会记在心里,苏志文有一次说非常怀念他妈做的烤年糕,结果当天晚饭的时候,她就给他弄了盘烤年糕。”
  “你好像搜集了不少小道消息。”林仲杰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感到懊恼。
  “林警官,我跟这个家庭已经打了十几年交道了,我了解那里的每个人。”简其明顿了一顿,“表面上看,人人都不喜欢苏志文,但真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我向来不相信语言,只相信实际行为,我觉得她们根本舍不得杀他,她们爱他。所以,我认为杀他的人,首先是个男人,其次,他是个外人。”
  “你还坚持认为是外人干的?”
  “那当然。不可能是家里的人,”简其明说着忽然意味深长地看了林仲杰一眼,“其实,那天饭桌上就有两个外人。”
  “一个是你,一个是向兵。” “但是苏志文的死亡留言指出‘不是向兵’,那行字是他写的,血字指纹认定是他的,这又如何解释?”林仲杰喝了一大口浓浓的乌龙茶,心里不禁暗暗骂了声,简老家伙家的茶叶也不同凡响啊,当律师就是比当警察滋润。
  “很可能是有人拿着苏志文的手写上去的。”
  “有这个可能。他有动机,有作案时间,也有袭击死者的力气。”
  “袭击死者并不需要多少力气,只需要站在他身后就行了,而且凶手并不是徒手跟死者搏斗的,而是拿了一个花瓶作凶器,这个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用这个花瓶轻而易举用它把死者的脑袋砸开。”林仲杰放下茶杯,严肃地说,“再说。如果那几个字是向兵本人写上去的,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有很明显的空白点,有一段时间,他失踪了不是吗?”
  “那是……”林仲杰点头,他刚想说这个家的人,个个都有空白点,却被简其明打断了,简律师向来喜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高谈阔论,这次也不例外。
  “他可能趁打电话的空,通过屋子的边窗看见苏志文正走进储藏室,那里有扇窗子,不知道你是否注意过,从那里爬进来,可以避开客厅和书房,又可以躲在楼梯背面,正好可以看见储藏室的门。他翻窗进入走道,尾随苏志文到储藏室,用花瓶在背后砸坏了他的脑袋,把他推到大箱子,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那四个字,再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偷走了画。”
  这么简单吗?
  “动机呢?”林仲杰问道。
  “动机就是沈碧云跟曾雨杉说的话,我后来也问过沈碧云,她承认自己在向兵离开后说过一些不礼貌的话,向兵也许听到了这些话,于是恼羞成怒,伺机报复。”简律师目光如电地盯着林仲杰面前的一个烟缸,好像正在看见向兵的假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过程。”林仲杰耐着性子催促道,每次看见简其明这种稳操胜券的表情他就冒火。在过去的多年中,他曾经多次在这张智慧的胖脸上看见这种表情。
  “地下室有两道门,苏志文打开第一道门走下楼梯,接着打开第二道门进入储藏室。跟踪者必然是在他进入第二道门的时候,才进入第一道门的。否则他在楼道里就会被苏志文发现,空间实在太狭小了,有风吹草动就会被发现,如果他那么早被发现,他就没机会在储藏室袭击苏志文了。对不对?”
  “说下去。”
  “等苏志文进入储藏室后,跟踪者尾随进入,这时候,苏志文发现了对方,但并没有意识到对方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他不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男人,所以不会大吼大叫,他可能只是让对方离开,跟踪者一定是想办法引开了苏志文的注意,比如,他指着某个地方,说,看,那是什么!苏志文转过头去,他正好举起了花瓶。”
  “如果苏志文果跟其他人的关系没那么僵的话,他应该不会防备她们,相反,他跟向兵关系不熟,相比之下,他应该会更防备是男人的向兵才对。”
  “我只是说,苏志文把她们摆平了,并没有说他相信她们。”简其明把烟叼在嘴的一边,好像在咀嚼着烟丝的味道,“我跟苏志文聊过一两次,有一次我问他当年为什么离婚,他坐在那里,像个忧郁王子那样侃侃而谈,他说他母亲当时一心想把他培养成博士后,但他因为一个女生,连研究生都不想考了,后来两人还结了婚,但不久之后,他就发现,他牺牲了一切求得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梦。他没具体说是什么事,但是他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熟悉的人是很可怕的事,尤其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更是如此。……他说话还真是爱转弯抹角。”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我猜他老婆跟别的男人在外面约会时被他撞见了。” 简其明把目光投向别处,“他接下去跟我说,他很怕有人站在他背后,尤其是女人,因为到目前为止,害他的都是女人,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想说明的是,他对女人虽然很有办法,但并不信任她们,他对女人的防备心理要远远超过男人。所以在储藏室猛一看到向兵的时候,他更多的想到的不是向兵要袭击他,而是,向兵有可能为了找厕所摸错了门。”。
  “好吧,他是什么时候偷的擀面杖的?”林仲杰问道,他觉得简其明的分析很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翻窗进来的时候,溜进厨房偷的。”
  “章玉芬那段时间都在厨房,即便不在厨房,她也是进进出出的,如果向兵在那个时候去厨房偷东西的话,很可能会被章玉芬发现。”林仲杰一边抽烟一边稳稳地说道,“更何况,擀面杖晚饭前就不见了。晚饭前,沈碧云还没对向兵发难。照你的说法,这样向兵就没有杀人动机了。”
  “那天的晚饭桌上没有面食,不需要擀面杖,章玉芬怎么能肯定擀面杖一定是在晚饭前丢的?”简其明问道。
  “就是因为找不到擀面杖,所以才没做成面食。”林仲杰道,“那天章玉芬本来准备包饺子的,但是到了四、五点种,她发现擀面杖不见了,所以除非向兵是在晚饭前就溜到厨房,否则,他没其他机会偷到擀面杖。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向兵从来没去过储藏室,他怎么知道储藏室里有个大铁箱,又怎么知道擀面杖能插住锁孔?” 这句话看来是把简其明问住了,他凝视着林仲杰,过了一会儿,笑了笑问道:
  “好吧,如果不是向兵,你认为是谁?”
  林仲杰冷静地注视着简其明说:
  “我们已经都彻底调查过了,那天晚上没有外人进入过沈家别墅。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这几个人当中。我们没在那个碎花瓶上找到向兵的指纹,当然指纹并不能说明一切,在我这里,向兵并没有完全排除嫌疑,他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目前是最后一个嫌疑人。”
  “就因为死者的那句‘不是向兵’的留言吗?”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他被砸伤脑袋后,曾经醒过来,想拼命逃出去,但没有成功。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写下那几个字的,我的看法是,他在临死前,仔细想过凶手的人选,而他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向兵,他想说,是这个家里的某个女人杀了他,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谁。”
  简其明慢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问:“你的头号嫌疑人是谁?”
  “这就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林仲杰目光如炬地盯着老朋友,问道,“我想知道,沈家的家贼是谁?”
  简其明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
  “是曾雨杉吗?”林仲杰紧接着问道。
  “不要信口开河。”
  “我们的人去过她就读的大学,她在那里是出名的大方和热衷慈善事业,我们作过一番调查,发现她在大学里捐的款相当惊人,你猜有多少?”
  “有多少?”简其明一点都不好奇。
  “25万左右。一个大学生而已。经我们调查,大学期间沈碧云给曾雨杉每月的零花钱是1500元,过年的压岁钱也不过2000元,但曾雨杉平时生活阔绰,出手很大方。是出名的大善人。”
  “的确很大方。“简其明哈哈笑起来。
  “这正常吗?”
  “你怀疑曾雨杉曾经偷过家里的东西?”
  “你看呢?”
  简其明笑着回头看着他,道:“你觉得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道。
  “你知道是什么让我肯定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吗?”他忍着火气道。
  “什么?”
  “就是你的态度!你这藏头露尾的态度!你在保护这个家的人。我知道你隐瞒了很多事。你知道真相是吗?”林仲杰盯着简其明的脸,很想一拳揍过去。
  简其明叹了口气,伸出肥厚的手掌拍了拍林仲杰的肩膀。
  “如果我知道真相,我怎么会让凌戈住进沈家去呢?”
  “是啊,死胖子,你为什么会同意,我一直不明白。”林仲杰道。
  “因为我也想知道真相。”简其明把烟掐灭在烟缸里,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也许你说的对,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如果能铲除这个蛀虫,我觉得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对沈碧云来说,少了一个吸血的寄生虫是件好事。”
  “但也许凶手本来就是沈碧云自己呢?”
  “如果她是凶手,她就不会让凌戈住进她的家。”简其明朝他一笑。
  “废话少说,曾雨杉是否偷过东西?”
  “雨杉是否偷过东西,我不知道,但是,”简其明顿了顿才说:“有一次沈碧云发现客厅博古架上的一个民国小瓷瓶不见了,就叫方柔枝和章玉芬去抄了她的房间。”
  “那搜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她们的家庭内务,我不便多问。”简其明露出打听内幕消息的表情,“你应该也问过曾雨杉本人了吧,她怎么说?”
  “对不起,我也无可奉告。”林仲杰冷冰冰地回敬道。
  简其明格格笑起来:“她一定说所有那些捐款都是她向沈碧云要的。因为吵归吵,母女还是母女,到了关键时刻,沈碧云还是会帮她的。”
  事情就是这样。沈碧云一听到警方问起曾雨杉的巨资捐款问题,立刻就表示自己曾先后给过曾雨杉差不多25万左右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这孩子很缠人,如果你不答应,她就一直缠着你。”沈碧云说。
  但是无论沈碧云如何搪塞掩饰,林仲杰仍然认为曾雨杉就是这个家的家贼,偷过一次就一定有第二次,有些嗜好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所以她是最有可能进入储藏室偷画的人。从沈碧云透露的捐款数额可以看出沈碧云对曾雨杉的行径一直是知道的,也许平时只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挑明而已。但毕竟她没明说曾雨杉可以随意将家里的东西拿出去换钱然后捐给慈善机构,曾雨杉偷画,还是得暗中进行。那么,试想如果她在储藏室偷画时正好碰见苏志文会怎么样呢?
  曾雨杉否认了她曾经认识苏志文的事实,她说自己非常厌恶这个男人,那么一直在家里被她“欺负”的苏志文这次会不会趁机抓住她的把柄对她进行威胁呢?她会不会一怒之下杀了他呢?问题是擀面杖明显不是临时起意才去偷的,这是预谋。难道曾雨杉早就知道苏志文会去储藏室?还是,她拿擀面杖,只是为了对付任何一个可能撞破她偷窃行径的人?
  林仲杰觉得最后那种猜想最有可能。曾雨杉显然是个很好斗的人。擀面杖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个防身武器,后来才成了杀人的凶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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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Z转帖。这篇写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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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鸭旅社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房间跟他所住过的大部分小旅社一样,有点脏。
  几分钟后,女服务员送来了热水,这会儿她的态度变得更和蔼了。
  “有个20岁的,说话干活都行,陪夜还是小时你自个儿跟她说。”她道。
  “我朋友说有个叫燕子的,能叫她吗?”简东平问道。
  女服务员笑了出来:“你那朋友真识货。我这就给你叫去。燕子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拉倒吧,燕子是这里最丑的妓女,以为我不知道?简东平心道。
  女服务员笑吟吟地走了出去,过了不到10分钟,燕子就来了。她看上去大约二十八、九岁,嘴唇上涂了鲜红的唇膏,身材有点走形,穿着件黑色短袖T恤和宽松中裤,神情倒是有几分羞涩。
  根据周谨的记录,燕子是小鸭旅社老板的亲戚,因为丈夫打工被压断了一条腿,无法工作,所以她不得不靠出卖身体来维持家用。“她不美,但客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他们很体贴,来的时候先为他们锤背,走的时候还为他们整理衣服,她从不把客人当作野兽,她把他们当情人、丈夫或者长辈,她还愿意跟他们促膝谈心。很多人去找燕子,半个小时做爱,两个小时说话。她跟我也很谈得来。”周谨在她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如是评论她认识的燕子。
  “你就是燕子?”他问道。
  “嗯。”燕子笑着点了点头。他在床边一坐下,她就麻利地坐到他身边,捏起他的肩膀来。嗨,这几下还真受用,如果不是她,还是小肉圆,我大概也就接受了,不知道小丫头现在在干吗,可惜……
  “不用客气,燕子,你就陪我说会儿话吧,我钱照付,你看怎么样?”简东平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最近的椅子前坐下。
  “那我给你泡壶茶吧。”她道。
  “不用了,我有矿泉水。你坐吧。”简东平指了指床,他相信自己是不会睡那张床的,除非是到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否则,他到哪儿都睡他的睡袋。
  燕子听话地坐上了床,她满怀好奇地盯着简东平看。大概她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像我这么斯文又帅气的客人吧,简东平微微有些得意地想。
  “燕子,我想跟你聊聊,因为我有个朋友跟我提起了你。”简东平说。
  “是哪个?”燕子越发好奇。
  “你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简东平拿出了周谨的照片。
  燕子接过照片,马上兴奋地“啊”地一下叫出了声。
  “是丽丽。我认识她。”她回头看着他,“你是丽丽的朋友?”
