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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连载-----------超级无敌好看的偷窥一百二十天(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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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0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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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巴比伦塔 第四十天。 关于童年,我想从十岁说起。 小学三年级,我还穿着白裙子,脑后扎着蝴蝶结,想起来真是土得要命。我就是你们所说的外地借读生——虽然,我不在这里出生,但我会在这里死去。 有个双目失明的老头子,大家都说他是半仙,成群结队来找他算命。妈妈把我拖到他家,我很厌恶那个地方,烟雾缭绕,充满恶臭。妈妈的手心冰冷,我总想把手抽出来,却被紧紧抓着。瞎子半仙算着我的生辰八字,摇头晃脑说了半天,结论是我的八字凶险异常,会把全家人克死。妈妈听了寝食难安,拜托半仙给我换个名字改改风水。瞎子开价一万元,爸爸说他是个骗钱的货色,何况我们户口还在老家县城,要回去改名字很难,要花掉更多的打点费用。 最终,我还是叫崔善。 此后三年,妈妈始终担惊受怕——果然,瞎子半仙的预言成真了。 十二岁的夏天,我刚从北苏州路小学毕业,即将读初中预备班,爸爸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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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0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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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叫崔志明,每晚都在喝酒,永远叼着一根烟,在我眼前飘满蓝色烟雾,以及尼古丁的味道。烟灰缸总是满满的,地板上也全是香烟屁股与烟灰。有件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被他的烟头不小心烫出个大洞,我心疼地哭了两天。 爸爸死在一场大火中,尸骨无存,也有人说他是自杀的。 死讯传达的那晚,我来了初潮。 现在,我还能准确回忆起那晚的疼痛。而对于爸爸的死,我并不悲伤。 那时起,我告别了童年。 我的初中在五一中学,因为给老师送了重礼封住嘴巴,没让同学知道我的秘密。爸爸死后,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担心她会带我离开这座城市。毕竟县城里还有老宅和爷爷奶奶。虽然,魔都的房租一年年上涨,家用开销像无底洞,常有人上门讨债,但妈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我们的生活费以及我的学费,全靠她做钟点工的收入。我早早学会了这里的方言,谁都看不出我的小县城出身。只要开口问妈妈要,我就有足够的零花钱,第一时间买到女孩们最时髦的东西。那时我很瘦,胸部却发育得早,让许多要么过早肥胖要么发育不良的女生们羡慕。我留着乌黑长发,雪白的皮肤,目含秋波,常有人说我像玩偶娃娃。 初二开始,有男生给我传纸条,毫无例外都被拒绝。现在我很后悔,没挑选他们中的某个,好好谈一场早恋。我大概伤过许多人的心,比如把纸条在班级里展示一遍,当众羞辱暗恋我的胖墩儿。又比如说好了一起看电影,却跟女生们去看漫展了,让谁在影城门口空等了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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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0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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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同学们说谎——我的爸爸是个大校军官,经常下部队指挥好几个师。我又说妈妈是做生意的,总在国外飞来飞去。有闺蜜提出想来我家玩,但我说家里门禁森严,爸爸藏着军事机密,不能让外人进来。久而久之,我变得心安理得,仿佛一天不说谎话,就会浑身不舒服。我甚至幻想这些都是真的,简直自我催眠。

妈妈的姓氏很稀罕:麻。我想她小时候常被人嘲笑:麻皮、麻风病之类的。

她还有个特别通俗、一度时髦,许多中老年妇女都有过的名字:红梅,也是我们老家县城男人最爱抽的香烟的牌子,那味道让我从小受不了。

妈妈说过自己名字不好,带个梅字,自然一辈子倒霉了。

麻红梅。

听着,已经告诉你那么多了,但我想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我还要些卫生棉和卷筒纸,这个小小的要求你应该可以做到的。

暂时先想到这些,等我收到这些以后,再告诉你后面的事情。

等你!

她放下录音笔,蜷缩在干草堆里,看着清晨的太阳。刷牙洗脸完毕,水池里形容枯藁的脸,还有几分少女时候的样子,干草堆上却还渗着鲜血——流产以后无法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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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崔善的要求得到了满足。 小直升机带来一个大袋子,先是有张白纸写着四个字—— 巴比伦塔 WHAT? 忽然,崔善想起来了:自己来过这个地方? 但对她来说更重要的是,袋子里还装着卷筒纸、大宝SOD蜜、雅霜雪花膏、美加净保湿霜,最后是几包脱脂棉——白痴!她确定对面那个是男人,他连卫生棉是什么都不知道! 看到这些廉价的国产护肤品,虽然以前没怎么用过,但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瓶,贪婪地闻了闻香味,抹在脸上觉得也挺滋润。她专门辟出一个角落,用树枝搭了个小窝,把这些护肤品都收藏起来,免得被什么动物弄坏掉。 她很感激那个男人。 第四十九天,中国传统玄学里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月光明媚,圆得让人措手不及。 算了算日子,八月十五? 想不起上次中秋节怎么过的了,许多人在窗口看月亮吧?就像对面楼顶那些窗户,他们能看到崔善吗?她继续躺在墙角下,任由月光覆盖额头。 昨天,小直升机带来了一盒月饼。 崔善从没喜欢过月饼,总是嫌它们太甜,但这仍是个惊喜,总好过一成不变的面包。她贪婪地吃掉半盒,把剩下的捧在手里,等待明天再慢慢享用,还得防着被老鼠偷吃。 秋老虎过后,就要降温了。睡袍难以抵御后半夜的凉风,何况在露天楼顶。干草垫子底下的水泥地,恐怕更难将息。