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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梦》是模仿之作,《萌芽》杂志编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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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梦》是模仿之作,《萌芽》杂志编辑如是说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模仿之作,《萌芽》杂志编辑如是说
    
    针对似乎正在升级的郭敬明“涉嫌抄袭”案,12月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和此事有关的《萌芽》主编赵长天和负责连载《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萌芽》编辑胡玮莳。《梦》从2003年5月份开始在上海的《萌芽》杂志连载。据《上海电视》周刊报道:《萌芽》掌门人赵长天说连载过程中并未发现读者写信或致电表示此小说有抄袭嫌疑,他自己约在一周前从网上看到这则消息,挺紧张的,马上找来《圈里圈外》看,因为如真属抄袭,杂志社要表态的。看完之后他基本放了心,“借鉴或受影响的可能性是有的,抄袭则不存在。”
    然而,赵长天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他不认为郭是“抄袭”,但对这种“模仿”行为他也不持赞成态度。相对于春风文艺的强硬姿态,《萌芽》杂志表现出了更多的理智和良知。
    
    赵长天(《萌芽》主编):
    我没有特别仔细地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看得比较粗略。但我觉得郭敬明是受到了《圈》的影响,包括人物设置、作品语言等等,都能看到《圈》的影子。郭敬明《梦》里的人物是学生,但他们的生活却完全是成人的和社会化的,很不典型,有点生硬。有些模仿是很可能的,再说“模仿”和“抄袭”的界限很模糊,而且在《梦》里还是能看到郭自己的语言和叙述特点。这种借鉴和模仿在文学史上的例子太多了,举不胜举,这都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轻作者来说,他的经历很有限,模仿也是可以理解的。这里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下意识地模仿,郭敬明可能看到某些作品,比较喜欢,在自己的创作过程中会不自觉地用到别人的东西,因为他还不是一个成熟的作者,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刻意和故意地模仿,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我担心的是,也是我想对郭敬明和其他年轻作者说的话,千万不要把“模仿”作为创作的捷径,将别人的作品改头换面,投机取巧,这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我们不鼓励这样的作品出现。我希望郭在以后的创作中要避免“模仿”,能够真正走出自己的一条路,能够多写一些原创性的作品出来。我希望郭敬明也要警省,从这次事件中得到教训。但是,我们对年轻作者要爱护,所以现在不能对郭敬明下一个“抄袭”的结论,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只能说到这。
    
    胡玮莳(《萌芽》编辑):
    《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比较明显的模仿痕迹,但还不能构成抄袭,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我学过著作权法的内容,不过法律上对文学作品的“抄袭”和“模仿”的界定我承认没弄明白。
    据我对郭敬明的了解,他非常聪明,模仿能力很强。从他的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其他作品的影子,这是因为他的创作最早是在网络上交流的,所以带有网络文学快餐化的特征,而且在那里写作与金钱没有关联,自然也不存在侵权不侵权的问题,《幻城》可能就是如此,说没有受到日本漫画的影响是不可能的。我想象作者通常是受到其他作品的启发而萌生了创作一部作品的念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情况应该也可以照此推断,但是写作过程中作者倾注了自己极大的感情和热情,这是郭敬明作品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他受到少男少女追捧的关键。说到《梦里花落知多少》,从今年5月份在《萌芽》杂志上连载,到12月份结束;郭的这本书是和春风文艺签约的,所有的商业利润都和《萌芽》无关。对于《梦里花落知多少》引起的争议,我个人的看法是,语言是拿来的,因为郭敬明是四川人,在上海读书,不可能说地道的北京话;其他如很多人指出的,部分情节和人物特点、身份与《圈里圈外》有类似之处,比如说《梦》里的“火柴”,是一个小鸡头,说话风格也很像《圈》里的小鸡头“奔奔”,郭敬明本人对这种妓女的生活应该是不熟悉的;还有《梦》里女主角林岚和她母亲的关系,也让人想起《圈》里的女主角和她母亲等等,我觉得的确存在雷同。我还听到有人说《梦》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与《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电影海报也如出一辙,我去查过,也只能说受到了影响。年轻人喜欢模仿这是正常的,但可贵的还是创造性,老实说我认为《梦》的故事编得并不好,明显脱离现实,结尾也过于随意了。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梦》最基本的核心和《圈》完全不一样。《梦》不是靠故事取胜,而是靠里面的人物情感打动了很多读者,这是郭敬明作品的亮点。郭敬明一向走的是情感线路,他在这方面是有才华的,能得到许多同龄人的共鸣,这是郭敬明特有的东西。
    
