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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随笔——6.16《黑暗中的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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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4 02:3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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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巧克力


艾小柯



我是一个极其喜欢甜点的人。那些甜蜜的美味不仅温暖人的嘴,色彩缤纷又精巧的装饰同时还温暖人的眼睛。我最喜欢在饭后叫一客提拉米苏蛋糕,和着不加糖的牛奶咖啡,一点一点品一层一层蛋糕之间的鲜奶油与从第一层渗透到最后一层的罗姆酒。偶尔也也会特意去专卖奶酪蛋糕的餐馆,吃上一大块。慢慢感受打得又细又滑的奶酪与下面又硬又脆香浓美味派皮,体会口味中强烈对比所带来的异样美感。



象我这样的甜点爱好者,应该为甜点中的皇后——巧克力——发狂才对。可是,我竟然对巧克力没太大感觉。



当然,我并不象憎恨一切香瓜一样讨厌巧克力,只是我从来没对它们有过渴望。大学的时候很多女生都强烈的爱着德芙巧克力,我也跟随潮流吃过几块黑巧克力和加了各种坚果的牛奶德芙。不过我清楚记得我对巧克力中坚果的享受远远超过了巧克力本身。德芙给我以最大享受从来都不是其产品,而是那个充满温暖挑逗的巧克力广告。我至今怀念当看到那咖啡褐色的丝绸轻轻划过红唇黑发美女牛奶一般白嫩肌肤时我的心跳。这绝不是因为艾小柯对美女有特殊的同性倾向,而是那种强烈的颜色差异与舞动丝绸带来的美感,令人难忘。



来美国后,巧克力在生活里出现的频率一下爆发了。过鬼节,商店里的糖都是巧克力。如果不是,也要在表面裹上一层牛奶巧克力才罢休。Party上最常见的是加了巧克力小块的饼干,或者正方形的巧克力小蛋糕。吃冰激凌的时候最好浇上巧克力糖浆,就连商店收银柜台旁边也长年累月的放着小块的长方巧克力或者巧克力焦糖。



在这个国家,不吃巧克力是不行的。就算对巧克力本身不感冒,也总能找到里面加了乱七八糟东西的巧克力产品,就象广告说的:总有一款适合你。我虽然不太爱纯粹的巧克力,却还比较喜欢裹了巧克力的花生酱糖,甚至还发掘出了一种非常好吃的巧克力蛋糕。



这种蛋糕并不大,圆圆的如同大半个橙子。吃的时候,把黑褐色的蛋糕整个放入微波炉中微个半分钟,出来后用小叉子由上至下切下一小块,蛋糕里面溶化了的巧克力汁就流了出来。同时由于蛋糕的内壁都被浸泡在浓浓的巧克力汁里,蛋糕放入口中就如同巧克力一般慢慢化开,满口馥郁芬芳。如此美味的蛋糕还有一个极为适合的完美名字:岩浆蛋糕。



尽管如此,我喜欢还是巧克力的副产品。真正的巧克力一直让我提不起兴趣来,直到有一天,买完菜的我从超市柜台随手抓起了一种没吃过的块状巧克力。



这种巧克力的样子并不出众,黑褐色丑陋得如同煤球,上面还沾满了黑褐色的巧克力粉,一拿沾一手。可放一块进嘴里,我的天,天堂仿佛就在那一秒钟诞生了!



刚入口时,舌头尝到的都是那黑褐色的巧克力粉,味道又凉又苦。慢慢的嘴里的温度开始让整个巧克力缓缓溶化,舌头仿佛被裹了一匹丝绸,让人忍不住不停的用舌头摩擦上颚去体会那滑爽清凉。渐渐的,苦感退了,舌头一边磨梭着一边体会苦感尽头演化出来的甜。虽然甜,可丝毫不腻,因为还有微微的苦与清凉在那里托着。甜的如同春雨,微苦的如同夏草,滑润又如同秋风,凉爽的如同冬雪后的寂静。一块巧克力,竟然就是嘴里的整个世界。如此极至的几秒钟,还要求什么?



这样的瞬间,强烈的让我想起《唐伯虎点秋香》里周星弛饰演的唐伯虎初见秋香的情景。乱发如草的唐伯虎捧着秋香施舍的馒头,看到与贫苦乞儿玩在一起的美女,身后的白鸽在教堂钟声里展翅腾飞。当然,我那时正坐在车里,就连普通的鸽子都没有,耳畔响的还是正宗的黑人说唱。不过这些都不妨碍我闭起双眼,虔诚的品味这味道这口感的曼妙,假装自己是朝圣的信徒,醉倒在巧克力的庙宇面前,再也不愿醒来。



从此之后,艾小柯就爱上了巧克力,彻底成为甜点的俘虏。英语里管对甜点的偏好叫“长了一颗甜牙”,我看我是长了满口的甜牙,无药可救了。好在我只喜欢那真正美味的巧克力,不是又甜又腻的牛奶或者焦糖巧克力,甚至美伦美焕加了心型装饰的Godiva巧克力球都不能打动我。至于减肥,就让我再吃一块这样的人间美味再做打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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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4 17:2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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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更新了,太好了。


喜欢你的文字。祝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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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4 23:0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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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usi在2006-2-24 17:26:00的发言:

又有更新了,太好了。


喜欢你的文字。祝周末快乐!


多谢lusi,现在是新奥尔良的狂欢节拉,也祝你过个好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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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7 12:2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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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小柯, I'm a chocaholic.
[em22][em22]
I'm just wondering if the raw chocalate you mentioned is of a particular brand. Also, are you to New Orleans alre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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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7 23:31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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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abbit MM:这个巧克力是365 Organic Chocolate Truffles



[IMG]http://www.wholefoodsmarket.com/products/365organic/images/choc_truffles.jpg[/IMG]



我12月底就已经回到新奥尔良了。不过因为找到工作,很快就要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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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8 15:4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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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小柯. I think I've seen it at Whole Foods. Will try it~~

Best luck with your new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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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01 20:2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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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狂欢



艾小柯




我第一次来美国的时候,一个人带了两个超级巨大的箱子,半个人都不认识。半夜黑漆漆的从机场出来,又推又顶又拖的带着我的大箱小包们找到了机场大巴,在黑不隆冬又破破烂烂的新奥尔良老城里转了一个多小时,没带眼镜的我别的也看不清楚,就记得那个又破又大的停车场,靠着一栋不知道有几百年老的破楼,砖墙上的水泥墙面都斑驳脱落得差不多了,在白惨惨的灯光下露出里面已经变成黑红的砖面。



大巴司机怎么也不肯带我去那个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哪的学生宿舍,规规矩矩的把我这最后的乘客放在学生活动中心门口就走了。我一个人坐在大箱子上面,突然想起电视里民国战乱时期背井离乡的穷学生们,不知道这凄凄惨惨悲悲切切的心情是不是都一样?



