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小柯的文字,再坐着bus打量自己所在的城市感觉也不变得不一样了呢
原来心情也是一种风景。。。。。
看了小柯的文字,再坐着bus打量自己所在的城市感觉也不变得不一样了呢
原来心情也是一种风景。。。。。
看了小柯的文字,再坐着bus打量自己所在的城市感觉也不变得不一样了呢
原来心情也是一种风景。。。。。
呵呵,mm是个有灵性的人,心灵看出来的东西自然灵!
我以前老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后来一位爱旅游的香港朋友,叫“大草”,说什么地方都有它独特的美,天堂其实长在人心里。我觉得自己真惭愧死了!
呵呵,mm是个有灵性的人,心灵看出来的东西自然灵!
我以前老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后来一位爱旅游的香港朋友,叫“大草”,说什么地方都有它独特的美,天堂其实长在人心里。我觉得自己真惭愧死了!
我真要多谢小柯美眉呢,读着美眉的文字,就在嫉妒为什么我就遇不到这样的人,我就不能生活在那样的城市。。。。
可是慢慢读着读着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眼睛里长满了荒草。
希望美眉继续写下去啊。。。。。。整理成集,让更多的人感悟呢
谢谢皇室桃福晋mm,感悟可不敢当,能让大家娱乐一下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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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不一样的人生
姗德拉与我同年同月同日生。
据我姥姥回忆,并由多家邻里证实,我在三岁前完全是个毫无家教的叛逆幼儿,脾气大,多动,当仁不让横行乡里,曾抓破过堂姐的脸、抢过小朋友的零食,偷过幼儿园的糖,并自作聪明的把糖纸藏在一览无余的板凳底下销赃。被我欺负小孩儿们的家长是敢怒不敢言——我姥姥是幼儿园园长。
可惜,这些“辉煌”的叛逆记忆,没一样能保存到三岁后的我的头脑里,我当年站在大院马路当中双手叉腰拒绝回家声嘶力竭的飒爽英姿想必早已成为二十多年前的经典,随着时间流逝慢慢被遗忘、失传。
三岁之后,记忆产生,我浪子回头按部就班。
如同所有双职工家庭的独生子女一样,我把钥匙挂在胸前在大院里玩跳皮筋过家家;每天上学放学,两点一线;从小学到大学,除了一次英语考试不及格从而被没收了所有的《红楼梦》人物画片之外,几乎没再让家长在学习上操过心。考上重点大学理所当然,从大二开始准备“寄托”,然后顺利来到美国。所谓的早恋有始无终,昙花一现,一辈子也就谈过一次半恋爱。嫁了人,安分守己,既没有整天为得不到的爱情唧唧歪歪,也没有兴趣为“红杏情节”大量分泌肾上腺激素。
我的叛逆期,在三岁前提前过完了,短暂激荡之后是二十年的平淡。
在同一天的半个地球这头,姗德拉出生在一个传统的美国犹太家庭,老爸是奶奶家的大儿子,虽然七十年代也随着嬉皮运动留了长发、穿者喇叭仔裤到街头去反对越战,一手钢琴弹得那是行云流水出神入化,可最后还是子承父业当了个普通药剂师,经营美国北方某州一家小药店,也零卖点礼品
、贺卡。姗德拉奶奶在微软当年还没人听说的时候就购入其不少股票,目前资产未知;不过从她每年掏腰包请全家大大小小二十多口去欧洲旅游一个礼拜来看,财力不薄。姗德拉爷爷已经去世,奶奶从来在家族中说话一言九鼎。这位精干的犹太婆婆迷恋橄榄球,最喜欢本队球星们穿着紧身球衣露出浑圆紧绷臀部线条的挂历;平时的爱好是上网聊天,最近还开始了网上购物。
姗德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三兄妹在和谐的北方小镇张大,冬天堆雪人,春天踏青,夏天喂门前偶尔出现的小鹿,秋天就看红叶。姗德拉从小听着父亲酷爱的百老汇音乐剧们,学习歌剧演唱与钢琴,从小就认为自己太普通,不够漂亮,是个书呆。
