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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ING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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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皇 后


感情一旦安定下来,生活也变得踏实多了,不象从前老觉得跟个氢气球一样在半空中东南西北地乱飘,直到把里面的氢气漏光。自从有了这个“三口之家”,她实验室的工作进展得也算顺利。课已经差不多上完了,老板要求每个学生要发三篇第一作者论文才能毕业。她去年投的第一篇现在已经出来了,正在写第二篇,前景一片大好。唯一让她有点闹心的一件事,就是她学位委员会里那个最nice的老头因为突发心脏病送医院抢救。人没死,却大彻大悟地决定马上退休,每天垂钓为乐,再不过问学校里的事。学位委员会里空出来的位置需要有人顶替,老板居然指定了最让她怵头的人——Eric Yang。

就凭Eric那个年纪和在美国呆的年头,大风大浪经历得自然比她多了太多。每次见到她时,他都表情从容、不露声色,好象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一样。刚开始她还觉得他脸上那虚伪的微笑象块破抹布,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人家Eric也没怎么招惹她,她反倒觉得这次自己说不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竟多少有些惭愧。毕竟当初Eric也没有强迫她做什么,如果仅从表面上看,不过是酒后聊了聊他不尽人意的婚姻而已。

Eric的技术员Debbie和她的关系倒还一直不错。Debbie和大多数金发白人女孩完全不同,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丑,是个很虔诚的魔门教徒。可能因为Debbie的性格比较内向,从前不知道——至少现在没有很亲密的男朋友。Eric的实验室一共只有四五个人,还都是沉默寡言的日本人和中国人,所以Debbie一有空就喜欢上楼来找她聊天。Debbie家在南方,爷爷奶奶住在Kentucky,自己有个葡萄园。圣诞节Debbie去了趟Kentucky,回来时还给她捎了瓶自己家酿的葡萄酒。她很感动,可一看到那酒就想起电影《A Walk in the Clouds》里那些人怎么光着脚丫子踩葡萄,打死也还是不敢喝,只好偷偷地扔掉了。

有一次和Debbie聊到男朋友的问题,Debbie可怜巴巴地问她是不是觉得自己和男人相处有问题,否则为什么身边就是没有男朋友。她好言安慰了一通,鼓励Debbie要多给自己机会,也多给别人机会。一想到自己居然都给美国人当起恋爱老师来了,她心里也说不清是荣幸、感慨,还是难受。Debbie听了这话忽然喜形于色地说,有一个病理系的小老板请她周末一起去看电影,可接着又一脸的无奈,说对那人没感觉。她问Debbie为什么对那人没感觉,是不够帅不够高还是岁数太大。Debbie说那人身高和长像都还凑合,年纪四十不到,和Eric差不多。她想了想,出于好心地提醒Debbie要先问清楚那人结婚没有,如果有老婆的话干脆就别开始。要是没有其实挺好,这个年纪的人有了一定的事业基础,而且如果追你,应该是抱着娶你的目的,不象只是玩玩而已。她自然绝口没提从前Eric招惹她的事,她早打算好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这时候忽然听到办公室的门外有人说话,是Ben在大声和什么人打招呼。她拉开门,看到Ben正站在门口望向走廊的尽头,一脸福尔摩斯般的神秘表情。她探出头去,顺着Ben的视线看到一个正匆匆离去的背影,一转身消失进了楼梯口。那个略微有些矮胖的背影——竟然是Eric!

“Did you just say anything bad about him?”,Ben扭过头来,挑起眉毛问她和Debbie,“He doesn’t look very happy…I think he must have heard something”。她努力回忆着刚才和Debbie的每一句对话,越想心里越没底。她们提到了Eric的名字,也提到了Eric的年纪,还提到了有没有老婆……糟糕!Eric准以为她把那天的事全告诉了Debbie!想到这儿,她已经吓出了一头冷汗。Debbie自然不会明白这里面的微妙,皱着金色的眉毛迷惑不解地摇着头说,“No! We didn’t say anything about him!”。

那次的事让她好长一段时间都过得提心吊胆。这世道!明明是她受了委屈,她才是受害者,却反而象做了亏心事,吓得跟什么似的。Eric这个罪魁祸首不但逍遥法外,还主宰着她能否毕业的命运,甚至有可能影响她未来找工作或者做博士后的前途——只要她还打算在这个领域混。等了一两个月,一切倒还风平浪静,上帝保佑,也许那天Eric还没来得及听到什么,就被Ben无意间撞破了。

周五谢雨豪打电话来说他家的菜园子大丰收,让她和程乐下了班后去摘菜。谢雨豪和弈鸣住的house后面有片小菜地,从前住那里的一家中国人种了点青椒、黄瓜、西红柿什么的,人家搬走后谢雨豪便接管了菜地——要是靠他自己种,估计就只能吃草了。她打电话给程乐,程乐说今天系里有事可能去不了,她便自己开车直奔谢雨豪家。

弈鸣还没回来,谢雨豪正卷着裤腿在菜地里拾掇,看见她直接就迎了出来。她跟谢雨豪来到菜地,惊讶地发现地里居然长了久违的“顶花带刺”的黄瓜。“据说是你们天津黄瓜所的种子”,谢雨豪解释道。她跟在谢雨豪后面,小心翼翼地在窄窄的地畦上走着。靠着墙边有一种紫色叶子的植物她从来也没见过,更没吃过。谢雨豪说那叫紫甦,南方人烧鱼时爱放的。整片菜地里,谢雨豪最得意的还是他那几株辣椒,长长尖尖的绿油油的辣椒藏在叶子之间,又不生虫,看着就可爱。她自小在城市里长大,很少有机会这样下到菜地里,更没怎么吃过刚从地里摘下来的新鲜蔬菜,兴奋得一脸的傻笑。

谢雨豪帮她摘了好几根黄瓜放在塑料袋里,随手又揪下一根黄瓜在衬衫上蹭了蹭,然后从中间掰开,递给她半根。“吃吧!生吃很好吃的”,谢雨豪一边说一边举起另外半根自己“咔吱咔吱”地嚼了起来。她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一时没敢去接那黄瓜,“你不洗啊?这么就吃上啦?”,她象看英模报告会上的老山战士般无限崇拜地看着谢雨豪。“怕什么?我们又不用化肥……也没用天然肥料啊——你就放心吧”,谢雨豪没事儿人似的说,把她笑得人仰马翻的。

她正伸手去接谢雨豪递过来的半根黄瓜,忽然发现他的目光望向了她身后的篱笆,表情有些异样。动物常常能嗅出来到附近的天敌,和它们相比人类虽然迟钝了些,但有时也还能流露出一点这种本能。那一瞬间,她觉得心头升起一阵莫名的恐惧和慌乱,猛地回过头,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中国女人,正满面微笑地朝篱笆这边走来。那女人看上去年纪比她要大几岁,长得挺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成熟幽雅的气息,加上人高腿长,走起路来就象风摆杨柳,很有韵味。

这女人好象在哪里见过,她想,脑海里顿时“嘭”地烧起了一团火,但是随即,那火就把全身烧得冰凉。难道是……她转过头来看了看谢雨豪,他也正把视线挪回到她的脸上,有些尴尬又有些担心地望着她。谢雨豪的这种表情完全证实了她的猜测,没错,就是那个女人!婚纱照上那个幸福的女人!STOP sign前黄鲲搂着的那个幸福的女人!那个让她这个低贱卑微的婢女永远不敢直视的高贵的皇后!

悬殊的身份使她的头重得象块石头,根本无法昂起,她再没有勇气向那“皇后”看去,只希望“皇后”快些离开,回到那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去。那高高在上的女人啊,你已经拥有了整个国度,你已经拥有了他的全部,为什么就不能留给可怜的婢女一个阴暗的角落,让她把自己丑陋污秽的身体藏起?

可是,“皇后”显然根本听不到婢女心中绝望的呼救,竟然开口和谢雨豪打起招呼来。那正翩翩走来的婀娜身影,如同步下凡尘的九天玄女,让她自惭形秽;那略带家乡方言的声音,还有那婉转动听的温柔语调,仿佛摄人魂魄的梵天魔音,让她头晕目眩。脚下那两寸来高的田埂好象一下子变成了又高又窄的平衡木,而她,便是这世上最蹩脚的体操运动员,在那平衡木上左摇右晃地勉强站立,却已是头重脚轻、双腿瘫软、摇摇欲坠。可笑的婢女啊,难道见到皇后时,你命中注定只有伏地叩拜的份儿?!

她踉踉跄跄地在菜地里走着,视线变得模糊一片。眼前的整个世界都在不停旋转,转得她险些扑倒在地上,一只手已经狼狈地按在了泥巴里。她爬起来拼了命地想要离开这里,可腿脚早已不听使唤。她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这片小小的菜地仿佛是个迷宫,让她永远也走不出来,一生一世身陷其中。

谢雨豪想是察觉到了她的失态,胳膊动了动,似乎想去扶她,却终究也没有伸出手去。他嘴里应付地和那个女人寒暄了两句,眼睛却在余光中时刻留意着她的一举一动。他看到她象喝醉了酒一样歪歪斜斜地走着,不知不觉已经溜下了地畦踩在泥泞的菜地里,还被一株辣椒绊了一下,陷在那辣椒枝里挣扎了半天,差点摔倒。他万万没想到会遇上如此尴尬的场面,虽说黄鲲夫妇就住在前面几个block的公寓楼,可平时他们要来之前都会事先打个电话。怎么今天偏偏这么巧,让最不该见面的人打了个照面!

“皇后”并没有马上要走的意思,反而和谢雨豪很热情地聊了起来,“黄鲲还没回家,我自己呆着没事儿,随便出来走走”,“皇后”的笑容和蔼可亲,有种母仪天下的风度。“哦,是吗?”,谢雨豪脑子里飞快地转着,想着怎么样赶快让“皇后”起驾回宫——旁边那个缺氧加贫血的婢女,可能已经快晕倒了。“还没吃饭呢?”,他稀里糊涂地说道。他、黄鲲、差不多所有知情人担心的都是她见到昔日情敌会一时冲动,与之摊牌夺夫甚至玉石俱焚,让一直蒙在鼓里的新娘子来个措手不及,得知新郎官的这段旧情事后大吃陈醋从此鸡犬不宁。没想到,这一幕紧躲慢躲,还是热热闹闹地演上了,结果却和他们事先料想的大相径庭——原来他们的担心全都用错了对象。

“没有,黄鲲说等他回来做——他做饭比我好”,“皇后”没注意到谢雨豪的窘态,反而奇怪地看了看他身边那个不会走路的女孩。那女孩不知生了什么病,一脚深一脚浅的,象在沼泽里走路一样困难。“皇后”又看了一眼谢雨豪,发现他并没有为她做介绍的意思,嘴巴微微动了动,但终于没有多问。谢雨豪平时很会说话,这时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该如何扭转这个局面。好象他越是想岔开话题,却偏偏引得“皇后”每句话都提到“黄鲲”、“黄鲲”、“黄鲲”。

“那——我进屋做饭去了……你再随便看看——要不拿点黄瓜走?”,他只好开始委婉地逐客,不能再拖了,那边似乎随时都会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下次吧!我们家里还有菜——黄鲲昨天刚买的”,皇后毕竟是皇后,一口一个皇上,“那——我再去那边走走,再见”,皇后终于轻移鸾驾离开了。他心里长长松了口气,赶紧跑上前几步,一把搀住那个婢女的胳膊。婢女浑身软绵绵的,双腿早已没有了一丝力气,只靠着骨骼在勉强支撑站立,不让身体倒下。他一扶住她,她立刻耗尽了仅存的那点骨气,一下子瘫了下来。

“你怎么样了?”,谢雨豪的力气很大,稳稳地架住了她轻飘飘的身子,扭过头看着她惨白的脸——那张平时总是荡漾着笑容的脸现在活象个陪葬用的纸人。她僵硬无神的眼珠费了好大力气才转到他这边,大大的眼睛朝他迷惘地忽闪了几下,那里面顿时变戏法似的冒出了两大颗璀灿透亮的水晶,泫泫欲滴。她失神地愣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什么,“辣椒……我,我把你的辣椒踩坏了,对不起,对不起……”,她边说边连忙挣脱他的胳膊,弯下腰去拾地上那棵折断的辣椒枝,一边还自嘲地笑了两声,却比哭还要难听。她弯腰时动作太猛,又险些跌倒在地上,幸好他这次就站在旁边,手疾眼快地一把扶住了她。

她手忙脚乱地试图把那截断掉的辣椒枝接回去,可那棵枝子已经从心里折断了,只剩下包在外面的一层皮,放回去自然连一秒钟也呆不住,马上就又掉下来。他一脸茫然地望着身边这个企图把断枝接回去的女人,她仿佛是把那根从心里折断了的辣椒枝当成了自己的爱情,还在倔强地、不厌其烦地重复着那个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就象中了魔一样。

“对不起,接不回去了,对不起……”,她小声地、惊惶地说,颤抖的声音揪得人心里说不出的难受。“那就算了,别要了……”,他叹了口气,柔声安慰她道。“对不起,对不起……”,她只是一直重复着说“对不起”,似乎想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态,可最终还是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谢雨豪默默地扶她进屋坐下,给她打开一听Coke。“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这个时候过来”,等她平静些后,他尴尬地说道,“你——以前见过她啊?”。她沉默了半晌,挤出一丝声音,“婚纱照上……还有,街上一次……但没看清楚”。“唉”,谢雨豪叹了口气,“对不起啊,这么久了,我还以为你没事了呢!谁知道……”。

“我也没想到我会这样”,她轻声说,眼泪又缓缓流了下来,“我现在夜里还常常梦到他……我觉得对不起程乐,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梦什么,越是告诉自己别去想他就越……”。她也渴望那种失忆般简简单单的幸福,可是,也许早在黄鲲出现的那一刻起,她便已注定要堕入隐瞒、惶恐、欺骗、愧疚混成的污水潭。那浊得看不见底的水潭似乎有一种黑洞般的强大吸力,任凭下面的她如何挣扎着想爬上去,任凭岸上的程乐如何费力想把她拉上来,始终还是半截身子陷在里面。

谢雨豪静静地听着,她本不想对他讲这些,可是憋了好久的心事,此刻就好象洪水找到了引流口,排山倒海地涌了出来。程乐曾经是她无话不谈的知己,可自从俩人升级为恋人,这种坦白却反而降级为善意的隐瞒。甜蜜的心事很容易和别人分享,可那些酸苦的又去跟谁讲呢?远在国内的父母知道后会比你更痛苦更揪心,除了平添他们的担心,别无益处。而那些所谓的“朋友”也许当面会唏嘘安慰一番,事后没准儿将你的折磨当作美国电视中难得一见的中文频道,而且是倍受欢迎的痴男怨女都市言情剧,在茶余饭后娱人娱己。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能让她放心地倾诉,那可能就是谢雨豪了。

也许,爱情就象一瓶葡萄汁,如果忍不住打开喝了一口,那就不管是酸是甜是苦,把它一饮而尽,因为瓶里剩下的早晚会馊掉。倘若为了种种原因迟疑了,那就干脆自始至终封好了口,若干年后它会变成你最醇最香的美酒。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很感激谢雨豪当初的沉默。

“他太太——可能还不知道这事……”,谢雨豪有点犹豫地说,目光不大自然地转向墙角,似乎不忍心看她的反应,“我们——我们讲好不告诉她,反正婚都已经结了……可这样对你又有点——唉……”。“你们不告诉她是对的”,她轻声说,朝他安慰地笑了笑,那模样凄然欲绝,“让她知道又能怎么样?让这世上多个人恨他?也多个人恨我?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又不认识她,可他每天要面对她,要跟她生活一辈子啊……我现在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大概就是留给他一个平静的家庭了……”。

谢雨豪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说,直愣愣地瞪着她,好象不认识她一样。她朝他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解释道,“其实我也没那么高尚……我也想过去找那个女人谈,去把他抢回来……可是,他结婚前我都抢不到,现在就能了?”。她顿了顿,努力把翻滚上来的眼泪压了回去,接着缓缓道,“再说,即使抢了回来又有什么用?那是他的选择,是他当初定下的规则……我破坏了他的选择,违背了他的规则,他会恨我一辈子的……也许他已经在恨我了,我当初把他逼成那样……”,说着说着,眼眶里忍不住又积攒起两大颗水晶。

“不会的,他不会恨你的!”,谢雨豪忍不住大声说,随即想起自己怎么也跟着提起她的伤心事了,心里暗骂了一句,连忙试着把话题引开。“我还以为你现在跟程乐挺好的呢!原来这里面……”,他倚着桌子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地交替移动着双腿。他安慰女生的经验并不多,弈鸣很少心情不好。“我本来以为程乐那么好,我可以用全部的感情好好去爱他、珍惜他,可是——我不知道……要是我真的爱程乐,为什么我还是没办法忘了黄鲲,为什么今天我看见他老婆会这样……”,她喃喃地说,“也许我应该和程乐分手,我这样对他就是一种背叛——就象对我从前的男朋友一样,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我已经伤害了黎孝诚,不能明知故犯再去伤害程乐啊!”。

“那——程乐对你呢?”,谢雨豪问。她脑海中闪过了无数画面,从疯人院里的平安符开始,一直到夏威夷那让人无法清醒的热浪和美景。跟程乐间的这段感情,忽然变得象是在演戏,演给自己、安慰自己、欺骗自己的一出戏。有时当一个人心里走过了太多曲曲折折的胡同,已经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便不太相信那看上去平坦笔直的康庄大道,总觉得危机四伏。

“程乐对我其实多半是同情和友情——只是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她的语气很坚定,这问题她考虑很久了,“他爱的其实是和他青梅竹马的一个北京女孩,那女孩要嫁人了,他就选择了我……也许,我们俩就是同病相怜吧”。她又想起了从前那段舒心的日子,那些温暖和欢笑。唉,戏弄人的爱神啊,你真是位杰出的化妆师,又或者,你只是碰巧选中了两个最傻的演员?

两人这样面对面地沉默了好久。“我想明白了”,她忽然说道,深吸了口气,向谢雨豪费力地笑了笑,心里有种快刀斩乱麻的痛楚和感动,脸上带着股壮士断腕般的豪气和勇气,“我和程乐也许本质上就象我和你之间一样……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俩都在欺骗自己——我应该和程乐分手了!”。

“哎?你怎么站外面?谢雨豪在家啊!”,门外响起了弈鸣清脆的声音。她和谢雨豪同时愕然望向门口,门打开了,弈鸣走了进来,门外那个人却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地呆呆望着屋里的她。哦,程乐,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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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病 根


“你到了多久了?”,她有些心虚地问程乐,刚刚在谢雨豪家具体说了哪些话一时也想不起来了,反正是些会让他不高兴的话。“没多久”,程乐边开车边平平淡淡地说,他向来都是笑眯眯的,现在说话时虽然语调还是很和气,可他不带笑容的样子已经让她感觉他在生气。“你听到什么了?”,她轻声问,心想他说不定只听见只言片语,难免有些误会。“没什么”,程乐的语调依旧轻松自如。

“程乐”,她想还是应该和他解释一下,“其实我今天在菜地里……”,她犹豫了一下,没再说下去。难道告诉他她见到了黄鲲老婆,告诉他她差点儿晕倒在地里,告诉他她心里那个阴影自始至终也没有被照亮,现在已经发潮发霉?她冲自己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还是解释点别的吧。

“程乐,其实我说我们俩并不爱对方……也不是一点儿都不爱,只是……我也说不清……也许不是不爱,只是不够爱……”,她翻来覆去地念叨了半天,最终也还是没说下去。既然已经决定了要和他分手,现在讨论爱还是不爱,爱得多爱得少,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她忽然觉得任何解释都是多余的,不管他碰巧听到了什么,其实都不是误会。那些绝情的话,早晚都要说出口,上帝安排这种方式让他听到,或许是帮了她一个大忙。

想到这里,她轻轻叹了口气,“好吧,我承认,不管你听到了什么,全是真话——我只需要解释一句,谢雨豪从前就知道我和黄鲲的事,你只要别误会他就好了——就这么多”。她扭过头看着车窗外,她没有勇气看程乐的脸,没有勇气面对那个无情的残忍的自私的自己。

“误会的人其实是你自己”,程乐的话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本以为他会象当初黎孝诚一样,沉默,愤怒,痛苦,然后正如她所期望的——和她分手。“你其实根本不了解你自己”,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平静,“你以为你还是忘不了他,其实你忘不了的是你自己那场毫无保留痛痛快快的付出。你以为他和他老婆的出现仍然在伤害着你,其实伤害你的是你自己。你对从前那种痛苦的感觉已经上了瘾,好象吸大烟一样。你并不是还爱着他,而是沉醉在那种痛苦里,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拒绝清醒。他现在已经完完全全离开了你心里,你从前对他只是迷恋。你爱上的其实是爱情,是爱一个人的感觉……唉,你懂吗?”。

她扭过头,张大嘴巴呆呆地看着他。他的话让她感觉自己的心象个芒果一样被一层层剥开,有种抽丝剥茧般绵长的带着余韵的疼痛。而那颗一直包在心里的心,原来自己从来也没有把它捧在手里好好地看清。刹那间,她好象变成了一个婴儿,赤裸裸地暴露在太阳底下。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过了许久才幽幽地说,“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吧……我这个人——命都差点儿丢了也没搞清楚自己的爱情,更不配说爱谁……我们,还是分手吧!”。

程乐只是看着前方的路,一言不发地开着车,没有说“分手”,也没有说“不分手”。她没再问他,她只听见自己心里头一个劲儿地在说“我舍不得你……舍不得你……别分手……别分手……”。她不愿也不敢追问他,不愿也不敢去想离开了他自己的感情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她甚至暗地里希望他坚决不同意分手,好给她一个留下来的理由。可是,此时此刻似乎一切都在告诉她,分手——只是早晚的事。

晚上她和他开始分开睡,她在客厅里泵好了充气床。气床很软,但让人觉得冷飕飕的,而且躺在上面晃来晃去,总好象要掉下来,自然没有程乐的身旁温暖踏实。过两天我就去找房子,她想,即使程乐还没有同意分手,也该让俩人好好冷静一下,理清自己的感情了。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程乐啊程乐,是因为你太好,还是因为我们俩都太自信,居然相信温暖的海风可以吹干心里的沙滩。那大浪打来的时候,你我拥抱在一起的身体,也许还能勉强站稳,可倘若没有了你,我便只有随波逐流了吧……对不起,程乐,我爱你,却爱得太自私,现在的你——也一定后悔了吧?

迷迷乎乎中她居然又梦到了黄鲲。他依旧不说一句话,他的脸看不真切,也许是她太久没有见到他了。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会有一天记不清他的模样,可是,即使听不见,即使看不清,她还有嗅觉,她还分辨得出他身上那种味道。或许正如程乐说的,她念念不忘的,其实也不是他的味道,而是曾几何时那种痴狂和感动的味道。不管怎么样,那痴狂和感动中晃来晃去的全是他的影子,给了她那永远也戒不掉的痛苦和痛快。

梦里的他背对着她,向一间屋子走去。她站在他后面大声地喊他,可嘴里却“依依呀呀”地说不出话,好象变成了哑巴。她心头一阵惶恐,可顾不了那么多了,他的背影越来越远,她毫不迟疑地跟了上去。她看到他走进那间屋子,她连忙跑过去,轻轻推开了门。

屋子里面居然密密麻麻地坐满了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等待着什么。她看到黄鲲站在人群中间,微笑着牵起旁边一个女人的手,就是那个让她自轻自怜伏地颤抖的“皇后”。“皇后”的脸她倒是看得很清楚,和白天见到的一样。他似乎在向众人宣布那是他挑选的妻子,然后温柔地拥起那个女人,当着众人的面,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吻向那个女人的嘴唇。

尽管这个画面早已在脑海中上演过无数遍,却丝毫没能麻痹她那根脆弱痛苦的神经——或许,大脑真的中了毒、上了瘾,不知满足地渴求着一轮又一轮痛苦的刺激,让那残忍的一幕一遍又一遍在梦里重现?梦里的她已经口不能言,她也无言以对,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啊——”地发出一声长长的绝望的嘶哑的叫喊。她看到黄鲲的目光终于转向了站在大门口的她,他的目光陌生而诧异,就好象根本不认识她。难道他全忘记了?她泪流满面,用力地摇着头,你怎么可能忘记,是我啊——哪怕命运能够改写一笔就已足够,我便会是现在你正吻着的新娘。

没有用,他的目光告诉她他不认识她。她困惑地转头看着四周的人,那些人中很多是她的朋友和同事,可他们居然也都用那种惊讶甚至嘲讽的目光看着她。她顺着他们的目光,缓缓低下头望向自己的身体……天哪!她愕然发现自己竟全身赤裸、一丝不挂,象个婴儿般站在众人之间。她雪白的身子开始瑟瑟发抖,一瞬间,惊惶、恐惧、羞愧、侮辱、愤怒、绝望……所有感觉齐刷刷地涌上心头。那种感觉比死还要可怕,她只有紧紧抱起双臂,在那些鄙夷的要刺穿她身体的目光中蹲到地上。她蜷缩着身体,把脸捧在手心里哭泣,她弄丢了蔽体的衣服,她弄丢了地上的影子,她弄丢了她自己……

自从那天撞见“皇后”和夜里那个梦之后,她发现自己常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每天早上出门下楼时,站在楼梯上,她会猛然间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全都不见了,自己正赤身露体地站在楼梯上——就象那个梦里发生的一样。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怖感觉每次都把她吓得魂不守舍,只觉得整张脸加上脖子和头皮都麻木了,心好象被什么东西撞得节奏全乱了,似乎马上就要跳到嘴巴里。有时那种心慌的感觉让她连气都喘不上来,只能扶着楼梯小口小口又短又促地呼吸。尽管明明记得自己穿了衣服,可还是要低下头,由上到下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眼睛千真万确地看到了衣服却还不够,脆弱得已如惊弓之鸟的大脑总怀疑那是错觉,双手还要把身上的衣物切实地摸过一遍,这才能说服大脑衣服好端端地就在自己身上。

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出现,一直持续了几周。起初顶多是浪费点时间,每次出门前把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仔细看一遍、摸一遍,到了后来,这毛病又延伸到了锁门、锁车、关火等等。当然,做实验时也少不了“事倍功半”,同一件事翻来覆去地检查好几遍也不放心。她自己分析这应该是种精神病,忍不住想起了在“疯人院”住的那一晚,还有那个“僵尸”病友和lobby里的一群疯子。难道精神病也传染?!想到这儿,她心里一阵发毛。

早晨她象往常一样开车上班,进了办公室刚在椅子上坐下,却忽然开始怀疑刚才是不是忘了锁车。其实明明记得锁了,但是那毛病一犯,大脑死活就是不信。她只得又跑回停车场,用力拉了四五下车门,这才放心。转身刚要走,可恨的大脑又变着法儿地整她,开始担心早上煎完鸡蛋好象忘了关炉子,程乐走得比她早,要是真的忘了……她想起昨天小赵老师说有一家中国人就是因为忘了关炉子而引起火灾,来了两辆消防车,可还是烧光了半个家。顿时,她眼前似乎出现了自己家里变成一片火海的样子,忍不住重重叹了口气,“精神病!”,她自言自语地骂道。虽然知道这种想法荒谬无比,对自己这毛病也是忍无可忍,可终于还是放心不下,上了车直奔家里检查炉子。等再回到办公室,她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预约心理医生。

那个三十多岁的男医生坐在她对面,一边听她描述自己的症状一边很满意地点着头。大概她所讲的和书上的定义实在太吻合了,让他获得了一种在病人身上印证自己学问的快感。等她说完,心理医生又问了几个问题,包括是不是做什么事都喜欢过分追求完美、从有光的地方一下子走进没开灯的房间是不是觉得想哭、还有自己是不是意识到现在这样重复做同一件事是一种病等等。她惊讶地看着医生,不停地点着头,这医生如果不是会算命,那就还真有两下子,不象从前碰见的那几个美国江湖骗子。

最后,医生百分百确定地告诉她,她这是最为典型的“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还伴有轻微的“depression”。“But there is a good news”,医生居然还冲她轻松地笑了笑,让她目瞪口呆。原来他指的“good news”是两种病都用同一种药来治,这样她就可以少服一种药。她可没那种幽默感,实在笑不出来,从没想过自己居然真的被诊断出精神病,还得吃药,可见已经病得不轻了。

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想医生的话,先吃六周的“antidepressant”,无效的话还要接受“behavior therapy”——不知道是不是要把她绑在椅子上,象训兽一样用电击什么的,好防止她一遍遍去重复锁门锁车这些动作。天哪,希望吃药管用!可医生说这药有些副作用,除了可能引起恶心、头晕、嗜睡,影响消化等等,还有最让她提心掉胆的一条——自杀。医生说曾经有病人因为长期服用另外一种类似的药物导致自杀,但给她开的这种新药“should be fine”。唉,美国医生该说不该说的都要告诉病人,还不如不知道呢。难怪人家说看医生没病能给你找出病,小病能给你变成大病、甚至还治死,说不定不吃药反而好些。

她想起一个中学同学在念医学院,说不定会懂得这方面的知识——现在只能随便抓个人来多了解点情况了,虽说系里也有中国来的医生,可是跟身边的人咨询,人家一下子就能猜到你头上。到了晚上,趁程乐还在图书馆没回来,她翻箱倒柜地找出那个同学中国家里的电话。都有五六年没联系了,天知道她搬没搬家,只能碰碰运气。同学的爸爸接了电话,告诉她同学上个月刚来了美国。拿到了同学在美国的电话,拨过去,正好抓到她忙里偷闲在家看电视。

和老同学寒暄了一阵,终于切入正题。“对了,向你咨询一下,我的一个同事——男的,得了‘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这就是‘强迫症’吧?医生说他介于“personality”和“disorder”之间,什么意思啊?你学过吗?”,她问。“对,是强迫症,我们以前学过”,同学痛快地说,“personality没有disorder严重,差不多就是我们常说的‘神经质’,但是如果发展下去就变成强迫症,好比有人每次洗手要洗十来遍——这病得吃药!”。

“哦对,医生给他开了抗抑郁药——这病吃药就能好了是吧?”,她试探地问。“唉哟,我告诉你这个吧,这病其实没法儿治根儿,吃药也就是减轻症状,而且一吃就是一年半年的。很多人停药后过了好几年,再遇上点儿什么事儿,得!又回来了”,朋友坦率地说,“这是一辈子的毛病……唉哟,你看我——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朋友终于冒出来个心眼儿。