崔善决定晚上不睡了,白天躺在墙角下晒太阳。 醒来后的傍晚,身边多了条厚厚的毛毯。 中秋夜,响彻晚高峰的噪音,却没看到那台航模——趁着她熟睡时放下来的?难以置信地抚摸毛毯,足够把整个人盖住,温暖而柔顺,有多少羊毛成分? 谢谢你,主人。 毛毯里裹着一支录音笔,就是上回送出去的那支,原来的录音已被擦掉了。 崔善缩在羊毛毯的深处,听着楼顶唿啸的风,居然感觉到了幸福。虽然,从没见过那张脸,也没听过他的声音,但跟囚禁自己的那个人,竟已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天。 她想给对方起个名字。 想了半天,最后落到一个最简单的——X。 其实,她最先想到的是个大叉。 X,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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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1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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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你死了么 第五十天。 空中花园的石榴树结了果子。 崔善的指甲镶嵌着泥土与污垢,好几次划破了脸,但摘石榴很方便。高楼顶上的果实小而坚硬,一颗颗放入嘴里,酸得几乎掉牙。但她强迫自己吃光,否则会被鸟叼走。吃剩的石榴子被埋入泥土,明年会生根发芽吗?石榴果实的诱惑,增加了猎物。昨天抓到三只小鸟,杀死可怜的小动物前,照例先说对不起,祈求它们的灵魂保佑自己逃出去——要求是不是太多了?可忏悔是真诚的。 小直升机载着面包与水,降落在水泥地面。她打开半寸宽的机舱,看到一枚小小的指甲钳——知我心者,变态也。 很开心收到这样的小礼物,简直是闺蜜级别的。 午后,楼下响起麦克风,有人在介绍某某高中,领导讲话,咒语念经似的。接着是许多合唱歌曲,有的男女混声合唱还挺好听的,有的简直五音不全。 记忆如潮汐归来,不可阻挡地涌过堤坝——十年前,南明路还有些荒凉。南明高级中学,围墙两边是工厂废墟,多年前是有名的公墓,阮玲玉就曾埋葬在那片地底。同学们盛传各种灵异说法,包括学校图书馆——常有人从宿舍窗户里,看到子夜阁楼亮起神秘烛光。南明高中是寄宿制重点学校,崔善的中考成绩相当出色。妈妈用尽各种方法,花光所有积蓄,可能还陪某些人睡过觉,终于让女儿获得户口,才有机会在这儿读书。 她蜷缩在石榴丛中,依稀见到一个男人。他丝毫没变老过,戴着金边眼镜,梳着整齐头发,宽肩与修长的身材,总能把休闲西装撑得很好看。就像第一次见到他,南明高中的操场边缘,她抛下几个纠缠的男生,躲藏在蔷薇花墙后,胸中小鹿怦怦乱跳,嘴里充满薄荷糖的味道,十六岁生日那天。 容老师。 他竟也来到空中花园,腋下夹着教案,拿起粉笔在墙上写字。水泥颗粒粗糙了些,却是天然的巨大黑板。容老师的笔迹潇洒,每天放学后,他带着崔善单独练钢笔书法,才给了她今天一手清秀的字。此刻,他写的是高中语文课本里的《诗经》——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居然写满整面墙壁,他手中的粉笔却未曾减少。 “老师好,我是崔善。” 闭上眼睛,感到他停止板书,干裂的嘴唇湿润。一只手搂紧她,瘦弱的充满骨头的后背。崔善也抱住他,隔着男人的西装,还有他嘴里的热气:“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她像融化的冰块,脸颊贴紧他的肩膀,不敢睁开眼睛,害怕多看他一眼,就再也不能见到。 “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一觉睡醒,天已昏黄。她轻轻触摸那堵墙壁,希望能找到残存的《诗经》,哪怕只是一个淡淡的笔画。 错过下午的捕猎,崔善啃着早上剩下来的半块面包,喝完矿泉水瓶里的雨水。 然后,她抓起录音笔,说出八年前的回忆—— 学校图书馆的午后,星期六,宿舍里都没人,窗外的操场静谧得可怕。春天的花瓣不时飘到玻璃上,四周弥漫旧书腐烂的气味,还有老师体内散发的男人荷尔蒙。我是有多么迷恋那种味道啊,深深地把头埋在他怀里,想把自己打碎贴在他身上。他打开笔记本电脑,看杜拉斯小说改编的电影《情人》。 我的第一次,给了高中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这个沉默时很像梁家辉的男人。 但是,容老师已经结婚了,在我成为他的学生之前。 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高考前夕,我想要嫁给他。这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未置可否,他只是跟我一同沉溺于每个周末,在空无一人的图书馆的桌子上。 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妈妈把我关在家里不准出门,强迫我突击复习半个月直到高考。 走运的是,最终总分不算太差,我考上了本市的S大。 然而,那年炎热的暑假,当我再找到容老师,却发现他已有了新女朋友——年龄看起来比我还小。 这个男人让我滚,永远不要再来找他,否则让我一辈子完蛋。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还骂我是个小淫妇,是我主动勾引了他。 农历七夕的那天,我爬到自家的楼顶,决定从那上面跳下来。我竟然天真地以为,这才是我惩罚他的最好的方式。 妈妈从背后抱住了我。 我活了下来,后来却时常埋怨妈妈——为什么不让我跳楼死了,还要活着每夜做噩梦哭醒? 你好吗?我很好。 小善住在市中心的豪宅,拥有超级奢侈的空中花园,每天都能晒着太阳睡觉。 容老师,很想邀请你来我家做客,你一定还要活着…… 次日,清晨。 航模照旧送来食物,崔善把录音笔塞进舱门,突然发现不对劲——机尾的缝隙间,隐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 他——不,应该叫X——想近距离偷拍空中花园全貌吗?毕竟在对面楼顶观察,不可避免会有死角,用这种方法可以一览无余。 或者,X还是个偷拍商场试衣间、女生更衣室甚至厕所的色情狂? 崔善抓起直升机,几乎要把它砸了。螺旋桨飞速转动,却被她死死抓在手里,有本事连人带航模一起飞走?她用最尖的指甲抠进机尾缝隙,硬生生把针孔摄像头拔出来,扔到地上踩得粉碎。 小直升机趁机逃跑,带走机舱里的录音笔。 崔善还没平息恼怒,躲藏在X看不到的墙角下,抓起面包大口啃起来。 但是,航模再没有回来过。 连续三天,焦虑地坐在庭院正中,看着四堵墙的方向。她开始无尽地后悔——为什么要破坏摄像头?也许,这是变态唯一的乐趣?崔善的疯狂行为,让对方感到恐惧,进而再也不敢送来食物。 没有面包的日子极度难熬,只能恢复茹毛饮血的生涯,太糟糕了——完全依赖于他投送的食物,就像被围困在山顶上的伞兵,没有空投补给就会弹尽粮绝。 饥饿的崔善第一次发觉,自己并不恨X,反而无比思念,亲人般地希望X回来。就像妻子原谅出轨的丈夫,哪怕他终究会到年轻女孩身边。 穿着X送的睡袍,面朝最近的那栋楼顶,她跪在地上,挥手唿喊,卑贱地求饶——我不会再乱来了,将乖乖留在这座监狱,直到你愿意放我走的那天。 他离开了那个窗户?神啊,你是我的神吗?救救我吧。 