姗德拉的叛逆期从百老汇歌舞剧《房租》首映那一年开始。
那年春天,姗德拉老爸在二十多年婚姻后终于发现自己原来是同性恋,家庭战争之后是离婚,出走,和一位菲律宾华裔的酒鬼情人住到了一起。姗德拉上大学,如同许多叛逆年龄的美国青少年一样,在找不到解释人生困惑的答案时,就转向了歌特教。
歌特教,严格说来并不是一种教派,更是一种思潮,如同嬉皮、朋克一样,是一种人生态度和行为准则。歌特教崇尚苦行,认为灵魂只有承受苦痛才能得到升华。当然,现代美国青年们崇尚的苦行并不是像古代的僧侣一样穿麻衣吃白粥,厉害的还要用刑具自我惩罚赎罪;歌特教的苦行表现为黑色:穿黑色衣服,画熊猫眼影青紫嘴唇,听金属摇滚,穿孔纹身,用黑色装饰房间,探奇非洲巫术之类的神秘黑色宗教……总之,人就是生活在黑暗世界中的黑暗幽灵,生活没有阳光,自己是社会生活的最大受害者,愤恨一切、反对一切。
我一直觉得,这个歌特教和中国的愤青们信念都差不多,愤世嫉俗但无可奈何,激昂人生但偏激片面,在高浓度荷尔蒙激素的刺激下为青春奏出最强烈的高音。
愤青们离不开摇滚,信奉歌特教的姗德拉发现了《房租》和英国电子音乐摇滚歌手大卫·鲍伊,人生方向骤然改变。
“你们真的就睡在剧院外面啊!”有一次我问姗德拉,她正给我讲当年她追逐《房租》全国巡演的辉煌历史。
“是啊,我们三个人,在门口搭了个帐篷,晚上就这样过夜。”
“没有警察来赶走你们,说你们‘影响市容’”?
“哈哈,不仅没有,而且剧院外面还有很多跟我们一样的朋友。”姗德拉满面得色,目光仿佛看到什么遥远而美好的东西一下子温柔深邃起来,“我们大家晚上在一起讨论当天的表演那位演员最出色,哪位出了差错,谈着谈着就唱起歌来,直到困得不行了再睡。”
“没想到你当年追星追得这么狂热啊,啧啧……
跟我们中国的追星族有的一拼!”
“你们中国的追星族怎么个追法?”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剧院外面过夜啦,不过想必没有,因为我们有城市管理人员,原则上是不允许无家可归人员街头露宿的,尤其是在剧院啊,商场大楼啊这样目标明显的地方。”
“咦,那你们的无家可归人员都去哪?”姗德拉忍不住插了一句。
“去不太明显的地方,比如桥墩下什么的。再说我们有户口制度,人员的自由流动不像美国这么不受限制。”
“原来如此,接着说你们的追星族。”
“对,我都忘了,呵呵,”我笑笑,“追星族们大多都是初中高中生,我记得当年看过一篇报道,一个高中生特别喜欢某个歌星,给他写了三万字的长信,还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散文;还有一位特别喜欢刘德华——就是香港《无间道》里的坏警察——结果给他写了无数封求爱信,跟着他的行踪到处搬家,最后几乎弄得家破人亡……”
“这可真够疯狂的。看来全世界的年轻人追起星来都差不多啊!”
“还是不如你们美国的追星族疯狂,起码还没到枪杀明星的程度。”
“那是因为中国人不能随便拥有枪械。你前一阵不是还跟我说你们的超女节目有多么疯狂来着嘛!”
“是呀是呀,疯狂起来是一样的,不过手段与表现方式不同。”我点头同意。“接着说你追星,不要转换话题啦!”
“啊,跟他们比,我还真不算狂热。”姗德拉有些羞涩似的轻拂了一下额前的刘海,棕红色的短发在阳光下泛出闪亮的红光。“我最狂热的追星岁月应该是追逐大卫·鲍伊的时候。”姗德拉停顿了一下,好象在回忆什么久远的往事。
“那不是七十年代的英国摇滚歌手吗?你什么时候开始追的?怎么追?”我不解的问。
“是呀。我从小是听着音乐剧与歌剧这些传统古典的东西长大的,我老爸根本不许我听摇滚与流行音乐。我直到上了大学才知道有大卫·鲍伊这个人的存在,结果一听就迷上了。大四毕业前终于存够了钱,跑到英国去听他的演唱会,跟着他的巡演在英国到处乱跑,然后遇见了史密斯。”
“啊,这么说,大卫·鲍伊可以被称作是你们的媒人啦!”