“不是不是,你想哪儿去了?”,她连忙辩解道。“不是就好,否则呀,一辈子的累赘,说什么干什么都得小心翼翼的,怕刺激他。不过好在不是抑郁症——就是‘depression’啊,否则他可能还会跑去自杀呢!到时候你就成了小寡妇了!哈!”,朋友死性不改,说着说着就不着边儿了。

她本来刚想接着问关于“depression”的情况,一听这话从头凉到了脚,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了,只好匆匆向朋友道了谢。自杀!自杀!!她越想越怕,何况她还有过前科,那机率岂不是更大了?即使不考虑那一层,“一辈子的累赘、一辈子的累赘……”,她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朋友的话,“不行!程乐,我不能做你一辈子的累赘!”。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吃药治病,而是——怎样赶紧跟程乐正式分手。

正想着程乐开门进来了。“你吃过了吗?”,尽管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分手分手,可一见到他,她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最习惯的话。“没呢”,程乐笑笑,“给我做什么好吃的了?”。虽然不睡在一起了,俩人还是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逗“太难”玩儿,就象刚刚开始恋爱的情侣。她和程乐之间的爱情,好象是按下了倒播键的录像带,先是热恋,然后在一次次的迅速降温中退回到默默依恋着对方的最初阶段——反正离原点已经不远了。

“‘猫不理’包子,猪肉豆角馅儿的,‘太难’不喜欢——我刚才试过了,所以叫‘猫不理’”,她边说边准备给他热包子,“有点儿冷了……是熥一下还是——你爱不爱吃煎的?”。“都爱吃,煎的更好。那我先check一下e-mail,你慢慢弄”,程乐冲她笑笑,去了书房。等包子煎好了,她大声叫程乐出来吃饭,可叫了好几声也没动静,便只好径直去书房找他。程乐正一脸严肃地盯着电脑屏幕,神情不太自然,见她推门进来,连忙慌慌张张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被她不由分说地拉去趁热吃包子。

“好吃吗?”,她微笑着问他,她喜欢照顾他起居的感觉。只是,马上就要跟他分手了,这说不定是最后一次给他蒸包子,想到这里,她一阵黯然失色。“好吃极了!我还很少吃豆角馅儿的包子,原来这么好吃——‘太难’真不识货”,他笑着说。她出神地望着程乐笑眯眯的眼睛,还有他脸上那两个酒涡,忽然觉得怎么也看不够。也许——只是假如,把我生病的事告诉程乐,他一定不会同意分手,还会好好照顾我,有一瞬间她这样想道。可马上又狠狠地摇了摇头,唉,我怎么这样自私?!不过,人都是自私的,不是吗?何况,程乐那么好……

“那你慢慢吃,我去洗个澡”,她说。走进浴室,忽然想起今天买了新的浴帘准备换上。包装半天也拆不开,只好跑到书房找剪刀。拉开电脑桌的抽屉时,她无意中瞥了一眼电脑屏幕,那上面是程乐打开着的hotmail信箱。她对偷看别人的隐私从来就没有兴趣,低下头接着去找剪刀——等等,刚才那一瞥之间,好象看到了燕子的名字。

她心里有种做贼的感觉,全身的血液猛然涌向了头顶,麻木的头皮仿佛是通了电,可又实在忍不住去看那屏幕。没错,是燕子!她的手颤抖着伸向鼠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开了来自燕子的那封信。

“乐乐,昨天夜里我又梦见我们一块儿挖蚂蚁洞,在原先老的家属大院儿里。你还拿樟脑丸儿在地上画圈儿,结果蚂蚁都不怕,估计是假药,哈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拿到了去你那所学校念MBA的录取信,虽然只是半奖,但靠我在北京工作这两年的积蓄,到了那边再打打工,应该没有问题。去年只是随便联系了几所学校,其实那时候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也许就是想出去看看吧,正好Ivan向我求婚,我对他印象也不错,就答应他了……你信里说我不应该悔婚,你知道我听了这话心里的感受吗?我以为这个世界上你是唯一理解我的人,为什么连你也要和他们一样教训我?难道你不明白我为什么悔婚?有时我真怀疑你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我同时还收到了Iowa州立的录取信,但我已经决定去你那里。你高兴吗?真希望早点见到你。——燕子”。

她脑海中顿时好象飞进来一大群蜜蜂,“嗡嗡嗡”地四下里乱撞,不由得一屁股跌坐在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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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瘟 疫


夜里她躺在气床上晃来晃去的怎么也睡不着。自从晚饭时偷看到燕子写给程乐的信,按理说应该更坚定她和程乐分手的决心,也不用再担心以后没人照顾他,没人蒸包子给他吃。谁知道,人的心态原来那么奇怪,恰恰相反,她似乎被激发了一种保护自己领土和财产的最原始的本能。没人跟她争时老是想着分手,现在有人来争了,反倒紧紧抱在怀里死活不想松手,就象小孩子爱吃抢食似的。虽说心里明白燕子比自己更适合做程乐的女朋友,可越是这样,暗地里就越是不服气,也不知是冲着燕子,还是冲着那份已经摆在了眼前的命运。总恨不得能为他做些什么,掏心挖肺也好,只要能弥补她那段不光彩的过去。

可是,真的有办法能弥补吗?就算心里的创伤有朝一日能完全抚平,看不出一点痕迹,就算她今后能全心全意地爱程乐,永远不再想起黄鲲,可是……黑暗中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左手腕上那条微微隆起的疤痕,那伤疤怕是要陪她一道下地狱了。此外,她早已不是处女,虽然和程乐开始这段关系前就告诉了他,而他也从未计较过,那仍是她心头一道致命的毒疮,从开始到现在,那种负疚感从未减轻过一丝一毫。倘若早知道有黄鲲,也许就不会和黎孝诚;倘若早知道有程乐,也许就不会和黄鲲……谁知道呢,也许纵然事先知道结果,这一切也终归还是会发生。“倘若”和“也许”怕是这世上最没有价值的两个词了,却能够带给人们那么多幻想,憧憬着另外一场轮回中那个虚无缥缈的自己。

可为什么在当时,总是义无反顾地认为那个男人是她的全部,是她的一生一世。当她以一种高尚的勇敢的姿态和黎孝诚立下那个“一辈子”的约定,那原本以为神圣的结合,却也许竟是堕落的开始。有时她真的怀疑处女膜究竟是上帝对女人的一种恩赐还是惩罚。如果爱情不是唯一的,为什么要制造这唯一的爱的信物?如果说对于女人,最幸福的事是把这信物甜蜜羞涩地交到爱人的手中,那么最痛苦的,莫过于深爱的人就在身边,却茫然发觉自己早已丢失了那信物。唉,如果一生只遇到一次爱情,那将是一种多么大的祝福啊!

她想得心烦意乱,忍不住悄悄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程乐的房间外,把耳朵贴在门上。房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他可能已经睡着了。她无声无息地推开门,走到他床头,静静地注视着月光下他孩子般熟睡的脸庞。“啊——”,程乐猛地睁开眼睛,看到她象个勾魂的小鬼一样站在那里,不禁大叫了一声,“吓我一跳!怎么了?睡不着啊?”,他揉揉眼睛问道。她没回答,幽幽地看着他,忽然翻身上床挤到他身边躺下。他忙往旁边挪了挪,好给她让出点地方,可他每让出一寸城池,她便立刻毫不客气地占领,然后仍是拼命往他身边挤,虽然一言不发,但摆明了一副得寸进尺的样子。他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掀开被子把她的身子罩了进来,“你今天这是怎么了啊?”。

“我发情了!不行啊?连动物都有发情期嘛!”,她声音里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倒好象有些赌气的成份。边说边伸出双臂用力搂住他的脖子,把一边的脸颊紧紧贴在他胸膛上,口鼻中呼出的热气丝丝缕缕地吹着他的皮肤,怪痒的。程乐对她夜里十二点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习性本来早有了解,听了这话发现自己的心理准备原来还是做得不够充分,咳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她已经趁机把头深深埋进他怀里,轻轻地吻着他了。他伸出一只胳膊拥着她,手指插进她柔软的头发里,轻梳着她缎子一样顺滑的长发。

他感觉她的呼吸有些粗重,那个象“太难”一样温暖湿润的小鼻尖怜人地蹭着他胸前的皮肤,柔软的双唇还时不时轻轻衔住他的乳头,让他的身体渐渐热了起来。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恍惚中猛然惊觉她的头正逐渐往下移动,连忙伸出手来按住了她。她抬起头来不解地望着他,月亮映进她的眼睛里,变成两团洁白的火焰,在漆黑的井水中闪烁跳跃。“你……不喜欢?”,她轻哼着问道,双颊好象搽了胭脂般地鲜艳。“不是……我,我不好意思”,他尴尬地笑了笑。

她支起身子把脸重又凑到他眼前,她的双颊愈发娇艳欲滴,“没关系,那——你喜欢怎样?要不,我们换一种姿势?”,她俯身在他耳边沙甜地说。她加快加重的呼吸使他想起夏威夷激烈澎湃的鼓点,那节奏似乎能操纵一切,让他的心狂跳不已。他冲动地翻过身子把她压在下面,变被动为主动地吻她的脸、她的唇、她的脖子和胸前。等他报复完她刚刚在他身上犯下的一切“醉”行,再把唇贴到她柔软饱满的耳垂上,“那你说什么姿势?”,他喘息着问。她早已说不出话来,微微颤抖着的双唇此时唯一的功能就是吻他,急切地寻找着他的每一寸肌肤,象吸盘一样地吸上去,温柔地亲吻他、吸吮他、甚至用牙齿轻轻地咬他。

在两人缠缠绵绵的默契中,下一个回合似乎轮到她了。她轻笑着抱着他滚到了床的另一边,正好变成她压在他上面。她把挡在面前的长发撩到脑后,如醉如痴地望着他,渐渐止住了笑,眼神变得认真热烈起来。她伸出一只小手盖住他的眼睛,然后轻轻跨到他身上。随着一阵火热的湿润,他感觉她的身体包围了他的,象是要融化掉他似的,而他,仿佛正在温泉中畅游,被那阵阵温柔的波浪幸福地拍击着。“哦,程乐,你喜欢吗?”,她娇羞地哼道,声音被两人急促的呼吸打乱。“喜欢”,他费力地回答,捉住她蒙在他双眼上的小手拿了下来,“不过还是不要,这样你太累——都开始喘了,我们还是……”。

他怜惜地拉拉她的胳膊,示意她下来,她朝他感动地笑了笑,俯下身子鼓足勇气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他的脸顿时变成了红蕃茄,却实在难以抗拒那个充满了诱惑的提议,老老实实地绕到了她身后……

她双手撑在床上,紧紧咬住下唇,避免发出更大的呻吟声。可床却没那么善解人意,床头杠一下又一下地轻轻撞击着墙壁,那节奏让俩人都羞得无法继续下去。“程乐,我——我这样就看不到你的脸,我好害怕,我不要……”,她扭过头来望着他,眼神里带着慌张和恳求。他心里一阵颤抖,把她揽进怀里,“别怕,我在这儿”,他拉过她的手放到自己脸上,“我也想看见你的脸,这样我才安心……看来还是老姿势适合我们,嗯?”,他笑着问她。“呵呵”,她也轻轻笑出了声,甜蜜羞涩地点了点头,乖乖地钻进他怀里,比吃饱喝足了的“太难”还要顺从听话。

从第二天一早,她便开始加倍努力地照顾程乐的起居,给他变着样儿地做好吃的,包子、饺子、烧麦、馄饨……每天还早起半个小时用blender磨新鲜豆浆。不知道是因为注意力被分散了,还是医生开的抗抑郁药的确起了作用,几周来那种神经质的症状还真减轻了不少。原来治这毛病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累得七荤八素的,晚上一沾床就瘫痪,管它着火地震都雷打不动,自然就没心思反复琢磨同一件事了。

程乐没跟她提起燕子要来念书的事,她是偷着看到的,自然要装不知道。可要是真不知道倒也好,现在知道了,就老觉得人家程乐心里有事。也许对他来讲,将要面临的是一次重要的选择,一个清清白白的燕子,和一个肮脏却恨不得用砂纸把自己的身体蹭去层皮的她。

那天她出乎意料地收到了Jimmy的一封e-mail,说他毕业后的这个暑假要和朋友去加州玩,开车途中经过她在的这个城市,打算在这儿停两天。她本来已经把Jimmy忘得一干二净,稀里糊涂地读完了信,一直看到署名那里的“Your Pal”这才想起是曾经坐在一起给牧师画像的那个大男孩。

人家来玩,自然要尽地主之谊了。她很热情地给Jimmy回了信,表示欢迎,问他需不需要帮忙联系住处什么的,并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他。没想到e-mail刚寄出几分钟手机就响了,Jimmy的动作还真够快的。他在电话里说朋友会住在朋友的朋友家,他可能也住在那家,或者随便找个Motel过一晚图个自在,不需要她帮忙找了。

“那我就请一天假陪你逛逛城市吧”,她说,“这个破地方实在没什么好玩的,真对不住”。“没关系,你在那里就好了啦,我们随便逛街就蛮好的,还要怎么好玩了啦?”,Jimmy的话让她有种暧昧的感觉。可转念又一想,看望普通朋友也可以这样讲,何况台湾人讲话总是这个样子,让人觉得特亲。“对了”,Jimmy说,“暑假之后我就要去Boston那边念Law School,你……你毕业后有没有可能去东岸啊?”。

她一愣,不大明白她去不去东岸这个问题和Jimmy有什么关系,不过一提东岸,倒是让她想起了在北京开会时认识的那个老板Dr. Stewart。“还真有这个可能,我认识一个教授提过让我去那里做post-doc——不过我至少还有两年才能毕业呢!”。“那没关系啊”,Jimmy好象很开心,“我要在那里呆三年呢,你一定要来找我哦!”。

“哦……好,有机会的话我一定去”,她支吾地说。Jimmy虽然当面讲话时很害羞,可在电话里很能说,他的e-mail也写得很好。那次通过电话后Jimmy几乎一天给她发一封e-mail,里面还时不时附上首歌词或是莎士比亚的诗。那些诗的意境很朦胧,可以说是给恋人的,也可以说是给朋友的,她自然宁愿当作是给朋友的。

Jimmy临来前几天又给她打了几次电话定见面时间和地点。小赵老师也留意到最近她常跟什么人通电话,笑眯眯地问她是不是新交的男朋友。“不是不是”,她连忙解释道,“是那次退休会上认识的,顶多——顶多算是‘教友’而已!”。

小赵老师笑得更意味深长了,“嚯!那可真是‘神的旨意’了!你等着吧,没准儿发展发展就……哈哈”。她的脸有点红,小赵老师孩子都上小学了,可有时说话一点不象这个岁数的人。她想解释一下程乐才是她的男朋友,可一来小赵老师只知道有黎孝诚,还不太清楚她怎么跟他分手的,更不知道黄鲲和程乐这段儿;二来也不想见谁就跟谁抖落自己这些丑事儿,还惟恐天下不知呢。想了想,也就没多说。

晚上回到家里,告诉程乐一个教会朋友要来玩,她要陪他一天。“就是那个台湾人?好象叫Jimmy什么的?”,程乐问。她心里一惊,其实男生在这方面的感觉一点也不迟钝,上次黎孝诚也是一下就猜到了黄鲲——不过这次可不同,她和Jimmy真的没有什么。“对,要不你一起去好不好,我跟他提过我的男朋友的”,她说,不想让程乐有什么猜疑和误会。“我那几天可能有期末考试,再说吧”,程乐笑笑说。

“程乐”,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个,“你毕业之后,有没有可能去东岸啊?”。“我看没这可能——干嘛?”,程乐抬起头看着她。“哦……就是我上次去北京开会时,有个在东岸的老板说让我毕业后去做post-doc……正好是个机会,我是想如果你也喜欢那边就好了……”。程乐想了想,“你知道我喜欢安静,不喜欢大城市,所以,我毕业后要么留在这个城市找份工作,要么干脆回北京。我妈在出版社工作的一个老同学说可以把我的几幅画儿加在一个什么《青年画家作品集》里出版,以后呢,没准儿在北京开个画室——反正我妈有钱,也不用我挣大钱养活父母……哎,对了,我父母昨天来电话说,在北京给我们俩买好了一套房子,如果我们毕了业回北京的话就有地方住了”。

“那——你的专业就不要了?就白学这么多年?清华大学理工科毕业的就这样改行去画画儿?!你这不是要气死一批没考上清华的吗?”,她惊讶地看着他,一万个不理解。“可你也知道,跟我的专业相比,我更喜欢画画儿——你不用担心钱的问题,跟你说实话,我们家的钱根本花不完,我父母分期付款买的一层写字楼就快要付清了,以后要是回北京,光靠租金就够咱俩生活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乐”,她有种被人冤枉的感觉,“我不在乎你们家有没有钱——何况,钱再多,那是你父母的啊,俗话说‘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我父母就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他们的还不就是我的?”,程乐打断了她,“而且,刚才说的那层写字楼,还有那套房子,他们都是写的我的名字啊”,他一脸天真地望着她,不知道她还在担心些什么。

她忽然觉得再怎么跟他解释也没有用,程乐这个人注定永远不会为生活操心——她曾经也是这样,可现在,总是在想毕了业怎样在美国找份好工作,定不定居不说,至少把父母先接来好好玩玩。什么都是虚的,只有让父母高兴是自己一辈子最死心塌地要做的事。

“好了,这事儿以后再说吧”,程乐看她不说话,拍了拍她的肩。“嗯”,她轻声应道,再说下去恐怕俩人都要不高兴了,这种事,如果观念不同,再怎么样也没办法达成共识,妥协的一方可能一辈子都耿耿于怀。“那我去给父母打电话了”,刚才提到了爸爸妈妈,让她有点想家。

电话铃响了好久也没有人接,她有点纳闷儿,中国时间周六早上是她和父母一直以来约定俗成的通话时间,只要没有天大的事,父母总会至少留一个人在家等她的电话。难道……她开始胡思乱想,毕竟上次回国家里人死的死伤的伤,本来热热闹闹的一个大家庭,如今已经枝残叶败,小辈的还没挑起大梁来,老辈的就撒手了,再没有从前家宴上回荡在火锅白色烟雾中无忧无虑的笑声。身在茫茫大洋的彼岸、地球的另一边,现在家里任何一点异常都让她草木皆兵。

她又忐忑不安地拨了妈妈的手机,居然没有开机。再打到外婆家,家里没人!难道是外婆她……她急得想撞墙,发疯一样地打给所有的亲戚,不是没人在家就是丝毫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一直到了半夜一点,她仍是没有找到父母。

“还是不在家啊?”,程乐从卧室里出来,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发现她正在那儿抹眼泪。他走到她身边坐下,拉起她的手,“别担心,肯定是你父母带你外婆出去吃饭了……上次打电话没人接不就是给你外婆出去过生日吗?你还白担心了半天——今天没准儿是你妈妈的生日什么的吧?你再想想”。她哭着摇了摇头,“家里人的生日早就都过了,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儿……”。“嗐!一个电话没打通你就急成这样,也太神经质了吧?”,程乐笑了笑,把她搂在怀里。“程乐,其实我……”,她差点就要告诉他自己那毛病,不过终于还是忍住了,“你没经历过失去亲人的厄耗传来时那种打击,一来还不只一个……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她把头埋在他怀里哭着。

“我明白,我明白”,程乐抚摸着她的头发,“要不——你今天进房间来跟我一起睡好吗?我怕你自己在外面会做噩梦”。“程乐……我还是——”,她犹豫道。“算了吧,还是进来睡吧”,程乐打断了她,帮她把枕头和被褥抱进了房间。

躺在程乐怀里虽然还是担心,但的确踏实了很多,总觉得天塌下来也还有个人跟她一起撑着。不过觉是肯定睡不好了,程乐破例给了她一颗安眠药,那段时间怕她想不开,他把舒乐安定全拿到他家来了。药效很强,让颤颤悠悠的神经彻底瘫痪,可到了早上五点以后药劲儿就全过去了,她一睁开眼睛,连忙爬起来继续给家里打电话。

终于,听到了爸爸的声音。“你们都去哪里了?是不是姥姥?啊?你们别再瞒我了,上次你们瞒我瞒得好苦!你告诉我……是不是姥姥她?”,她急得眼泪都掉下来了。“不是不是,姥姥很好”,爸爸说。她松了口气,看来真的是“强迫症”在作怪。她正想着,紧接着听到爸爸叹了口气说,“可是,有另外一个坏消息——你小姨自杀了!”。

又是一个晴天霹雳!震惊之余,绝望丝丝缕缕地涌上了眼底和心头,一瞬间便象烟雾一样灌满了全身每一处。来吧,来吧,她在心里说,不管你是谁,上帝也好、魔鬼也好,让那所有的噩梦所有的诅咒一起来吧。为什么你竟如此残忍,为什么不统统让我一个人来承受,而要让无辜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这是为什么啊!

“我们刚从火葬场回来……和她截肢那时存下的骨灰混起来了——你小姨她现在终于又有腿了”,爸爸沉重地缓缓说道,“你也知道小姨自从截肢后情绪一直很不好,你姥爷的死对她打击很大,总觉得是因为她出车祸姥爷才急成脑溢血的。她老说‘我要去找我爸爸’‘我对不起我爸爸’这样的话,我们带她去看精神科,大夫说是抑郁症,给开的药里有安眠药……结果前两天趁你姨夫出去买菜,不知怎么从书架上那么高的地方把药够了下来,一瓶全吃了,等你姨夫回家发现送到医院已经肾功能衰竭了……”。

抑郁症!也是抑郁症!!她的眼泪汹涌地流着,苦涩和绝望充满了整个大脑。都是这种病,我是没救了,小姨就是我将来的样子,她万念俱毁地想。我连累得大家为我遭灾,自己终究也逃不过去。如果这样就能让瘟疫一样的厄运终止的话,倒也是件好事……上帝啊,为什么要为我犯下的罪惩罚我身边的人?那仁慈的、公正的、信实的上帝啊,求你看清楚、求你听清楚,不要那么残忍!求求你惩罚我吧!罪魁是我啊!

程乐静静地从房间里走出来,坐在她身边,用温柔的目光无声地安慰着她,轻轻把哭得全身发抖的她搂在怀里。她在他怀里只停留了一秒钟,忽然象想起自己身上带有可怕的瘟疫一样,从他怀里一下子弹了起来,远远地躲到门口。“我还要去实验室干点活儿”,她惊慌失措地说,匆匆忙忙地逃出了家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5 14:24: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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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借 口


几天来她一直耗在实验室,早出晚归,有意躲开程乐。亲人一个接一个地去世,身边对她好的人也一个接一个地出危险,她没有办法解释这一切。可她能够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她是个不吉利的人,会连累所有对她好的人。这不是在看离奇的恐怖片,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如果说是迷信,可瘟疫一样的厄运就是那样真实无比地发生了,一桩接一桩,再没有任何办法能换回那些去世的亲人。不管这是魔鬼对她的诅咒,还是上帝对她的惩罚,她都毫无讨饶的资格和能力。她开始担心程乐,他是那么善良的人,魔鬼啊,请你放过他吧;上帝啊,求你保护他吧。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有些偏激,也知道别人不会理解,不过,也没有什么“别人”来听她诉说。“强迫症”的种种症状在这种压抑的精神状态下克服了药效,又开始顽强地滋长。她的身体和意志已经放弃了对疾病的抵抗,药也是想起来才吃一次——小姨一直都在吃药,结果还不是一样!现在唯一值得她认真花心思去做的事,就是赶紧和程乐分手。他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了,她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哪怕把他永远寄存在别人那里。

可是,怎么跟他分手呢?坚决不能告诉他她生病的事,否则他反而不会同意分手,她太了解他了。搞不好最后还会落得跟姨夫一样的下场,耽误他一辈子。他也不会相信“瘟疫”的说法,肯定又要骂她迷信了。怎么办?怎么办?上帝啊,给我一个和他分手的借口。

上帝听到了她的乞求,慷慨地赐给了她不只一个借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第一个借口还是从她的“大仇人”——Eric手里送给了她。

近来一段时间她发现老板对她的态度很冷淡,真是莫名其妙。虽说她的感情生活和家里发生了不少变故,可工作一直还算顺利,第二篇论文也已经被接收了,按理说凭她的能力和表现,应该是实验室里最让老板满意的人。她不好问,又实在是猜不出个所以然,加上忙着准备几天后的答辩委员会,只能憋在心里。直到那天中午吃饭时跟Debbie聊天,无意间提起了她这个苦恼。Debbie瞪着眼睛听她说完,一边若有所思地重重点着头,一边告诉了她这事的大致起因。

有一回Debbie的实验做到一半有些疑问,便去Eric的办公室找他。办公室的门关着,Debbie正要敲门,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两个人很激动的对话声。美国人一般不爱管别人的闲事儿,Debbie刚打算离开,听到里面好象在重复提到“Vivian”,于是忍不住又站在门口多听了一会儿。办公室里说话的人是Eric和她的印度老板,印度老板听上去很生气,一个劲儿地说“这是真的吗”、“怎么也没想到Vivian居然是这样的人”一类的话。很明显Eric向老板告了她的状,但是具体刚才都说了什么Debbie就没听见了,只说Eric表面上在安慰印度人,其实听起来更象是煽风点火。

原来如此!一定是她那次和Debbie的谈话被Eric偷听到一半,以为她把那件事全盘告诉Debbie了。他自然是恼羞成怒,为了掩人耳目,干脆来个恶人先告状。她气得脖子都红了,嘴唇一个劲儿地哆嗦,把Debbie吓了一跳,皱着眉问她从前是不是得罪过Eric,要不他对她哪儿来这么大意见。她盛怒之下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不想解释也根本没法儿解释这件事。Debbie本以为Eric只是不满意她的工作,告诉她也只想让她心里有数儿,答辩委员会上他可能会提些刁钻的问题,却没想到她反应如此强烈,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赶紧吃完饭先回自己实验室了。

果然,答辩委员会上Eric带着一脸讥讽的微笑,开始对她的工作报告鸡蛋里挑骨头,说她应该“trash”这个“trash”那个,还有这个“doesn’t make any sense”那个“don’t understand why you did this”。她冷冷地瞪着他,心里明知道他在胡诌白咧,还是要压着怒火平心静气地回答他每个尖酸刻薄的问题。尽管其他几个教授对Eric的意见不敢苟同,可毕竟都在一个系工作,平时还互有合作,犯不着为了个学生把关系搞僵,居然没有一个站出来帮她说话。本来单凭Eric一个人的意见还决定不了她的命运,可恶的是他那天不知都跟她的印度老板说了什么,没准儿还添油加醋地造了点谣。印度人本就生性多疑记仇、心胸狭窄,听了挑拨自然是恨她入骨,也随着Eric一起损她。

她气得眼泪象开水一样咕嘟嘟直往上冒,针对她也就罢了,明明那些工作做得很出色,却被他们说得象堆垃圾,印度老板最后居然还说了句“以后不要做这种实验来浪费试剂和我的钱”。那些实验可都是Dr. Stewart很欣赏的啊,她心里骂道,你这个印度黑矮子、大白痴!

