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模仿之作,《萌芽》杂志编辑如是说
针对似乎正在升级的郭敬明“涉嫌抄袭”案,12月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和此事有关的《萌芽》主编赵长天和负责连载《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萌芽》编辑胡玮莳。《梦》从2003年5月份开始在上海的《萌芽》杂志连载。据《上海电视》周刊报道:《萌芽》掌门人赵长天说连载过程中并未发现读者写信或致电表示此小说有抄袭嫌疑,他自己约在一周前从网上看到这则消息,挺紧张的,马上找来《圈里圈外》看,因为如真属抄袭,杂志社要表态的。看完之后他基本放了心,“借鉴或受影响的可能性是有的,抄袭则不存在。”
然而,赵长天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他不认为郭是“抄袭”,但对这种“模仿”行为他也不持赞成态度。相对于春风文艺的强硬姿态,《萌芽》杂志表现出了更多的理智和良知。
赵长天(《萌芽》主编):
我没有特别仔细地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看得比较粗略。但我觉得郭敬明是受到了《圈》的影响,包括人物设置、作品语言等等,都能看到《圈》的影子。郭敬明《梦》里的人物是学生,但他们的生活却完全是成人的和社会化的,很不典型,有点生硬。有些模仿是很可能的,再说“模仿”和“抄袭”的界限很模糊,而且在《梦》里还是能看到郭自己的语言和叙述特点。这种借鉴和模仿在文学史上的例子太多了,举不胜举,这都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轻作者来说,他的经历很有限,模仿也是可以理解的。这里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下意识地模仿,郭敬明可能看到某些作品,比较喜欢,在自己的创作过程中会不自觉地用到别人的东西,因为他还不是一个成熟的作者,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刻意和故意地模仿,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我担心的是,也是我想对郭敬明和其他年轻作者说的话,千万不要把“模仿”作为创作的捷径,将别人的作品改头换面,投机取巧,这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我们不鼓励这样的作品出现。我希望郭在以后的创作中要避免“模仿”,能够真正走出自己的一条路,能够多写一些原创性的作品出来。我希望郭敬明也要警省,从这次事件中得到教训。但是,我们对年轻作者要爱护,所以现在不能对郭敬明下一个“抄袭”的结论,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只能说到这。
胡玮莳(《萌芽》编辑):
《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比较明显的模仿痕迹,但还不能构成抄袭,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我学过著作权法的内容,不过法律上对文学作品的“抄袭”和“模仿”的界定我承认没弄明白。
据我对郭敬明的了解,他非常聪明,模仿能力很强。从他的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其他作品的影子,这是因为他的创作最早是在网络上交流的,所以带有网络文学快餐化的特征,而且在那里写作与金钱没有关联,自然也不存在侵权不侵权的问题,《幻城》可能就是如此,说没有受到日本漫画的影响是不可能的。我想象作者通常是受到其他作品的启发而萌生了创作一部作品的念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情况应该也可以照此推断,但是写作过程中作者倾注了自己极大的感情和热情,这是郭敬明作品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他受到少男少女追捧的关键。说到《梦里花落知多少》,从今年5月份在《萌芽》杂志上连载,到12月份结束;郭的这本书是和春风文艺签约的,所有的商业利润都和《萌芽》无关。对于《梦里花落知多少》引起的争议,我个人的看法是,语言是拿来的,因为郭敬明是四川人,在上海读书,不可能说地道的北京话;其他如很多人指出的,部分情节和人物特点、身份与《圈里圈外》有类似之处,比如说《梦》里的“火柴”,是一个小鸡头,说话风格也很像《圈》里的小鸡头“奔奔”,郭敬明本人对这种妓女的生活应该是不熟悉的;还有《梦》里女主角林岚和她母亲的关系,也让人想起《圈》里的女主角和她母亲等等,我觉得的确存在雷同。我还听到有人说《梦》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与《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电影海报也如出一辙,我去查过,也只能说受到了影响。年轻人喜欢模仿这是正常的,但可贵的还是创造性,老实说我认为《梦》的故事编得并不好,明显脱离现实,结尾也过于随意了。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梦》最基本的核心和《圈》完全不一样。《梦》不是靠故事取胜,而是靠里面的人物情感打动了很多读者,这是郭敬明作品的亮点。郭敬明一向走的是情感线路,他在这方面是有才华的,能得到许多同龄人的共鸣,这是郭敬明特有的东西。