等等,你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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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1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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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更多秘密 第六十天。 X回来了。 惩罚终告结束,当崔善饿得昏昏沉沉,小直升机再度降临,挂着比平常更多的食物,包括两颗橘子。 第一次得到水果供应。新鲜的橘子,金黄黄的简直刺眼,如一堆打磨抛光过的水晶,带着细细枝叶,像在郊区果园让游人采摘的那种。剥开橘子皮,挖出鲜嫩橘肉,剔去表面白丝,嫩得像初生婴儿,抑或初潮少女。她一直讨厌橘子,因为有股怪味,加上毛茸茸的纤维。但在空中花园,却视若珍宝地一瓣瓣品尝。牙齿咬破果肉瞬间,橘子汁飞溅在口腔,让人有某种兴奋的欲望。不管是胃,还是内心,还是舌头,还是别的什么,无比欢喜。 谢谢你,我的狱卒情人。 一天一夜,把两个橘子吃完,橘皮没舍得扔,放在截断的瓶子里,慢慢泡成橘子水喝。 X的航模送回那支录音笔,连带一副耳机,打开听到一段对话—— “你是崔善的男朋友?” (这是个年轻的女声,听起来有些耳熟。) “是。” (谁他妈是我男友啊?) “真让人想不到啊。你说她失踪了?对不起,我没办法帮到你。毕业以后,就没再跟她联系过。我们是南明高中的同班同学,高三填志愿,很巧合填了同一所大学,竟还是同一个专业,并且都考进了。” “你们是闺蜜?” “其实……我俩关系一般,平时说话也不多。你是她男朋友,应该更了解她吧。哎,怎么说呢?崔善是个奇怪的人,在你面前不该说这样的话——她跟我们这些正经的女孩子相比,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猜,她也不是失踪,只是故意消失而已,对你未必是件坏事。请不要再问了,抱歉,我很忙,学生们还等着我去上课呢。” “还记得高中班主任吗?” “容老师?他也是语文老师,又高又帅,每个女生都喜欢他。就在我们高考后的暑期,他突然失踪了。直到隔年,新一届高考的夏天,所有学生投诉学校水质有问题,自来水里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校长派人检查水箱,才发现容老师的尸体,早已沉在水箱里高度腐烂——整个学校吃了一年的尸体水。死因至今没查出来,反正学校就以自杀处理掉了。” “谢谢你,我会继续寻找崔善的。” 听到最后这句话,崔善几乎要把录音笔也砸了。 但她第一次听到了X的声音,应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 虽然,他确实去S大学找到了苏玉芹,但根本不是为了救崔善,而是想要挖掘她更多的秘密。 索性全部告诉他吧,崔善打开录音功能说—— 那时,我在上铺,苏玉芹在下铺。大学让我自由,即便寒暑假,我也很少住家里,要么跟同学们合住,要么去外地旅游。因为,我无法忍受妈妈。 确切来说,我不想看到妈妈是个钟点工的事实,包括她穿的廉价而丑陋的衣服,她每天吃的馒头与稀饭,还有她从不坐地铁等交通工具,永远一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当它在桥下被人偷掉,妈妈掉了好几天眼泪。她是个不错的钟点工,同时做三四个人家,几乎全年无休。她常在有钱人家干活,每个月收入不低,大部分积蓄都给了我。妈妈有洁癖。总是盯着我的衣服,半点污垢也要我脱下来洗。她强迫我不浪费一粒米,要把最后一点菜哪怕汤也吃光。 妈妈总跟我说——永远不要相信男人的话,就像永远不要相信一只猫。没错,我一直觉得爸爸的职业是骗子,而非他自己声称的各种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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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2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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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那年,有个男生不停地给我打电话发消息,虽然我都懒得搭理,有次却被妈妈发现——她没事爱偷看我的手机。还有更过分的,那个男生告诉我:有个中年妇女跟踪他,远远地目露凶光,他担心遇上变态。我嘴上说你小子活该,心里却怕得要命,因为还没有一个同学知道我妈是钟点工的秘密,要是因此而泄露,从初中开始的伪装就前功尽弃。 我跟妈妈大吵一架,几乎把家里东西砸光了,最后搬出那个冰窟般的家,再没回来过。我们断绝了一切来往。虽然,她每月打到我账户的生活费从未中断过。 苏玉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少能有这样的闺蜜,高中是同桌,大学竟还是同寝的上下铺。我选择S大学也是受到她的影响。但许多年后,我怀疑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我们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看电影,泡图书馆,逛小商品街。我经常送她礼物,偶尔挺贵重的,包括各种电子产品。有人说我俩是女同的关系,要真是这样,也不错。 大四那年,有个老师推荐实习的机会。那家公司是世界500强,收入丰厚不用说了,如果留下就业,很可能派驻到美国,接触到默多克之类的富豪与名流,那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 我和老师的关系不错——毕竟,我比苏玉芹漂亮许多,她看起来更像个大学中文老师,而许多人私下里称我S大的校花。 就在推荐前不久,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我的秘密:你知道吗?原来崔善的妈妈是个钟点工!这个女人太可怕了,在大家面前装作富家千金,说爸爸是高级军官,吹牛都不脸红,没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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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上传来我的新八卦:崔善勾引过高中班主任上床。 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一个女生再跟我说话了。男生们也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仿佛一顿饭就能把我弄去开房。原来狂追我的那个家伙,彻底断绝了念头。 至于,泄露这个秘密的人,只可能是苏玉芹。读高中时她就发现了吧,却隐忍不发藏在心里,直到真正有用的时候。 原因嘛,自然就是嫉妒。 我早就该猜到了,她并不真的乐意跟我在一起玩,每次我们两个出现在同学间,总是她遭冷落而我被众人捧着。 原来,她恨我,在南明高中就恨我,恨不得我立刻死掉,或者远远离开,而我每次却顽强地出现在她身边——我真傻,如果是我,大概也会做出这种事吧。 苏玉芹没有得到被推荐的机会,但她顺利留校做了老师,看起来最符合她的气质。 至于,世界500强的工作机会,留给了一个向老师自荐枕席的大胸女生,后来被送到美国培训,嫁给了公司的高级合伙人,据说已住在加州比华利山的豪宅中。 那年夏天,我灰熘熘地从S大学毕业,去了一家叫盛世的广告公司。