一怒之下她下午就给Dr. Stewart发了一封e-mail,问他如果转学去他的实验室难度大不大,他愿不愿意收。Dr. Stewart当天晚上就回了信,说非常欢迎,而且表示他会去跟研究生办公室和系里打招呼,她想转学并不困难。等冷静下来她才想到自己这个决定太突然了,都没跟程乐事先商量一下——不过,这不正好成为她和他分手的理由吗?印度老板看来对她已经仇深似海,呆下去即使多拖两年最后能毕业,也要被他折磨得活活脱掉层皮,何况还有Eric在委员会中作梗。

后来仔细想想,当初Eric不一定傻到为了反咬一口而把那天的事告诉别人。那样即使把脏水都泼到她身上,他自己也难免溅上一滴两滴。可能不过是告诉印度人她在外面骂老板差什么的,而印度人还尤其在乎自己的“高大”形象,动辄恬不知耻地拿自己当个“大老板”,听了这话自然是一点就着。但愿Eric积点口德,没殃及到她的名声,否则只消几周时间,整个城市的中国人恐怕就都知道这档子事儿了。不管跟老板这仇是怎么结下的,总之,这所学校还是远远离开的干净,这个城市也还是远远离开的干净。对那些纠缠不清忘不掉也甩不开的人和事,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眼不见心不烦,把从前所有的记忆全都埋在这里,然后远远离开,再也不回来。

转学的手续办得很顺利,她把去东岸的打算简单告诉了程乐,他嘴唇动了动,没说什么。毕竟俩人已经“分居”那么久了,“情侣”这个词正在离得越来越远,说是“室友”可能倒更贴切。Jimmy来的前一天她已经收到了东岸那所学校寄来的录取信。按理说办转学需要这边老板写封好点的推荐信,可Dr. Stewart和印度老板的名气简直是天壤之别,人家压根儿就没把这印度人放在眼里,告诉她随便找两个关系好的教授写信就成了。后来听说Dr. Stewart自己做学生时因为脾气太直,也被当时的老板整得够呛,对她可能也有些许同情。

Jimmy是个娇生惯养的主儿,嫌住在朋友的朋友家里不自在,干脆就在Motel住了下来。她去找他时他还没起床,揉着眼睛给她开了门,不好意思地朝她笑笑。她本来已经快要忘了Jimmy的长相,这次见到他才一下子想起俩人在退休会上认识的经过,还有他那双“张智霖”一样的眼睛。如果换作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那种方式的邂逅也许还能成为一种浪漫的开始呢。

她能感觉到Jimmy挺喜欢她,他看着她时总是害羞地笑,还会脸红。可是,她已经不想也无力去开始一段新的恋爱了,尽管她承认Jimmy的眼睛确实很好看,对Jimmy这个人的印象也不错。Jimmy梳洗打扮起来很慢很仔细,光是对着镜子往头发上抹hair gel就足足弄了一刻钟,不过经他那样一弄,黑色的短发又亮又挺,真是比其他任何颜色的头发都精神。好不容易等他收拾利索,俩人终于出了门开始逛城市。

找了家McDonald’s吃过点早饭,她先带他去了Barkley lake。没有任何特殊的原因,这个城市实在没有多少地方可逛,mall里又还没有开门,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里了。其实这个城市对她而言,最美丽最值得留恋的地方也只有Barkley lake。她带着一个简单苍白的梦来到这个城市,本以为和黎孝诚的那个约定能够给梦加上幸福的颜色,尽管那根红线好象错系在了颈间,让她有时感到窒息。然后,就在这个湖边,接连走来了谢雨豪、黄鲲、程乐……当然现在还有Jimmy——如果一定要把他也算进去的话。他们每个人都是一种颜色,涂在她每一页的黑夜和白昼间,在她的生活中写下了那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但不幸的是,那同时也是她努力要忘掉的东西。她的梦圆在了这个湖边,她的梦碎在了这个湖边。

和Jimmy并肩漫步在早晨的草地上,看着湖面上金灿灿的阳光,她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程乐。他今天没有一起来,Jimmy是个和他毫不相干的人,而她,其实很快也将是个不相干的人了吧。他那幅几个月都没空画完的画——他好象管那画叫“心湖”,画的景色跟这里的很象。同样平静的湖水,同样摇曳的柳枝……她忽然觉得和程乐的画相比,这里真实的景物倒少了程乐笔下那份梦境般的飘逸和完美。

Jimmy在e-mail里写得一套一套热热乎乎的,可和她面对面时还是不爱说话,只是低着头慢悠悠地走在她身边,和她离得很近。她见识过Jimmy贴在妈妈身边的样子,也不怎么见怪,只觉得Jimmy和她明明是同岁,俩人的经历和心态却好象差了十年。不知是因为女生比男生早熟,还是出国的经历逼着人成熟,或者根本是在美国长大的人实在太天真、太幼稚。

她和Jimmy在湖边坐了下来,面向着湖水。那片湖水是她最知心的朋友,对着湖水她可以坦白地诉说自己的心事,没有任何过去需要隐瞒。Jimmy默默地坐在她身边,陪她望着湖水,尽管他丝毫也不知道这湖水里收藏的她的那些故事。她也不想多说话,也许很快她就要跟这片湖水告别了,说不定这是最后一次来看望这位老朋友。与其说她陪Jimmy逛城市,倒不如说是Jimmy陪她来看朋友。

正想着草地上一扭一扭地走来一群鸭子,一边“呷呷”地叫着,一边四处寻觅今天的早餐。她不禁想起很久以前和黄鲲一起坐在这里,黄鲲见到那些鸭子时会说“你去买甜面酱和小葱黄瓜,我烙几张薄饼,咱把它们捉回去做挂炉烤鸭——嘿,是不是觉得你师父特没出息,就知道吃!”,逗得她“哧哧”地笑个不停。后来,坐在她身边的人换成了程乐,他喜欢笑眯眯地远远看着那群鸭子,告诉她“湖水太安静了,所以要有鸭子来闹一闹、搅和搅和,这样一幅画才有生气”,她则会娇嗔地抗议他这话有影射他是“安静的湖水”、而她是“瞎搅和的鸭子”之嫌。

她甩了甩头,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坐在她身边的不是黄鲲,也不是程乐,而是只见过两次面的Jimmy。她扭头看看Jimmy,担心他坐在湖边会觉得闷,却发现他正忙着翻身上的口袋。最后他终于翻出一包薯片,象个孩子一样抬头朝她笑了笑,然后打开包装,把薯片扔到附近的草地上。那群鸭子没想到会有这么高级的早餐,兴奋得大叫着冲了上来,吓得她连忙拉起Jimmy,一起笑着逃离了“鸭阵”。

回到车里,俩人边笑边喘,话也说不出来。她忽然觉得Jimmy看她的眼神有些发烫,他脸上的笑意也渐渐收敛,表情变得认真起来。她心里有些慌乱,怕他说出什么让人尴尬的话,连忙打岔道,“现在mall应该已经开门了,我们去逛逛吧”。

周六一大早mall里还挺清静,她和Jimmy一人举着一大杯冰的Cappuccino,一家店一家店地闲逛。Jimmy的兴趣集中在卖音乐CD、游戏和那些稀奇古怪东西的小店铺,两手插在肥大得象面口袋却很时髦的帆布裤兜里,走路都不在一条直线上,显得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小些。不知不觉就快到中午了,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已经逛足了两大圈,差不多该找地方吃饭去了。两人走到了JC Penney里通向一楼的自动升降扶梯,准备从那里下楼去停车场。

“那我们这就走了?你不想要点这个州的纪念品?印着球队名字的衣服帽子什么的?我送给你啊”,她问Jimmy。“我……我想要……”,Jimmy低着头,抬起眼睛迅速瞟了她一眼,脸上露出一个有点狡猾的坏笑。“要什么?我们现在去买”,她边问边踩上了自动扶梯的台阶。“我想要一个kiss…here, on the cheek”,Jimmy笑眯眯地指了指自己一边的脸颊,火辣辣地看着她。果不其然,这个Jimmy啊,原来也不是小孩子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哭笑不得地看着他的脸。除了象“张智霖”一样明亮有神的眼睛,Jimmy的脸长得也很帅,剑眉薄唇,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刚才那句话,他恐怕想了很久了,说不定来这儿之前就早计划好以这样的方式作为俩人之间的初吻。不知道这是不是美国恋爱的方式,先不问“你喜不喜欢我”,也不用说“我喜欢你”,更甭提“爱不爱”了,开门见山地就接吻。唉,小Jimmy,她心里觉得有些滑稽,姐姐吃过的苦比你吃过的糖都多,和你在一起简直象玩小孩过家家。何况,程乐现在还是我名义上的男朋友——尽管和他分手可能就是这几天的事。

她苦笑了一下,刚要拒绝他,突然目光凝固在了前方,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脚下的自动扶梯正在以很慢的速度下行,她有足够的时间清清楚楚地看到,那迎面自下而上的扶梯上,肩并肩地站着两个她认识的人,而且是这个城市里她最不愿遇见的两个人!一上一下向相反方向运行着的扶梯正把她和那两人之间的距离一寸一寸地拉近,她站在狭窄的扶梯上无处可逃。

那一瞬间,她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就是逆着下行的扶梯转身跑上去好躲开他们,可是太晚了,那两人已经同时看到了她。女人的目光有些茫然,好象在想从前在哪里见过她。而黄鲲的目光则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脸,这大概是他结婚后第一次见到她。他的眼神深得象个无底洞,她不得不紧紧抓住扶梯的扶手,用尽全身心的力气和那股再熟悉不过的引力抗衡,不让自己再一次被吸进去。他轮廓分明的脸离她越来越近,他漆黑的眸子逐渐明亮起来,变成一面镜子,映出她惶恐无助的模样。那让她无处躲藏的明镜一样的目光中充满了无声的询问,似乎想在一瞥之间了解她这近一年来的每一天是怎样渡过的。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着这个难堪的场面和从前一样,不过又是场噩梦。然而,这不是梦!她没办法象从前一样尖叫着哭醒,没办法睁开眼睛就让他突然消失,甚至没办法从他还有那“皇后”的面前逃开。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心乱如麻,为什么还要让我面对这样的场面?你听到了吗上帝?快点告诉我该怎么办?忽然,她感到身边有人正试探地拉住她的手。她猛然惊醒,再顾不上思考,扭过身子双手扶住Jimmy的头,微微踮起脚尖,在他的嘴唇上用力吻了下去!

她紧紧闭着眼睛,双唇一直用力地贴在Jimmy的嘴上。她感觉Jimmy刚开始很惊讶,后来才醒过味儿来,开始温柔地回吻她。他要求的不过是她在他脸上吻一下,本也没把握她会不会同意,没想到竟得到这么大一份礼物。她始终保持着拥吻他的姿势,不敢睁眼看他的表情,不敢睁眼看黄鲲的反应,不敢睁眼看自己好象干枯的发丝一样混乱纠缠成一团的心思。

扶梯移动得出奇地慢,让她感到和Jimmy的这次接吻是她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吻,似乎永无休止。纵然是闭着眼睛,她也仿佛看见,那紧紧挨着却向相反方向移动的两条扶梯,一条载着黄鲲,另一条载着她……两个人越来越近,直到重叠在一点,然后,又被拉得越来越远,今生今世再也没有重叠的一天。

扶梯终于走到了底,她不敢回头,拉着Jimmy逃难似的跑出了JC Pen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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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谎 言


对着面前小案板上形形色色精致小巧的sushi,她一口也吃不下去,出神地瞪着Jimmy身后那桌上的酱油瓶,手里一动不动地举着筷子,筷子尖一直下意识地含在嘴里。“哇!你绝食啊?”,Jimmy奇怪地看着她,“怎么光吃soy sauce啦?”。“哦——”,她这才回过神来,夹起一个sushi,心不在焉地在盘里蘸了蘸,整个塞进嘴里。“喂喂——那么多wasabi,你不怕辣啊?!”,Jimmy指着半边都裹满了绿色芥末的sushi叫道。

话音未落她已经呛到了,一股强烈的芥末味“腾”地直冲进鼻梁,由下而上一瞬间便到了眼睛里,眼泪顿时就流了出来。“你还好吧?”,Jimmy笑嘻嘻地看着她,“怎么象小孩子一样哦?”。她正抓过冰水来救喉咙里的火,一听他这句话整口水都喷了出来,咳嗽个不停。

“小孩子?你说我?”,她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对啊”,Jimmy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悠悠地说,“你比我小八个月,不是吗?”。“才八个月而已,根本就不算什么”,她说,忽然间想起了程乐。从她俩去夏威夷那时算起,到现在也是八个月了。原来,八个月的时间其实也不短了啊!完完整整的一段感情,从萌芽、生长,再到开花,最后调残,前前后后不也就维持了八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是株结不出果实的花,那尽情绽放过的美丽花瓣谢了之后,就什么都留不下了。只是,当你满怀希望地种下那粒爱情的种子,又哪里晓得它今后会不会开花结果?倘若偏巧赶上一粒她这样煎过煮过的坏种子,再怎么精心呵护还不仍是这么个结局?

“Jimmy”,她想还是尽快把那个冒失的错误纠正过来,“刚才是我不好,我……我不该吻你,我们俩不合适的”,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后悔和懊恼。“我看蛮合适的啊!你不觉得我们俩在一起是神的旨意吗?我们可是一起捧着圣经唱着诗歌认识的呢!这不是神安排的还能是什么?”,Jimmy认真地说,他那对眼睛完全睁开时更大更亮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说的好象也有那么点道理,缘分这种东西让人没办法辩驳,更没办法逃避。

“是——因为你男朋友?”,Jimmy看她不说话,开口问道。“也不完全是因为他,我们俩基本上已经分开了”,她说,心想和程乐之间也许就差吃顿“散伙饭”什么的,搞个仪式正式宣告“分手”了。“是你和我的背景、经历、想法差异都太大……而且,我目前也不想再交男朋友”,她一脸歉意地看着Jimmy说。“咿——”,Jimmy皱了皱眉,拖长了声音失望地叫道,象小孩子跟大人撒娇一样地撇了下嘴,“可我们都要去东岸了,在一起多好啊!”。

“好啦,Jimmy”,和他说话时她不知不觉也变成了哄小孩子的语气,“趁你没有爱上我,也趁我没有爱上你,刚才吻你的事你能不能当做没发生过?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大错特错,求你了!”。“嗯——”,Jimmy一脸的沮丧,但还是故意卖了个关子,噘起嘴斜着眼睛看着她,开始谈条件,“那——你得再kiss我一下!”。她听了差点没哭出来,重重叹了口气,没再说话,心里一万个后悔怎么当时那么冲动,招惹了这个小祖宗。

吃完饭她把Jimmy送到他朋友家,跟恋恋不舍的Jimmy告了别,然后赶紧逃回车里用最快的速度启动车子离开。回家这一路上才刚刚有点时间回忆在JC Penney遇到黄鲲夫妇的一幕。她觉得挺对不起Jimmy,虽说当时根本来不及思考,说不上是有心还是无意,毕竟自己利用了他来演戏给黄鲲看。她越想越觉得后悔,可当时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吗?吻Jimmy的举动虽然鲁莽盲目,却是种本能反应啊,只为拼命保护自己那一点点好不容易重建起来、却仍是少得可怜的自尊。好在Jimmy在美国长大,对那个意外的吻似乎也不怎么介意。Jimmy年轻,长得帅,一脸的美国味儿,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没有一丝一毫黄鲲的影子,帮她演这出戏应该是再合适不过的一个演员了。可悲的是,原来在舞台上不顾一切粉饰痛苦的后果,就是谢幕后独自在台下成倍成倍的痛苦。她想起了“饮鸩止渴”这个词,那稍稍报复了一下的快感竟持续得如此短暂,早被无边无际的失落和茫然卷起,扔进了地狱。我倒还真有点做演员的天份,她自言自语地说,鼻子里自嘲地“哼”了一声。黄鲲啊黄鲲,我唯一的观众,我这个即兴发挥的小品你喜欢吗?或许,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费了半天的劲,其实只是演给自己看而已。

到了家,程乐从书房里缓缓走了出来,神色有些奇怪。“有件事……你——还记得燕子吗?”,程乐清了清嗓子说了句废话,她怎么可能不记得燕子?“嗯”,她低着头轻声应道,已经猜到了他下面的话,只等他说出来。“她月底就过来了,来这儿念MBA……我也不知道她当时联系了这个学校……”。

她抬起头冲他温柔地笑了笑,“好啊,我正好也有件事……我月底就要走了,转学的手续已经全办齐了……”。看着他吃惊的表情,她明白此时此刻就该是那个“分手”仪式了。“我走了,她来了……这样——不是正好吗?”,她努力想冲他笑笑,可终于还是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

程乐沉默了半晌,“我没想到你的转学会办得这么顺这么快”,他沉声说道。“这就是天意吧”,她本想安慰安慰他,却发现自己现在每说一句话都会牵动眼里的神经,勾起一阵扑簌簌的泪水。

程乐不再说话了,两眼茫然地看着前方的地毯,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她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委屈,他居然不开口挽留她,燕子的出现,看来已经完完全全替代了她在他心中的位置。为什么我要离开?为什么离开的是我?她听到心里一个声音在不甘地喊到。可是,不离开行吗?燕子就要来了,那个比她好上一百倍的燕子,他深爱了十年的初恋。燕子能给他简简单单的幸福,能给他健健康康的爱情,能给他一个温暖的家。可她呢?难道给他那些亲人们已经遭受到的厄运?给他一个一辈子靠吃药维持情绪稳定的精神病?给他一个同床异梦见到黄鲲还是会昏头会发疯的叛徒?

她悄无声息地穿好鞋子离开了家门,想让程乐、也让自己的心里能静一静,接受分手这个从一开始就明摆着的结局。她没有开车,只想在这个住了快三年的城市里再好好走走。东岸的繁华无法带来任何令人激动的憧憬,她曾经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这里,现在却发现自己竟然如此留恋这个城市。说不清是留恋这城市带给她的欢乐,还是痛苦,或许应该是所有的点点滴滴。沿着这条小路再往前走就是downtown了,她早上还刚去过附近的那家motel接Jimmy。不知不觉原来已经走出这么远了,也许该往回走了,她想。

忽然,她觉得空气中有什么东西打在了脸上,湿漉漉的。几秒钟之内,大滴大滴的雨点就掉了下来,伴随着越来越近的低吼的雷声。顷刻之间,雨滴连成了密密麻麻的雨线,轻轻抽打在她石像一般一动不动的身体上。她仰着头,任雨水打在脸上,和泪水混在一起,然后顺着双颊淌下。她毫无顾忌地大声哭泣,雨水洗去了泪水,雨声盖住了哭声。谢谢你,这城市里的最后一场暴雨,抱着我,让我可以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哭着哭着,雨好象忽然停了,怎么回事?耳边分明还听到雨水敲打着地面的声音。她轻轻张开双眼,咦?头顶上怎么换成了一片晴空?她又定睛看了看,哦,原来是把撑开的天蓝色雨伞。她扭过头,看到程乐一言不发地站在身旁,为她高高地撑着伞,而他自己半个身子都已经湿透了。

她伸出全是雨水的手轻轻贴在程乐的脸上,“你这是何苦啊,程乐?”,她轻声说道,“你真傻!我都已经淋湿了,而且湿透了,要伞还有什么用?……你该照顾好自己啊!”。程乐不知有没有听懂她话里隐含的意思,还是那样愣愣地望着她,“要淋雨就一起淋,可我既然有伞,就还是要为你撑起来”。

“程乐……”,伞下那片晴朗蔚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雨水,她汹涌的眼泪再也无处可藏,她简直忍不住要扑进他的怀里。可是,她知道那样一来她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他温暖的怀抱,身子摆了几摆,终于忍住了这股冲动。“留下来吧,别去,好吗?”,他眯起眼睛努力冲她笑了笑,那熟悉的笑容让她想放声大哭。

我好想留下来!我哪里也不去!我永远留在你身边!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喊着。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动摇了,转学并不是什么绝对的理由,东岸的学校虽好,可在这里毕竟已经念了三年,即使老板挑刺儿,再有两三年也照样能毕业,何苦要去重新开始。可是……如果她没有那越来越糟的病该多好?如果她没有那段伤重难愈的过去该多好?

怎么回事?你怎么能够动摇?!她猛然间惊醒,狠狠地责骂自己,你这个自私的女人!难道永远都只为自己?程乐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无以为报,难道就从不替他着想一次吗?这也许是你能为他的幸福做点事的唯一机会了!

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和灵魂被一种奇怪的力量占据着、支撑着,那好象已经不再属于自己的嘴唇在微微颤抖。“程乐,我要去,我一定要离开你”,她的眼前一片模糊,“你知道吗?从我自杀时开始,我家里的人死的死、伤的伤……我没死成,可我把厄运从地狱里带了回来,我把灾难和惩罚带给了他们啊……我是个魔鬼,从自杀那天起我就变成了一个魔鬼啊,程乐……你知道吗,姥爷去世那天就是我自杀后的第二天啊!”,说到这里她已经泣不成声,“我不能再害了你,我宁肯自己消失也不能害了你啊……”。

“你不是魔鬼!”,程乐吼道,胸膛急速地起伏着,“你太善良,你……你也太残忍……”。“我求求你,程乐,忘了我吧,我不配……”,她哭道,“我今天看见了黄鲲,我还——原来我还是忘不了他……你去找燕子吧,只有她才配得上你……”。

程乐默默地凝视着她,激动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过了许久才缓缓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具备一种才能,是与生俱来的才能,没有的人永远也学不会……他们爱的时候能爱得毫无保留、浑然忘我,而其他人一辈子也做不到,所以一辈子也没有一场轰轰隆隆的爱情……黄鲲没有这种才能,燕子没有这种才能,我——恐怕也没有这种才能……具备这种才能的人注定一生会吃很多苦,但这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厚赐,应该感到骄傲——你就是这种人啊……”。

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一头撞进了程乐的怀里放声大哭。程乐轻轻拍着她的肩,忽然看到了地上的一个药瓶。“是你的吗?刚才好象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他边说边俯身捡起了那个药瓶。

她浸着眼泪的视线凝固在那瓶药上,眼神刹那间变得惊恐万分。那是她每天在吃的抗抑郁药,刚才猛地扑进程乐怀里时掉了出来,还好他不知道那个英文的药名是治什么病的。此时此刻,在她的眼中,那个小小的橙色药瓶就象是地狱里来的使者,要招唤她回去;又象是上帝发来的信息,提醒她那个险些被她丢到脑后的“无私”的决定。

“这是什么药?你病了吗?”,程乐问道,一边转动着药瓶查看那上面的字。她发疯般地一把夺过药瓶,骤然间,大脑象是受到了魔鬼的教唆,冒出一个罪恶的谎言——却也是帮她完成任务最有效的办法。

“这是——避孕药!我……我今天和Jimmy上床了,所以我前两天从医院开了避孕药……现在你明白了吧?你看清楚我吧,程乐!我是个人尽可夫的贱女人!”,她的眼泪凝结在脸上,她的嘴角露出一个辛酸的冷笑,她的心在自己的阵阵冷笑中被亲手撕成一片一片。

倘若早知道那个谎言会造成多么大的伤害,也许她就不会接受这个来自魔鬼的提议。程乐的眼睛渐渐睁圆,死死地瞪着她的脸,失望、绝望、压抑、委屈、愤怒、痛苦……他眼中的每一个神情都让她痛不欲生。可是,长痛不如短痛,总比一辈子让他背上她这个病怏怏的累赘好,她对自己说。

程乐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象是哑了一样。他的手一松,那把天空颜色的伞立刻被风吹飞了。两个人面对面地站在越来越猛烈的狂风暴雨中,他的眼睛里渐渐溢出泪水,可雨水马上就把它们冲走了;她靠着脸上那一丝冷笑苦苦守住心门,不让眼里翻滚着的泪水和心里澎湃着的鲜血喷涌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早已经湿透,就象从前在夏威夷的海水里游泳时一样。雨水从发稍、眉角、睫毛、面颊、指尖不断淌下,一遍遍徒劳无功地冲洗着心头不断涌出的苦涩和鲜血,尽管那苦涩越洗越浓烈、那鲜血越冲越鲜艳……最后,一切全都混成一处,再汇入地上奔腾着的河流中。河水越流越远,两颗灵魂越飘越远,在暴雨和自己的眼泪中孤独地游荡。

终于,程乐向着家的方向慢慢走去。她仍站在原地,她没有地方可去,那里已经不再是她的家。她默默看着暴雨中程乐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的背影,猛然间有一种错觉,也许那密密麻麻好象珠帘一样的雨水会在一瞬间分开,露出一条路来,让她能飞奔过去追上程乐的背影。可她清楚那只是种错觉,上帝未曾为她分开那红海的海水,如今也不会为她分开这隔在她和他之间、结实得好似铜墙铁壁的雨帘。

瓢泼大雨愈发猛烈地下着,发泄般地抽打着地面,霹霹啪啪,把无数水晶般的雨珠无情地砸成四溅的碎片。四周弥漫起了一层烟雾,眼前能看见的只剩下蒸腾的雨水和眼泪,耳边能听到的只剩下雨水沉重的叹息和心底无奈的哀鸣。那独自站在暴雨中流泪哭泣的女孩啊,你可听到天上远远地传来那美妙的声音:

“你们哀哭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喜笑。”(路加福音六章21节)

“Blessed are you who weep now, for you will laugh.”(Luke 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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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心 湖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雨里,呆呆地面向着程乐离开的方向。夹着暴雨的狂风使她无法完全睁开眼睛,那片模糊的视野里其实早已看不到任何人的影子,原来雨水不但能洗去很多东西,还能遮盖很多东西。过了很久,耳边听到一阵尖锐的刹车声,随后一辆车子猛地在她身边停下。她神不守舍地缓缓扭头看着正在打开的车门,车上下来的居然是满脸诧异的Jimmy。“真的是你啊?你怎么在这里淋雨?快!先上车再说”,Jimmy边说边拽着她的胳膊把她拉上了车,自己再一路小跑绕到车的另一侧,肩头还是湿了一大片。

“下雨你怎么还不回家?也不找个可以避雨的地方?”,Jimmy皱着眉问。“到处都在下雨,去哪里找避雨的地方……”,她幽幽地说。坐在Jimmy的车里,外面的雨是淋不到了,可心里的雨还在浠浠沥沥地下着,试图洗去什么,或是遮盖什么。“Jimmy,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她忽然扭过头直愣愣地看着他说,“今天让我在你那里过夜好不好?”。她不知道程乐见她没有回家会不会到处找她,也许会吧,可只要他哪里也找不到,自然就会认定她和Jimmy在一起,也自然就会相信她那个谎言。既然已经撒下了这么个弥天大谎,干脆就把它一路圆到底。其实,她也不算太冤枉,在JC Penney的扶梯上她吻了Jimmy,这已经足够宣判她背叛的罪名成立了,那个谎言也不过是比事实稍微夸张了一点而已。

“没问题啊,我正求之不得呢”,Jimmy朝她满脸深意故作神秘地笑笑,看她没有开玩笑的心情,严肃了点说,“反正房间里有两张床”。到了motel,Jimmy把车直接停在大堂外,好让她下车时不再淋到雨,自己再开到停车场,然后冒着雨跑回来。那车是和朋友一起租的,Jimmy回motel时便开了回来,倒正巧遇见了她。

房间里开着冷气,吹得浑身还在滴水的她一个劲儿地打着寒战。“你去洗个澡,把湿衣服换下来吧”,Jimmy体贴地说。她哆嗦着进了浴室,热水渐渐驱散了周身的寒意。一边用洁白柔软的浴巾擦拭着身体,她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现在这个温暖干燥的身体已不再是刚刚淋雨的那个,而那个全身全心湿透了的颤栗着的自己,大概早已在雨水和眼泪中化掉了。

要走出浴室时她才发现自己原来没有可换的干净衣物,四下看看,幸好这家旅馆提供的浴巾够大够厚,便用浴巾把身子严严实实地裹好。临出去前,她拉着门把手犹豫了一下,拿过另一条浴巾在外面又裹了一层,再在肩膀上披一条,把自己包得象个木乃伊似的,这才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我洗好了,谢谢”,她对Jimmy轻声说道。Jimmy正坐在床上看电视,扭过头,视线在她的身体上徘徊了两秒钟,又连忙移回到她脸上。

“你——嗯”,Jimmy的声音有点哑,忙清了清嗓子,“你吃晚饭了吗?中午看你好象没吃几个sushi”。“我不饿”,她摇了摇头。“那也要吃啊,不过外面雨这么大……哎,你等等”,Jimmy忽然想了起来,从旅行包里翻出一堆吃的,有香肠罐头、豆奶、饼干、碗装泡面、薯片、巧克力……居然还有两袋真空包装的上海熏鱼。“都是老妈给我带的,怕我挨饿”,Jimmy笑笑说,带着一脸的稚气。

她静静吃着Jimmy帮她泡的韩国方便面,还要感谢Jimmy的妈妈,想得真周到,没忘记给Jimmy带个电热水壶。“Jimmy”,吃着Jimmy的口粮,她觉得跟他的距离好象也缩短了些,看来真是吃人家的嘴短,“你父母很宠你吧……我父母也是”,她说。“嗯——应该是吧”,Jimmy打开包鱿鱼丝,舒舒服服地趴在床上,陪着她一起吃,“我上大学这四年一直住他们家,也一直用他们的钱”。

“他们家?”,她不解地说,然后马上明白过来Jimmy指的就是“父母家”,心里觉得有点好笑,在美国长大的人“父母家”已经不算是“自己家”,而是“他们家”了。“嗯,住父母家省钱又省心”,她说,“不过住学校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你交过女朋友吗,Jimmy?”。这个问题问一个二十三岁的男生——而且是在美国长大的,似乎很可笑,但Jimmy种种天真幼稚的言行实在让她忍不住这样问。

“刚进大学时有过一个,不过一年以后就分手了”,Jimmy漫不经心地答道,“本来以为你会是第二个,结果又分手了”。她轻轻笑了一声,“我跟你也算啊?你——怎么会喜欢我呢?”。Jimmy有点害羞地笑了笑,“那天在pay phone那边你打完电话一转过身来,我就被你电到了,心里说‘哇,这个女生好gorgeous’,没想到后来我们还坐在一起……我在学校里没几个朋友,可你愿意跟我讲话,愿意跟我做朋友——那是我最高兴的一天了”。说着说着Jimmy的目光有些迷惘地望着前方,嚼着鱿鱼丝的嘴也慢慢停了下来,似乎在回忆那天的事,让她有种莫名的感动。

“我们以后还会是朋友啊”,她安慰他说。他从回忆中跳了出来,扭头给了她一个苦笑,那苦笑居然让她心里微微颤了颤,有点替他心疼。唉,我的心是太软了还是太轻了,怎么连Jimmy这样一个表情都会觉得难受,看来我真是不可救药了,她暗自叹道。

吃过泡面她觉得眼皮又胀又沉,头也有点痛,可能是淋雨淋的。“我先睡了,Jimmy”,她说,走到空着的那张床上坐下。Jimmy没说话,站起来把卫生间、门口、桌上的灯一一关掉,只留了床头那一盏台灯。她钻进毯子里,一抬头猛然发现Jimmy就站在她的床前。

“啊——吓死我了……你干嘛,Jimmy?”,她心里开始打鼓。Jimmy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他明亮的眼睛象是两潭烟雾缭绕的温泉,目光热辣辣地洒在她的身体上。一层又一层的白色包装遮不住那身体的玲珑美好,披在肩膀上的浴巾滑落到床上,露出浑圆雪白的肩头和深深的乳沟。她的双腿修长匀称,优美柔和的曲线一直延伸到脚踝。如果要评选世界上最性感的连衣裙,那么浴巾应该是首屈一指的了。“你真的要睡在那张床上吗?哦,我们一起睡不好吗……”,他喃喃地说,没等她回答,便一把拥住了她,火热的双唇重重地印在她的唇上。

她惊慌失措地在他怀里挣扎了几下,可随即脑海中升起一种迷迷乎乎的想要放弃抵抗的懒惰。好象山谷中弥漫起了浓雾,让人辨不清东南西北,只能跟随着感觉的牵引,一步步茫然地摸索着往前走。多久没有人这样吻她了?程乐上次吻她是在什么时候早记不得了。哦,程乐,为什么我还是不甘心?为什么我还是不死心?对于向你撒下的那个谎,为什么我竟开始后悔,暗暗期待着有澄清一切的那一天?不,我已经没有退路,我已经不能反悔!也许……也许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错就错,干脆把那谎言变成真的,这样我就再也不会觉得委屈,再也没有反悔的资格和余地。哦,堕落吧——我的身体,放弃吧——我的灵魂,熄灭吧——我的爱情……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远离圣洁的天堂,隔着地狱的火焰,那天使的笑脸纵然仍是无法忘记,却早已无力再去留恋。

她努力不再做任何思考,双臂勾住Jimmy的脖子,在他的带领下温柔地回吻着他。他抚摸着她细腻的肩膀,然后轻轻扯去她身上的浴巾,把一丝不挂的她完完全全地拥在自己怀里。她顺从地任由他摆弄,既然她无力决定、无法更改、甚至无从知晓自己的命运,那么头脑想要罢工时也就由它吧,一切都让身体自己来做主吧,就象那从不烦恼忧愁的花草,顺应着季节的变化开放、凋零,那样的生命将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啊。

Jimmy把她放到床上,她从半合的眼睑间迷离地望着他。他的身体如此年轻——哦,和她自己的一样年轻,可他充满活力的身体里跳动着一颗同样火热的年轻的心,而她——身体虽然是活的、是热的,可那颗心呢?为什么感觉不到?是死去了,还是一不小心弄丢了?

