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爱书的朋友说,读完书不写读后感就像做完课题不写成paper,是不好的习惯,这也是每次自己读完一本书后的心情写照。贴几篇2006年里面的读书笔记,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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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ysterious Flame of Queen Loana是读过的Eco的书中,最易读的一本,相对于The name of Rose中长篇累牍般的关于艺术和宗教的论述,或者Foucault's Pendulum中排山倒海的与中世纪神秘主义及各种秘密宗教团体相关的人名书名一切名词来说,阅读这本主要讲述当代意大利历史和流行文化的小说,感觉要流畅的多。 故事的主人Yambo,a sixty-year-old rare-book dealer in Milan,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部分的记忆——他能够清楚的复述所有读过的故事的情节,也能流利的背诵每一首读过的诗歌,却记不起自己的名字和过去,认不出自己的家人,一切从现实中的得到的或经历的与自己相关的内容都被封存了起来。为了找回丢失的这六十年,Yambo回到了童年生活的旧房子,在堆积的旧报纸、漫画书、杂志、磁带、相册和日记本中,搜寻一切与自己相关的纪录,通过这个记忆重组的过程,配合各种泛黄的插图,再现了Yambo这一代人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状态:墨索里尼,法西斯,天主教,游击队,盟军,…… 穿行于迷宫般纷乱的记忆中,如同行走在被浓雾覆盖的天幕下,看不清前路,找不到路标,是清醒还是昏迷,是在做梦还是在睡中穿过时间回到过去,抑或是回忆真的就在生命将走未走的那一刻浮现出来,已经变得无所谓,甚至乎这些出来的画面是否过去真的发生过,或者只是存在于Yambo曾经的幻想和梦境里,似乎也不再重要,在那些实实在在的发生,如帮助八个被德国人俘虏的哥萨克人摆脱盖世太保的追捕投奔游击队,和虚虚幻幻的故事,如漫画中反抗暴君Ming的英雄Gordon,的混合交替中,Yambo拼命寻找着一幅最终的图像——他的初恋情人的模样。而当她终于向Yambo走来的时候,"I (Yambo) feel a cold gust, I look up. Why is the sun turning black?"。 The illumination "others achieve when they come to the brink, at which point, ..., they understand everything, but as they know, they cease to know",也许是一种宿命,而Yambo究竟有没有成为那个幸运的“I understand, I know, and I even remember (now) that I know"的摆脱宿命的人,在这个未知的结局中,忽然感到一阵hopeless in hopelessness的寒冷,我以为,这是一种文学的无望。 虽然整部小说读起来有点晕眩,但是中间一些片断小故事,在作者诙谐的语言和生动的描述下,别有一番趣味。例如,一个关于Yambo祖父的蓖麻油的故事:在法西斯上台前几个月的一天,一群黑衫党人闯入Yambo祖父工作的报社,一通乱砸,临走前还给Yambo的祖父灌下了很多蓖麻油。这是黑衫党惩罚人的一种手段,借此让这些人把头脑中的“歪念”排泄出去。拖着虚弱身子回到家里的祖父,脑筋依旧活络,在其中一次上大号时,他把大便排入一个罐子里,倒入蓖麻油,把调和之后的混合物装入一个细口瓶,用蜡封住。这个瓶子一直保存到1943年,墨索里尼倒台的五天后,祖父带着这个细口瓶和三个朋友来到当初给他灌蓖麻油的黑衫党人Merlo的住处,让他喝下了混合着粪便的蓖麻油,读到此处,不禁被祖父这种幽默式的eye for an eye逗得笑出声来。 |