“是呀,我迷上他,就是因为他有无数大卫·鲍伊的唱片,还知道那个时期所有我没听说过的电声摇滚乐队……”姗德拉说着说着,就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当中。
姗德拉与这位叫做史密斯的苏格兰年轻人相遇在大卫·鲍伊的某场演唱会上,两个人都挤到前排为音乐疯狂。音乐会之后回到没钱的年轻人在欧洲旅行最常住宿的“青年旅社”——八个人一间带上下铺如同我们大学宿舍一样的便宜旅馆——竟然又遇到了这个相貌清秀但举止朋克的小伙子。两个人在露台上聊天,分抽一支大麻,从此坠入爱河。
“那你们干吗假结婚?”我迷惑不解的问。
“因为那个时候我还不想结婚啊。”姗德拉满脸天真的回答。
美国的年轻人谈恋爱与我们中国人差异很大的一点就是他们把恋爱与婚姻分得很清楚。约会,英文叫做“dating”,就是说一男一女(当然也可以是同性别的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跳舞聊天等等这样的事情。约会和恋爱关系(relationship)是两码事,一个人可以同时与不同的对象出去约会,因为大家都处在探索阶段,只有双方都同意今后彼此只跟对方约会,那才开始正式恋爱,成为男女朋友。不过即使成为了男女朋友,确定了恋爱关系,这种关系也未必是以婚姻为前提的。不少人只单纯的享受恋爱的过程,不到一定年龄根本不会考虑结婚。所以在中国与美国的跨国恋爱中,一种最经常的误会是把美国人的约会当作恋爱,把恋爱当作对婚姻的承诺。而其实从约会到婚姻,对很多美国人来说,是一条漫长悠远的道路,不到一定年龄下不了决心。
姗德拉与史密斯就是如此。尽管二人心心相吸,可彼此还不愿进入婚姻的束缚,于是在姗德拉结束对大卫·鲍伊演唱会巡演的追逐之后,俩人开始了跨国恋爱。而这个时候史密斯打算来美国发展,可绿卡对他们苏格兰人来说也是个不容易弄到的东西。二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假结婚。
当然,他们恋爱是事实,婚姻也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但两个人商量的是这并不算真的婚姻,纯粹是姗德拉作为朋友帮助史密斯进入美国。
“你们真是奇怪!”我迷惑不解的问,“反正也都谈恋爱了,彼此喜欢,法律程序也走了,竟然还叫‘假结婚’!”
“这不一样。心里的感受是不同的。”姗德拉语气很坚定。
“那,你们后来怎么又真结婚了?”
“因为他拿到绿卡来到美国以后,我们发现彼此真的合适,于是决定要真结婚。”
“真是不嫌麻烦!”我忍不住说。
“是呀,现在回想起来,也真够麻烦的。不过真结婚了也有好处,亲戚朋友送了一大堆礼物,要不我来到新奥尔良的时候就得是赤贫!”姗德拉说着,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诶,对了,你什么时候放弃歌特教的?”
“其实,不应该说放弃,至少没彻底放弃。尽管不再像当初那么狂热,但我一直都能理解那种迷惘无助的感觉,也还喜欢去歌特酒吧。”
“啊,难怪你老提议我们周四去皇家街上那个歌特酒吧周四的八十年代之夜呢。”
姗德拉点点头,说:“不过后来不‘身体力行’了。”
“为什么?”
“因为最后我终于跟老爸达成了谅解。”姗德拉停顿了一下,又说:“其实也说不上谅解,他不过在追求他被压抑了一辈子不能追求的东西,也不能说他有什么错;但是对于我们家其他人来说,被迫为他的追求承受痛苦确实很不公平。”
“那你最终是怎么想开了谅解你老爸的呢?”
“如果我还想让他留在我的生活里,就得想办法原谅、遗忘,是不是?”姗德拉睁大眼睛看着我说,“再说,我在大学里的所作所为也让他够难受的了。”
“你是说追星的事?”
“不是,追星算什么啊。他一直希望我能登上百老汇舞台,完成他年轻时的艺术梦。可我偏偏放弃了演唱,学了东亚政治学,毕业后也不好好找工作,因为安·莱丝写新奥尔良吸血鬼的那些故事,我和史密斯决定搬来这里,把我爸气得够呛!”