“你觉得冷吗?”,Jimmy吻着她的头发和面颊,湿润的嘴唇贴在她耳边轻声地问。他的手正温柔地抚摸着她,让她觉得意乱情迷。“冷吗……冷吗?”,她昏昏沉沉地想,这话听起来好耳熟……是黄鲲,黄鲲问过她“冷吗”,然后——她先是逞强说不冷,但随即就欢叫着钻进了他鸭绒被……还有程乐,他也问过她“冷吗”,然后——让她依偎在他温暖的怀里,枕着他的手臂整整一夜,用他的体温驱散了她透骨透心的寒冷,直到他自己的胳膊麻木得失去知觉。刹那间,她感到身体里的那颗心找到了,又开始艰难微弱地跳动起来,尽管那颗心早已冰冷得好象不属于火热年轻的身体。

“不行,Jimmy!”,她猛地用尽全身的力气推起他的身子,羞愧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对不起,Jimmy,对不起……我不想……对不起……”,她边哭边说。“为什么?”,Jimmy的身体好象和她的用胶水粘在了一起,半天才不情愿地分开,“为什么?你……你没做过吗?”,Jimmy迷迷乎乎地问,不解地看着她。

“不是,不是……对不起……”,Jimmy的话让她心里愈发地疼痛,那是结了痂的伤疤被人无意间狠狠揭开的感觉。“求求你别问了,Jimmy,我求求你……总之我不能和你……对不起……”,她象只虾米一样蜷缩着身子,双臂环抱在胸前,不停重复着“对不起”,已经不知道这“对不起”是说给Jimmy,还是说给程乐,又或者是说给自己。

Jimmy坐在床上看了她半天,试图去了解眼前这个奇怪女孩的奇怪想法,终于发现太难而决定放弃。“那——算了”,他沮丧地说,捡起刚刚抛在地毯上的浴巾递给她。她感激地抓过浴巾,用最快的速度躲进毯子里。Jimmy自己慢慢套上T-shirt,情绪逐渐冷静了一些,扭过头朝她又爱又恨地狠狠瞪了一眼,随后从旅行包里翻出自己一件干净T-shirt扔给了她。“你还是穿这个吧”,他说,“要不然我可不敢保证我夜里不会对你怎么样——你围着浴巾的样子实在太诱人了”,他带着点笑意地冲她说道。

她果真换上了Jimmy的T-shirt,Jimmy夜里也果真没有对她怎么样。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对Jimmy的印象除了一个可爱的大男孩,至少还加上了一条——正人君子。Jimmy开车把她送回了家,跟他告别时她觉得欠了他一个很大的人情,只能红着脸跟他说“谢谢”。这段阴差阳错的缘分也该到此为止了,全部过程很简单,吻过两次,第一次是她主动吻他——因为黄鲲,第二次是他吻她,而她也接受了,还差一点就迈出了那一步——这次却多多少少跟程乐有些关系。Jimmy面对面地看着她,忍不住笑了起来,一下子打破了尴尬的气氛。俩人干脆什么也不再多说,象上次分手时一样,轻轻握了握手。“以后你如果去东岸,还是希望你来找我玩”,Jimmy笑眯眯地说,“只要衣服带够就好了”。她忍不住不好意思地笑了一声,“谢谢你,Jimmy,谢谢,我会拿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

走进家门——哦,应该说是程乐的家门,她心里不再有忐忑不安的感觉。该来的都来了,该结束的也都结束了,还有什么可想的呢?还有什么能做的呢?程乐的房间门关着,她偷偷看了看门口的鞋,知道他应该在家,便开始蹑手蹑脚地收拾自己放在客厅里的东西。

“吱纽”一声程乐推门出来了,眼眶发黑,面无表情,象变了个人似的。她心里一阵绞痛,连忙忍住,扭头不敢看他,不敢面对自己亲手造成的这巨大的伤害。“你什么时候走?”,他问,声音平静却有些沙哑。“下周就走,我开车过去……这几天我可以先搬到小赵老师家住”,她继续低头收拾自己的东西。“你不用搬……反正——就剩几天了”,他说,“家里有不少东西是你买的,你多带过去一些吧,到了那边刚开始什么都没有……反正你开车能多带点东西”。

“谢谢你,程乐……这个是你妈妈送给我的”,她拿出那个镶着钻石的胸花递给他,“我一次也没戴过——嗯,是全新的……你留着送给燕子吧……你送我的耳环,都已经戴了那么久,我就留下做纪念了”,她努力朝他苦笑了一下说。他接过胸花,长长吸了口气,又重重呼了出去,“好啊,送给燕子,送给燕子……”,他喃喃地说。她听了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尽管这话本是出自她自己口中,人啊,为什么总是口不对心?

“还有这个小乌龟手链和平安符……你——能不能别给燕子——反正也旧了她不会喜欢,你留着自己戴好不好?”,她边问边开始解那手链。自己已经再没有资格享受他带来的平安快乐,这份平安快乐,她可舍不得送给别人,只有留在他身边她才能够安心。“你不要了那就还给我吧”,程乐冷冷地说,她眼底又涌出两股泪水,忙努力压下去。

“对了,程乐”,她尽量把声音放得轻松一些,“我——我很贪得无厌,别的东西我都不带走,但我想要三样东西,你能不能给我?”,她鼓足力气说。“什么东西?你说吧,只要我还有”,他望着她沉声说道。

“第一样,是我们在夏威夷的录像带”,她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变得温柔起来,眼睛里一片朦胧。“录像还在摄像机的小磁带里,我这两天帮你翻录成录像带,走之前给你——这个好办”,程乐的声音也温柔了很多,不知是不是也被勾起了同样的回忆。

“第二样,是你的一幅画,能送给我吗?”,她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哪一幅?‘狼’?还是‘泪海’?这两幅是你最喜欢的,你都拿去吧”,他说,心里想着即使今后打算重画这两幅,那种感觉恐怕再也画不出来了。“不,我要你没画完的那幅——‘心湖’,你还差多少没画?”,她问道。他有些惊讶,“本来还要画人上去的……反正现在也不用画了,你喜欢就拿去吧,没想到你看中了这么一幅没完成的画……第三样是什么?”。

“最后一样是‘太难’”,她看了看正在玩自己尾巴的“太难”。“不行!”,他的回答很坚决,“你刚去那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我一定要带走‘太难’,求你了,程乐,我就剩‘太难’了,它就象是我的儿子一样……”,她说着眼泪已经涌了出来,它的“爸爸”就是你啊,程乐,她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保证照顾好它,我发誓,求你了!”。“行了,你把它带走吧……你,你是什么也不想给我留下啊……”,程乐长长叹了口气。

“程乐?”,沉默了半天,她忍不住又开口说道。“嗯?”,他正无精打彩地坐在沙发上,从鼻子里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你毕业后,会去东岸吗?”,她轻轻地问,这问题她早就问过他了,她也记得那答案,可还是想再问一次,心里隐隐约约的似乎在为自己制造一丝渺茫的希望。其实,即使他说“会”她还能够怎样?那个弥天大谎已经没有办法弥补,难道这个时候她还能够扑到他怀里留下来陪他吗?在她那阵梦游般虚无缥缈的期待中,终于,从他的嘴里,用那标准的略带京腔的普通话,清晰无比地吐出了两个字——“不会”。她早知道这个标准答案,他答对了。她笑了笑,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从那天起两人便很少说话,连面对面都觉得尴尬难堪。程乐一天到晚耗在办公室和图书馆,尽量躲着她,她想多看他两眼也看不到。几天的时间即使每一分每一秒地数着过,仍是有过完的那一刻。临走的前一天晚上,他终于早早地回到家里,帮她提前把行李搬进车子的后盖箱。“那盘夏威夷的录像带——你有空翻录吗?”,她轻声问。“今天晚上我弄好,明天一早前给你”,他看也不看她地说道。

夜里,她躺在客厅里睡不着,也根本不愿意闭眼,隐隐约约听到程乐房间里传来说话的声音。她走到他的门边,轻轻把门推开一道缝。一男一女欢笑着的对话声传了出来,伴随着澎湃的海浪声和海鸟“Mine——Mine——”的叫声。“……哎——你手腕的伤——不碍事吗?”,男孩的声音热情爽朗,饱含着浓浓的关切和担心。“……我不反悔,我——不——反——悔——”,女孩嘻笑的声音是那样坚定、开怀,在海风声中越飘越远……

程乐默默坐在电视机前的地毯上,没开灯的房间里只有电视上闪烁的光在不断跳动,映到他的脸上。借着那忽明忽暗的光亮,她愕然看到,永远带着阳光般笑脸的他,此刻竟然泪流满面……而她自己,还不早已一样?

第二天一早,他在房间里清清楚楚地听到她离开时的声音,还有“太难”被抱走时迷惑的叫声。他没出去,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个时刻,怎样跟她说再见。过了好一阵,客厅里早已一点动静都没有了,他确定她已经彻底离开,这才推开房门走了出来。她走了,他凌晨时放在桌上的录像带不在了,“太难”也不在了,可是——那幅“心湖”还安安静静地倚在墙角,也许是她走时忘记拿了。他缓缓走到画前,茫然地看着那幅画。咦?那画好象和昨天有些不同……原来,在那嫩绿的摇曳的柳枝上,如今被加上了一只轻巧活泼的燕子。

他的眼泪静静流了下来,嘴里却轻轻笑出了声,“Vivian啊,你画错了,但也画对了……你忘了在湖水中画上燕子的影子,陪伴柳树的倒影……但这也是你唯一正确的地方……”。他拾起桌上的画笔,在画上的湖水中加了几笔。

那是一幅很美却很奇怪的画。湖畔有几株柳树,柔柔的柳枝被风吹乱,柳枝上停着一只燕子;清澈平静的湖水中映出几株柳树,柔柔的柳枝被风吹乱,只是湖水中映出的倒影只有柳枝,却不见枝头的那只燕子……等等,怎么画错了……那片湖水中缺了燕子的影子,却多出一个长发女孩的背影——尽管那人并不在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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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3 13:35: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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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黑 市



整整八百英里。原来那繁忙拥挤、充满了生机和梦想的东岸竟是如此遥远。绝大多数地段路况还好,基本没怎么塞车。除了中途加油和买咖啡,她基本没敢休息,饿了就塞几块饼干,用咖啡送下去。横穿的这几个州都以盛产red-neck著称,尤其是在偏僻的乡下,所以看到旁边开着破旧卡车的人她就异常紧张,不敢向他们多看一眼。八百英里的路程,如果跟她和程乐在一起的幸福时光对应起来,每个月便走出了一百英里。她把计程表调回零,好吧,那就一个月一个月地回忆,反正路上也是无聊,等把八个月的点点滴滴回忆完毕,正好开到东岸,开始一段陌生的生活。

早上六点出发,到中午已经开了超过一半的路程。“太难”刚开始很不适应,惊慌烦躁,坐在椅子上浑身发抖,渐渐习惯后就好多了,舔了会儿毛开始打盹。那张《夜太黑》已经反复放了五六遍,里面每一首歌差不多都学会了。她翻出一盘张信哲的CD换上,里面传来清澈柔美的歌声“……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程乐最喜欢这首歌了,他最喜欢的也是这句歌词……她又想起从前俩人一起唱Karaoke,他唱到这句时总会扭过头来笑眯眯地望着她,让她恨不得扑过去在他那酒窝上狠狠亲一口。哦,程乐,爱情对你来讲,真的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完完整整的一颗心,可我……

忽然间她意识到自己脸上正不由自主地随着这些念头做出各种奇怪的表情,一会儿傻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叹气,就象个蹩脚的演员在对着镜子排练。尽管没有人看见,她还是一阵脸红,连忙收起傻里傻气的表情,重重拍了拍被那些表情搞得有些酸痛的脸颊。原来这么快就已经开始想程乐了,她心里说,而且特别地想。心头似乎系了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牢牢拴在了那个生活了三年的城市,那个有他的城市,早上离开时居然忘了把它解下来。她看看计程表,536英里,这个距离已经让她的心扯得异常难受,不知道800英里时还会怎么样?你知道吗,我离你已经536英里了,好远啊,程乐,她自言自语地说道,536,536……“我想留”,“我想留”……真是个有趣的数字,她朝自己苦笑了一下。一个巧合而已……这世上巧合很多,奇迹却少,而且绝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寻常的人身上,一次也没有,她悻悻地想,和黄鲲分开时没有,和程乐分开时也没有。如果真的有奇迹,程乐,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为什么对你撒谎,也许有一天你会原谅我做过的一切。你的爱只有一个字,而我的爱一言难尽、欲说还休啊,用了整整八个月也还是没有说清楚。

想到“奇迹”这个词,她忍不住回头看看堆满纸箱的后座,竟然冒出一个荒诞的想法——也许就象“大变活人”的魔术里一样,那堆箱子会突然间打开,然后程乐从里面跳出来……她“哼”地冷笑了一声,狠狠摇摇头,骂了自己句“神经”,眼睛还是不由自主地从后视镜里瞟了一眼,确定后面没有一辆车子哪怕只有一点点象程乐的车。奇迹自然没有出现,倒是“太难”开始“喵喵”地叫了起来,估计是想上厕所或是渴了饿了。她腾出右手把装着litter box的大塑料袋口撑开,“太难”认得自己的马桶,很乖地钻进去方便。“太难”怕是我们这段感情唯一的结果了吧,她想,这样一来便多少感到一些安慰。程乐,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照顾好我们的“儿子”……唉,我们三个在一起本该多么幸福,如果不是我的爱情浸过太多眼泪,难以再被点燃;如果不是我的伤疤凸凹丑陋,阴天的时候还会隐隐作痛……程乐啊,原谅我,好吗?我不能让你做我爱情的陪葬啊!

开进这段弯曲的山路后天空开始变得阴暗,又让她平白无故地想掉眼泪。从前还以为自己只是太多愁善感,加上被黄鲲甩了时受了点打击,现在才知道这恐怕也是“抑郁症”和“强迫症”在作祟。不知道这病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她暗自想道,唉,其实好与不好现在还有什么关系吗?我与程乐现在还有什么关系吗?

越往前开天阴得越厉害,开始有黄豆大的雨点不时抽在挡风玻璃上。雨点每“啪”地敲一下玻璃,她的身体便下意识地轻轻哆嗦一下,就象那天站在街边,看着程乐的背影渐渐走远,狂风卷着暴雨抽在身上的感觉。雨转眼就大了起来,和她的眼泪一样,在挡风玻璃上再也挂不住,终于连成一片,哗哗地流了下来。她减慢速度,打开雨刷。原来,心里一直都是湿漉漉的,从未真正放晴过。本以为阳光一样的程乐能晒干她的心情、她的爱情,谁知却给她带来一场太阳雨。那上一场的雨季还没有完全过去,这一场就已经到来了。

终于快要进入这个城市了,她不敢再走神,全力以赴地应付着高速上越来越多呼啸着擦肩而过的车子。每辆车似乎都在烦躁愤怒地低吼着“别理我,烦着呢”,不知算不算繁华大城市里的一景。她那辆挂着外州牌照的黑色Corolla被夹在中间似乎也有些自惭形秽,感觉变得更小了。正赶上下班时间,高速上堵得很厉害。不过幸好她是从外面往城市里面开,和多数回家的人方向相反。她走的这个方向至少还走走停停,再看对面出城方向的车流,简直象冻住了一样,纹丝不动。

终于下了高速,按照地图上画的,再有几个路口应该就到新家了。她在一个红灯处缓缓停下,在座椅上挪动着身体,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和肿胀的双腿。突然,旁边的车窗上一下子冒出一个象碳一样黑的人头,随后一只黑手掌还按在了玻璃上,吓得她忍不住“啊——”地尖叫起来,第一反应以为自己象电影《The Sixth Sense》里一样看见鬼了——而且是个被烧焦的鬼。待她定下神来仔细看清,才发现是个十一二岁的半大黑人小男孩,手里拿着个擦挡风玻璃的刷子,边敲她的车窗嘴里边说着什么,似乎是问她需不需要擦玻璃。她惊魂未定地从包里翻出两块钱,把车窗摇下一道小小的缝,刚刚够把钞票递出去,然后向那小黑孩又是摆手又是摇头,只求他快走。脸上还得挂着客客气气的苦笑,不敢表现出一点厌烦——据说这些黑孩子都有成年黑人在背后撑腰,可能就藏在马路拐角处或者前面那个加油站里,所以是万万得罪不得的。

开到新家时已经六点多了,路上整整十二个小时,除去休息,净开不到十一个小时。她下了车,活动活动酸软无力的双腿,一瘸一拐地去管理处拿钥匙。管理员是位老太婆,她租房时在电话里和她说过话,让她签了几份文件就带她去了三楼的房间。这里不是市中心,离学校也还有半小时的车程,所以房租倒还没有贵得太离谱。她的新家是间efficiency,月租金五百,外加每个月四十块作为“太难”的“宠物管理费”,尽管房东其实什么也不管。老太婆又交代了一通交租日期、洗衣房、信箱、垃圾的问题,说了句“enjoy yourself, you will like here”就离开了,剩下她自己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太难”似乎对新环境感到很兴奋,在屋里跑来跑去,沿着墙边嗅个不停——希望别是发现了老鼠的踪迹。

她干一会儿歇一会儿,花了一个小时才把所有的行李搬进房间。在楼道里叮叮咣咣搬东西时楼下那家的门开了,里面一个二十来岁的黑人探出头来看看这动静是怎么回事。她还没来得及跟他说“Hi”,门又“砰”的一声迅速关上了,眼前似乎还残留着刚才打照面时那张黑脸上两大块充血的眼白,令人毛骨悚然地晃了一会儿才消失。这边的人看来都不大友好,她暗自想到。房间里的地毯是新换的,她又已经是精疲力尽,也不客气,便双手枕在头下躺到地毯上。望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不禁又想起了程乐,昨天晚上是他把这些东西搬上车的,大概一共只用了十五分钟吧。没有你原来一切都这么难,程乐……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平均每几分钟都会想到他一次,记得好象是弗洛伊德说人在潜意识里平均每十五分钟就会联想到“性”一次,真是骇人听闻,不过程乐在她脑海中出现的频率倒真是赶上这个水平了。

她拿出手机拨通了程乐家的电话,想给他报声平安,说不定,他这时候也会想起她吧。电话响了好几声也没人接,半天,终于传来了程乐的声音。她心里一阵激动,“啊——”地刚要张嘴说话,这才发现原来是留言机里的录音。程乐这家伙,留言机里那两句话还要用中文和英文各说一遍,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多听听他的声音。她趁着那声“滴——”响起前挂上了电话,然后再一次拨通,躺在地毯上翘起二郎腿,眯着眼睛细细享受他的声音。这样重复了好几遍,直到那两句差不多听够了,她才打算这一次要真的留言,告诉他自己已经到了。正等着留言机再一次响起的工夫,忽然电话被接了起来,里面传来了程乐的声音。

“你谁呀你?烦不烦啊?”,程乐的语气跟平时叛若两人,是啊,换了谁被骚扰这么多次也气急败坏了。她吓了一跳,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在家,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哦,是——是我,你——你在家啊,程乐?”。程乐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道,“是你啊,怎么不留言?”,他的声音已经缓和了很多,“你——已经到了?”。“嗯,到了,打电话就是告诉你一声……”,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说的,可又不想就这样挂电话。

“那——你现在跟Jimmy住一起?”,程乐冷冷地问。她愣了一下,这才想起自己临走前撒的那个弥天大谎,原来他真的相信了,还一直以为她是来东岸投奔Jimmy的。其实她所在的这个城市离Jimmy那儿少说也还有五个小时的路程呢。她心里一阵酸苦,又微微有些赌气,张口就道,“对!我是住Jimmy家,我现在好极了,这里什么都不缺”。电话那头又是半天没有动静,她不想再说话,却还是舍不得挂电话,用力咬着下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过了好久,程乐终于说话了,“不错啊”,他的声音酸溜溜的,“对了,我今天看见壁橱里有几双鞋子你没带走,要是不要了那我就扔了?……燕子下下周就到了”。

“不要了!我都不要了!所有我的东西你随便扔!我给燕子让位!”,她心里更是气苦难当,声音已经带着哭腔,“我要和Jimmy出去吃饭了,再见!”。“啪”地一声合上手机,她的眼泪终于缓缓淌了下来。当初是自己选择了撒谎,自己选择了离开,现在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还能怨谁啊?“‘儿子’”,她一把搂过旁边的“太难”抱在怀里,对着那张莫名其妙望着她的小小猫脸哭道,“爸爸不要我们了,‘宝宝’,呜……我们没有家了……都怪妈妈不好……”。

“儿子”还有点饼干,她也还有点饼干,俩人就着矿泉水各自吃着自己的晚餐。本来还想尝尝对方碗里的,可刚闻了闻俩人就都皱起了眉头,品味相差过于悬殊,只好作罢。简单收拾了一下,洗了个澡——发现还没有热水,明天一早得告诉老太婆找人来修,再充起气床,就这样度过了来到新家后的第一个晚上。

第二天按照地图很轻松地找到了新学校。她所在的系就在医院旁边,位于市中心,上下班时段交通很拥挤。对于这个城市将近70%的黑人人口她早有耳闻,心里一直有些发怵,不幸至极,这所医院不偏不倚就坐落在黑人区的正中央。她本对黑人人种没什么偏见,原先住的城市里也有黑人,但都非常老实。可来之前Ben和其他美国同学大谈特谈这里著名的黑人高犯罪率,警告她要小心。Ben还戏称这里为“黑市”,笑嘻嘻地提醒她这个“黑市劳工”别被人卖到了红灯区自己还不知道。

她先去系里办好了各种手续,然后来到新实验室。Dr. Stewart的实验室不算太大,只有两间半,但是每条实验台都挤了两三个人,看来这里真是寸土寸金。老板恰好出差在外,知道她今天要来,早交代给了秘书,帮她收拾好了办公桌和一小片实验台。刚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就有一个女孩笑着走过来跟她打招呼,说自己叫Natalie,是Dr. Stewart四年级的博士生。她连忙跟人家做自我介绍,眼睛却忍不住仔细打量着这个女孩的脸。与其说这女孩长得漂亮,不如说她长得与众不同,棕色的长发略嫌太直,眼睛很大却似乎太往外凸出,倒是绝对不难看,和美女只有一步之遥,却又是咫尺天涯。后来才知道,Natalie是混血儿,爸爸是美国人,妈妈是日本人。东西方的混血儿要么长得惊艳,要么就有些奇怪,很不幸,Natalie似乎更接近后者。

实验室里有两个中国人、一个日本人、一个韩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两个黑人,剩下的就全是美国白人了。最让她高兴的就是没有印度人,自打有了和上一个印度老板相处的经历,她见了从亚洲地图上的那个角落来的人就怵头。Natalie很健谈,又和她共用一张实验台,边干活边跟她闲聊。很快她就对这个城市哪些地段治安差不能去,哪些酒吧和餐馆最好,都有哪几个mall、哪几家电影院这些情报了如指掌。Natalie有个白人男朋友,在这所学校读医学院,俩人住在离校区不远的一处公寓里。

下午她先找到离家最近的超市,买了不少自己和“儿子”吃的用的,这才开车回家。一到家门口她就傻眼了,四辆警车和两辆救护车挤在了楼前,闪着让人眼晕的信号灯,好些警察和穿着其他制服的人在走来走去,象拍电影一样。她头脑里闪过一个念头,“难道是‘儿子’闯了大祸?”,顿时吓得脖子后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大热天里只觉得冷风飕飕地往衣领里灌。周围有几个居民在远远地围观,她看到管理员老太婆也站在那里,连忙凑过去打听究竟出了什么事。“Someone got shot in the head!”,老太婆激动地说,语气里带着在百老汇看戏般的兴奋,“Hey, he was your neighbor downst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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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幻 影


警察例行公事地跟这栋楼里的每户居民问话,问到她时得知她刚搬来一天,东南西北还搞不清,就跳了过去问下一户。她本来想提一下自己昨天搬东西时跟那黑人打了个照面,转念又一想还是没说,楼上楼下的邻居见过面很正常,不算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加上自己初来乍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直折腾到七八点她才获准进了自己的房间,可想起脚底下那屋刚死了个人就吓得手脚发凉,眼睛老是不由自主地瞟向头顶墙上的空调通风口,生怕死者的怨魂好象恐怖片里一样血淋淋地从那里面爬出来。

人越是害怕就越是喜欢吓自己,猛然间一个念头冲进了脑海中,吓得她几乎瘫痪。你怎么知道昨天见到的黑人是死者?说不定就是杀人凶手!怎么不可能?非常可能!完全可能!她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如此真实而逼近的恐惧,透骨的寒意从头顶一直蔓延到指尖。她费了很大力气才能弯曲僵硬的膝盖,扶着墙缓缓坐到地毯上,那部自编自导的恐怖片顿时又换成了枪战片。她随即联想到凶手可能会来杀她灭口,然后……然后她似乎看见程乐抱着她的尸体痛哭,他拼命摇晃她的手臂,可她再没有半点知觉……她似乎还听见程乐边哭边喃喃地说“Vivian,你为什么要去东岸,为什么要留下我一个人……”。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抽了抽酸酸的鼻子,这才发觉脸上已经莫名其妙地挂满了眼泪,刚才那部由恐怖片改编的枪战片,现在居然又换成了生离死别的爱情片。

“神经病!”,她冲着空气大声骂道,“怎么都想到这儿来了?”,随后从包里翻出抗抑郁药,拧开瓶矿泉水送了下去。住在这种地方,整天提心吊胆的,不吃药的话病情恐怕真的会恶化,她想,药剩得不多了,过几天得再去refill。吃完了药,她忍不住又想了一会儿自己被杀后程乐悲痛欲绝的样子,把那些泪腺已经制造出来却被囤积在仓库里的眼泪廉价处理干净,这才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报警。

可是,家里连个电话簿都没有,警察局的大门更不知道往哪边开,她在这里是绝对的人生地不熟,老太婆管理员这个时间也早该下班了。她又走到门口检查了一下门锁,然后把随车带来的那台小电视音量开得大大的,给自己壮胆。老天开眼,晚间新闻里报道了这起枪击杀人案,并贴出了死者和嫌疑犯的照片——她见过的那个黑人就是死者,千真万确地死透了,不是什么在逃杀人犯。她松了一口气,要不是这条新闻,还不知道要吓出什么病来呢。新闻还给了这片公寓一个远镜头,但整个报道才两分钟,接着就开始说城西另外一桩案件了。看来这个“黑市”每天都有好几起这样的事,真够可怕,她不禁开始怀念原先那个安全宁静的城市。唉,在小城市时觉得大城市好,现在人在东岸了,又开始怀念原先那个家。人啊,什么时候才能知足?