余华《兄弟》的上部,继续《活着》的残酷风格,讲述了江南某小镇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动乱和生死,前一天还意气风发挥舞着革命大旗的宋凡平,第二天成了地主成了打倒对象,被红袖章们群殴致死;曾经看守宋凡平的红袖章几个月后也被戴上了高帽子,在监狱中把二寸长钉钉入自己的的头顶,自杀身亡;还有红袖章的儿子,因为留着长发,被其他红袖章按倒在地强行剃头,挣扎的过程中,剃刀插入后劲动脉,失血而死……在作者擅长的笔触下,一个个血腥的场面通过两个男孩无辜的双眼浮现于文字之上,但是很奇怪,读后并没有一种像读《活着》中那些死亡的画面时感到的那种拼命不放弃的垂死的挣扎,而只有一种空荡荡的麻木。也许是因为年代的问题,关于文革的文字已经很多,小说的,非小说的,自传体的,回忆录式的,所有的非人性,所有的残暴,所有的荒唐,所有失去理性的癫狂,一切命运的不可测……初读这些文字时的震惊诧异已经变得越来越淡,迟迟解不开的那个问题:为什么,依旧冷清清留在一个角落,找不到答案。 抛开战争瘟疫自然灾害不说,历史上因人而起的生命之灾,在读过的文字里,了解最多的有两件:Holocaust,和文革,虽然对后者,好像还没有官方的数据可考。如果说Holocaust中对犹太人生命的漠视还有宗教民族的源头可考,那么文革中人与人之间今朋友明敌人的暴力批斗也许更纯粹的源自人生来的恶的本性,一种无止境无理由无目的兽性的发泄。如果说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你死我活是因为一种最基本的求生的欲望,还可以理解,那么从那些发生在人类中间的为了生存以外更“崇高”的理由的屠戮中,看到的更多是人自身的某种荒谬。 文革动荡的十年中,最大的混乱也许不是家破人亡、学校关闭、社会运转失去秩序,而是生活在里面的很多人失去生存方向后迷失的混乱,就像《兄弟》中整日游荡在小镇上的李光头和宋刚,母亲在上海治病,父亲被打成地主关在监狱,只剩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带着空洞的身体,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消磨着时间和生命,而那些走在浩浩荡荡游行队伍中的红袖章们,其实和这兄弟俩无异,并没有因为响亮的口号而使他们变得不一样,不过是换了一种“消磨”的方式。 《兄弟》中除了残酷,还有温情的一面,尤其是描写父亲宋凡平被打倒后依旧把微笑的生活态度展现在儿子面前,与儿子们一起收拾抄家后的乱局,带儿子们去月光下的海滩看海,教两兄弟怎么捉虾煮虾打牙祭,用不高明的笑话掩饰被打脱臼而浮肿的左手,这些温馨的文字,在残酷的血腥味中,显得既真实又不真实,虽然打动人,却有一种不自觉的拒绝在里面,因为这个铁汉柔情的爸爸实在太过完美,而习惯了现实的我们是不太愿意接受这种完美的。 《兄弟》的上部缺乏像《活着》带给读者的那种生命和死亡的震撼力,语言上更多恶俗的调侃和幽默,暴露人性丑陋的一面,但有点过于刻意,反而显得苍白无力,仅在嘴角留下一丝冷笑的痕迹。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兄弟》的写作是一种失控的写作,虽然《兄弟》的故事发生在两个失控的年代里,一个是上部中的文革,下部的故事按作者的话来理解,应该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纵欲和性欲泛滥的我们这个时代,但是还是希望《兄弟》的下部不要再是一种失控的写作,因为一个作品的力量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作者冷静的思考和对作品强大的掌控力和驾驭力,失控的写作容易流于文字表面的煽情,使作品变成一种像肥皂剧般的消遣,这,应该不是曾经《活着》的余华写《兄弟》的初衷。 |
Juice of life是一本很奇特的书,作者Piero Camporesi是一名人类学家,和一般从过去的文献中来关注今天人类文明、更着眼于古文献style的人类学研究不太一样,Camporesi是从浩瀚的历史文卷中,搜集资料数据,重塑了几百年前人类的生活面貌和生活方式。Eco在这本书的序言中打了这样一个比方:Camporesi像一位绅士,走进一间铺着华丽地毯的房间,当大家都在因为精湛的工艺、亮丽的色彩、或者别致的样式,赞美这块地毯是一件如何如何伟大的艺术品时,Camporesi却掀开地毯的一角,让大家地毯下面还在蠕动的蚯蚓、蟑螂、及各种幼虫。 Juice of Life一书围绕“血”,讲述了几个世纪以前人类和血之间亲密的接触,关于血的各种仪式、血的神话、和现实中的血。记得以前在电影和书里都看到过读到过中世纪欧洲放血治病的传统,据说现在理发店门口旋转的那个圆柱体标志,也是由此而来,因为当时执行放血的通常是理发师,所以他们在门口挂上红蓝白三种颜色的布条,代表动脉、静脉和绷带,使周围的人知道,如果生了病,可以来这里放血。