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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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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程明浩在一个路口指给我看一段蜿蜒盘旋、在一个街区内打了八九个弯的路,路两边种满了缤纷的鲜花,“这条朗巴德街由於坡度太大,不得不造成 Z 字型,被称为‘世界上最弯曲的路’ 。想下去走一走吗?”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一天之内,我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曲曲折折,他还要带我去走一条世界上最弯曲的路。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作了什么孽。



於是我们继续向前。程明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微笑起来,“对了,你那个同学,叫郑滢吧,她现在还觉得美国没有蚊子吗?”



我跟着笑起来,“什么呀,她到美国第一天晚上就被蚊子盯了好几个大包。不过,郑滢还是对你耿耿于怀,因为你曾经让她很没面子。” 郑滢要是知道我这么爽快的把她出卖了,一定会拖出自己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对着它赌咒发誓以后再不理我。



“那天,我并不是存心想扫她的面子,只觉得许文磊很尴尬,想帮着解围而已。”程明浩一定不会想到,对於郑滢,这已经是两场恋爱以前的事情了。



讲完郑滢,话题落到杜政平身上,“杜政平最近好吗?他上次打电话来说转到你们学校去了。”



“他 --挺好。”这个时候,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很好,“杜政平这个人很不错,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住一层楼,他的人缘最好了…… ” 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的说,“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现在居然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到了酒店门口,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於是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他有点诧异,“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我像做错了事一样急于否认,“只是,有那么一首歌里面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太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的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左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於他的目光。可是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本正经的看科技文献,我则全神贯注的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里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从脸上消失。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一进门,就兴高采烈的领我去看厨房里一个盆中的几条鲤鱼,“我今天早上去钓鱼了,成绩还可以吧?”



我点点头,还他一个微笑。他说,“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把钓杆还掉。”



我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找点事情做,於是,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没想到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 的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真的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敢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那条鲤鱼旁边劈哩啪拉的掉眼泪。

前文在:

http://geocities.com/gbtianya/summer4we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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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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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你怎么了?” 杜政平立刻冲上来抢过我手里的菜刀,一面抓过我的手看有没有受伤。



我挣脱他的手,去擦脸上的眼泪,但不知怎么搞的,眼睛就像出了故障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一个劲的往外涌。我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嚎啕大哭起来。



“喂,到底发生什么事?求求你说句话好不好?” 杜政平着急的摇着我的肩膀。



“那条鱼,它打我……”半天,我终於挤出这样一句话。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意识到它有多么可笑;然而,这千真万确就是此刻唯一说得出口的理由。



“这……不会吧?” 杜政平看看地上那条鱼,再看看我,大约估摸到我和鱼之间力量悬殊,脸上很是费解的表情。



“真的呀,它刚才真的打我, 你不相信就算了……” 我又哭起来。



“行行行,我当然相信你啦,”杜政平一脸的立场坚定,“我明白了,这鱼肯定是在垂死挣扎。算了算了,原谅它,人家就快死了嘛。要不,我现在就让它死,帮你报仇好不好?你是希望我把它斩首、腰斩、切腹、还是大卸八块?还不解恨的话,干脆我们把它凌迟处死怎么样?”杜政平从地上拣起那条鱼,放在手里掂着,“别的不敢说,杀鱼我还是很在行的。以前放假的时候到我爸餐馆帮忙,我爸老是二话不说叫我去杀鱼,因为这个活又脏又累,他是想借此表现自己家教严明,弄得我有苦说不出。不过,你猜猜那些跑堂的小姐叫我什么?嘿嘿,她们叫我‘少东家’,叫得一个比一个甜,我听了心里不要太舒服噢 ……”