  “她说她在这里的时候,跟你是好朋友。”
  “她人很好,一直帮我,我本来希望她多待一阵的,但她是过路的,只在这里呆了一个月。”燕子一边说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
  边说话边嗑瓜子,大概是他们这里的风俗,简东平想。
  “她怎么帮你,把客人让给你?”简东平笑嘻嘻地问道,他尽量使自己说话的口吻显得很平常,其实他只是想证实周谨是否在小鸭旅社当过低级流莺。
  “丽丽跟我们不一样,她是唱歌的,她在附近的歌厅唱邓丽君,每天挣几十块钱,有时候多点,如果有客人特别喜欢她,她才陪陪人家,反正挣的钱比我们多,她有办法。”
  “那她怎么帮你?”
  “她借钱给我。在我们这里,像她这样的好人不多。人家都不肯借钱给我,因为我老公身体不好,我这里生意有时候也不好。”提起自己的老公,燕子不好意思地瞄了他一眼。
  “我听她说起过你老公。”简东平体谅地点了点头,“我就是觉得奇怪,丽丽在这里混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
  “她跟我说,她本来是想找个男人的,那个男人是开歌厅的,可惜没找到,所以她只得离开这里接着找了。”燕子一边嗑瓜子一边说,“丽丽是个死心眼,跟我一样。为了个男人拼死拼活的。”
我跟丽丽也是刚认识不久,听说我要路过这里,她托我来看看你。”简东平从包里拿出一包事先准备好的上海点心递给她,“我本来还不敢肯定你就是她说的那个燕子。”
  燕子把手里没吃完的瓜子往桌上一丢,喜出望外地接过了点心。
  “想不到丽丽还记得我。”她欣喜地打量着这盒核桃酥问道,“甜的吗?”
  “有一点。”简东平自己也没吃过,他胡乱答道。
  “丽丽真好啊。真是我的好姐妹!哪天我去看她。”燕子笑得合不拢嘴,简东平没想到自己随手买的这盒普通点心竟能给她带来那么大的快乐,不禁微微觉得有点心酸。燕子可能从来没什么朋友,即便有,也很少有人曾经送过她礼物。
  “燕子,丽丽有没有跟你说起她的下一站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丽丽没告诉你吗?”
  “她只给了我一个数字让我猜。”简东平道。
  “哪个数字?”
  “187。”简东平露出苦恼的笑,“她老是让我猜数字,我真的猜不出来。燕子,你帮帮我吧,只要你告诉我,我多给你50块钱怎么样?”
  丽丽不太美丽的脸上露出活泼可爱的年轻姑娘的表情。
  “好吧,看在你那么大方,又帮我带来礼物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的黑眼珠眨巴眨巴的,“丽丽说,她从18岁那年离家出走后,就到处走,她每到一个地方住下,就标个号。她专门找数字能相连的地方住下。她是这么说的。”
  “所以要八乐,就是186,是吗?”
  “对啊,187就是下一个旅馆的标记,她说是标记,我也不知道是旅馆的名字呢,还是号码,反正数字能连上就行了。具体地方我不知道,有可能是从我们那里过去的下一个镇吧,呵呵,丽丽的习惯我也觉得很奇怪,她跟我们不一样,她有文化,能写文章会拍照,有文化的人跟我们就不一样。”燕子的眼睛仍然盯着那盒点心,简东平不忍心去看她脸上的表情,所以他把目光移开了。
  “丽丽想找的那个男人是谁你知道吗?我问她,她不肯说。”他继续把话题引申下去,在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中,她曾经说,“一路上遇到的女孩中,燕子是我最信任的两个之一。虽然她跟很多男人有关系,但她懂得真正的感情,我觉得我无论跟她说什么,她都能懂。所以我跟她说地最多,最彻底。”
  燕子看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考虑这个问题该不该答,最后她还是开了口。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一开始是向我打听我的客人里有没这个男人,还拿了张照片给我认。”
  简东平听到这儿,连忙翻出苏志文的照片递了过去。
  “是这个人吗?”
  “像是像的,不过,我也说不准。”燕子不确定地说,同时好奇又胆怯地又瞄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问,你怎么也有这男人的照片?但她没有问出口,她的职业让她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不想惹简东平生气,因为她需要钱。
  “那么,你的客人里有他吗?”
  “没有。不过后来丽丽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男人来是来过的,但来了没多久就跟朋友一起走了。”
  “丽丽有没有跟你说,她为什么要到处找那个男人?”
  “她说,那个男人骗走了她的感情,骗走了她上学的钱,还把她当货物一样抵押给小旅馆当住宿费,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后来就到处找他,想找他算账。”燕子说到这儿,笑了笑,“男人骗女人的事我看得多了,不过像丽丽这么犟,花那么多时间找仇人的,我还第一次看见,所以我说她是个死心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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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嗯,是啊。虽然没找到窃听器,但我还是怕有人偷听。”
   “你隔壁是谁?”
  “我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隔壁是雨杉的房间,不过今天她回去了,她跟我说,她最近要经常回来陪她妈妈,其实雨杉对她妈妈也挺好的。”凌戈的回答总是感情用事,这让简东平觉得不耐烦,如果她回答“雨杉对她妈妈的好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显得更像个警察?
  “隔壁的门开着吗?”简东平严肃地问道。
  “我不知道。”凌戈紧张地回答。
  这个提议本来简东平不想说的,因为这太危险,但是他实在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所以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凌戈,等夜深了,你试着去开开隔壁的门,如果门开着,你就做一个实验。你在曾雨杉的房间里,打电话给你自己的手机,你要事先把你的手机放在包里,拉上包拉链,你听听看,是否能在曾雨杉的房间里听到你房间里的手机铃声。最好白天再做一次这个实验。”
  凌戈没有马上搭腔。他说:
  “不过这有点危险,如果你害怕就算了,我不希望你刚去就惹什么乱子。”
  “没问题,我可以办好的。”她仿佛下了决心。
  “客房有厕所吗?”他问。
  “没有。”
  “如果有人在走廊里发现你,你就说你找厕所摸错门了。明白吗?千万不要慌。撒谎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自己没在撒谎,懂吗?”
  “简东平,我毕竟是受过训练的警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简东平能想象出她说话时的表情,明明是害怕得要命,但还是硬着头皮表现出勇敢。如果她在他身边,他可能会忍不住摸摸她的头 。
  “今天有什么收获?”他问道。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纸业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5万元。她每月工资才3000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在那里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才看见她摔在楼下,还说着胡话呢。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一脚踩空了。”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飞过一个念头。
  “在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吃的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吃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很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就喝止她了。”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就好像跟雨杉谈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她老问我你的事,还说小时候远远见过你,你可能都忘了,她还问我是怎么跟你认识的。我说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他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刁,老爱讽刺人,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一点都不尊重,说他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知道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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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还是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吧。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7 2:19: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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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不是贼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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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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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已经说过了,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没去过储藏室。向兵走出客厅后,我就跟我妈吵了一架,后来我就到去园子里找向兵了,我没找到,接着我走出大门去找他,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回来了。”曾雨杉语速很快,显然她很不耐烦复述这段话。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
  “请再说一遍,你离开客厅后的行踪。”他冷冷地说。
  她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对她刻意忽视自己回答中的关键词感到愤愤不平。
  她用三秒钟平复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她下意识地昂了昂头,用一种修饰性的语调说:“好吧,我再说一遍也无妨,我离开客厅后,直接去了园子,在那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向兵,就打开大门朝外看了看,也没看到他,于是我就通过厨房的门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客厅里只有章玉芬在收拾碗筷。”
  “你是怎么进的厨房?”林仲杰记得章玉芬说厨房的门关着。
  “我有钥匙。”
  “接着呢?”
  “我上楼去敲妈的房门,她不肯开门。”
  “那时候是几点?”
  “我没看表。”
  “你姐姐方琪是9点打完电话的,如果你没看见她,有可能她还在打电话,所以那时候也许是8点半至9点之间。”
  “不知道。我没看表。”她冷冰冰地说。
  “接着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呆了多久,大概有半小时,我又去敲我妈的门,她还是不肯开。”曾雨杉露出苦笑,“于是我下了楼,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于是我们就一起上了楼。”
  “你是说,你敲了两次沈碧云的房门,她都没开?”
  “是的。”她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次敲沈碧云的门是几点?”
  “如果你说那时候是9点不到,那么那时候已经过了9点了。”
  林仲杰看着手头的资料说:“可是有人证实说,那天晚上,在9点前,你没有敲过你妈的房门。”
  她显然被吓了一跳,随后变了脸色,嚷道:“一定是方晓曦!一定是这个死丫头!她一向就爱跟我过不去,她是个撒谎精!她以为她的房间在我旁边,就可以作伪证了吗?” “除了她,还有一个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谁?”
  “沈碧云。她说她没在9点前听见你敲门,她很肯定地说,你敲门的时候恰好是9点45分,她不给你开门是因为来了一个电话,简律师打来的,他们约好他到家后要通个电话,电话记录我们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
  “啊!”她惊叫了一声,但没有争辩,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是在那时候敲门的,那又怎么样?”
  她再次甩出了这句话,但是口气中的战斗力已经削弱了一半。
  “请你再说一遍你那天晚上去园子以后的行踪。”
  “天哪!”曾雨杉听到他这句话好像快疯了。不过当她正视林仲杰的时候,她意识到,跟警察撒娇是没用的,她又叹了口气,说:“我去园子,打开大门,没找到向兵,后来回了自己的房间呆了一会儿,我想去找我妈,后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第二次回自己房间时大概几点?”
  “不知道,可能过了9点了吧。”
  “根据方琪的证词,她在客厅再遇到你时,应该是10点多,当时你在哭。”
  “是的。”她低声说。
  “你在这之前有没有下过楼?”
  “没有。”
  林仲杰看了她一会儿,仿佛在等待她更改答复。但是她只是不安地把目光移开了。
  “有人看见你在9点35分左右,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手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林仲杰冷峻地说,这是一个小时前,另一组人刚刚从方柔枝嘴里获得的信息。人就是这样,当感到自己受到威胁时,她就会咬出别人来。方柔枝害怕的是黑影的事。
  他发现自己丢出去的这块石头正好砸中曾雨杉的脑门。她当然没想到,她偷偷上楼的时候,方柔枝正好从厨房出来。她的脑子乱了,顿时变得惊慌失措,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我,我没有,不,肯定,不可能……”她失去了定力。
  林仲杰无动于衷地看着她。
  “我提醒你,曾雨杉,想清楚再说话,警方不是在跟你聊家常。”他说。
  她又花了几秒钟平复情绪。
  “我不穿鞋上楼,这是我的自由,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表情紧张地强辩道。
  “我们调查了本市所有的拍卖行和书画交易场所,昨天得到消息,有人在5月8日上午抛出了两幅黄亚柳的画和一幅沈谦一的画,都是真迹,价值我暂且不说,但经照片辨认,对方肯定抛售的人是你。”林仲杰已经听腻了她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辩解,他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道自信傲慢的光,好像在说,那些是我妈给我的,不可以吗?
  林仲杰没让她开口。
  “别跟我说,是你妈让你去卖那些画的,我们的人刚刚跟沈碧云聊过,当她听说沈谦一的画也失窃之列后,暴跳如雷,立刻修改了她上一次的证词,她说她从来没有把那三幅画交给你过,也从来就反对你参加公益事业。”
  曾雨杉脸上的光倏地黯淡下来,看起来,她深受打击。林仲杰决定把她逼进死角。
  “那天下午,你跟方琪在客厅里聊过那幅沈谦一的画,当你听说那幅画就放在储藏室后,你就决心去把它偷出来。所以那天晚上9点35分左右,你是刚刚从储藏室偷完画出来,你为了不想被人发现,你连鞋也没穿,可惜有人在你背后看见了你,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后来沈碧云指派方琪核对储藏室的物品,方琪猜出是你偷了画,所以她故意隐瞒了丢失了沈谦一真迹的事,她说只丢失了两幅画。这一点,方琪自己已经承认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的人盘问完你母亲,又盘问了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像木偶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林仲杰担心她会立刻倒下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好像活了过来。
  “没错,画是我偷的,但我不是贼,我妈答应我要捐出5幅画支持慈善事业,我都跟别人说好了,那些生病的孩子等着钱用,你不知道那些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但是说好的事,我妈反悔了,她总是这样,答应的事总是反悔,她是个最没信用的人!我只是拿我应该得的。”她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
  “你是怎么进储藏室的?”林仲杰冷漠地问道。
  “我看见储藏室的门比平时移出来几厘米,一拉才知道门没锁。”她道。林仲杰想,她肯定一直在研究那道门。
  “你在储藏室看见什么了?”
