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新闻专业毕业,opt已经快到90天了 因为有些个人事情处理, 想在90天到期后 再多待半月到一月的时间回国工作.所以想找个做volunteer的地方 请问 教会church里的volunteer可以么?移民局对opt期间的volunteer 雇主有什么要求么?
另外,学校国际学生中心 让我们email提交工作状态的信息 不需要我们发hard copy 说是要帮我们录入Sevis系统的 请问学校录入的信息 移民局会打电话向雇主核实么? 看到有的帖子还写道雇主E verify 的问题 亲问我的情况 涉及到这个么?
谢谢了解情况的前辈指点
另外,学校国际学生中心 让我们email提交工作状态的信息 不需要我们发hard copy 说是要帮我们录入Sevis系统的 请问学校录入的信息 移民局会打电话向雇主核实么? 看到有的帖子还写道雇主E verify 的问题 亲问我的情况 涉及到这个么?
谢谢了解情况的前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