杜政平越想哄我开心,我只是觉得更加难过,积压许久的委屈从汹涌而来,化成更多的泪水,把我的心搅得一塌糊涂。



我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杜政平这样的人,不大好找”。



我抬头看着杜政平 -- 他没有程明浩高,我差不多正好到他肩膀,可以一直盯着他的眼睛而不至於脖子酸,那或许是比较适合我的一个距离吧。他有一张端正的脸,微微上翘的嘴角和左脸颊上那个时隐时现的酒涡让他看上去很亲切。杜政平的眼睛里全是关心,没有一丝逃避。虽然从未点穿过,但我心里很清楚他喜欢我,会毫不犹豫的去为我承担风雨 --事实上,他一直都在不动声色的这样做。他这样做,而从来不让我觉得难堪 -- 他一定非常喜欢我。



我收回视线,正好碰到他的肩膀。他的肩膀宽宽的,让人看着就很放心的那种。



我突然觉得很累,好像从前上体育课拼命跑完了一场八百米却被老师告知不及格的那种感觉。



程明浩没有说错,这样的人是不好找;这样一个人,一直就在我身边;那么,我为什么还感到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这种由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扑进了杜政平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腰。


前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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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用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捏着条脏兮兮的死鱼,脸上的表情好像是你想要强奸他一样” 。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 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晚饭,杜政平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看,我一个劲的回避他的眼光,同时感到越来越心烦意乱。



当盘子里的鱼变成一堆骨头的时候,我开始后悔 -- 我怎么会那样失态呢?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於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的下楼去了。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大好。”我本来想说“对不起,今天下午失态了”,可是那样的话,我势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失态。而我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关系。” 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於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



我如释重负的放下话筒。和杜政平在一起,好像时不时做干一些会让我后悔而又难以解释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的说,“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个晚上的七十五支光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 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於,我问她,“我今天下午是不是很失态?”



她咯咯的笑起来,“还好。不过,你看上去很饥渴。”



“那你怎么不问为什么?”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招,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於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抢啊!”郑滢好像条件反射一样。看来,恋爱的挫折并没有削减她的霸气。



我摇摇头,“他很喜欢那个女孩子。” 伴随着这句话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那又怎么样?”



“那个女孩子是张其馨。” 我咬咬嘴唇,“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虽然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想见她两只眼睛已经瞪成了铜铃。



然后,她终於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我真搞不懂,你和张其馨为什么总是拿着破烂当宝贝,而且,盯上的往往还是同一堆破烂!”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样,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大看得惯他。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把程明浩让给她好了。”



“程明浩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真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其馨唯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势是她有一米六四,比我高了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再说,程明浩自己已经有那么高了,需要在乎女朋友的个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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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



“你是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了?” 我很不服气的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 她转回来,“你是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也就是他有那么好的涵养,换了我,老早不理你。”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 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他帮你做的那些程序,不要说代码,连里面的文档里都写得漂漂亮亮,实在是用心良苦。我估计你从来没仔细看过吧?人家现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揉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於是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这个人蛮不错的。”



我不理她。她自顾自接着往下说,“倒也不是说他条件就一定好到哪里去。不过,你以前不是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希望有个男人陪你死吗?我觉得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而且,死多惨都心甘情愿。”



我还是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你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大概是当时情绪特别差吧……你知道,有时候,心里很难过,是需要有人抱一抱的啊。”



“那你有没有一点爱他呢?或者说,你抱着他的时候,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回答不出来。那一个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那个拥抱并非出於爱情,而只是当时的我实在太需要一个怀抱,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如此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因为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根本没有办法去回报他。所以我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酶。



黑暗中,郑滢的夜光闹钟上面的秒针从5走到了20。她叹口气,“Bingo,小杜哥哥没戏唱了。女人在十五秒钟之内还没有办法回答一个问题,那答案就是否定的。可怜他现在说不定正望着天花板流哈拉子呢。”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之间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朋友。” 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 郑滢不失时机的张开了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的插进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们无言的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的转过身,这样,我就可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一次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的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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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了出来,大致意思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莫名其妙的结巴起来,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



杜政平的脸色开始严肃起来。



我一赌气便开始口不择言,“反正,我的意思你应该懂的啦,就是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向来只当你是普通朋友,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麻烦你帮我做作业,也请你不要对我有什么期望。你知道吗,你现在这样,给我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让我很烦恼…… ”



杜政平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脸上越来越严肃。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等他骂我没良心,反正迟早要骂,迟骂不如早骂。结果,他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个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 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算是什么态度?



