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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读的书(38楼: Life of 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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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4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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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读的书(38楼: Life of Pi)
有个爱书的朋友说,读完书不写读后感就像做完课题不写成paper,是不好的习惯,这也是每次自己读完一本书后的心情写照。贴几篇2006年里面的读书笔记,和大家分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6 14:32: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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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4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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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语者》是严歌苓的一个中篇小说,讲述一个华人女子和一个美国教授婚姻的危机,同床共枕的两个躯体里,两颗心灵却相隔千里,但都不自觉对网络背后的密语者敞开过去,到头来却发现各自密语的对象其实就是身边的那个她(他),这种暮然回首原来那人就是你的情节安排,并不意外甚至有一点点的disappointing,但是非常喜欢整篇小说中运用的一种拼凑组合还原过去的方式。男女主人都有一段或几段不愿意回顾的过去,以为可以经过某种方式,例如神秘的消隐术,把它们抹去,其实它们只是被埋藏在了大脑最隐秘的地方,后来又随着时间被肢解成了凌乱的碎片。通过与密语者的对话,这些碎片顺着一种记忆的惯性被重新拾起,这种惯性和时间顺序无关,而是取决于碎片在大脑埋藏的深浅程度。这些记忆的碎片依照从浅到深的顺序重新组合成了一个既是过去也是现在的故事,就像一幅立体主义的油画,既破碎又完整,既真实又不太真实,可也许这才是最终级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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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4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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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越过大片的屋顶,望着海上的航行。
屋顶是海,屋瓦波涛起伏。
楼房是氤氲的海底密密匝匝的礁石,
街道是楼房的礁石之间的裂缝,
人是在狭长的、纵横交错的裂缝间穿行的海鱼。

童话的翅膀从这里张开,任思绪遨游,任想象横行。端着一叠痰盂从远古深海走来的李靖,痰盂中有他奶奶的,母亲的,自己和妻子的,还有独生子的,奶奶的小痰盂摞在最上层,形成一个宝塔尖的样子,于是因托“塔”闻名的李靖成了全家唯一载入史册的人物。中年得子的李靖,没晚一边监督着哪吒悬梁写字,一边在旁吹着肥皂泡思考如何让儿子继承自己的使命,成为另一个李靖。终于李靖在肥皂泡中找到了出路,他用卖血换了一架钢琴,请来老师,把哪吒有强力胶固定在琴凳上,让他学习如何把琴谱上黑色的豆芽移植到钢琴上。为了不让哪吒有偷懒的空闲,李靖又在每个琴键上涂上了强力胶,手指必须一刻不停的勤奋的练习才能不被粘住。李靖的肥皂泡从窗外飞了进来,正在弹琴的哪吒在肥皂泡的膜面上,看到自己的模样正在迅速的向父亲靠拢,他开始明白了父亲的意图。不要,他不要变成父亲的样子,不要长大,飞速的思考中,并没有找不出任何的出路,而手指却被僵在了琴键上。听到琴声嘎然而止的李靖,走进屋子,只听哪吒对他说,父亲,我把肉身还给你,然后就一动不动了,从此,天空中又多了一颗流星。

接着走上来的是盛唐的李白。困扰于大工业强大的复制环境中的这位天才,把创作诗歌从用笔写改成了扔石头的行为艺术,却依然难逃被复制的宿命。有一次,他扔出一块鹅卵石砸中某家的玻璃并引来一阵谩骂后的不多时,玻璃的破碎声和人们的谩骂就如雨后春笋般在他听得到或听不到的地方破土而出,而且慢慢的,这项扔石头砸玻璃的行为艺术从无目的的模仿演变成争吵中的一种攻击破坏手段,完成了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孤独的行走在自己的复制品中间,找不到出路的李白走到了楼顶,在太阳落下地平线的那一刻,绝望的纵身跳下,他应该是回去了他原来的那个地方——盛唐。

最后浮上来的是清代的贾宝玉,在T形台上展示着信息、时尚、包装、意识流等这些流行中的新元素,可是再美的华服,不过是一幅空空的臭皮囊,在人世来回走一遭,这一遭是一劫。也许最先锋最极致的时尚是把一切都取消后的——光头烁烁,可这实在需要超凡脱俗的果敢和勇气。