    郭敬明周围有很多FANS,他们多数聚集在郭敬明自己的论坛上,我去看过,那里的气氛非常不健康,他们的情感和语言在我这个成年人看来十分做作,他们把成人世界想象得非常黑暗,而固执地认为只有孩子是天真纯洁的,所以都不愿长大,可是我看到的恰恰是把孩子当成任性及不负责任的借口!而且过多的吹捧,对郭敬明的为人和创作都是不利的! 作为一个青少年文学杂志编辑,我希望他能沉下心来,积淀自己的东西,不要太急功近利商业化;多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至于他是否构成“抄袭”,这最后还是要由法律来决定,我说了也不算。
    
    
    《圈里圈外》作者庄羽曾将两本书送给北大中文系教授曹文轩,请他以专家的身份作出一份鉴定。曹文轩曾为郭敬明年初热卖的《幻城》写过序言,对郭大加赞扬。此后《幻城》一度被传涉嫌抄袭了日本著名漫画作品《圣传》。12月9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刚从浙江出差回来的曹文轩教授。
    
    曹文轩:我最近特别忙,有很多事,让我鉴定的还不止庄羽这一件事,新闻出版署也找过我鉴定木子美的《遗情书》。所以我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两本书,我现在不可能对这件事下一个结论,因为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名誉,我做出判断要非常非常慎重;我也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大致的感觉是,郭的《梦》在叙述语调上和庄的《圈》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某些人说庄羽利用这次事件炒作自己,我可以明确表明我的态度,我不认为庄羽告郭敬明是在炒作自己,她说出自己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四、郭敬明态度强硬
    
    12月3日,郭敬明给春风社发来声明,授权春风社向外发布,并称自己近期不再接受媒体采访。郭敬明的声明如下:
    我并不认为自己抄袭了谁的小说。我尊重别人的权利,希望把事情交由法律途径解决。在没有结果之前就到处发布不负责的言论,请考虑后果。我希望媒体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不要做歪曲和失实的报道。我不希望炒作事件发生在我身上。
     郭敬明
     2003年12月3日
    
    记者于12月3日发电邮给郭敬明,询问他对此次事件的态度,果然遭到拒绝。然而郭敬明曾分别于11月底和12月初在他的网上老家发表声明,他在一篇名为“关于最近的种种种种”的帖子中说道:“首先呢是最近关于传的很是沸沸扬扬的所谓的我的抄袭事件,一开始我还是真的郁闷了一下,我第一个反映是‘搞什么飞机啊’,从我出幻城开始就有人说我抄袭,出一本说一本,我算是比较郁闷的。”
    
    他接着写道:“再来,那个女人还指责我,说,里面我写过挥舞着鸡爪子!他也写了,所以他抄袭我的!然而,我们亲爱的年轻一代的孩子,我们是从多早以前就在网上把我们的前肢说成是爪子了啊!再来,她说,我小说里有两个人同居被长辈发现了,他小说里也有!他抄我的!阿弥陀佛,你先把台湾香港的肥皂剧全部告了再来告我吧。还有什么我记不得了,懒得说了。有个关系和我很好的记者跟我讲,哎,你还不明白吗?这就是炒X。我也对外界说了,她起诉我抄袭的同时我就会起诉她诽谤,只是我不会在没行动(或者明知道自己不会行动)之前就放出话说我要告某某某拉。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别说没抄她情节,就算抄了,又怎么样,情节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是整段整段而且大篇幅的抄原文,这才够得上抄袭!我想她在告我之前应该先问问律师吧,如果问了之后她还要这么说要告我的话……-事实是她一直没叫法院给我下传票,那她得到的是什么呢?各位都聪明,自己去想吧。上帝保佑法院给我早点下传票吧。”
    
    郭敬明这个网上老家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面有他众多的铁杆FANS,或称“粉丝”,也就是崇拜者。其中以年少的异性居多,有些女孩对郭的崇拜甚至到了要“以身相许”的地步。郭在这里的网名叫“第四维”,有一个亲热的昵称“小四”。在这个私人化的论坛里,凡是小四说的都是对的,小四是不可能抄的;小四就算抄了,也永远支持小四。这个名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的论坛,好像与幸福无关,似乎更多地充满了郭式的“忧伤”和“心疼”。更令人担忧的是,这里弥漫着盲目的个人崇拜和可怕的集体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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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周刊》特别调查:郭敬明“疑似抄袭”案战火升级[转帖]
  