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没听见,自顾自往前走。他居然还跟我摆酷,这个男人,太气人了!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没有人帮忙做作业还是小事,明明住在楼上楼下却形同陌路,实在有点尴尬。



但我是绝对不会主动跟他打招呼的,谁叫他跟我摆酷?



这种情形持续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的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 的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以后,他就再也不“顺路” 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开始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瞄着天花板上的电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 然后又立刻加上一句声明,“你不要就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个时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他真的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



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结果他没问,却转到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你最近是不是比较辛苦?”



“还可以,就是有一门课连着测验,作业也特别多。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注意到你脸上长出了好几颗青春痘。” 他转过头来有点调皮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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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it! Great story, very tou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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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好啊,刚刚恢复友好邦交,他就来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概,大概是比较辛苦吧。”我下意识的去摸摸脸,不错,脸上一字排开几颗青春痘,最大的是那颗从加州带回来的“纪念品”。已经几个星期了,不知怎么,它总也不肯好。



走到公寓楼门口,我正要上楼,杜政平叫住我“等一下”,然后跑回自己家。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支已经挤了一半的芳草牙膏。



“试试用这个洗脸,治青春痘很有用的,”他看我一脸将信将疑,又说,“你不要小看这个芳草牙膏,这是我一个学长教我的独门秘方,每天早一次、晚一次用它洗脸,效果可好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也长过好多青春痘,就是用这个洗掉的。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皮光肉滑、吹弹欲破?” 他说着说着得意起来,还把脸凑过来让我“鉴赏” 。



“唉呀,毛孔粗得像河马,还‘吹弹欲破’,恶心死了! ”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



回到家,过了一会儿,他打来电话,“感觉怎么样?”



“我还没洗脸呢。放心,我今天晚上一定把你那个宝贝牙膏抹在脸上,好不好?”



“嗯,其实,我是想跟你说…….”他停顿一下,然后像背书一样的一口气把话统统倒出来,“我知道这样说大概又会讨骂,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放弃。我,等你。” 然后,在我有机会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把电话挂了 -- 果真很怕挨骂。



我坐在床上对着电话机发呆。这个人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呢?我又不高,又不温柔,又喜欢乱发脾气,他何以屡败屡战?费解之余,我心里居然隐隐的有点高兴起来--从他今天晚上出现在机房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他还喜欢我。现在看来,他果真还喜欢我。我曾经由于这个原因对他发脾气,然而现在,却开始觉得有点高兴。



我把芳草牙膏抹在脸上,慢慢的用两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揉开,一种很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一直渗进去,非常舒服。假如杜政平没有吹牛,这应该可以治好我脸上的痘痘。那么,我心里的痘痘,是不是也应该痊愈了呢?



他,在等我;我,还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收到了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她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P.S. 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这件事情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P.S.”!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接电话是其馨本人。



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终於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其实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於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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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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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其馨那一句“对不起” 竟然把我的眼泪都逼了出来。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冷冷的说。



“我知道你也喜欢程明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在心里骂我夺人所爱,对不
对?” 其馨淡淡的用一句话概括了整件事情。



刚才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一千一万句话可以拿来骂她,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说
穿了,却突然发现已经无话可说。木已成舟,我还想怎么样?



那个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其馨倒是一点也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 ,可
是,她究竟“爱” 不“爱” 呢?