  “我只看见地上有碎瓶子,”曾雨杉望着他,忽然热泪盈眶,“但是我没看那个箱子,我很慌,翻了几个箱子,找到画就走了,我想快点离开,如果我知道他在箱子里,我会救他的。我没杀人,我不可能杀他,我爱他。”
  说完这些,她双手捂住脸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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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火车站,凌戈的脑海里还不断闪现出苏志文在雨中一边流泪一边往前走的情景,不过是挨顿打啊,他至于伤心欲绝吗?都38岁了,还像个小男孩那样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还提出了离婚,真是不可思议,凌戈虽然心里很同情他,但还是觉得有点别扭,苏志文也太没男子气了。但是试想,如果有个男人趴在她腿上哭,还是个那么英俊的男人,她大概也会缴械的吧,因为女人就是心软。
  有一次,简东平也曾经趴在她腿上,不过不是哭,而是大笑,因为她给他看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你以前原来是这样的,好胖啊,哈哈,肉圆,肉圆。”他一边说一边笑,她当时真想揍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她腿上格格笑,她心软了,她最后只是拉了拉他的头发叫滚起来。所以,虽然沈老太太年纪大了,但她毕竟是女人,看到她的小丈夫伤心成那样,一定是非常心疼的。凌戈总觉得沈老太太对苏志文的态度,始终像妈妈对儿子。
  她很想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简东平,但一想到他前一天对自己的戏弄和他两年来对她一贯的讥讽,她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犹豫了半天,她最后还是放弃了。
  节省电话费!跟你这大冰箱说话,就是要节省电话费,因为我不想花了钱还受气,我是个现实的女人!凌戈对自己说。
  
  
  256,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跟这个数字有关的小旅馆呢?她已经把所有分布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名字都记录在她的小本子上了,一共是67家,真够多的,因为有些旅馆搬家了,有些又更名了,所以到现在她才跑一半,还有34家没跑。这34家都分布在火车站的外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周谨的行李。其实真的找到周谨的行李凌戈也不见会得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周谨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往下一沉。
  两个小时后,她在火车站外围的马路上走了好大一圈,没有找到跟那两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她沮丧地用铅笔划掉她刚刚跑过的10家旅馆,看看腕上的手表,快12点了,今天早饭她吃的是章玉芬做的玉米粥和薄煎饼,在饭桌上她没敢多吃,所以早就饿了,她决定去便利店买个肉松面包充饥,一个人的午饭就是好对付。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林仲杰打来的。
  “小戈,你在哪里?”林仲杰的声音永远让凌戈听了犯怵,虽然她从小就认识他。林仲杰是凌戈父亲多年的老朋友。
  “我,我在火车站,简东平让我帮他拿点东西。”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不得不对尊敬的林叔叔撒谎,简东平曾关照她先不要把寻找周谨行李的事告诉林仲杰。
  “你这丫头真老实,怎么老被他指挥。”林仲杰叹了口气,问道,“你昨天住在那里有什么收获?” 凌戈把前一天跟简东平说过的情况,省去了麻将和鱼翅,又跟林仲杰说了一遍。她没有把苏志文跟方琪的事说出来,她准备先告诉简东平后再作定论,虽然很生他的气,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习惯听他的话,想想就窝囊。
  “凌戈,辛苦你了。”听完她的报告,林仲杰道。
  听出林仲杰打算挂电话了,凌戈忽然想起简东平提过的事。
  “林叔叔!不,林伯伯!”她叫道。
  “嗯?”
  “我看了口供资料,我发现,里面有个问题。”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
  “哦,什么问题?”
  “方晓曦说,她曾经在储藏室看见过一个竹编小箱子,但是后来现场勘查里没提到这个箱子,我觉得,”凌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成熟冷静,她放慢语速说,“应该问沈碧云要几个月前储藏室的清单核对一下。”
  “小戈,不错啊,开窍啦!哈哈!”听了她的话,一贯严肃的林仲杰笑出声来。
  难得在工作中受到夸奖,凌戈开心得连脸都红了,心里对简东平涌出一大堆感激,是啊,虽然他嘴巴坏,爱讽刺人,但出的主意倒都是好主意,次次都能真的帮到她。
  “林叔叔你也想到了?”
  “是啊,我已经向沈碧云要了,嗯,小戈,不错,继续努力。对了,别忘了把检查写得深刻点,上次那份实在太短,我是无所谓,但交上去不行啊。”林仲杰笑道。
  “林叔叔,你放心吧,这次的检查是简东平帮我修改过的,有一千五百多字呢,写得可好了,谁看了都感动。”凌戈想到简东平曾经深夜替她赶工,写完了那份检查,骤然就原谅了他对她的刺伤。
  “看来他对你还不错啊。”林仲杰笑道,“小戈,昨天还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你要跟简东平说说这事,别让那小子自我感觉太好了。”
  “我知道了。”凌戈甜丝丝地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琢磨不知道是谁在打听她的事,会不会是给她吃话梅的小郑?
  她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肉松面包,一根热气腾腾的台湾香肠和两串香菇贡丸,以前她不舍得在便利店里买热食吃,觉得太贵,但今天心情好外加肚子饿,干脆吃个痛快。她在便利店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午餐,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便利店的营业员也许会知道这附近的旅馆信息,不妨问问。
  “小姐,请问这里有没有256旅馆?”她索性把数字嵌在了旅馆的前面。
  营业员正忙着,头也不抬地说:“256旅馆是没有,不过256饭店就在前面。”
  凌戈脑门一亮。
  “前面?在哪儿啊?”她东张西望,急急地问道。
  “外面外面,墙上写着,自己去看。”营业员不耐烦地用下巴往外店门外一指。
  凌戈走出便利店,很快在便利店旁边的一堵灰墙上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用红色颜料写的字,“此巷256号,胜利饭店,住宿吃饭,往前走。”这行字前面还加了一个红色的大箭头。可能是为了让住宿者看清楚门牌号,这行字中“256”那个数字写得特别大。凌戈走了一段后发现这个广告至少重复了三遍,后来的那些广告都省去了饭店的名字,直接写成了“此巷256号,住宿吃饭。”256出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戈不知道那家旅馆是否是她要找的,但她决定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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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打听我姐姐的什么?”她问。声音清脆,普通话极其标准。
  简东平注视着面前的女孩,五官跟周谨长得很像,却不及周谨一半漂亮。气质虽然显得文静一些,但那多半是因为她戴了副眼镜的关系,她是周谨的妹妹周兰,目前在小镇上的中学担任实习老师,简东平通过凌戈提供的档案资料先找到了周谨的家,随后从邻居嘴里得知了周兰所在的学校。
  他的到来令她颇为惊讶,但她还是爽快地接受了简东平的邀请。他们约好在茶坊见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姐姐好像失踪了,我正在找她。”简东平开门见山地说。
  “她欠你钱了?”周兰紧张地问道。
  “当然不是。”简东平立刻说。
  周兰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
  “我也有一段时间没跟姐姐联系了。”她懒懒地推了推她的眼镜说。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问道,见周兰脸上露出警觉的神色,马上又补充道,“你姐姐从今年3月起一直在给我们报社的旅游版写专栏,她本来答应5月长假后交稿的,但长假过后,她没有交稿,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任何消息,无论怎么联系都没办法找到她。”
  周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简编辑?!”她兴奋地指着他问道。
  “对,应该是我,周琴向你提起过我?”
  “她说跟他联系的是个很文雅的年轻编辑,她本来以为杂志社的编辑都是老头,所以看见年轻人特别兴奋”周兰笑着点头,“我姐姐一定也对你表示过好感吧。”
  简东平笑而不答,他还真不好回答这问题。
  “别误会,我姐姐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常把喜欢说成爱。但当她真的爱上谁,她就会说那是喜欢不是爱。这就是她。她跟别人不一样。”周兰语调柔和地说,嘴角微微漾起笑容,简东平发现她们姐妹俩的感情很好,这种好,不仅仅是单纯的血肉亲情,还包含了朋友之间的理解和欣赏,跟尔虞我诈的沈家姐妹相比,周氏姐妹的感情让人觉得温暖。
  “你看过她写的文章吗?”简东平问。
  “她把你们报社的网址给过我,我看过我姐的文章,电子版的。”
  “有什么感想?”
  周兰望着面前的奶茶,轻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她以前跟我说过一些,这些年她在外面漂泊,经历了很多。”
  “我有一次听她说,她是做了一件错事才离家出走的,她放火烧了房子。”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周兰,他看见眼镜片后闪过一道惊异的目光。
  “她跟你说过这事?”
  “对啊,不过没说理由。”简东平用轻松的语调问道,“她为什么烧房子?”
  周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
  “既然她连这事也告诉你了,说明她真的把你当朋友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朋友。那我也不瞒你了。”周兰的声音暗哑下来,“因为我母亲到学校里当着大家的面把我姐的事都说开了,我姐姐觉得再也没脸去上学了,所以就偷了家里的钱走了,烧房子是为了想报复父母。”她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们两个跟父母的关系很僵,他们并不是坏人,但也许他们这辈人都是这样的,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跟我说起过。她说你父亲,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
  周兰笑了出来。
  “是啊,他那时候老说,铁就是要不断打才能变成钢。”周兰温和地说,“但是他现在年纪大了,患了严重的肾病,腿肿得很厉害,再也打不动人了。他现在有时候也会想起姐姐,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只是教育方式不对。”
  “你父母是不是还报了警?我委托朋友打听周琴家乡的时候,无意中查到了一条报警记录。”
  “那是我妈去报的警,事后我爸把她打了一顿,我妈的个性有时候比我爸还要倔。”周兰苦笑道,“后来我姐寄钱回来过,大概前后共寄了三千块吧,其实她烧掉的那些东西根本要不了那么些钱,我妈收到钱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去年春节还盼着我姐姐回来过年呢,你看年纪大了,就都不一样了。”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什么时候?”简东平适时又把这问题拿了出来。
  “是5月6日。”周兰口齿很清晰。
  “是她打给你的吗?”
  “不,是我打给她的,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想让她有空回来看看,其实春节的时候我也跟她提过,但我姐这人很记仇,她一直不肯原谅爸妈,虽然嘴上说,好的,我有空回来,但6年了,她一次也没回来过。不过,这次她好像跟前几次有些不一样了。”
  “她准备回来了?”简东平连忙问道。
  “她说她已经买好了7号回家的火车票。”周兰说到这儿,露出无奈的笑容,“可这次她又食言了,她根本没回家,幸好我没把这消息告诉爸妈,不然他们一定很失望。”
  也许周琴这次并没有撒谎,简东平想,难道所谓的去广州只是一个幌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你后来还跟她联系过吗?”
  “9号我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手机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上她。”周兰说,简东平没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担心和困扰,也许在周谨,一声不响地失踪已经是她的为人风格了,所以连她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你那天给她打电话,她还说过什么?”
  周兰想了想。
  “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很开心。”周兰目光柔和地说。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开心?”
  “她说等回来以后再跟我说。对了,她还问我几时结婚。我说还早呢,要到国庆节,她说她这次回家会把礼金先带回来。”周兰好脾气地微笑着,但简东平还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失望。
  “周琴曾经跟我提说起过一个男人,好像这男人骗了她,你知道这件事吗?”他转换了话题。
  “当然知道,”周兰把头一歪,撇了撇嘴说,“我姐姐可被那个男人害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那个男人是赌徒兼骗子,我姐姐为了讨好他,从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结果他拿了钱一分没还就逃走了,让我姐姐被对方抓个正着,我姐姐被那个赌场老板安排到他认识的发廊去当妓女,幸亏我姐姐机灵,趁他们不注意逃出去报了警。回来后,她本来想重新开始生活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很保守,她出事的地方又是在本镇的市中心,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她,因为丢了5000块钱,我妈后来又去学校骂她,对我们这种不富裕的家庭来说,5000块的确不是个小数目,虽然我妈是做得过分了一点,不过后来想想也可以理解。”周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姐觉得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后来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找那个男的算账。那个男人好像对她说过自己的计划,我姐信以为真,就拿了张地图准备找到他。”周兰忽然想到了什么,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来,递到简东平的面前。“你看,这就是骗我姐姐的那个男人,长得一表人才,我姐姐说,为他死都甘心。”
  简东平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正是6年前的苏志文,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蓝衬衫,斜靠在门栏上,眼神温柔地注视着镜头,脸上挂着慵懒的微笑,。
  “这照片是谁拍的?”简东平忍不住问道。
  “是我姐姐。他送了台照相机给我姐姐,还教会了她拍照。”周兰端详着照片中的苏志文满怀感慨地说,“我姐姐拍了他很多照片,那时候她每天拿着这些照片哭啊哭的,哭得人好心烦。”
  “很奇怪,这男人既然有心骗你姐姐,为什么还让她拍下自己的照片,他难道不怕日后她报警或者找到他?”
  周兰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姐姐说,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很好,百依百顺的,她没想到他会突然走了。所以她可能也想找到他问个明白。”周兰拿起照片抖了抖,“她给了我这张照片,为的就是让我记得这人的长相,如果哪天他再出现在镇上,让我马上跟她联系。”
  “那她有没有找到这个男的?”
  “她没说,我后来也不问了,我怕提了这事让她伤心。我姐姐这几年过得很苦,她以前一直想上大学,想到大城市去生活,想嫁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后来……”周兰说到这儿眼圈红了,她没再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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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简东平跟周兰谈完后,刚上车就接到了凌戈的电话。
  “简东平,我找到了。”电话那头传来凌戈闷闷不乐的声音。
  “你找到什么了?”他仿佛看见她垂头丧气的小模样,不禁露出笑容。
  “我找到周谨的行李了。她的行李就在车站北巷256号,胜利饭店。”她停下来,缓了口气,用更低沉压抑的声音说,“简东平,她一定出事了,要不她的行李怎么会在那里?”
  听到这里,简东平的心也是猛地往下一沉,就好像有人给他一个秤砣他没接住,“嗵”地一下重重地掉了下去。没错,如果周谨的行李真的被找到,那么她十有八九是出事了。但是他不想加重她的难过。
  “凌戈,你确定那是她的行李吗?”他问道。
  “当然,两个大行李箱里面全是她的东西。”
  “你已经打开了?”
  “饭店旁边就有个修锁匠,我出示证件叫他配合了一下。”凌戈用女警察的口吻说。
  看来的确是周谨的。
  “里面都有些什么?”