我没拍毕业合影。希望所有同学都忘了我,如果他们没有一个个死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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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讨厌她 第七十天。 崔善依旧被关在空中花园。 月亮升起,头顶响起什么声音,露出小直升机的影子。底下吊着个大家伙,远远超过平时的规模,难道是顿大餐? 她犹疑地解开袋扣,居然是条棉被,被紧紧折叠压缩,铺开来很大。把被子裹在身上,出人意料地轻而暖和,不是棉被或蚕丝被,而是白鹅绒被子。 袋里还有件宽松的大毛衣,虽是女式的休闲款,但大胖子穿着也不会嫌紧。这件全白的毛衣,摸起来同样舒服,纯羊毛的,也不便宜。 这样在秋夜就不会冷了——鹅绒被也一样,毛毯虽然不错,露天的高楼上却不顶用,很容易感冒着凉死掉。 X不但送来食物,还送温暖,没有比他更体贴的男人了。为何在黑夜投送?因为这床被子目标太大,白天横越城市上空,极可能被人发现,只有晚上是安全隐蔽的。 崔善穿着大毛衣坐在墙角下,底下垫着干草堆、羊毛毯还有白鹅绒被。以前她常这样穿在家里,蜷起双腿搁在胸前,让毛衣勾紧膝盖与小腿,像裙子把人全部盖住。 天亮以后,收到小直升机送来的早餐,还有X的录音笔及耳机,加上个小信封。 一边啃着面包打开录音笔,崔善听到嘈杂的背景声中,依然是X年轻的声音—— “盛世广告?” “快递公司不是来过了吗?” (女人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请问你们有没有一个叫崔善的员工?” “崔善?她早就不在这里了。” (想起来了——以前上班的广告公司前台,总是故意打扮得很可爱,掩饰剩女的尴尬。) “她什么时候走的?” “三年前。你是什么人?别打扰我们工作。” “我是她的男朋友。” “你?” (她的声音中断了,后面是轻微的自言自语——) “好菜都让猪拱了!” (接着一片噪音,持续了半个钟头,听起来像一起坐电梯,到公司楼下的港式茶餐厅。) “我要一份干炒牛河。” “云吞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的声音变得友善了一些。) “小明。” “小明?哇,每个班级里都有一个小明,不是吗?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七年,从没挪过办公桌,你明白的,该死的前台!” “崔善?” “我可是看着她进公司的,那时她大学刚毕业,看起来还挺萝莉的。不过嘛,漂亮女孩人人爱追,像我这种稍逊一筹的,自然会有些小嫉妒。” “崔善失踪了。” “哦,这并不稀奇。” “我对崔善太不了解了,我想知道她过去的秘密。” “那你找到我可算对了!不过嘛,这个女人,我劝你还是趁早放弃吧。我猜——对不起,说得直接一些,你们只是刚刚认识,还没到那么深的关系吧?小哥啊,人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不会跟你上床的,听姐的话没错。她跟你——两个世界!何况,知道她太多的秘密,对你没什么好处。” “她很可怕?” “差不多……是的。” “有多可怕?” “超乎你的想象!好吧,我讨厌她,不仅是她比我漂亮那么一点点,因为她太想获得老板的青睐。虽然,我们老板是个女人,性取向正常,漂亮女孩在她面前没有任何吸引力。但崔善工作很努力,每晚加班到深夜,对于公司里每个同事,都是客客气气毕恭毕敬,还会给我送巧克力之类的。但我是什么人啊?一眼就看穿了她不简单。她跟老板相处得不错,几次获得公司表扬,后来老板出去应酬,也总是把她带着。客户们都对她大献殷勤,居然也拿下几张大单子,活见鬼了!” “她傍上有钱人了?” “不,崔善跟我们公司的一个小伙子谈恋爱了。那家伙是外地人,比她大三岁,在群租房里过日子。他俩每晚都一起加班,凑巧住得又近,经常同坐一班地铁,夏天帮她抓到过袭胸的色狼,就这么渐渐勾搭到了一起。公司里的男人们都很受打击,因为他的条件是最差的,除了长相——这小子挺帅的,高个头,很挺拔,有点像黄晓明,如果给你打60分的话,那他就是600分。” (天生的八婆,她至今还剩着的原因,就是这条舌头。) “仔细想想,这两人有许多共同点,俊男靓女,拼命的工作狂,也没听他们说起过自己父母,看来都是普通人家出身。他俩都很珍惜这份工作,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领导很赏识他俩,还有了升职机会。老板在公司内部搞公开竞聘,崔善最起劲,无论人缘、能力以及卖命程度,她都是唿声最高的,加上做成好几笔大单,立过汗马功劳。但没想到,这个升职机会,最终落在了她的男朋友身上。嘿嘿,接下来就后宫了,你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吗?他接近了女老板,利用自己的帅哥脸蛋,还有据说六块腹肌的身材,就——” “别说了。” “这个秘密,是崔善发现并捅出来的,她在公司内部群发邮件,包括男朋友跟女老板的QQ聊天记录,简直是文字版的AV啊。自然,崔善被老板开除了,那小子却成了老板的情人。” “他还在这家公司吗?” “死了!就在崔善离开不久,他半夜在公司加班。据说女老板也在办公室,你可以想象一下。凌晨,他独自坐电梯下楼,结果发生了事故,电梯直接从四十楼掉到底下——死得很惨!如果,你需要我描述一遍尸体的样子也行,看到过被拍扁的苍蝇吗……” “够了!还有别的吗?” “我再也没见过崔善了。不过,看在你请我吃这顿晚餐的面子上,我给你发个链接,加微信吧!” 录音到此为止,崔善可不相信X会叫什么“小明”。 她打开一同而来的小信封,滑落出一张照片——拍的就是崔善,背景是杂乱的床,她的神情像猫,又像喝醉了,脸颊上两团绯红,正脸迎着镜头,张开黏黏的嘴巴,性感到令人不忍直视。她的脖子以下没有衣服,事实上什么都没穿,直到脚趾尖。 崔善把照片撕得粉碎,感觉被人剥光了,露出所有隐私部位,呈现在光天化日下的闹市街头。 那个女人——广告公司前台的长舌妇,把几年前在微信流传的崔善的艳照,发送给了X。 凡是看过这张照片的人,都必须死。 最后,信封里还夹着一张小纸条,写着X的字迹,崔善轻声念出来—— “小善,你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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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漆黑夜半 第八十天。 最近常刮大风,在楼顶会捡到外面飘来的废纸,有轻薄的包装纸,沾满油腻的纸袋,用过的恶心的餐巾纸。捡到一片纸风筝,虽然断了线,说明仍有机会与外界沟通。躲藏在西侧墙角下,崔善整理所有零碎纸张,堪称洛阳纸贵,都写下同一句话——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鬼知道“巴比伦塔”在哪里,但没办法,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小纸条,随风飘到附近街上,最好正巧贴到某个警察额头,或者哪位推理小说家窗边,请你足够细心并保持好奇。 夜里,楼下传来某种乐曲声,一下子揉住耳朵,如潺潺流水连带月光倒灌入脑中。小时候流行过肯尼金,对,就是这种高端洋气的萨克斯风。 她下意识地唱出粤语歌词—— 夜阑人静处响起了一阕幽幽的saxophone/牵起了愁怀于深心处/夜阑人静处当听到这一阕幽幽的saxophone/想起你茫然于漆黑夜半…… 小姑娘多愁善感的时节,S大的女生宿舍,她常用手机播放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而在这个秋天的夜晚,崔善轻轻一叹,将声音锁入抽屉。 