我问她,“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一个字一个字的问她第三遍,“你为什么
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的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的那头,她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
璐,我告诉你,我是爱他的。”



我抱着话筒流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
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其馨,结果却只是更加严重的伤害了我自己。她有程明浩爱
她,而我没有。



好像是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情做,电视节
目又非常无聊,便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远处
树上用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艳丽。那时候,
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星星好像特别亮?” 我问杜政平。



“嗯,我一来就注意到了。我想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 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就唱张信哲
的好了。”



“好啊,你起个头。张信哲的歌,我差不多都会唱。”



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



唱完,他问我,“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点点头,“说来好笑,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它,后来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人匿名在学
校广播电台为我点这首歌,才发现它好听的。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谁点的。”



他抓抓头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假如我告诉你说是我点的,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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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这样的,” 他喝了一口啤酒,“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寝室里有个人心血来潮
,说哥们都来浪漫一把,每个人到学校广播台去点一次歌,有女朋友的为自己的女朋友点
,没有女朋友的就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点。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可是……你没有过女朋友吗?”



“也算有过,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陪她和她的一个同学去买衣服,她要买一条直筒牛仔裤,我随便说了一句她
腿太短,不适合穿这种裤子,她当场就跟我翻脸了。”



我不由笑起来,“笨哪,你当着人家同学的面揭短,她当然要生气啦! 你当时的正确反应
是夸她眼光好,然后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那条裤子买下来,让她慢慢的去发现自己的荒谬。




“可当时我想的是,那条裤子很贵,不能花这个冤枉钱。”



“后来她买了没有?”



“买了啊。我专门注意她好一阵子,你猜怎么样,那条牛仔裤她总共就穿了两次,说明其
实我还是正确的。可是自从那以后,一直到毕业,她都再也没理我。你们女人记起仇来真
是没底。”



“那是你活该。所以,你就拿我去充数?”



“倒也不是,”他转过头来,“我当时的确在暗恋你。”



“可是,你凭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原因…或者说,你有什么理由,要暗恋我呢?”我
想不起在学校里和杜政平打过什么了不起的交道。



“记不记得那次上日语课,我把日语单词用中文念出来,搞得哄堂大笑?当时你大概也很
想笑,可是因为就坐在我旁边,不大好意思,就拼命想忍,结果还是笑了出来,然后满脸
通红。我觉得你那个样子非常可爱。”



“就因为这个?” 我惊愕。



他点点头,“可惜那个时候脸皮没现在厚,不敢告诉你。”



“那你现在脸皮怎么变厚了?”



“后来出国的时候又碰到你,我很高兴,觉得那肯定是天意。那种感觉很奇妙,所以我就
下定决心,要不惜代价、不怕牺牲,追到你,后来不知不觉,我的脸皮就越变越厚,连我
自己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很温柔的看着我。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十分温暖。



那一刻,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
。当时我想,这么好的一个人,我一定要很努力的去爱他。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真的爱一个人,其实是不需要去“努力” 的;因为在付出爱情的时
候,便已是“覆水岂能收”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0 16:33: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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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脸上的痘痘已经统统被消灭,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 -- 一瓶香奈儿五号。比从前她给我、后来我又还给她的那一瓶还要大。



这个家伙。我看着那个镶黑边的精致盒子摇头:郑滢从来都不喜欢欠人家的情,连我的情都不愿意欠。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的笑起来,然后告诉我她联系了一家软件公司实习,已经办好手续,从这个星期开始一边上学一边工作,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了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的收入。



她很得意,“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好有钱。” 郑滢会豪爽的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她的消费模式让我得出两个结论:一,如果大家都像郑滢这样,美联储恐怕永远不用降息;二,她将来最好嫁个有钱而又大方的男人。



“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问。



“做软件测试,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照他们写好的测试方案在不同的支持环境里运行程序,发现了问题就再运行一次,如果问题重复出现,就记录下来。”



“那他们还给你一小时二十块钱?” 我十分羡慕。



“小姐,这里是旧金山啊,” 郑滢换上一副城里的帐房先生看着“乡下曲辫子”的口吻,“你知道公司正式工作人员的年薪是多少吗?我这一小时二十块跟他们一比,少得可怜呢。”



“可以了,比我们拿的奖学金高好多呢。你就知足吧。”



“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事部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我帮你推荐一下?”