  “有衣服、化妆品、洗漱用品、三双鞋子、随身听、维生素C片、围巾、内衣,”凌戈一边数着箱子里的物品,一边告诉他,“几期《信》周刊,还有一本……《淑女之家》。”
  “《淑女之家》?”简东平心中一凛,“快翻开,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地方作了标记。”
  “你等一等。”凌戈说。
  过了一会儿,她的声音再次响起,简东平手里拿着自己买的那本《淑女之家》等着她的回复。
  “有标记的。第一个标记是34页,她用圆珠笔划了整个第二段。”
  简东平立刻翻到第34页,用铅笔作了标记。
  “第二个标记是……在89页,她用圆珠笔划了第三段。一整段。”电话那头传来哗哗的翻书声,“还有第……142页,她在第二段的开始打了个五角星。好了,没有了。”
  “书里面有没有夹了什么小纸条?”
  “没有。”过了一会儿,凌戈回答。
  “你这么快就翻到了她作的标记,难道不是书里夹了书签?”
  “她在那几页折了角。”凌戈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一会儿后,她又补充了一句,“书里面只夹了张发票。买书的发票,是在书城买的。”
  “那上面应该有买书的日期。”
  “是3月2日。”凌戈有气无力地说。
  “好吧,凌戈,你现在要做的事是把她箱子里所有的东西作一份详细的清单,然后发一份电子邮件给我。”
  “嗯。”
  “一定要很详细。另外别忘了仔细复查箱子的各个角落,尤其是隔层。”
  “知道,知道,我又不是第一天当警察!”凌戈不耐烦地说,随后又问,“那现在这两个大箱子该怎么办?”
  “等你作完了清单,就把整个事情报告林叔叔吧,箱子就由他们去处理。对了,你有没有盘问过那个店主?”“我当然问了。店老板说,周谨是5月4日来订的房间,5月7日那天下午她大概是3点左右提着两个箱子来登记住房。周谨说自己买的是第二天清早的火车票,要在饭店住一晚。店老板把她领到地下室,他们的房间都在地下室,周谨把箱子放好,在房间没呆多久就出去了,临走时,她付了一天的房钱,还对店老板,她吃过晚饭后回来,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出现过。”凌戈好像在念着她的笔记本,简东平想到她胖乎乎的手捏着笔记本的可爱模样,不禁又露出笑容。
  “她走的时候穿的是什么衣服?”他问。
  “这个我也问了,她穿的是男装。她来的时候穿的就是男装,走的时候没换过,我不是说了吗,她几乎是放下箱子就走了。”
  “那么,5月4日来订房间的时候,她穿的应该是女装吧。”
  “是的。”凌戈回答得很肯定,看来这问题她也问过了。
  “店老板有没有问她为什么穿男装?”简东平觉得他们之间肯定攀谈过,周谨很擅长利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跟这种小店老板套近乎,那是多年流浪生涯在她身上留下的烙印。她懂得用搭讪、发嗲和抛媚眼来换取她所需要的东西,这包括生活中的小便利、更便宜的价格以及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凌戈咳嗽了几声。
  “你怎么咳嗽了?”他心里不自觉地纠结了一下。
  “嗯,没什么,呛到了。”她解释道,随后继续说道,“店老板跟周谨是说过一些话,他对周谨印象很深。周谨5月7日来住店的时候,老板一开始没认出她,因为她穿了男装。后来周谨当着他的面,把假发套拿下来,他才认出来。周谨还问店老板,你真的认不出我来了吗?店老板说他真的不敢认。老板问她为什么穿男装,她说她在跟人玩一个‘认不认识’的游戏。走的时候,她又问了一遍那个店老板,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吗?”
  认不认识的游戏?很有意思。
  “还有什么?”简东平问道。
  “周谨在房间里打了一个电话才走的。不知道是打给谁的,不过看那时间段,应该是打给沈家的。”
  “周谨离开的时候是几点?”
  “店老板说大概是3点半。她走的时候还问那个店老板附近有没有打长途电话的地方。”
  “旅馆应该都有打长途的地方。她住的那家没有吗?”
  “店老板也说,我这里就能打长途,但周谨朝他笑笑就走了。店老板看见周谨拐进不远处的一条小弄堂,那里有个话吧。周谨没在店里打长途,老板还挺不高兴的呢。不知道她要打电话给谁?”凌戈说到这儿停了下来,问道,“你那边怎么样啊?”
  “我等会儿要去周谨的中学附近转转。”简东平打算从周谨的中学步行至同庆路,他想弄明白周谨所说的“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相信只要弄清楚这串密码的意思,就能找到辛程路的约会地点,说不定还能找到周谨,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想到这里,他心又往下一沉。
  “简东平,你说,周谨会不会已经死了?”凌戈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也希望她没事,但是现在看来……”他不想加重凌戈的心理负担,所以他没把话说下去,而是换了一种亲切的语调,“小戈,我会很快回来的。我想明天傍晚就能到。”
  “啊!真的?”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惊喜的低呼,简东平觉得心里有些难过,凌戈在盼他回来,虽然她没说,但在一个人住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淑女之家,她一定觉得很孤独。而且,自从她在他家住过的第一夜,发生了那件事后,他觉得她对他的态度就有了一些转变,她也许知道他那是怎么回事,但是,他真不希望她往下猜。拜托,肉圆,别猜。这种事可是猜不得的。再猜下去,我只有死给你看了。
  其实他也变了,他很清楚自己,但是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我回来的事就你我知道,你别告诉别人,我会暂时住在外面,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说完,他又温柔地补充了一句,“我给你带好吃的。”
  “嗯,嗯。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她的心情好像一扫阴霾,在电话那边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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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点半,凌戈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走到门边,轻轻翕开一条缝朝走廊望去,那里一片漆黑,静悄悄的,只有走廊尽头的那扇小木窗透进来的几缕月光照亮了木制地板。
  凌戈轻轻拉开门走出去,走廊里静得出奇,她的心在突突跳,脚微微发抖。她还是头一次干这种半夜偷偷溜进别人房间的事,虽然害怕,但她明白,简东平叫她做的事一定有他的道理,她不想被他看扁了,所以非做成不可。她一边关上自己房间的门,一边不断对自己说,没事的,她们都睡了,她们都睡了,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过去了。
  今晚雨杉仍然没在家过夜,晚饭后,她听见雨杉在厨房跟章玉芬说悄悄话,“阿姨,你明天早上帮晒晒被子,我明天晚上跟向兵一起回来住。”过去两天,凌戈都曾经半夜去开过雨杉的房门,但门总是锁着。今天听到雨杉跟章玉芬说的话后,她觉得机会来了,她琢磨着,如果雨杉希望第二天章玉芬帮她晒被子,那会不会不锁门呢?这么想着,她准备晚上再试试
  她踮着脚快步走到隔壁曾雨杉的房间门口,先四下张望了一下,接着,她哆嗦着把手放在门把手上,她感觉自己呼吸急促,手心都出汗了。快点!快点!你在犹豫什么?!她催促着自己,手不自觉地一旋,门把手居然灵活地一转,开了。啊,果然没锁,她既兴奋又紧张,再次四下张望,然后把门慢慢推开,等门缝大到可以容她一个人进去的时候,她一闪走了进去。
  房间里静悄悄的,在一片黑暗中,她借着窗外的月光,找到了床头柜上的电话,快,快,快,赶紧完成任务,结束这一切。她走到电话机前,迅速拨通了自己的手机号,按照简东平的吩咐,她已经事先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包里,并拉上了拉链。接通电话后,她放下电话机,侧耳倾听。没有,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等一等,有的,但是很轻很轻,非常轻。得使劲听,才能听见。如果不留神根本听不见。这一定因为是夜里的缘故,如果在白天肯定什么也听不见。
  她挂上电话,挨到门口,刚拉开门准备出去,就听到走廊里有阵响动,有人要去厕所?她连忙把门关上,她认为自己的动作够轻了,但是糟糕!糟糕!那脚步声好像,好像不是去厕所,厕所在走廊的另一头,在窗子旁边。不,那人不是去厕所,那她会去哪里?糟糕,那声音好像越来越近了,她慌张地一连退后几步,现在怎么办?怎么办?那是谁?会不会来这个房间?又会不会去我的房间?怕回去的时候弄出声音,我的房间还开着一条缝,根本没关上,我人又不在。而厕所,厕所那边,如果也没人,那么……她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忽然,她听到门把手转动的声音。她来不及思考,连忙躲进了床底下。
  她看见雨杉的房门慢慢被打开了,声音很轻,借着月光,她看见有个人影晃了进来。那人没开灯,动作也很轻。她在屋子中央站着,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凌戈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她不敢想,如果这个人忽然弯下身子来看床底下怎么办?我该怎么说啊?她快哭了,但还是不断地安慰自己,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
  那个人像木偶一样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然后朝床这边走来,凌戈不自觉地往后爬。她会不会来看床底下啊?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但出乎意料的,这个人坐在床边,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开始翻动起来。她在找什么?她是谁?凌戈只能看见这个人的拖鞋,那是一双绒线拖鞋,塑料底,在卧室穿的,这种拖鞋在这个家里到处都是,章玉芬织的好多双,每个房间大概都放了一两双,就连她现在住的房间也有一双。那个人翻了床头柜抽屉好像没找到她要找的东西,又打开了衣柜,接着是梳妆台。
  这人在找什么?床单太短,她一挪身子就会被发现,她没办法爬出去张望。怎么办?凌戈着急心慌地想着。
  这时候她的手无意中碰到了自己睡衣口袋里的一个东西,那是一根口香糖,今天晚餐吃的是烤肉,按照沈老太太的指示,章玉芬在饭桌上给每人发了根口香糖,她晚餐后没吃后来就放到了睡衣口袋,准备临睡前嚼一嚼的。
  口香糖?啊,对了!简东平对她说过,小时候他曾把吃过的口香糖粘在公用厨房柜子前的地板上,因此抓到了偷吃简家红烧肉的邻居,因为这个小偷的鞋子上粘上了口香糖。
  那个人的注意力好像全集中在她要找的东西上了,并没有注意到屋子里的动向。凌戈小心翼翼拆开口香糖纸,把它塞在嘴里,她捂住嘴巴猛嚼了几口。凌戈估计,如果神秘人没在梳妆台里找到她要的东西,那就该来翻床另一边的床头柜了,幸亏雨杉的床够大,她小心翼翼地调整了一下自己身体的位置,然后探出手臂,把嚼过的口香糖帖在床头柜的前面。也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过来,只能靠运气了。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滴答滴答滴答……
  凌戈心惊肉跳地等待着,终于,那个人走了过来。她来到床头柜前,拉开抽屉,凌戈看见她的鞋子正好踩在那个口香糖上,她的心兴奋地快跳出来了。
  “啊……”
  忽然,她听到从那个人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惊叹。凌戈听不出是谁,但那声音中隐含的兴奋和惊讶,她却听得明明白白。难道她找到她要的东西了?她来不及细想,就看见那个人快速关上抽屉,走到门边,然后蹑手蹑脚打开门,走了出去。门被关上了,房间里又恢复了宁静。
  终于走了!凌戈的一颗心掉了下来。
  但是那到底是谁?她为什么发出那样的叹息声?她是不是找到了什么?还是看到了什么让她惊讶的东西?可惜她什么都没看见,只看见口香糖粘在她的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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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两点,简东平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手机忽然响了,他一惊醒,立刻猜出是谁打来的,这个时间只会是凌戈。果然,电话一接通就传来她气喘吁吁的声音。
  “简,简东平,我刚刚去过雨杉的房间了。”她好像是躲在被子里打的电话,声音偷偷摸摸的。
  “噢?怎么样?”他听出她惊魂未定,马上安慰道,“别急,别急,慢慢说。”
  “手机在我房间的包里,我在她房间打的电话,听不清楚,声音很轻很轻,要不是在夜里根本听不见。”凌戈喘着粗气,万分紧张地接着说,“可是,我在雨杉的房间遇到人了。”
  “是谁?他看见你了?”难道她暴露了?简东平心头一阵紧张,握着电话的手都出汗了。
  “我不知道,我躲在床底下,他应该没发现我。告诉你啊,那个人东翻西翻,不知道在找什么。后来她翻到床头柜的时候,还发出一声叹气一样的声音,啊……”凌戈学着神秘人发声,“她就是这样的,我也听不出她是谁。但我觉得她好像很惊喜,是那种找到东西时候发出的声音。”
  “我没听清,你再学一遍好吗?”他忍住笑,严肃地说。
  “啊……”她又学了一遍,问道,“这次听清了吗,她叫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我都快吓死了。”听上去,她现在还很后怕。
  他其实还没听够,还想叫她再学一遍,但是算了,夜已深,他真的有点累了。
  “你有没有看见她拿走了什么?”
  “我没看见。但是我后来翻了那个床头柜,那里面放着一把缩折伞、一副塑料手套、一副太阳眼镜、一个电子计算机,还有一盒那个……嗯……就是那个。”凌戈支支吾吾起来。
  “什么那个那个啊?”简东平很疑惑,但转念就明白了,他笑着问,“是不是避孕套?”
  “嗯。”她不情愿地回答。
  他笑起来,本想调侃她,又不是你留在那里的,你害什么羞?还算警察呢。但想了想还是没说,他怕一不留神又得罪她了。
  “用过没有?用过几个?”他问道。
  “这个……我没看。”她低声说。
  真是个小姑娘,简东平心道。
  “好吧,没关系。”他道,“还有什么?下午有没有去话吧调查过?”