在没有围墙的想象的国度里,像梦幻般的呓语,作者用时空交错和虚实交叠的文字表达出一种对人类文明的终极思考和探索。屋顶上的童话是华丽的,也是悲愤和绝望的,文明的内核是坚硬的,也是易碎不堪一击的。铜墙铁壁钢筋水泥并没有增加安全感,金缕玉衣珍馐佳肴也没有换来更多的满足,在太阳的光热里穿行的生活正在面临干涸的危险,却依然在不断的被涸泽而渔中。而在这个旱季里的童话,是润嗓的清泉,还是止渴的鸩毒,也许只有喝了才会知道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22:44: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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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5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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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ysterious Flame of Queen Loana是读过的Eco的书中,最易读的一本,相对于The name of Rose中长篇累牍般的关于艺术和宗教的论述,或者Foucault's Pendulum中排山倒海的与中世纪神秘主义及各种秘密宗教团体相关的人名书名一切名词来说,阅读这本主要讲述当代意大利历史和流行文化的小说,感觉要流畅的多。

故事的主人Yambo,a sixty-year-old rare-book dealer in Milan,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部分的记忆——他能够清楚的复述所有读过的故事的情节,也能流利的背诵每一首读过的诗歌,却记不起自己的名字和过去,认不出自己的家人,一切从现实中的得到的或经历的与自己相关的内容都被封存了起来。为了找回丢失的这六十年,Yambo回到了童年生活的旧房子,在堆积的旧报纸、漫画书、杂志、磁带、相册和日记本中,搜寻一切与自己相关的纪录,通过这个记忆重组的过程,配合各种泛黄的插图,再现了Yambo这一代人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状态:墨索里尼,法西斯,天主教,游击队,盟军,……

穿行于迷宫般纷乱的记忆中,如同行走在被浓雾覆盖的天幕下,看不清前路,找不到路标,是清醒还是昏迷,是在做梦还是在睡中穿过时间回到过去,抑或是回忆真的就在生命将走未走的那一刻浮现出来,已经变得无所谓,甚至乎这些出来的画面是否过去真的发生过,或者只是存在于Yambo曾经的幻想和梦境里,似乎也不再重要,在那些实实在在的发生,如帮助八个被德国人俘虏的哥萨克人摆脱盖世太保的追捕投奔游击队,和虚虚幻幻的故事,如漫画中反抗暴君Ming的英雄Gordon,的混合交替中,Yambo拼命寻找着一幅最终的图像——他的初恋情人的模样。而当她终于向Yambo走来的时候,"I (Yambo) feel a cold gust, I look up. Why is the sun turning black?"。

The illumination "others achieve when they come to the brink, at which point, ..., they understand everything, but as they know, they cease to know",也许是一种宿命,而Yambo究竟有没有成为那个幸运的“I understand, I know, and I even remember (now) that I know"的摆脱宿命的人,在这个未知的结局中,忽然感到一阵hopeless in hopelessness的寒冷,我以为,这是一种文学的无望。

虽然整部小说读起来有点晕眩,但是中间一些片断小故事,在作者诙谐的语言和生动的描述下,别有一番趣味。例如,一个关于Yambo祖父的蓖麻油的故事:在法西斯上台前几个月的一天,一群黑衫党人闯入Yambo祖父工作的报社,一通乱砸,临走前还给Yambo的祖父灌下了很多蓖麻油。这是黑衫党惩罚人的一种手段,借此让这些人把头脑中的“歪念”排泄出去。拖着虚弱身子回到家里的祖父,脑筋依旧活络,在其中一次上大号时,他把大便排入一个罐子里,倒入蓖麻油,把调和之后的混合物装入一个细口瓶,用蜡封住。这个瓶子一直保存到1943年,墨索里尼倒台的五天后,祖父带着这个细口瓶和三个朋友来到当初给他灌蓖麻油的黑衫党人Merlo的住处,让他喝下了混合着粪便的蓖麻油,读到此处,不禁被祖父这种幽默式的eye for an eye逗得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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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5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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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的上部,继续《活着》的残酷风格,讲述了江南某小镇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动乱和生死,前一天还意气风发挥舞着革命大旗的宋凡平,第二天成了地主成了打倒对象,被红袖章们群殴致死;曾经看守宋凡平的红袖章几个月后也被戴上了高帽子,在监狱中把二寸长钉钉入自己的的头顶,自杀身亡;还有红袖章的儿子,因为留着长发,被其他红袖章按倒在地强行剃头,挣扎的过程中,剃刀插入后劲动脉,失血而死……在作者擅长的笔触下,一个个血腥的场面通过两个男孩无辜的双眼浮现于文字之上,但是很奇怪,读后并没有一种像读《活着》中那些死亡的画面时感到的那种拼命不放弃的垂死的挣扎,而只有一种空荡荡的麻木。也许是因为年代的问题,关于文革的文字已经很多,小说的,非小说的,自传体的,回忆录式的,所有的非人性,所有的残暴,所有的荒唐,所有失去理性的癫狂,一切命运的不可测……初读这些文字时的震惊诧异已经变得越来越淡,迟迟解不开的那个问题:为什么,依旧冷清清留在一个角落,找不到答案。