我正在那儿神游的功夫,学校里半夜巡逻的警察大叔开着叮叮响的高尔夫球场小车发现了我这个坐在超级巨大箱子上的呆子。警察大叔就是见过世面,一看我就是个傻头傻脑不知道该去哪的国际学生。于是马上用步话机联络后援,开来一辆皮卡,把我的大箱子往上一扔,然后我就被塞进那叮叮响的小高尔夫球车里,没开出去一分钟就到了500米开外的国际学生临时宿舍。我这风光的,500米路还硬是让警察大叔给护驾到达!



到了国际学生宿舍我这离群的孤雁终于回归了组织。天南海北来的中国新生在这里开始抒发着对美国的第一印象,抱怨食堂里的饭菜是多么贵死人又不合胃口,然后一群人就开始顶着新奥尔良八月的骄阳出门找房子,一个个都被晒得又黑又亮,直到开学。



开学了,好日子也来了。虽然学业紧张,可房子有了就可以在厨房里做饭,同学相互认识了就可以相互帮助来回八卦外加出门玩耍。新奥尔良这个地方别看第一印象破破烂烂的,可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老城里好玩的地方还真是多。最好玩的当然是一年一度的狂欢节。



我刚来的时候对这个跟宗教有莫大关联的节日是没半点概念,就知道狂欢节的时候学校能一气放上一个礼拜的假。既然放假,没车没地域方向概念的我又不能出游,自然也要去凑个热闹,看看这狂欢节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和一个同学查了个一知半解的游行路线图,坐着响叮当的街车沿着圣查尔斯大街就观光而去了。一路上我们一边不停感叹着路两旁的巨大豪宅是多么美丽壮观,一边又象两个乡下人一样观察着车里同去看游行的游客们繁复怪异的奇装异服。



不过再奇特的服饰比起游行花车队伍也实在是小巫见大巫。那些由大轮子拖拉机牵引的游行花车上都装饰上彩色的巨大塑料花朵或者色彩斑斓的奇异动物造型。每辆花车都有一个主题,比如泡沫里的女神就是一群浑身上下穿着闪闪发光面料服饰戴着羽毛面具的美女们站在装饰成一个巨大白色浴缸的车里向游人分发珠子和各种好玩的小东西;摇滚乐团的花车上站着一个高大的带着星星墨镜的摇滚歌星塑像,孤陋寡闻的我自然不知道是哪位天外高人。不过反正我也没功夫去猜那歌星是谁,因为歌星一边一个的巨大金色“笼子”里正有两位穿着粉红迷你裙白色高长靴戴镶白边墨镜的金发美女在边唱边跳边扭。按照规矩,花车上的人是都要带面具的,这样就戴个墨镜穿得又少的美女真是少见啊,人群简直要疯狂了,一时间口哨声喝彩声四起,可恨我不会吹口哨,只能跟着狂喊。花车之间是各个学校团体的桑巴舞队伍,不管黑的白的肥的瘦的大的小的,姑娘们都穿上闪闪发光坠满亮片的舞蹈服装,满面微笑的拼命扭着,脚下的小皮靴频频磕着水泥地面和着后面的鼓乐节奏发出“铛、铛”的脆响。鼓乐队的年轻学生们也穿上又帅又有形的制服,卖力的吹响号角。要是游行在晚上,还会有背着小煤气罐举着燃烧汽灯的年轻小伙子边走边舞手中的巨大铁棒,花活练得好的会不断得到路人塞来的小费。



不过要是光看,新奥尔良的狂欢节也不会每年吸引数以百万计的疯狂游客了。游行的最大魅力在于花车队伍与游客的互动,说白了就是花车会向游客仍出无数漂亮的塑料珠子、杯子和毛绒玩具,有的时候还有T恤衫、橄榄球、哨子、塑料梳子、带羽毛的印第安人竹竿等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不同主题的游行还有其特色货物,比如女神游行的特色是闪闪发光的高跟鞋与化妆刷子和涂指甲油的器具;印第安部落Zulu游行是椰子;狂欢节最后一天的Rex“皇家”游行是皇冠等等。每当这些镇游的宝贝一出,人群就疯狂的挥动手臂并高声尖叫,漂亮女生坐到男友的肩膀上增加可见度,有小宝宝的家长也把自己可爱美丽的宝宝举过头顶,穿着奇装异服的赶紧涌向花车吸引拿着宝贝的那位仁兄的眼球。第一年看狂欢节的我哪见过这阵势,双手拼命抓住前面的铁栏杆,左看右看两旁的疯狂人群,再打量一下自己,就穿着最普通的衬衫加个小毛衣和牛仔裤,连个眼睫毛都吸引不过来啊!没办法,只好拣那些最普通的珠子吧。



其实不管是最普通的还是那些珍宝级的珠子玩具,拿到我手里是办点用处都没有。扔了可惜,可花花绿绿的一大包放在家里又纯粹占地方。不过在狂欢的时候,没人想抢了这些鸡肋究竟要做什么,关键是在这个一分钱一分货的“资本主义”国度里,只有狂欢节上才有这么多免费的东西让大家抢,真是不抢白不抢啊!



于是那一年的我,也学着别人的样子,高举双手拼命挥动胳膊,直喊到嗓子哑了天开始下雨,才抱着满坑满谷的珠子和塑料杯子们落荒而逃。其实这些珠子在狂欢节期间还可以派上别的用场,只不过那时候的我跟本不知道,一个星期的狂欢游行也只去看了一天。






过了两年,我在新奥尔良也混成了小半个当地人,认识了不少当地的好朋友。狂欢节又来了,这次我与一大群美国的拉美的欧洲的女孩一起去看游行。



游行最壮观声势最浩大的一天是狂欢节最后的星期二,我们一行五、六个人从住在新奥尔良本地的一个美国朋友艾米家出发,追着游行队伍的花车边走边看,从上城一直走到市中心。一路上是人山人海,各式各样的奇装异服让人应接不暇。还有不少家庭拖着塑料保鲜箱,烧烤大炉就出来了,整个游行路线都充满了烧烤与炸鸡翅的香气。走到一半,姑娘们开始人手一杯新奥尔良的特色冰冻鸡尾酒,边喝边抢珠子。我在喝酒方面实在是个菜鸟,这种与大量冰块搅拌在一起成泥状的水果味鸡尾酒其实根本没什么威力,不过菜鸟喝下半杯就开始范晕了,步伐开始不稳,结果一行人只好找地方吃东西喝水。在这过程中着急去看游行的女孩们就先走了,只剩下艾米,我还有一个拉美女孩赛林娜。