  “我调查过了,周谨果然在话吧打过长途,她是打给一个叫王冬梅的人。电话号码我也弄到了,你要不要?”
  王冬梅这个名字《我的荒谬旅程》中也提到过,她跟燕子两人被周谨认为是“旅程中最信赖的朋友”。王冬梅是小镇医生,开了一家小小的诊所,文章中说“冬梅是医生,35岁。医术一般,但人很老实,治不了的病她会直言相告。她曾经给人堕过胎,帮人治好过骨伤,我有一次发烧也是她治好的,她没收我钱,因为我曾经给她拍过照。她不能生孩子,一直保持单身,但她的生活并不寂寞,她有三个男朋友,都是她的病人,他们在不同时段到她的小屋约会,他们对她很好,她说她很幸福。有事业,有爱情,经济上也没有负担。冬梅从不标榜自己的医术,也从不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她自在地活着,我羡慕她。”这就是周谨笔下的王冬梅。
  周谨为什么在5月7日给冬梅打电话?她想说什么?
  “凌戈,林叔叔那里有什么消息吗?”简东平找了一支笔记下凌戈提供的电话号码,一边问道。
  “我看了这两天的笔录,曾雨杉已经承认自己偷画了。”
  “她怎么会承认的?”
  “原来,有人看见她在9点35分左右鬼鬼祟祟地上楼,还没穿鞋呢。”
  “是谁?”
  “方柔枝。”凌戈说。
  “那曾雨杉可真不走运,偏偏被她的对头看见了。”简东平笑道,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你累啦。”她关切地问道,好像还准备说几句,于是他强打起了精神,他奇怪自己怎么变得那么黏糊,他现在最应该说的是,我累了,明天再说,拜拜。但他现在说的却是:
  “没什么。我不累,你说吧。”
  “我想问问你……我想问问……”她吞吞吐吐起来。
  不妙不妙,她要发问了,这傻丫头。他心里莫名地紧张起来,不敢接口。
  “我只想问问,你那边有什么情况。”她好像是临时改变了主意。还好。
  “我已经弄明白周谨说的,左拐三,右拐四的密码是什么意思了。”他的心放了下来,不由地打了哈欠。
  “我也有收获。”她立刻得意地说。
  “你不是没看吗?”
  “不是那个啦!”凌戈纠正道,“那个进雨杉房间的人,她没发现我,我也没看清她是谁。但是,我用口香糖粘在地上,她踩到了,我到时候只要找到那双拖鞋就行了。
  简东平吃了一惊,想不到凌戈还会学他这招。
  “凌戈,你真聪明!”他精神一振,立刻赞道。
  “我早说了,我是个好警察,不要把我看扁了。好了,你早点睡吧。”她笑着说,“啪”地一下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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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新的突破
  
  美丽端庄的女人林仲杰见了不少,但是像方琪这样即使被人当场戳穿了谎言,还能保持四平八稳,不急不躁的,倒也少见。这大概就是所谓“淑女之家”的风范了。
  沈碧云提供的两个月前的储藏室物品清单和几天前方琪提供的最新储藏室物品清单都摆在他面前,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少了一个竹编小箱子,多了一个绿色旅行箱。
  “方小姐,你怎么解释?”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
  “据我所知,你是拿着沈碧云的清单去核对储藏室物品的,她的清单原稿中有个竹编小箱子,但是你给我们的清单里没有这个小箱子,它也没被归为被窃物品的行列。”林仲杰故意停顿了一下,以便让对方听清楚他接下去要说的话,“方小姐,你更改了清单原稿。”
  方琪低头不语。
  “那个竹编小箱子在哪里?”
  她没回答,只是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是你拿走了。”林仲杰以下定义的口吻说。
  方琪对他的定义置若罔闻。
  林仲杰一点都不怀疑自己的猜想,那个箱子毫无疑问就是方琪拿走的,她为此伪造了清单。他相信在这个家里,没有谁会为别人做这种冒风险的事,所以如果她想掩饰什么,那只能是为她自己。
  “请问,你最后一次去储藏室是什么时候?”林仲杰换了一种问法。
  “是在5月24日,妈妈叫我去核对里面的东西。”方琪开口了。
  林仲杰知道她会这么回答。他们都这样,以为你换了个话题,就是放过她了,但其实呢,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
  “5月24日之前最后一次去储藏室是什么时候?”
  “是去年妈妈结婚的前几天,她想要拿里面的旗袍,叫我跟她一起去。”方琪沉着地说。
  “可以描述一下,当时你在储藏室看见过些什么吗?”
  方琪盯了他一眼。她知道他在试探她。
  “我记不清了。”她说。
  “没看见那个竹编小箱子?”
  “没有。”方琪停顿了一下,说用平稳的语调说,“妈妈的记忆力不好,她可能是记错了。至少我没看见过那个小箱子,我只看见……”她注视着他,美丽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戒备。
  “说下去。”林仲杰温和地鼓励道,好像只是在跟她谈心,现在还不是对她凶的时候。
  “我只看见那里有几个樟木箱,几个小的黑色铜箱,还有几个小木箱,还有一个绿色的空皮箱,两幅壁画,……抱歉,我只记得这些了,我没数过有几个箱子,当时只是看了一两眼,没注意。”她假装轻松地说。
   “好。”林仲杰点了点头,“你没看见那个竹编小箱子?”他又问了一遍。
  “没有。”她确定地说。
   “当时是白天还是夜里?”
  “是白天。”
  “你去的时候储藏室需要开灯吗?”
  “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里,储藏室如果不开灯就什么都看不见。”方琪为自己绕开了竹编小箱子的话题仿佛舒了口气。
   “你刚刚说,你看见了那个绿色皮箱。”
  她的眉毛向上挑了一下,他接着说,“但是在你母亲沈碧云提供的清单里,没有提到这个皮箱。”
  她浑身一震。
  “沈碧云的清单是她自己做的还是你帮着做的?”林仲杰问道。
  “是她自己。”她面露忧色,小心翼翼地说。
  “沈碧云说,那个皮箱她之前从来没看到过。你怎么会在一年前,在储藏室里看到过那个皮箱?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林仲杰皱起眉头,声音瞬间变得严厉起来。
  方琪的目光一接触到林仲杰的眼睛就躲开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低声说:“对不起,我记错了。”
  “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一直没碰过?没打开过它吗?”
  “没有!我不是小偷!”方琪的脸上现出愤怒的表情。
  “可是那上面有你的指纹。”林仲杰不慌不忙地说。
  方琪想了想才回答:“对不起,记错了,我打开过它,就在我核对储藏室物品的时候。我得知道那里面有没有东西,指纹大概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的声音恢复了平静。
  “可是我们取指纹是在你清点物品之前,我们是23号取的指纹,你是24号进行核对的。”林仲杰盯着她的脸,不慌不忙地说了下去,“我们在苏志文的抽屉里找到了这个箱子的发票。那是他在5月5日新买的旅行箱,也许是准备带去香港用的。所以,你看到的这只皮箱只可能在5月5日之后出现在储藏室里。你的指纹是在23号之前留的,在5号至23号之间,你到过储藏室。但7号清晨沈碧云拿到钥匙后,就亲自把储藏室的门锁上了,直到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没人再去过储藏室。”他的目光像箭一样向她射去,他看到她浑身一哆嗦,“你到底是什么时候接触过那个箱子?!”他厉声道。
  方琪胆怯地瞅了他一眼,又慌忙把目光移开,接着,她眉头紧锁思考了几秒钟。
  “好吧,”她说,神情忽然又轻松了下来,“我是去过那里,就在6号晚上11点左右,可是我没杀人。”
  “是你拿了储藏室的钥匙后来交给了沈碧云?”林仲杰问道。虽然章玉芬已经承认7日清晨她在厨房的桌上看见钥匙后偷偷把它放回到了沈碧云的房间,但他还是想多问方琪一句。
  “不,没有。我当然没有。储藏室的门本来就没有关紧,所以我才进去的。我根本没看见什么钥匙。”方琪辩驳道,
  看来这个家的女人都有研究储藏室门锁的习惯。
  “你去干吗?”
  “我去找我的东西,我不是小偷。”她镇定自若地望着林仲杰,用近乎妩媚的声音说,“不错,您刚才说的对,那个竹编小箱子是我拿的,那本来就是我的,我一直想拿回来。”
  “里面装的是什么?”
  “那是我小时候的日记和一些书,我不想把它留在那里。我有权利拿回来。”她低声说。
  “那你可以跟你母亲沈碧云提出要求,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去拿?”
  “妈妈希望我忘了过去的事,我曾经答应她,忘记过去,但是,我做不到。那是我的,我总想拿回来。”
  林仲杰想到的却是散落在现场地上的那些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根据年龄判断,1980年出生的方琪,在1995年读的应该恰好是初三。当时她15岁,15岁那年,她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些课本也是你的?”
  “对,是我的。”
  “为什么把课本丢在储藏室的地上没拿走?”
  方琪看着他,微微蹙眉。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过了一会儿,她耸耸肩,焦躁不安地说,“我当然把那几本书一起拿走了,因为它们都被放在那个小箱子里,我把它们放在我房间的书架上,但是后来它们就不见了。我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她说到这儿,神情焦虑起来,“我没想到,它们后来又会出现在储藏室里。在核对物品的时候,我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新情况!难道在方琪之后,又有人进入了储藏室?而且这个人还偷了方琪的书重新放回储藏室伪造现场?这可能吗?方琪有没有说谎?这会不会是她临时编出来的?林仲杰觉得一时还不能下结论。
  “你最后一次看见你的书是在什么时候?”
  “嗯,可能是在5月10号。”她不太确定地说,“那天早晨我上班前,还看到那几本书在书架上。等晚上回来,书就不见了。”
“10号,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是那一天?”
  “不是10号就是11号,我不记得了。”
  “你有没有怀疑谁?”
  “我不知道。我整天上班,后来发现东西不见后,我找玉芬阿姨问过,她说那天上午,我妈、大姐、雨杉和向兵也在。我不知道是谁干的。”
  “你的房门平时锁吗?”
  “锁了。但是玉芬阿姨有钥匙,她每天都帮我晒被子和整理房间。”方琪茫然地望着前方,双手绞在一起,又说了一遍,“我不知道是谁干的。”
  “你的房门钥匙平时放在哪里?”
  “跟我的其它钥匙放在一起,平时一直放在我身边。”
  “章玉芬是不是有你们所有人的钥匙?”
  “不,她只有我的。在这个家里,我们两个最亲,”方琪的声音变温柔了,“她是从小在外婆家把我领大的。”
  “那如果别人需要整理房间呢?”
  “一般都自己整理,玉芬阿姨做不了那么多事。光打扫走廊、客厅、小客厅、客房、厕所,再做饭做菜,就已经够她忙的了。当然,如果有特殊要求,跟玉芬阿姨说,她也会做的。”方琪说到这儿,轻轻咳嗽了一声,“但是,我大姐和晓曦不在玉芬阿姨的照顾范围。”
  “为什么?”
  “因为玉芬阿姨照顾不了那么多人,妈妈让柔枝大姐自己照顾晓曦。柔枝大姐也是同意的。”
  “你说的照顾包括哪些方面?”
  “整理房间、洗衣服、叠衣服,烧点心,诸如此类的事。”方琪平淡地说。
  “也就是说,方柔枝有很多时候是跟章玉芬在同一个空间干活?”
  “她们关系不太好,一般会错开的。玉芬阿姨不喜欢跟我大姐在同一个地方干活,她们两人没什么话说。”
  “为什么?”
  “也许是我大姐以前在妈妈面前说过玉芬阿姨的坏话吧。我也不清楚,她们一向合不来。”方琪叹了口气。
  林仲杰决定把方琪书本失窃的“故事”先放在一边。他还有更实际的问题要问她。
  “你上次说,5月6日晚上,你的电话是7点半左右来的,是不是?”
  “是的。我们约好的。”
  “晚饭是7点多开始的,根据调查应该是7点15左右开始,你7点半左右离开。而等你打完电话,晚饭已经吃完了。”
  “是的。”
  “你离开的时候,沈碧云还没有宣布要给苏志文300万,苏志文也还没来得及夸夸其谈,你怎么会知道他们说了什么?谁告诉你的?”
  方琪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起这事,吃了一惊。
  “我是事后听玉芬阿姨说的。”方琪说。
  林仲杰知道她会这么回答,他说:
  “我们查过你在5月6日晚上的通话记录,这个电话的确是7点半开始的,确实9点结束的。”
  “我打完电话看过书房的钟和客厅的钟,都是9点,应该没错。那时候晚饭已经结束了,我去厨房喝了点汤。”方琪冷静地说。
  “当时章玉芬在
  吗?”
  “厨房里没人。”方琪说完,马上解释道,“后来我知道她去二楼给妈妈送牛奶了。”
  “晚饭后,你是什么时候看见你大姐的?我是指她说看见黑影的时候。”
  “我不太清楚,妈妈刚拿走热敷袋,她就来了,我跟大姐说了几句。”
  “当时沈碧云在哪里?”林仲杰记得沈碧云的证词中没提到过看见方柔枝的事,这让他觉得很奇怪。
  “妈妈刚走,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我跟大姐说话,她看上去很累。”
  “当时几点?”
