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digest.creaders.net/2022/02/13/2451538.html
被拐卖的妇女,为什么大多数到死都逃不出来?
1 贩卖人口是历史悠久的行业
被拐卖的人,通常毫无经验。而人贩子是专业人员。这是专业人士对毫无训练的普通人的博弈,是技能、知识、力量的高度不对称。
所以不要以为你有个大学文凭就一定可以逃脱,术业有专攻,社会生存能力方面可能小学老师、中学老师、大学老师都没教过你。
不要觉得人贩子是最近几十年才有的,这其实是个有几千年传承的历史悠久的行业。人贩子如何骗人、卖人,买家所在的村落如何对待拐卖过来的妇女,都有一套成熟的手段远古时代,法制不全。到了秦代一统天下,秦始皇开始严厉打击人贩子。不管是主谋还是胁从犯,只要被官府抓住的人贩子一律处以死刑。汉朝废除了“暴秦”的某些残酷法律,但是在打击人贩子方面变本加厉——处以磔刑。不但将人贩子处死,还要将尸体肢解,并不准收尸。买家要被处以黥刑,男女都要去服苦役。
《唐律·盗贼》规定,掠卖人口为奴的,首犯绞刑,从犯流放3000里。宋代延续了唐代法律。
大金国的人贩子经常到蒙古拐卖人口到大金国当奴隶,蒙古百姓深受其害。元朝建立后,拐卖人口者一律死刑。
《大明律》规定,掠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者,杖刑100判处3年徒刑。
清代虽然民间的卖儿卖女卖老婆非常普遍,但是拐卖人口却是重罪。
平心而论,大清国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立法,是极其周全而详尽的(这也说明当时拐卖人口犯罪的猖狂程度)。不仅规定各种犯罪细节的量刑,也规定地方官和底层“乡保”的责任。
《大清律例》规定,采用暴力伤人、强奸、逼污手段贩卖人口,主犯斩立决,从犯绞立决。使用迷药手段拐卖人口,斩立决。对聚众伙谋抢夺行路妇女而贩卖者,为首者斩立决。
基层的“乡保汛兵”盘查人贩子不利,要杖刑80,革职。“乡保汛兵”发现人贩子却故意视而不见的,杖刑100下。收受人贩子贿赂而故意释放犯罪分子者,杖刑100下流放3000里。
但是,即便是如此严厉惩罚人贩子的法律,依然无法阻止乱世的人口买卖。尤其是到了晚清,丁戊奇荒和云南大饥荒之类的灾难,各种“农民起义”,让大清国风雨飘摇,实际上人口拐卖非常严重,官府根本无力整治。这种卖儿卖女、拐卖妇女的乱象,在欧洲一些“文明发达国家”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民国时期的拐卖妇女案也层出不穷。如果你看一下当年的案例,就会发现拐卖女人的情况、拐卖妇女的用途、拐卖妇女的手法,和今天依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