抛开战争瘟疫自然灾害不说,历史上因人而起的生命之灾,在读过的文字里,了解最多的有两件:Holocaust,和文革,虽然对后者,好像还没有官方的数据可考。如果说Holocaust中对犹太人生命的漠视还有宗教民族的源头可考,那么文革中人与人之间今朋友明敌人的暴力批斗也许更纯粹的源自人生来的恶的本性,一种无止境无理由无目的兽性的发泄。如果说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你死我活是因为一种最基本的求生的欲望,还可以理解,那么从那些发生在人类中间的为了生存以外更“崇高”的理由的屠戮中,看到的更多是人自身的某种荒谬。


文革动荡的十年中,最大的混乱也许不是家破人亡、学校关闭、社会运转失去秩序,而是生活在里面的很多人失去生存方向后迷失的混乱,就像《兄弟》中整日游荡在小镇上的李光头和宋刚,母亲在上海治病,父亲被打成地主关在监狱,只剩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带着空洞的身体,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消磨着时间和生命,而那些走在浩浩荡荡游行队伍中的红袖章们,其实和这兄弟俩无异,并没有因为响亮的口号而使他们变得不一样,不过是换了一种“消磨”的方式。


《兄弟》中除了残酷,还有温情的一面,尤其是描写父亲宋凡平被打倒后依旧把微笑的生活态度展现在儿子面前,与儿子们一起收拾抄家后的乱局,带儿子们去月光下的海滩看海,教两兄弟怎么捉虾煮虾打牙祭,用不高明的笑话掩饰被打脱臼而浮肿的左手,这些温馨的文字,在残酷的血腥味中,显得既真实又不真实,虽然打动人,却有一种不自觉的拒绝在里面,因为这个铁汉柔情的爸爸实在太过完美,而习惯了现实的我们是不太愿意接受这种完美的。


《兄弟》的上部缺乏像《活着》带给读者的那种生命和死亡的震撼力,语言上更多恶俗的调侃和幽默,暴露人性丑陋的一面,但有点过于刻意,反而显得苍白无力,仅在嘴角留下一丝冷笑的痕迹。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兄弟》的写作是一种失控的写作,虽然《兄弟》的故事发生在两个失控的年代里,一个是上部中的文革,下部的故事按作者的话来理解,应该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纵欲和性欲泛滥的我们这个时代,但是还是希望《兄弟》的下部不要再是一种失控的写作,因为一个作品的力量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作者冷静的思考和对作品强大的掌控力和驾驭力,失控的写作容易流于文字表面的煽情,使作品变成一种像肥皂剧般的消遣,这,应该不是曾经《活着》的余华写《兄弟》的初衷。


URL: http://www.tianyabook.com/yuhua/xion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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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2:5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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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如死,死不如生,先死后生”,这是一个曾经在清宫伺候老佛爷、民国间在雍和宫内某间小屋与猫相伴至死的王太监为三个在天桥卖艺为生的小孩:怀玉、志高、丹丹,占卜出的冥冥之命。七年之后,已是北平当红武生的怀玉随师傅和戏班南下上海,成了上海滩第一武生,却抵不住美色的诱惑,搭上大亨金啸风的女人,电影界第一女明星段娉婷,在海上沉沦;为爱追到上海的丹丹,为了报复,成为金啸风的女人,卖了身卖了爱情,也卖掉了一生;留在北平的志高,没有等到丹丹的回来,没有成为像怀玉般的名角,只是安安分分的唱戏,将来成家生子,在乱世中求一份平静的生。三个人的爱恨纠结,最后都应了王公公的另一幅卦:将来的那个人,不是心中的那个人。