  来源:〈北京青年〉周刊 12月14日
    
    郭敬明是继韩寒之后最当红的超人气少年作家,并大有超过韩寒之态势。他的最新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首印数高达30万册,于今年11月出版,很快便被指控“抄袭”。京城某报援引庄羽的话说,郭敬明的新作和她的作品《圈里圈外》至少有五个情节雷同,其他情节基本上都出自自己的作品,核心内容完全抄袭了她的作品。庄羽的《圈里圈外》写于去年8月份,今年1月出版。面对庄羽的指责,郭敬明表示之前他看过《圈里圈外》,但坚决否认“抄袭”之说。庄羽告诉本刊记者,她近期将在北京正式起诉,被告为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她说打官司的动机非常简单,只要被告承认抄袭,公开赔理道歉。当记者问及她对这场可能的官司有多大信心时,她说:“我个人认为郭是抄了我的作品,我也相信法律会支持作者维护自己的权益。郭自己说他不怕打官司,因为法律不保护情节上的抄袭。不可否认法律是有一些薄弱的环节,但如果通过这件事能引起法律界的重视,不管输赢,都是一件好事。”
    
    一、 春风文艺社指斥《圈里圈外》作者庄羽涉嫌炒作
    
    12月8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收到春风文艺出版社编辑时祥选的一封邮件(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由春风文艺11月出版,责任编辑为时祥选。)该邮件的内容是一篇题为《在名气和名誉之间》的未署名文章,据时祥选说,这篇类似声明的文章,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对“庄羽指控郭敬明抄袭”一事的严肃回应,时祥选同时表明这篇文章可以在本刊发表。12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发现此声明被网名为“吕洞宾2003”的人转贴在网上,而“吕洞宾2003”可能就是时祥选本人。12月9日中午庄羽本人也在网上看到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在谴责“部分媒体的报道也多有不实之词,有意无意地歪曲作者和出版社相关人员的言论,有失公允”的同时,将矛头直接庄羽,文章说“近来,‘郭敬明涉嫌抄袭’一事逐渐成为部分媒体关注的焦点。部分媒体报道此事的初衷耐人寻味,普通读者想知道事情的内幕可不是那么简单,他们只能从媒体的报道中知道有人出来控诉郭敬明抄了自己的作品。这个事件中的两个当事人一个是记者,虽然没有太大名气但有众多在媒体工作的朋友,一个是学生,名气不小但涉世不深胸无城府,他们的名字因为‘抄袭’而并列出现在报端。”文章又借用网友的话说:“说到抄袭之诉,我以一个法律大三学生的身份告诉大家:庄一定会输,且庄也必定一早知道这个答案。用我们专业一点的眼光来看,就一炒作,……某些人的用心不用多说了吧。”
    
    在这篇长达三千字的文章中,只有寥寥二百多字正面针对此次事件的核心问题,那就是郭敬明到底抄了没有?文章称“郭敬明的记忆能力和模仿能力都很强,语言上有些雷同应该是正常的事,但据此说抄袭,恐怕有些过了。郭敬明不会那么傻,他也没必要去抄。”春风社给出的理由竟是洋洋自得的销售业绩:“2003年,郭敬明已经出版的三本书的总销量在一百万册左右,刚刚上市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个月销售六十万册,创造了又一个奇迹。但这并不能说明他就没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今年刚满20岁,还在上海大学念二年级的他有天分,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他能尽快成熟起来,不管是在创作上还是在其他方面。”
    
    文章曲折地表达出春风文艺的态度,那就是庄羽正在别有用心地利用自己在媒体的关系、郭敬明的名气和这场官司来炒作自己。
    
    二、庄羽:我将保留对春风社起诉的权利
    
    12月9日下午4点,记者就春风文艺出版社的这篇声明独家采访了庄羽。庄羽表示这篇文章有许多不实之处,甚至已经涉嫌诽谤,她将保留上诉的权利。庄羽还说:对于春风文艺发出这份通稿的意图,我不太明白,他们的用意也实在令人怀疑。我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从未说过诋毁郭敬明和春风文艺的言词,我只就抄袭本身发表言论。难道春风文艺是不能容忍我的作品被他们的作者抄袭这样一个事实在大众面前公开而发出的这个新闻通稿的吗?即使他们出于这个目的,我也请他们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发表言论。他们会给出版界和众多的作者留下一个笑料。
    