郭敬明周围有很多FANS,他们多数聚集在郭敬明自己的论坛上,我去看过,那里的气氛非常不健康,他们的情感和语言在我这个成年人看来十分做作,他们把成人世界想象得非常黑暗,而固执地认为只有孩子是天真纯洁的,所以都不愿长大,可是我看到的恰恰是把孩子当成任性及不负责任的借口!而且过多的吹捧,对郭敬明的为人和创作都是不利的! 作为一个青少年文学杂志编辑,我希望他能沉下心来,积淀自己的东西,不要太急功近利商业化;多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至于他是否构成“抄袭”,这最后还是要由法律来决定,我说了也不算。
《圈里圈外》作者庄羽曾将两本书送给北大中文系教授曹文轩,请他以专家的身份作出一份鉴定。曹文轩曾为郭敬明年初热卖的《幻城》写过序言,对郭大加赞扬。此后《幻城》一度被传涉嫌抄袭了日本著名漫画作品《圣传》。12月9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刚从浙江出差回来的曹文轩教授。
曹文轩:我最近特别忙,有很多事,让我鉴定的还不止庄羽这一件事,新闻出版署也找过我鉴定木子美的《遗情书》。所以我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两本书,我现在不可能对这件事下一个结论,因为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名誉,我做出判断要非常非常慎重;我也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大致的感觉是,郭的《梦》在叙述语调上和庄的《圈》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某些人说庄羽利用这次事件炒作自己,我可以明确表明我的态度,我不认为庄羽告郭敬明是在炒作自己,她说出自己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四、郭敬明态度强硬
12月3日,郭敬明给春风社发来声明,授权春风社向外发布,并称自己近期不再接受媒体采访。郭敬明的声明如下:
我并不认为自己抄袭了谁的小说。我尊重别人的权利,希望把事情交由法律途径解决。在没有结果之前就到处发布不负责的言论,请考虑后果。我希望媒体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不要做歪曲和失实的报道。我不希望炒作事件发生在我身上。
郭敬明
2003年12月3日
记者于12月3日发电邮给郭敬明,询问他对此次事件的态度,果然遭到拒绝。然而郭敬明曾分别于11月底和12月初在他的网上老家发表声明,他在一篇名为“关于最近的种种种种”的帖子中说道:“首先呢是最近关于传的很是沸沸扬扬的所谓的我的抄袭事件,一开始我还是真的郁闷了一下,我第一个反映是‘搞什么飞机啊’,从我出幻城开始就有人说我抄袭,出一本说一本,我算是比较郁闷的。”
他接着写道:“再来,那个女人还指责我,说,里面我写过挥舞着鸡爪子!他也写了,所以他抄袭我的!然而,我们亲爱的年轻一代的孩子,我们是从多早以前就在网上把我们的前肢说成是爪子了啊!再来,她说,我小说里有两个人同居被长辈发现了,他小说里也有!他抄我的!阿弥陀佛,你先把台湾香港的肥皂剧全部告了再来告我吧。还有什么我记不得了,懒得说了。有个关系和我很好的记者跟我讲,哎,你还不明白吗?这就是炒X。我也对外界说了,她起诉我抄袭的同时我就会起诉她诽谤,只是我不会在没行动(或者明知道自己不会行动)之前就放出话说我要告某某某拉。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别说没抄她情节,就算抄了,又怎么样,情节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是整段整段而且大篇幅的抄原文,这才够得上抄袭!我想她在告我之前应该先问问律师吧,如果问了之后她还要这么说要告我的话……-事实是她一直没叫法院给我下传票,那她得到的是什么呢?各位都聪明,自己去想吧。上帝保佑法院给我早点下传票吧。”
郭敬明这个网上老家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面有他众多的铁杆FANS,或称“粉丝”,也就是崇拜者。其中以年少的异性居多,有些女孩对郭的崇拜甚至到了要“以身相许”的地步。郭在这里的网名叫“第四维”,有一个亲热的昵称“小四”。在这个私人化的论坛里,凡是小四说的都是对的,小四是不可能抄的;小四就算抄了,也永远支持小四。这个名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的论坛,好像与幸福无关,似乎更多地充满了郭式的“忧伤”和“心疼”。更令人担忧的是,这里弥漫着盲目的个人崇拜和可怕的集体狂热……