这就是李碧华《生死桥》的故事,讲述了乱世中三个戏子的生生死死的分明的故事,没有眼泪,因为流出来的是血,鲜红的血,陈年的血,在飘雪的冬日里凝结成块,来年开春暖烘烘的日光下,也许会融化开,结疤的伤口重新裂开来,经年反复,伤口的痛已不再是痛,而变成了一种冷漠,看似无情,实则只是把那段情封存了起来,直到生死桥上把情关打开,把情留在尘世,把无情带到彼岸。大上海的灯红酒绿,梨园戏台的锣鼓喧天,这一番浮华在作者淋漓的描述下像一团炽热的火,可燃得虽旺,里面的人心却因为失爱而冰冷的刺骨,这是《生死桥》最大的魅力之一。作者用一种旁观者看戏的神情和清醒的语言,把三个人的爱恨情仇说给读者,也说给故事里的每个人。习惯了听别人的故事,看别人演的戏,却忘了看自己的人生,把台上的戏带到台下的生活里,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戏中的人又怎会知道自己是在演戏呢?

《生死桥》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民国二三十年,外敌入侵、国不将国的大动荡期,全国上下涌动着抗日的激情,可是这个乱世对怀玉、志高、丹丹来说,就像发生在戏外,小说中虽然有几处着墨,但只是蜻蜓点水。有一处学生要求抗日的游行队伍和大户人家出殡的队伍先后出场,从小识字不多的怀玉和丹丹对学生们散发的传单只能认出个只字片词来,警察来了,标语倒了,学生散了,就都没了,倒是在后面送葬的队伍中撒纸钱的绝活儿让两个年轻人觉得更有瞧头,还遇上了在里面喊嗓子的志高,更多了一份兄弟江湖偶遇的温情。所以,小说每章的标题里虽然都有明确的民国纪年、地点和季节,但实际上,里面发生的故事和这个年代没有太大的关系,倒是四季的交替和上海北平两地的交错平行,暗示着三个人命运的变迁。 所以,《生死桥》不是乱世的悲剧,不是时代的缩影,而是人世间不断重复的一种命运,像春秋的轮回,像夏冬的永恒。

《生死桥》虽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但小说里读不出任何的同情和怜悯,这种李碧华式的悲情、绝情和无情,是她小说最大的杀手锏,像《霸王别姬》,像《胭脂扣》。无论是最后失明永远生活在黑暗里的怀玉,还是堕落染上梅毒最后自杀的丹丹,都不需要眼泪的悼念,如同先死后生终有福的志高,也不需要无谓的庆幸。生死是一种安排,上苍也好,宿命也好,命运像一杯醇厚的红酒,流着血的颜色,抿一口,有点甜,有点酸,还有点辣辣的,喝下去,胃里开始热起来,火开始烧起来,开始晕了,懵了,慢慢的,醉了,睡了,不知睡了多久醒过来,已不知是何世,眼泪已都留在了那个沉睡的梦里,这就是《生死桥》的故事和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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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3:0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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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ce of life是一本很奇特的书,作者Piero Camporesi是一名人类学家,和一般从过去的文献中来关注今天人类文明、更着眼于古文献style的人类学研究不太一样,Camporesi是从浩瀚的历史文卷中,搜集资料数据,重塑了几百年前人类的生活面貌和生活方式。Eco在这本书的序言中打了这样一个比方:Camporesi像一位绅士,走进一间铺着华丽地毯的房间,当大家都在因为精湛的工艺、亮丽的色彩、或者别致的样式,赞美这块地毯是一件如何如何伟大的艺术品时,Camporesi却掀开地毯的一角,让大家地毯下面还在蠕动的蚯蚓、蟑螂、及各种幼虫。