我说,“算了吧,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这个机会很不错啊。”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真不小,” 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你够彻底,连井也跟着一起怕!”



“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 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虽然价钱很贵,我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因为杜政平的确需要一条好一点的领带。出国之前,他爸爸慷慨了一把,拿出自己的十几条金利来让他随便挑,可是,不知是老子还是儿子的品味有问题,反正,他箱子里的两条领带,一条灿烂得好像爬满了七星瓢虫,另一条则五彩斑斓仿佛是热带鱼的肚皮。我无法容忍自己的男朋友戴其中任何一条。



而且,我想,这是我送给杜政平的第一份礼物,贵一点也值得。既然决定要好好去爱他,那么,良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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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2 18:2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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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下说中的人物都很有执着,国外的生活并没有使他们放弃他们的对生活和爱情的信念和追求,我觉得这是最吸引我的地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2 18:33: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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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2 22:37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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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我把领带送给杜政平,他很喜欢,立刻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白衬衫穿起来,打上领带。效果果然很不错。

“你眼光真好,这个学期的 job fair,我就打这条领带去,保证迷倒那些公司的HR小姐,让她们个个想跟我面谈,” 他很佩服我,然后理理头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唉,其实我好像蛮帅的嘛,喂,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蛮帅的?”

“啧啧,帅呆了,麻烦你不要再帅下去,否则看我怎么配得上你,” 我笑起来,“其实,这条领带要是配银灰色的衬衫 --那种浅浅的银灰色,就更加有神采了。”

“那你怎么不顺手帮我也买一件衬衫?”

“顺手?很贵的,我买不起。要么,明年你过生日,我再送给你好了。”

“行啊,” 他扬起眉毛,“不如这样,我们来订个五年计划,就从领带开始,等我明年过生日,你呢,就送我一件衬衫;后年过生日,你再送我一根皮带;到大后年,你再送我一个皮夹;大大后年,你再送我一只手表;这样一来,五年之内,我就初步‘鸟枪换炮’ 了,然后我们再订下一个五年计划,你看怎么样?”

“好意思,” 我瞪他一眼,“你几岁了?自己开口讨生日礼物,还一讨五年。”

杜政平看着我微笑,笑得很开心,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我心里一热 -- 我何尝不知道他讨的其实不是生日礼物,而是我在他身边的岁月。我抱住他,用鼻尖轻轻的蹭他的胸口,他低下头吻我的头发。我想起郑滢说过杜政平是把心捧在手上给我的,觉得她说得很对。他把心捧在手上给我;我不能让他伤心。

放春假的时候,我和杜政平一起去纽约旅游。因为大家都说应该趁学生时代多出去看看,否则,等将来毕业找到工作,假期有限,就不可能好好玩了。

从洛克菲勒中心出来,我们手拉手沿着第五大道往前逛。杜政平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袋递给我,“送给你。”

“什么?”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我伸手到纸袋里去,一直伸到底,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我隐约摸出是一个指环的形状,立即停住,警觉地看着他,“你先告诉我,否则我不看。”

“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戒指,其实也不能算是个戒指,更加像个玩具,” 他有点窘迫地解释,“就是在刚才那家纪念品商店,你挑明信片的时候,我无意当中看见的。不过,” 他从我手里接过纸袋,掏出戒指和一张纸,“这种戒指叫做‘情绪戒指’ ,说明书上讲要是把它戴在手上,它会随着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你看它现在是宝蓝色的,你高兴的时候,它会变成桔黄色;你难过的时候,它会变成紫色;你要是很伤心,它就会变成这种深灰色。” 他兴致勃勃地照着说明书指给我看。