“哈哈,我还一直以为美国父母对孩子都特民主,一到十八岁就踢出家门再也不管了呢。”
“那是电影里的问题家庭,”珊德拉笑了,“当然,我们家也够问题的了,不过电影总是电影,现实永远是另一回事。”
“你脚踝上的纹身也是那时候弄的吧。”
“恩。”珊德拉点点头,不自主的低头去看自己脚踝处那一圈五线谱的纹身——那是姗得拉最喜欢的歌剧中一首咏叹调的一段。我本想说“人家纹身是为了表现叛逆,可你这家伙叛逆了半天,最后竟然纹了代表自己‘正统’理想的歌剧音符”,但犹豫了一下,没说。
“那,你现在后悔来了新奥尔良吗?”我问。
“曾经后悔过,这个地方没工作机会、腐败、种族歧视严重、贫富分化令人发指;可时间越长,我发现自己越离不开这里了。”
“这是为什么?”我问,“这个城市吸引我,是因为我从小按部就班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才被新奥尔良的光怪陆离千奇百怪吸引住了;你的经历够丰富了,这个地方究竟哪里吸引你?”
“哪里吸引我……”姗德拉微微低头想了一下,“具体我也说不上来,就是一种感觉,觉得这里是个有故事的地方,住在这里的,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沉默了,好一句有故事的人啊!
我不知道我普通平凡的经历在大部分人的眼里算不算得上“有故事”,但我和姗德拉,地球两端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子,在二十多年后阴错阳差的都来到新奥尔良这个充满矛盾的神奇地方,相遇、相识,本身,算不算一个好故事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1 18:54:04编辑过]
美眉的文字好美阿
第十章 今朝有酒今朝醉
刚到新奥尔良的时候,和老生聊天,别的没什么印象了,唯独对他们在飓风中的经历念念不忘。
我是北方的孩子,每年报纸上抗旱修坝的宣传记得,水漫金山的场景,却只有在电视上见过。对于飓风,好奇有余,惧怕不足。听老生们八卦飓风中“逃难”的经过真是有趣,反正我们这种无房无家一身轻的穷学生也没什么可怕的。后来更是听说某年洪水发大了,住在集体宿舍没来得及撤退的国际学生们被学校用橡皮艇“救”出来,划着小船一路到大健身房,大家睡地铺,吃“救济粮”,我还暗自羡慕了一把——多么浪漫独特又没有任何实际损害的经历那!
所以,某年初秋加莫利让我跟他一起撤离到一个朋友家时,我还老大不乐意的考虑了半天。
那时候飓风预报出来没几天,最后登陆地点完全不确定。我没经历过飓风,很想看看这玩艺究竟是怎么回事,不就是狂风暴雨嘛,有什么大不了。何况,我住宿舍八楼,再怎样也淹不到哇。而且,姗德拉那时候正为离婚的事焦头烂额,说她不走;翡雪是海边长大的孩子,四级以下飓风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听我说要撤退什么的,还在电话里嘲笑了我一把。我不想走,可看电视上大张旗鼓的在什么电视节目下面都加一个信息条随时更新飓风进程,又有点害怕,犹豫不决。
“我们究竟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耽误上课怎么办?”我问达莫利。
“我们去伯明翰,坐我朋友特莱姆的车,住到他姐姐家去。”达莫利边收拾他摞起来有两人高的CD盘,边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我都不认识特莱姆,更不认识他姐姐,就这么去啊!”
“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说,”我开始大喊大叫了,“你们要是把我拐卖了,我说不定还得给你们数钱,我谁都不认识!”
“哈哈,”达莫利乐得一屁股坐到地板上,“亏你想得出来!就算卖,也不能让你数钱啊!哈哈哈哈……”
“这是我们中国的一句俗语,你土了吧,还老说自己了解亚洲文化!”我真是哭笑不得。
“好好,我不不够了解,所以你得多教我几句这样的俗语。”达莫利边说边作大彻大悟点头状。“去吧,特莱姆和他姐姐都是特别酷,你一定喜欢他们!而且,你连汽油费都不用出,不去白不去呀!”