Juice of Life一书围绕“血”,讲述了几个世纪以前人类和血之间亲密的接触,关于血的各种仪式、血的神话、和现实中的血。记得以前在电影和书里都看到过读到过中世纪欧洲放血治病的传统,据说现在理发店门口旋转的那个圆柱体标志,也是由此而来,因为当时执行放血的通常是理发师,所以他们在门口挂上红蓝白三种颜色的布条,代表动脉、静脉和绷带,使周围的人知道,如果生了病,可以来这里放血。在李安执导的电影《理智与情感》中,就有医生给发烧的妹妹放血的画面。

除了放血可以治病除疾,血被认为生命之本,因为纯净的血在身体里面顺畅的流动,所以人才有了生命,随着人的饮食,血液开始变得浑浊,杂质越来越多,血液循环越来越不通畅,湿润的血液渐渐开始干涸,生命渐渐走向死亡;血还被认为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万能药,纯净的血液滴在伤口上,伤口就会愈合,给濒死的人换上婴儿新鲜湿润的血液,可以返老回春,吸血鬼的故事也许就是从此而来;血和人的精神灵魂连在一起,让不干净的血流出来,身体重获健康,心灵才可以得到净化,所以一些宗教中会有self-torture的自虐的教规。血的传说里,当然少不了圣经故事中,耶稣的血化成酒、耶稣的身体变成面包的片断。

男人和女人的血循环又不尽相同。每个月的生理周期,让女人把不纯净的血排出体外,而男人却不行,也许这是女人比男人更优越更得意的地方。可也因为如此,经期的女人被认为是肮脏不祥的怪物,于是有人相信,让月经其间的女人,不系腰带,披散着头发,光着脚,在花园里行走,可以赶走植物上的害虫。同样,过了更年期的老女人,因为没有了每个月排毒的这个过程,要净化自己的血液,只能从年轻人甚至婴儿身上汲取新鲜养料,变成了另外一种威胁他人生命的怪物。还有麻风病人,因为他们是两个男女在不被社会道德认同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比如婚外恋的情人,在一个堕落的子宫里被受感染的血液孕育出来的胎儿,所以他们生来就是受到诅咒的。我想,历史上对麻风病人的恐惧,除了疾病本身的原因,应该还有它背后对违背当时社会道德的一种恐惧吧。

Juice of Life,是一本关于血的梦魇般的书,虽然只有薄薄的百来页,但绝对不能在一个时间里读完,正如Eco的序言中说的,Camporesi的书要慢慢的一口一口的呷,如果一口吞下去,就像一整个礼拜都在吃奶油泡夫,肯定会觉得恶心的。试想如果一两个小时都沐浴在关于血里来血里去的词句中,鼻子都快嗅出惺的味道来,那是一种多可怕的感觉。我想,再理智的我都会变得迷信起来,都会忍不出想咬破自己的手指尝尝血的滋味。在医学高度发达的这个世纪里,流淌在我们身体里面的血液更多时候只是化验室的一个样本,在我们正在或者已经失去了和血直接的联系的时候,读Camporesi的文字带来一种很有意思的体验,让我们看到人类曾经一个不可思议的弥漫着血、肉、性的味道的过去,也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去阅读那些千百年前留下来的纪录,去探视地毯下面发生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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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3:0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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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李安的《十年一觉电影梦》的那个上午,哗啦哗啦翻去一百多页,开始有点舍不得再看下去了。记得Eco小说里有一位书店老板,家里的书架上堆满了书,别人问起他,这些书他是不是都读过时,老人家反问道,你吃完了肉罐头,会不会还把罐头收集起来呢?一本好看的书,也许就像一罐很好吃的肉罐头,不忍心吃得太快,就像小时候,买到一支好吃的雪糕,不舍得咬,而喜欢用舌头慢慢的舔,虽然吃下肚子里的东西还是一样,但拥有的过程越长,满足感就会越强,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状态。