她倚着墙坐在地毯上,歪着头很吃力地看着电视——小电视被暂时放在了地上,角度不太好,看得脖子痛。一直单身也就罢了,可人如果已经习惯了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一下子再过回一个人的生活,寂寞这把匕首似乎也被曾经的幸福磨得愈发锋利,一旦出鞘,要比从前尖锐无数倍。就连手里那包BBQ口味的薯片也没从前那么好吃,可能是调味粉太重了,味道是足了——就象东部的繁华气息,却搞得舌头涩涩的,让人开始怀念程乐的皮蛋瘦肉粥。

程乐啊程乐,你一个人过得怎么样了?没有我你也会觉得寂寞吗?我有“太难”作伴,而你——有我们曾经一起住过的家、一起用过的碗筷、一起睡过的床、一起洗澡的浴缸……我多羡慕你啊——尽管时刻置身在从前的那一切中,不知道算是幸福还是种折磨。

新学期开始了,从前几门课的学分可以转过来,所以功课还不算太忙,有不少时间做实验。由于有相同课题的研究背景,工作进展得很顺利,老板也挺满意。只是每天回到家里,一人一猫的体温总不够让整个房间热闹起来,即使把所有的灯打开,电视的音量开大,再放上轻摇滚的音乐,还是那样冷清。一个人的生活简单却烦躁,常常有股无名火蹿上来,自己跟自己闹别扭,幸好总还有“太难”跟她相依为命,闷的时候可以抱抱它。

自从搬来的第二天楼下发生了命案,她就一直在担心安全问题,考虑着换个住处。可一来刚签了一年的lease,违约金挺贵;二来Natalie告诉她这个区已经算是好的了,那桩命案只是偶然事件,搬去哪里都一样。她留意了一下发现周围的邻居没有一家搬走的,也就只好当自己少见多怪了。不过,那天她还是去Lowe’s买了一把可以从里面牢牢抵住门把手的落地金属棍状锁,长度和粗细跟金箍棒差不多,危急时刻还可以当作武器防身——最好那坏人也看过《西游记》,知道金箍棒碰着就死擦着就伤。这样一来,门里面便有了把手上的转锁、旋钮锁、链锁和棍锁足足四重,每天晚上光锁门就要花一分多钟。有时自己都觉得过分,怀疑是不是“强迫症”在作怪。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个单身女生住在这个“黑市”,要是真等到“羊入虎口”了那还补个什么“牢”啊。她同时还买了一个小型的保险箱,把多余的信用卡、支票簿、一些现金、还有护照等等重要文件都锁在里面。后来的事实证明,她当初的这一举动是万分明智的。

匆忙的生活好象湿冷的水泥,铺天盖地地浇下来,把心底那点残留的火种严严实实地封了起来,永世也不得翻身。爱情成了一种遥远得如同前世的奢侈,她觉得自己就象个没落的贵族,抱着一只猫孤独地坐在摇椅上,嘴角边挂着仅存的那一抹矜持的自豪的无悔的微笑,在回忆中重温很久以前那早已被所有人遗忘的金碧辉煌。尽管那段爱情里的每一件东西都被刻上了“曾经”,变得象文物般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却记载了她全部的骄傲。取之不尽的回忆说它象食物也好、毒品也好,总之一天没有就浑身无力。

她并不觉得现在的生活苦,和许多人相比,她已经经历了太多的感情,有那么多东西可以去回忆,愿意的话回忆一辈子都够了。再说,又有谁能活到寿与天齐,又有哪段爱情能坚持到海枯石烂,一切最终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现在紧紧攥在手心里的早晚还不是变成“文物”,供自己和别人瞻仰凭吊。回忆对她而言象是座开满美丽花朵的墓园,冷清静谧,没人打扰。她可以在每一段被埋葬的爱情前轻柔地诉说自己的心事,或者哪怕只是默默地坐一会儿,放上一束野花,象拜访一位阴阳相隔的至交好友。只是那回忆来时仿佛丝丝缕缕,瞬间便排山倒海,不到泪流满面决不善罢甘休。

她渐渐地习惯了这个城市,习惯了实验室的拥挤和冷漠,习惯了高速上让人一点脾气也没有的塞车,习惯了在街边黑人那黑白分明的恐怖眼球的注视下目不斜视地扬长而去,习惯了每天晚上大声告诉自己要忘记那些过去,却为了忘记而一次又一次地想起。这段时间她没再给程乐打电话,因为害怕会听到燕子的声音。她不想问也不敢问燕子现在是不是已经替代了她,成为程乐家里的女主人,尽管这本就是她所期待并为之精心策划的结局。

九月里的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来到实验室,边喝咖啡边坐在电脑前删掉那些讨厌的垃圾电邮——其实真不应该管垃圾电邮叫Spam,Spam还满好吃的呢,哪象这些垃圾一无是处惹人生厌。她现在一个人过,晚上常常就是方便面加半听Spam,更何况想起上小学的时候,谁的饭盒里要是有午餐肉,那可是让同学们羡慕得口水涟涟啊。今天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把Spam全部删除后也就没有任何新邮件了——从这个角度讲,Spam对没什么朋友的人还是有意义的,它至少证明了你的邮箱功能正常。她套上白大褂,走进细胞室看望那些猛吃疯长的乳癌肺癌前列腺癌细胞们——有时候她真觉得自己的工作和养猪场的饲养员没什么本质区别。

“炸啦炸啦!”,老蔡猛地撞开细胞室的门,激动地大声叫着,“世贸大厦炸了!五角大楼也炸了!”。老蔡其实不很老,更不菜,只因为在这个实验室做了七八年的博士后,资历老人又好,所以大家都尊称他老蔡。她听得稀里糊涂的,从显微镜前抬起头来刚要问个究竟,老蔡已经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美式英语跑去其他几个房间抢报重大新闻去了。

可想而知一整天大家热烈讨论的话题就是这场全球皆知的飞机撞楼事件,电脑前和breakroom的电视下面也总是围满了人。这个城市离纽约还有段距离,所以除了后来几天猛涨的油价和进出医院时更为繁琐的安检程序,当地的交通和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干扰。她在纽约倒也没什么亲朋好友,只是看着电视里一遍遍地重放辉煌的摩天大厦如何倒塌,还有街上人们的惊恐无助和悲痛欲绝,心里难受得要命,越发感到人在命运面前的渺小和无足轻重。

晚上回到家,看时间在中国的父母应该起床了,准备给他们打电话报个平安,也省得他们在美国地图上心急如焚地量她这里到纽约的距离。低头一看电话,留言机的小红灯一闪一闪的,不知道是不是父母听到新闻先打来了。她按下播放键,第一条留言:……,没声音;第二条留言:……,没人说话,过了一会儿“啪”地挂断了;第三条留言:……,还是一样。也许是父母听到英文的“请留言”录音时怕打错电话没敢留言?她连忙给中国打了过去。

爸爸接了电话,“听到报道了!我们正担心呢!你妈正要给你打电话!”,爸爸急急地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千万小心啊”,妈妈从另一台分机里说道,“离你们那儿那么近!”。“我知道了,从现在起我不去人多的地方,就家和学校俩地儿,一会儿我就去买足吃的和水放家存着以防万一,您放心吧”,她说,为了不让父母担心,说得过分点儿也无所谓,“对了,刚才您给我打电话了吗?”。“还没来得及打你就打过来了”,妈妈说。“哦——”,这么说留言机上不是父母,那还会是谁呢,她暗自忖道。

“唉,你说你这孩子,怎么主意就那么正?非要自己跑到东岸去!”,爸爸又开始为这事唠叨起来。转学搬家的事她是先斩后奏,同时也怕父母担心她一个人开长途,在新地方安顿下来后才敢告诉他们。“你也不想想原来那个教授跟你中国导师之间的交情!你对得起人家吗?我们每年春节还去看望你的导师,你这一自作主张拍屁股走人,把俩老板都得罪了,让我们今年还怎么有脸去见人家?”,爸爸听上去很不高兴,自从她上大学后爸爸就很少这样责备她了。

她心里一阵委屈,真想原原本本地告诉他们当初Eric如何整她、印度老板如何恨她,甚至还有那场失恋的痛苦,把一切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可是,她不敢想象父母得知这些后会有多痛心多着急,终于还是忍住了这股冲动,只是说东岸这所学校和新老板要有名得多,将来更有前途。“那你也不能忘恩负义!”,爸爸忽然冒出一句。她听了眼泪立刻就涌了上来,在眼眶里苦苦打着转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中国的传统道德观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做学生的一辈子都应该念着导师的恩情,所以她完全理解爸爸为什么那么生气。可是,谁又能理解她呢?

妈妈连忙出来打圆场,一个劲儿地劝着爸爸,说“她自己在那边也不容易,你骂她干什么?你又不了解情况,也许她说的有道理呢?谁不为自己的女儿好啊?”。她听了妈妈这几句体谅的话已经是泪流满面,止都止不住,却又不能在电话里哭出声来,只得用力捂住嘴。爸爸不说话了,大概也觉得刚才的话说重了。她知道爸爸骂她时自己心里也不好受,压了压眼泪,告诉爸爸她已经跟中国导师解释过了,就说自己年纪小一时冲动,现在木已成舟,只好非常抱歉了,导师倒也没太生气,只说转就转了吧,出了国的学生转去好学校挺常见的。爸爸听了稍微宽了宽心,又叮嘱她自己小心,这才挂上电话。

从超市回来已经是十点多钟了。看着结帐口排起长队的购物车上都堆了几箱几箱的矿泉水和大包大包的厕纸,她也抢了一些这才觉得踏实,尽管心里知道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刚到家门口就听见屋里的电话铃在响,她手忙脚乱地打开门锁冲进房间,赶紧一把抓起电话,“Hello?”。电话那边没人讲话,只能听见自己“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回音。也许是响了太久没人接,已经挂断了,她想。正要放下电话,忽然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吐字清晰,带着点北京腔。

“你——没事儿吧?”,程乐的声音挺轻,却好象飞机撞上了她的心头。“哦……没事儿,离我这儿还有段距离……对了,‘儿子’——嗐,‘太难’很好,又胖了一圈儿,你放心……你——谢谢你打电话过来”,她一骨脑儿地说完,然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电话里一片沉默。“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程乐长舒了口气,也不再说话了。“你怎么跟我爸说的一样?都是‘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她轻轻笑了一声,有点没话找话的味道。程乐也轻声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俩人正在这儿一言不发地耗时间,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给谁打电话儿呢?你妈?”。尽管隔着八百英里的电话线,她听到那声音时心里还是震了一下,是燕子,没错,她和程乐——真的住在一起了。

“嗯”,程乐随口对燕子哼了一声,她心里又是一阵气苦,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妈了?过了一会儿,可能是燕子走开了,程乐终于又开口说话了,“你们——”,他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变得轻松了些,“我前几次打电话没人接,你手机又没开,我还以为你……吓了我一跳,怕你男朋友误会,也没敢留言……Jimmy不在家吗?”。“Jimmy?哦,他——他现在在吃饭”,她胡诌道,顺手摸了摸身边正在叭叽着嘴吃食的“太难”,心里暗暗叹了口气。既然燕子已经和他在一起了,她就更不能“翻供”,没想到当初那么一个谎话,现在却要一次又一次用更多的谎话去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哦……那,那我不打搅你们了”,程乐缓缓说道,“没事就好……再见”。打搅我们?她心里苦笑道,怎么打搅?我身边冒热气的就你“儿子”一个!这话却万万说不出口,只好咬牙挤出两个字,“再见”。

尽管说过了“再见”,她还是恋恋不舍地拿着电话,想等程乐先挂断。可等了足足好几秒他也不挂,不知道是不是也在等她先挂。“挂吧”,程乐在那边说。“嗯,你也挂吧”,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那——我们一起‘挂’”,程乐说,声音里带着点笑意。她想起了“挂”字另外一种不太吉利的含义,也轻轻笑了一声,开玩笑地说,“行啊,要‘挂’一起‘挂’,谁也不许反悔!”。

话一出口,她猛然想起了从前在夏威夷时,有一个女孩无忧无虑地大声喊着“我——不——反——悔——”。远在天边的一切依然历历在目,勾起心头一阵带着尴尬的难受——那边的程乐应该也想起这句话了吧。果然,程乐“哼”的一声,不知道是不是在笑,然后慢慢说道,“我不反悔……挂吧”。三秒钟后,她终于听见了电话挂断的声音。

躺在床上听着“儿子”幸福的呼噜声,她又开始琢磨程乐、燕子和她。她主动离开了程乐,人家现在和燕子在一起是再正常不过了,她又有什么资格不高兴呢?何况,和她那血泪斑驳罄竹难书的恋爱史相比,程乐即使现在和燕子同居,也还是比她要清白简单得多。就是委屈了Jimmy,他这个黑锅怕是要背上一两年了。想想倒还真要感谢他,成全了她为程乐设计的幸福生活,也撮合了程乐和燕子这对少年恋人。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事实在太匪夷所思,她忽然觉得当初那个弥天大谎也好象是一头撞上大楼的飞机。她和程乐之间,大概就象世贸双塔一样,一个塌了,另外一个便也塌了,要“挂”一起“挂”,谁也不许反悔,不是吗?

转天她没带午饭,中午便横穿医院去街角那家中式快餐店买盒饭。拎着吃的往回走时忽然觉得眼前一晃,心头有种异样的感觉。她放慢了脚步,疑惑地留意了一下周围的行人。天哪!她的目光骤然凝固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个背影!宽肩窄腰,走路生风——那背影她再熟悉不过了!她在原地呆呆站了两秒钟,然后迅速穿过铺满石子的马路,朝着那个背影的方向急步走去,高跟鞋卡在石子路上险些崴了脚,却也顾不得了。

只见那背影匆匆穿梭在太阳底下的人群中,一转眼便消失在对面的医院大楼里。她连忙换成了小跑,紧跟着也推开大门风风火火地冲了进去,差点儿一头撞上大厅中央那座高高耸立的宏伟洁白的耶酥雕像,却再看不到刚才那个背影。她顿时失去了所有的头绪,快要跳出胸膛的心仿佛是一列高速行驶中的火车,猛然发觉前方的铁轨消失不见了,急刹车已经来不及,眼看就要扑向悬崖上方那片洁白的云海。

她弯下腰扶着耶酥脚下的石座,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回忆刚才看到的那个身影。这是我的幻觉吗?她仰起头,看到耶酥像温柔的双眼,似乎正从高处向她仁慈地望下来。告诉我,主耶酥,她心里大声向那石像问道,这是不是幻觉?那个背影……难道真的是——黄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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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

请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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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礼 物

那天见到黄鲲的背影也许真的是个错觉,否则怎么会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她每天中午都不带饭,每天中午都去那家中餐馆,都从医院门前那条石子路上走,却再没见到那个背影?而且,如果真的是黄鲲,他又怎么会大老远地来到这里而不去找她?她终于把整件事归咎于自己对黄鲲一直不能忘情,以至于在大白天里出现了幻觉,决定不再去想它。也许又是“强迫症”,她对自己说,这批药已经吃完了,症状没见好也没见坏,锁门关火什么的每天还是要检查七八次,已经习惯了,不知这药还应不应该继续吃下去。

圣诞节前她接到了Jimmy的电话,说他父母年底要回台湾,他只好自己留在东部过节,问她要不要过去玩。她的确没地方可去,但自从旅馆那夜之后,她和Jimmy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微妙,似乎稍有不慎就会稀里糊涂地变成情人——她并不愿意那样。Jimmy听出她有些犹豫,安慰她道,“没事的啦,现在这边只有雪,不会下雨的啦……我们到处转转而已,我同学都回父母家了,就剩我一个人……对了!这里Christmas有个灯展,很漂亮的!”。“那——我可不可以带别人一起来?”,她盘算着多个人就不会那么尴尬。“没问题啊,我的客厅够大,可以睡好几个人呢”,Jimmy回答得很痛快,看来她真是枉做小人了。“你朋友?”,Jimmy随口问道。

“得带上‘儿子’……”,她盘算着留“太难”在家实在放心不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上它一起去,反正“太难”已经有长途旅行的经验了。而且,Jimmy提过他家也有只猫,所以应该不会介意。“什么什么?你儿子?”,Jimmy大叫起来,随后恍然大悟道,“噢——难怪那天在motel你不想,原来你那时候怀孕了……”。

“才不是呢!”,她叫的分贝更高,“我儿子是只猫——会不会不方便?”。“不会不会,欢迎欢迎,我好喜欢猫的”,Jimmy连忙说。“我可能还会再带一个女孩,怎么样?”,她想到了同班的潘妮,圣诞节应该也是一个人没地方去。“是美女就欢迎!”,Jimmy爽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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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妮来自中国南方的大城市,皮肤白嫩细腻,称得上吹弹欲破,穿着打扮时髦讲究,挑染成栗色的长穗发向外微微翻翘,一副日韩女星的派头。潘妮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就在她楼上的实验室,也是她到这边后最好的朋友。潘妮不喜欢人家叫她的中文名字,因为那听起来象penny,跟钱有关就显得很俗气,而且还那么cheap,所以大家就叫她的英文名字——Peggy。

Peggy比她大四岁,但是目前没有男朋友,可能是因为眼光实在太高。同事们帮Peggy介绍过好几位,甚至还包括日本人和韩国人,她都看不上人家。不过Peggy自身的条件确实也不错,国内的父母刚刚退休,但从前都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和收入,姐夫又是当地排得上号的企业家。Peggy自小生长环境优越,处处高人一等,很讲究生活情调和品位,估计要不是因为到了美国,她和Peggy两个品种截然不同的女孩是不大可能成为好朋友的。俩人开始时一起坐在break room里吃午饭,渐渐就聊得熟了起来,等再趁换季打折时结伴逛了两次商场后,简直就是无话不谈了,尽管Peggy总是流连在50% OFF的高档女装部,而她就喜欢去那家让Peggy捏着鼻子一秒钟也不愿意多呆的pet shop。

那天她开车带着Peggy和“儿子”,整整五个小时才到Jimmy所在的那个城市。一路上一直在听Peggy妈妈寄来的CD,那些最新的中文流行歌曲她自然都没听过,连很多正红得发紫的歌手名字都不知道,居然傻呵呵地问“阿杜是不是就是杜德伟”,笑得Peggy差点背过气去。幸亏有Peggy这样一个时尚前卫的女友从旁时不时熏陶一下,否则以后回国真成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快到Jimmy家时给他打了个电话,车刚拐进那片小区就看见Jimmy已经站在楼下迎她们了。她给Peggy和Jimmy互相做了介绍,Peggy很大方地微笑着和Jimmy握了握手,害得Jimmy脸又红了,大概他第一次见到每个女孩时都会这样。她把“人来疯”的“太难”抱进Jimmy屋里,Jimmy的大黄花猫早就吓得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哪有“儿子”见过世面。她在卫生间帮“太难”摆上食盆和litter box,听到客厅里Peggy和Jimmy俩人聊得挺热乎,还时不时传来阵阵笑声,很有些眼前分明外来客,心底却似旧时友”的意思

晚上Jimmy发扬护花风格,让两位女士睡卧室里的大床,他自己睡客厅的沙发床。躺在别人的床上,一时半会儿倒还真睡不着。“Jimmy这人还蛮不错的”,Peggy在枕边轻声说,“他不象张智霖,倒有点象‘仔仔’”。“仔——?!”,她一受惊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嗽了好几声才哑着嗓子问道,“什么动物的‘仔’啊?”。“哎哟拜托!阿姨!‘仔仔’是人!周渝民!可帅了!”,Peggy夸张地叫起来,一脸不满地看着她。“周渝民是谁啊?嗐——算了,你说了我也不认识”,她随口说,“Jimmy确实很好啊,就是有时有点天真,象个小孩子”。“天真有什么不好?多可爱啊……我就喜欢‘仔仔’那种类型的”,Peggy扭过头去仰面望着天花板,甜丝丝地说。

她暗自觉得好笑,看来终于有让这位公主拿正眼相看的男生了。她尽量忍住笑意,轻声试探道,“哎,我看你们俩其实挺合适的”。她本以为Peggy会不好意思地大声反驳,没想到Peggy咬着下唇想了一会儿,犹豫道,“Jimmy很小吧?”。“那怕什么?”,她连忙鼓励,Peggy这位在任何方面都带领新潮流的大姐大现在居然传统起来了,“现在不是流行姐弟恋吗?连我这个‘阿姨’都知道!我明天帮你问问他”。“哎呀哎呀,还是不要啦,瓦好意思,瓦好意思”,Peggy一激动连家乡调都出来了,忽然发觉自己声音太大,外面的Jimmy可能会听到,连忙掩住了嘴巴。她轻轻笑了一声,没再忍心糗她,扭过身去睡觉。

安静了半天,Peggy冷不丁又冒出一句,“哎,你说,教会里那么多台湾人,Jimmy为什么不找一个台湾美眉呢?”。她本来一大半人都快睡进去了,听到这话好象又被人揪着脖领子拎了出来,顿时一个激棱。“啊——”,她醒了两秒钟的盹儿,复苏一下语言功能,“因为他一直在等你这位美眉呗!有缘千里来相会嘛——我可以‘捆羔’了吧?”。Peggy娇羞地“切”了一声,终于不再说话了。明天一定要撮合他们俩,一定一定,否则以后别想睡觉了,她迷迷乎乎地想。旁观者清,缘分就象自动导航跟踪的导弹,要是瞄上了你一出膛就别想躲得掉。只是这枚导弹的发射按钮好象是她无意间按下去的,成人之美的感觉其实挺兴奋——只要自己没有身陷其中,好象对程乐和燕子那样。

Jimmy和Peggy还真是天生一对儿,俩人都特别能睡,第二天等他俩起床时一上午已经差不多过去了。中午仨人找了家中餐馆吃早茶,喝到了久违的小米粥。她在中国呆了二十年,却从来也不爱喝小米粥,到美国后才惊觉这东西原来这么香。Peggy则是很有档次地专吃凤爪,这东西既美容又不会发胖,虽说外观不太好看,可Peggy吃相好,显得还挺优雅。Peggy边翘着兰花指很有技巧地啃着凤爪,边和Jimmy聊天,很快了解到他爸爸是牙医,开了个诊所,他妈妈就给他爸爸做秘书,这些第一手情报连她从前都不知道。

下午逛了逛城市,尽管前两天才下了场大雪,可街道已然恢复整洁,真是名不虚传。难怪Natalie每次提起这里都要夸句“very neat city”,铁了心毕业后一定要来这个城市工作。可就是房租太贵,住不起,Jimmy那个一室一厅的公寓每个月都要一千二,赶上她小半个月的奖学金了,真是天价。天色暗下来后他们到了这家举办灯展的大宾馆,门口那成排的树上都挂满了各色的彩灯,天再黑也能无比清晰地为游人指明宽敞的道路。她想起从前跟程乐说过自己喜欢彩灯,还说彩灯会说话,这里这么多的彩灯,倘若真的都说起话来,还不变成中国的农贸市场了?宾馆的规模很大,和北京友谊宾馆差不多。中间是一个模仿热带丛林的室内植物园,里面据说有几百种植物,还全是真的,一年四季生长在那里,虽说匠心独具,这工本可实在不小。植物园里装点了各色灯具和雕塑,高高的天花板上悬挂着无数各式各样的吊灯,造型别致,金碧辉煌,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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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一直跟在她旁边,害得她始终找不到机会私下里询问Jimmy的意思,看来这红线只好暗牵了。她假意到处拍照,把那俩人远远甩在身后,他们倒是没有辜负她的一片苦心,抓紧时间在一起聊得挺腻乎。Jimmy说中文本来就很慢很嗲,有时还哼哼叽叽的。Peggy平时说话其实挺爽快,可被Jimmy这么一带,不知怎么着也冒出了点台湾腔,乍一听还挺正宗,尽管家里几代人可能也没有一个去过台湾的。过了一会儿等她再回头看时,Peggy的外套不知什么时候脱了下来,已经在Jimmy手里拿着了。

她正一个人瞎遛,忽然耳边有人“啊——”地叫了一声。“哎——Vivian!”,那人紧跟着大声叫到,重重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猛一回头,居然看到了一脸惊喜的弈鸣,身边还站着笑眯眯的谢雨豪。“你们怎么会在这儿?”,她惊讶地问道,“真没想到!太好了!我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从前的朋友!”。“我这儿有个大学同学,圣诞节我们俩就说飞过来玩儿玩儿吧”,弈鸣拉起她的手高兴地说,“你走时也没跟我们说一声儿,真不够意思!”。“对不起啊,我那时候焦头烂额的,狼狈得要命。再说,我和程乐搞成那样……我也不好意思见你们啊”,她抱歉地说,抬头看了看谢雨豪,接着对弈鸣说,“你们——都挺好的吧?”。

“嗐,我们有什么好不好的,你是问程乐吧?他……他挺好,有个新来的女孩儿,也是北京的……”,这时谢雨豪在一旁拉拉弈鸣的衣服,示意她别再说下去了。“没事儿,我知道燕子”,她笑笑说,“她——她和程乐都快结婚了吧?”。“那倒还没听说,不过现在住在他那儿……”,弈鸣嘟囔着说,随后又补上一句,“可能也是刚来没找好房子吧”。

她只觉得心越跳越慢,最后干脆变成了化石一动不动的,嘴里不知道说什么好,想赶紧找个话题掩饰一下情绪,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心里暗骂自己笨得可以。谢雨豪见她低着头不说话,连忙打岔道,“你给我们留个你新家的电话,以后我们也好找你”。“对对对”,她感激地接道,连忙翻出纸笔写下号码,“你们这趟有没有时间去我那儿?要不我们找地儿吃个饭?”。“恐怕不行了,我们明天一早就得飞回去”,谢雨豪说,“下次有机会吧——哎,那边的朋友叫我们呢!”。“哦,你们快过去吧,以后再打电话联系”,她说。“嗯,你自己保重!”,谢雨豪说,随后拉上弈鸣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她原地目送着两个昔日朋友的背影,谢雨豪扭头在跟弈鸣低声说着什么,也许在埋怨她刚才不该提程乐和燕子的事。弈鸣立刻大声辩解,她隐隐约约听到弈鸣在说“……你怎么就知道人家过得不快乐?我看挺好的,都那么久了……不过也不知道程乐是怎么想的,这么快就……”,他俩越走越远,剩下的话被周围嘈杂的人群声盖住,再也听不见了。

两天后离开Jimmy家时Peggy和Jimmy俩人已经有点难舍难分,让她觉得自己好象是多余的,人家那根红线自己长着眼睛,根本就不用她来系。回来的路上Peggy话不多,她也就不去打扰沉浸在美好回忆中的Peggy。本来说要先送Peggy回家,可Peggy小脸红扑扑的,还在浮想连翩、意犹未尽,非说要一起出去吃饭。她知道Peggy是还想聊Jimmy的事,笑着同意了,准备先把“太难”放回家。

车子一开进那片楼就觉得不太对劲,地上脏兮兮的,仔细看是大片大片黑黑的好象灰烬一样的痕迹。等再拐近些,发现她住的整栋楼被黄色的塑料条围了起来,不让进了。难道又死人啦?她想,这里的治安也太差了,赶上电影里那么悬了。她忙打手机给房东,电话占线,好在管理员办公室就在附近,她便开车直奔那里。进门时老太婆刚刚挂上电话,一看她的表情也不等她开口,拉她在沙发上坐下就开始讲事情的经过。老太婆喋喋不休地说了五分钟,她连插嘴的机会都没有。一直到最后,老太婆深吸了口气,喝了口水,总结性地告诉她,公司很同情这栋楼居民的遭遇,所以将免费为他们提供空房暂住一周,希望她在本周内赶紧找到新公寓。她这才终于醒过味儿来,老太婆所说的那骇人听闻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自己的新家已经没了。

回到车里,Peggy见她一脸的晦气,把怀里抱着的“太难”放到后座上,盯着她问道,“怎么啦?天塌下来啦?还是哪户又家破人亡啦?”。她愣愣地看着Peggy,缓缓说道,“人没亡,家破了……我住的那栋楼前天失火了,整个三楼和大部分二楼都烧了”。“啊——”,Peggy捂着嘴巴叫了出来,杏眼睁得圆圆的,“你家不就在三楼吗?那——”。“烧了,全烧了……”,她喃喃地说,一屁股瘫在座位上,“这辆车,还有我身上穿的所有衣服,就是我现在全部的财产了……”。

“至少银行户头里的钱还在”,Peggy的头脑还冷静些,“损失的只是家具和电器……怎么会失火呢?”。“还在调查,听说是隔壁那家先烧起来的,然后马上蹿到了我家和二楼”,她魂不守舍地重复着老太婆刚才的话,自己的大脑已经没有办法思考了。“保险呢?应该有保险公司啊?”,Peggy的思路真是敏锐清晰。“保险公司才不管呢!房东只给这楼本身上了保险,我们这样租公寓住的,谁会自己花钱买私人财产保险啊?”,她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委屈,说话已经带着哭腔,“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啊?烧谁不好偏烧我家……”。

Peggy叹了口气,陪她默哀了半天,“那总得先回家里看看吧,难道就烧得精光?说不定还能捡出点东西来……”。“过一会儿,老太婆说她一会儿带我去”,她说,眼泪退了下去,开始忿忿不平,“据说那天消防队来了以后,本来以为火已经灭了,那些黑人消防员都跑一边抽烟去了,这时候火苗‘腾’地又冒出来,等他们七手八脚地再去救就来不及了……中间有几分钟居然连消防水龙头里的水都停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气人!可那又有什么用?在消防局的正式报告出来之前,没有人会站出来承担责任,更不可能对住户的损失有任何形式的赔偿。她刚搬来没多久,又是一个人,家当少损失也少,和其他住户相比算是最幸运的一个了。

家里烧过之后的废墟惨不忍睹,让人想起那些黑白的抗日战争老照片。万幸的是她所有的重要文件和物品都锁在了那个小保险箱里,毫发无伤——包括那盘夏威夷的录像带。专业书也都在实验室,损失的主要是她全部的衣物、那台小电视,还有几件不值钱的破家具。正好Peggy原先的室友毕业回国了,现在在找新室友,她便决定搬去和Peggy一起住。Peggy还一直在发愁将来的新室友和自己合不来,她想搬来自然是热烈欢迎。至于“太难”嘛,Peggy没那么喜欢它可也不怎么讨厌,注意个人卫生、别乱闯Peggy的闺房,再由它“妈妈”负担宠物管理费和清洁工作就行了。

搬家很容易,十几分钟内就搞定了,因为根本没有东西可搬。晚上终于躺在Peggy的沙发床上松了口气,仔细想想噩梦般的火灾。Peggy穿着印着小熊图案的宽松睡衣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别太难受了,还好你没有什么贵重东西,想想那些比你惨的……唉,真是的,还偏偏赶上圣诞节,让人怎么过啊!”。

她摇了摇头,“Peggy,我没在难受”,她扭过头来望着Peggy,眼睛里闪动着奇异的光彩,脸上居然露出一个淡得难以察觉的微笑,“我在想,上帝真是帮我,他让我把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都事先锁进了保险箱,就象我有先见之明一样,又让我这次带着‘太难’一起出去玩儿——否则的话你想想,‘太难’它根本就逃不出来啊……这其实是份奇妙的圣诞礼物,你不觉得吗?”。

还有一件事她没对Peggy说,也不会对任何人说。大半年来她一直不轻不重地受着“强迫症”的困扰,最主要的担心就是家里失火什么的。这下倒好,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了,因为担心也没有用,一切都在上帝的掌握和安排中,一切也迟早都要交到他的手中,何苦再杞人忧天呢?那让人无法测度的上帝啊,他竟用一种最意想不到的方式医治了她的病——不是把她放进玻璃罩里小心翼翼地保护起来,而是在生活中彻彻底底地击碎她的忧虑和软弱,然后,重建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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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复活节的时候医院举办了一个很特别的时装表演晚会,所有的时装模特全部是在本医
院治愈的前乳腺癌患者。乳腺癌在美国的发病率很高,平均每六个女性中就有一个
得过这种病,有家族遗传史的风险还要高得多。但同时,这也是迄今为止科研成果
和新药对临床治疗的作用最为显著、病人存活率的提升速度最为惊人的一种癌症了。
作为肿瘤系的一个大科研组,Dr. Stewart实验室的全体成员也被邀请出席这次晚会。
她本不想去,觉得自己根本没作出那么大的贡献帮助患者,可Natalie说她的男朋友
Todd所在的乐队将应邀在晚会上演奏。他们乐队有个非常恐怖的名字,叫作Cadavers'
Revenge。不过好在没多少人知道这名字,知道的也都是医院里的人。她还从没看过
Todd表演,出于好奇便也决定去凑凑热闹。

晚会要求semi-formal attire,可Natalie提前一两周就和mall里那家美容中心约好,
又是做头发又是弄指甲的,搞得就象她自己要上台表演一样。看Natalie那么如临大
敌,她也不免有点紧张,买了条深蓝色不太暴露的晚礼服裙,不算乍眼又不至于给
Natalie和自己丢脸。晚会那天她和Natalie两口子一起提早抵达了会场,以便Todd他
们几个有足够的时间安装乐器和调音。Natalie打扮得光彩照人,穿了件淡粉色的礼
服裙,配上同种色调的腮红和唇膏,棕色的头发高高盘起──据说光是盘这个头她
就花了六十块,还不算小费。她本来只是自己在家用电热熨发器把长发熨得更直更
贴,可一到Natalie家就被她古道热肠地按到椅子上,抓起卷发器三下五除二地烫成
了一肩懒散的大波浪。

Natalie是个挺注重品位的人,与Peggy有的一拼,这在每天泡实验室的博士生里并
不多见。据Natalie自己说她早在高中毕业的prom上就已经帮好几个不同种族肤色的
女孩设计造型了。Natalie认为亚洲人的黑发在颜色上本就已经很单调了,
绝不能再一成不变地做成清汤挂面,尽管眼下的日韩女星都是那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自己倒也无所谓,随便Natalie发挥想象力吧,反正早过了大学时代那清纯的年纪
和心态。现在镜子里的自己一头成熟妩媚的长卷发,走起路来头发便轻盈地跳跃在
脑后,感觉也不错,还更接近她那饱经风霜的心理年龄。

Todd径直走上台去摆弄他的音响和电吉他,Natalie和她便坐在台下的圆桌旁闲聊。
“Oh hey, I want you to meet somebody!”,Natalie忽然想起了什么,拉著她就
往舞台那边去,一边还神秘地笑着说,“Remember Chris? You gonna meet him tonight!
”。又来了又来了,她无可奈何地想道,Natalie已经跟她提过好几次这个名字,可
她一没生在美国二没半点美国血统,还没准备好找个美国人做男朋友呢。她正打算
开口跟Natalie最后一次郑重声明自己无意和美国男人交往,可就在她不经意地抬头
往台上望去时天哪!

