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重度老年痴呆。已经到了不认识我的程度。只认识妈妈。妈妈把他照顾得很好。他们名下有一套房产,婚后购买,上面只有爸爸的名字。市价大概300万人民币。我是独生女,人在美国。我的祖辈都已经去世,爸爸妈妈都有些兄弟姐妹。爸爸的兄弟姐妹中有些比较精明市侩,其中有人是诈骗犯被通缉过的。
我和妈妈唯一就怕妈妈比爸爸先过世的话,爸爸的兄弟姐妹给他找个新老婆,趁机霸占房产。请问懂中国法律的朋友们。有什么好的办法避免这种情况呢?
我想到的有下面几种选择:
1. 现在办理房产赠与,或者房产买卖,把房子过户给我。但那套房子在出租,会有点麻烦。而且这样他们在国内就没房产了。
2. 现在办理房产赠与给我妈妈。同时我妈妈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我。
3. 现在签署婚内财产公证。—— 这应该比选择二便宜得多。就是不知道妈妈去世后有没有法律效力?同样,我妈妈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我。
请问一下应该选哪种方式,可靠而且花钱少些。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