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录音笔,长长的金属像什么来着,打开听到一段嘈杂的对话—— “你找麻红梅?” (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崔善的记忆中从未听到过。) “嗯。” (短短的一记,沉闷得像从地底下冒出来,果真是X的声音。) “你找她干什么?” “几年前,我家里用过她做钟点工,我妈对麻阿姨非常满意,希望她再回来干活,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但怎么也找不到她人。” (这是几次录音中听到X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 “麻红梅,确实是我们家政公司最好的钟点工,许多客户都指名要雇她,但是——你不知道她出事了吗?” “哦?” “她死了。” “什么时候?” “已经快两年了!麻红梅主要在一户有钱人家干活,那是栋三层楼的别墅,虽然收入挺不错的,但是干得也很累,经常每天做十几个钟头,跟住家的阿姨没什么区别。出事的那天,恰好是冬至,东家的女主人也是奇怪,命令她在三楼擦窗户,结果不小心摔下来……也合该是她倒霉,脑袋落地折断了颈椎,等到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早已经没命了。” “真的是个意外吗?” (X沉默了很久才提问。) “谁知道呢?总之啊,冬至这种日子,太邪气了,老天爷收人来着,以后一定要当心!” “你知道她的女儿吗?” “麻红梅从没说起过她的孩子,她又说老公早就死了,所以等到出事以后,根本找不到可以报丧的家属。后来,我们才拐弯抹角地打听到,她还有个独生女,但打不通电话。直到一个月后,麻红梅都被烧成了骨灰,女儿才跑回来处理后事,原来在国外旅行,换了手机号码,所以耽误了时间。” “这种事情没有打官司吗?” “刚开始,女儿认定麻红梅死得蹊跷,不是什么意外身亡。她甚至准备报警,要告东家的女主人故意杀人。” “我也觉得有问题。” “但是,对方爽快地赔了一大笔钱,最后就算摆平了。其实,我们家政圈子里,偶尔也会出这种事情,闹来闹去不就是为了这点钱吗?” “没有钟点工再敢去那家干活了吧?” “哪儿的话啊?只要有钱挣,阿姨们都抢着去呢,麻红梅刚死不到半个月,我们公司又派了个钟点工过去。后来,再没出过什么事情。不过,到了今年六月,不是钟点工出事,而是那家的女主人她……” “怎么了?” “咳,你看我也是管不住嘴巴,不该跟你说这么多的,我们要为客户保守秘密的。” “谢谢,再见。” “喂,你不是找钟点工吗?我们这里还有很多的啊!喂,别急着走啊……” 声音远远地淡去,在一片噪音中消失。 崔善闭上眼睛,决定不再回答任何与之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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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等待屠宰 第九十天。 被禁闭在高楼顶上,就像山村贞子在井底,每夜看着井口的幽光,宛如夜空中的圆月,一直等到有人放录像带才能从电视机里爬出来吗?崔善第一次看《午夜凶铃》,是在某个男人身边,他叫林子粹。 小直升机飞来。很久没再挨饿了,挂钩下的面包量逐渐增加,除非想要品尝烧烤,已不必辛苦捕猎小鸟。 不过,袋子里还有一台手机。 iPhone。 X是要放她出去?崔善狂喜地打开,电池是满格的,却没有任何信号,撬开后盖发现没装SIM卡。虽然有WLAN功能,但搜索不到附近的Wi-Fi。 死变态,这台手机不是用来逃命或求救用的。 但没密码,可以使用其他所有功能,通话记录为零,通信录也是空的,短信只有出厂设置的那两条。 但手机里储存有一段视频,崔善屏着唿吸点开播放,屏幕中出现一段摇晃的镜头。 无声的画面,似乎是偷拍的,对准某个遥远的窗户——像小高层酒店式公寓。有个大阳台与落地窗,中午温暖的阳光,洒在精装修的屋里,也洒在林子粹的额头。 林子粹。 他还活着? 记忆有些混乱,明明记得那个深夜,自己被关到这座空中监狱之前,用花瓶砸烂了林子粹的脑袋。 不过,视频并没有显示时间,也可能是在他生前录下的。 当他独自坐在窗边抽烟,蓝色烟雾围绕着双眼,目光像在雾中惊起的飞鸟。镜头拉得很近,对准林子粹的左手,无名指上摘掉了婚戒。 她没见过这个房间,也看不到任何照片,倒摆了许多CD,还有一整套组合音响,她知道林子粹是古典音乐的发烧友。他手边放着瓶法国红酒,已喝得脸色微醺,燃烧中的香烟搁在烟缸上,心事重重地闭起眼睛,脸颊不时神经质地抽动,说不定正在听唱片?镜头能看清他的两台手机,其中一台是限量定制款,表面镶嵌着四个字母——LZCS。 只有崔善知道这行字母的意思。 突然,视频中的林子粹紧张地走到门后,似乎有人在按门铃?他小心地从猫眼里往外看,犹豫几秒后开门。 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进来。林子粹恭敬地泡了一杯普洱茶。来访者年龄与林子粹差不多,消瘦的脸上颇为冷峻。他也对准那套组合音响,不知在放什么音乐,微微点头有些懂的样子。此人的表情含而不露,目光不时向房间四周扫视,看起来又很自然,比如欣赏某个小摆件,看看窗外的风景,目光犀利——画面一黑,大概为避免被他发现。 镜头转而对准楼下,原来是在高楼上偷拍的,就像X正在对面看着崔善。 手机视频的最后,林子粹正在送客,酒店式公寓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不速之客坐进去开走,画面里出现车尾的牌照——这是一辆警车。 看完这段盗摄的录像,崔善既惊惧又疑惑,这是最近拍摄的吧? 她继续检查iPhone里的各个角落,发现还有好几张照片—— X在对面偷拍崔善的画面,用非常好的单反镜头,几乎可以看清她身上每个细节。想必是两个多月前,她刚被关到这里不久拍的,还穿着黑色小碎花的连衣裙,露出大半个后背……在她靠近两块肩胛骨中间的位置,竟是行小小的文身。 有双黑色羽翼作为背景,刺着四个英文花体字母—— LZCS 崔善伸手摸自己后背,这里没有镜子,也只有藏在对面的X的镜头才能发现。自己好像一头牲畜,背上盖着个印章,即将等待去屠宰。 就像林子粹的那款定制手机,她背上的这行文身也出卖了自己。 最后,她在iPhone手机里,找到一段录音,听到X年轻的声音—— 崔善,二十六岁,巨蟹座,O型血,身高166厘米。前年冬至,你的妈妈麻红梅,在一户人家做钟点工时意外死亡。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叫林子粹,他的妻子叫程丽君。你该如何解释,在林子粹的手机上,和你背后的文身,都有着相同的字母——LZCS?现在,可以说出你们的秘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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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2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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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说出秘密 第一百天。 清晨,X用航模送来食物的同时,还有一条宽大的床单。 崔善垫着床单,平躺在水泥地上,面对阴沉的浓云,伸展四肢,像具无声的尸体,也像容易满足的女人。抚摸脖子与胸口,变细的腰肢,几乎没有脂肪的臀部。