“它真的会变颜色吗?” 我好奇起来,开始认真端详那个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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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3 23:33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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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那是一个两边镀银的戒指,中间嵌着宝蓝色的不知什么材料,很漂亮。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於是换到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到中指。

就这么套了几下,戒指真的从宝蓝变成了一种绿莹莹的颜色。我立刻拿过说明书,上面说这种颜色意味着“紧张” 。

“什么呀,我什么时候紧张了?根本就不准。” 我说。

“我觉得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大概这种材料对温度特别敏感,而人在不同的心情下,体温会有细微的变化。比如,心情紧张的时候,血液就会加快流动,体温也就可能上升一点点,这样戒指就会从蓝色变成绿色。” 杜政平一本正经地分析。

“说得像真的一样。” 我白他一眼。

“我们再试试,嗯,现在你高兴一下,看看它会不会变成桔黄色。”

“有没有搞错,平白无故,你让我怎么‘高兴一下’ ?”

他笑嘻嘻地说,“其实呢,我也用不着它太准,只要大致上能让我对你小姐的心情略知一二,就足够了。这样,你什么时候生气了,我一看就知道。”

我们接着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看一下我手上的戒指,结果发现它好像总共只会变两种颜色 --宝蓝色和绿色。

我说,“不灵啊。”

杜政平说,“不要紧,至少我可以从戒指看出你的心情是平静还是不平静。那已经很不错了。”

“那我要是心情不平静,你怎么办?”

“还用问,马上想办法把你哄好啊。” 他一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的口气。

那天下午,杜政平本来想去看世贸大厦,我坚持要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有什么特别的,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 他有点不以为然。

“你懂什么,没看过‘金玉盟’ 和‘西雅图未眠人’ 吗?那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都是约好在帝国大厦顶上见面,很浪漫的。你知道吗,帝国大厦的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 我一把拉过他的手,“去不去?警告你,戒指已经开始变绿了,我的情绪不太平静噢。”

他乖乖的跟我去。

我们坐电梯到了帝国大厦顶上,那里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坚持不住,随着人流下来。在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所有走过的游客拍照,说拍的相片都会贴在楼下,如果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不喜欢就不用买。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了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 杜政平却感觉良好 --他大概觉得摄影师把他拍得很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买这张照片?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 ” 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我感到左背上一阵发热,立刻回头,身后却只是人山人海。我觉得有点奇怪,正要回头,突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有人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的后背会发热。没错,正是相片上的那一对目光让我的后背发热。

那双眼睛,属於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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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所有人物、情节均属虚构,不影射现实中的任何人或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 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 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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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4 08:1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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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这个蠢女孩还没有忘记程吗?
真不明白!!
单恋不是罪过,但是单恋到走不出来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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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5 21:52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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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武侠小说,总是觉得“点穴” 这回事情非常不可理喻;而在那个时刻,我的的确
确尝到了被“点穴” 的感觉,而且被“点” 的不止是四肢,连着脑子也一起麻木了。我
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着,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
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着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的其实是一种忧伤,一种深深的忧伤。我从来没有
见过他这样的眼神。电光火石之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的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脚
印:虽然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但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它好像和我有
关。



为什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於回过神来,开始焦急地环顾四周 -- 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
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究竟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
权利知道。在这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 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那张相片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



“你刚才不是还说…… ” 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 ” 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



我知道他一定觉得我喜怒无常,可是,当时我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
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开始懊悔拍那张相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瘦的身影。他竟然像人间蒸发了一
样。



我们在三十二街的一家中国餐馆吃晚饭,我的胃口很差。杜政平注意地观察着我的脸色,
终於,他抓过我的左手,看了看上面的戒指,“绿色。你现在心情不平静。怎么了?是不
是哪里不舒服?”



我摇摇头。



“是不是我说错什么话让你生气了?”



我摇摇头。



“那你到底怎么了?” 他有点着急。



我还是摇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是,就是不愿意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
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了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他为什
么那么忧伤?