针对似乎正在升级的郭敬明“涉嫌抄袭”案,12月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和此事有关的《萌芽》主编赵长天和负责连载《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萌芽》编辑胡玮莳。《梦》从2003年5月份开始在上海的《萌芽》杂志连载。据《上海电视》周刊报道:《萌芽》掌门人赵长天说连载过程中并未发现读者写信或致电表示此小说有抄袭嫌疑,他自己约在一周前从网上看到这则消息,挺紧张的,马上找来《圈里圈外》看,因为如真属抄袭,杂志社要表态的。看完之后他基本放了心,“借鉴或受影响的可能性是有的,抄袭则不存在。”
然而,赵长天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他不认为郭是“抄袭”,但对这种“模仿”行为他也不持赞成态度。相对于春风文艺的强硬姿态,《萌芽》杂志表现出了更多的理智和良知。
赵长天(《萌芽》主编):
我没有特别仔细地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看得比较粗略。但我觉得郭敬明是受到了《圈》的影响,包括人物设置、作品语言等等,都能看到《圈》的影子。郭敬明《梦》里的人物是学生,但他们的生活却完全是成人的和社会化的,很不典型,有点生硬。有些模仿是很可能的,再说“模仿”和“抄袭”的界限很模糊,而且在《梦》里还是能看到郭自己的语言和叙述特点。这种借鉴和模仿在文学史上的例子太多了,举不胜举,这都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轻作者来说,他的经历很有限,模仿也是可以理解的。这里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下意识地模仿,郭敬明可能看到某些作品,比较喜欢,在自己的创作过程中会不自觉地用到别人的东西,因为他还不是一个成熟的作者,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刻意和故意地模仿,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我担心的是,也是我想对郭敬明和其他年轻作者说的话,千万不要把“模仿”作为创作的捷径,将别人的作品改头换面,投机取巧,这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我们不鼓励这样的作品出现。我希望郭在以后的创作中要避免“模仿”,能够真正走出自己的一条路,能够多写一些原创性的作品出来。我希望郭敬明也要警省,从这次事件中得到教训。但是,我们对年轻作者要爱护,所以现在不能对郭敬明下一个“抄袭”的结论,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只能说到这。
胡玮莳(《萌芽》编辑):
《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比较明显的模仿痕迹,但还不能构成抄袭,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我学过著作权法的内容,不过法律上对文学作品的“抄袭”和“模仿”的界定我承认没弄明白。
据我对郭敬明的了解,他非常聪明,模仿能力很强。从他的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其他作品的影子,这是因为他的创作最早是在网络上交流的,所以带有网络文学快餐化的特征,而且在那里写作与金钱没有关联,自然也不存在侵权不侵权的问题,《幻城》可能就是如此,说没有受到日本漫画的影响是不可能的。我想象作者通常是受到其他作品的启发而萌生了创作一部作品的念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情况应该也可以照此推断,但是写作过程中作者倾注了自己极大的感情和热情,这是郭敬明作品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他受到少男少女追捧的关键。说到《梦里花落知多少》,从今年5月份在《萌芽》杂志上连载,到12月份结束;郭的这本书是和春风文艺签约的,所有的商业利润都和《萌芽》无关。对于《梦里花落知多少》引起的争议,我个人的看法是,语言是拿来的,因为郭敬明是四川人,在上海读书,不可能说地道的北京话;其他如很多人指出的,部分情节和人物特点、身份与《圈里圈外》有类似之处,比如说《梦》里的“火柴”,是一个小鸡头,说话风格也很像《圈》里的小鸡头“奔奔”,郭敬明本人对这种妓女的生活应该是不熟悉的;还有《梦》里女主角林岚和她母亲的关系,也让人想起《圈》里的女主角和她母亲等等,我觉得的确存在雷同。我还听到有人说《梦》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与《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电影海报也如出一辙,我去查过,也只能说受到了影响。年轻人喜欢模仿这是正常的,但可贵的还是创造性,老实说我认为《梦》的故事编得并不好,明显脱离现实,结尾也过于随意了。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梦》最基本的核心和《圈》完全不一样。《梦》不是靠故事取胜,而是靠里面的人物情感打动了很多读者,这是郭敬明作品的亮点。郭敬明一向走的是情感线路,他在这方面是有才华的,能得到许多同龄人的共鸣,这是郭敬明特有的东西。