皮肤和神经末梢,欲望像毛茸茸的纤维滑过,宛如某人手指…… 崔善打开iPhone手机的录音功能,想起最短暂的白昼,与最漫长的黑夜之间,水杉树影覆盖的三层屋顶,远观而无法触摸。除了遛狗的老外,几乎不见人影。斜阳即将逝去,带着她的影子在别墅台阶前爬行。 再也无法隐瞒,她开始说出那个秘密—— 去年,冬至。 我来到近郊的别墅区,找到这栋黑漆漆的大屋,上一年的这个时候,妈妈死了。 她在这家做钟点工,从三楼窗口意外坠落死亡。隔了一年,我才来到此地。按照本地习俗,冬至要祭奠死去的亲人。何况,今天又是一周年忌日。我全身黑色,带着锡箔与冥钞,蹲在妈妈死去的地方。在有钱人家的院墙外,用打火机点燃纸钱,化作袅袅灰烬。黑烟熏得我落泪,回忆关于妈妈的一切…… 看着别墅紧闭的大门,我像个要饭的,站在西北风里。落日燃烧殆尽,刚想上去敲门,问问妈妈到底是怎么死的。右手犹豫在半空,失魂落魄地后退,倒着走过铺满落叶的便道。 背后响起凄惨的刹车声,脚后跟刀割般剧痛。我来不及尖叫,顺势倒在花丛中。枯树枝划破了脸,当我挣扎却无法爬起时,有只手拽住了胳膊。 经验告诉我,那是男人的手,右手。 他的指节修长有力,热热地透过外套,像镣铐锁紧我的肌肉、骨头还有血管。 我被这只右手扶起,他的左手托着我的腰,让我紧靠他的肩膀。 男人向我道歉,音色醇厚的普通话,有电台DJ的感觉。他把我扶到花坛边,那是辆黑色奔驰车,车尾有S600标记。 他有三十多岁,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浓密的眉毛底下,有双大胆直视的眼睛,那是我喜欢的男人眼型,还有颇为立体的鼻梁与下巴,不断喷出温暖的唿吸,像浓雾覆盖我的脸。 脸? 手指轻轻揉过脸颊,擦过一丝血痕,该不会破相了吧?我顺势倒在他怀里,装作昏迷,就算挠痒痒也绝不起来。 那双手抱着我的后背与大腿,放到宽敞的真皮座位上,再将我的双腿屈起——当他手掌压在我的黑丝袜上,从脚指头到大腿根的神经犹如触电。 听到车门关上,然后是奔驰的发动机声。这不是我第一次乘坐这种车,却是第一次横躺在后排。他开起来很安静,感觉转过好几个弯道,加速与刹车间的上坡下坡,偷偷睁开眼睛,隔着天窗玻璃看到冬至夜空,还有市区摩天楼的灯光,像在空中花园看到的世界。 奔驰车把我送到医院,他将我抱在怀里,直到充满消毒药水味的急诊室。 他是正人君子,即便皮短裙毫无防备,夹克敞开着胸口,他却没有趁机吃我豆腐——其实我不会介意的。 脚后跟被车轮碰到一点,涂点药水就没事了,可惜一只高跟鞋报销。至于我的脸,一道浅浅的印子,医生说不会留下疤痕。 男人自始至终默默站着,最后付了所有医药费,把我搀扶到奔驰车里。他说身上现金不够,问我要多少赔偿,他会去ATM机上取给我。我还是蜷缩在后排,有恃无恐地把脚搁在座位上,问他不能进保险吗? 听到他说嫌麻烦,我就从后排坐起来,靠近驾驶座,吹着他的耳边说——我不要钱,只要你赔我一双鞋子!久光百货,可以吗? 半小时后,来到商场,我仅穿着一只鞋,像瘸腿那样,半边搭着男人肩膀。我用眼角余光扫向那些柜台,看到女店员们羡慕与嫉妒的目光。 不像平常逛街那样走马观花,我很快选中一个意大利的牌子,挑了双适合走路的中跟鞋。我没有趁机敲他一笔,结账下来不到一千块,尚不及我那双被轧坏的高跟鞋。当他爽快地刷卡埋单时,我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穿上新鞋,我故意捋着头发,将发丝泼到他肩上,同时自我介绍:崔善——崔智友的崔,金喜善的善。 他说我像崔智友与金喜善的合体。 而我羞涩地问他的名字,男人并不回答,转身就要离开。而我拉着他的袖子,说要请他吃饭,这里楼上有家不错的日餐,我是真的饿了。 要是走的话,我就喊啦!说你开车撞了人,一分钱没赔,想要逃跑。 他无奈地把电话号码报出来,我赶紧给他拨过去,果然手机响了。我注意到他有两台手机,也许并非常用的那台。 我抱着鞋盒问他会不会接我电话,他停顿半步,转回头笑笑,进了通往地库的电梯。 隐隐约约,从这个背影,我看到了七岁那年的爸爸。 继续在商场逛了半个钟头,却没再买任何东西,直到腹中饥肠辘辘,我才去楼下吃了碗乌冬面。 小时候,妈妈总是说:冬至天黑前要赶紧回家,否则要在外面被鬼抓走的。 今夜,我却讨厌回家,那不过是个单身公寓,狭窄的卧室配着卫生间,每月两千的房租。我连续不断地诅咒那间屋子,每次都发誓下个月必须搬走,每次却仍要回到那张充满夜宵甜品味的床上睡觉。 冬至后第二天,我被迫卖掉最后一个也是最心爱的LV包,终于补足了拖欠的房租。 我给他打了电话,但没接。我又发了条短信:喂,只赔我一双鞋子,还不够。 等到午夜,仍无回音,发出第二条短信:我的脚疼得厉害。 这两年遇到过不少骗子,却从没像这样伤心过。从前,我无所谓地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生儿子没屁眼死一户口本之类的。头一回,眼前总晃着那张脸,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虽然,我有他的手机与车牌号,但如果他对我无心,即便查清楚又有什么意义?我像只失败了的孔雀,收起尾巴躲进笼子。 平安夜。 去年这时光,我与某位长相英俊的富二代共度,虽然我不过是他十几个女友中的一个。 终于,抵挡不住女朋友的微信邀请,我穿上最后一件值钱的大衣,依然挂着水晶天鹅的链坠,前往参加单身圣诞派对。出门选鞋子,犹豫许久,还是穿了冬至那夜在久光百货买的中跟鞋。 在许多丝袜包裹的大腿、高跟鞋与皮靴之间,我落寞地坐在角落,端过侍者送来的鸡尾酒。贵公子们被年轻女孩团团围住,而我像个过时的怨妇,独自在冷宫台阶上,闲坐说玄宗。 有个喝多了的少女,看起来很小,让人怀疑是否高中毕业,晃悠着坐到我身边。当我要起身离开,她却抓住我的手说:你看我这个镯子好看吗? 她戴着卡地亚铂金手镯,年轻的脸蛋越发光彩照人,简直有韩星的感觉。女孩说在香港买的,十二万港币。 虽然,一看就明白她是靠什么换来手镯的,我却羞愧地缩回手腕,掩饰自己从淘宝买来的便宜货。 接近子夜,才有两三个男人来邀请我喝酒,我委婉地拒绝了。 派对进行到高潮,大家交替用英文和中文唱起《友谊天长地久》之时,我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 手机显示为奔驰男——我激动地穿过整条长廊,避免被他听到狂欢的音乐与尖叫声,半路几乎跌倒。 喂……我故意把这个喂拉得很长,想率先听到他的声音。 Merry Christmas! Thank you! 你一个人? 是。 在哪儿?现在。 我报出这里的地址。 等我,bye! 他惜字如金地挂断电话,而我穿回大衣奔出大楼,来到圣诞夜的街头。刺骨寒风吹动发梢,丝毫没感觉冷,反而浑身冒汗。几辆出租车在面前停下,我却微笑着摇头。脸颊又红又热,刚才的酒精与音乐,让我有种体内深处的快感。 零点过后,奔驰S600停在我面前,车窗放下露出驾驶座里的脸。 他毫无表情地看着我,那种特别的眼神,让我想起早已死去的小白。 掏出一枚薄荷糖塞进嘴里,我拉开副驾驶车门,坐在这个男人身边,故作端庄地道谢。 没等我说去哪儿,他已踩下油门,飞驰上圣诞夜的高架路。 他说这两天很忙,我说男人忙不是坏事。他关心我的脚还好吗,我回答:如果少走路,多坐车,或许会好得快一些。 他懂了,自顾自地开车,驶过跨江的大桥,远方是高耸入云的金融区,某栋大厦外墙大屏幕打着圣诞老人的图像。 再也不敢出声,默默看着绚烂的江景,在车窗内喷上一团团热气。偶尔转头看他的侧脸,仿佛被雕刻过的美好的男人线条。 他问我鞋子还合脚吗。 真有先见之明,我穿着这双他给我买的鞋子来参加圣诞派对。 更没想到,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崔善。 他又问我妈叫我什么小名。听到“妈妈”这两个字,心里怕得要命,但我如实回答:小善。他说他喜欢这个名字!窗外的灯光扫过,他的眼里有异样的光。 他叫林子粹。 树林的林,房子的子,精粹的粹? 