一瞬间,她再一次看到了那个幻影!是我的错觉,一定是错觉她对自己说,因为我
老是忘不了他。她将双眼紧紧闭起,努力清醒一下大脑,过了两秒钟后再缓缓睁开
眼睛,期待着眼前的错觉会自动消失。然而,那个幻影──居然还在那里!舞台上
支起的架子鼓旁那几个忙碌的身影中,竟然有一个就是那天在医院里她追了半天,
却最终消失在耶酥像旁那个熟悉的背影!

黄──黄鲲?这怎么可能?她心里面喊道,双脚重得半点也移动不了。“You see
the Asian guy? That is Chris!”,Natalie得意地朝她眨眨眼睛。Chris?!那分
明是鲲!没错,就是那天幻觉般的背影,鲲的背影,千真万确,一模一样!
她圆睁著双眼,期待著什么人能给她一个答案。就在这个时候,那背影慢慢地转过
身来,她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眼睛一眨不眨不错神儿地瞪著那人正向她这边转
过来的脸。然后,随著她看清那张英俊清秀、似曾相识、却从未见过的脸,她的心
又缓缓落回了胸膛里,尽管还是一个劲儿地在那儿扑腾个不停。

Natalie在她耳边不停地说着什么,她半天才反应过来,浪费了Natalie洋洋洒洒一
大段对Chris的赞美之辞。显然她被Chris“电”到的神情给Natalie一丝不差地尽收
眼底,看Natalie那得意忘形忍著笑的样子就知道了。她不好意思地看了Natalie一
眼,心里早就一片慌乱,没闲心也没办法跟Natalie解释让她震惊的不是Chris英俊
的相貌,而是他酷似那个曾让她爱得如醉如痴终生难忘的恋人。过了好久,她才尴
尬地问Natalie为什么不早说Chris是中国人,让她还一直以为是个老美。Natalie听
了这话眼底的笑意更深了,她这一问更说明对Chris青眼有加,看来好事成了一半。
“Well, he was 出生在 States”,Natalie耸耸肩说,“Actually, he’s half
Chinese”。

经过Natalie详尽的介绍才知道,原来Chris的妈妈是中国人,爸爸是在日本长大的
台湾人,当然全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移民到了美国。她的视线始终舍不得离开Chris的
脸,贪婪地欣赏著他每一处和黄鲲相似的地方,却又要万分小心、拼命掩饰,好不
被身边的Natalie察觉。尽管Chris的身材、背影、还有走起路来的样子象极了黄鲲,
可仔细看他的五官,倒也没有那么象,应该能打七十分吧──如果把黄鲲作为一百
分的话。Chris的脸庞没有黄鲲的尖削,眉毛比黄鲲的更浓更黑,眼睛要略微大些,
肤色也不象黄鲲那样黝黑。平心而论,尽管Chris少了黄鲲那种有点“野”的感觉,
可总体上看,似乎比黄鲲还要英俊帅气几分。然而,在她心里,早已先入为主地拿
黄鲲当成了打满分的标准答案。

前来参加晚会的人陆续入座后,乐队的演奏正式开始了。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注
视著Chris,反正宴会厅里每个人的目光此时都集中在舞台上的四人乐队。Chris是
鼓手,基本不唱,除了偶尔的合声部分,倒是Todd几乎包揽了一半歌曲的主唱。他
们演奏的第一首歌是Dido的“Thank you”,与这次晚会的主题很相称。一方面癌症
病人和医生以及研究人员之间互相表示感谢,同时大家一起赞美上帝赐予病人力量
和勇气创造奇迹战胜病魔。

中间也演奏了几首乐队自创的歌曲,挺好听,但她的心思不在听演奏上,印象不深。
只记得后来他们还演奏了那首挺有名的“Ironic”,四个人各唱了一段。Chris的声
音很低沉,很难与黄鲲的嗓音比较,因为黄鲲很少唱歌,更别说英文歌了。“Life
has a funny way of sneaking up on youLife has a funny, funny way of helping
you out”,歌里那种调侃嘲讽却又无可奈何的意味让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不安,总
觉得眼前这个象极了黄鲲的Chris或许是生活送给她的又一次恶作剧。Chris打鼓时
的姿势很帅,潇洒流畅,让她的心也随著那节奏澎湃起来。他的眼睛漆黑深邃,目
光专注投入,有点象有点象程乐画画时的样子。唉,怎么会想起程乐呢?他现在和
燕子在一起多好啊,估计正在谈婚论嫁吧?

等大家的沙拉和主菜都吃得差不多,乐队的演奏也结束了,接下来该是时装表演了。
乐队的四个人下台来坐到他们的位子上──也就是她和Natalie所在的这一桌。Natalie很
识趣地拉Chris坐到她身边的位子,并给他俩做了介绍。她看着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
脸,心里既兴奋又失落。“你好,你讲中文的吗?”,Chris出人意料地用还算流利
的普通话说,微笑着向她伸出了右手,“我也会讲中文,我的中文名字叫泰浩”。

她惊讶地和Chris握了握手,“你好!真没想到你中文讲得这么流利”。“还好啦!
我上小学前在中国的外婆家住过几年,后来中学时又看了不少中文台放的台湾电视
剧,所以中文会讲一些,不过都没有机会实践,正好跟你练习一下。我从小在加州
长大,还会讲一些‘港东娃’呢”,Chris笑笑说。她恍然大悟,难怪老觉得他的中
文有点说不出的怪异,原来是外婆腔、台湾腔、广东腔还有美国腔混在了一起。

Chris很健谈,一边飞舞著刀叉迅速吃着盘里的Salmon,一边不停地做著自我介绍,
连他中国外公外婆的名字都告诉她了。有意无意间还一个劲儿地强调他应该算是纯
粹的中国人,没有半点日本血统,似乎怕她会因此对他产生民族仇恨。光说好象还
感觉表达得不够透彻,又从口袋里掏出palm pad,在上面写下他的中文名字。他的
姓是Koh,好象是日语,但他马上就擦掉换成了中文的拼法,也就是Hong和“洪”字。
随后又问了她的中文姓名,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地在palm pad上写下来。他还问起她
的生日,然后高兴地告诉她自己大她三岁,正在念医学院二年级,毕业后打算回加
州等等。Chris的很多话不太象第一次见面的朋友间会说的,也许是Natalie事先跟
他说过什么,或者是美国出生长大的人都象透明人一样简单。幸亏他讲的是中文,
旁边的Natalie和Todd急得干瞪眼却一个字也听不懂,否则肯定要取笑他这样盘问人
家的祖宗八代和生辰八字,带有明显的相亲意图。

时装表演中模特穿的其实很一般,当然来出席晚会的人也都不是冲著服装来的。每
位模特由她们的一位主治医师挽著胳膊走上台来,然后在音乐声中由主持人做简短
的介绍,包括何时被发现患有乳癌、何时接受手术、现在已经战胜病魔多久等等。
抗癌明星们有些身体看上去还很嬴弱,但个个都神采奕奕、容光焕发、笑容洋溢,
让人对生命的顽强和崇高油然生出深深的敬意。这些曾身患致命恶疾的人们或许也
曾哭泣无助,抱怨上帝的安排和生活的残忍,而今却亲自成为了伟大奇迹的见证,
用走出阴影后灿烂的生命向每个人讲述著生活中无限的美好和大爱。

模特中有两位还很年轻,仅仅三十出头的样子,却已经历过生与死之间的挣扎和考
验。和她们相比,她曾是那样的懦弱和不堪一击。她感到喉咙有些哽咽,感动的泪
水象涨潮般越涌越高,终于越过了眼睑的海岸线。“You okay?”,Chris那深沉的
男低音在她耳边柔和地响起,他很细心,一直在留意她的一举一动。她不好意思地
扭过头朝他笑笑,伸出手指抹了抹眼泪。“Here!”,Chris从黑色礼服前胸的口袋
里掏出那条折成扇形的紫红色丝帕,很有风度地递给了她。

她受宠若惊地接过了丝帕,如此“绅士”地对待“女士”的待遇她还很少切身体会
过,也许是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吧──中国人可能觉得这些举动太虚伪,所以不屑
去做。她擦去了眼泪,觉得脸上的泪痕开始变干,紧绷著皮肤很难受,便欠起身要
去洗手间。她的身体刚一离开椅子,Chris便手疾眼快地站了起来,为她把身后的椅
子拉开,更是让她对他刮目相看,不禁怀疑ABC幼稚的说法只是自己和一些人的成见
罢了。

正要从洗手间出来时,Natalie推门冲了进来,一脸笑逐颜开地问她是不是觉得Chris很
不错。她双颊顿时漾出一层红晕,可又无法否认自己确实挺欣赏Chris,尽管一切可
能只是源于他那百分百和黄鲲一模一样的背影和六七份象黄鲲的五官。Natalie忍著
笑说刚刚趁她走开时,Todd也问了Chris对她的印象,结果Chris居然又脸红又结巴
的,被他们几个狠狠地取笑了一番。她尴尬地朝Natalie笑笑,想象不出看上去稳重
大方、风度翩翩的Chris居然也和她一样会脸红会结巴。

回到座位上时观众正在热烈地鼓掌,原来现在台上这位中年模特几年内连著接受了
几次手术,取出恶性转移到身体各处的肿瘤,至今已经和癌症顽强斗争了十年之久。
主持人正在随著音乐朗诵这位患者写的诗,大意是“神啊,感谢你从死里复活,牵
著我的手走出死亡的阴影我虽一次又一次被击倒,却一次又一次地站起,而且变得
更加坚强,因为我知道你活著、你爱著、你为我分担著”。

她听到这里又感动得想哭,突然想起Chris可能正在看着她,连忙忍住,偷偷扭过头
去,发现Chris果然正在望着她的脸。她不好意思地轻咳了一声,“对了,你将来想
做哪个科的医生?”,她没话找话地问。“也许去做dermatology吧──如果进得去
的话,要不就去radiation oncology不知道,现在这形势要是真和Iraq长期打下去,
我搞不好会被draft去Iraq哦──你赶快再多看我几眼吧”,Chris用一种奇怪的眼
神看着她说。

“你是说政府真的会征兵?你们真的要去送──这不是去当炮──多危险啊!”,
她皱著眉着急地说道。“你想说我去‘送死’?去当‘炮灰’?哈哈我跟你开玩笑
的”,Chris说,随后挑起一边的嘴角,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天哪,那个笑容!怎
么会如此分毫不差!她仿佛真真切切地看到了黄鲲那熟悉的脸,他一边的嘴角挑起,
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笑容,好象在说“你这个冒傻气的小东西”

刹那间,她觉得心底那层坚固厚重、密不透风的水泥在猛烈的地震中裂开了一道缝,
从那里面“蓬”地蹿出了一团火苗。那团压抑已久的火苗烧得如此激烈,烧得__作
响,烧成了炽热无比的白色,好象一个披著天使颜色的心魔在肆意地长笑。墓园里
那段埋葬了很久的爱情,原来一直未曾腐烂,如今那墓穴变成了空的,里面原本被
这个世界遗忘了很久的爱情,终于在这一天──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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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补 偿


Chris的出现搅乱了她看似风平浪静的心情。黄鲲的影子本来已经飘得远了,在街头那场只有她和程乐的烟雾腾腾的暴雨中,就快要看不见了。可如今,那影影绰绰无处不在的思念却象个被放逐已久的魂魄,重新找到了一个寄托,紧紧附在Chris的身体上,再也不肯离开。

她不愿意把Chris当成黄鲲,除了外形上的相似,他们两人在性格、背景、想法上都截然不同,好比一个是咖啡、一个是乌龙,但都带给她同样的感觉——那种感动的颤栗的兴奋。尽管她已不象从前一样,闭上眼睛都能清清楚楚地勾画出黄鲲的脸庞,但那个不屑一顾的微笑,那种自信骄傲的眼神,在她心头掀起的海啸中已经完全混为了一体,根本没办法把两人活生生地分开。她懊恼烦乱却又不得不承认,Chris带给了她无法抗拒的吸引——又或者是黄鲲模糊的影子还萦绕在心头,被Chris那英俊的脸映得又清晰了起来。

有几次周末Natalie喊她一起去酒吧,她知道Natalie是想给她和Chris再制造几次见面的机会,谁叫这俩人都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主动约对方呢。她却都婉言谢绝了,经历了这么多的曲折坎坷,她再不济也明白自己对Chris的这种好感和欣赏绝对不是爱情,也知道自己不大可能会爱上一个不知道“狗不理”是包子而不是伪劣狗粮的人。可那次当Natalie说起几个亚裔医学院学生要去一个华人教会为那里的中国人做免费体检时,她终于有些动心了。自从她搬来这个城市已经快一年了,可还从没去过任何一个华人教堂,何况,帮人义务体检是件积德的好事,有时间的话为什么不去出出力呢?她唯一担心的是自己医学专业知识不够,可Natalie说他们现在缺的就是一个帮忙称体重量身高的人,必要时兼做中文翻译。这倒简单,识数就行了,她于是便答应下来跟他们一起去帮忙。

周日那天她开车找到了这座坐落在半山腰上的教堂。时间有点早,Natalie他们还没来,她便一个人四下里散散步,欣赏周围的景色。教堂的四周一片绿色,开满了白色细碎的花朵,居高临下可以看到远处的高速和建筑,让她想起从前走在Barkley lake那座堤坝上的感觉。那时,她身边总是有一个让她完全信赖的人,刚开始是黄鲲,后来变成了程乐。

“你很早啊!”,她的思绪被身后传来的一个声音打断。她回过头朝正往这边走来的Chris笑了笑,“我怕迷路,所以早早就出来了。你也很早啊!”。“我怕有人会迷路,所以早早就出来了”,Chris开玩笑地说,走到她身旁,在草地上坐下,面对着山下的风景。

她呆呆地望着坐在草地上的黄鲲——哦不,是Chris,感到自己好象被一种诡异的力量操纵,身不由己地也在他身旁坐下,和他并肩望着前面的Barkley lake——哦不,是山下的景色。她觉得自己仿佛是在梦游,一句话也不敢说,惟恐这梦就此醒来。

“谢谢你今天能来帮忙”,Chris扭头冲她说,“他们几个有的父母是台湾人,有的是香港人,可就我一个懂中文——不过我还要帮人家检查”。“没什么,你们也是为这里的华人做好事啊”,她朝他微微笑了笑,“你们没忘记自己是华裔这一点其实很让人感动呢!”。“嗯,我们打算以后合伙办家华人医院,就叫‘Golden Dragon’Hospital”,Chris忍着笑望着她说。

“哈哈……”,她被他逗得笑了出来,“怎么好象中餐馆的味道?”。“是啊”,Chris装做严肃地接着说,“我们还要把开给病人的prescription都包在fortune cookie里,跟帐单一起端出去!”。“哈哈哈——”,她开怀大笑起来,好久没有笑得这么痛快,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笑着笑着她心底忽然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既兴奋又害怕,就象是从前在梦里发生的事如今分毫不差地在现实中重演。每一个场景、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熟悉,让人惊喜,更让人心慌。慌的是你无比清晰地记得那个梦,明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却丝毫没有能力避免或是改变它。仿佛在雪地里没有了路,只看见两行深深的脚印,你不甘走那老路,想自己踩出条新路却又心存恐惧,最终还是鬼使神差地踩着上一次的脚印,老老实实地再走一遍。

“这座教堂我只来过两三次,尽管我妈让我每周都要来”,Chris稍稍严肃了点说,“可我很喜欢这座教堂,你还没进去看吧?里面很新很漂亮,教会的气氛也不错——以后我如果在这个城市结婚,一定要在这家教堂举办婚礼”。这所教会是浸信会,那么Chris和他妈妈必然是基督徒无疑了。她正想着,这时候Natalie的声音从大老远飘了过来,叫他们一起进去,俩人便起身向着教堂的方向走去。

体检是在主日崇拜后才开始,Chris和他几个不懂中文的同学滥竽充数地混在人群中听了两小时牧师的中文讲道,也够难为他们了。显然义务体检很受人们的欢迎,她负责的填表和称身高体重是第一项,身边很快就排起了长队,那边Chris他们几个也穿上白大褂开始忙碌起来。给中国人体检如果不懂中文还真有点麻烦,一个上了年纪带着浓重东北口音的老太太拉着Chris一个正测血糖的同学不停地问着什么,听得那个百分百中国脸却只会讲四五句闽南语的男生只好傻笑着干瞪眼,汗珠子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连忙冲上去解了围,把老太太询问的关于糖尿病的问题翻译给那男生,再把答案翻译过来。

Chris先是替人测血压,后来另外一边人手不够又去帮忙检查内脏,还要很有职业道德地和病人边聊边检查,忙得不可开交,只能偶尔朝她这边瞟上一眼,每次都冲她微微一笑。好不容易给六七十号人检查完身体,健康状况有问题的也无非就七八个人,还都是高血压糖尿病这些人家自己早就知道的老毛病,倒是把他们几个累得快趴下了。等做礼拜的人散去,几个人还在边休息边收拾东西,包括用过的针头和手套这些一定要丢到医院里去高温消毒的垃圾。不知是谁发现还剩了几个测血糖的strip没有用,便提议大家也来互相做个全方位的体检。

Chris第一个迫不及待地踩到体重秤上,“多少啊?”,她好奇地把头凑过去看,“哇,182磅!”,她开始在心里换算那要相当于多少公斤,反正刚刚那些体检的人里没几个上了这个数字的,除了一个明显糖尿病体型的胖大妈。“瘦了瘦了,又瘦了!”,Chris竟然叫了起来。她惊讶地瞪着他,“还瘦了?你是不是在说反话啊?”。“什么叫‘反话’?就是把话倒过来说吗?好象‘我爱你’和‘你爱我’?”,Chris笑嘻嘻地望着她说。他举的这个例子明显带有暧昧色彩,她却没办法发起火来,也许他真的不懂什么是“反话”也不一定。

“不是那个意思啦……”,她小声嘟囔着,低着头在体检表上记下他的体重,“身高多少?我好帮你算BMI”。“6尺2”,Chris报数说,“我是不是偏瘦啊?我上大学时比现在壮多了”。“6尺2就是74英寸,然后……”,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按着计算器,“你的BMI是23.36,很正常,一点也不瘦!”。心里不知不觉又想起了黄鲲,黄鲲是一米八七,Chris一米八八左右,俩人体型很接近,看来自己第一眼的感觉非常准确。

“去那边让Andrew他们帮你测血压和blood sugar吧”,Chris说,“你看起来脸色不大好呢”。她依言走到Andrew面前坐下,那是个加拿大来的小伙子,父母是香港人。Andrew长得眉清目秀斯斯文文,却有些瘦小,和她的身高差不多。从Chris班上这几位华裔学生来看,ABC里很少有象Chris一样高高大大的,看来生活条件和饮食习惯只是辅因,人种和遗传仍是身材的决定性因素。

Andrew举起她的手在中指肚上用酒精纸擦了擦,然后刺了一针,小心翼翼地挤出一滴血,等着仪器显示数字。工具先进了一切都变得那么容易,她想,这样的体检方法大概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有她那点在老鼠身上执行外科手术的经验就绰绰有余了。Andrew抄下了数字,告诉她血糖有点低,但还在正常范围内。正说着Natalie从旁边的屏风后面跑出来,叫她去做下一项检查——Chris负责的内脏检查。她想起在中国时每次体检都有一位老医生在肚子上摸来摸去的,难道要让Chris也那样摸她?Natalie看着她愁眉苦脸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Come on”,Natalie拉她来到屏风后面,“It’s okay…Don’t worry, Chris is very professional”。

经Natalie这么一说,她倒不好意思推三阻四的了,人家Natalie还有刚才那么多体检的人都大大方方地让Chris做了检查,自己再扭扭捏捏,真好象心里有鬼一样。她只得乖乖在桌子拼成的“病床”上躺下,紧张得胸脯一个劲儿地上下起伏着。Natalie笑嘻嘻地看了看Chris,一阵风似的跑开了。“哦,麻烦你把上衣掀到胸部以下,我要检查腹部”,Chris果然很专业,表情从未有过的严肃,好象根本不认识她似的。

她红着脸微微欠起后背,很小心地一点点把衣服撸起到她能够接受的最大高度,确保胸罩一点也不会露出来。“谢谢”,Chris说,看都没看她的大红脸,更没往她的胸部瞥上一眼,目不斜视地专注于她的腹部,一只手掌切在腹部正中间,另一只手轻轻拍击腹部的一侧,检查有没有腹水。

随后,Chris又用双手轻按在她的腹部上,检查肝脏脾脏和腹腔内有无肿块。Chris的手暖暖的,动作又很轻柔,让她感觉他象是在揉一团面。她努力忍着想笑的感觉,肚皮却已经开始乱颤。“You okay?”,Chris看她不太对劲儿,这才把视线转到她脸上问道。“我——我怕痒”,她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即脸更红了,觉得人家Chris那么专业那么认真,可自己这个病人实在是太不专业了。

Chris从鼻子里“哼”地轻笑了一声,忽然一把捉住她平放在“病床”上的左手,吓得她差点叫出声来。她又惊又羞,正要奋力挣脱他那只大手,Chris却力气更大,已经把她的手拉了过去,垫在自己两只手之间,继续按在她的肚皮上检查。“这样就不会觉得痒了,对不对?”,Chris边检查边轻声说,斜着瞥了她一眼,眼神中多了种原先没有的奇怪的笑意。一定是刚才他拉住她的手使她误会时,两人那一瞬间的“较劲”被他留意到了,他说不定会觉得我自作多情呢,她尴尬地想道。

这样一来果然一点都不痒了。现在紧紧贴在她滑腻肌肤上的先是Chris的一只手,再是她自己的手,然后上面又是Chris的另一只手。她的手不但被他用力夹在了当中,腹部极为敏感的皮肤更是在他的手下一寸寸地被抚摸个遍。那种感觉很奇怪,既象有个人在温存地抚摸着你,又象是自己在抚摸自己,说不出的安全和踏实。她不由自主地轻轻闭上眼睛,觉得脸上开始阵阵发烧,心跳和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沉重,只好把头微微侧过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从前那个人也是用他的大手这样抚摸她的身体,让她火热的肌肤在那双大手的移动下一次又一次地颤栗。哦,是你吗,黄鲲?恍惚中她好象回到了从前黄鲲那张大床上,他温柔地把她压在身下,爱抚她、亲吻她,清晨的阳光洒在她微闭的眼帘上,映出一个粉红色的春天……

她正在那里意乱情迷胡思乱想,Chris的手猛然离开了她的身体,她条件反射般地睁开眼睛,从自己的白日梦里一下子清醒过来。天哪,我刚才在想什么,她暗自骂道,居然把Chris当成了黄鲲,还……真是有病!病入膏肓!她躺在“病床”上想着自己的离奇心事,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好了,你可以下来了”,Chris看她还老老实实地躺在那里不动,忍不住提醒她道。她一听脸更红了,忙用最快的速度拉下衣服,翻身下床。

“一切正常”,Chris朝她笑笑,打量了她几眼说道,“不过你脸有点红,我测测你的脉搏吧,看有没有发烧”。“不用了!”,她赶紧从屏风后面逃了出来,远远地躲开Chris,“我没发烧——就是有点热!我,我出去透透风!”。

她头也不敢回,一口气跑进自己车里,感觉心脏在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肺里的空气似乎不够用,不得不象搁浅的鱼一样张着嘴大口地喘气。身体里有一股暖流在四下里涌动,缓缓灌注进每一根血管和每一处缝隙,让她既舒服又难受。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过了,她轻叹了一声,闭上眼睛重重靠到座背上,发热的头脑乱成一片,身体里那狂奔着的暖流也越来越烫,简直快把她煮熟了。上帝啊上帝,她喃喃自语道,难道是你同情我的遭遇,竟让一个如此象他的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为的是补偿我曾经失去的那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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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拍 卖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她和Chris的第一次约会,竟然是她用一百二十美元“买”回来的。

那天Natalie一大早就欢欣鼓舞地跑到她桌旁,把一张彩色的flyer塞进她手里,还告诉她一定要去不容错过。她莫名其妙地读了读手里的flyer,本来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学术报告,原来是医学院学生组织的一个为“九一一”遇难者及其家属捐款的活动。只是这活动的名字有些奇怪,叫“Meet Market”。她满腹狐疑地问Natalie什么是“Meet Market”,Natalie一边笑得直不起腰来,一边告诉她本来该叫“Meat Market”,怕太过分才隐称为“Meet Market”,其实就是date auction——约会大拍卖,用这样的方式来筹钱,所有拍卖所得的钱款都捐出去,同时大家也找找乐子。

她听得目瞪口呆,美国人真想得出,居然连约会都可以用来拍卖。虽说这样一来肯定能筹到更多的捐款,可你根本不知道谁会出价最高,谁能最后得到“约会权”。单凭价码便决定和谁约会,再加上美国人的快餐习惯,搞不好约会当天就上床了。还真是名副其实的“Meat Market”,居然堂而皇之地走进了这些未来的白衣天使中间。

Natalie看着她那皱着眉头的样子,知道她想得极端了,谆谆善诱地给她解释其实“约会拍卖”也没有那么疯狂。一般只是一起吃个饭,也许还看场电影,随后的事就是双方凭自己的感觉决定了,没有任何的合约束缚。对单身没有对象的人来说,也增加了结交异性朋友的机会,更何况还能为有需要的人筹款,是件好事。她的脸色渐渐缓和下来,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但很坚定地告诉Natalie,自己愿意为筹款帮忙,但是绝对不会拍卖自己,也不会去买别人。这种方式总还是让她感觉有点“色情行业”的味道,即使不谈爱情,单是感情和友情,也不能拿来用金钱来衡量买卖啊。

Natalie有点失望,但是随即告诉她的确有一件事情她可以帮忙。原来这“约会拍卖”和自由市场上买卖其他东西一样,都有“打托”一说。而且因为拍卖的是人而不是东西,更有“没人愿意买”或者“价钱出得太低”这类令那个成为“商品”的人万分丢脸的顾虑。所以,大多数将被拍卖的“商品人”,事先都会由几个好友私下里凑些钱,等拍卖时找人用那笔钱喊价加价,这样最后卖出的价格也不至于太低。“约会拍卖”其实只图个热闹好玩,很多人最后就是靠朋友凑的那笔钱捐了了事——反正大家凑钱时就当是在捐款了。Natalie说要请她帮的这个忙,就是做回“托姐”,豪爽一把,用别人的钱“买”个男人回家约会。

她哭笑不得地看着Natalie,长这么大她还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当把“托姐”,好象晚报上揭发的那些骗子似的。可再想想,自己也是在做好事,虽然方式搞笑了一点。再说,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就是Todd,总得给点面子吧。“Okay, I’ll do that”,她深吸了口气对Natalie说,激烈的政治思想斗争终于以改革开放大获全胜而告终,但立刻对Natalie郑重声明,即使竞标最后赢了,她也只是交钱了事,绝对不会去赴约,那个被“逼良为‘娼’”也好、“为做善事而献身”也好的男人依旧是自由身。

“Of course”,Natalie神秘地笑着,“Unless you want to…You know whom you will bid on?Christopher Koh!Ha!”。她顿时感觉自己象林冲一样,被人密谋设计给陷害了。

拍卖在一间有个舞台的小小ballroom里举行。她和Natalie几个每人出了十块钱,凑足一百,作为Chris的“身价”,其实也就是捐款了。被拍卖的都是单身学生,一共有二十来个女生和十来个男生。显然这种“义务”活动女生比男生更热衷,“价钱”自然也更好。主动报名的男生实在太少,以至于Todd不得不把自己乐队里的三个铁哥们儿给友情卖了。台下的男女比例自然相反,很多学生只是来看自己同学的热闹。

拍卖中真正参与竞价的人比想象中要多——估计里面有不少象她一样“打托”的吧。每件“商品”起价三十,大概会有四五个人开始逐渐加价。最热闹的部分就是在众人你一块我一块加价的过程中,男女“商品”会在台上作出种种展示自我风采的动作或者舞姿。其中一个金发白人女孩竟干脆当众跳起了脱衣舞,伴随着摇滚乐一边扭着身子,一边把上身的夹克衫和蓝色scrub一点点脱了下来,只剩一条短短的露着肚皮的tube top。最要命的是,那舞台上有些什么装饰不好,还偏偏有个发光的大柱子,简直就是得天独厚的最理想的道具。金发美女自然懂得利用道具,边宽衣解带边搂着柱子蹭来蹭去,姿势自然舒展得就象“太难”靠着椅子腿蹭痒痒一样,还时不时象条壁虎一样张开四肢缠到柱子上,蠕动个不停。

她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虽然说不上喜欢,却不得不承认脱衣舞确实具有强大的挑逗作用和性暗示的味道。因为纵然同是女生,她此刻在台下也看得脸上发烧,臊得要命,好象那台上搔首弄姿的女人是自己似的。想逃到外面去呼吸呼吸清冷新鲜的空气,却被周围专注的观众们挤得动弹不得。在台下人群发疯般的尖叫声中,那位金发美女居然又脱下了肥大宽松的scrub pants,露出紧绷在超超小短裙里面的翘翘小屁股,冲着观众们冒着绿光快要蹦出来的眼球韵味十足很有节奏感地扭动着。她瞠目结舌地看着台上半裸的医学院女生和台下炸开了油锅的医学院男生们,只觉得自己仿佛到了天堂的红灯区,一群洁白的天使们趁着业余时间在大跳艳舞。

