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国产007在1/28/2012 11:33:00 AM的发言:
阿sho是香港男模,
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介绍的“玩伴”
陈家瑛很年轻老公就去世。
因为要利用老公tvb高层的关系行走娱乐圈不能再婚养男宠没有关系。
可是你王菲是有丈夫而且丈夫还在世的女人啊。
你怎能学陈家瑛呢?
香港报纸那么多次拍到王菲与阿sho彻夜狂欢。
而他们离婚时,
窦唯的家人拿着香港报纸的多次报道向王菲的父母提出交涉。
王菲借口要与阿sho回北京拍模特照一同回来向父母坦诚两人纯属“工作关系”
在机场被拍到,
在北京被追踪。
(这些都有新闻详细描述的,98年的新闻,那时候没有网络八卦,为什么8年之后还要把这些作为重要新闻保留上来,是因为有太多人证事证和照片了)
窦唯怒不可恕,在和王菲见面时打了王菲,把她身上抓破了。
这一直是菲迷控诉窦唯的事例之一。
可是如果是窦唯犯错有愧,
他会有什么姿态可以打王菲?
当时窦唯随便抓了个高原就出来开记者会了,
窦迷承认窦菲婚姻期间窦唯确实有劈腿。
那是在唐朝词曲主创人张矩车祸追悼会重遇姜欣,
那时吓得王菲飞回来整天看着窦唯,
可是王菲这样整天看着窦唯不事生产,
陈家瑛哪里捞钱。
她只有王菲一个艺人,
陈家瑛就用阿sho美男计离间这对脾气犟得要死的夫妻,
结果成功了。
窦唯分文不要离开“王菲音乐制作公司”,
而这间公司相当于私人工作室,
只有三个股东:王菲、窦唯、陈家瑛。
三人各持三分之一股份,
窦唯至少可以拿到700万
这是股东权益在签署时就具有的。
可是窦唯为了离婚,
分文不要
窦唯劈腿在先,然后王菲被经纪人的美男计引诱也劈腿了,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