我想了想,也是,自从来到新奥尔良,还没出去玩过呢,这也是个好机会。
第二天,我们坐着特莱姆的破吉普车就出发了。
特莱姆长得很帅。我们学校历来是出美女帅哥的地方,连《花花公子》杂志也跑到校园里招杂志女郎。平时走在校园里,美女如云,帅哥无数,华裳美服,赏心悦目。特莱姆是大我两级已经毕业工作的校友,一派校园青春剧偶像作风,修长的线条,健壮的双臂,金发飘飘,墨镜牛仔白T恤,一笑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尽管大洋彼岸已经有了大伟,我看到特莱姆那双天空颜色眼睛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心里头还是“咯噔”一声狠命动了一下的。
我们从小的教育就说,人不可貌相,不要根据外表判断一个人;可到了应用的时候,大概人类还是太过愚蠢,逃不脱以貌取人的习惯,可以完全因为美丽而生出好感。
不过特莱姆,却真是一位外表美,内心也美的好人。他知道达莫利喜欢在车上读书,一路上便主动加长自己负责的开车时间;他自己吃素,却因为我和达莫利要吃汉堡而特意绕个小弯,并且因为他是我们之中唯一工作了的人,坚持把大家的饭钱全包了。
“你是因为飓风去你姐姐家呢,还是因为公司放假?”路上我问特莱姆。
“飓风啊。再说,不飓风,公司怎么会突然放假呢。”
“可是,我其他的朋友都不走,说现在才刚刚三级,而且马上就登陆了,没什么威胁。”
“怎么说呢,”特莱姆边开车边从后视镜里向后看跟我说话,“既合理也不合理。”
“什么意思?”
“我是做土木工程的,城里这些堤坝都考察过,要说经历三级飓风应该是没问题的。不过——”
“不过什么?”我心急,忍不住插嘴。
“不过根据飓风的具体登陆地点,对新奥尔良的打击很可能天差地别。你知道我们在海平面以下十尺左右吧?”
“嗯,知道。我一来就听人说了。”
“新奥尔良地形可以说是个在海平面下的一只碗,周围都用堤坝保护起来,防止湖水倒灌。我们北边有个湖,对吧?”
“庞恰特雷恩湖!”我脱口而出。
“这个湖就是我们最大的隐患。一般飓风云团都是逆时针旋转,如果登陆后风眼移动到湖左边,风向是把湖水向湖北方吹走,城里就没事;如果在右边,那湖水就要倒灌进城一片汪洋了。六几年那次大洪水据说就是这样。”
“原来是这样啊,”我点点头,“所以逃难不是逃飓风本身,而是担心飓风过后的洪水。”
“对,就是这么回事!”正看书的达莫利抬起头来突然插了一句。“咱们穷,只好逃到亲戚朋友家;有钱人呢就在城外不同的方向都订好旅馆,看形势而逃。”
“可有一点我觉得还是奇怪,”我说,“既然这么担心洪水,为什么不把堤坝修建得更坚固点?现在三级飓风就有可能被直接登陆的吹垮,为什么不修成五级,甚至更高程度的?”
“钱那,小姐!”达莫利抢着说。
“别忘了,路易斯安纳州是美国最腐败的州了,哪有钱修坝!”特莱姆也补充。
“咦,这就更奇怪了!”我不肯放松,“如果大家明明知道自己都住在海面下的碗里,而且每年飓风来那么多次,保不准就得被淹,那为什么还住在这儿?而且,还有那么多人根本不理会这种危险,根本不撤离,这不傻嘛!”
“呵呵,”特莱姆笑笑,“人天性都是懒惰的,贪图方便,新奥尔良是个好地方啊,美国哪里去找第二个这样的‘大快活’之所;再说,尽管大家都知道有洪水的可能,可这么多年来不都没有发生吗,所以得过且过呗。”
“而且,”达莫利接着说,“整个路易斯安纳州大概是美国最贫穷的州了,我估计你没去过第九区啊,圣伯纳区啊,那里都是穷人,连车都买不起,谁有钱年年仅仅为了一种可能就往外跑呀。”
“这就是我们中国讲的‘狼来了’的故事啊!”我长长叹了口气。
“什么‘狼来了’?”特莱姆和达莫利异口同声。
“一个牧童,天天喊‘狼来了’玩,捉弄村人,最后大家都不相信他了,结果狼真的来了,没人来帮他,他的羊就都被咬死了。”
“你是说,等大飓风真来了,不走的人就该后悔了?”特莱姆问。
“肯定是这样。”我点头,“不过也没什么啦,反正你们美国政府有钱,就算路易斯安纳州穷,到时候国家一定给支援。学校都不能扔下学生不管,政府更得拼命救灾了。”
“政府?”一直温文尔雅的特莱姆竟然冷笑了一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来,“让新奥尔良人依赖小布什的民主党政府,哈哈,这真是闻所未闻的天大笑话!”