在吃下一整个牛肉汉堡之后我人不晕了,精神也回来了,于是大家重整旗鼓再次向市中心进发,目的地是最著名的波旁街。



这个波旁街是整个新奥尔良最出名的地方,路上遍布大小脱衣舞店和酒吧,可以说是城里的红灯区色情街,一般是游客的天堂,本地人是很少去的。但两个时候例外,一个是10月的鬼节,再有就是23月的狂欢节啦。波旁街两侧的酒吧沿袭西班牙古老建筑的风格,都有一个装饰着黑色雕花生铁栏杆的美丽阳台。每年狂欢节上面都挤满了无数游人,有看的,有现的。这条街之所以被称为色情街,除了脱衣舞店,还因为其不成文的规定。但凡在街上,如果接了别人扔给的塑料珠子,女生就要掀起上衣露出胸部,男生就只好脱裤子了。所以阳台上的人,要么拿着一大把大把的美丽珠子,等着下面有美女经过看人家脱衣露胸,要么自己做出挑逗的动作,勾引下面的人疯狂的把珠子扔上去,然后现出肉体本钱。平常周末这里就已经酥胸万点了,狂欢节的时候更是玉体横陈,香艳无边。每当有喝醉了的美女抛胸露肉,全街人就各拿照相机手机摄像机齐齐准备,在动作的瞬间闪光灯齐闪亮如白昼,真叫万众瞩目星光灿烂。大概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女孩会如此卖弄了吧。某年一位朋友接待了两位从纽约来的美女友人,她们从波旁街赢回的战利品满满装了两大箱子都不够。二人不得以,特意又买了一个箱子装着这些花花绿绿的彩色珠子毛绒玩具才上了飞机回家。



话说我与艾米和赛林娜一路走到波旁街,天色已暗,好戏才开始上演。我是完全路痴,一路紧紧追随艾米这个当地人。惊讶狂笑感叹之后,三人进了一间酒吧喝酒跳舞。早已不胜酒力的我拿了杯白水充鸡尾酒,一转眼艾米与赛林娜就都失踪了。拨开人山人海,好不容易在酒吧角落里找到艾米,看见一个帅哥正跟她调情,而艾米眼神已经开始不聚焦了。我暗叫一声“坏菜”,这家伙明知道艾米已经醉了还在灌她,肯定不怀好意。我气势汹汹的冲过去,一把拉住艾米开始自顾自的说话,明知她不会回答还强问赛林娜在哪,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之类。帅哥一看不知道哪里跳出这么一位不解风情的中国女侠,看来比较麻烦就很有自知之明的撤退了。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找赛林娜,先把艾米弄回去才是首要。一路上艾米摔倒两次,我在人群里拼命扶着她,可也还是跟着摔了一跤。那些带着摄像机的游客看两个女孩摔倒了拼命用摄像机照我们,都被我一一大声呵斥回去。



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走出了人山人海的波旁街,我扶着人事不醒的艾米到一家商店外面的台阶上坐下,从她的包里翻出手机想究竟怎么回家。打了数个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因为狂欢节封路,没办法迅速赶到。我靠在商店橱窗明亮的玻璃上面正着急呢,打扮成波西米亚风格带着紫色假发的一对年轻情侣从我面前经过,问我需不需要钱。我低头看看自己,浅紫色的衬衫与破洞牛仔裤,外加乱作一团的长发,真跟法国区里落魄的街头艺人有的一拼。我笑着摇摇头谢过他们,又骂走了N个劝我放弃艾米自己找乐的流气小青年,终于拦到一辆出租车。



上了车我长出一口气,又为刚才的疯狂经历闷笑了半天,突然发现我不记得艾米家的具体地址!这个时候指望艾米自认家门是没用了,我也只能让出租载我们到大概地点。下了车,我架着艾米,真是想大哭啊,怎么办?这个时候突然想起来看艾米的驾照,可出租早都走了,这黑灯瞎火的大半夜,找谁问去呀!



我一边驾着艾米在黑暗中摸索,一边还担心碰上坏人,哆哆嗦嗦的前看后瞅。正在这个时候,奇迹发生了。别看艾米醉得不醒人事,可她竟然如同梦游一般开始给我指点方向,竟然径直走到了她家!不仅如此,闭着眼睛的艾米还知道掏出钥匙开门,在按下报警器的密码后才彻底摊倒在沙发上不省人事。剩下我傻呆呆的站在客厅里,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第二天艾米醒来以后对昨天进入酒吧之后发生的事是半点都不记得,我给她一边讲,她一边捂住头在被子里大笑,我也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也算狂欢历险记了吧。后来我和艾米又经历了一次更为疯狂惊险的被打劫的经历,我们戏谑说以后再也不一同出游。






以后再看狂欢节,就都没这么疯狂了。渐渐的,我变成了新奥尔良的“主人”,负责带外地的同学朋友去看狂欢节。我知道哪个花车游行最好看,哪个时间地点最容易抢到最好的珠子与乱七八糟的宝贝,我知道应该什么时间出门,在法国区里哪家餐馆吃饭最便宜美味,什么时间去逛波旁街,哪里是当地人才去的酒吧,什么鸡尾酒最美味,哪个乐队最棒。我开始穿着短旗袍带着奇怪的毛绒猴子帽去看游行,我会一直追着花车直到抢到我想要的宝贝,我可以大方的与朋友一起在街头和着音乐跳舞,我学会了怎么尖叫声音又大又不变哑巴……



时间过得真快。



20062月底,新奥尔良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又来了。去年的特大飓风水漫金山的时候人人都说新奥尔良完蛋了,这一年的狂欢节也要取消了。结果今年的狂欢节不但没有被取消,时间安排与往常完全一样,一天的庆祝都没有减少。就连节前的宠物狗游行也在法国区照常进行。



尽管如此,游行的规模比往年还是小了很多。上个礼拜六去看上城的第一场游行,人比往年少了很多,本来应该进行三个多小时的花车游行两小时左右就结束了。也难怪,游行里来自各地学校的歌舞乐队少了很多,很多被损毁的学校还在重建中那。所以虽然我仍然与往年一样照常高举双手尖叫狂呼着去抢花车队伍上丢下来的彩色珠子与毛绒小玩具,可心里总有那么一丝不甘,一点遗憾。直到礼拜四迎来了“群众最喜闻乐见”的Muses(女神)花车游行。



女神们的花车与往年相比规模相当,在主题上更具有政治讽刺意味。新奥尔良人在这个时候把他们对小布什,对FEMA与政府的不满痛快淋漓的表现出来。我抢到很多彩色的小卡片,回家一打开发现竟然都是政治漫画。卡片上小布什,FEMA的执行官与路州州长都被描绘成头上长角的魔鬼,看着新奥尔良的市民在洪水熬成的粥里煎熬而无动于衷。当然,政治讽刺只是副产品,狂欢,庆祝生命,还是最主要的的。