林子粹突然加速,仪表盘超过150,让人的肾上腺素分泌,他问了我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怎会有如此变态的问题?我注意他的嘴唇,越是飙快车,就越发镇定。我想了半天,选择了羊。 逃难的时候,还可以吃烤羊肉串嘛。 他说这四种动物,每一种都代表人内心最在乎的东西,但没说羊代表什么。 半小时后,兜风结束,奔驰车停在我家小区外,街边深夜食堂的日餐还在经营。 他想要送我上去,但我拒绝了,理由是我家很小、很破,不好意思。这是我面对男人第一次说真话,从前我都会吹牛说自己住在某个高级公寓。 自始至终,他都像个真正的绅士,连我的手指尖都没触摸。当我转身离去,听到他说——小善,感谢今晚的陪伴。 忽然,这句感谢让我的眼眶酸涩,就在泪水滑进嘴唇前,我回头冲到他跟前,紧紧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堵住他干裂的唇。 他的嘴角留下口红印子,以及我的泪水。 当我回到屋里,趴在布满霜气的冰冷窗户上,看到楼下惨白灯光下的他,站在奔驰车边抽烟,目光伤感得像只流浪猫,我已知道自己即将告别这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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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2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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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我没杀人 第一百零五天。 记忆,像坏掉的自来水龙头,源源不断送出水流,冲刷眼睛背后那根疼痛的神经。 想起冬至夜的静安寺,难得一夜清静。橱窗里奢侈品依然刺眼,街边行道树上挂着彩灯,并非为迎接亡灵,而是几天后的圣诞。街边穿梭的车流,挟带唿啸的风,吹乱她落寞的头发。 三年前,崔善辞去在广告公司的第一份工作,艳照却被前男友散布在同事圈。她换了许多职业,不是难以胜任,就是嫌工资低养不活自己,或不堪忍受上司的性骚扰。她也应聘过垄断国企与事业单位,却连面试机会都没有。 她开了家淘宝店,每夜耗在阿里旺旺,收入勉强只够付房租。偶尔被女朋友拖去夜场,在酒吧与外国男人聊天,原来她们都喜欢钓老外。可她的英语稀烂,又受不了他们身上浓烈的味道。何况她的目光毒辣,只需瞄上两眼,就能看出他们大半是穷光蛋。有人给她介绍过男朋友,四十多岁过早谢顶的家伙,还有妻子女儿,却一眼相中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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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善拒绝了他。 不过,她收下了男人的礼物,一个LADY DIOR的包包。 那是她拥有的第一件真正的奢侈品。从此以后,她不停地跟各种男人见面,在高级餐厅吃饭,去香格里拉饭店的酒吧,偶尔也去海滩度假村与乡村高尔夫,每次都能收到礼物,最值钱的是块百达翡丽女表。她会拒绝大多数男人的上床请求,偶尔有看起来不错的,便遂愿共度春宵。 衣柜与鞋柜渐渐塞满,每隔两三个月清理一次,名牌包与手表挂在淘宝上拍卖,或送去二手店,足够当月的房租与生活费,还能频繁更换iPhone。崔善不再羡慕外企的白领丽人,当她们下班后卸去疲倦坐在酒吧里,露出过早衰老的鱼尾纹。她学会了抽ESSE薄荷烟,喝烈性酒却不醉,用冷酷眼光打量酒吧客人,准确分辨出深藏不露的有钱人,寻开心的穷光蛋小职员,找生意的高级野鸡,还有自己这样的女人——该用哪个名词来形容呢?大学里参加话剧社团,排的第一出戏就是曹禺的《日出》,她演陈白露。 妈妈死后,她从律师手里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从此,她拒绝了约会邀请,即便周围挤满举着酒杯的男女,男人在唇边说着情话,她仍然感到孤独,仿佛周围都是幻觉,从没存在过,一场春梦惊醒前的派对罢了。才过半年,几十万赔偿金就被花光。虽然,其中一半买了块墓地,据说风水好得不得了,却在魔都郊外,而非老家的流花河,崔善这辈子都不要再回去了。 她很快坐吃山空,几乎卖光柜子里的包包,百达翡丽也换钱交了房租,直到所有信用卡透支欠费被银行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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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2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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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回到崔善的空中花园,只要捡到纸张飘进来,她还是会悄悄写上“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等夜里起风把这些SOS信号带走。甚至抓过一只鸽子下来,在它脚腕绑上小纸条,摸着温暖的羽毛,它的心脏在胸骨里怦怦乱跳,害怕会不会被闷死。而她终究把它送上天,看着翅膀划破天际线,默默为它加油,期待鸽子主人来救她——你会得到惊喜的。 看过一部叫《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吗?DVD外壳是个男人敞开衣服,平伸双手站在针点般密集的夜雨中……如果,给她一把小小的工具,无论铲子、凿子还是钻子。 可崔善只有一把指甲钳,X送的礼物,不时用来修剪指甲,唯独留下左手小拇指,稍稍磨平锋利边缘,或许逃跑时会有用。 录音后的iPhone通过航模还回去三天后,崔善再次收到这台没有SIM卡的手机。 有条短短的视频——显然在深夜拍摄,先是头顶的月光,再是几堵黑暗的墙,幽幽的石榴树影,最后是裹在白鹅绒被子里熟睡的自己。 镜头几乎紧贴着崔善,跟她一样躺在地上,情人般脸对着脸——不可能是小直升机拍的,显然有人半夜来到空中花园…… 昨晚,X就睡在身边? 她看过某部西班牙电影,有个变态的物业管理员,每晚潜入美女房间,无声地睡在她身边,对方不知不觉直到怀孕生子。 崔善第一次见到自己熟睡的视频,眼皮底下不停转动,居然还有一句梦话:“我没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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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2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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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视频突然中断,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恐惧地解开睡袍,检查身上每寸肌肤——昨晚有没有被侵犯过,甚至被人迷奸?想起早上醒来有些头晕恶心,是不是吸入了迷药,因此才没有丝毫察觉? 糟糕!