“啊?”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呵呵,你跟特莱姆说民主党政府的好处,他当然不乐意了,”达莫利笑嘻嘻的解释,“他跟姗德拉一样,都是铁杆‘反政府分子’。”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问特莱姆,“是不是新奥尔良的年轻人都是民主党啊?”
“相当大部分,”特莱姆回答说,“反正我周围的人都是,回头介绍给你认识。你也要支持民主党噢!”
“我是外国人,又没有投票权,只能干缴税,没福利!”我伸了个懒腰回答。
六个小时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特莱姆姐姐位于伯明翰的小公寓。
特莱姆姐姐珍妮一头火红的长发,在脑后松松挽成个马尾巴,一身休闲装束。姐弟俩长得很相似,都漂亮极了。珍妮在当地小学当艺术老师,丈夫布拉德开了个小画廊,寄卖别人的油画,同时销售自己的雕塑与手工艺品,生意还不错。
珍妮的公寓不大,我们仨晚上都只能睡客厅。
达莫利在客厅唯一的一个长沙发上仰面朝天看书直看到睡着,张个大嘴,我和特莱姆闷笑到快憋死,只好收拾收拾都睡地板。
那天晚上,我竟然又有了第一天到达新奥尔良那夜的感觉,云深雾里,不知身在何处。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阳光从薄薄的窗帘外照进来,珍妮的大猫“尖角”跑过来在人身上乱踩,还跳上客厅翘着尾巴喝不知道谁杯子里的剩水。特莱姆也醒了,我们一起看着“尖角”微笑,然后望着天花板有一搭没一搭的小声聊着特莱姆自己养的两只猫咪,直到达莫利起床。
在伯明翰的两天,珍妮和布拉德带着我们仨在城里游览,参观了大大小小的画廊,还有当年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发动集会,也是后来伯明翰爆炸案所在地的第16街教堂。达莫利神情肃穆,令同是外国人的我很受震动。
与此同时新奥尔良也如我们当初预测一样,飓风并没在附近登陆,城市毫发无损。疏散在外的人员开始陆续回城,学校也宣布复课了。
回到新奥尔良,我跟特莱姆成了朋友。这帅哥自己还有个地下摇滚乐队,他打架子鼓,住在同一幢大房子里的两个朋友当贝司手,另一位朋友克鲁斯主唱。每月最后的礼拜四在乐队在仓库区的酒吧表演,我和达莫利总要去给他们捧场。
我个人比较喜欢bed and breakfast这类乡村旅馆,认为最能体会当地风土人情。法国区有这样一个:http://www.dauphinehouse.com/ ,比较有历史特色。如果觉得贵($99),其实在法国区附近走走有好多那种带courtyard的小旅馆,礼拜中大概只要几十块,又有特色又便宜。
St.Charles上也有好多特别有特色的B&B,具体可以参考这个网站:http://www.bbonline.com/la/new+orleans.html
St. Charles上有一家酒店很著名,叫Column's Hotel,http://www.thecolumns.com/,贵点,但如果在mm budget范围之内可以考虑。那里的bar很popular,我以前和朋友常去那里小酌(没钱吃大餐)。
美食,我要推荐的可就多啦,嘻嘻,请去这里: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28&ID=294771&page=1 (博客上也有,华人和新浪,还有正在建设中的旅游blog)
希望mm新奥尔良之行住好吃好玩好!
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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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这四位身材健硕的帅哥相貌俊朗,又都是“文艺青年”,自然吸引了不少美眉前来探访。尤其克鲁斯,一头棕色长发,衬衫扣子永远是不系的,露出强壮的胸肌。唱到激动处,表情陶醉迷人。
“诶,特莱姆和克鲁斯有没有女朋友啊?”有次表演中我终于忍不住问达莫利。
这家伙竟然笑而不答,故意上下打量的看我,说“小柯啊小柯,你也被迷上啦!”
我狠狠打了达莫利一下,催他:“快说快说!”