最后一天的超级狂欢,我与大伟带着新来的同学们从上城一直走到市中心,一如我与艾米去看狂欢节的那次,可一转眼,四年就这样迅速过去了。身边的人也都换了容颜。因为飓风,大部分好友都留在了异地,不再重返新奥尔良。而我自己,也在遥远的加州找到了工作,要离开这个充满回忆让我深爱的城市。今年的狂欢节,就是我在新奥尔良的最后狂欢了。



表弟沙鸥翔的同学是十分活泼可爱的一群,他们让我想起自己刚到这个城市的新鲜与懵懂。我们去法国区外的弧喀酒吧抽花草水烟,去斑点猫酒吧听爵士乐,去波旁街看疯狂的人群。烛光下年轻而稚嫩的脸上写的都是希望与憧憬,谈论的都是理想与爱情。在那一瞬间,我突然强烈的感觉到了青春的流逝。找到工作的我应该说是正稳步迈向自己的理想生活,而爱情更早已变作生活上的磨合与对相濡以沫的追求,爱情初始的狂热火焰与爱恋激情也只在我的小说里偶现端倪。人说年华似水,岁月真就在指逢里这么不知不觉的流走了。其实我们年龄的差别也不超过三五岁,可这时代变化得如此迅速,三年就足够建立起那个叫做代沟的东西了。我又是高兴又是惆怅,在悲喜交织中饮下了不知道第几杯酒。



如花美眷,似水年华啊……



经历了飓风的新奥尔良,还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狂欢节,不管狂欢的人究竟是谁,也总要年复一年的进行下去。这个世界上的新旧交替斗转星移都是如此,不知道那些波旁街上疯狂展示身体的女孩子们,是否也是怕年华老去而趁青春最后狂欢呢?



我闭上双眼,努力赶走头脑里对青春流逝的感叹。狂欢节不是哀叹的节日,悲伤也并不会还给我那些失去的岁月。狂欢结束之后还有新的生活要去奋斗去争取,没有结束怎么有新的开始?



所以,忘记那些过往吧,忘记飓风与洪水,忘记所有的惆怅悲切慨叹,在狂欢节最狂热的呼声里释放自己。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 20:26: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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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10 15:2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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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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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14 02:1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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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饭店



艾小柯





中国餐馆在美国可不少见。不仅不少见,简直是村村见店,处处开花,基本做到了只要有人,就有中国餐馆的红旗插遍美国的大街小巷。照理说,中国餐馆如此频繁密布的情况下,要吃到正宗地道的中国菜应该不是什么稀罕事。可从国内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却没有不大呼小叫拼命抱怨吃不到正宗家乡菜的。当然,加州、纽约除外:这两处地方的中国餐馆简直比在国内还要正宗——没办法,大厨都是从国内挖过来的嘛!



象我们这样生活在小地方的中国人,想要吃中国饭可要费一番功夫。每次我想要去城里据说最好的那家中餐馆,大伟总是皱眉噘嘴的说:“我不去,不好吃!”



这也不能怪他。城里最好的中餐馆,宫爆鸡丁不过是辣酱鸡肉炒花生豆,炒饭里千篇一律的胡萝卜丁加青豆粒,再拌上酱油炒成黄黄腻腻的样子。最好吃的一道菜是碧绿的生菜叶子包上碎碎的粉丝与鸡肉,可惜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这到底是哪里的中国菜。



所以到美国来的前几年,和大部分中国留学生一起,最常去吃的就是中国自助餐。说是中国自助餐,其实叫美式亚洲自助更为合适。里面除了最常见的糨糊一般的青椒牛柳宫爆鸡,酸酸甜甜的芝麻鸡古老肉,还有一整根青翠碧绿的炒豆角与蒜容小蘑菇外,一般都少不了美国式的生菜沙拉,奶酪烤菠菜,炸薯条与烤鸡翅。很多餐馆还有特别的寿司台和几种日式凉拌小菜。要是越南人投资经营的自助餐馆,那还会看到越南春卷和泰式甜辣汤。这样的餐馆样多量足价格公道,自然是穷学生们常去光顾的地方。



在新奥尔良这样的美食之都,即使自助餐馆,也比别的城市要豪华很多。向城西开出去二十分钟,一家超大的亚洲自助餐馆不仅有以上的常见菜,还有蒙古烤肉和各色广式点心,我最爱小笼蒸出来的茄子酿虾与韭菜虾仁水煎包,大伟呢,每次就都忘不了放在橙子皮里的甜米饭与豆豉卤鸡爪。要是赶上周末,住在海滨城市的好处就充分体现出来了。不仅可以尝到肥肥甜美的雪蟹腿和清蒸海蟹,有时甚至还有葱姜龙虾尾。



如此丰富的菜单,照理说我们应该人人吃个沟满壕平心满意足才对。可人那,就是不知道满足的动物,尤其在口腹之欲上,有了好的还要更好。何况,虽然自助餐馆里品种丰富,可地道的家乡菜,还是没吃着啊,比如说这白吉馍。



严格说来,白吉馍可不算是我的家乡菜,不过小时候回奶奶家,这道小吃与陕西凉粉一起成为对古城西安最美好的回忆。后来白吉馍作为名小吃,渐渐“西风东进”覆盖了大片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小时候夏天最喜欢去游泳,除了凉爽,还为了游完后就能吃到的煮玉米或者被俗称为“肉夹馍”的白吉馍。



我跟大伟都馋白吉馍那,大半夜的睡不着觉两个人闭着眼睛聊天,说这白吉馍里的红烧肉有多么香,那在碳烤炉烤出来的馍有多么外焦里嫩。说着说着两个人口水都要掉下来了,摩拳擦掌都象狼一样眼睛里面冒出贪婪的绿光,肚子里头骨碌碌响。家乡亲爱的白吉馍,你究竟在哪里?



这样拼命幻想自然是变不出白吉馍的,两个馋虫于是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充分发挥中国人民勤劳勇敢的优良传统,从美国超市里把白吉馍给变出来!