《十年一觉电影梦》是一本李安的传记,编者张靓蓓从二十卷采访录音、近三十万字的原始材料中,经过加工整理,用第一人称写成,稿件经过李安本人多次修改,编者和李安本人的互动,加上书中的“我”,使得在阅读过程中有一种在读李安自己写的文字的错觉,像是在读李安的自传那样。全书十一个章节,第一二章讲述李安的童年和求学生活,后面七章介绍从推手到卧虎藏龙,李安导演生涯以来拍摄的七部剧情长篇的经历,一章讲述一部电影,非常分明,第十章奥斯卡,讲的是卧虎藏龙对美国电影甚至美国文化的影响,讲东西方电影、文化的碰撞、火花,讲李安在这个碰撞中的尝试、探索和期望。编者在前言中提到,《卧虎藏龙》拿下奥斯卡之后,编者第二次采访李安,在这次采访中,她看到一个意气风发、滔滔不绝的李安,一个思如泉涌、具有批判性的李安,诚然,从毕业作品《分界线》拿下纽约大学影展最佳导演和最佳影片、之后在家中窝居六年、1991年推手以来三步国片三部西片、再回到国片尝试武侠片,《卧虎藏龙》从内容还是形式都是李安一次巨大的实验,也是多年厚积后的一次勃发,可能这样,才有了着眼于东方电影如何在西方主流文化中脱颖、如何在电影中寻求东西方文化共通性的这一章。最后一章电影梦,散文式的语言,汇入Ben Johnson的诗歌《The Dreame》,把传记写实的风格转入一个如梦如影的诗境,引人遐思。

读《十年一觉电影梦》,看到一个儒雅、温软如玉、好好先生以外、充满自信、锐气、勇敢、执著而不放弃的李安,即使郁郁不得志的六年,都没有磨去他这些痕迹,也许这正是他作为华人导演在好莱坞创造奇迹的本源。书里不止一次的提到,李安觉得自己在导演上是有点天赋,从他大学落榜进入艺专开始如鱼得水的生活开始,在戏剧电影的学习工作中作为一名导演的归属感,让他对自己的这一点天分,充满了自信,或者还有点点艺术人的自傲,但这种傲气不是电影奖项也不是卖座票房可以赋予的,而是李安本人对自己导演能力的一种认定。因为用奖座票房堆积出来的骄傲不过是一种暴发户式的目中无人,是不堪失败一击的,只有清醒的自我认知才可以使人在失败的时候懂得反思、在成功的时候不被掌声冲昏头脑,坚持沿着自己的道路走下去。李安说,拍片很好玩,因为人活在想象的世界里,而且“在片厂我可以横着走,拍完片后走在纽约街头,就得回过神来多留心,免得找打!”,在这个自我调侃的笑话中,李安描述了自己享受作为导演作为一个剧组最高领导而由此获得“横行霸道”特权的心情,这是一种在职业中追求自我实现自我的享受,而不是掌握了导演生杀大权就颐指气使的飞扬跋扈。

中间介绍七部电影拍摄的章节,讲述了剧本构思、拍摄的初衷、前期的准备、拍摄过程中的苦乐、影片如何发行以及上映后的各方反映,和导演对这些反馈的思考,还有一些参加影展的点滴。在讲述影片的社会大背景和导演要传达的理念时,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说导演如何把一些重大深刻的历史社会现象及其后挫力投射在影片中,尤其是对南北战争的复杂南北关系和六七十年代革命运动后解放力量在美国家庭生活里的渗透侵蚀,剥茧抽丝,娓娓道来,让读者看到一个关注人性充满人文关怀的李安。写到拍摄过程和后期制作中的苦乐,语言开始生动活泼起来,写乐,有一种痛快,比如说到《卧虎藏龙》美国市场的预期票房将超过《饮食男女》的两倍,“很美了罢!”,简洁明快四个字里面读到一种成功的喜悦;写到苦,有时是一种苦中作乐,有时是一种要了命的捶胸顿足,比如讲拍摄《与魔鬼共骑》时请来的群众演员,他们对南北战争充满兴趣,所以能让他们在影片中体验当年的战争情境,自是比一般的临演好用,但因为每个人都不愿意“出师未捷身县死”,开拍时大家挤着抢开枪,后来指定了谁死谁受伤,可是每个牺牲的人“都是七扭八摔的表现够了才死掉”,诙谐的语言写出当下导演哭笑不得的无奈,又如写《卧虎藏龙》的配音剪辑,为了坚持原音重现,又要克服周润发杨紫琼的广东腔普通话,先从头到尾录三遍,然后来一个字一个字挑选组合,甚至到一个字分三个音节组合,直做得“当时我曾心生念头,想先杀了演员,再咬舌自尽!”,一个真性情的李安跃然纸上。书中有很多这样可爱的片断无法尽述。