  “我不记得了,大概是9点20左右,我没注意。”
  “那沈碧云有没有去书房?”
  方琪一惊,瞪大了眼睛,连忙说:“没有,我听见她上楼了,妈妈的腿不好,走路声音很重,我能听出她的声音,她上楼了。”
  “当时客厅里还有谁?”
  “除了我和大姐以外,没有其他人了。”方琪说。
  林仲杰想了一想又问:
  “你们家一般每天早上谁最早起来?”
  “当然是玉芬阿姨。然后是妈妈和大姐,大姐要给晓曦弄吃的,必须早起。妈妈是因为她向来睡眠不好才早起的。”方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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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发现二楼除了曾雨杉的房间外,每个房间都锁了门。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在客厅里换上拖鞋乱晃,拖鞋一般都放在各自的房间里,所以她没能找到那双粘有口香糖的拖鞋。凌戈真担心时间久了口香糖会掉了或被那人发现了,那不就前功尽弃了?昨晚还刚刚夸了海口,如果真的掉了,那可太丢脸了。
  中午时分,凌戈看见章玉芬一个人在厨房忙碌,便自告奋勇地提出帮忙剥毛豆,难得今天沈家没别人,她正好跟章玉芬聊聊。章玉芬起先有些意外,后来看她是真心要帮自己,便爽朗地答应了。
  “凌戈,你的名字真怪,不像女孩的,是谁取的?”章玉芬一边削土豆,一边跟她拉起家常来。
  “是我爸爸取的,我爸爸本来希望我是个男孩子的。”凌戈想到自己那有点粗鲁有点凶的爸爸,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她喜欢跟简东平在一起的缘故,简东平虽然常会讽刺她,但大部分时候对她还是非常温柔的,不像她爸爸,一年四季也见不到他笑几回,看见爸爸,她总有点战战兢兢的。
  “那你妈妈呢?”
  “我妈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章玉芬一惊,削土豆的动作慢了两拍。
  “是怎么去世的?生病还是……”
  “是生病,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得的什么病,我爸爸一直没说,我也没问。”凌戈一边剥毛豆,一边小声说。对她来说,妈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称呼,但可能自懂事后她就没见过妈妈,所以她也并不是很伤心。一句话,她是习惯了。
  “你爸一个人把你拉扯大也不容易,现在他退休了吗?”
  “我爸几年前在办案的时候牺牲了。”
  “那你这几年都一个人过?”
  “嗯。”凌戈点点头。
  “真可怜。”章玉芬充满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一个人过简单舒服,也没什么不好的。”凌戈笑笑,她不喜欢被别人同情。
  “不过,凌戈,你运气来了,简律师家条件好,人口少,关系不复杂,而且我还听说简律师的儿子人聪明,有文化,工作又好。你福气来啦,凌戈。”章玉芬用沾满土豆皮的手拍拍她的手背笑嘻嘻地说。
  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怎么会是我的福气?一想到简东平,凌戈的心里就五味杂陈,她觉得自己本来对他也没什么的,只不过是有点点依赖,有点点佩服而已,以前他也到外地去过好几天,他们也不是每天见面的,可是自从那天晚上在他家住,他做出那副怪样子后,她心里就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突然间莫名其妙地对他产生了一种怜惜的感觉。所以这次他走了以后,她特别想念他,有时候走到路上不知不觉就想给他打个电话,其实也没什么事要说,就是想跟他说说,一说话,就觉得他离她很近。她是克制着把所有事集中在一个电话里报告给他的,她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在跟他套近乎。她很想念他,那是事实,但是往后的事她就不敢多想了。
  “上次他来,我看他人长得也很清爽,帅气,凌戈,你的福气来了。”章玉芬还在说,这话听得她心里有点不好受。她真想大声纠正章玉芬,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不要把我们扯在一起,但是一想到简东平的嘱咐,她忍住了。
  “我觉得跟他,有时候也不是很合得来。”凌戈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想到他之前对自己的奚落,想到他一直就瞧不起她英文差,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两个人相处哪会时时都好?你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啊。”章玉芬向厨房外张望了一下,轻声说,“告诉你个秘密,一年前,我们家太太曾经想把你的男朋友介绍给方琪。那时候,方琪刚失恋,心情不好,我们太太很担心她,着急想给她找个男朋友,结果就想到了简律师的儿子。太太那时候提出,如果简律师的儿子肯跟方琪好的话,给他几百万。可惜最后还是被回绝了。现在这社会什么都讲钱,一个工薪阶层的男人可以拒绝几百万不容易,再说我们方琪长得又那么漂亮。”
  凌戈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故事。
  “他为什么拒绝?”
  “你这傻丫头,当然是因为你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不就是说你吗。”
  凌戈的心里漾起一丝甜蜜,但立刻又提醒自己,他有那么多女朋友,什么B伴侣、T伴侣、W伴侣的,谁知道他是为谁啊。好了,不想再谈他了,再谈的话,她心里就越来越不安稳了。记得有一次,他在跟她说话,她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脸,他离她那么近,但是她不敢。她知道自己跟他比,不够聪明,所以就得尽量少做蠢事,她得明白,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不知道他现在车开到哪里了,是不是去找王冬梅了……刹车刹车,她对自己说,凌戈,你还没完没了了呢,到底有没有自尊心?现在是套情报时间,怎么老是开小差。“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凌戈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章玉芬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了,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所以想,沈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凌戈真心地说。
  章玉芬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凌戈想到了4个月前沈老太太的不幸遭遇。
  章玉芬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方柔枝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章玉芬一提起方柔枝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方柔枝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那个小姑娘。嗨,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男人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倒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哼。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方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章玉芬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方柔枝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凌戈禁不住笑了出来。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她笑着问道。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章玉芬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凌戈问道。这一招是简东平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3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2月份沈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了吧,那3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凌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章玉芬并没注意。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谨。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周谨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谨。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章玉芬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经章玉芬这么一说,凌戈对方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点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里,而且还是堂而皇之地告诉她要先在路敏家住两天。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也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而且,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知道自己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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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相逢的答案
  
  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现在成什么了?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下了。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年假了。”
  “她男朋友?”凌戈疑惑。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镜架来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他一定生气的,而且没准还会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她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道。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意思,Bridge,就是桥牌。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她没想到,他自己开口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旅游伙伴,我们那几个人一起去过西藏、云南很多地方,W伴侣就是工作,你也许不明白,有个工作上的好伙伴有多好。我上班以来,李小红是我对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7岁了,再说,我也不是楚留香,我们只是非常好的朋友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比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语句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也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碰不得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寂寞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淋,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来了,穿了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呀?”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电影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电影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买来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一番阅读电影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看得起劲,他则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
  “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这人她没听说过,不关她事,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1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电影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握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叫,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只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不想看到他了,也不好意思看,她用电影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一定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无法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说不出口,而且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还把头埋在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冷漠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
“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说话都不连贯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也曾犯过胃痛,她知道那很难受。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是过了几分钟,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跟她说一句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想心事,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洒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在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汗衫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他随随便便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来的,虽然他在笑,态度也很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没关系,我很好,我行的,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也问不了了。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俊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就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爱开玩笑的刻薄鬼。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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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简东平笑了笑,拿出圆珠笔在一张白纸的中央先画了一个楼梯,然后把笔交给她,“你接着来,给我把那幅画的位置画出来,还有厨房、客厅、书房、小客厅和储藏室的位置,对了,别忘了那扇窗。”
  凌戈按照记忆分别在楼梯的周围标上了,客厅、厨房和储藏室的位置。
  “这么说,如果有人去储藏室,其他人如果在客厅吃饭,是看不见的,因为中间挡了楼梯。”简东平注视着凌戈画的平面图,问道。
  “本来就看不见,饭厅在客厅的角落里,怎么可能看见?储藏室在底楼走廊的尽头,它的旁边是书房和小客厅,对面是客厅和厨房,窗子在楼梯的背后。画就挂在正对楼梯的地方。”她用手指一一指出画上标注的地方。
  “底楼走廊没有通往园子的门吗?”他问道。
  “通往园子的门在客厅里,还有就是走厨房可以到园子里去。”
  简东平看了一会儿那幅画,然后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
  “你想到什么了?”
  “凌戈,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死苏志文的凶手了。”他说。
  “是谁?”他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她一时情急扯住了他的裤腿,一个劲地问道,“是谁?快说,是谁啊。”
  他低头看看她的手,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连忙放开了他。他垂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没确切的把握,但是我想八九不离十。现在我还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你能帮我吗?凌戈?”他诚恳地注视着她问道。
  “你说吧。”她点了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穿着章玉芬的拖鞋走路有声音吗?”
  “有的,那是塑料底。”
  “那么,她们家谁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方琪几乎每天早上上班前都在园子里练瑜伽,沈老太太起得更早一些,她一般会在园子里散会儿步,她腿不好,骨折过又有风湿病,雨杉如果来住的话,早上方琪会拉她一起做瑜伽,方琪做得好,雨杉的动作不到位,一看就知道了,还有方柔枝,她早上好像经常会跟朋友一起去跳扇子舞。”
  “她们平时都穿什么鞋?”
  “皮鞋啊。方琪和雨杉都穿皮鞋。只有章玉芬穿的是跑鞋,她觉得那样干活更方便。”凌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可现在是夏天,她们都穿皮鞋?”
  “夏天有什么关系啊。方琪一年四季都穿丝袜和高跟鞋,因为她上班就得穿成那样,不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丝袜和皮鞋,我从来没看她穿过凉鞋;雨杉呢,她穿的倒是凉鞋,但也是高跟的皮凉鞋,绑带的,很漂亮的那种。”凌戈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旧凉鞋,语气中不由地充满了羡慕。
  “那方柔枝呢?”
  “她也穿皮鞋,不过她穿的是比较普通的平底皮鞋,有的还是铺跟的,章玉芬老爱说方柔枝爱装穷装可怜,一年四季都穿一条黑长裤和一双黑皮鞋。”凌戈每次想到章玉芬对方柔枝的奚落就想笑,“其实方柔枝也不至于穿得那么差,她只是喜欢穿黑色而已。再说,冬天和夏天总不会穿得一样。”
  “裤子倒无所谓,我只关心她们穿什么鞋。”他自言自语道。
  凌戈皱皱眉头,你怎么只关心跟脚有关的东西?真是怪人!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好在他好像并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沈老太太穿什么鞋?”
  “她穿平底的休闲鞋。不是皮鞋,好像是布做的,看上去很普通,但章玉芬告诉我,老太太的鞋都是名牌,最普通的也要800块钱一双。”
  简东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你注意一下她们练功时穿什么鞋,想办法察看一下谁的鞋上有狗咬的印子。”
  “你想查什么?”
  “这我以后告诉你。”
  又卖关子!凌戈白了他一眼。
  “你再去打听一下楼梯下面,就是你说的原来放狗尿盆的地方,在小狗死了之后,那里存放过什么东西吗。”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我想跟沈碧云见个面,帮我约一下。”
  虽然凌戈住在沈家的这段日子里,沈碧云一直对她和蔼可亲,但是她还是从心眼里害怕这个有气质娴雅,但又十分威严的老淑女。
  “你想跟她见面,为什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要是我去说,不就说明你已经回来了吗?那我就没理由再住在她家了。”凌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简东平怎么会想不明白。
  “就是要你去约才有趣。”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你别管了,只要去跟她说她就会明白的。跟她约明天中午就在我这里碰头。”
  “你,你要问她什么?”她非常好奇。
  他看着她,笑笑没说话。
  “我能去吗?”她小声问道。
  “你跟她一起来吧。”他朝后一靠,手臂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面,大方地说。凌戈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5点了,从这里乘公共汽车回沈家,得一个小时,她答应了章玉芬回去吃饭,不好意思让她们等,所以虽然心里不情愿,还是站起了身。
  “我该回去了,她们等我吃饭呢。”凌戈说,她心里很希望简东平能留她吃晚饭,但他只是朝她笑笑。
  “好。”他也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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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竟然一点挽的意思也没有,凌戈觉得很失望。她懊恼地想,我一定是自作多情了,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是为我特意赶回来的,跟我解释BTW伴侣,也只是因为这个游戏玩腻了而已,那个橙子冰淇淋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他闲得无聊随便做的,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比来的时候更糟糕。来的时候是愤怒,不甘心,现在则是沮丧和失望。
  “那么,再见。”她闷闷地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觉得原先认识的他,是幅没有颜色的白描画,她只知道他很聪明但有点刻薄,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这幅画被人上过色了,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眼睛变亮了,连手臂内侧的青筋也变得的清晰可见。怎么回事啊,他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呢。
  她背上包走到门口,正准备去开门,他走到她身后。她以为他要挽留她了,如果换作以前,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送送你。”
  她没说话,默默换上了自己的凉鞋,凉鞋的搭扣不太好,她心情又急躁,所以试了几次才成功,她穿鞋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于是她再次为自己的破凉鞋感到难堪,她决定等案子破了就去逛逛打折商场,买一双新的来,虽然比不上雨杉的鞋,但至少也要比现在这双强,然而转念一想,如果被他知道她去淘便宜货,大概又要笑她了吧,想到这里,她心里又禁不住生起气来。我就是去买便宜货!你瞧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就跟你们这些白领不一样!