白吉馍里的红烧肉是最容易的部分,沃码特超市里的猪肉虽然没有连皮带肥肉的那种,不过瘦的也将就能炖出红烧肉来。再前进一步,如果能够去中国超市买到正宗的五花肉,那简直就和街头小贩的镇炉红烧肉没有区别啦。



难的是这个馍。我这样的笨人在刚来美国的时候也曾经发下雄心壮志要把祖国的烹饪技术发扬光大,兴冲冲去超市买了面粉,打算自己擀饺子皮,包包子,煮馄饨,还要烙葱花鸡蛋饼。可惜昨日誓言犹在耳畔,只尝试自擀饺子皮一次的我就彻底放弃了做面食的企图:面与水的比例不好掌握,和面更是一个力气活。所以这馍,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给变出来。



老天看到我们两个馋虫如此心诚,就决定给我们一个电光石火醍醐灌顶的突然启示。其实当时被启示的是大伟一个人,我纯粹是跟着沾光的。各个美国超市里都能找到一种叫做“英国松饼(English Muffin)”的小面包,有多半个巴掌大,一寸来厚,两面都是又圆又平。某次在买面包的时候大伟左顾右看正好看到这种圆圆厚厚的小饼,顿时灵机一动,这不就是我们日思夜想的馍嘛!两人大喜,于是乎兴冲冲买回家来,我们的白吉馍小作坊就正式开业了。



做的时候,先炖上一大锅红烧肉,快出锅时把英国松饼丢进烤箱里烤上两分钟变成外焦里嫩,同时切好香菜末青辣椒丁备用。等红烧肉出锅,选肥瘦适宜带肉皮的放到菜板上拼命剁,再加上香菜青辣椒丁。英国松饼一破两半,把切碎的红烧肉夹在中间,怕不够香的再浇上一小勺肉汤。一个香辣够嚼的白吉馍就新鲜出炉啦!大伟每次都能吃上三四个——吃进嘴里的是白吉馍,脑子里想的可都是浓浓的乡愁啊!



如此高难度的陕西小吃都能让我们这样的懒人给变出来,下一步就要向中国其他省市下手啦!



上海肉菜小馄饨在发掘中国超市之前我们就去沃码特超市买意大利正方饺子皮,也能给包得像模像样。紫菜不好找,就用卷寿司的烤紫菜皮代替,切成一小条一小条,与白芝麻一起做成紫菜浇汤。北方炒饼好吃却没有中国大饼买,于是用墨西哥菜饭卷的卷饼代替,不论是卷心菜炒还是豆角肉炒饼,味道也都给它做个八九不离十。油条用冻在纸罐里本来做油酥面包的面团来炸,除了有点甜,竟然也又脆又香。天津的大饼鸡蛋没有大饼也用墨西哥中饼替代,只要能从中国店买到甜面酱,味道都同样棒。北方的棒子面糊糊也因为我在Whole Foods偶尔发现了玉米面 (Corn Mill) 而成为我家餐桌上的又一道风景,再加上用日本番薯(Japanese Yam)烤一个半小时出来的正宗香甜烤红薯,家里的中国饭店生意是越做越大。



去年夏天,一家又大又全的中国超市终于在新奥尔良落了户,自此想做什么地道的中国菜,原料都不缺了,不过心里还有些怀念在沃码特淘宝动脑子的时光。那个时候,每想出做出一道吃不着的家乡菜,两个人都要高兴好半天,在厨房里快乐的忙碌着,还要相互恭维一堆拜年话。平淡的日子就因为这么几道小菜被弄得有声有色,五彩缤纷。



其实象我们这样在美国琢磨着做出地道中国菜的留学生可不只一家,除了自学成才,最迅速有效的方法就是上网去论坛看人家都怎么发挥聪明才智了。做了好菜,还可以把照片发上去大家品评唏嘘一番,最好趁大半夜的时候把色香味俱全的美照片贴到网上,那更能赚下大桶口水!



可惜我与大伟这样的小聪明型选手,没有毅力坚持与网络上的高人学艺,对那些自做豆腐脑,蒸馒头,烤各种西式甜点和绿豆糕的高级技能只能望洋兴叹了。不过就是这些简单的中国菜,也把我们中国饭店的名声在美国朋友中间远远传播了出去。



我一直以来就对美国人心目中中国菜的地位忿忿不平。中国菜人人都爱吃,可为什么就不能象法国菜一样登入大雅之堂,却总在最便宜廉价的低等菜范围里游荡?即使是同样属于中低档的意大利菜,除了被当作便宜快餐的比萨饼之外,也有高档的海鲜意大利面系列啊。我们中国菜除了便宜好吃之外,也应该开创出来色香味俱全,美观又高雅的系列来。好吧,这个螃蟹就由我来第一个试吃!



于是我决定给鬼子们来个换汤不换药的迷惑战术。具体说来,就是菜色内容不变,无非还是番茄炒蛋,素炒胡萝卜丝或者烧茄子之类的家常菜,高档点的也不过红烧排骨莲藕烫、可乐鸡翅等稍微费点时间的“大菜”,可上菜的时候要采取法国菜那种一道一道的方法,而且还要用上我从北京古董市场里买来的深紫红配黑色烫金边的碗垫,搭配烫金漆的黑色竹筷与蓝白青花餐具,桌上最好再铺上布满甲骨文的红白相间带流苏的桌旗,先把气氛给带动出来。吃的时候把我美丽的生铁蜡烛台上的五支大蜡全部点燃,先用小碗给大家上汤,每人就一口,只喝个鲜味。然后再上沙拉,其实就是中国的凉拌菜,比如皮蛋豆腐啊,凉拌海带丝土豆丝啊什么的。热菜不用太多,最重要是荤素搭配得当,还要配上合适的葡萄酒,一道道都放在美丽的大盘子里,每个菜都不多盛,盘子留出边来装饰上香菜或者水果。请客的时候我穿上美美的裙子,烛光摇曳,杯盏叮咚。没有人吃完不大夸特夸地道的中国菜原来是如此美味高档浪漫的。从此鬼子们对我家的中国饭店都陷入了爱情的陷阱,老问我什么时候再开门营业。



中国饭店不开门的时候,偶尔也推广家乡小吃。什么溜肝尖,炖猪脚,还有大伟自创的香菜办辣椒咸菜都让鬼子们对中国的食文化又爱又恨又惊喜。美国女孩翡雪每次来都点大伟的西红柿鸡蛋打卤面,犹太朋友珊德啦就恨死皮蛋豆腐与咸菜,可偏偏爱吃红烧排骨,是猪肉也不在乎。过年过节的时候一大群人相约去中国餐馆吃火锅,又为无数鬼子们翻开了中国美食的新章节。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不管是美国中国,吃永远都是讲不完的话题说不尽的故事。恭喜我们家的中国饭店,还有很多花样要玩很多菜色要上。就让我这身在美国心在故乡的留学生,用中国饭店唱一首思乡曲,写一篇怀旧诗,讲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光彩灿烂。这些,都是一辈子也丢不掉的爱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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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尔良的乞丐们



艾小柯





小时候上政治课,说那个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经济危机的时候好好的牛奶要倒进地沟,白花花的流啊,也不给大街上穷困潦倒的贫苦人民。要是看纪录片的话,这个时候一定会来几个镜头,破衣烂衫推着超市小推车里面放满塑料带的贫苦人民在街头步履蹒跚,无助的眼睛迷茫的望着镜头,真是可怜啊!



所以从小就形成了这样的认识: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分化严重,富人们坐在金碧辉煌的饭店里大吃大喝,街头上的穷人乞丐们破衣烂衫挨饿受冻。用杜甫老先生的话说,这就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所以来到处于资本主义腹地的美国新奥尔良以后,我就注意观察着,这美国的乞丐是不是都象小时候看的冻饿街头啊?看完了才知道,原来乞丐这一行也是五花八门多彩多姿呀!



