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事故,结局以医院赔偿告终,已经很清楚了。你非要说这不是医疗事故,因为早产儿死亡率高,所以2011年的那个早产儿死亡和医生无关。请问你的逻辑点在哪里?死亡率高,所以医生就不存在医疗事故了?这样简单粗暴的逻辑,还真是可笑咧。少来这一套,还医院赔偿就很清楚了,这几年医闹到了什么程度谁不知道?多少医院赔偿是真正因为医院有责任的?你上医院不是去看病,是去阎王那儿销号的是吗?
buzhidao2000 发表于 1/17/2016 3:55:54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1958349&postid=70449891#70449891][/url]
只要死了请医闹医院都赔,那人进了医院还不能死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