我不要他那么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那么忧伤。



结完帐,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签语饼,笑着对我说,“其实
我很喜欢这种签语饼,它的味道让我想起小时候上幼儿园每天午睡以后老师发的饼干,而
且,里面纸条上常常会写一些很有意思的话。”



他拆开自己的那块签语饼,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他们竟然漏放了,真扫兴,” 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又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种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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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6 02:59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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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我以前没有相信过签语饼,总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一块签语饼里看似一句普通的吉利话,其实一个字一个字却都在气势汹汹地逼问我的心事,一副不逼到我缴械投降不肯罢休的样子。我爱的那个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杜政平的签语饼里竟然没有签,而我这张上面却写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如果说这代表了上苍的某种安排,那么,它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其实比上苍更有说服力。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发生得十分荒谬。从认识程明浩到现在,我们所有的相处都不过是鸿光片影,也不记得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做过什么特别的事,然而,不知为什么,每一个片刻都那么真切地保存在我的脑子里,随时都可以像记录片一样地回放出来。他曾经那样地对我微笑,曾经用那样的语调对我说话,曾经用那种温煦而亲切的眼光看我。我见过千万个微笑,千万种眼光,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微笑可以让我久久难忘,唯有他的声音仿佛可以透过空气一路温暖到我心里,唯有他的眼光让我只见了几次就自信能从千人万人里分辨出来?正是因此,他相片里忧郁的眼光才会让我那么伤心。



而在这个世界上,再荒谬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变成合理的了。否则,它怎么会发生?



我知道他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这种想法让我既兴奋又不安。



杜政平把两块签语饼都吞到肚子里,心满意足地隔了桌子看着我微笑。我回避着他的眼光,心里一阵歉意,他一定以为那张签应的是他,其实,却并不是。



程明浩并不爱我,我却不能忘记他;杜政平明明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却不能认认真真地去爱他。我努力过,然而,却失败了。



以后的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去人海里寻找那个高瘦的身影,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和杜政平头碰头地睡着了。我一觉醒来,发现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得正熟,嘴角微微翘起,神态单纯而平静。我突然之间十分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不,其实我并没有变心,因为从一开始,我喜欢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其实从来没有变过。无论如何,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我一定还不起。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我对他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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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他抬起头来,迷迷糊糊地看看周围,“到了吗?”



我说,“没到。”



“那你叫醒我干什么?”



“我叫醒你是想跟你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尽量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不能再这样交往下去了。否则,对大家都不好。”



他揉揉眼睛,清醒过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



“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点点头。



他问我,“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不太适合。”



“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 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的确无可挑剔,“是我自己不好。”



他沉默了,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他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我无言以对。他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我该怎么告诉他呢?难道告诉他我一直喜欢的都是别人吗?那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我以为可以说服自己去爱他,简直不自量力。我把他的感情压在轮盘赌上,却输了个一塌糊涂。现在,我已经伤害了他。



“他是谁?” 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吧。”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 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因为,” 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讽刺地发现,这件事情无论对於杜政平还是对於我,简直都像一场终极侮辱。我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那么无情地去伤害一个爱我的人;而杜政平,输给了一个一千英里以外、根本没有出招的情敌。



我把手上的情绪戒指取下来,递给他,“我知道我欠你很多情,恐怕还不起了。不过这个,还可以还给你。”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 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然后轻轻地说,“其实,能跟你一起出来玩,我觉得很开心。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今年夏季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 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 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 郑滢最可爱也最可怕的地方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没有正面回答,“不管为谁,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去爱他。”



“明白了。” 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早知道现在这样,我根本就不应该和杜政平谈恋爱。” 我沮丧至极。



“你没有错,你只是不爱他。” 郑滢坚决地说,“爱情里是没有对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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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7 09:26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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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爱杜,没有错

但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去伤害杜,就很滑稽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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