那种推着满推车塑料带的“贫苦人民群众”确实有,不过一般不太出现在闹市中心,而是在公园附近徘徊游荡。他们很少向路人乞求任何东西,每天都是面无表情的缓慢的推着自己的推车在公园里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的逛着,累了,就随便找个椅子坐下晒晒太阳,看看散步的人。



我家附近有个公车站,带候车小亭子的那种。每天晚上公车站小亭子里都坐着一位穿着带帽兜黑色外套的大叔,风雨无阻,孤单的身影永远出现在小亭子微弱的白色灯光里。我的犹太朋友珊德拉每次开车经过,都要摇下车窗,大声喊过去跟他问好。那位大叔也就向我们点点头,挥挥手。有时候他心情不好就爱理不理,把我们当作轻浮无聊的小青年,扭过头去一眼都不睬。



其实,把这样的人归作乞丐实在不太应该,因为人家很少主动要任何东西。后来认识了美国朋友希瑞才知道,她妈妈以前就在旧金山当过一段时间如此的“街头乞丐”。希瑞的妈妈年轻时美丽惊人,但是不爱读书。用她的话说,想要什么,只要对人一笑就行了,还需要那么辛苦的努力吗?希瑞的妈妈是非常自由奔放的类型,反政府,抽大麻,离婚后与骑摩托的男友周游全国。后来到了旧金山,喜欢那里的嬉皮与波西米亚气氛,就不走了。希瑞的妈妈没有工作,没有住房,每天就生活在街上,每月固定的时间去市政府领政府救济,偶尔向路人讨个几块钱,也曾经被收容机构救助过。但是象她这样自由的灵魂,怎么能生活在一板一眼的救助机构里?几次救助,几次又重返街头。最后还是她的女儿们去旧金山找到她,带她回家。现在希瑞的妈妈与希瑞的妹妹一起生活在迈阿密,算是彻底脱离了“街头乞丐”的行列。



希瑞的妈妈绝对是街头流浪者里比较幸运的类型。她被女儿们找到的过程被一个希瑞妹妹的一个记者朋友知道,在报纸上做了长篇报道,结果引起了巨大反响,这个记者还为此获得了当年的一个新闻奖。这种无家可归或者有家不归的街头流浪者们在美国还是一个不小的团体。有的人是孤独终老,无处可去,有的是离家出走的叛逆青年,还有的是一辈子不愿意当“办公室-家庭老鼠”的自由灵魂,再有的就是心理或者头脑不太健康的疾病患者。对于街头流浪者的管理救助是美国任何一个大城市都比较头痛的问题。很多流浪者都是自愿流浪自愿追求如此另类的生活方式的,把他们强制收留起来侵犯人权,违反美国宪法;可是不管理吧,他们又是非常脆弱的一个群体,没有医疗保障,疾病与毒品蔓延,还有罪犯对他们乘人之危。他们自己也有扰乱社会治安制造安全隐患的,总之是个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说完了“冻饿街头”的流浪乞丐们,剩下的乞丐就不简单了,一个个都要有点绝活才行。



比较低级的,街头偶遇走上前来说:“嘿,哥们儿,有一块钱没有?”遇到这样的,给吧,心里老大不乐意,你有手有脚脑子又没毛病,凭什么不劳而获?可不给吧,就为了那一块钱,有时也就几毛钱,还要担心他是否暗藏凶器,或者平白在大街上被辱骂一番。所以最后总归都是给了,但是给得极为不爽。所以以后但凡看到流里流气游手好闲的年轻小混混们,我立刻绕道而行,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稍微敬业一点的乞丐,大都是大妈大叔们,上来先问个下午好晚上好,然后嘴里嘟嘟囔囔的开始诉说自己生活多么艰辛,家里的儿子上学没钱,女儿住院要生小孩,自己着急忙慌跑出来没带够钱,不管别人听懂了没有,反正稀里哗啦一大串就说出来了,几乎每个人的故事都差不多。他们要钱从来不多,都是几毛,最多一块。看在人家费了半天口舌的情面上,我一般都是给的。给完之后,大妈大叔也都是千恩万谢,有的还要上来拥抱一下,不停的说着“上帝保佑你,好心人!” 其实我也知道这里面真用钱来买车票买食物还是少数,大部分都变成了毒品或者酒精,不过我宁愿相信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是真的。对待贫困,我没有力量改变他们的思想行为,唯一能做的只有同情与怜悯,不管同情之后会发生什么……



遇到这样的乞丐,心情总是沉重的。还有那些站在坐在红绿灯钱举着大纸牌写着失业大字的男人们,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总是觉得难过。生活要艰辛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人放下尊严,站在街头摇尾乞怜?



当然,这个城市还充斥着快乐的乞丐。不过,我宁愿叫他们街头艺人。不管是浑身涂了油彩假扮雕塑,还是坐在角落里忧郁缓慢的弹着不成调的吉他,我都十分尊重这样的艺人们。他们之中,有的是真正的艺术家,不管行头表演技艺都绝对不输于专业的表演,可就是喜欢这种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有一次我在法国区遇到了一个街头魔术师,人们围得水泄不通,我也拼命挤进去看究竟是什么好玩的。仗着我个头小,大家都让着,结果我就站到魔术师的身边去了。我眼看着他凭空从帽子下面变出来个巨大的香瓜,还把加了记号的五块钱纸币变到一个橘子里去。距离那么近,我就是看不出来他怎么弄的。表演结束后我又崇拜又羡慕的问他为什么在街头表演,他说:“我就喜欢这样最近的接近观众,我表演完一个地方就去另一个地方,一边周游世界一边挣钱,从来不用担心剧场、经纪人、售票等乱七八糟的事,只变我的魔术就好啦!” 听完他的话我不由得啧啧赞叹,多么洒脱浪漫又豁达!



法国区杰克逊广场对面有一大排台阶,台阶前面的空地就被一群加勒比岛国来的黑人艺术家们当作了露天舞台。周末的下午总能看到他们在那里表演杂耍。他们和着轻快劲爆的音乐节拍,一边说着笑话一边表演“功夫”招势,还跳霹雳舞。最后压轴的节目总是请一大排观众下场,齐齐弯腰站好,然后一个矮小精悍的黑人小哥表演“轻功”,一个燕子展翅连环跟头翻过所有的观众,赢得满堂喝彩。看到这样卖力又精彩的表演,观众们总是心甘情愿的把钞票送上,多少自便,你认为他的表演价值几何就赏金几何,街头艺术家们从不嫌少。



不过这街头表演就如老北京的天桥一样,也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有一次我与大伟在法国区散步经过,就被街头两个艺人拉住。一个弹电声吉他,另一个大叔唱歌。大叔看到我们一个健步跳将上前,拿着麦克风的右手一抖亮了个相,深情款款的说:“宝贝,点首歌儿吧,我能唱得象原唱一样好!” 我跟大伟吓了一跳,看他的架势又让人忍俊不禁。我说:“好吧,那你随便唱个你最拿手的吧。”



“好,没问题!歌来了!”