被拍卖的男生也有跳脱衣舞的,但最后顶多是赤裸着上身,下边还穿着牛仔裤,没有那位金发美女作出的牺牲大,价钱也自然没有人家高——金发美女最终以两百二的高价被一位据说开着崭新Acura RL又刚刚买了栋双层town house的富家子弟“买”下,为“九一一”遇难者及其家属作出的贡献也最大。

Chris倒没有跳脱衣舞,只是戴了顶大大的卷边牛仔帽,配上褪了色的牛仔裤和洗得发白的T-shirt,皮靴上没系起来的鞋带翻在外面,就象金城武在演西部片。Chris一走上台Natalie和Todd等几个好朋友就开始又是尖叫又是吹口哨地捧场,他便很有风度地频频摘下帽子来表示感谢。Natalie边笑边叫还不忘提醒她一定要全力竞标,圆满完成任务。一路倒还顺利,刚开始有几个女生甚至还有一两个男生叫价,但显然都是和Chris很熟的朋友在开他的玩笑。她要做的倒也不难,就是不停地举手罢了,反正整个ballroom里都是医学院学生,没什么人认识她,可能都拿她当成Chris的女朋友了——事实上,有男女朋友的人竞标时便是一个在台上卖,另外一个在台下买,肥水不流外人田。

等Chris的身价加到八十块时情况开始趋于明朗,也更紧张了。现在竞标的只剩下三个人,也都是认真的了——她、一个亚裔女生、还有一个黑人女生。她把价钱加到八十五,那个亚裔女生本来刚要举手,却看见Natalie在那儿一个劲儿地朝人家比划。亚裔女生看来是Natalie的朋友,向她看了一眼,笑了笑又把手放回去了。对手只剩下黑人女生,这个人种耐力好、顽强得很,居然不甘示弱地跟她一路争到了她们的保底价——一百块。她有些为黑妹妹的执着所感动,正要扭头问Natalie要不要收手,反正一百这个身价在男生里已经是很高的了,却无意间遇到了台上Chris急切的目光。只见Chris站在那里愁眉苦脸的,都要哭出来了,朝她恳求般地不停作揖,那样子就差给她下跪了。她忍不住“噗哧”一笑,心想看来Chris不想跟黑妹妹约会啊,将心比心,换了让她去跟位黑大哥约会,她也死活不干。她觉得一股豪迈的侠气油然而生,朝Chris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放心,暗自里下定决心这次当把活雷锋,留下段“英雄救美”的佳话,不管花多少钱,先把Chris从水深火热中救下来再说。

很幸运,看来一百是黑妹妹事先设定的最高价,她加到一百零五时,黑妹妹犹豫了一下,叫了一百一,她立刻又叫了一百二,这次黑妹妹摇摇头,终于放弃了。好在下面一位被拍卖的就是位黑大哥,黑妹妹立刻转移目标,秣马砺兵准备迎接新的战斗。Chris从台上下来后径直朝她跑过来,“咻——看到没有,把我吓出了一头汗!”,他朝她狼狈地裂嘴笑笑,脑门上果然全是大滴大滴的汗珠,和他乌黑的眼睛一样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她忽然想起从前黄鲲站在炉子旁边烧菜时也是这样夸张地出汗,她便会踮起脚尖,用面纸轻轻帮他把汗擦掉;他则会伸长脖子低下头来就着她的身高,好让她不用太费力。

“幸好有你帮忙,对了,多出的那二十块钱回头我出”,Chris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不用”,她朝他笑笑,“当是我捐的吧,钱又不是给你的……其实——”,她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个黑妹妹也挺好的,那么认真,再说她长得也不算太黑——你生在美国,怎么还那么保守啊?”。“哇!她是我班上的同学”,Chris神秘地把头凑到她耳边,就好象这屋子里除了他俩外还有别人能听懂中文似的,小声说道,“实话告诉你,她有BO!去年解剖死人时我和她在一组,就连尸体上那消毒水的味道都遮不住,我差点被她给熏死!”。“哈哈哈……”,她捂着嘴笑了起来,“那我还真是救了你一命!”。

“是啊——我们什么时候出去吃饭呢?”,Chris紧跟着问。她一愣,脸上的笑容停顿了片刻,“不用,真的不用!说好我只是帮忙而已,又不是真的要你赴约——否则我,我不就跟嫖客没什么本质区别了吗?哈哈哈……”,她忍不住又大笑起来。

“那怎么行?你赢了却不和我出去约会,这样不公平,大家也会笑的”,Chris认真地说,不等她接口又道,“要不就算我感谢你还不行吗?就今天好了!我去换衣服,你等我!”,说完也不等她回答,朝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了,剩下她自己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过了一会儿Chris从人群中挤过来站到她面前,已经换下了那套假牛仔的装扮,看上去顺眼多了。“走啦,这里没什么好呆的”,Chris说,象是不经意地拉起她的胳膊就往外走。途中遇到Natalie,笑容满面地冲他俩大声叫到,“You two have a great time!”。

Chris带她来到一家他最喜欢的餐馆——其实他是喜欢这里自酿的新鲜啤酒。尽管Chris大力推荐他钟爱的Cream Ale,但有了前几次酒后失言的教训,她已经下决心滴酒不沾了。Waitress上来后,Chris很有礼貌地请她先点菜。她点了份salad和主菜“Fish and Chips”之后,听到Chris向waitress点了nacho和“Bangers and Mash”。What?她听他说出这个单词时险些惊呼,幸好在最后关头手急眼快捂住了嘴巴,脸却已经涨得通红。“怎么了?”,waitress离开后Chris看着她奇怪的样子,忍不住挑起一边的嘴角,不屑一顾地笑着说道,“这道菜就叫这名字——banger在这里就是指sausage了”。经Chris这一解释她更窘了,只好埋头不停搅着面前的那杯冰水,偷偷拿眼角瞟他,发现他扭过头去装作看别处,挂在嘴角边的笑意却更深了。

吃完饭Chris提议去看电影,她推说累了想回家,其实是不想拖得太晚。“那下次吧”,Chris倒也没说什么,让她暗自松了口气。她在家门口从Chris的车上下来,正要和他说再见,“你等等”,Chris说,把车在停车场泊好,自己也从车上下来,还“滴嘟”一声锁上了车。“我送你上去,这里黑人多,治安太差”,Chris边说边拉开公寓楼的大门,“前两天,就我们医院前面那条街上,有个黑人从后面顶着一个女的,说他手里有枪,让她不许叫把钱拿出来——下午一点啊,日头底下!”。

“真的?那最后怎么样?抓到了吗?”,她听得毛骨悚然,那就是她有时出去买午饭走的那条街和那个时间。“抓到了,没想到那女的叫了,结果黑人就吓跑了,正好撞上警察”,Chris严肃地说,“不过这种黑人到处都是,没工作又吸毒,你千万要小心——要是遇上刚才说的那种情况,千万不要叫,他搞不好真的有枪,宁肯把身上的钱老老实实都给他”。“嗯,我不叫,老老实实给钱”,她心虚地说,看来在这座“黑市”还真不能意气用事,见义勇为就更别说了。

“你进去坐一会儿吧,我roommate可能在家”,走到房门口她向Chris客气道。“嗯,不了——”,Chris正犹豫,还没等她拧开锁,门就被人从里面一把拉开了。Peggy举着电话,嘴里又甜又软地说着家乡方言,应该是在给父母打电话。看到她身后高高帅帅的Chris,Peggy先是睁大杏眼惊讶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秒种,嘴里糯米糕般的家乡话也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随后向Chris点了点头,又朝俩人嫣然一笑,这才象七仙女下凡般地飘进客厅继续去讲她的电话。

她给Chris拿了点饮料,俩人刚在饭厅里坐下,Peggy已经打完电话飘了出来。“Hello!”,还没等她开口介绍,Peggy已经大大方方地用英语跟Chris打了招呼——大概看他的样貌不能一眼确定他是不是中国人。“哦,侬好侬好”,Chris连忙站起身来和Peggy握手,嘴里居然冒出了一大串她从没听他讲过的Peggy的家乡话,听得她目瞪口呆,只明白他大概意思在说“刚才听你讲电话,你哪里人啊?”。Peggy又惊又喜地拉过把椅子坐下,俩人开始用家乡话热热闹闹地聊了起来。那种方言她充其量只能听懂一成,全靠他俩的对话中时不时夹杂着的几句英文,才让她勉强猜到点头绪。

原来Chris的外婆家和Peggy的家乡虽然不是同一个城市,讲的却是很相似的方言,只在某些用词和语调上有少许的差异——这些她自然听不出来。Chris小时候跟外婆住了几年,家乡话显然讲得比普通话还好,简直和当地人没什么区别。这俩人你一言我一语你侬我侬的,一直说到最后“再会”那两个字时她才跟上。

Chris前脚刚一出门,Peggy便开始满面红光地大夸特夸他如何英俊潇洒、如何温文尔雅、如何风度翩翩。待她提到Chris正在读医学院,Peggy更是兴奋得快要晕倒了。“那你可要快点抓牢Chris,未来的医生啊,钞票大把大把地挣,又是美国公民——以后你的绿卡也不用愁了,简直是金龟婿啊!”,Peggy几乎是用喊的说,还用力摇着她的胳膊,晃得她晕头转向的。“怎么都说到那儿去了?我跟Chris没什么嘛!”,她无可奈何地笑道,“再说你未来的大律师Jimmy也不错啊”。Jimmy和Peggy俩人的好事已成,现在几乎天天晚上煲一小时的电话粥,Peggy也已经单独去看望过Jimmy两次。她企图借助Peggy的“仔仔”反守为攻,却不大奏效,Peggy还是激动得要命,注意力没有半点的分散。

“说实话,你喜不喜欢Chris?”,Peggy笑嘻嘻地追问,看样子今天是打算掘地三尺,没宝也要挖出点煤来,“喜不喜欢?喜不喜欢?这样一个十全十美的大帅哥就不信你不喜欢!”。“干什么嘛?好了好了,真服你了”,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疲惫不堪地仰面倒在新买的床垫上,身体上上下下地随着床垫晃着,挺舒服的。

“嗯,有点喜欢吧……”,她也不知道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终于忍不住把这心事说了出来,“其实……Chris长得特别象我从前喜欢过的一个人……”,她带着满脸幸福的憧憬的怀念的笑容,有些羞涩地说。却没想到,原来心底有些事情是该埋一辈子,永远也不能够说出来的,哪怕是对你最好的朋友,甚至是对你自己。真是应了后来从涩郎那儿听到的那句至理名言:Trust no one but yourself, sometimes, do not trust yourself ei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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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怪 胎


从那以后她和Chris的约会越来越频繁,有时是和Natalie还有Todd他们几个乐队的朋友一起,有时就Chris和她两个人。Chris一个同学的妹妹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歌舞团,那天来本市演出,打折卖给他两张票,是经典的歌剧《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从剧院里出来,俩人并肩沿着大街走向几个block外的停车场。半天谁也没有说话,似乎都在默默回味着刚才那场荡气回肠的演出。终于,Chris冒出了一句,“这出歌剧我看了好几遍,可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Christine会爱上丑得象怪物的Phantom?Raoul既英俊又有钱,待她又好,哪点不比Phantom强呢?”。她扭头朝他笑笑,“我明白,如果你是女人你就明白了”。Chris不甘心,接着又问,“那如果你是Christine,你会爱上Raoul还是Phantom?”。“当然是Phantom”,她干脆利落地说,“不过现实生活不允许她选择Phantom,所以爱是一码事,现实又是另一码事”。

她说这话时脱口而出,简直象个爱情专家,随后才开始细细琢磨这话里的真实和无奈。很多人一生中都要面临这样进退两难的选择,对黎孝诚、对黄鲲、还有对程乐,她也许就是那可怕的、疯狂的、从地狱里来的Phantom。她命中注定是个爱情的“怪胎”,身体里流淌的不是鲜血,而是一腔燃烧不息奔腾翻滚的岩浆,散发着能够熔化一切的橙红色的吸引,却永远没有人能把它捧在手中。所以,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如今也都和自己简单美好的Raoul在一起。渴望爱的人需要的是溪水一样的温柔,只有天底下头号大傻瓜才会守着道流淌的岩浆,把那当成了溪水,结果只能被渴死、被烤焦。

也许,我也该忘掉那让人放不下的Phantom,安安分分地和Raoul走,她想。Raoul,我的Raoul又是谁呢?程乐?——他是燕子的Raoul,早不是我的了。她不禁微微放慢了脚步,出神地望着走在她斜前方的那个熟悉的背影。不,那是两个重叠在一起的背影,一个是黄鲲,另一个是Chris……难道是她比别人都幸运,她的Phantom和Raoul居然重叠在了一个人的身体上?那么,早已精疲力尽的爱情,是该有个归宿的时候了吧?身体里肆虐着的岩浆也该降降温,好好地休息了。只是,那燃烧不息奔腾翻滚的岩浆,一旦冷却下来、凝固下来,不知将会变成怎样一副青黑怪诞死气沉沉的丑陋模样?

今晚的月光很温柔,象个久违的老朋友。上了车,Chris先不急着起动引擎,忽然转过身来看着她,用他柔和的男低音说道,“Vivian,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完全可以超过朋友——我是指,你做我girlfriend,当然最好能搬来和我一起住,如果你愿意的话……”。她觉得心里一阵狂跳,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上帝给了她一次次的机会,却被她一次次地抛开,她本以为自己已经享尽了今生所有配额的幸福,没有资格再谈爱情,难道是上帝的一时疏忽,让她又偷到了一份幸福?

Chris见她没有答话,以为她不高兴,耸了耸肩说,“如果你不想,it’s okay,当我什么也没说,对不起”。“不,不是,我只是——没有想到……”,她连忙说,随后自己都有些恼火怎么会那样急于分辩。刹那间,她脑海里闪过一些奇怪的想法,对黄鲲,她拼尽了全力,最后仍是全盘皆输,如今老天有眼,又给了她一次机会,对Chris,她一定要牢牢地抓住,决不放手。何况,这次没有什么国内的未婚妻,没有让她无颜以对的黎孝诚,不用偷偷摸摸躲躲闪闪,可以象正常情侣那样光明正大地在街头巷尾手拉着手,一切都明摆着是她赢——尽管还没搞清这场爱情里的对手究竟是谁。既然已经差不多输得精光了,那就把仅剩的那点可怜的家底全押上算了,不管结果如何,反正她也没有再赌一局的元气勇气和心气了。

“那就是同意了?”,Chris的脸上露出一个让人安心的微笑,“来,先hug一下”,说着已经侧过身来把坐在旁边的她轻轻搂在怀里。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想也没有躲开,就那样被他拥进了怀里。怎么会这样?不要啊,为什么又是在车里?她在他怀里稀里糊涂地想着。不过立刻,她就清楚地意识到现在搂着她的绝不是黄鲲,而是Chris,一个完全不同的男人,因为,她听到耳边传来一句黄鲲几乎从来也不说的话——“I love you”。

听到这句话她居然感动得热泪盈眶,伸出双臂勾住了他的脖子,她的脸就贴在他脸上,鼻翼里是他好闻的aftershave味道。俩人默默地在车里拥抱了好久,这才缓缓分开。彼此的目光再次投射在一起时,仿佛都比几分钟前大为不同。Chris的眼底多了几许温柔,还有那种让她信赖的深沉;而她的眼底,似乎史无前例地只映出了Chris一个人的脸,而没有黄鲲的。或许我真的爱上他了,我指——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她默默想道。

“回我家”,Chris拍了拍她的大腿,扭过身去开车。她没说话,只是听话地乖乖坐在车里。Chris的语气并不是在征求她的意见,而不过是把自己的决定告知她而已——她早已习惯了男人这种主宰一切的口吻,黄鲲从前就一直用这种口吻和她讲话。她内心深处甚至有点喜欢这种口吻,尽管那是她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要是让Peggy知道就一定会说她“犯贱”。可出自心爱的男人口中的那种命令的口吻,让她觉得为自己身体里那条柔软绵长的绿色藤蔓找到了一棵大树,可以安心地缠绕依附,有种顺从的幸福。

Chris家住得离学校比较远,但是环境相对安全,房间也大些,是个2-bedroom。“里面很乱,你别怕”,Chris笑着对她说,然后打开了门。客厅里的确有些零乱,但也没到吓着她的地步。总体来说Chris还是比较爱干净的一个人,这可能跟他学医有关。沙发上全是衬衫,根本没地方坐人,沙发靠背上还架着十来条各式各样的领带,象是展览一样。“哦,我现在每周有三天要进病房,所以经常要打领带”,Chris解释说,一边连忙把茶几上摊开的一堆杂志全部划拉到自己怀里,塞进柜门。她无意间瞥见最上面的那一本是《Penthouse》,封面上是个姿势放荡的全裸美女,便装做没看见把目光移到了别处。单身男生的“不求人”,就和老头子的“痒痒挠”一样,人之常情,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Chris又把茶几和地毯上立着倒着的空饮料罐啤酒瓶简单清理了一下,给她搬了把椅子。“坐”,他说,这点活干完已经是满头大汗,“喝什么?”。“水就好了,我自己去厨房倒吧”,她笑笑说,起身要去找厨房。Chris按住了她,去厨房给她倒了杯冰水,自己拉开一听啤酒。“我们干什么呢?”,Chris挠挠头问,虽说此时两人的关系已经升级到恋人了,可前后才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人还是从前那个人,语言而不是激情引导下的升级,似乎有点令人尴尬。

“看电视、打牌、下棋……”,她看他尴尬得可怜,笑眯眯地帮他出主意。“哦,对啊!”,他从一个大纸箱子里翻了半天,翻出一盒chess。“啊——对不起啊,我不会玩这个”,她这才想到他的“棋”跟她第一时间联想到的象棋跳棋斗兽棋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估计你没有中国象棋吧?”。Chris苦笑着摇了摇头,“也没有poker,前几天玩Blackjack忘在Andrew家了——嘿,不过有scrabble和Jenga,好久没玩了,你想玩哪个?”,Chris兴奋地从纸箱里翻出两盒玩具,高高举在手里扭头问她。

“那还是玩Jenga吧,你的英文那么好,玩拼字游戏我肯定输啊——要是有中文的scrabble就好了”,她说着说着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爸爸教她读识字卡片,如果爸爸知道自己交了个外黄内白的“香蕉”男朋友,不知道会怎么想呢。不过,Chris也不算太“白”,至少中文讲得很好,她安慰自己说。

他们把盒子里的长条积木倒到茶几上,三个一排层层交错地垒了起来。这个游戏其实就是把底层的积木抽出来再落到顶层上,在保持整体平衡的基础上,把积木塔越搭越高。由于积木一共只有五十四块,所以相当于“拆了东墙补西墙”,自然要万分小心,准确无误地判断出底层的哪些积木对整体的平衡是可有可无的,才能“釜底抽薪”,把它取出来搭建在最上一层。俩人一人一块,轮流“拆墙补墙”,越到后来积木塔越高,自然也就越千疮百孔、摇摇欲坠。

她从前只是看别人完过这游戏,自己还是第一次玩,以至于头两次都是在她后悔不迭的惊叫声和Chris的大笑声中,整座高塔象爆破作业一样轰然倒塌。后来玩熟了,俩人开始各有输赢,积木塔也可以垒到三十层以上。没多久,她察觉到Chris似乎失去了兴致,开始打哈欠,便很体谅地柔声说道,“很晚了,我该回家了——你如果很累的话,要不我问问Peggy能不能开车来接我?”。

“不是不是”,Chris忙摆摆手说,“这几个月天天都是早上五点前就到病房,所以每到这个时间就犯睏——不过明天不用去,所以没有关系,你不用走”。“对了”,Chris把沙发上的衣服简单收到一起,拉她过来两人并排坐在沙发上,“Since you’re my girlfriend now…may I ask you something?”,他抬起头来望着她。她心里升起一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已经大致猜到了他的问题,而他选择用英语问她,更让她确信那个猜测是正确的。盯着他漆黑的眸子,她甚至有些害怕,几乎想掉头就跑。“你问吧”,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清了清有些哑的嗓子小声地说,该来的迟早都要面对。

“你是virgin吗?”,果然,Chris的问题和她正在心里默念的猜测不谋而合,一字不多、一字不少。唉,终于还是来了,把它当作命运也好、惩罚也好,人始终都要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承担后果,偷到的欢乐有多少,就要付出等值的代价,永远也赖不掉。她觉得心底在渐渐变冷,眼底却渐渐变热,她用最后的力量憧憬出来的幸福仿佛变成一朵云彩,风一吹,竟就那样眼睁睁地散掉了。也许,只要你曾经做过贼,就真的永远别指望能洗净自己的案底,别指望有朝一日还能翻身。因为任你如何夹着尾巴想做个安分守己默默无闻的人,那疮疤也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揭开,随之而来的便是众人的厌恶与鄙夷了。

她忽然感到万分的委屈和绝望,她逃了八百英里,可那段过去却象是如来佛的手掌心,任她折腾得精疲力尽还是永远跳不出去;又象是自己地上的影子,你可以不去看它,可它却永永远远纠缠在你身边。更何况,尽管过去那一切令她羞于启齿,她也知道自己有错、有罪,可究竟是哪件事做错了,抑或是哪个人爱错了,她时值今日仍是搞不明白。唉,我这个蠢女人,她颓丧地想。然而,老天爷却明白,而且他老人家看来已经留意到了她这个捡到个金元宝的小叫花,如今要来把那金元宝收回了。

她深吸了口气,把眼底的眼泪压了下去,小叫花再穷得叮当响也还有一样东西叫勇气,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的勇气。“不是,Chris,我不是virgin——对不起,没有早点告诉你”,她清清楚楚地说,抬起头来坦然又略带歉意地看了他一眼,随即眼角便瞥向沙发上自己的包包和门口的鞋子。她决定还是给自己多留点颜面,有自知之明地离开和被人扫地出门结果相同,心态上却是天壤之别。和Chris的这段关系看来就要结束了,她想,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她做了他两个小时四十分钟的女朋友。

“Wait”,Chris见她有要离开的意思,连忙说道,“谢谢你告诉我实话……上帝说过: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就可以先拿起石头打她……我也不是virgin,我自己也有罪,所以我没有judge你的权力,我们以后谁也不提对方的从前就行了——我以后再也不问了,好不好?”,Chris望着她,诚恳地说。

她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象海潮一样奔涌而出。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此刻只想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心里那片太平洋仿佛变成了东岸咆哮着的大西洋,卷走岸上的一切,在浑浊的海水中搅它个天翻地覆。感动、感激、自怜、自卑,或许还有种说不清的辛酸……一时充满了胸臆之间。感慨之余她忽然觉得有些讽刺,圣经上的这段话她早就知道,也从中得到了很大的感悟,如今正是耶酥的这段话赦免了她,而她——自然便是那险些被众人用石头打死的“行淫的妇人”了。

她并不是头一次有这种甘愿为之生或为之死的感激,当程乐在夏威夷的船头,在夕阳西下的海风中微笑着对她说“我不介意”时,她就生出了为他做任何事来报答他的念头。她一直报着这个念头,甚至在和程乐分手时也以为自己是在报答他。如今Chris的回答也让她感激涕零,两个男人在这件事上对她的宽容和谅解,其意义大概跟为她舍身挡子弹的壮举不相上下了。唯一的区别是,Chris是基督徒,知道耶酥的这段教诲,因为自己也是个罪人,所以原谅了她,有点大家扯平的味道——准确地说,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感激Chris多一点,还是感激耶酥当年说了这话;程乐不信耶酥,可他当初也原谅了她,大概只是因为爱她……

“哦,Chris……”,她泪眼朦胧地望着他,这份来自上帝的怜悯和宽恕美好得有些让人难以置信。Chris向她笑笑,伸出双臂,她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重重扑进他的怀里。他扭过头找到了她的脸,轻轻吻着她沾满泪水的嘴唇,然后猛然把她按倒在长沙发上。她毫无准备地倒在沙发上时手臂不小心碰到了还在茶几上立着的Jenga塔,顿时一阵“哗啦啦啦”,积木块四散而倒的声音竟象是在顽皮地为她起哄鼓掌。她忍不住“啊”地惊呼了一声,随即在Chris的大笑声中把羞红了的脸藏到他的衬衫里。沙发上的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周围的积木散落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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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香 蕉


Chris并不很喜欢接吻,这一点她很快就察觉到了。即使是热情激荡如火如荼时他也总是唇
齿紧扣,只用散发着aftershave香气的嘴巴用力压在她的脸上和唇上。这和她第一次吻程乐时完全不同——尽管程乐开始也是不知道“芝麻开门”这句通向宝库的咒语,Chris绝不是缺乏经验,从他拥抱抚摸的姿势和娴熟程度就可以感觉到。大概,他只是觉得人和人之间的这种接触不卫生——也许是医生的职业病,她想,开始时的那点不解和沮丧渐渐云开雾散。她发现自己现在对男人——其实就是对Chris的心态有些不同,似乎更宽容、更迁就、更体谅,可能是因为自己那永远也洗不干净的身体和过去。正象Chris引用的那段“石头打淫妇”的经文, 孔子不是也说过“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背了一身的罪,捧着一颗千疮百孔的心,还凭什么要求别人对你全心全意呢?等值交换、公平合理,这样的心态,对现在身边的这个男人而言,不知是种福气还是种讽刺。


被Chris死死压在身下的感觉——或者说,被一个在某方面吸引她的男人、一个酷似黄鲲的
男人死死压在身下的感觉使她有种离经叛道的刺激。那种快感不仅仅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也许,正如有些人是为了一些纯洁的东西——比如爱情、音乐、艺术而生,她生来就是一只在草原上狂奔的猎豹,卷起地上滚滚的尘土,不遗余力地追逐速度的极致,在疯狂中撕咬自己得到的回报。


Chris喘息着欠起身来解自己的领带和衬衫扭扣,“脱衣服”,他命令道。她心头一震,那
口吻居然和黄鲲如此相象,尽管这命令让她觉得自己象个妓女,至少,没有被人尊重。可又有什么不妥的呢?接下来要做的的确是“脱衣服”这三个字,难道还要装成涉世未深的小女孩、甚至是处女,扭扭捏捏地害羞一番,最后才半推半就?她知道自己不是、也不会,于是开始在沙发上一件一件地脱去身上的衣服。只是,她尽量做得自然而不带出挑逗的意味,就象自己在家洗澡前脱衣服一样,因为她始终觉得自己还是和妓女有很大差别的。


Chris歪过头看着她脱衣服的动作,欣赏似地微微眯起了眼睛,目光在她胸前逗留的时间自
然最长。脱掉内裤前她犹豫了片刻,她希望他此时能够过来帮她脱掉这最后一件,那将让她心里的感觉轻松很多,尽管只是自欺欺人罢了。可他没有,他就象一个坐在剧院里看戏的人,戏终于演到高潮了,他又怎么可能此时起身去“助人为乐”?她费力地咽了口唾沫,一咬牙把内裤褪了下来。


他终于在此刻扑上来,狠狠扯掉她刚刚褪到小腿处的内裤,扔到了地毯上。她闭起眼睛,决定不再去想任何事,排除一些细节给她带来的自卑的、羞愧的、甚至耻辱的感觉,好好享受身体上久违的投入与快感。就象不喜欢接吻一样,Chris也不喜欢过多的前戏,反正男人的开关只在一瞬之间,不象女人需要一段时间的热身活动。


他的身体健壮有力,加上她的心态还没有完全放松投入,进入的时候让她觉得有点痛——不,是很痛。可现在身体上的疼痛对她而言已经算不了什么,不象黎孝诚刚来美国那晚委屈得居然还会掉眼泪。更何况,那疼痛中还夹杂着丝丝的快感,尽管和疼痛的强度相比微不足道。如今她对痛苦的感觉早已习惯麻木了,反是对快乐更为敏感得多。她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咬住下唇闷哼了一声,把双腿尽可能地分开,以减轻他进入时的阻力。


疼痛随着欢乐源头的开启一点点地减轻、消散,浪潮般的快感如愿以偿地主导了全身。她本以为自己或许会在和Chris亲热的过程中找回从前在黄鲲那张大床上一些支离破碎的消魂片段,此时却发现快乐让人根本没办法思考,而拿Chris和黄鲲相比,其实也没有任何意义。眼前压在她身上的这个男人就是Chris,而不是什么替代和补偿,他只是一个男人,一个在某方面吸引她的男人,一个带给她快乐的男人;而她只是一个女人,或许谈不上是那个男人生活中的另一半,却至少是他此时此刻在床上所需要的一切。


胡思乱想的念头被自己一阵阵的快感冲乱,大脑好象坐在过山车上玩拼图,成千上万思维的碎片呼啸着被抛向四面八方,再也拼不出任何一个有逻辑的想法。她不再强迫自己保持思想,倘若脱离了身体,思想不过是堆离子。她随着他的动作轻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的身体在几分钟内已经被她的身体探索、了解、认可、接纳,从此在记忆中打下了只有她一个人读得懂的标签。


他中途忽然离开了她的身体,一脸痴迷地望着她,黑漆漆的双眸好象蒙了一层雾。“我把你的手绑起来好不好?轻轻地绑,不会痛的”,他低声说,英俊的脸上带着一种挑逗的、渴望的、不容拒绝的笑容。她的脸已经红到了家,没办法更红,那混杂着羞怯不安却又好奇刺激的欲火便豁然冲向了全身各处。她思想斗争了一会儿,发现那斗争就象是阳离子和阴离子狭路相逢,纠缠得难解难分,斗不出个输赢却反倒稀里糊涂地抱成了一团儿。“唔——”,她只得鼓足勇气哼道,就象是默许。她不想让他扫兴,或许也不想让自己扫兴。


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条一米来长的白色尼龙绳,把她的身子翻了个个儿,双臂拗到背后,开始反绑她的双手。她的心象是个皮球,被略带屈辱的刺激不停用力地拍着,落到恐惧和茫然的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在两者之间狂跳。她隐隐约约地想到,那绳子一直呆在抽屉里,Chris绑住她双手时又是那样娴熟,说不定从前也常这样和别的女人……可那念头还没来得及带来任何的委屈与嫉妒,便在她“呀——”的一声毫无准备下的奇怪的快感中一晃即逝。