《十年一觉电影梦》这本李安传,书如其人,人如其书,藏着锋芒,闪着剑光,带给人一种细腻真实而又真情的感动和感悟。读罢全书,并不似起初以为的那样,会对着空空的罐头无聊发呆,因为读书的过程是一种文字的享受,即使是吃完了肉的空罐头,也要好好的收藏在书架上,当作一次愉悦旅程的回味和纪念,何况一本好书里面丰富的内容,又岂是一次可以吃个精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23:02: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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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3:0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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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好, 佩服, 顺便说一下, 庸俗小说"给我一支烟" 出了精装而且要出电视剧了. 北京机场的书店是最精选的--我每次都要买很多, 就连服务员都觉得我拿不动. 西单书店四成楼, 均拥挤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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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0 23:2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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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仰慕一下,自己从来不看书,看到爱看书的人很是钦佩!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没文化的说[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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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01: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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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lyppbb在2006-2-10 22:57:00的发言:

“生不如死,死不如生,先死后生”,这是一个曾经在清宫伺候老佛爷、民国间在雍和宫内某间小屋与猫相伴至死的王太监为三个在天桥卖艺为生的小孩:怀玉、志高、丹丹,占卜出的冥冥之命。七年之后,已是北平当红武生的怀玉随师傅和戏班南下上海,成了上海滩第一武生,却抵不住美色的诱惑,搭上大亨金啸风的女人,电影界第一女明星段娉婷,在海上沉沦;为爱追到上海的丹丹,为了报复,成为金啸风的女人,卖了身卖了爱情,也卖掉了一生;留在北平的志高,没有等到丹丹的回来,没有成为像怀玉般的名角,只是安安分分的唱戏,将来成家生子,在乱世中求一份平静的生。三个人的爱恨纠结,最后都应了王公公的另一幅卦:将来的那个人,不是心中的那个人。

这就是李碧华《生死桥》的故事,讲述了乱世中三个戏子的生生死死的分明的故事,没有眼泪,因为流出来的是血,鲜红的血,陈年的血,在飘雪的冬日里凝结成块,来年开春暖烘烘的日光下,也许会融化开,结疤的伤口重新裂开来,经年反复,伤口的痛已不再是痛,而变成了一种冷漠,看似无情,实则只是把那段情封存了起来,直到生死桥上把情关打开,把情留在尘世,把无情带到彼岸。大上海的灯红酒绿,梨园戏台的锣鼓喧天,这一番浮华在作者淋漓的描述下像一团炽热的火,可燃得虽旺,里面的人心却因为失爱而冰冷的刺骨,这是《生死桥》最大的魅力之一。作者用一种旁观者看戏的神情和清醒的语言,把三个人的爱恨情仇说给读者,也说给故事里的每个人。习惯了听别人的故事,看别人演的戏,却忘了看自己的人生,把台上的戏带到台下的生活里,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戏中的人又怎会知道自己是在演戏呢?

《生死桥》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民国二三十年,外敌入侵、国不将国的大动荡期,全国上下涌动着抗日的激情,可是这个乱世对怀玉、志高、丹丹来说,就像发生在戏外,小说中虽然有几处着墨,但只是蜻蜓点水。有一处学生要求抗日的游行队伍和大户人家出殡的队伍先后出场,从小识字不多的怀玉和丹丹对学生们散发的传单只能认出个只字片词来,警察来了,标语倒了,学生散了,就都没了,倒是在后面送葬的队伍中撒纸钱的绝活儿让两个年轻人觉得更有瞧头,还遇上了在里面喊嗓子的志高,更多了一份兄弟江湖偶遇的温情。所以,小说每章的标题里虽然都有明确的民国纪年、地点和季节,但实际上,里面发生的故事和这个年代没有太大的关系,倒是四季的交替和上海北平两地的交错平行,暗示着三个人命运的变迁。 所以,《生死桥》不是乱世的悲剧,不是时代的缩影,而是人世间不断重复的一种命运,像春秋的轮回,像夏冬的永恒。