大叔说着冲后面的吉他一示意,一嗓子就唱起了:“My girl, my girl……” 一时间,法国区里鬼哭狼嚎,天地震动。我心里说:“妈呀,真难听啊,还不如我这卡拉OK水平呢!” 可脸上还不能愁眉苦脸,于是强装笑颜听完一曲,立刻丢下两张钞票走人。大伟边走边愤愤不平的说:“这明明就是用噪音抢钱嘛!”



这种热情的“抢”钱大法除了被运用于歌唱上,还可以多种方式出现。比如一个常年在法国区游荡的小丑,带着假发,脸上涂得花花绿绿,腰缠一堆气球。看到面前来的游客,尤其是带小孩的游客,就上前用气球给做一个气球小动物,递到小孩手里。这个时候,大人们就只能乖乖交钱啦。不过至少做气球小动物也是有技术含量的,最无耻的是戴了满脖子狂欢节珠子的“祝福”乞丐,走到游人面前,脱下一串珠子戴到人家脖子上,说两句过年话,然后向游人要一块或者两块钱。这个时候你总不好意思说不要,再把珠子给退回去吧,何况人家还说过年话了呢,于是乎,忍气吞声钞票奉上吧。



即使如此,这些街头艺术家们是我最最欣赏的“乞丐”,严格的说,他们并不是乞丐,他们也是依靠自己劳动挣钱的艺人。有了这些画画的唱歌的表演的变魔术的扮雕塑的街头艺人们,法国区的街道再不寂寞,永远在灯红酒绿里热热闹闹。游人在街上随时都能听到音乐,看到舞蹈,感受到南方悠闲而随意的生活方式。既然欣赏了艺人的表演,自然而然要给予他们肯定,欣赏的就多给些,不欣赏的就少给点,他们是这个城市的风景,是这个城市不可缺少的文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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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7 17:28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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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顶一下,我很喜欢小柯的文字,平实的笔调却有着栩栩如生的感觉,这才是真正的精彩。[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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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essicatnt在2006-4-7 17:28:00的发言:

我来顶一下,我很喜欢小柯的文字,平实的笔调却有着栩栩如生的感觉,这才是真正的精彩。[em07][em07]

多谢MM鼓励,心中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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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都有追看MM的文章哦,不过不怎么发言,呵呵。+U+U,我还要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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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后的平凡甚至俗气的生活其实也一样精彩感人。


这一天,我突然发现,一个俗人的生活是多么快乐安详。岁月拿走了我华丽的感伤,却还给我朴实的幸福。这样的交换,是多么的划算!


这几句写的真好啊,不知为什么让我想起三毛的撒哈拉故事

mm的文笔真好,mark 一下,慢慢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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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iamflying在2006-4-11 21:17:00的发言:

舞台后的平凡甚至俗气的生活其实也一样精彩感人。


这一天,我突然发现,一个俗人的生活是多么快乐安详。岁月拿走了我华丽的感伤,却还给我朴实的幸福。这样的交换,是多么的划算!


这几句写的真好啊,不知为什么梦蚁肫鹑娜龉适?lt;br>

mm的文笔真好,mark 一下,慢慢来看


多谢MM,三毛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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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爱情


艾小柯



12岁的时候,我因为读了少儿版的《红楼梦》,便疯狂的爱上了林黛玉,也惺惺作态的学起林妹妹的弱柳扶风无病呻吟起来。可惜我天生灵活健铄,辗转腾挪迅速敏捷,身体康健膀大腰圆,这辈子似乎都没有成为黛玉的指望了。于是,绝望的我把目光投到了宝哥哥身上。没有林妹妹的美丽哀愁,有个宝哥哥的文采风流也算不赔本。


所以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班上一个成绩不好却灵巧可爱的男生。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叫文采风流,长相讨巧便认为是聪慧机敏,成绩不好便认为是愤世嫉俗。暗恋一年,无果,弃之。


初中开始读三毛,那荷西留个大胡子,虽然羞涩,头脑也未免简单,但四肢发达,天性平和。荷西在三毛笔下纵然不错,但比较起来,他也只是活在三毛阴影里的人物,真正让人爱上的,其实是三毛这样惊世骇俗的奇女子。三毛小小年纪远走异乡,自我放逐过,放浪过,放弃过,最后却在遥远荒芜的大沙漠上开出无比绚烂的生命之花来。不管这样的经历是真是假,单单如此浪漫的文笔,这样的风流人物,就足够值得那个年龄下目光闭塞的我顶礼膜拜。于是我开始狂恋三毛,连带着也学了三毛的毛病:自恋。


但凡自恋的人,必定同时自怨自艾,连带怨天尤人。刚好那时的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时期,要想怨天尤人那才叫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父母不让我看动画片《圣斗士》,我怨;老师说我成绩好完全是因为个人后天努力弥补了先天不足,我哀;有好感的男生总与我忽远忽近捉摸不定,我郁;开始对未来思考可平淡的日子不给我半点答案,我闷。我生活在自己营造的悲伤城堡里,在日记本上写满了哀怨忧伤的文字。那个城堡里没有爱情,只有自怜自爱自恋。


高中大学开始看亦舒席娟梁凤仪,看得一边啧啧赞叹一边暗自较劲,妈的,我也要改头换面作个女强人,把天下男子踩在脚下,不仅心比天高,命更要比城墙还厚!平凡普通的男子,哪有看得上眼的?可看得上眼的,哪有平凡普通在我势力范围内的!残酷的事实让我逐渐意识到,没生在富豪之家不是我的错,但偏要追求富豪式用金钱堆砌起来的浪漫爱情就是自己的不对了。书上的爱情,好看却不实用,扔!


算来算去,左看右看,追着前人的成功脚步也许少走弯路,可路走的少,行猎目标范围也大大减少。所谓爱情,还不如跟着感觉走,信别人不如信自己的感觉。


可是,爱情究竟是什么感觉?


高中的时候,跟心仪的男生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相约去了某建筑院的顶楼,穿过那漆黑安静的长廊时,我们握住了彼此的手,相互牵引着从通道里一路爬到楼顶,坐在倾斜的玻璃窗户上看天上的星星。我的眼睛里除了繁星,闪烁的都是喜悦幸福的光芒,这是爱情吧?


某年与相依相偎的女友开玩笑,说要告别的时刻亲吻。那个吻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到来,但那个时候她的神情,那认真羞涩又坚定的眼神,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那个瞬间,是爱情吧?