Chris似乎很喜欢这个游戏,也许男人天生有种征服的欲望,有种暴力的欲望,有种猎取的
欲望。而当这几种欲望重叠在一起,他们就会变成一头狮子,而她便化作了那头母鹿,注定位于食物链的下端。充满新鲜感的刺激满足之后,她越来越不喜欢这个游戏,她脑海中升起一个词——“变态”,那让她觉得十分羞辱。可她并不想责备Chris,这种情节她也有耳闻,在电影里也见过,何况,这是在美国,Chris又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除了外表是个标准帅气的中国男人,其余的全部是思想开放得令人瞠目的白人品种。


香蕉……她模模糊糊地想到了人们用来形容“外黄内白”这一类人的词,不过,这种奇特的方式也许并不是白人的专利,只是有些男人喜欢,有些不喜欢罢了。谁知道呢,至少程乐永远也不会这样待她。程乐,哦,程乐……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女人,坏得你永远也想象不到,坏得今生今世再没有脸面见你……脑海中一出现程乐这个名字,她觉得全身的欲火顿时被浇熄了大半,失去了欲望做调剂,沿着神经阵阵传来的电流仿佛只是个用人体来做的物理实验,让她觉得加倍耻辱和委屈。


双臂反绑的不适感觉越来越强,她第一次发现人如果失去了双臂,连身体都无法保持平衡。加上沙发的弹性十足,她在那上面就象个东倒西歪的不倒翁,没有了手臂支撑身体,在Chris的撞击下,好几次脖子都差点被扭到。也许在某些时候,男人并不需要女人的双手,因为她的双手在你占有她时可以无济于事地推你挡你,在你甩掉她时可以拼尽全力地抓你拉你,在你伤透她时可以歇斯底里地掐你挠你。自然还是没了双臂的“香蕉”好——其实我现在倒更象香蕉,她冷冷地想,一根剥了皮的、白软软的、甜腻腻的香蕉,甚至立都立不稳当,只能让人举在手里,张大了嘴巴狠狠地咬下去。


不过,喜欢“香蕉”也是人的本性吧,尤其是男人。她头脑里“无所谓”的那一面又滋生起来,谁会喜欢别人跟你对着干、处处违背你呢?身后的Chris,从前的黄鲲,都是如此,似乎也不必苛责——反正自己也是罪孽深重,只等着下地狱的那一天了。这样一来,羞耻的感觉又减掉几分,部分解除了在大脑中设下的阻挡快感传来的路障。


终于,在她身体和意志的忍耐力到达极限之前,艰苦而漫长的游戏接近尾声了。她听到
Chris粗重的喘息中夹杂着一些“yeah…”“babe…”之类的英文,也许还有几个不太好听
的词。她没有力气去分辨他在说什么,他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猛烈,她脑海中硝烟弥漫的战场转眼化作了燕语莺声的伊甸园。各种各样的快感交汇在一起,甚至包括一种成人之美的满足,被饥渴的大脑照单全收。她忽然意识到现在这样看不到Chris的脸其实很好,不象从前和程乐,尽管是在一片黑暗中,仍是只有看着他的脸、摸着他的脸才能够安心。原来就是这么奇怪,有些时候你一定要清清楚楚地分辨出跟你欢好的这人是谁,而有些时候,你宁可不去费那个神。


Chris喘息着离开了她的身体,坐到沙发上休息,一边三下五除二地解开了她手上的绳子。
她酸痛的双臂终于又回归了身体,软绵绵地瘫在身旁,那伊甸园里盛开的玫瑰也逐渐变回眼前暗红色的沙发,身体里的浪潮随着呼吸的节奏慢慢地消退。“哎”,他侧着倒在沙发上,笑着把她抱在怀里,“你知道吗?白人女的那里跟你的不太一样,她们那里面会变得好大好大,大得吓人!”,他说着说着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讨厌”,她微皱着眉红着脸骂道,她很不习惯别人这样明目张胆地拿她和别的女人相比,而且还是那方面。革命后的“香蕉”此时连讲话都带种“Banana Republic”的独立自主味道,更已经长出两条胳膊,很不听话地想要推开他,却没能推动。


俩人懒散地倚在沙发上,Chris顺手抓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时间已经不早了,电视里正在
播Conan O’Brien的late night talk show,里面摇摇摆摆地走来了倍受观众喜爱的
Masturbating Bear,不分场合时机地开始表演拿手绝活。Chris一边看节目一边大声地笑着,他笑得很坦然很痛快,就象个孩子,丝毫看不出刚刚调情时让她羞怯难当的手段与老练。也许,既然生活在美国,就干脆接受这种无遮无拦的方式,欲望就是欲望,人人都有,人人都该承认。


可她毕竟还做不到那样完全坦白自己欲望的境界,女性的矜持经过了这几年尽管已经消磨掉很多,可还是剩了最后一丝,被她象根救命稻草般地死死抓在手心里。而且,对于Chris和她做爱后三分钟内就能把注意力全部转移到talk show里的Conan O’Brien身上,她心里多多少少感觉有些别扭,那给她一种完事后对她说“good job,你可以走了”的感觉。


“Chris”,她忍不住轻声说道。“等一下”,Chris的眼睛还盯着屏幕,等着Conan手舞足
蹈地把那个包袱抖完,然后跟着电视里的观众一起大笑了一阵,这才扭过脸来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不知是刚才给Conan后剩下来的,还是专门给她的。“什么事?”,他问,俯下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这个动作让她心里好过了很多。


“嗯……你为什么会——为什么想让我做你女朋友?”,她本来想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话到嘴边发现这个“爱”字此时说出来居然有些滑稽。何况,Chris并没有说过“爱”她,他只是说“I love you”。她总感觉有些时候“I love you”是不能够翻译成“我爱你”的,不知是不是因为美国人和中国人爱情观上的差异。不要说“爱”,连“喜欢”这个词都好象底气不足,于是这问题就变成了“为什么想让我做你女朋友?”,至少这是他的原话,不会自作多情自取其辱。


“因为你跟她们别人不一样啊,我觉得你好啊”,Chris想都没想地说道,果然,不是“喜
欢”,更不是“爱”。“我有什么好的?你长得这么帅,怎么会没人追你呢?还有,你为什么不找白人?”,她一连串地问。她需要一个答案,她真的不明白上帝为什么会把一个二十七岁的、在美国长大的、没有女朋友的、前途可观的、英俊潇洒的、酷似黄鲲的Chris赐给她这只“瞎家雀儿”。


“你脾气好,不象我从前的白人女朋友,整天冲你大呼小叫的,动不动就说你不尊重她”,Chris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扭过头去冲着电视上正把吹得高高的一头金毛疯狂地甩来甩去拼了命搞笑的Conan,脸上却没有一丝笑容,看来是在想自己的心事。“而且,她们还cheat on you……不说这个了——我们不是讲好不问对方过去的事吗?”,他回过头来看着她,目光温柔了一些。


“我,我不是有意问的……对不起”,她轻声说。她完全理解Chris不愿提起过去的心情,
她还不是一样?说实话,她很庆幸很感激Chris的这个提议。找到一个不介意甚至不过问她
过去的男人不容易,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其他的苛求呢?她暗自下定决心,从今往后真心实意地和这个男人相处,决不挑肥拣瘦,一定要好好珍惜栽培这段感情,以报答他的“不问”之恩。 也许,本来以为没有指望了的感情生活真的可以从此安定下来,平平静静地开花结果——如果能够那样,即便是一辈子做根乖乖听话的“香蕉”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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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驱 逐


和Chris的关系进展得很顺利,很快身边所有人都知道她找了根又高又帅的加洲“香蕉”做男朋友,只有她心里明白自己其实才是那根“香蕉”。那种让她觉得有些羞辱的调情方式他们后来也很少再尝试,甚至谁都没再提起过。人在情欲高涨的时候道德观和羞耻心都会自然而然地被冲淡,从这个角度上讲,荷尔蒙和酒精的作用是一样的。同样的事虽然在当时觉得可以接受而发生了,事后清醒时再想,却可能会感到羞愧难当、后悔不迭。不过好在只是一点点不为人知的床第之事,也非什么容易传染艾滋病的高风险方式,并不会造成任何可怕的后果。

有一点令她感到有些意外和感动,那就是Chris对这段感情比她预料的要来得认真。和Chris在一起时,她几乎感受不到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更多的是一段“relationship”的味道——一段不错的可持续发展的relationship。这种感觉并没有让她不安,她本来也没指望再翻天覆地地爱上一场。这辈子摊在她头上的情事——黎孝诚、黄鲲、程乐……已经够多了。如果说亙古长存的爱情,“永恒”的爱情是由世间相爱的人们用一段又一段的悲欢离合前仆后继共同谱写的,那么不管好坏,她也算是心力交瘁,超额完成她的那份任务了。尽管她独处时偶尔还会发呆,却不再被自己的过去牵绊纠缠而感到寸步难行。她所拥有的那些故事就如同浩瀚大海中的几颗水珠,在翻滚不休的浪花尖尖上跳了短短的一支舞,那便是它们存在过的意义了。不管她的水珠是什么颜色、美丽还是丑陋、清澈还是浑浊,这些都不再重要,因为那并不能够代表大海的包罗万象和变幻莫测。与其一生一世小心翼翼地把那几颗水珠捧在手心里,不如就放开手,让它们融入大海那宽容无际的怀抱,只有在那里,它们永远也不会死去。

大多数的时候,她以一种欣赏的目光仰望着Chris,欣赏他的英俊和气质,欣赏他的幽默和随意。她总觉得自己应该爱他,正如当初她爱上黄鲲一样,并不单单因为他长得象黄鲲,而是他身上似乎拥有当初使她爱上黄鲲的一切东西——近乎完美的外形,不屑一顾的骄傲,疯狂野性的调情……然而,尽管她可以毫无怨言地为Chris做很多事,却不会再象从前对黄鲲那样被洗了脑般地不计后果。在这样很具可比性的比较之下,她渐渐悟出自己过去对黄鲲大概的确只是迷恋。也许我从前真的只是太幼稚、太投入,她想,今后怕是再没力气爱到那种程度了。

暑假里Chris打算进实验室做些research,这样有利于他将来申请几个比较热门的科,比如radiation oncology。首选自然是Dr. Stewart的实验室,和她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相处。Dr. Stewart大力欢迎这个半价劳力——反正医学院担负这期间开给Chris工资的一半,而Chris大学毕业后在一个生物物理实验室做过三四年technician,然后才去读的医学院,所以也有做实验的背景和经验。

Chris提过好几次让她搬去和他一起住,一方面俩人可以互相照顾——其实就是指她帮他做饭,另一方面Natalie那些朋友都知道他俩现在是一对儿,觉得俩人不住在一起那才叫奇怪。她一直在犹豫,正赶上Peggy的父母暑假要来看女儿,她便下定了决心,告诉Peggy她要搬到Chris那里去,也省得Peggy不好意思开口提出来。

每天在一起不一定是件好事,一个人的热情就那么多,靠着眉目传情耗光之后就只能停电了,加上工作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心情不好时有电也得拉闸。有些人比较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她也正在修炼这方面的涵养,而有些人永远也学不会,情绪不好时便会原原本本地流露出性格中的另一面——比如Chris。逐渐地她了解到Chris的另外一些特点,最为显著的就是傲慢,不知道是不是美国这个环境造成的。

Chris看不起从中国大陆来的留学生和博士后,经常私下里品头论足地批判他们的服饰、发式、谈吐,甚至是个人卫生。每次Chris这样说她就觉得很别扭,一些中国留学生的确可以对自身的形象再注重一些,但是美国人不是也崇尚自我意识吗?想在哪儿穿环就在哪儿穿环,想在哪儿纹身就在哪儿纹身,再过分不是也没人多管闲事吗?更何况,Chris每次抱怨时都忘了很重要的一点——她也是广大中国留学生阶级中的一员,也属于他的批斗对象。她只得好言相劝Chris不要费时间去管别人的闲事,和稀泥地委婉提醒他,她自己也是个留学生。Chris的激动情绪便会缓和一些,告诉她“你和他们不同”,算是打一巴掌再揉两下作为安慰。她总是以沉默收场,她不知道该怎么接茬。不同?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不同?难道就因为找了他做男朋友,所以“档次”提高了?这句“你和他们不同”反而更让她有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

Chris还经常抨击中国学生的思路死板,动手能力差。他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从应试教育下每天无穷无尽的作业、题海和考试中游出来的中国学子,少年时代自然缺少了自由发展的时间空间和机会。但是,Chris的问题是打倒一片,在他眼里就没有一个让他看得起的中国学生——包括她在内,更别说佩服了。他有一次和她一起跟一个北大毕业的同学谈合作项目,事后说人家不过是个书呆子,以后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尽管她怀疑如果Chris“不幸”生在了中国,别说北大,连重点大学可能都考不上,也尽管Chris每次出去吃饭连15%的小费都要掏出palm pad来算上半天,“简便运算”这四个字压根儿就没听说过。

发现了Chris的缺点其实是件好事。爱得太浓太烈时往往会忽视对方的缺点,甚至把缺点都读成了优点和个性,真的是把对方当成了神。等到爱情被时间冲淡,引力被生活隔断,人的缺点就象沙滩上尖锐硌脚的石子,随着退潮逐渐显露出来,让人惊觉这原来不是你想要的那片沙滩。因此,对Chris另外一面越来越深入的了解尽管让她产生些许的失望,但同时也有种安心和踏实的感觉,至少不必担心有朝一日身边的人一把扯下假面具变成一只野兽,因为你已经做好了与野兽和平共处的心理准备。

Chris的妈妈在家里绝对是“穿裤子”的一位,为人精明勤快,掌管着财政和生活中一切生杀大权。Chris的爸爸比较内向,生性又有些懒惰,既然Chris的妈妈乐意掌权,又把他的饮食起居照顾得头头是道,从来不用自己做饭付帐甚至是算税,也就心甘情愿地把大权一交,每天下班沙发上一倒品茶看报等着开饭,过着“太后公”般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是因为这种家庭生活模式,Chris的妈妈经常因为太过操劳而心生埋怨,与Chris的爸爸大吵大闹,Chris便是在这样一种连年征战的家庭氛围中成长起来的。据Chris说老两口在他上大学时还象年轻人一样大打出手,不过自然每次都是Chris的爸爸忍受不了饥寒交迫,率先缴械投降。每当Chris跟她讲起他父母这些事时,她都觉得做小辈的在背后这样议论父母有些不妥,可Chris的头脑中似乎没有这层伦理上的框框,毫不忌讳。他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也远远没有大多数中国家庭亲子间的那种舔犊情深与孝道,相对独立和疏远,在美国却似乎是很自然很正常的。

她把Chris的几条缺点慢慢经过归纳总结,最后只简化成了一条——大男子主义。这样一来Chris——她的男朋友,她最后的一段爱情,便拥有了很多条优点却只有一条缺点。而且,这缺点还怨不得他,要怪也只能怪美国的人文环境中历史悠久的傲慢成风,还有他自幼生长的家庭环境中男方什么也不干、处处由女方伺候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不过,Chris和他爸爸的性格截然不同,Chris也懒,但那只局限于家务等方面,其他许多事他还是要管起来的,比如后来两人逐渐融合到一起的财政收支,比如做爱的时间地点方式,比如她。

Chris是学医的,对健康问题比较关注,每天都要向她灌输一些在课堂里学到的健康知识,尽管都是些基本常识,在中国报纸的“生活版”上都能学到,象什么高血压患者要少吃盐,咖啡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化妆品对皮肤有害之类的。她知道他是为她好,新学到些医学知识后想必又有些激动,加上他经常对她进行这样那样的教育,所以当Chris告诉她“化妆品对皮肤有害,我妈妈说她只用香皂洗脸”时,只是朝他笑了笑,并没太往心里去,不想却导致他后来大动肝火,险些将她扫地出门。

那天晚上俩人都累得够呛,归根究底好象是因为下午寄到的一期新的《Penthouse》。转天早上一睁眼已经八点多了,连忙叽里轱辘地爬起来一齐冲向洗手间。还好,她喜欢晚上临睡前洗澡,而Chris的习惯是早上洗,所以此时一个洗澡一个刷牙,互不影响。Chris洗好后“哗”的一声把浴帘拉开,刚好看到她正对着镜子往脸上抹防紫外线粉底液。

“你怎么还用makeup?”,Chris皱着眉问,缓缓停下了手中正在擦着头发的浴巾,“不是跟你说对皮肤不好吗?”。“哦,我——我只用一点点,没关系的”,她看他脸色不善,轻描淡写地想蒙混过关。“一点也不行!”,Chris的声音高了起来,加上浴室里的回声,有些震耳,“你看到那些白人女的没有?三十多岁皮肤就糟成那样,都是用makeup用的!你想以后跟她们一样是不是?”。

她有点感动,可耳朵又不太习惯他这样的高分贝,“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心疼我”,她做出一幅嬉皮笑脸的样子朝他说道,带着点撒娇的口气,“可我只是用一点foundation和眉笔而已,从来也不碰其他的化妆品啊,再说,这foundation是L’Oreal的,应该不会那么差吧……”。在她的概念和亲身经历中,没有男人能够和一个笑嘻嘻撒娇耍赖的女孩发起火来,何况还是因为化妆品这样一点点小事。

可马上她就发现自己错了,自己太自信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和从前那些都不一样,自己在他眼中,大概永远也不能博得大哥哥对小妹妹般的那种怜爱。他又浓又密的眉毛拧得更紧了,漆黑明亮的眼睛里居然找不到一丝一毫昨夜缠绵时的温存,只有恼怒与厌恶。很显然,已经二十三岁的她,在这样一个男人面前,再也不适合扮演一个撒娇的小女孩形象,而应该是一个唯命是从的女人。

“你还狡辩?!”,他狠狠地瞪着她说,“什么牌子的都不行!我妈妈从来不用化妆品,现在五十多岁了皮肤还特别好——还有,我最讨厌别人狡辩!”。她愣愣地望着他,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她觉得他也许是在开玩笑,是在逗她,否则怎么会在用不用化妆品的事上如此较真儿——而且是拿女朋友跟妈比。她脸上试探性地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尴尬地轻轻笑了一声,尽量用愉悦的声音说道,“你妈妈是南方人,皮肤本来就比我好,我当然比不了……人家现在年轻爱美嘛,等我五十岁时也什么化妆品都不用,好不好?”,她保持着脸上的笑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期待着他转怒为喜,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哈哈大笑……可是,她看到的只是他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象铜铃一样。

“你故意不听我的话对不对?”,他竟然用震耳欲聋的音量咆哮起来,“我就知道,你——你——那个词怎么说?对,‘阳奉阴违’,你就是!我还以为那次跟你说完你就不会再用makeup了,原来你一直在骗我!”。她愕然地望着他,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再一次跟“欺骗”的罪名挂上了勾,眼泪开始在眼眶中打着转转。“那我以后不用不就行了吗?”,她委屈地小声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也别发那么大脾气啊,至于吗?”。

“Too late!现在已经不是makeup不makeup的问题了!”,Chris的怒火好象爆米花一样迅速膨胀,已经看不出原本那颗小小玉米粒的形状,“现在的问题是——你不把我的话当回事!你骗我!你根本就不尊重我!”。她低着头,努力忍着眼泪,任他很“尊重”地指着她的鼻子歇斯底理地吼着。她想不通,这个普普通通的早晨她究竟是怎么冲撞了太岁?昨天晚上不是还好好的吗?难道一个男人真的可以在几个小时之内,把一个跟他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当成自己天底下第一号仇敌——只因为她用了一点点防紫外线粉底液。

“他妈的,让你气得我又胃痛了”,Chris最后狠狠白了她一眼,重重甩门走出了洗手间,去壁橱里找Zantac。她留在洗手间里,朝着镜子里的自己深深吸了口气,把眼泪压了下去——因为粉底液这么点小事就哭也太不值得了。等鼻子和眼眶里的潮水一退下去,她立刻走出洗手间去看Chris,毕竟他气得胃痛了。“找到胃药了吗?我帮你找”,她用平静的声音问,一边伸手去翻药箱。Chris的胃一直不太好,他自己住的这几年里没人给他做饭,时间一久可能有些浅表性胃溃疡,有几次紧张或者压力很大时也曾经感到胃痛。

“不用你管!”,Chris吼道,“啪”的一声推开她的手,拍得她的胳膊生疼。他自己找出药片吞了两颗,又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迅速穿好衣服出了家门,“咣”的那声甩门声地震般地传遍了整栋楼。她仍是张着嘴巴难以置信地瞪着他刚刚离开的大门,过了好久,眼泪终于缓缓流了下来,冲洗着刚刚抹好的粉底,混着淡淡的香料味道流进嘴巴里。她打开水龙头拼命地洗着脸,把那上面的眼泪和粉底统统洗掉,可越是这样,眼泪越是不停地往下淌,偏就让你洗不干净。她干脆放弃了努力,对着镜子放声大哭,任眼泪和水龙头哗哗地流着。从没有人这样骂过我,她委屈地想,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程乐,想起了黄鲲,甚至还有黎孝诚,忽然感到空前的孤独,感到好想他们几个,尽管说不出想谁更多一些。

渐渐地哭得累了,也不再觉得那么委屈了。这世上没有完人,每个人的缺点都不一样,Chris的缺点大概就是脾气差一些吧,她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能拿Chris跟从前的男朋友比?不能这样比较,绝对不行,这样对他不公平,这样对爱情是致命伤。真是的,吵一次架就受不了了?还说要好好珍惜Chris呢,怎么能老是回头看?她狠狠甩了甩头,擦干了脸,拿上书包出了门。

锁门时住在隔壁的小个子犹太邻居拉开门探出头来,眼镜片后面鼠头鼠脑的目光正好和她扭头时打了个照面,尴尬地朝她小声说了句“Hi”,便连忙回屋把门关上了。“真多事”,她心里骂道,可转念一想,刚才Chris甩门那一下全楼都能听见,有心脏病的搞不好就此一命呜乎了,也怨不得人家邻居有点想法。

到了实验室她用力睁大有些发肿的眼睛跟同事们强笑着打招呼,家丑不可外扬嘛,家里吵架总不能还带到单位来吧。可是Chris并不体谅她的这点心思,板着脸皱着眉谁也不理,见了她更是连看都不看上一眼。不知他打算吵到什么时候,她见到他那副模样心里微微来气,好啊,我奉陪。可心里忽然又冒出个声音说他其实是关心你才会生气,何况,现在还惹得他犯了胃病……想到这里,她那点气又烟消云散了,只盼着找个机会赶紧和好就算了。他是大男人要面子,那就由她开口道个歉好了。撒娇不管用,那就说几句服软的话,保证以后不用化妆品不就成了吗?归根结底还不就是因为这个?

主意打定,她心里有了底,情绪也好了些,留意着能跟Chris和解的机会。她坐在实验台前边忙活边寻思这个事,从眼角的余光里瞥见Chris正朝她这边走来。她心跳一阵加速,紧张中带着点兴奋。也许,他也打算和解,她暗自想道,说不定还是来跟我道歉的呢!想到这里,她脸上泛起一层红晕,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自己在这件事里也有责任,也应该向他道歉。他越走越近,最后果真就在她身边停下了。她觉得血液涌向了头部,猛地抬起头看着他,心里那句“是我不好,不该惹你生气害得你胃疼,我们和好吧”就要冲到了嘴边,只等着他先开口。

“我想过了,it’s not gonna work,你搬出去吧”,他低沉着声音说,冷冷地丢给她一张租房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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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章 流 浪


她愣愣地低头瞪著桌上那张租房广告,一时间没搞清楚状况,慢慢才醒过味来,自己这是被Chris驱逐出境了。Chris的声音还在耳边补充著什么,好象是“这几处地方住著不少中国学生,我帮你print出来了,你可以考虑”,一副对她仁至义尽的样子。她觉得眼前的广告开始变得模糊,一个个的英文字母仿佛变成了一群群的小蝌蚪,在逐渐涌出来随后“啪嗒啪嗒”掉到纸上的眼泪中游来游去。


正坐在对面干活的老蔡察觉到了异常,低下脖子从试剂架上层层叠叠的玻璃瓶之间看了过来,发现这对小情人儿今天的气氛不对,没敢支声。她不起眼地迅速抬起胳膊,用手背狠狠抹去了眼泪,压了压心头的失望与委屈,用只能俩人听见的声音尽可能平静地说,“我今天下午就去找,你──你总得给我几天的时间搬吧”。

她本以为这样的回答会让他称心如意,没想到这似乎并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的眉头又拧了起来,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见到他那副样子,只觉得本已冰冷冷的心现在被彻底冻了起来,然后掉到地上,“啪”的一声摔得粉碎。她长吸了一口气,心想他看来是要我今天就搬出去,开始盘算今晚要去谁家借宿还是干脆在办公室耗一宿──Peggy的父母在这里,不便打扰。

Chris抬头看了一眼在对面低著头装不知道的老蔡,嘴巴动了动,想换成英语说,转念一想如果讲英语那Natalie和其他同事就能听懂了,只好还是讲中文。“你出来,我有话跟你说”,他沉声说道,看也不看她便自己率先走出了实验室。她跟在他后面,象个走向电椅室的囚犯一样心灰意冷地走到楼梯口。这个楼里的电梯很多很方便,平时很少有人用楼梯,关上门后在那儿说话走廊里一点声音也听不到。

她忽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虽说做好了继续挨骂的思想准备,这时却甚至开始担心Chris会动手打她,也不知道是打哪儿冒出来的这奇怪想法。不过幸好这是个法制社会,Chris好歹也是个知法懂法的文化人,她害怕的事并没有发生。

他背对著她站在楼梯上,一言不发,让她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忽然,他转过身来面向她,吓得她一个哆嗦,不争气的两条腿差点筛糠,连忙扶住了门把手,准备随时逃走。和Chris在一起时,她总是联想起《动物世界》,那里面凶残的捕食、简单的交配、还有惊惶的逃亡她想跳出这个世界,却好象被人绑住了手脚,渐渐有种听天由命的消极心态。

Chris又向她走近两步,她下意识地往大门边上迅速退了两步,壮著胆子抬眼看了看他。与她预期的不同,他的眼神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冷酷与愤怒,取而代之的竟是份浅浅的温柔与无奈。他轻轻走过来,在她作出反应前伸出双臂搂住了她,她没有再躲。“我们可不可以不吵了啊?”,他轻声说,“我胃都痛了”。

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慢慢地把心头的怨恨一点点冲掉了。尽管他并没有认错道歉,但这样的温存已经是万分难得了。“我也不想跟你吵架”,她在他怀里嘤嘤地道,“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我不想再换了,我好累”。她边抽泣边小声地说,他也没大听清,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她仰起满是泪痕的脸,可伶巴巴地看着他,“那──你还要赶我走吗?”。

“当然不赶你走,把你赶走谁给我做饭啊?”,他说,脸上的表情缓和了很多,“刚才我是一时生气,你又死活也不认错”。“你的胃现在好点了吗?”,她担心地望着他。“嗯”,他哼了一声。她终于放下心来,尽管脑子里好象还有些事情没想清楚,比如她到底什么地方做错了、为什么要她认错而不是他、他既然想和好为什么表面上反要赶她走,等等等等。唉,也许是大男人的面子吧,这些问题搞得她很烦,她决定不去想了。

俩人静静地抱了一会儿,听到有人上楼梯的声音,越来越近。她忙擦干了眼泪,和他一起回到了实验室。老蔡见俩人进来便低头去做自己的事,等到快中午时,趁Chris不在屋里的工夫,从实验台对面探过头来,低声问她,“Chris在家不欺负你吧?”。她一愣,随即朝老蔡轻松地笑了笑,“怎么会呢?您想哪儿去了?”。

“那就好Chris好象有点孩子脾气,不过感觉他人还是挺好的,没什么花花肠子”,老蔡没再多说,顿了顿岔开了话题,“对了,我们家的公民批下来了,明天上午去宣誓,你明天早上能不能帮我把样品取出来?──你自己打算什么时候办绿卡?”。“没问题,样品您别管了”,她应道,“绿卡的事等毕业再说吧,怎么也得先拿到学位才会容易些吧”。

“那倒是”,老蔡说,“不过你以后要是跟Chris结婚,按美国公民的配偶办更省事,连律师都不用请”。“我们还没考虑那么多”,她朝老蔡尴尬地笑了笑,心想自己几个小时前还差点被人家扫地出门,还结婚呢。“我跟你说啊”,老蔡想了想又道,“即使你们以后结了婚,你也还是请律师自己按工作移民办比较好──”,说到这儿他站起身看看Chris有没有回来,这才继续说道,“以后你就知道了,要是真按配偶办,好象求著他似的,将来你在家里永远矮人一头,呵呵要说婚后的夫妻关系我也算是过来人,给你打打预防针,你别怪我多嘴”。

她感激地望了望老蔡,“我明白”。她完全理解老蔡话里的意思,尤其是今天和Chris吵这一架之后,让她对恋人甚至夫妻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恋人首先是两个人,不是连体婴,各有各的想法和脾气,此外,恋人关系首先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的,也就是保持距离、自我独立,在这个基础上体谅和尊重对方。对她而言,最缺乏的大概就是情感和精神上的独立性,总希望身边的男人可以让她完全依赖托付,却从未想过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有程乐那样温暖的笑容和胸怀,而且,让一个男人完全背负起你的过去你的情感你的寄托其实也不是一件轻松和公平的事。

下午她正一个人在休息室里喝水,看到Natalie端著咖啡杯进来煮咖啡,煮好后问她要不要来点。她眼看就要把杯子伸过去,忽然想起Chris曾经告诉过她喝咖啡对身体不好。她其实才不在乎,几年来一直喝,再说西方人都喝了几百年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可有了早上这一通劈头盖脸的风暴,她盯著那咖啡怎么看怎么象是害她家破人亡的福寿膏,连忙谢绝了。“Why not?”,Natalie很惊讶她今天怎么一反常态。她犹豫了一下,不习惯也不知道怎么编瞎话,还是委婉地告诉了NatalieChris说咖啡不好,不让她喝。

Natalie立刻皱著眉笑了起来,说Chris这样做是不对的,不应该连喝咖啡这样的事都要干涉。她赶紧说没关系,说自己也不想喝上瘾,生怕依著Natalie的脾气会去找Chris质问,那样她可就家无宁日了,自然更不敢告诉Natalie今天早上Chris还因为她用makeup刚刚大骂了她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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