    针对文章中的一一举证,庄羽一一给予驳斥。
    
    庄羽还表示说郭敬明已经提出要跟她谈谈,但被自己拒绝,为给自己的创作一个交代,她一定会寻求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记者随后采访了郭敬明,报道称郭敬明显得非常坦诚,承认自己看过庄羽的作品,受到了启发和影响,但不认为自己是剽窃。然而,身为宣称“负责报道一切”的《新京报》的记者,却未就庄羽所说的郭敬明找她一事向郭敬明求证,而郭敬明事后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找过庄羽。
    ——《在名气和名誉之间》
    
    庄羽:记者确实是这么说的。记者要我的电话号码,据记者转述说郭敬明想和我谈一谈。
    
    春风社随后向相关媒体求证,了解到新浪“读书频道”的报道是庄羽打电话给他们,他们根据电话内容整理而成。还有两家媒体的记者称是领导安排自己做的文章。有位记者在找不到郭敬明的情况下,把电话打到春风社,说自己是庄羽的朋友,还说郭敬明是不是写不出东西了,怎么老抄别人的呀。有了这样“先入为主”的印象,记者如何能保持公正,媒体又如何能保持公信力?春风社对有的媒体不负责任的做法提出异议,说如果人家以后不起诉,你怎么办呢?做报道的记者竟然轻松表示:那没啥呀!
    ——《在名气和名誉之间》
    
    庄羽:当时是新浪跟我要一个书面的材料,是那位记者主动给我打的电话。文章中提到的那位把电话打到春风社的记者是谁,我不知道。如果真是我的朋友,他会明明白白这么说吗?我可以特别负责作任地说,对每位采访过我的记者,我都希望他们能够在有时间的时候,看一看这两本书,新闻报道最重要的是讲究一个公正性。作过报道的媒体,基本都是记者主动和我联系的,我全都不认识他们。
    
    在此前后,还有成都、武汉等地的记者打电话到春风社,称收到电子邮件或别的材料,希望他们能报道此事。而庄羽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在找自己的记者太多,都快把她的手机打爆了。
    ——《在名气和名誉之间》
    
    庄羽:我不知道是哪家媒体这么说的,而且我从来没说过“都快把手机打爆了”这样的话。而且我的电话一般只有朋友和家人知道,直到现在也很少有陌生人给我打电话,这根本是谣言。我希望春风知名度这么高的出版社,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有根据。
    
    记者想采访庄羽的律师,却被告知:“我的律师已经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但为了保密,我不能告诉你律师的电话。”就算律师不想借此出名,那也应该出来给大家解疑答惑呀,怎么还躲着藏着呢?
    ——《在名气和名誉之间》
    
    庄羽:律师有自己做事的方式,而且律师的本质工作是做好自己的案子。我要尊重我的律师,再说他并没有义务面对媒体,更谈不上什么出名。
    
    12月6日出版的《上海新书报》发表题为《郭敬明被疑偷“斧”》的报道。这一次庄羽在解释自己起诉的动机时说:“一方面我是要对得起自己创作的艰辛,另一方面是为了挽救郭敬明,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在《萌芽》杂志上有转载,影响很大。”
    ——《在名气和名誉之间》
    
    庄羽:上海的媒体,我只接受过上海《青年报》的采访。我从没有接受过《上海新书报》的采访。我也从未说过要挽救谁,我也没有义务在挽救谁。我打官司只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不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听说几个月前,庄羽曾经找到榕树下的一位编辑,想出版自己的那本书,被拒绝了,近日她又通过关系找到这位编辑,希望重出那本书,还说这本书现在已经炒得挺火了,你不出还有别人争着出呢。我们是该信其有还是信其无呢?
    ——《在名气和名誉之间》
    
    庄羽:这整个是在恶意地造谣和诽谤!这件事完全是子虚乌有。我从来没找过榕树下的编辑。按照春风文艺的话,我有多少关系啊?关于《圈里圈外》,以前就是出版社直接找我的,我从未主动找过出版社。春风既说我有媒体的关系,又说我有出版社的关系,如果我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那我不用打工挣钱了,**关系就可以做所有的事了。一个著名出版社对大众散布这些子虚乌有的谣言,是很令人不齿的。真不知道他们居心何在。他们散布的这些谣言,已经严重地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我保留对他们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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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转文章的时候,就看见了不少相关报导。郭原来是个少年偶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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