  她穿好鞋,气呼呼地径自向电梯走去,他关上门跟了过来。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他问道。
  “我赶时间,人家等我吃饭呢!”她头也不回地说,随后又回头冲口问道,“你的胃好点了吗?”
  这问题显然让他很窘,他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下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我那天看你好像,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他歪头盯着她看,一眼大一眼小,样子有点凶,但凌戈知道他现在是揣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连忙笑着打哈哈。
  “我随便问的,我们是普通朋友,我这是关心你嘛。”她说。
  “谢谢你的关心。”他说着走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两人都一言不发。
  “我那不是胃痛。”走出电梯后,他忽然说。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站住了。
  “那,那是什么?”她既好奇又心慌,不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三年前,我出了点事,我的身体因此受了点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其中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他直视着她,平静地说。
  凌戈还是不明白,她走出几步,看见他跟在身后,忽然转身握住了他的手,这还是她跟他认识以来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胆子。他的手跟那天不同,干爽温暖,她有点怕他会甩开她,但他好像很乖,低着头被她一路拉到了大街上。
  “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能告诉我吗?”她问道。
  他看着她,她正想放开她的手,反被他握住了。
   “其实身体上我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我的心……出了点问题。”他笑着用另一只手指指自己的心脏。“三年前,你有个女朋友,你的,嗯,你的事跟她有关吗?”凌戈知道简东平在三年前跟一个女模特谈过恋爱。
  他看了她一会儿才说:“我离开她后,才发现她把一种病传给我了。”
  传染病?
  “什么病?”凌戈问道,她想猜肝炎,但没说出口。
  他没说话。
  “很严重吗?你,治好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他把目光移向别处,点了点头。
  “什么,什么病啊?”她又问。
  “你怕了吗?”他盯着她的眼睛看。
  她摇摇头,坚持不懈地问道:“到底是什么病?”
  “别问了,凌戈,我不会说的。”他笑笑放开了她的手,提醒道,“别忘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刚想开口,他就提高嗓门说:
  “我没办法说,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不敢想是什么病让他“没办法说”,但她知道,这场病一定曾经让他非常痛苦,想想也真惨,三年过去了,竟然还没完全好。她仰头望着他,忽然觉得他好像快被黑暗吞没了,于是对他的同情顿时泛滥成灾。
   “简东平,你说错了,我们不止是普通朋友,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才不怕什么传染病呢。”她看着他诚恳而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稍稍迟疑了一下,终于微笑着抱住了她。
  “嗯,好朋友。”他点点头说道。
  她第一次甘心情愿地搂住了他的腰,虽然他没肌肉,但长得很紧实,而且她觉得靠在他胸前很安全,很幸福,真想一辈子赖在他怀里。“只是我的心出了问题。”这时候她又回味了一遍这句话,觉得其中蕴含了无限的苦涩,于是她搂得他更紧了。
  “你的事我不打听了,我只希望你快点好。”她小声说。
  “我还需要点时间。”
  “多久?”
  “嗯?”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她觉得自己问得好直接,但说也说了,收也是收不回了。
  他放开她,望着她笑,好像看穿了她的心事。
  “你笑什么?”她皱起眉头,假装生气。
  “我自己也不清楚。凌戈,所以要不我们这样好不好?”他将双手插在口袋里,像是要管住自己的手,他说,“我们先做一对预备夫妻怎么样?”
  预备夫妻?凌戈吃了一惊。什么意思?
  见她一脸困惑,他解释道:“就是在三年内,我们先做好朋友,如果三年后,你仍然是一个人,我们就在一起,你看怎么样?”
  凌戈没想到所谓的“预备夫妻”是这样的,看他说得那么顺溜,显然他有这念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觉得很失望。三年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能这么说,只能说明他并不在乎她。这样想着,她的心立刻凉了下来。
  “我看没必要,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了。”虽然心里难过,但她还是很大方地说,她可从来没想过要赖上他。
  “你生气了?”他观察着她的表情。
  “没有。”
  她想转身走人,却被他拉住了手。
  “我说的是真的,你当我在开玩笑吗?”
  凌戈回头看着他,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喜欢我,你根本等不了三年,如果现在你都不喜欢我,三年后你就更不会喜欢我了。你既然不喜欢我,干吗要给我开这种空头支票?我什么时候说我非嫁给你不可?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越说越气,更加觉得他就是在骗她,耍她,所以声音禁不住发起抖来,说到最后竟然哽咽起来,“我是没什么好,我也不指望这辈子有谁对我好,我本来是独身主义,我说过的,但是我现在得跟你说说清楚,如果3年后我仍旧是一个人,我也不是在等你!”
  她说完想甩开他的手,但他却拉得更紧了。
  “谁说我在给你开空头支票?难道你以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一个我完全没兴趣的女人纠缠不清吗?”他盯着她看,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的口气缓和了一些,说,“凌戈,我现在很难承诺给任何人一个未来,因为我还没作好准备。你给我点时间好吗?”
  “不给!”她生气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她的手,笑道:“不给就不给,算我白说,行了吧?我们顺其自然,好不好?”
  她不理他。
  “还生气?”
  她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现在她一点都不同情他了,后悔自己刚刚拉他的手。
  “我们去吃石锅拌饭吧,从中午到现在我只吃了一碗方便面,肚子都饿扁了,”他拿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笑道,“不信你摸摸。”
  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发什么嗲啊!她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真想揍他,但想起他提到路敏男朋友时那副怕挨揍的表情,她又打不下去,只好说:
  “我答应了她们要回去……”她还没把话说完,他就吻住了她的嘴唇,她感觉脑子里好像中了颗小飞弹,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的这个吻像蜻蜓点水,速度快得惊人,等她反应过来想推开他时,他已经放开她了,就在她昏头昏脑的时候,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现在,我不敢再做别的了,我不敢……”
凌戈忐忑不安地走到沈碧云的房门,轻轻敲了三下,里面传来沈碧云的文雅轻柔的声音,“进来。”
  凌戈推门走了进去,在进屋前,她没忘记回头向走廊两头张望了一下,还好,没有人看见,简东平特别关照过她,跟沈碧云说话时最好避着其他人。
   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台灯,穿着镶有白色花边睡袍的沈碧云此刻正坐在幽黄的灯光下,慢悠悠地整理着照片,她看见凌戈,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凌戈?有事吗?”沈碧云问道。
  “您,在整理照片啊。”她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碧云没回应她的寒暄,抬头看着她,好像在等她说下去。
  好,那就说吧。
  “简东平想约您明天中午见面。”她鼓起勇气说。
  “东平回来了?”沈碧云温和地问道。
  “是的。”
  “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她看见沈碧云的眼珠在眼眶里灵活地转了转。
  “你今晚跟他在一起吃的晚饭?”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道。
  “嗯。”凌戈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打电话回来是说中学同学留她吃饭了。简东平今晚否认胃口特别好,一个人吃了一份石锅拌饭,两份韩氏煎饼不算,还吃了很多烤肉。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她有点心疼,后来她才知道他早饭没吃就开始赶路了,一路上基本没停,等到了路敏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才发现冰箱里就一包方便面,勉强吃了几口就扔了,刚想下楼去买别的,她就来了,所以这一天,他是饿坏了。
  凌戈正在那里开小差,就听到沈碧云在问她:
  “你知道东平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说,您去了就知道了。”
  “这孩子!我很忙,他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去?”沈碧云笑着皱了皱眉头,隔了一会儿又问:“东平还说了什么?”
  “她还让您带好这个家的钥匙。”
  沈碧云的眼睛诙谐地眨了眨,慢慢笑开了。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啊?好吧,我明天去见他。”她说完,又自言自语道,“也是该跟他见个面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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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是向兵
  
  简东平一清早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不用问,肯定是凌戈。他现在都有点后悔告诉她自己的电话24小时开机了,自从跟她说过这句话后,他就没睡好过,要不是被她的电话吵醒,就是担心她会来电话,他觉得自己现在好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吃不好又睡不香。
  他叹了口气,接了电话。
  “什么事啊?”他迷迷糊糊地说。
  “是向兵!是向兵!”她在电话里尖叫道。
  “一大早不要咋咋呼呼好不好,向兵怎么了?”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抓了抓头发,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冷开水。
  “向兵被抓起来了!他承认他打死苏志文啦!”
  简东平的一大口水“呼”地一下喷出来,洒了一地。
  “什么?不会吧。你是不是搞错啦?”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我才没搞错呢。”凌戈争辩道。
  “你在哪里?”
  “我现在刚走出警察局,这些都是小郑告诉我的。他人真好,我问他什么,他都告诉我。”凌戈在电话那头赞扬道。
  听到这个送话梅的娘娘腔简东平就冒火,但他不便发作,因为那太有失风度,而且是他自己跟凌戈说要守三年朋友之约的,他没资格发火,于是他忍着不高兴,冷冷地问道:“好吧,这位先生说了些什么?”
  “先生?谁啊?”凌戈糊涂地问道。
  “就是你那个小郑。”
  “干吗阴阳怪气地叫他先生,吓我一跳。呜……好冷啊。”凌戈在电话里作出发抖的声音嘲讽他。
  “你不说我挂了。”
  “跟你开开玩笑嘛!”她笑道。
  他觉得他们俩现在好像掉了个个,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保持自己的一贯作风。
  “我也是跟你开玩笑,我哪会真的挂电话。好,说吧。”他假笑着催促道。
  “林叔叔他们查到向兵的女朋友一家是被苏志文害死的。”凌戈的声音骤然变得紧张起来,“原来向兵以前有个女朋友,因为那个女孩是农村户口,向兵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但向兵很爱那个女孩,为这事,他跟父母闹得不可开交,后来直到那个女孩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向兵的父母才松口。”
  “未婚先孕?”他已经知道后面她要说什么了。
  “后来向兵的父母约跟女孩和她的父母见面,他们当然也想见见那个孩子,于是那天晚上,向兵的女朋友吃完晚饭,就抱着孩子跟父母一起坐上了车,结果在路上遇到了车祸。”
  “奇怪,他们为什么晚上去?”
  “因为他们那里没出租车,他们乘的车是一个亲戚的,那个亲戚只有晚上才有空送他们。对了,那个女孩还是刚刚做完月子,好不容易等到向兵的父母松开了,就碰到了这样的事,真可怜。”凌戈满怀同情地说。
  “车祸是苏志文的恶作剧造成的?”
  “对啊。那天苏志文一说,向兵就知道是苏志文干的了,向兵怕弄错,还在饭桌上问起出事那条路的路名呢,苏志文说的时间和路名都吻合,他就确定是苏志文干的了。”
  “然后呢?”
  “8点左右,向兵趁接电话的时候跑到园子里去了,他说他自己那时候一直在思想斗争,他非常恨苏志文,这些年他一直在找这个罪魁祸首,而且他之前自杀其实也是因为这件事,其实如果那件事真的是苏志文干的话,我觉得他是该杀!向兵做的一点都没错!只不过他做得太笨了而已。”
  “你最后那几句话有没有对那个姓郑的说?”他提心吊胆地问。
  “还没有,你不是说跟同事不要交心吗?小郑是我的同事,我不会乱说话的。我只跟你说说。”
  他舒了一口气,心道,小戈,你终于长点心眼了。
  “很好。接着呢?”他边听电话,边走进了厕所。
  “他在那里思想斗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见苏志文走进了储藏室,他正想翻窗进来,储藏室旁边不是有扇窗吗,他忽然看见方柔枝从楼梯旁边冒出来,他怕方柔枝看见,赶紧躲了起来。大概又过了好几分钟,他看见走廊上没人了,才从窗子外面爬进来,储藏室的门没关紧,他就开门走进去了。他说他本来以为那是个房间,没想到一进门就是往下的楼梯,他在楼梯上还差点摔跤。”凌戈忽然问道,“你在干吗呢?我怎么听到流水的声音。”
  “我放水准备洗澡。说下去,别打岔。”他正在上厕所,没好气地回答。
  “你日子过得真舒服,等路敏回来,她会发现你用掉很多水费和电费。”凌戈又嘟哝着补充了一句,“不过反正你们很熟,她不会在乎的。”
  他哈哈笑起来:“我跟她熟?我可没吃过她的番茄,你别忘了,我跟路敏是好朋友,跟你可是预备夫妻。”他哈哈笑起来:“我跟她熟?我可没吃过她的番茄,你别忘了,我跟路敏是好朋友,跟你可是预备夫妻。”
  “好了,好了,继续说案子。”她好像从鼻子里哼了一下,“他悄悄走进储藏室,苏志文看到他很惊讶,他解释说,自己是走错门了,苏志文很和气地跟他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叫他趁外面没人赶快离开,不然被别人看见就不好了,苏志文还挺有风度的,向兵一边答应着,一边拿起个花瓶朝他砸过去,苏志文说完话正好背对着他站在那个大箱子前面,箱子盖开着,他就这样倒下去了。然后向兵,向兵……你在干吗啊,怎么都是水的声音,你在听我说吗?”
  “我现在正舒服地浸泡在浴缸里,别打岔好不好,说下去。”他正在抽马桶。
  “好吧,向兵以为他死了,用苏志文的手指在箱子里写下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盖上箱子出去了。没想到吧,那四个字原来就是向兵自己写的。‘不是向兵’,是不是有点画蛇添足啊。”
  “如果是初犯,心慌意乱中做些蠢事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出去的时候真的没人吗?”
  “真的没人。”
  “他后来怎么出去的?还是爬窗?”