“告诉你可别失望啊,”达莫利凑到我耳边说,“其实,特莱姆和克鲁斯,两个是一对!”
看着我震惊到下巴就快脱臼的表情,达莫利很得意。
“唉,说给哪个女生大家都不信,不过事实正是如此。”
“特莱姆和克鲁斯是同性恋?”我还是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达莫利郑重的点点头,“特莱姆挣扎了一阵子,为此还得了忧郁症,最后终于承认了。”
见我沉默了,达莫利有点着急,问:“你对同性恋没有成见吧?”
“噢,没有,当然没有。”我连连摆手,又说:“我又不是保守的天主教徒,当然不歧视同性恋。再说,特莱姆人那么好,我喜欢他的性格,还有温柔体贴;当然——”
“当然什么?”
“当然遗憾啦!这样的帅哥,啧啧,可惜……”
达莫利瞅着我直乐,说:“特莱姆的女性朋友们都说一样的话,哈哈……”
从此,我便与特莱姆与克鲁斯成为了彻底的好友。克鲁斯有各种各样自己手工缝制的鬼节戏服,仲夏狂欢节的时候,朋友们都借来穿上扮成各种各样的人物随着鼓点与爵士乐在暗夜里点着火把围着上城的凯若顿街(South Carrolton)转圈。我看着赤裸上身的特莱姆与克鲁斯在人群中大方的牵着手,如同火光中的两座希腊神砥,觉得他们真美,美且自然。
后来,这两人看了电影《摩托日记》,各买了一量摩托车,学人家电影里的样子一同骑摩托从新奥尔良出发去周游墨西哥。一路上艰苦卓绝,特莱姆吃了不干净的生菜差点没病死,克鲁斯的脸被晒得漆黑,只有戴风镜的双眼两圈是白的,我们说他是大熊猫的底片。
两个人去了一个多月,每人都掉了三十磅,黑瘦黑瘦的回来,带着大量的沿途风光照片。我们在他们大房子的后院里从二楼挂下去一条宽白床单,用克鲁斯的投影机把照片投在上面,一张一张放,听他们讲旅途小故事。新奥尔良夏天的傍晚,空气潮湿闷热,小院子里弥漫着迷迭香薰的青色烟雾,流水声,欢笑声,还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一直响一直响,直到夜深。
第十一章 婚礼
“小柯,陪我出去散散心吧。”九月,从伯明翰躲避飓风回来之后,姗德拉跟我说。
“好啊,你想去哪?”我问。
“趁着天气还热,我们去密西西比州看海豚吧。”姗德拉歪头想了想,说。
“海豚?”我一下来了兴趣,“到哪里,怎么看?”
“我前些日子听翡雪说,开车出城一个小时,在密西西比州的墨西哥湾坐船,开到一个叫做‘船岛’的小岛上,那里就能看海豚。”
“好,好,我们就去那里吧!”我迫不及待的点头答应。
于是,下个周末,我们国际吃个协会的全体会员,再加上朋友的朋友,一行人浩浩荡荡开了车队进军密西西比州。高速路的两旁都是密密的绿林,直到拐下高速进入一个不知名的海边小镇景色才绚丽起来。
“就是这里了!”车在一个简陋的海边栈桥边停下来后,翡雪宣布。
我背着自己的双肩包下车,面前是被阳光漂成晃眼白色的小石子地面,停车场被几根风干漆黑的木桩子围起来,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的肩头指着旁边的一个灰卜啦叽的简陋铁皮小房子:船岛轮渡。
十八块的往返船票,下午五点前必须回来。岛上据说没什么吃的,除了汉堡热狗之外,我背包里除了毛巾防晒油之外,还装了无数零食。
“真破啊!”我暗自嘀咕,“不知道岛上是不是也这样……”
轮船开了有四十分钟才到。一路上温暖而潮湿的海风把我纷乱的长发吹得更乱,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相互涂抹防晒霜,欣赏赞叹着彼此的比基尼泳装。尽管海面宽广,我们的轮船却只在航道里规规矩矩的开。航道是用楔在海底的木桩子大概划出来的一条水道,每个木桩子上都蹲着一只巨大的鹈鹕——这种大嘴大屁股鸟是路易斯安纳州的周鸟。
一路上姗德拉都很安静,我知道她还在为离婚的事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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