《生死桥》虽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但小说里读不出任何的同情和怜悯,这种李碧华式的悲情、绝情和无情,是她小说最大的杀手锏,像《霸王别姬》,像《胭脂扣》。无论是最后失明永远生活在黑暗里的怀玉,还是堕落染上梅毒最后自杀的丹丹,都不需要眼泪的悼念,如同先死后生终有福的志高,也不需要无谓的庆幸。生死是一种安排,上苍也好,宿命也好,命运像一杯醇厚的红酒,流着血的颜色,抿一口,有点甜,有点酸,还有点辣辣的,喝下去,胃里开始热起来,火开始烧起来,开始晕了,懵了,慢慢的,醉了,睡了,不知睡了多久醒过来,已不知是何世,眼泪已都留在了那个沉睡的梦里,这就是《生死桥》的故事和生死。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李碧华的作品,好像也是相对比较厚的一本。当年偶然在书市买到的,读了好几遍。可惜到美国的时候没带着,后来想让父母带过来,却被告知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弄丢了...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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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01:5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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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ricco在2006-2-11 1:32:00的发言: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李碧华的作品,好像也是相对比较厚的一本。当年偶然在书市买到的,读了好几遍。可惜到美国的时候没带着,后来想让父母带过来,却被告知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弄丢了...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李碧华的小说情节简炼,戏剧性很强,很适合改编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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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12: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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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lyppbb在2006-2-11 1:57:00的发言: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李碧华的作品,好像也是相对比较厚的一本。当年偶然在书市买到的,读了好几遍。可惜到美国的时候没带着,后来想让父母带过来,却被告知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弄丢了...


不过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把它拍成电影,感觉李的作品大多都拍过电影了,且不乏霸王别姬之类的优秀作品。


李碧华的小说情节简炼,戏剧性很强,很适合改编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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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也是这种感受。读起来不够味,拍成电影就好看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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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13:3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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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ilyppbb在2006-2-10 22:43:00的发言:

《密语者》是严歌苓的一个中篇小说,讲述一个华人女子和一个美国教授婚姻的危机,同床共枕的两个躯体里,两颗心灵却相隔千里,但都不自觉对网络背后的密语者敞开过去,到头来却发现各自密语的对象其实就是身边的那个她(他),这种暮然回首原来那人就是你的情节安排,并不意外甚至有一点点的disappointing,但是非常喜欢整篇小说中运用的一种拼凑组合还原过去的方式。男女主人都有一段或几段不愿意回顾的过去,以为可以经过某种方式,例如神秘的消隐术,把它们抹去,其实它们只是被埋藏在了大脑最隐秘的地方,后来又随着时间被肢解成了凌乱的碎片。通过与密语者的对话,这些碎片顺着一种记忆的惯性被重新拾起,这种惯性和时间顺序无关,而是取决于碎片在大脑埋藏的深浅程度。这些记忆的碎片依照从浅到深的顺序重新组合成了一个既是过去也是现在的故事,就像一幅立体主义的油画,既破碎又完整,既真实又不太真实,可也许这才是最终级的真相。




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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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15:5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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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之极,请问楼主是如何购买这些中文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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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1 20:4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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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宝宝在2006-2-11 15:52:00的发言:
佩服之极,请问楼主是如何购买这些中文书呢

有些是网上的电子版,有些是从学校东亚图书馆借的,还有些从台湾一个购书网站博客来上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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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2 10:4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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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才过去一个月多一点,lz就已经看了这么多书了??!!敬仰,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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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2 11:1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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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楼上同感!
有心情去读那么多书,还有读后感。。。
佩服的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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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2 13:1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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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lz这俩月看的书真多!pf!


我倒挺喜欢《兄弟》。感动我了。最开始的调侃让后面的残酷更残酷、更深入人心。不足之处是太刻意,比如把他们爸爸写得太完美了。两个兄弟的性格倒还挺鲜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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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12 13:2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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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宁芙在2006-2-10 23:20:00的发言:
哇,仰慕一下,自己从来不看书,看到爱看书的人很是钦佩!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没文化的说[em01][em01][em01]

me too, me too [em11][em11][em11][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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