  “是的。”
  “可是我有一点搞不懂,如果是他,难道他没留下指纹或者别的痕迹吗?林叔叔应该早就查到了。怎么会现在才找他?”他边洗脸边问道。
  “嗨,你忘了他在口供里说过的话啦,他爱集邮,很多集邮迷随身都会带着一副手套和一把小钳子,因为他们看别人邮票的时候,不想把指印留在邮票上。”
  “原来向兵戴了手套。”他洗完脸回到客厅。
  “林叔叔厉害吧,把隐藏这么深的向兵都抓住了,我真佩服他,那你看今天还要不要跟沈老太太见面?”她小声问道。
  “当然要见面,凶手又不是向兵。”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个三明治来。
  “可是……”
  “你别忘了,苏志文是被闷死的,不是被花瓶砸死的。如果他后来醒过,如果箱子没被擀面杖插住锁孔,那么他是可以出来的。真正的凶手是偷擀面杖的人,而向兵是临时想到要袭击苏志文的,他不可能想到去厨房偷擀面杖,第一,他不一定知道能在厨房里找到擀面杖,第二,我老爸说,擀面杖在5点左右就失踪了,章玉芬因此不能包饺子,而那时候,苏志文还没发表演说,向兵也还没准备杀人呢。所以,向兵不是凶手。他只是做了凶手本来想做的一件事。”他把三明治放到微波炉里,开了中火,然后继续说道,“我相信林叔叔也是这么想的,他可是只老狐狸,我怀疑他早就知道向兵的事了,他现在抓向兵只是为了迷惑凶手,另外,他也希望向兵能向他提供一些关键性的线索。”
  “他提供了吗?”
  “他当然提供了。就凭你刚刚说的话。他至少提供了三条线索。”
  “是什么啊。我怎么没看出来?”凌戈诧异地问道。
  “这个我跟碰了头再告诉你,现在说不清楚。对了,向兵是在哪里被抓的?”
  “他是昨天夜里被抓的,昨晚雨杉是一个人来的,她没提起这事,我们都不知道,后来一直到早上她才说,还让我帮忙打听一下,我到警察局来了才知道那么多事。其实,雨杉还是很关心向兵的,虽然她不一定爱他,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很关心他。”
  “我想她也是很矛盾的吧,不过我实在不太喜欢她这样的人。”他冷漠地说,微波炉叮地一声,他从里面拿出三明治来,“有个问题,当初苏志文说的故事里,车里死的是一对夫妇和一个小孩,可现在向兵交代的,那里面应该有5个人,女孩,女孩的父母,婴儿,还有一个司机,这是怎么回事?”
  “小郑说,这件事他们已经查过了,跟向兵说的一样,车里是死了5个人,司机是女孩的舅舅,那天也是喝过一点酒的。他跟坐在前座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场死亡的,女孩和她的妈妈是送到医院以后才死的。”
  “这说明向兵没有撒谎,车祸是有的,他也因此非常仇恨那个人,他也的确想杀了那个人,但是制造车祸的人不是苏志文。因为信息不对称,这故事苏志文很有可能是听来的。”他拿着三明治来到客厅,又给自己倒了杯水。
  “啊……这么说……向兵杀错人了?”
  “他是打错人了,他没杀人。”
  凌戈在那边踌躇了一会儿又问:“苏志文说的故事有那么大的纰漏,他怎么会听不出来?怎么还会认为是苏志文干的?”
  “他一定认为苏志文是在有意隐瞒。”他喝了口水说,“好了,凌戈,这你不用怀疑,苏志文到底有没有干这事,周谨的小说里都写了,其实他是拿朋友的故事出来炫耀,这证明他说话的时候要不是非常得意,就是有别的用意。”
  “有人还会拿这种事出来炫耀,真是莫名其妙。”凌戈说。
  “把自己干的坏事告诉别人,就等于是在威胁对方,就等于是在说,喂,你看啊,我什么都干得出来,你不要以为我是软蛋好欺负。”
  “你说他在饭桌上威胁某个人?”凌戈非常诧异。
  “嗯,当然。要不,他没必要说那番话。其实这番话同时让两个人对他起了杀心,一个是向兵,一个是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其实早就想杀他了,只不过他的话让她再次下了决心。”简东平说。
  凌戈沉默良久后问道:“简东平,你为什么没当警察?”
  “因为我妈的遗嘱说让我当个知识分子。”他哈哈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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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么找到我的?”电脑屏幕上闪出一句话来。
  终于来了!简东平心里一阵兴奋,他很高兴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跟苏志文的前妻朱林取得了联系。刻不容缓,马上回复!
  “其实并不难找。通过档案找到了你就读的大学,通过关系找到了你的大学同学,意外发现有一位长年跟你保持联系,她就是你的好朋友小青。”简东平飞快地在手提电脑上噼啪打字,“我送了她5束玫瑰,4盒巧克力才从她那里求得你的msn号,所以别怪她泄密,是对手太厉害了。”
  朱林送了个笑脸给他。
  “找我有什么事?”她问道。
  “想打听你前夫苏志文的事。”简东平相信她的朋友小青已经事先跟她说过了。
  “想知道什么?”她问道。
  “他在前些日子被谋杀了,你知道吗?”
  “小青已经告诉我了。他跟那个女人结婚,我一直不看好。”朱林的中文打字速度很快。
  “你们离婚后还有联系吗?”简东平一边打字,一边咬他的三明治。
  “有时通电话。”
  简东平想了想才打下去。
  “苏志文以前写过诗吗?”
  那边立刻回复:“写过,他曾经自费出版过诗集。”
  “他的笔名叫什么?”
  “海风。”
  被方琪视若珍宝的诗集果然是苏志文写的。当初看周谨的小说时,简东平就曾对那首苏志文信手写就的小诗十分惊艳,相比只会写写“有色”打油诗的他来说,苏志文真的算是非常有才情的男人了。
  “你们为什么离婚?”简东平不想转弯抹角,网上聊天尽量少寒暄是他的风格,他不愿意为了说废话而多打字。
  电脑那边隔了两分钟才回复。
  “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想当诗人,我没办法跟一个脱离现实的人生活在一起。”朱林说。
  “你爱上了别人?”简东平觉得三明治的味道不怎么样,勉强咬了一口。
  一分钟后,朱林打出几句话来:“在现实面前,爱情有时候显得很薄弱。我们两人曾经很相爱,但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没有未来,所以我后来跟一个能帮我的男人出国了,这对他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打击。”
  “他自杀过?”简东平猜测。
  “他堕落了。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报告他做的事,我知道他后来辞职了,交上了坏朋友,迷上了赌博,还喜欢跟各种女人鬼混,他变得放荡不羁,也不写诗了。起初他在电话里还对我说,只有笨蛋才写诗,诗歌就是包着糖纸的排泄物,后来就提也不提了。他完全变了。”朱林一下子打了好长一段。
  “他曾经是个很理想化的人吗?”简东平问。
  “非常有理想,有激情,一心想改变世界,想做主人翁,但自从我离开他,他就完全变了,那时候他妈妈又去世了,再没人管他,我觉得,他是崩溃了。”
  我也这么觉得,简东平心想。他还没来得及问下去,电脑屏幕上又出现一行字。
  “知道他为什么取海风这个笔名吗?因为一起去海边的时候,我曾说我很喜欢海风的感觉。”
  “他很爱你。”简东平评判道。
  那边沉默了下来。有一两分钟,电脑两边都没人打字,简东平是在想接下去该问什么,而他猜测朱林是在回味他说的这句话。
  “他出事前跟你联系过吗?”简东平打字问道。
  “没有。”
  “他结婚时给你打过电话吗?”
  “是结婚前打的,他有些……忧伤。”朱林送了一个悲伤的表情过来。他怎么说的?”
  “我劝他好好找个女人结婚,不要胡闹,他说想了很久,发现只有妈妈才真的爱他,所以他想找个年龄大的,过安静的生活。我问他,她那么老了,而你还正值壮年,她也许无法满足你生理上的需求,你受得了吗?他说他已经对这事厌倦了,只想歇歇。他并不是为了那个女人的钱才跟她结婚的,我相信他是真的累了。我对那个女人也是这么说的。”
  简东平大吃一惊。
  “沈碧云找过你?”他急急地打字。
  “是,就在三个月前,她通过她的律师找到了我,我们通了一次电话。她也问了我关于诗集的事。我告诉她,志文没那么精明,他不会为了骗钱跟她结婚,对方竟然回答我,结婚的事,其实是我骗了他。”
  沈碧云的回答非常微妙。
  “沈还说什么?”
  “她说,结婚前她就跟苏志文私下约定了一年之期,她告诉志文结婚本来就是为了气气家里人,但是玩笑开的时间太长也会厌倦,一年就差不多了,她答应志文,只要他愿意跟她高调结婚,在婚后洁身自好,不惹出什么丑闻,她就会给他一笔钱并放他走。”
  “沈碧云找你想打听什么?”这是简东平最感兴趣的地方。
  “跟你一样,她想知道我们离婚的理由,也许她认为前妻会说得比较客观。我告诉她,志文是个非常感性的人,有时候有点娇气,有点不负责任,但他并不是坏人。”
  “她相信你说的话吗?”简东平问道。
  “不知道,她很客气,是个有风度的女人。”
  简东平想了一想,又换了一个问题。
  “苏志文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在什么时候?”
  “4个多月前。”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情绪很激动,说他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记得他写的诗,说那个人还是用很深的感情在保护那本旧诗集,他说听别人念他的诗,他忽然想到了大学时候的自己,想到了很多过去的事,他说很想去死。”朱林传来一个流泪的表情,“他打电话的时候哭了,我也很难过。他已经很久没哭了。他说喜欢他诗歌的是个非常可怜的女子,一直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他想帮帮她。他还说,为她死也愿意。”
  简东平的眼前出现一个男人摇摇晃晃在雨中快步疾走,一边把行李箱丢在垃圾桶里的情景,他终于明白那天苏志文为什么会如此情绪失控了。他很想回到过去,但是明白已经回不去了。
  “他打算怎么帮她?”简东平很快把自己从想想中拉了回来,打字问道。
  “他在我的户口下面有一笔钱,那是当初把房子卖了留下的房款和一笔我老公给他的补偿金,大概总共有80万,他当初不要,但我知道他日子不好过,所以我对他说,我替你存着,什么时候你安定下来准备结婚了,就跟我说,我转给你。4个月前,他打电话给我提起了这笔钱,他问我,是否可以在明年年初把这笔钱转给那个女孩。他说他在那个家不会久呆,到时候他会给她一把红箱子的钥匙。”
  “红箱子,那是什么?”简东平记起了周谨说的那把钥匙。
  “离婚后,他把一些他的东西装在一个红箱子里,放在我舅舅家。也许你不信,我家里人一直都很喜欢他,至今如此,他们并不知道他干过什么。他给那个女孩的应该就是红箱子的钥匙。他告诉我,是让我跟舅舅打声招呼,他可能会让那个女孩去拿那个红箱子。”
  “红箱子里有什么?”
  “这我不清楚。”
  “他有没有说,为什么是明年年初把钱转给她?”
  “他说不希望那个女孩把这笔钱跟他联系在一起,他不想让那个女孩知道他就是海风,因为那个女孩很瞧不起他,他想在那个女孩心中永远保留海风那个美好的形象。他让我扮作海风的朋友,到时候在报纸上搞一个海风诗歌填空这样的有奖小游戏,他相信那个女孩会出现,他让我到时候把这钱作为奖金理所当然地给她,他希望那个女孩拿钱拿得心安理得。”
  朱林打了一会儿字,又补充道:“他知道她永远都看不起他。”
  简东平聊到这里,心里微微泛起一层忧伤。4个月前,苏志文已经作好准备了。
  “那你同意了吗?”他问道。
  “他求我。我同意了。我还问他,今后打算怎么办?他说他离开的时候,沈会给他一笔钱,他打算开个小店过平静的生活。”
  又安静了几分钟。
  “他曾经制造过一起车祸,这事他跟你说起过吗?”简东平问道。
  “那是他朋友干的。”朱林接着打出一行大号的粗边红字。“志文不是坏人!!!!!”
  简东平觉得那最后5个感叹号蕴含了这位前妻对苏志文难以言表的感情。也许在她眼里,他永远只是个爱写诗的毛头小伙子,也许她觉得,他后来的堕落,她要负一大半的责任,也许她还有那么一点点后悔,因为其实到现她还爱着他。
  于是他又想起了周谨小说中的几句话:
  “他很喜欢把朋友的事安在自己头上。他的朋友,一个在我看来非常粗鲁残忍的男人,曾经故意搬掉路边的指示牌,造成一场车祸,他告诉我,死的人当中还有一个小孩,我搂着他的脖子,叫他不要跟那个人来往,但是他却说,他离不开这个人了,因为在‘江湖上混’,就要有这样的狠劲才行,他狠不下心来,就得有个耍狠的朋友才行。”
  
  还有一段是描写她跟他和好的场景。
  “对不起,他说着跪到我面前,双手抱着我的腰,把头埋在我肚子里,我本来想狠狠打他的,但是却打不下去。我千辛万苦地找他,本来是想找他算账的,看他把我害成这个样子,但是等见了面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不是恨他,我是因为爱他爱得发狂才会走了那么多路的。那天我除了抚摸他的头发,亲吻他的脖子,再也没能干任何事。现在回头想想,我这一路走来真是不折不扣的荒谬旅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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