在李安执导的电影《理智与情感》中,就有医生给发烧的妹妹放血的画面。 除了放血可以治病除疾,血被认为生命之本,因为纯净的血在身体里面顺畅的流动,所以人才有了生命,随着人的饮食,血液开始变得浑浊,杂质越来越多,血液循环越来越不通畅,湿润的血液渐渐开始干涸,生命渐渐走向死亡;血还被认为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万能药,纯净的血液滴在伤口上,伤口就会愈合,给濒死的人换上婴儿新鲜湿润的血液,可以返老回春,吸血鬼的故事也许就是从此而来;血和人的精神灵魂连在一起,让不干净的血流出来,身体重获健康,心灵才可以得到净化,所以一些宗教中会有self-torture的自虐的教规。血的传说里,当然少不了圣经故事中,耶稣的血化成酒、耶稣的身体变成面包的片断。 男人和女人的血循环又不尽相同。每个月的生理周期,让女人把不纯净的血排出体外,而男人却不行,也许这是女人比男人更优越更得意的地方。可也因为如此,经期的女人被认为是肮脏不祥的怪物,于是有人相信,让月经其间的女人,不系腰带,披散着头发,光着脚,在花园里行走,可以赶走植物上的害虫。同样,过了更年期的老女人,因为没有了每个月排毒的这个过程,要净化自己的血液,只能从年轻人甚至婴儿身上汲取新鲜养料,变成了另外一种威胁他人生命的怪物。还有麻风病人,因为他们是两个男女在不被社会道德认同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比如婚外恋的情人,在一个堕落的子宫里被受感染的血液孕育出来的胎儿,所以他们生来就是受到诅咒的。我想,历史上对麻风病人的恐惧,除了疾病本身的原因,应该还有它背后对违背当时社会道德的一种恐惧吧。 Juice of Life,是一本关于血的梦魇般的书,虽然只有薄薄的百来页,但绝对不能在一个时间里读完,正如Eco的序言中说的,Camporesi的书要慢慢的一口一口的呷,如果一口吞下去,就像一整个礼拜都在吃奶油泡夫,肯定会觉得恶心的。试想如果一两个小时都沐浴在关于血里来血里去的词句中,鼻子都快嗅出惺的味道来,那是一种多可怕的感觉。我想,再理智的我都会变得迷信起来,都会忍不出想咬破自己的手指尝尝血的滋味。在医学高度发达的这个世纪里,流淌在我们身体里面的血液更多时候只是化验室的一个样本,在我们正在或者已经失去了和血直接的联系的时候,读Camporesi的文字带来一种很有意思的体验,让我们看到人类曾经一个不可思议的弥漫着血、肉、性的味道的过去,也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去阅读那些千百年前留下来的纪录,去探视地毯下面发生的点滴。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23:02:33编辑过]
写的好, 佩服, 顺便说一下, 庸俗小说"给我一支烟" 出了精装而且要出电视剧了. 北京机场的书店是最精选的--我每次都要买很多, 就连服务员都觉得我拿不动. 西单书店四成楼, 均拥挤不堪.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李碧华的作品,好像也是相对比较厚的一本。当年偶然在书市买到的,读了好几遍。可惜到美国的时候没带着,后来想让父母带过来,却被告知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弄丢了...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李碧华的小说情节简炼,戏剧性很强,很适合改编成电影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李碧华的小说情节简炼,戏剧性很强,很适合改编成电影
对了,也是这种感受。读起来不够味,拍成电影就好看些!
同好!
有些是网上的电子版,有些是从学校东亚图书馆借的,还有些从台湾一个购书网站博客来上买的
哇,lz这俩月看的书真多!pf!
我倒挺喜欢《兄弟》。感动我了。最开始的调侃让后面的残酷更残酷、更深入人心。不足之处是太刻意,比如把他们爸爸写得太完美了。两个兄弟的性格倒还挺鲜活的。
me too, 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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