郭敬明周围有很多FANS,他们多数聚集在郭敬明自己的论坛上,我去看过,那里的气氛非常不健康,他们的情感和语言在我这个成年人看来十分做作,他们把成人世界想象得非常黑暗,而固执地认为只有孩子是天真纯洁的,所以都不愿长大,可是我看到的恰恰是把孩子当成任性及不负责任的借口!而且过多的吹捧,对郭敬明的为人和创作都是不利的! 作为一个青少年文学杂志编辑,我希望他能沉下心来,积淀自己的东西,不要太急功近利商业化;多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至于他是否构成“抄袭”,这最后还是要由法律来决定,我说了也不算。
《圈里圈外》作者庄羽曾将两本书送给北大中文系教授曹文轩,请他以专家的身份作出一份鉴定。曹文轩曾为郭敬明年初热卖的《幻城》写过序言,对郭大加赞扬。此后《幻城》一度被传涉嫌抄袭了日本著名漫画作品《圣传》。12月9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刚从浙江出差回来的曹文轩教授。
曹文轩:我最近特别忙,有很多事,让我鉴定的还不止庄羽这一件事,新闻出版署也找过我鉴定木子美的《遗情书》。所以我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两本书,我现在不可能对这件事下一个结论,因为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名誉,我做出判断要非常非常慎重;我也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大致的感觉是,郭的《梦》在叙述语调上和庄的《圈》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某些人说庄羽利用这次事件炒作自己,我可以明确表明我的态度,我不认为庄羽告郭敬明是在炒作自己,她说出自己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四、郭敬明态度强硬
12月3日,郭敬明给春风社发来声明,授权春风社向外发布,并称自己近期不再接受媒体采访。郭敬明的声明如下:
我并不认为自己抄袭了谁的小说。我尊重别人的权利,希望把事情交由法律途径解决。在没有结果之前就到处发布不负责的言论,请考虑后果。我希望媒体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不要做歪曲和失实的报道。我不希望炒作事件发生在我身上。
郭敬明
2003年12月3日
记者于12月3日发电邮给郭敬明,询问他对此次事件的态度,果然遭到拒绝。然而郭敬明曾分别于11月底和12月初在他的网上老家发表声明,他在一篇名为“关于最近的种种种种”的帖子中说道:“首先呢是最近关于传的很是沸沸扬扬的所谓的我的抄袭事件,一开始我还是真的郁闷了一下,我第一个反映是‘搞什么飞机啊’,从我出幻城开始就有人说我抄袭,出一本说一本,我算是比较郁闷的。”
他接着写道:“再来,那个女人还指责我,说,里面我写过挥舞着鸡爪子!他也写了,所以他抄袭我的!然而,我们亲爱的年轻一代的孩子,我们是从多早以前就在网上把我们的前肢说成是爪子了啊!再来,她说,我小说里有两个人同居被长辈发现了,他小说里也有!他抄我的!阿弥陀佛,你先把台湾香港的肥皂剧全部告了再来告我吧。还有什么我记不得了,懒得说了。有个关系和我很好的记者跟我讲,哎,你还不明白吗?这就是炒X。我也对外界说了,她起诉我抄袭的同时我就会起诉她诽谤,只是我不会在没行动(或者明知道自己不会行动)之前就放出话说我要告某某某拉。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别说没抄她情节,就算抄了,又怎么样,情节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是整段整段而且大篇幅的抄原文,这才够得上抄袭!我想她在告我之前应该先问问律师吧,如果问了之后她还要这么说要告我的话……-事实是她一直没叫法院给我下传票,那她得到的是什么呢?各位都聪明,自己去想吧。上帝保佑法院给我早点下传票吧。”
郭敬明这个网上老家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面有他众多的铁杆FANS,或称“粉丝”,也就是崇拜者。其中以年少的异性居多,有些女孩对郭的崇拜甚至到了要“以身相许”的地步。郭在这里的网名叫“第四维”,有一个亲热的昵称“小四”。在这个私人化的论坛里,凡是小四说的都是对的,小四是不可能抄的;小四就算抄了,也永远支持小四。这个名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的论坛,好像与幸福无关,似乎更多地充满了郭式的“忧伤”和“心疼”。更令人担忧的是,这里弥漫着盲目的个人崇拜和可怕的集体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