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买过两个房,大概在八年前买第二个房也就是现在的住房的时候,把第一个房出租了出去。 以前不太懂财务,总以为要有个出租房比较好,所以买第二个房时候很高的贷款仍然留着第一个房,现在才意识到贷款每个月也是要付很高的利息,而且卖出租房赚的钱是不是要放到收入里面报税,这样是不是不值得保存这个出租房?现在请教两个问题:
- 如果我买出租房能赚大概10几万,然后立刻把这10万放到现在房子的贷款中,那这10万还需要加到收入里面报税么?
- 如果上面这个问题答案是 10万立刻用于现在房子的贷款 但仍需要加到现在收入里面报税,有没有其它办法可以少交税?或者有没有其它建议,是不是不卖更好?我想不太清楚。我们家庭就是类似小学教师的工作,收入非常一般。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