大学里与男友去吃宿舍旁边两块钱一碗的小馄饨,两个人相互搓着冬天里冻得冰凉的双手。吃完了,男友把我搂在自己巨大温暖的羽绒服里,自己背着我们所有的包,目送我蹦蹦跳跳的上楼。那样的温暖,也是爱情吧?


原来我天生就是感情丰富的人,风花雪月拈手就来,也很容易给出自己的热情与激情。直到有一天听大伟说:“喜欢是欣赏,爱情是包容。”


回头想想,这话真有哲理啊。哪段爱情开始的时候不是燃烧着迷恋的熊熊烈焰,哪段感情初始的时刻不是西施与潘安的黄金组合。到头来,只有那个自己心甘情愿容忍理解支持包容的人才是最后的爱情,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有资格走入婚姻的殿堂: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结果是我嫁了大伟。他没钱没权又没势,怀里揣的财宝也不多,可偏偏我们俩在一起就是快乐啊,大江南北满世界里玩得不亦乐乎。春天来了我们去骑马野餐,夏天去海边游泳,大伟晒掉一后背的皮;秋天来了我们去吃大螃蟹,冬天下雨就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闭着眼睛幻想阳光灿烂的加勒比海滩。我在卧室里唱歌,大伟就在外面鼓捣相机,谁也不理谁。我可以和朋友出去跳舞到半夜三点,大伟半个字都不说;他也可以和朋友出去喝酒摸黑回来,偷偷溜进被窝我眼皮都不抬。


我不知道是我成就了大伟的爱情,还是他成就了我的。我们庸庸碌碌的快乐得没功夫想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7 0:33: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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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7 16:2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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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我成就了大伟的爱情,还是他成就了我的。我们庸庸碌碌的快乐得没功夫想那。


Simple happy life, good for you [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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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令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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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棉花糖球在2006-4-27 0:24:00的发言:

我要的爱情

艾小柯

12岁的时候,我因为读了少儿版的《红楼梦》,便疯狂的爱上了林黛玉,也惺惺作态的学起林妹妹的弱柳扶风无病呻吟起来。可惜我天生灵活健铄,辗转腾挪迅速敏捷,身体康健膀大腰圆,这辈子似乎都没有成为黛玉的指望了。于是,绝望的我把目光投到了宝哥哥身上。没有林妹妹的美丽哀愁,有个宝哥哥的文采风流也算不赔本。

所以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班上一个成绩不好却灵巧可爱的男生。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叫文采风流,长相讨巧便认为是聪慧机敏,成绩不好便认为是愤世嫉俗。暗恋一年,无果,弃之。

初中开始读三毛,那荷西留个大胡子,虽然羞涩,头脑也未免简单,但四肢发达,天性平和。荷西在三毛笔下纵然不错,但比较起来,他也只是活在三毛阴影里的人物,真正让人爱上的,其实是三毛这样惊世骇俗的奇女子。三毛小小年纪远走异乡,自我放逐过,放浪过,放弃过,最后却在遥远荒芜的大沙漠上开出无比绚烂的生命之花来。不管这样的经历是真是假,单单如此浪漫的文笔,这样的风流人物,就足够值得那个年龄下目光闭塞的我顶礼膜拜。于是我开始狂恋三毛,连带着也学了三毛的毛病:自恋。

但凡自恋的人,必定同时自怨自艾,连带怨天尤人。刚好那时的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时期,要想怨天尤人那才叫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父母不让我看动画片《圣斗士》,我怨;老师说我成绩好完全是因为个人后天努力弥补了先天不足,我哀;有好感的男生总与我忽远忽近捉摸不定,我郁;开始对未来思考可平淡的日子不给我半点答案,我闷。我生活在自己营造的悲伤城堡里,在日记本上写满了哀怨忧伤的文字。那个城堡里没有爱情,只有自怜自爱自恋。

高中大学开始看亦舒席娟梁凤仪,看得一边啧啧赞叹一边暗自较劲,妈的,我也要改头换面作个女强人,把天下男子踩在脚下,不仅心比天高,命更要比城墙还厚!平凡普通的男子,哪有看得上眼的?可看得上眼的,哪有平凡普通在我势力范围内的!残酷的事实让我逐渐意识到,没生在富豪之家不是我的错,但偏要追求富豪式用金钱堆砌起来的浪漫爱情就是自己的不对了。书上的爱情,好看却不实用,扔!

算来算去,左看右看,追着前人的成功脚步也许少走弯路,可路走的少,行猎目标范围也大大减少。所谓爱情,还不如跟着感觉走,信别人不如信自己的感觉。

可是,爱情究竟是什么感觉?

高中的时候,跟心仪的男生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相约去了某建筑院的顶楼,穿过那漆黑安静的长廊时,我们握住了彼此的手,相互牵引着从通道里一路爬到楼顶,坐在倾斜的玻璃窗户上看天上的星星。我的眼睛里除了繁星,闪烁的都是喜悦幸福的光芒,这是爱情吧?

某年与相依相偎的女友开玩笑,说要告别的时刻亲吻。那个吻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到来,但那个时候她的神情,那认真羞涩又坚定的眼神,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那个瞬间,是爱情吧?

大学里与男友去吃宿舍旁边两块钱一碗的小馄饨,两个人相互搓着冬天里冻得冰凉的双手。吃完了,男友把我搂在自己巨大温暖的羽绒服里,自己背着我们所有的包,目送我蹦蹦跳跳的上楼。那样的温暖,也是爱情吧?

原来我天生就是感情丰富的人,风花雪月拈手就来,也很容易给出自己的热情与激情。直到有一天听大伟说:“喜欢是欣赏,爱情是包容。”

回头想想,这话真有哲理啊。哪段爱情开始的时候不是燃烧着迷恋的熊熊烈焰,哪段感情初始的时刻不是西施与潘安的黄金组合。到头来,只有那个自己心甘情愿容忍理解支持包容的人才是最后的爱情,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有资格走入婚姻的殿堂: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结果是我嫁了大伟。他没钱没权又没势,怀里揣的财宝也不多,可偏偏我们俩在一起就是快乐啊,大江南北满世界里玩得不亦乐乎。春天来了我们去骑马野餐,夏天去海边游泳,大伟晒掉一后背的皮;秋天来了我们去吃大螃蟹,冬天下雨就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闭着眼睛幻想阳光灿烂的加勒比海滩。我在卧室里唱歌,大伟就在外面鼓捣相机,谁也不理谁。我可以和朋友出去跳舞到半夜三点,大伟半个字都不说;他也可以和朋友出去喝酒摸黑回来,偷偷溜进被窝我眼皮都不抬。

我不知道是我成就了大伟的爱情,还是他成就了我的。我们庸庸碌碌的快乐得没功夫想那。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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