几乎可以肯定,这不是头一回,那个变态——X,恐怕下来过无数次。从她刚被关进这座空中监狱开始,每个夜晚都有人睡在身边。 iPhone里还有一条录音—— 小善,我收到你的许多求救纸条,但这很可能给你带来致命的危险。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所以,你才会躲在这个安全岛上——现在,必须如实告诉我,你和林子粹后来发生的秘密,等你。 必须遵从这个指令,否则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那个叫X的男人,无孔不入地掌握她的一切,操纵她的生死甚至内心。 太阳像X的手指触摸到额头,崔善对着录音笔讲述—— 我错了,保证再也不会写纸条求救。 请原谅我——天天坐着看云,一会儿像棉花糖,又像老家的小狗,最后是心疼的小白……太无聊了,只能找些刺激的事来做,我不是真的想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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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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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送给我一本书?打发寂寞,随便什么都行,哪怕郭敬明的,谢谢! 去年冬至夜,我认识了一个叫林子粹的男人。 我喜欢他的眼睛、鼻子、手指,还有衣领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喜欢他突然聊起古典音乐,把蓝牙挂上我的耳朵,响起《天鹅湖》最后的旋律。 圣诞节后不久,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过完年,他为我租了套高级公寓,市中心的老房子,月租金八千,带有小院,墙外有茂盛的夹竹桃,像童年住过的老宅,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家——而不仅是房子。 我告诉所有朋友,将要远赴云南与西藏,准备开家私人客栈。我独自飞去大理,又去了丽江几天,在朋友圈发些照片,就坐长途汽车辗转回来。我更换了手机号,退出微信朋友圈和微博,QQ号也注销了,在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林子粹一个联系人。 我一度渴望彻底失去记忆——或者,如同我对他说的谎言:我的父母已过世,他们都是外地的大学老师,我从小跟亲戚在这座城市长大,正在自主创业电子商务——这是淘宝店的升级版叫法。 为断绝与过去的关系,我不再流连夜场,戒掉了乱花钱的毛病,还清了银行欠款,甚至没怎么用过他的钱,精打细算每一笔开销——他说使用现金是个好习惯,不要依赖于信用卡。我买的最贵的一件,是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高跟鞋是女人最后的朋友,不是吗? 他总是说我戴的项链太廉价了,想要买条卡地亚或蒂芙尼送给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这枚施华洛士奇的天鹅坠子,是在大学毕业前夕,我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虽然,也不值几百块钱,但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看到它就有活下去的欲望。而今只有这枚小小的水晶,依旧忠实地陪伴在我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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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4 03:3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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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对林子粹说的理由却是——要是经常更换首饰,你会没有安全感的。 其实,这个道理对男女都一样。 林子粹比我大九岁,但我不觉得是很大距离。我是巨蟹女,他是天蝎男,星座学上简直是绝配。巨蟹用情很深,但缺乏安全感,天蝎都是专一的好男人,我以为我们真的很合适啊。我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地下情人,从不主动打电话,始终用短信联络。我们每周四次见面,大多在郊外的海边,或嘉里中心的电影院。他在我的房间过夜次数屈指可数,最晚十点必须离开。但他真的对我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是否舍得为你花钱,而是舍得为你花心思,为你在特色小店挑选礼物,为你亲手在杯子上画出图案…… 我为他学会了做菜,虽然只是煎荷包蛋与香肠,但他很满足。有时他也会沉默,没来由地掉眼泪,让我有种要拼了性命保护他的欲望。然而,每当我跟他提及未来,他的眼里就会犹豫零点一秒——简直好几年的时光。 他的妻子叫程丽君,林子粹现在的一切都来自这个女人,包括他在上市公司副总的职位。公司是岳父白手起家创办的,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上门女婿。林子粹婚后不久,出了桩司法案子让他丢了律师执照,要不是动用老丈人的资源和关系,差点就要坐牢。程丽君的老爷子行事小心,在他们结婚前签定过协议,一旦离婚,林子粹不会得到任何股份。他现在的唯一收入,是从上市公司领的五十万年薪,只因为他是程丽君的丈夫。 我知道林子粹不会离婚的,他不会为了我变得一无所有。作为一个被吊销执照的律师,他恐怕连自己都无法养活。 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念头,让自己也毛骨悚然的念头。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男人来说,只有一种妻子是最好的,那就是死了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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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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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5 00:0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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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 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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